关于开展发展党员工作检查的通知含3篇(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2-22 09:39:33 综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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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发展党员工作检查的通知含3篇(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发展党员工作检查的通知含1

  发展党员工作检查的具体内容

(一)学院党委、党总支的发展党员工作情况

  1、学院党委、党总支是否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定期检查落实等。

  2、认真制订发展党员计划,计划的落实情况如何。每学年是否至少审批两批以上预备党员,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发展的党员符合基本条件,能确保发展党员质量。

  3、审批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是否经集体研究,参加人数是否符合要求,是否逐个采取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记录是否完整。

  4、审批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时间是否在党支部通过的决议上报后三个月内讨论审批,有否超过6个月审批;审批后是否将审批结果及时通知报批党支部;

  5、审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前,是否指派专人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是否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同发展对象进行谈话;谈话人是否由党委(党总支)委员或专兼职组织员担任。

  6、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推优制、测评制、公示制、预审制、票决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是否落实。

  7、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发展党员会议记录是否完整。对发展党员工作是否进行登记造册,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党员的名册是否详清无误、档案管理是否规范有序。

  8、对批准接受的新党员是否能及时举行入党宣誓仪式。

(二)基层党支部的发展党员工作情况

  1、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两周内党支部是否委派专人与其谈话,并做好谈话记录。

  2、入党积极分子是否经过民主推荐,吸收28岁以下的团员入党是否经过团组织的推优。

  3、党支部是否按规定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能及时做好考察记录。

  4、要求入党的同志是否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才列为发展对象。

  5、是否经过支委会(党支部大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并做好支部会议记录。

  6、党支部让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时是否经过上级党组织同意,是否对发展对象进行填写前的指导。

  7、党支部是否对发展对象形成综合性政审材料,综合性政审材料是否有结论性意见。

8、党支部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后是否能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一般在一周以内)。

9、党支部是否每半年讨论一次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情况。

  10、党支部是否能及时讨论预备党员转正事宜(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党支部通过预备党员转正决议后是否能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一般在一周以内)。

  11、党支部召开吸收预备党员大会和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大会时,党员到会的人数是否符合规定。

  12、党支部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是否逐个讨论和表决。

  13、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经党委(或经党委授权的党总支)审批后,有否及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

  14、党支部的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是否写清会议时间、地点、内容、主持人、记录人、党员总数、实际出席缺席党员人数及缺席原因、参加会议的预备党员和列席人名单、会议讨论情况、表决形式及结果。

(三)个人档案材料的有关内容

  1、各项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本人档案主要材料有:《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党支部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个人思想汇报》(至少每季度一次)等;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是否由本人亲笔填写。

  2、申请人被吸收为预备党员时是否年满18周岁。

  3、培养教育期间有无确定1-2名中共正式党员作为联系培养人,培养人是否按照要求每半年填写一次考察鉴定。

  4、入党积极分子党校培训证书是否齐全并符合要求。

  5、入党本人是否参加支部吸收其为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党员大会。

  7、《入党志愿书》中是否均有签名或盖章。

  8、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是否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9、入党材料上填写的时间与各种记录是否一致,是否符合逻辑关系。

  10、入党材料如有涂改,是否查明原因。

关于开展发展党员工作检查的通知含2

  发展党员工作检查提纲

  一、党(工)委

  1、党委如何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每年是否有研究1次以上发展党员工作,是否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党建工作责任状考评指标;

  2、是否配齐配强党委组织员队伍,做到发展党员工作有人抓;

  3、是否制定实施发展党员三年规划和计划,规划和计划的落实情况如何,发展党员的结构是否合理,有什么好的做法和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4、党委是否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5、是否落实市组《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六条的规定;(①没有特殊情况,党支部连续两年未发展党员的,上级党组织应责令其限期整改;没有特殊情况,党支部连续三年未发展党员的,由组织部门或基层党委予以通报批评;对党支部书记故意不做发展党员工作的,必须进行调整或追究其相应责任。②没有特殊情况,基层党委所属党支部连续两年有三分之一以上未发展党员的,或基层党委对连续两年未发展党员的党支部未进行跟踪督查、限期整改的,由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对该党委通报批评,取消其当年党建工作评先资格,并取消有关责任人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6、审批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是否经过集体研究(参

  加人数是否符合要求),会议记录是否完整;

  7、审批预备党员的时间是否在党支部通过的接收预备党员决议上报后3个月内讨论审批;党委审批后,是否将审批结果及时通知报批党支部;

