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2篇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以供参考。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
感觉似乎很久没有这样一种心情,捧着一本书一口气从头看到尾了,那份激情似乎在高中时才有。那时候在课堂上会偷偷地看自己喜欢的小说,大学时似乎也有,不过那四年我们过得几乎是纽约时间,总是找各种各样的理由让自己能逃课则逃课,即便最后硬着头皮去上课也多是趴在最后一排睡大觉。然后18点一过就是多姿多彩的网络世界:游戏、小说(多是武侠、玄幻一类)……
如此浑浑噩噩地过了四年,终于要直面现实的残酷,正视物质的重要,这一刻,似乎真正明白了许多,既然以往的一切都已过去,逝者如斯,是该好好为自己剩下的岁月规划规划了。此刻发现这几年来竟一无所学,以往种种如走马观灯般掠过眼前,唯一所得者唯一颗被世俗磨得稍嫌虚伪的心、一双半透世事人情的眼睛,除此外再无所得!或许还剩一份源自亘古深埋于我们内心深处的狂躁与悸动,正因为它,我们还有着一份动力让自己超越一切去追求自己想要的;因为它,即便你一无所有,仍可从头开始!
希望,那是理想年代才有的东西,在这个人人都表现为急躁冒进的年代,只有内心的那份被我们自己深深掩盖的狂躁与悸动才是动力的源泉。有时候,我们甚至自己都难以明白自己的行为,但我们就那样去做了,这正是源于天性本能的一种召唤。它促使我们那样去做了,那似乎是理所当然的一件事。在这时候,狡诈和理智都失去了往日的作用,激情占据了主导。或许我们在经历这一刻时仍是迷茫的,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就让它迷茫好了,你总不可能做到让自己这一生都是情醒的吧?
那样太累!倒不如在这迷茫中任生命伴着亘古的旋律向前驰骋,展现它该有的辉煌!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2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文学名著——《野性的呼唤》。这本书的作者是杰克·伦敦,是美国颇具民族色彩的优秀作家。他1876年1月12日生于旧金山,1916年11月死于突发性心脏病。
杰克·伦敦的童年是在艰难困苦中度过的。曾当过报童、水手、流浪中还蹲过监狱,后来去阿拉斯加淘过金。故事中的主人公是一条生长在美国南部加州的狗。它原来是米勒法官家的一条爱犬,后来被卖到寒冷偏远的美国北部,在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它成了一只拉雪撬的狗。
进入北方后,他眼见自己的同伴——一只南方狗遭到当地狗攻击而惨死,他第一次感受到了“利齿的残酷性”,认识到生活中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强挺住,绝对不能倒下,他原始的野性开始被唤醒。出于野性的渴望,巴克先是隐忍,继而不断制造麻烦,最终挑起了同凶悍、老辣的领头狗斯比次茨的一场恶斗,并将其打败、杀死,取代了他的地位。极地环境的恶劣、生活的艰辛,行路、跋涉之苦,他都挺了过来,而且变得更加结实和强悍。
在小说中,巴克形象是强者的象征,他在严酷的生态中具有坚韧、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虽然巴克身上有动物的原始野性,但读过小说,我从巴克身上感受到了另一种东西,人类也要像巴克一样具有坚韧的意志、顽强的力量,才能在社会中立足。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3
古老的渴望激荡着,挣扎着挣脱世俗的枷锁,从隆冬的沉睡中唤醒野性的情怀。这是整本书的总结,是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是一个叫杰克伦敦的美国人写的。杰克伦敦笔下的巴克充满野性。从一只家养的南方狗,发展成一个像狗但不是狗,像狼但不是狼的野蛮状态。
我觉得这本书是一个动物故事,但在主题和处理上与其他动物故事不同。在这本书里,虽然他描述了动物世界,但杰克伦敦笔下善良的巴克的代名词却改成了“他”。当时我就在想,杰克是不是想通过描述狗来表达自己的感受。看完整本书,我又查阅了杰克的个人资料。最后,我试图理解杰克的写作意图。通过描述巴克的土地经历和奋斗过程,歌颂了不屈不挠的英雄精神,表达了他对自由和幸福的渴望。
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好像在看一部3D电影!当巴克被人类残忍杀害时,我不禁担心巴克能否活下来。巴克和其他狗比赛的时候,我很期待最后谁是赢家……仿佛这一切都发生在我眼前。
但是,在学习的同时,我也在思考一个问题?人性为什么这么残忍?你看,主人为了早点找到金子,天天让小狗早出晚归,不给它们吃的,让它们在冰天雪地里睡觉。当他们老了,快死了,没用了,人们为了不拖累自己而抛弃他们。死而弥留的狗,人们用枪来杀死这些勤劳的狗!但是这些狗,它们似乎从出生起就是奴隶,它们把一生都献给了人类,但是人类却残忍地把它们处死了。人性就是这样,贪婪,懒惰,残忍!
