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读后感1000字合集12篇

时间:2023-08-31 12:29:21 读后感

《家》读后感1000字 篇1

  卢梭曾说过:生活的最有意义的人,并不是年岁活得最大的人,而是对生活最有感受的人。那么他所说的感受又是从哪儿来的呢?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独特的理解。我的理解就是两个字:阅读。因为我生活中的感受就来源于阅读,在生活中任何的点滴,哪怕是一点影子,我都能在书中找到并理解。啊,书真伟大,能够阅读真是幸福呀!暑假是我阅读的好时节,好多书充实了我的暑假生活,开拓了我的视野,让我明白了生活的艰苦和世间人情的冷暖。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红岩》。它让我深深体会到了生活在今天的我们是多么幸福,也让我明白了应该珍惜眼前的一切。在这本书中我认识了许多为了革命事业宁死不屈的英雄人物,心里充满了对他们的敬佩。其中小萝卜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红岩》里小萝卜头是个9岁多的孩子,看上去却像个五六岁的孩子。他的手又瘦又小,较也只有一点点大,可是他的头却发育的比较大。和身子很不相称。看见他的人都爱摸摸他可爱的小脑袋,叫他小萝卜头。小萝卜头遇害时年仅9岁,他在敌人的监狱里被关押了8年,他的童年是在监狱里度过的,他完全失去了自由,就像关在笼中的一只小鸟。而小萝卜头是多么向往自由啊!他多么想自由地奔跑,快乐地玩耍;他多么想尽情地享受阳光,呼吸新鲜的空气;他多么想看看小花、小草、小鸟和小虫啊!然而,这些再平常不过的愿望,对小萝卜头来说,都是无法实现的。小萝卜头被关在白公馆里吃不好穿不暖,没有父母的呵护,也没有自由,真让人难过呀!我想我的生活跟小萝卜头比起来真是天壤之别呀——我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学习时有窗明几净的教室,在家里有妈妈、爸爸、爷爷奶奶等人帮助我,闲暇时还有小伙伴陪我玩,多么幸福呀!

  最让我佩服的还是小萝卜头热爱学习和勇敢、乐观的精神!小萝卜头家境贫寒,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一直没能读书,但他又非常渴望读书。后来在监牢中,小萝卜头白天干活,晚上读书,遇到不懂的地方就向解放军叔叔请教,以此来满足对知识的渴求。而我们现在的人呢,生活在社会主义新中国,学费全免,安心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读书,有知识丰富和具有教学经验的老师为我们引领,学习用品现代而高档,但是我们却身在福中不知福,不懂得好好珍惜这快乐而又幸福的时光,在学校时常有不守纪律的学生,有的甚至连基本的作业也不能完成。平时物质丰足的情况下,我吃饭不好好吃,经常浪费粮食,不知珍惜农民伯伯辛勤劳动的果实,而小萝卜头吃得却连猪食都不如。反思自己,我的脸上不禁发起“烧”!

  掩卷沉思,书籍真是传递思想的纽带啊,让我们精神上得到了充足。我将继续与书,与书中鲜活的人物为伴,丰富自己的人生……

《家》读后感1000字 篇2

  巴金笔下的《家》描述了一个五四时期封建的大公馆里在这个大家庭里,有个三兄弟,姓高,名叫觉新,觉民,觉慧高老太爷是这个家庭的权威三兄弟都有着创新的的精神

  大哥觉新是一个忍受者,他虽然有着新思想他是这个大家庭的长孙,就是因为这个缘故,他被剥夺了学业与爱情待父亲去世之后,家里的重担子都落到了他的身上他只能默默地忍受着,忍受着家庭里任何命运的不公,忍受着自己心爱的梅表姐默默的守寡而不能陪伴在她的身边,忍受着爷爷的任性妄为……他只是一个忍受者,仅仅只是一个忍受者

  和觉新比起来,觉民就比较开放多了他和弟弟觉新一起接受西方文化知识的熏陶,有着先进的思想、昂扬的斗志,是新时代的新青年不久后,觉民爱上了张太太家的女儿,琴琴是高家亲戚里面最美丽、最活泼的姑娘,她也是一个有着理想、有着抱负的勇敢的新青年觉民白天忙着功课,晚上按时去琴那里教书

