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我与地坛》读后感12篇,以供参阅。
《我与地坛》读后感1
记的在上初中时就学过这篇文章,那时也不怎么理解史老师,今天,又再一次读这篇文章,让我看到了两点:母爱与生命。
小时母亲经常唠叨,总是让我们感到很是厌烦,我想这就是所谓的“身在福中不知福”喽,呵呵——人经常犯的错误,等到暂时失去或永远失去时才明白过来,这也许是史老师写这篇文章的其中的一个目的吧,上了大学,背井离乡,才真正的体会到什么是思念,为何母亲无微不至的爱是所有人文学者都歌颂的,确实,母爱的伟大岂止是三言两语能表达的出来的呢?“子欲养而亲不在”的愧疚及主人公对母亲的思念从文章中不难体会。
当身体的残疾及难以跨越的心理障碍交集在一起时,我想我们确实难以体会主人公的痛楚,但母亲的爱,母亲的去世,当这一切都相继发生并且发生后,明白就接着而来了,就如我开始说的那样,生命的意义是什么?曾经多少人探索过这个问题?数不过来了,这个问题确实也难以说清,但我想不管生命以怎样的姿态存在,我们都不应该轻视它的存在不是吗?这也许就是主人公写这篇文章的另一个目的所在了吧。
《我与地坛》读后感2
这几天在看史铁生写的《我与地坛》,读这本书的契机还是因为这本书位列我上初二的弟弟的必读书单中(但本命年的我到现在也没读过这本书,可能因为这本书太出名了,写读后感的人一波又一波,不用看这本书,就知道是一本励志故事。而世间的惨痛如此多,为什么别人没有如此出书,难道是因为没住在地坛边上吗?我带着这种疑问,打开了这本书。
第一页映入眼帘的就是作者本人,有点秃顶,笑容朴实,刚开始的印象。书中的第一章就提到了他自己断腿是如何让母亲受苦,自己又是如何每天跑去地坛排解此种心情(还念念不忘pian了他们家五十多年间搬了几次家,越搬离地坛越近)其中有几段写的挺好,是写他在地坛呆坐或者懒躺了一天所看到听到的东西,如果我还在念中学写作的时候把他摘录进去肯定可以多得几分。比如但是今天写这个我也不是为了学习他什么东西,也不是为了赞美他如此坚强,也不是为了感叹生命如何生生不息。
我完全,就是忽然觉得,我和史铁生很像。但区别是:他在双腿都断的了那段时间天天跑到地坛感悟人生,还有一个挂念他的母亲去偷偷看望他,而我,虽然人好好的,心态最近已经崩了,我的地坛就是商场、烧烤店、ktv、tb等这种东西,没有挂念我的家人去看我,这个时候朋友显得尤为珍贵,在身边互相开导一句。但是人生呢,大家都是懵懵懂懂才刚踏入,没法一句话切中要害,更没法预知未来帮你做决定,最后,还是要自己往下走,艰难地去开辟一条属于自己的路。
《我与地坛》读后感3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极具哲思的散文集,一读之下,给我带来了深刻的人生反思,从史铁生的身上可以看到一个残疾人励志后改变自己命运的历程,其中也有对亲情的思念和给我们带来的启发,那就是我们对亲情的可贵往往并不是理解的很透彻,因为我们没有经过一些人生中的磨难。
在史铁生二十一岁那一年,他的双腿因为病魔而成为了残疾,这给一个风华正茂的年轻人带来了沉重的打击,让他无法接受这个突如其来的现实。之后的史铁生变得焦虑和颓废,因为他找不到工作,生活无法自理,而母亲始终在莫莫的照顾着他,鼓励着他,但由于这种残酷的现实让他变得心志消沉,也无法理解母亲的发自内心的关爱。在母亲的长期陪伴和鼓励下,他长期呆在地坛,逐渐的,他从地坛的风雨四百年历史中看到了顽强,也对自己的人生有所思考,于是开始励志,决定在文学领域做出点儿成绩来,经过了许多年的勤奋努力,他功成名就,成为了一位知名的文学家,可他的母亲已经不在人世,正所谓子欲养而亲不在就是这种情景,母亲没有能够看到儿子成功的一天,史铁生表示遗憾。