幸运的是,主人公巴克遇到了一个真正爱他的桑顿大师。只要人类真心对待动物,动物也会真心对待别人。快看!巴克一再冒着生命危险在危机时刻拯救桑顿。那不就是人和动物的和谐吗?如果每个人都能和动物和谐相处,那该多好啊!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4
暑假,朋友推荐一本《野性的呼唤》给我。作者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封面先映入我眼帘:远处连绵的雪山透着神秘的蓝色,令人有着无限的遐想。近处有一只可爱的狗和几只狼,站在白雪皑皑的地上,“野性的呼唤”这五个大字十分醒目地标在右上方。美丽的封面勾起了我对文章的期待,于是我迫不及待地读起来。其中一篇叫做《热爱生命》的文章,我十分喜欢。
主要讲了:两个精疲力尽的淘金者在冰天雪地的北极圈遇难后,其中一个人因为脚受伤,于是他被同伴无情地抛弃了。饥肠辘辘的他越来越憔悴了,但是为了生活,自己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抓小鱼、找食物;为了生存,他不惜拼尽全力与魁梧的棕熊搏斗,和凶恶的野狼厮杀……最终,他靠自己顽强的毅力和强烈的求生欲望活了下来,并被“白德福号”捕鲸船上的科研人员发现救了他。
读了文章,我被那位淘金者强烈的求生欲望以及坚韧不屈的品质所感动。他是多么热爱生命啊!以前学过一篇课文叫《生命生命》,文中写到了一粒掉进墙缝的香瓜子。墙角的砖缝没有阳光,没有泥土,更没有人去细心呵护,但是小小的种子并没有向恶劣的环境屈服。它有着一股大的力量,使它冲破层层阻碍,终于从砖缝里钻了出来,呼吸这新鲜的空气,沐浴着柔和的阳光,茁壮成长。它那种强大的力量是什么?那就是它强烈的求生欲望与顽强的毅力,这让我深深地震撼了。
热爱生命,是一种强大的力量,有了它,任何困难都会迎刃而解;有了它,人将会变得坚韧不屈。只有这样,才能到达成功的彼岸。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
今晚一口气读完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小说《野性的呼唤》。很久没有这样的激情手不释卷一口气读完一部小说了,《野性的呼唤》是很震撼的一部作品。
这世上有一种过程叫成长,有一种性格叫勇敢,有种气质叫坚韧。主人公巴克是一条原来养尊处优的大型犬,后来被主人的园丁助手偷卖给了别人,从此走上一条艰苦的旅程。巴克先是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历经磨难后狼性回归,最终选择了重返自然。
生存,从来不是一件易事,尤其是在原始森林地带。为了获得食物,巴克也慢慢学会了不择手段,为了生存,尊严、道德有时是不得不放下的东西。对生命的尊敬,对活下去的信念,贯穿了文章的主题。“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只有经过苦难的洗礼,才能成为真正的王者。
在生活中不断学习,在学习中不断进步,激发出自我的本能,写的狗的故事,何尝不是用来激励人的。果敢,灵活,机敏,审慎,忠诚,忍耐,这些在一条狗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面对逆境,坦然接受现实,放下以前的包袱,默默提高自己,这就是生存的哲学。
生活可以很困苦,我们却不能轻易屈服。当你格局大了,不如意的事情就小了。
今天是五月的第一个交易日,开门黑,千股跌停。好在吸取了上次清明节的教训,节前没有满仓,算是留了点子弹。看哪,你总要从教训中学会点什么。以前遇见这种情况,早就抱怨了,现在却很平静。不要做个胆小的人,要无畏,要有担当。总会看破看淡许多事,总会成熟起来。一不要怕,二别后悔,足矣。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