  觉慧是这三兄弟中最具批判与反抗意识的一个人,也是当时社会进步青年的典型代表他是一个“人道主义者”,平等地对待各个阶层的人

  最后觉新终于领悟到了是旧的制度、礼教和迷信夺去了他的青春、他的幸福和他的前途他意识到了这一点,而他又不能够抵抗这一切,他只有绝望,只有痛苦,他就此醒悟了,同二弟觉民一起,助三弟觉慧终于逃离了这个家,使他们被束缚着的家,到上海去一面求学一面从事进步的革命工作

  我认为觉新,觉民和觉慧就是现在社会中三个不同的人群觉新就相当于社会中刚刚毕业求职的大学生们,他们不停地去聘职,而他们只能听公司老板的命令对于这些,他们只能默默地承受,他们不敢对老板倾诉,也不敢反抗,他们就像觉新,在这个大公馆里面,不敢说话,不敢反抗觉民觉民就像现实中的中年人,非常稳重,成熟而三弟觉慧就像冲动的青年,不顾后患地去追求这样虽好,但是不顾后患未免表现得太冲动了

《家》是巴金的著作,是《激流三部曲》中的第一部,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封建社会中旧制度的无情,它给我的印象很深

  巴金说:“我不要单给我们的家庭写一部特殊的历史,我所要写的应该是一般的封建大家庭的历史,这里面的主人公应该是我们在那些家庭里常常见到的,我要写这种家庭怎样必然地走上崩溃的路,走到它自己亲手掘成的墓穴我要写包含在那里面的倾轧、斗争和悲剧我要写一些可爱的年轻的生命怎样在那里面受苦、挣扎、而终于不免灭亡……我写《家》的动机也就在这里”

《家》读后感1000字 篇3

  不息的斗争精神

  2017年距离我国全面达成小康还有3年时间,在经济和科技迅速发展中,我们也不能忘了“本”——传统文化精神。为了号召开展的“书香中华”的活动,我品读了巴金的《家》。所谓一入好书深似海,看完它后,我感慨颇深。

《家》中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就是高家长房的觉民觉慧这两位“新青年”为了自己所追求的而去反抗斗争。觉民为了和琴的爱情敢于反对高老太爷与冯乐山私自订下的亲事,为此还离家逃婚,打响了高家反抗封建家庭和封建礼教的第一枪。苍天不负有心人,在他的斗争和决不妥协下,获得了高老太爷在临死前的理解。同样与觉民是受过思想熏陶的觉慧是高家最具批判与斗争反抗意识的一个人,他支持并帮助觉民抗婚,反对并怒斥带有极重的封建迷信色彩的“捉鬼”闹剧,反抗对人的不平等。最终的觉民和觉慧都有了不错了结局。然而缺少了斗争了反抗精神与意识的觉新大哥,失去了曾经深爱过的梅和给自己生了孩子的瑞珏。而巴金之所以写出这些对比,不也是为了告诉我们只有斗争才能胜利吗。

  读完《家》后我陷入了沉思:斗争精神是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的精神品质,可以追溯到大禹与自然进行斗争,陈胜为了自由而与秦朝斗争等。而不同的时代,斗争精神有着不同的体现和意义:在原始社会,斗争是人与自然为了生存了斗争;在封建时代,斗争即为进步人士奋起反抗封建制度和腐朽的习俗,追求平等,就好比《家》中的觉民觉新两兄弟一样;而在当代,斗争即需要我们同破坏社会和谐的人或事去斗争。

  好的传统文化精神不仅要铭记于心还得去发扬和践行。身为高中生的我们,践行斗争精神可以从小事做起,就好比:制止身边人在时破坏文物,对受到不公平对待的伸出援助之手,生病时与病魔斗争,不放弃生的希望……。就来说说我亲身体验过的事情吧。记得那是小学的时候,我们班的某位女因为身材太过粗壮而被男同学嘲笑,刚开始因为害怕帮助了她自己会被报复,所以没敢向那位女同学伸出援手。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听了一节人性开导课,使我决定要去帮助那个女生。在一次那个女生被欺负的时候我走过去安慰那个女生并对那些男生说了道理。虽然不是那么的有效,但是我对男生那种不公平看待他人的行为作出了我应有的斗争,给予了同学援助。

  在自己践行了斗争精神的同时,也不要忘了给同样斗争过的人点赞和支持,让斗争过的人得到一丝欣慰。

  中国的历史源远流长,美好的精神文化如同瑰丽的,永远长存。身为炎黄子孙我们应该继承和发扬传统文化精神,不仅仅只是发扬斗争精神。不同的人做事风格各有异,但我们必须保持一致的是有一颗爱国和尊重中华传统文化的心。