  8、审批预备党员转正是否在党支部通过的预备党员转正决议上报后3个月内讨论审批;党委审批后,是否将审批结果及时通知报批党支部;

  9、讨论审批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是否逐个讨论和表决;

  10、查阅2007年以来的党委会议记录和党内统计半年报表,核对半年来发展党员数是否相符,并逐个核对人头,如有不符的,则要逐个登记,查明原因;

  11、审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前,是否指派专人对《入党志愿书》等入党材料进行审查;是否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同入党申请人进行谈话;谈话人是否由党委委员或组织员担任;

  12、对批准接收的新党员是否能及时组织举行入党宣誓仪式。

  二、党(工)委组织部门

  1、是否每年向党委和上级组织部门报告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和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2、是否全面推行省组发展党员公示、责任追究“两个制”,市组发展党员测评、公示、预审、票决、责任追究“五个制”,发展党员推优制;

  3、是否督促指导各基层支部制定实施发展党员计划,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专门研究发展党员工作的会议;

  4、是否重视提高专职党务干部和基层党支部组织委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定期举办业务培训;

  5、发展的新党员中文化、年龄、学历等结构以及生产工作一线、妇女党员是否达到指导性比例;(35岁以下占75%以上,初中以上文化的占80%以上[其中高中以上文化的占70%以上],妇女占25%以上,生产工作一线的占45%以上)

  6、是否建立发展党员台帐,入党申请人数、入党积极分子数、发展对象数、发展党员数是否符合40:20:10:7的指导性比例;

  7、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培养考察阶段是否按要求经过专门培训,培训采取哪些方式,培训是否达到规定学时,取得什么成效;

  8、有否定期组织对各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督促;

  9、对发展党员工作情况是否进行登记造册,党员档案管理是否规范。

  三、基层党支部

  1、是否制定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计划的落实情况如何;

  2、入党积极分子是否经过民主推荐;吸收28周岁以下的团员入党是否经过群团组织推优;

  3、是否按规定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

  4、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是否经过支委会研究(查会议记录);

  5、是否对拟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5-7天的公示;

  6、召开民主测评大会,吸收预备党员大会和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大会时,实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是否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

  7、是否对发展对象形成综合性政审材料,征求计生、综治有关部门意见,综合性政审材料是否有结论性意见;

  8、让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时是否经过上级党组织同意,是否对发展对象进行填写前的认真指导,并召开支委会对填写内容和有关情况进行审查,做好记录;

  9、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后是否能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一般在一周以内);

  10、是否每季度讨论一次对预备党员教育考察情况;

  11、是否能及时讨论预备党员转正事宜;通过预备党员转正决议后是否能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一般在一周以内);

  12、党支部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是否逐个讨论和表决;

  13、是否在党员大会宣布党委审批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结果。

  四、入党材料及几个需把握的问题

  1、各项材料是否齐全规范。主要材料有:《入党申请书》、《优秀团员推荐表》、《自传》、《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个人思想汇报》(共8次)、《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测评情况汇总表》、《入党积极分子公示表》、《外(函)调材料》、《支部综合政审报告》(含征求计生、综治部门意见)、《集训有关证明》(共2次)、《入党志愿书》、《接收预备党员票决情况汇总表》、《入党

  宣誓证明》、《预备党员教育考察表》、《转正申请书》、《预备党员转正票决情况汇总表》等;注意检查入党申请书、志愿书是否由本人亲笔填写,若不是由本人填写,是什么原因;是否按规定由支部指定专人进行填写;

  2、新党员入党时是否年满18周岁,即支部通过其为预备党员时是否年满18周岁;

  3、从支部确定其为积极分子到支部通过其为预备党员是否经过一年以上的考察培养期;

  4、考察培养期间是否确定2名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是否按照要求每半年填写一次考察鉴定;

  5、入党积极分子是否按要求经过培训(查培训记录,包括课程安排、点名册、试卷等);

  6、入党申请人是否由户籍所在地(常住地)或行政关系所在单位党组织发展入党;

  7、在校生申请入党是否向就读学校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并由该党组织发展;

  8、流动人员入党,是否在驻地工作1年以上,驻地党组织才接受其入党申请,并对其进行考察;

  9、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干部职工,是否工作满1年以上才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临时工、合同工向招聘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要求,是否应招(聘)时间超过1年;应招(聘)时间未满2年的临时工、合同工在原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党组织入党时是否征求现工作单位的意见;