当我第一次知道这是一个狗变成狼的故事时,我渴望阅读这本书,因为我喜欢狼。我知道这是一种精神动物。他们像狐狸一样聪明,但比狐狸勇敢。他们像老虎一样凶猛,但比老虎更敏感。狼有许多动物的优点,所以狼是令人钦佩的动物。但是狼很可怕。他们经历了太多的生死,眼神中充满了机警。(我是说奇怪的事情)
狗怎么会变成野狼?为什么叫巴克的狗放弃了南方温暖的家,选择了密林深处?等等,逼着我看完这本书。
巴克很难过,但也很幸运。可悲的是,它被无情地赶出了文明世界。它本来是可以被偏爱的,但是野性的世界教会了它要坚强,要坚强,不要倒下。一旦倒下,就意味着死亡。幸运的是,巴克释放了荒原中血液的野性,释放了他可能永远释放不了的能力和领导能力。
巴克的堕落或原始主义无疑是人类造成的。人类的愚蠢并没有为自己带来多少利润,却为自己树立了一个强大的敌人。巴克曾被爱过。桑顿的爱让巴克感受到了温暖,感受到了人类的关怀,这让他用更炽热、更狂热的爱来回报桑顿。然而,人类的战争让巴克失去了唯一的关心,他的野性被完全唤醒。他知道自己和人类没有任何联系,所以不再想留下来。它奔向自己的生活,奔向只为自己而战的生活!
这本书很真实,很血腥,也体现了作者的欲望。他渴望自由。他想变得更强大,不屈服于自己的命运。面对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我不得不告诉自己,只有自己强大了,才能不被人比,才能在社会上立足。这和巴克的血腥荒原没有太大区别。虽然这一切对我来说太陌生了。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7
今天,我读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它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
巴克是法官家的一只爱犬。因为美国20世纪的“淘金热”而被卖到北部极地去拉雪橇。在辗转过程中,因为性格暴躁而遭到一顿毒打,又眼见自己的同伴——一只南方狗遭到当地狗的攻击而惨死。它第一次认识到“大棒”和“利齿”的残酷性,任何时候都必须坚决挺住,绝对不能倒下。行进到路程的一半,巴克的野心占了上风。它不断的制造麻烦,意图挑战凶悍老辣的领头狗斯比茨,最后引发了一场恶斗。巴克赢了,并且取代了斯比茨的领头位置。极地环境恶劣,生活的艰辛,还有行路跋涉之苦,它都挺了过来,并且变得更加结实强健。接着,巴克又落到了根本不适合来北极探险三个男女的手中。它们陷入了困境,面临灭顶之灾。这时,一个叫桑顿的男人救了它。桑顿对巴克十分疼爱,巴克对桑顿也非常忠诚。它几次救了桑顿的命。桑顿遇害后,巴克加入了狼群,回归了大自然。
读了这本书,我最钦佩巴克坚强不屈的精神。无论极地的生活多么艰苦,条件有多么恶劣,它都战胜了这些困难。巴克还很聪明,在极为严酷的生存斗争中,面对各种各样的人与狗,它都能保护好自己,坚强的活下来。巴克它懂得感恩,它三次跳进湍急的河流,冒死就出桑顿,它近乎尽全力追咬杀害桑顿的土著人等等。
我想,做人也是这样。在任何环境下都要坚强,还要知道遇到品行不端的人怎样保护好自己,并且懂得“滴水之恩,涌泉相报”这个道理。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
准备考研的我,空闲之余去精读了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由于我的一位很喜爱的老师就是因为看了这本书而被鼓舞的考上了我曾经很梦想的厦门大学。带着好奇,我花了一个上午的时间看完了这本短篇小说,确实没有让我失望。