  最后我将布鲁斯的一句话送给大家:为真理而斗争是人生最大的乐趣。

《家》读后感1000字 篇4

  这段时间,由于失眠,为了打发时间,拼命地读书,不让自己闲着。

  要读书,书从何而来。我的原则是,自己喜欢的书,应该放在书架里,而那些只适合读一遍的书,则应该在书店里品读。《家》便属于前者。

《家》,是巴金二十七岁时写的一部长篇小说。小说描写了资产阶级大家庭高家的悲欢离合,觉新、觉民、觉慧高家三兄弟在封建礼教面前的麻木与反抗,瑞珏、梅、琴、鸣凤几个女人执着的爱情绝唱,让读者回味、深思。

  读完了小说,给我的文字上的第一感觉是朴实。我们能深刻理解一个二十七岁的青年能写出近二十万的小说实属不易,而这样的年龄写出来的文字,自然少些岁月的痕迹。但是这部小说却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因为它深刻揭露了那个时代的诟病。

  小说,我认为,除了精彩的情节打动人心外,最主要的是留下时代的烙印,让它成为历史的见证。

  如果你是那个时代的见证人,而你又有绝妙的文字,那么你应该写下历史,让它成为永恒,而不至于让它在岁月的流里消失殆尽。

  再回到《家》,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瑞珏。

  梅和觉新青梅竹马,表兄妹之间的婚姻在中国数千年的文化中再正常不过了,况且两人互生情愫,但有情人终未成眷属。因为梅的母亲和觉新的继母有了矛盾。

  取而代梅的是珏,这是一个温柔美丽的女性,觉新因为珏而忘记了和梅别离的痛苦。我想,但凡温柔、善良、知书达理的女人都能柔化男人坚硬的心吧。

  珏的善良,还表现在她对待梅的态度上。因为时局不稳,梅到了高家。梅的到来,唤起了觉新沉浸在心底、本已埋藏的感情,但是珏却大度地接纳了梅,和她成了好姐妹,她甚至想退出来成全这对昔日的恋人。梅当然不应允,觉新也不可能同意妻子更不同意自己做这种有辱门风、有伤道德的事,何况他对妻子的感情也是极深的。

  如果用智慧来形容珏,我觉得太城府了,因为珏就是这样一个善良的人。“人之初,性本善”,善良是人的天性和本能。

  天性和本能好比什么,好比习惯。我不知道该怎么诠释“习惯”这个名词,我想它应该是一个人最自然的状态,在举手投足、一笑一颦中散发本真,在待人接物、处世交往里刻画印象。譬如乡下人的淳朴,城里人的精明;女人的柔和,男人的阳刚;雷厉风行,温婉秀丽等等,都是习惯给予我们的气质。珏的善良,不刻意,不做作,那是一种习惯和自然。

  我的老师曾对我说过一句话,我觉得挺有哲理。他说,以有心做无心事,你会收到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的结果。譬如,珏仅仅为博得别人对自己的好感而矫揉造作,我想,周遭的人大概不大会应和,相反,大家会嗤之以鼻。但,珏以她的善良赢得了大家对她的尊重、信任,而身处其中的她,却浑然不知。

  所以,我常常想,人应该做一个善良的人。善良会感动自己,感动周围,感动上苍,让冥冥之中注定的事情,在上苍的庇佑下,虔诚地皈依。或许,我们需要的是心灵的宁静。

  善良,并不一定带来自始至终的幸运,珏最后还是死了,不管她死于家庭纷争,还是旧思想旧制度,她在我心里是完美的。

  现在读书,渐渐地摆脱了先前的陋习。因为年轻时,文中主人公们的命运能紧紧抓住我们的思想,而现在,彷佛突然之间,透过浮华,醉心于文字透露出来的最朴素的东西。我想,这应该是年龄的杰作吧。

《家》读后感1000字 篇5

  一向以来都不喜欢描写封建时代关于大宅子故事的书,觉得读来味同嚼蜡。但是却有例外,家吸引了我。巴金写作《家》是不满30岁,读完这部作品,心理起伏不是很大,大概是类似的题材看到的比较多,谈谈几点看法:这本书虽然如中国新文学史(关于巴金节录)所写的:若干章节读来仍感到难以下咽,叙述的部分。许多对话,太急于表达思想,而失去口语的活气和韵味;发表《家》时,巴金还对文学蒙昧无知:我写小说从来没有思考过创作方法、表现手法和技巧等等问题;文学是什么?我不知道,而且我始终就不曾想知道……