读了《我与地坛》这本书,从史铁生的身上,我看到了一个人励志的经历,他虽然残疾,但身残志不残,最后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了一个文化名人,这种励志典范值得我们学习,因为我们都是身体健全和健康的人。
史铁生对母亲的回忆和后悔,让我们看到了亲情的可贵,希望人间不要在出现子欲养而亲不在的窘境,为健在的父母尽一份孝心。
《我与地坛》读后感4
时光飞逝,当我重重的放下《我与地坛》时,想起其中一段描写史铁生失去双腿之后,艰难的生活下去的时候,我的感触很深。
一个失去双腿,下半生只能靠轮椅移动的人,能继续坚持活下去,并且还出版了多本书、散文集,这无疑是一个令人震撼的人。我想到了自己,史铁生先生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还能坚持到底,我想,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放弃,不努力。这使我想到了很多人。司马迁、海伦·凯勒、张海迪,还有那些伟人们。他们同样是令人敬佩的。他们和普通人不同,但做出了普通人无法做出的事。他们没有自暴自弃,他们没有破罐子破摔,他们选择了与坎坷的命运斗争,他们选择了与上帝安排的命运对抗,他们选择了常人不会选择的坚难困苦。他们想过放弃,想过不努力。
可他们摒弃了这些想法,最后走上了新的道路,走向了成功、辉煌和灿烂的人生。他们虽然天生比我们差,但他们最终的成就却比我们强。为什么?因为他们勇于拼搏、勇于抗争、勇于奋斗。他们虽然体质弱,但真正强大的是他们心中的勇气与力量。他们积极向上,他们顽强拼搏,他们被载入史册,成为一块块里程碑。你说,我们和他们有什么不同?可以说,你体质比他们强,但是你创造出来的奇迹远远比不上他们曾经的辉煌。
如果你想放弃,想不努力了,那么请看看他们。他们这一块块里程碑,就会成为你前进的动力和目标与希望。
《我与地坛》读后感5
《我与地坛》这本书非常好看,带给我许多人生的道理。它包含了作者对人生的思考,同时我也从字里行间中感受到了作者史铁生对母亲的思念。
本文讲述的是在他21 岁时双腿瘫痪。在说过“曾一连几个小时专心致志地想关于死的事情”, 但在这种艰苦的情况下,他毅然选择拒绝死亡而选择了更加美好的生活,是他的母亲的爱给了他力量,书中的那对每天散步去地坛的中年夫妇,非常热爱唱歌的小伙子,智障却又很乖巧的小姑娘,原来一直形影不离的L 他们都给了作者无数的感动。
许多人面对那些突如其来不可预料的困难就选择逃避,甚至会选择死亡,而作者却不一样,他虽然腿脚不健全,却拥有一份最为健全而“丰满”的思想。读到了史铁生的作品,让我想到了一些身体虽然残缺但又有大志的人。就像著名的音乐家贝多芬一样,耳朵聋了,但在晚年也创作了许多作品。
作者其中的有句话让我倍受感动:“自己是世上最不幸的一个,不知道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儿总是要加倍的。 ” 在每个父母的眼中,孩子永远是他们的心头肉,当孩子伤心的时候,父母其实更加伤心。虽然我的爸爸妈妈没有舍身救女儿的经历,但我也看得出父母会为了我放弃一切。
史铁生的作品让我学会了坚强,学会了感恩。
《我与地坛》读后感6
我读了这篇文章《我与地坛》使我深刻印象地了解一些东西。文章中作者以悲痛的心情的原因,去地坛放松一下心情,地坛到处是野草荒藤,很少被人记起。作者本身残疾,但是有一份勤奋汗水的天赋。表现他患有残疾的困难,克服了许多的困难。勇于在人生的道路中探索奥秘。作者在疾病的苦难中折磨,但是在克服中锻炼了坚强意志,他只能依靠自已的力量才是一件重要的事情。作者的母亲为他付出了爱的力量,母亲虽然没有患有残疾,而且身体健康。母亲对作者的疼爱和依恋,在生活的日子中,母亲一直陪伴着作者,母亲的儿子在人生的道路中不是一帆风顺的,他的生与死,母亲只要让儿子好好活下去,过得上幸福的日子,死亡哪怕自已走向幸福的日子,死亡本身没什么意义。活着比死亡更有意义。作者为什么想活,母亲想让儿子一个人不仅是活的。母亲的苦给儿子吃了不少苦,儿子不应该怀着心情不好来苦难,苦难的日子再过下去的话,哪怕自已能过得上去吗?他自已对自已照应,将来自已的日子是他的日子,走一条走向自已的幸福道路,这段日子以后还长呢。母亲过世后,给儿子没留下什么的话。母亲的爱改变了儿子的命运,她的爱使作者了解到爱的力量,爱才是真正的力量。