在杰克·伦敦写的这本书《野性的呼唤》中,描述的是一只狗的世界。这只狗叫巴克,是一只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首先,我喜欢它的名字,喜欢它首先给我的一种很高贵骄傲的气质,不同的是,巴克并非是神话中充满人类幻想的狗,也不是穿插在人类社会担任朋友角色的狗,而是以在北国雪地的生活、事迹震撼着读者心灵的狗。巴克从小生活在南方一个法官的家里,在那儿巴克享受着优裕的生活,它与法官的家人亲近,享受着比一般仆人还要好的待遇,可一切却因人类在北方找到一种黄色的金属而改变。
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和因杀戮而获得的快乐。
当巴克最后一个主人约翰死的时候,他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是忠诚的,是震撼人心的。巴克对约翰浓浓的爱意正是野性的另一种表达方式。这里是我非常为之震撼的情节,当成为了狼之首领的巴克依然回到约翰死的地方时,我看到了这古老的忠诚,我感受到了人与动物之间的纯真的感情,我意识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9
看了这个故事,多么冷酷无情的人都会潸然泪下。它写了一只狼狗的故事,这只狼狗,叫布克。布克先后换过多个主人:法官、法兰夏、派劳特、哈尔、查尔斯、梅西子、宋顿。可布克最后只选了宋顿作自己真正的主人,为他赴汤蹈火,献出生命也在所不惜。为什么?正因法官把布克当作玩具,法兰夏等人更是把布克当奴隶对待,只有宋顿,把布克当作朋友!与它玩,与它说话,与它比赛跑步……当宋顿惨遭印第安人杀害时,布克十分悲愤,愤怒地扑向不知必他自己强大多少倍的人,并咬死了数十个人。正应了那句老话:士为知己者死。
布克虽然是一只狗,但它是忠义还是实实在在地打动了我。
忠义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历史上的忠义英雄比比皆是:投江的屈原;千里走单骑、义释曹操的关羽;背水一战的韩信;抗倭英雄戚继光;金戈铁马辛弃疾……
看看精忠报国的岳飞吧,他驰骋沙场,为国杀敌,忠心耿耿,立下不少战功。他还有着打进黄龙府,迎回二圣的雄心壮志,最让我感动的还是他在风波亭就义之前说的最后一句话:我岳飞以身许国,虽死无恨。
再看看同朝为官的奸臣秦桧吧。他外表看起来对宋高宗一片忠心,内心其实奸诈无比。他在金兀术帐下时呆了十几年,当年金兀术对他略施恩惠,秦桧便回国作了卧底。
秦桧见利忘忠、见利忘义,连一条狗都不如!相比之下,布克虽说是一只狗,却比秦桧——人还要懂得做人(对布克来说是做狗)的道理!
孟子曰: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秦桧做到了么?还有,秦桧的做法算得上忠义吗?相反,岳飞便是我们的忠义典范!
此刻时代不一样了,可我们依然需要忠义这种传统美德,不是么?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0
野性的呼唤是一本很好的书,不像童话那样可爱生动活泼,有时候甚至是让人感到恐怖,其实这不是它的缺点,而是它的优点。班上大部分同学都喜欢恐怖的故事,我也不例外,大家应该看题目都有点起鸡皮疙瘩了吧?!那就让我来简单说一下吧:巴克(注意:巴克就是主人公,它是一只狗)在冰天雪地里面拉雪橇,不到一个月就瘦了足足15斤,只好卖掉巴克买其它的狗。和:南极的温度是零下50摄氏度左右,每天要拉12个小时的雪橇。从这两个地方就足以看出有点恐怖了,不用像后面就比前面还有让人胆战心惊了!