《家》一书写的是中国社会剧烈和巨大的变革一代青年的历程。觉新、觉民、觉慧三弟兄,代表三种不同的性格,他们出身在四世同堂,黑洞洞的大家族公馆中。这里,我只想谈谈最耀眼的觉慧。

  我猜想,这个形象的出发点,是巴老在十版代序中“一个旧礼教的叛徒,一个幼稚然而大胆的叛徒。我要把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要他给我们带进来一点新鲜空气,在那个旧家庭里面我们是闷得透不过气来了。”

  诚然,觉慧正是这样一个人物,他有着新思想,他看到了社会的弊端,旧历新年夜,他救济讨饭小孩,并思考“你以为你这样做,你就可以把社会的面目改变吗?你以为你这样做,你就可以使那个小孩一生免掉冻饿吗?……你,你这个伪善的人道主义者”最后蒙住耳朵走进房里,颓然道:‘吃醉了,吃醉了。’”

  他反对旧礼教,与琴争辩建立在他人痛苦上的玩龙灯,反对请巫师为高老太爷捉鬼而斥喝家人。

  他也很幼稚,他在爱情上受到了挫折。

  但他敢于反抗,并最终挣出了大家族的束缚,乘着没有一刻停留的绿水走向新的生活。

  无论是觉慧的心灵的蜕变历程,还是在大家族阴影下有着令人惋惜结局的凤鸣等人物对命运无声的抗争,透过巴老的笔,我们能看到两个字:反抗。“是的,我要反抗这个命运。”“让在我心上燃烧的火喷出来”

  家的另一个特点是满溢着纯洁浓厚的青春气息。这种单纯而自然的气息,如巴老所说:“永生在青春的原野”。

  即便文章有着一个沉重的主题,字里间仍表现了青年人所特有的活力、困惑和斗志。“我知道生活的激流是不会停止的,且看它把我载到什么地方去!”“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它一直是我的鼓舞的泉源。”

  书里的人物,埋在不同类型社会中培育,不同色泽思想的浇灌、照射下生长。而有着一层温室护罩的我们,却是脆弱的,有时甚至丧失了可怕的斗志。

《家》读后感1000字 篇6

  众所周知,《西游记》乃我国四大名著之一。可想而知,它的文学价值是非常高的,作为中国人对自己国家的文学精华不了解一点那怎么行。为此,我特地趁着寒假好好去领会一下。

  当我将那本厚厚的“经典”的最后一页合上后,脑袋里还真是有很多感触哩!就比如说孙悟空,他是全书中最光辉的形象了。

  文章较开头的“大闹天宫”一章,或许有人会认为他无事生非,爱挑衅“权威”,甚至妄想做“玉帝”,但我却认为这突出了作者的热爱自由,勇于反抗以及这个时代所提倡的“有能者当居之”。不过如果真让孙悟空当玉帝,恐怕连天都会被捅出个窟窿来。

  至于在西天取经的路上,他已不再是一个叛逆者的形象,而是一个头戴紧箍,身穿虎皮裙,专为人间解除魔难的英雄。在重重困难之前顽强不屈,随机应机,西天途中更是尽心尽力保护。他的见恶必除,除恶必尽的精神就仿佛是在为那个时代带去了一位“神”。不过孙悟空的缺点也不少呢!就是有时太卤莽了,像“三打白骨精”,虽说他的火眼金睛是把那妖怪看出了,不过他太急性子,二话不说先给它一棍,可恰好碰上唐僧这个“慈悲为怀”的圣僧,其结果便是唐僧的“解雇书”——“你走吧!”

  再来讲讲唐僧,作为师父,他对徒弟要求很严,经常教导徒儿“要以慈悲为怀”。作为僧侣,他行善好施,为民除害,为人们播撒着善良的种子;作为求学者,令人们赞叹不已的是他那坚强的意志和执着追求的精神,不为财色迷惑,不为死亡征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坚强信念,使他终成正果。不过有时他也有点“腐朽古板”,人妖不分,还多次冤枉孙悟空,以至于到最后还得让猪八戒去花果山请大师兄。我对他的这种行为实在没什么好印象,但念在他不辞万里赴西天取经,自然也是功过相抵了。

  提起猪八戒,人们总是将他与“好吃懒做、自私自利”,“损人利己、见利忘义”等不好听的词汇联系在一起。的确,猪八戒也干过“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事情。但在为师父西去取经的曲折道路上,虽然没有孙悟空神通广大的超常本领,却也立下了不少战功。他虽然有着许多的缺点,但我一点儿也不觉得他丑陋和厌恶。相反地,在他的这些缺点背后,透露出来的憨厚老实富有人情味的一面,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呢!