我读完《我与地坛》后,深刻地了解到作者的坚强不屈和母亲的爱,作者的事迹使我感动不已,才知道了什么是爱的力量。
《我与地坛》读后感7
我相信在每个初中阶段都学到过《我与地坛》这篇文章,这篇文章讲述的是已经残疾了的史铁生在北京地坛所发生的一些事情,他通过把他的所见所想以散文的方式记录下来,从他最初的迷茫到他最后的大彻大悟,整个过程非常的令人唏嘘不已。
初读这篇文章的读后感是让人感觉到生命的可贵,这也是这篇文章能够带给人最大的启发,让人感觉到活着虽然艰辛但它也是所谓存在的唯一凭证,一旦人失去就将化为灰烬,那才是最可悲的事情。
每一个人的读后感都会提及的字眼,那就是说珍惜。作者通过在地坛的点点滴滴,向我们完完全全地反映出了一个史铁生心目中的地坛,那已经不仅仅是地理上的意义,而是他心目中的圣地,是他从绝望走向希望的一双翅膀,也是他化苦涩为甘甜的一方源泉。
这篇文章的读后感是对生命本身的思考,这样子的作品真是难能可贵。通过阅读,你就会发现你现在所经历着的一些迷茫并非是所谓人生中的大事,通过阅读它,你会找到你想要的答案,你会正确地意识到,人生最大的敌人无非是死亡,只要能活着,那便是幸福,就像鲁迅先生说过,孩子,这是你的福祉。
《我与地坛》读后感8
“它等待我出生,然后又等待我活到最狂妄的年龄上忽地残废了双脚。”这是这篇文章中的一句话。让我记忆犹新,也让我感触极深。史铁生在最有希望,也最有活力的年龄被病魔夺走了双脚行动的能力,每一个内心怀有梦想、冲动的人在变成一个残疾人时,内心都会崩溃而进入极端状态。
在作者的世界都呈现灰暗的时候,他遇到了好似在等待他的地坛。他在这里思考一切他不明白的东西,比如“生与死”,像“活着的意义”。在这里,他回忆以前,回忆年轻时不曾去想的东西,如“母亲的辛苦”像“对母亲的视若无睹后的痛悔”。坐在地坛,进行思想的升华,进行对于生命的重生,用自己的努力把自己的人生重新开启。
其中很长一段对于母亲的描写,在淡如水的言语中透露着对母亲的留恋。当我看到这句“很久很久,迷迷糊糊的我听见了回答:她心里太苦了,上帝看她受不住了,就招她回去。”这句话既是作者对母亲逝世潜意识里的愧疚,也可能是作者对自己内心惭愧的一丝宽慰。
地坛对于别人来说可能只是一个散步的场所,仅供娱乐,可对于史铁生来说这是一个等待了他多年的老者,是一个可以倾述十五年的友人,这里给了史铁生重生的机会,给了他对于生命认知的升华。这里不仅是一座荒芜的古园,也同时是怀有史铁生浓厚情感的载体。
《我与地坛》读后感9
记得在上初中时就学过这篇文章,那时也不怎么理解史老师,今天又再一次读这篇文章,让我看到了两点:母爱与生命。
小时母亲经常唠叨,总是让我们感到很是厌烦,我想这就是所谓的“身在福中不知福”喽,呵呵——人经常犯的错误,等到暂时失去或永远失去时才明白过来,这也许是史老师写这篇文章的其中的一个目的吧,上了大学,背井离乡,才真正的体会到什么是思念,为何母亲无微不至的爱是所有人文学者都歌颂的,确实,母爱的伟大岂止是三言两语能表达的出来的呢?“子欲养而亲不在”的愧疚及主人公对母亲的思念从文章中不难体会。
当身体的残疾及难以跨越的心理障碍交集在一起时,我想我们确实难以体会主人公的痛楚,但是母亲的爱,母亲的去世,当这一切都相继发生并且发生后,明白就接着而来了,就如我开始说的那样,生命的意义是什么?曾经多少人探索过这个问题?数不过来了,这个问题确实也难以说清,但是我想不管生命以怎样的姿态存在,我们都不应该轻视它的存在不是吗?这也许就是主人公写这篇文章的另一个目的所在了吧。