  10、借调到外单位工作的人员申请入党,借调时间一年以内是否向原工作单位提出入党申请,发展其入党时原工作单位

  是否征求借调单位意见;借调时间一年以上是否向借调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发展其入党时借调单位是否征求原工作单位意见;

  11、根据省委组织部要求,一般不在农村挂职、扶贫、社教、支教的干部中发展党员,如果该对象在驻地工作时间达2年以上,驻地党组织发展其入党,需经派出单位党组织同意。是否存在违反此规定的做法;

  12、本人是否参加支部吸收其为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党员大会;(查支部大会会议记录)

  13、党支部的会议记录是否完整规范,是否写清会议时间、地点、内容、主持人、记录人、党员总数、实际出席缺席人数及缺席原因,参加会议的预备党员和列席人名单、会议讨论情况、表决形式及结果;

  14、《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入党志愿书》等材料需签名盖章的位置是否均有签名和盖章;

  15、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是否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16、入党材料上填写的时间与各种记录是否具有一致性,是否符合逻辑关系;

  17、入党材料如有涂改,要查明原因;

  18、入党材料是否按规定存在本人人事档案中;没有人事档案的是否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保管;

  19、外地转来党员的档案材料是否完整,是否存在问题,采取何种整改措施。

关于开展发展党员工作检查的通知含3

  关于做好迎接2007发展党员 和党费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系统党委、阳山铁矿党委、国投公司党委、陶瓷学院党委: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07发展党员和党费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泉委组明电?2008?2号)精神,市委组织部将于1月上旬开始对全市2007发展党员和党费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届时,市委组织部检查组将随机查若干个基层党组织,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问答和讨论分析等方法对2007发展党员和党费管理工作进行检查,重点查阅党员档案、党委(总支、支部)会议记录、账目等原始材料。发展党员和党费管理工作是“高压线”,各基层党委一定要高度重视,马上组织人员按照《发展党员和党费管理工作目标要求和检查内容》(附后)对本党委及下属各党组织发展党员和党费管理工作进行深入全面自查,及时抓好存在问题整改,认真撰写汇报材料,精心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

  附:《发展党员和党费管理工作目标要求和检查内容》

  中共德化县委组织部 2008年1月3日

  发展党员和党费管理工作目标要求和检查内容

  一、目标要求

  1、检查了解基层党组织2007年1月1日以来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4]19号)、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发展党员公示制试行办法>、<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试行办法>的通知》(闽委组通?2004?104号,2005年1月27日德委组?2005?2号文转发)、《中共德化县委组织部关于转发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发展党员工作测评制、公示制、预审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的通知>的通知》(德委组?2006?61号)和《德化县2006-2008年发展党员工作规划》、《德化县2007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的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进一步提高我县发展党员工作的整体水平。

  2、检查了解基层党组织2007年1月1日以来贯彻执行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组通字[1998]2号)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通知》(闽委组通[2006]30号)、《关于做好老党员生活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闽委组通[2006]70 号),以及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党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通知》、《德化县关于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规范》的情况,查找和发现存在问题,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规范全县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

  二、检查内容

(一)发展党员工作:

  1、基层党组织贯彻《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以及全国发展党员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具体做法;

  2、基层党组织如何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是否把发展党员列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内容,有何经验和问题;

  3、基层党组织制定2007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及落实计划的情况;

  4、基层党组织是否按要求对所属单位党组织的组织委员进行培训,其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如何;

  5、基层党组织2007发展的新党员年龄、文化、性别等结构是否符合要求,分布是否合理;

  6、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掌握标准是否严格,是否坚持把保证质量摆在第一位;工作程序是否规范;手续 是否完备,档案是否齐全;

  7、基层党组织落实发展党员测评制、公示制、预审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8、外地转入党员的档案材料是否完整,有否存在问题,采取何种措施;

  9、非公有制企业较多的乡镇是否适应形势和任务发展要求,及时对非公有制企业领域发展党员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党员工作开展情况。

(二)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

  1、基层党组织进行党费管理的整体情况,包括账目是否分设,账目管理是否清楚,开支是否严格按程序审批,开支范围是否符合规定范围,对所属党组织党费收缴工作是否有效管理等;

  2、是否建立党员交纳党费和基层党组织上缴党费信息库,并做好日常维护工作;

  3、党员是否按标准、按时交纳党费,尤其是领导干部是否带头按标准、按时交纳党费;

  4、下级党组织是否按时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党费;

  5、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困难党员、党刊征订和党员教育培训等专项补助经费,是否按上级党组织规定的用途使用;

  6、建国前入党的困难党员的定期补助工作是否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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