每人心中都有一分狂野,正如那条银色的狗,或者说是狼。
人的内心是很隐秘的,我们无法了解他,许多人甚至不知道他的存在。等到我们经历了很多,许多沧海变做桑田,自己的心也累了,甚至连跳动的力量也没有了,猛然做梦时发现了自己祖先也与狼一般于禁林中召唤,我们会义无返顾的回到本就属于也是我们本影在的地方吗?
野性不光在呼唤我们的心,甚至灵魂也为他屈服。忽的想起了那句“随风奔跑自由是方向”原始的自有他的美丽。这个复杂的世界正是由自然用最简单的方法造就的。这只是个时间问题,时间可以改变坚固的山石,清明的流水,让世界毁灭又让它重生。但他永远不能磨灭生命的骨髓——野性。因为他是不可改变的。,没有他则生命也无从谈起,他有无穷的哲理。唤起了野性不是重生就是涅盘。也正是他的矛盾让人们渴望野性之火的燃烧又惧怕他焚毁自己。
野性的呼唤,来隐秘的深处。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1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野性的呼唤》。讲的是一只狗巴克在阿拉斯加的荒野里,和群狗作斗争,最终变成自我的祖先狼的故事。
这个故事读起来很引人入胜,适合不一样审美的人来看。最开始,我买这本书时,的确是为了狗而买的,也因为一般孩子都对动物有着偏爱,尤其是狗。并且像我们这些小学生,尤其是男孩,就异常喜欢动物小说,但我买回来一看,吸引我的却不再是动物,而是对人性的描述。当巴克在法官家时,巴克每一天陪着孩子们玩或和其他狗玩,每一天都很幸福。到之后,法官家的园丁每一天赌博,欠下了很多钱,就把巴克卖掉,巴克来到红衣男子的手里时,他明白了棒子和牙齿的力量。当巴克去当雪橇犬时,巴克明白了北方的生存法则。当巴克谋反,杀死领头狗斯贝斯,当上领头狗时,巴克身上狼的烙印越来越深……
巴克的一生,有着诸多不幸,但每一次的不幸,就让他越来越强大,当巴克成为狼时,回看自我的一生,他会感激那些以往虐待它的人,就是因为他们,让自我成为崭新的自我。这本书我虽然没有看完,但我已经确认我要再读一遍了,我要把第一次读不懂的地方读懂,再读一遍,会不会有全新的感受,我的审美有没有提高,我会不会读懂这本书的真正奥秘……带着这些问题,一读再读,这本书会变的越来越薄。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2
这是关于一只狗的故事,这只狗叫巴克。
巴克本来是一只住在加利福尼亚圣克拉拉谷的一只家养狗,后来被偷到了阿拉斯加,成了一只雪橇狗。当它的主人被杀死之后,巴克的本性恢复了,加入了狼群,回归了自然。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一部中篇小说,这本书就是《野性的呼唤》。
做一只家养狗和一只拉雪橇的狗的感觉肯定是不一样的。拉雪橇的狗比家养狗辛苦得多。巴克开始是一只家养狗,之后变成了一只雪橇狗,对它来说,这肯定是一种折磨;它从暖和的加利福尼亚州来到了寒冷的阿拉斯加,这截然不同的环境对巴克是另一种折磨,对于巴克来说,我想它应该是很痛苦的。当巴克的主人被印第安人杀死后,巴克和人类的关系已经被切断了,巴克的动物本性也恢复了,最后回归到自然。我们很多人虽然在人的法律上每件事情都做得很文明,没有违反人的法律,可是,自从人类开始有了文明的时候,人类就已经违反了自然的法律,比如,杀害一些珍贵的动物,提取它们的皮毛做成衣服穿在身上,因为这个很多动物都已经灭绝了,或者濒临灭绝;很多工厂往河流里面排放脏水,河流受到了污染,很少见到鱼儿了。此外,人类因为比别的动物要聪明,所以也比别的动物更贪婪,这应该是人类的性格之一吧。
我想,有时候,人类还不如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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