《我与地坛》读后感10
史铁生,20世纪伟大的作家,他因意外而双腿瘫痪,浑身落下病根。若干年后,责任与爱又使他重新站了起来,成为了世人心目中不可亵渎的高山。
他的文字,让身处逆境中的人找到力量,尤其是在《我与地坛》中,她在空旷寂静的地坛终了悟了人生,了悟了挫折,也了悟了上帝。
在他最狂妄的时刻,上帝使他废了双腿以作警醒,他在地坛中碰到许多跟他一样命运坎坷,阴差阳错就过上了不一样的人生的人,如那对容颜被时光消磨的夫妻,一个终生追逐梦想仍郁郁不得志的长跑者,一个漂亮但不幸的小姑娘(她是个弱智)。从他们的身上,他得到了慰藉:命运无常。就命运而言,休论公道。这是用他一双腿的代价而换来的启示,深深镌刻在他的灵魂里。
他同时告诫后人:不要因为所谓年轻人的自尊心和骄傲而伤害他人,否则你必会后悔终生。他有一位好妈妈,宁愿付出自己的生命来换得他能够行走自如。当他在地坛苦恼迷茫,逃避现实,宛如一具行尸走肉时,这位妈妈一直在担心他想不开去寻死,便踏遍公园的各处角落去寻他。
人这匆忙的一生,正如史铁生笔下的那些人物,都是在与命运作抗争,与自己竞争,所以请在有限的生命里,拼尽全力向前冲,燃烧自己吧!为了像史铁生这样伟大的人物,也为了自己。
《我与地坛》读后感11
地坛它不仅仅是地坛,那里是作者重生的地方;那里埋藏着母亲的爱;那里拥有着许许多多人的故事。
与其说《我与地坛》是一本书还不如说这是作者的一生是作者发自内心的对生命、母爱与这个世界的种种感慨。
地坛——重生在作者最痛苦的时期是地坛陪着作者度过的。作者常觉得这中间有着宿命的味道:仿佛这古园就是为了等我,而历尽沧桑在那儿等待了四百多年。这又何尝不是宿命呢,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一个地方与生命紧紧相连而地坛就是属于作者的那个地方,它溶于作者的血肉里。
重生——母爱古往今来许许多多的`人都歌颂过母爱。而在这篇文章里作者并没有用过多的词汇描写母爱却让人感受到了母爱。母亲看着儿子因为失去双腿了而痛苦万分却无能为力,如果可以他宁愿受伤的是自己。从古代的“临行密密缝”到现代“儿子的一切苦难,在母亲那里都是加倍的”母爱无处不在。我们要珍惜母爱享受母爱的同时不要忘了感恩,不要像作者一样失去后才懂得珍惜。
重生——不放弃我们要学习作者即使失去了双腿;即使曾迷茫过;即使曾想放弃过生命。可他终是坚持了下来。人生总有许许多多的挫折无法避免,但生活还是要继续。所以,孩子请你一直坚持到最后。不为别人只为你自己你的家人,你要对得起为你日夜操劳的父母;你要对得起那些期待的眼神;你要对得起你自己。
《我与地坛》读后感12
记得在上初中时就学过这篇文章,那时也不怎么理解史老师,今天又再一次读这篇文章,让我看到了两点:母爱与生命。
小时母亲经常唠叨,总是让我们感到很是厌烦,我想这就是所谓的“身在福中不知福”喽,呵呵——人经常犯的错误,等到暂时失去或永远失去时才明白过来,这也许是史老师写这篇文章的其中的一个目的吧,上了大学,背井离乡,才真正的体會到什么是思念,为何母亲无微不至的爱是所有人文学者都歌颂的,确实,母爱的伟大岂止是三言两语能表达的出来的呢?“子欲养而亲不在”的愧疚及主人公对母亲的思念从文章中不难体會。
当身体的残疾及难以跨越的心理障碍交集在一起时,我想我们确实难以体會主人公的痛楚,但母亲的爱,母亲的去世,当这一切都相继发生并且发生后,明白就接着而来了,就如我开始说的那样,生命的意义是什么?曾经多少人探索过这个问题?数不过来了,这个问题确实也难以说清,但我想不管生命以怎样的姿态存在,我们都不应该轻视它的存在不是吗?这也许就是主人公写这篇文章的另一个目的所在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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