  沙僧是唐僧取经途中的一个忠诚卫士,也是让师父操心最少的一个徒儿。肩挑千里重担,没有半句怨言。师兄闹矛盾时,他从中调停和解;师父遇难时,他挺身而出,以死相救。尽管平时少言寡语,但在保护师父的战斗中冲锋陷阵,英勇无比。

  总之,这些人物都为此书增色不少!虽然作者想表达的“内涵”我无法完全明白,但也从这本书中得到了不少乐趣。一句话:不愧是名著啊!

《家》读后感1000字 篇7

  我从来没有如此热烈地喜爱过一本书,也从来没有如此喜欢过某个作家的风格,可有那么一本书给我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这本书就是余华的《活着》!

  从小我就非常喜爱读书,可却从来没有从书中悟出到多少道理。而且我少时读的书都比较理想化,充满幻想与美好,语言华丽而优美,一味沉浸在理想王国里。当初看这本书时只是因为暑假的必读书中它看起来比较有趣,而正好妈妈也帮我买来放在书架里。起初我对这本书没有什么兴趣就只草草看了个开头,谁知,看了两页后就离不开眼了。

  《活着》是我读过的第一本现实性的书,与美好虚幻的童话完全不同,这本立意与众不同的书立刻吸引了我全部的注意力。从下午到晚上,我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一页都没有落下。我深深地被主人公的曲折心酸的人生感动到了。

  我从这本书中感受到的不只是主人公的可怜悲哀,而是还感受到了一种巨大的信念,一种不顾一切也要生活下去,不轻言放弃的信念。

  从这个故事中,我突然想起了以前的我,觉得生活是多么无趣,学习多么痛苦,学习,作业,责骂都是那么心烦,可这本书,既告诉了我活下去的美好,又证实了当时我想法的愚蠢。是啊,世上比我们辛苦、不幸的人有那么多,而我同他们比又算什么?比我活的不像样的人那么多,他们都依然努力地活着,更何况是我呢!

  书中福贵的生活是杜社会最底层人士的写照,一生曲折不已,人生起起落落。起的很少,而落的往住都是是最致命的打击,一个个亲人从自己身边离开,无论多么努力也只能眼挣挣睁睁地目睹亲人死去,这需要怎样的意志支撑他才没倒下去?可他就还是活下来了,尽管他所牵挂的什么都没有了,可他却还是坚强地活着,和那头与他一样大的老牛,直到老死……

  《活着》将一个人的欲望、坚持表达的淋漓尽致。作者将福贵的一生描述的生动形象,仿佛我们跟着作者一起经历了福贵的一生。书中既表达了时间漫长和时间的短暂,又从每个事例中讲述福贵异于常人的苦难生活,但从他自己口中讲述这些经历时,我们又觉得他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似乎都充满了幸福与快乐。活着就不再是一种煎熬,而是快乐而又幸福的。

  读完这本书后,我深有感触,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让我们以后乐观勇敢地对待整个世界,笑着生活每一天!

《家》读后感1000字 篇8

  活着或死亡都是一个年轻生命难以驾驭的题目。同样是一本薄薄的让我只用了一个下午就读完了的书。巧的是读了几页便发觉心这本书为背景的电视剧我竟看过,这让我更真切地体会到了这书的含义。

  《活着》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道出了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特殊的年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兴富到衰落,身边人陆续的死去。在他们一生中,不知失去的多少东西,失去金钱,失去亲人,最后只剩下一头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尽管是这样,他还是友好地面对世界,一切伤痛的往事在他口中都变得那样的平淡。也许当我们的生命已将要走到尽头的时候,回望以前的一切,才会做到安下心去对待,才会做到清醒的重新认识所有的事。我想起陆幼青的死亡日记,那不也是站在生命的边缘真正完全而清醒的对世人讲述一切。

  读到家珍死去,这是我看到的所有生离死别中最宁静的一段,也是最真切的一段,想起阿朱死后乔峰抱着她的尸体的痛器失声,想起陈家洛听闻心上人香消玉殒后流下的懦弱眼泪,想起莎翁着作中男女主角一次一次的撕心裂肺和悲痛欲绝,我想人活一生,总要承受这样的击,而多年之后,当身边的人一个个全都被岁月带走了,那时的我们也许真的会选择一种平静,它是多年的感情磨合而成的,是沧桑的经历,浇铸而成的。数十年后的我呢,我是否可以面对着一塘残荷将过去的伤痛记忆娓娓道来,我对自已的过去是否清楚地知道并且敢干面对,我不敢说。

  这个世界的确不公平,有人可以享尽荣华,有人却要像富贵一样,面朝黄土背朝天,挥洒着血汗过完一生。面对这样的不公,憎恨逃避都是徒劳,甚至我也说不清到底该怎么做,我面对的是无法自由选择生活方式的无奈和内心与现实的强烈,盾,在这样一个状态下,我一面应付着现实中的琐碎,而在内心寻求思想上的解脱,但不管怎样,我始终希望自已能对世界友好,尽管天性中的倔强与后天形成的反叛也许会导致我走上叛逆的路。

  生老病死,我们都得一样一样地过,生命只不过是个过程罢了。我只是希望能按自已的意愿选择一个方式,真实清醒并发自内心的去实现它的价值,到了那一天,但愿我能带着平静的微笑向世界道个别,也对身边的人说声再见。

《家》读后感1000字 篇9

  孔乙己到底是什样的人,众说纷纭,看看孩子们的评价,不得不佩服,现在孩子的眼界一定比当年的我们开阔。

  其实看完后,我最想问也是最纠结的问题是:孔乙己到底值不值得我们可怜?看全文,好像是该可怜他的,他在文中的命运到底是怎么样的?在笑声中出场,在笑声中退场,然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看起来,是一个悲剧性的人物。

  但我觉得,孔乙己其实是一个自卑且虚荣的人物。和别人(短衣帮)聊天,分茴香豆,教伙计写字,为自己辩解,每一个场合,他都在卖弄学问,看似是一个高尚的读书人,实则在掩护他那颗自卑的心。最后一次出场,是以一种颓废不堪的形象登场的,他褪去了代表身份的长衫,换上了破夹袄,最终放弃了他“读书人”的尊严与固执,在用手一步步走回去时,孔乙己早就不是什么读书人了,语言再和“读书人”沾不上边了。又或者,他从来就不是一个合格的读书人,从一开始替人抄书,连人,书籍,纸和笔砚一同消失开始,我就给他贴上“好喝懒做”的标签了,再到后面教伙计写字的片段时,可以看出孔乙己是的迂腐的人了。最后,被丁举人打折了腿,才褪去平时的傲娇,只说了一句“不要取笑”。看到这时,我嘲讽地笑了,当初,孔乙己并不认为窃书有错,自诩清高的为自己辩解“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的时候,他就已经不配做个读书人了。

  只是,孔乙己当真一无是处吗?给孩子们分茴香豆,教伙计写字......其实,他也是个善良的人,那么问题来了——到底是什么导致了孔乙己如此悲惨的下场?

  当时的社会的人心,可笑而可悲。

  有没有发现,孔乙己到哪都是别人嘲笑的对象,酒馆的客人,伙计,掌柜......孔乙己的出现,总伴着笑,嘲笑,就好像,孔乙己生下来就是给别人嘲笑的,到死也是在嘲笑着,到死也是在嘲笑中,一辈子都是个没有尊严的可怜虫罢了,这跟当时的社会有不可分割的关系,当时的人们冷酷无情,互相嘲笑,永远都是个看客。孔乙己为什么没有尊严?因为他科举没有中,同样的都是读书人,丁举人和孔乙己之间的关系,就好像“摔下来的可怜虫”和“爬上去的胜利者”。于是,丁举人可以肆无忌惮地打断孔乙己的腿,孔乙己却无法反驳。我突然又想到一个问题“孔乙己真的无法自力更生吗?”文中是这样描写他“身材高大”,他是有能力自己生活的!可“又脏又怕的长衫”有毫不留情地告诉我们“他根本没有努力!”他在自我放任,自我安慰。呵呵,这种人,当然将一无是处。

  孔乙己的塑造,是畸形的,不管是身体上,还是思想上。

  这篇文章,揭示了当时封建社会的迂腐,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麻木不仁,精神思想昏沉对不幸的冷酷,对当时人们自欺欺人的态度的描写,从侧面反映社会的阴暗,对社会的批判。

  看到这样一句话,深有感受“孔乙己的路不知道从哪里开始,但却知道在哪里结束,一段岁月的冷漠,一个旧制度的腐朽,一个时代的没落。”这应该就是作者想表达的吧!

《家》读后感1000字 篇10

“我对埃德加的爱像是树林中的叶子,在冬天变化树木的时候,时光便会变化成叶子;我对希刺克厉夫的爱则像树下而永恒不变的岩石;虽然看起来它给你的愉快并不多,可是这点愉快是必需的,永久的。”当我读艾米莉·勃朗行的《呼啸山庄》后,深深地被这段话所吸引,感受到了作者猛烈的情感,感受到了男女主人公激荡着的感情

  小说描写的是错综复杂的人际矛盾,主要是围绕弃儿希刺克厉夫报复展开的,而作者是用激越的诗情,独辟蹊径的构思来处理这爱情和复仇的题材的。巨著除了文字外,更是揪人心肺的情感,那是人对不平等的强烈的报复,没有谁是谁非,有的只是斑斑的血和泪,黑暗和火焰。

  希刺克厉夫是书中的主人公,是倍受谴责和争议的一个人物,历来褒贬不一,有人称他为反抗资产阶级社会的英雄,也有人把他斥为恶魔。在我看来,他无疑是一个悲剧性的人物,而非疯狂报复的恶魔,他是海底深处最坚硬的礁石,忍耐得越久就反抗得越厉害。勿庸置疑,希刺克厉夫所处的那个社会是一个阶级对立,冷酷无情的社会。

  所有的人都戴着一副有色眼镜去看待周围的人,这种不平等就像我们所必需的空气一样,我们虽然看不见,但它却时时刻刻地存在着,纵观希刺克厉夫的一生,他的爱和恨,复仇以及死亡,无不渗透出斑斑血泪,无不犁刻着资本主义社会残酷的印迹。他是他所生活的那个“文明”社会的受害者,又是自己疯狂复仇结果的受害者。在他完成了自己的复仇计划后,希刺克厉夫却并未感到满足,反而觉得空虚寂寞。从哈里顿身上,希刺克厉夫望见自己昔日的影子;从哈里顿和小凯蒂的眼神中,他联想到了凯瑟琳鬼魂的呼唤,这使他终日不得安宁。终于,他离开了人世,去寻找与凯瑟琳鬼魂重逢的欢愉。

《呼啸山庄》中另一个贯穿全书的关键人物就是凯瑟琳。她既是希刺克厉夫受*的非人生活的见证人,也是资本主义虚假文明的受害者。她把粗犷、阴沉的呼啸山庄和幽美、安谧的画眉山庄,把自己一代和下一代都紧紧地联系在了一起。凯瑟琳的一生是悲剧性的,她没有在暴力面前低头,却经不起金钱、门第的引诱,背叛了自己为之骄傲的爱情。她的反抗、背叛、悔恨和死亡,集中地提示出道貌岸然的资产阶级文明道德的残酷性和虚伪性。

  而书中的老恩萧无疑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他想营造一种平等。他想把自己的爱多给予那些可怜的人。这是一个多么可爱可敬的人物形象!对于一个捡来的孩子如此关怀,甚至甚于他自己的孩子,他是多么喜欢希刺克厉夫,不想让他受到一点点伤害,倡他又能保护他多久呢?他明明知道希刺克厉夫在他死后会受到伤害,可是,他又能怎样呢?对于这一切的一切,他都无能为力。

《家》读后感1000字 篇11

  20××年距离我国全面达成小康还有3年时间,在经济和科技迅速发展中,我们也不能忘了“本”——传统文化精神。为了号召学校开展的“书香中华”的活动,我品读了巴金的《家》。所谓一入好书深似海,看完它后,我感慨颇深。

  《家》中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就是高家长房的觉民觉慧这两位“新青年”为了自己所追求的而去反抗斗争。觉民为了和琴的爱情敢于反对高老太爷与冯乐山私自订下的亲事,为此还离家逃婚,打响了高家反抗封建家庭和封建礼教的第一枪。苍天不负有心人,在他的斗争和决不妥协下,获得了高老太爷在临死前的理解。同样与觉民是受过思想熏陶的觉慧是高家最具批判与斗争反抗意识的一个人,他支持并帮助觉民抗婚,反对并怒斥带有极重的封建迷信色彩的“捉鬼”闹剧,反抗对人的不平等。最终的觉民和觉慧都有了不错了结局。然而缺少了斗争了反抗精神与意识的觉新大哥,失去了曾经深爱过的梅和给自己生了孩子的瑞珏。而巴金之所以写出这些对比,不也是为了告诉我们只有斗争才能胜利吗。

  读完《家》后我陷入了沉思:斗争精神是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的精神品质,可以追溯到大禹与自然进行斗争,陈胜为了自由而与秦朝斗争等。而不同的时代,斗争精神有着不同的体现和意义:在原始社会,斗争是人与自然为了生存了斗争;在封建时代,斗争即为进步人士奋起反抗封建制度和腐朽的习俗,追求平等,就好比《家》中的觉民觉新两兄弟一样;而在当代,斗争即需要我们同破坏社会和谐的人或事去斗争。

  好的传统文化精神不仅要铭记于心还得去发扬和践行。身为高中生的我们,践行斗争精神可以从小事做起,就好比:制止身边人在旅游时破坏文物,对受到不公平对待的同学伸出援助之手,生病时与病魔斗争,不放弃生的希望……。就来说说我亲身体验过的事情吧。记得那是小学的时候,我们班的某位女同学因为身材太过粗壮而被男同学嘲笑,刚开始因为害怕帮助了她自己会被报复,所以没敢向那位女同学伸出援手。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听了一节人性开导课,使我决定要去帮助那个女生。在一次那个女生被欺负的时候我走过去安慰那个女生并对那些男生说了道理。虽然不是那么的有效,但是我对男生那种不公平看待他人的行为作出了我应有的斗争,给予了同学援助。

  在自己践行了斗争精神的同时,也不要忘了给同样斗争过的人点赞和支持,让斗争过的人得到一丝欣慰。

  中国的历史源远流长,美好的精神文化如同瑰丽的花园,永远长存。身为炎黄子孙我们应该继承和发扬传统文化精神,不仅仅只是发扬斗争精神。不同的人做事风格各有异,但我们必须保持一致的是有一颗爱国和尊重中华传统文化的心。

  最后我将布鲁斯的一句话送给大家:为真理而斗争是人生最大的乐趣。

《家》读后感1000字 篇12

  寒假时,老班要求班上每个人都要读一本书,于是趁寒假闲来无事随手抽的一本巴金先生的《家》,本以为会是那种晦涩难懂的书,翻了几页后竟读出了兴致来,便把它放在枕头边,每晚睡前都要翻几页。我本是个急性子,每次阅读《家》时,却总能够耐着性子慢慢看,既不囫囵吞枣,也不拖拖拉拉。每次阅读都仿佛身临其境,在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里,那几个为了心中的理想为了新中国的建立而奋发向上,英勇向前的爱国青年的形象深深的刻在了我的心中!

《家》这部小说是从我国半殖民半封建社会中的一个大家庭中说起的,讲述了一个封建家族的兴衰史以及在这个家族中崇尚科学、热爱知识的一些热血青年对于自由、科学、新中国的奋斗与追求…越是读到后面情节越是跌宕起伏,情绪也随着书中的情节而千变万化,时而眉头紧蹙,时而低首叹息,时而鼓掌喝彩,时而咬牙切齿……当看到长子觉新被逼无奈只得同意将怀孕的妻子送到某偏僻阴湿的城郊待产时,心中那激愤痛恨让我恨不得跳起来同那群迷信势力的老古董理论!愤恨之余,也为觉新的软弱无能而叹息,为当时封建社会整个的那种迷信氛围而惋惜。然而作为这个时代的一份子,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自己的无奈,觉新屈服了不代表别人也会屈服,还有觉民觉慧这些爱国青年在为新中国的实现而努力奋斗着!当看到同社会的社员告诉觉慧心中的理想有望实现时,我是开心的;当看到觉慧在书房里彻夜忙碌着建设新中国的工作时,我是欣慰的;当觉民与心爱的女子想要摆脱封建的束缚而努力的时候,我暗暗为他们加油!在那个年代,能有这样一批爱国的青年站出来呼吁人们为新中国的建设而努力是不容易的,中华民族正是因为有这样一批热血少年才能繁衍生息,变得愈加强大,繁荣富强!虽然这只是一部小说,但我想,伟大的新中国建成不仅仅靠红军战士的努力,更有这样一批敢于斗争、敢于追求的爱国少年才建成的。正所谓:好男儿顶天立地,心系国家!

  读完《家》,心中千滋百味难以言说。《家》让每一位读者激昂、愤慨、勇敢。让我看到了青春给予我们敢于改革的创新精神和动力。他们的热血,他们的勇敢,他们的爱国精神感染着我,鼓舞着我,激励着我,让我在人生前进的路上遇到挫折时不再畏惧,而是勇敢的迎难而上!拥有一颗和他们一样跳动不息的中国心,在遇到任何挫折的时候,都能够越挫越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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