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篇

时间:2023-12-29 22:08:15 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1

  暑假对于我来说,真是一个快乐的假期。做完了老师布置的作业,可以捧着自己喜欢的书,摆个自己最舒服的姿势开看了。”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爱丽丝漫游奇境记》我正在读第三遍,这本书语言优美活泼,故事情节希奇怪诞、引人入胜。

  爱丽丝是一个美丽、可爱、善良的小姑娘,甚至喜欢扮演双重角色,她做了一个奇妙的梦,这个梦成了无数孩子们最喜欢的故事之一。梦里爱丽丝可以变大变小,交了一只会笑、会只露出笑脸不露出身子的朋友柴郡猫,书中脾气暴躁的红心王后,总想砍人脑袋,结果槌球场上只剩下了三个人。故事情节离奇古怪,让我又好奇又怀疑,到底有没有这样的事呢?

  这本书的作者想象力大胆丰富,语言幽默生动,让我忍不住看了一遍又一遍。故事充满童心童趣,主人公爱丽丝做了一个奇妙的梦,让我们每个人的想象力都插上了翅膀,任意地翱翔。丰富的想象力真是童话故事创作的源泉。

  《爱丽丝漫游奇境记》带我走进了一段奇妙的童话世界,那个世界里,一切都稀奇古怪,但好象又都那么的真实有趣。它让我展开想象的翅膀任意翱翔……

  我真想也做一个这样的梦,但是我希望梦里出现温和的毛毛虫、公爵夫人、柴郡猫,有礼貌的三月兔、帽匠、可爱的睡鼠、温柔善良的红心王后,在红心王后的统治下,人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我的身边再跟一个小精灵吧!可以帮助有困难的人或者动物。想着我忍不住笑出声来,我在做白日梦呢!但愿晚上进入梦乡后,真能做一个这样的梦。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2

  今天看完了百词斩上买的一本英文小说,‘THE CALL OF THE WILD’——《野性的呼唤》。故事情节还是挺吸引人的,让我有动力看,对后面的情节也很好奇。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狗Buck,原来是在美国南方一个优渥的环境里长大的,过着受人宠爱受狗尊敬的生活。结果因为当时时代背景下,美国“淘金热”兴起,北方严寒的天气需要体型壮硕的雪橇犬拉货物,于是被主人家的黑心佣人卖给了别人。在被贩卖的过程中,Buck被他们各种残酷的对待,身体受到了伤害,这也是他离开了原来“体面”的生活,第一次感受到外面残酷的世界和他心中原始的那一部分。

  被卖给第一个主人后,Buck来到了北方严寒之地,见证了北方狗子们的原则——弱肉强食,倚强凌弱,并遇到了竞争对手Spitz。在一次机会中,Buck和Spitz进行了统治地位的竞争,Buck以自己的聪明才智在逆境中击败了Spitz,成为了雪橇犬中的领导者。这大概算是Buck在学会原始法则后,为成为强者做的第一件事野性的事。

  接着在旅途中,一只叫Dave的狗因为路途遥远、环境恶劣,最终不堪重负,很难继续做拉雪橇的工作。主人出于善意,想让Dave休息,不用继续工作(拉雪橇),可是Dave有自己的信仰,他不愿离开自己的工作位置,结果Dave最后死在了工作中。虽然他是辛苦的,但是他是幸福且荣耀的。这里很打动我,因为在这样艰苦的外界环境和身体条件下,Dave因为有信仰,所以坚守自己的信仰,真的让我自叹不如,没有坚守初心的那种毅力。

  接下来,Buck他们被第一个主人卖给了第二个主人——一对兄妹及妹夫三人。这三个人用八个字概括最形象——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包裹包不好,不守时,不靠谱,还带点愚蠢。最后导致他们给雪橇犬们准备的食物不够,这些狗子们得在饥饿中辛苦地工作。因为饥饿好几只狗死了,剩下活着的狗工作就更辛苦。到达somewhere(我不记得是哪了)后,好心人John劝告他们不要再继续前进了,前方的冰快要融化了,掉进水里就出不来了,鱼唇三人组非不信一定要走,Buck感觉到危险后死都不前进一步,被鱼唇的人类痛打一顿也不走,最终被John救下,John成为Buck最心爱的主人,而愚蠢三人组也刚走出去没多久就掉进了融化的大冰窟窿中。到这里真的是为Buck松了一口气,也很欣慰他终于找到了一个好主人,过尽苦日子后终于过上好日子的感觉。

  跟着John,Buck真的是生活改善很多,John也对他很好,他们之间的互动也很温暖,Buck很爱这个男人。Buck不仅多次攻击对John有威胁的人,而且通过拉动1000磅的货物移动100码,为John赢得了一大笔打赌赢的钱。

  气候变冷后,John和两个同伴踏上了寻找金子的旅程,并最终在一个山谷找到了“金沙”,他们驻扎下来,收集金沙。就在这片森林里,Buck也受到了森林中狼的呼唤,他跟随狼群跋涉了一段距离,觉得这就是他想要的生活,他感受到了原始欲望的召唤,但是对John的.爱,使得他离开狼群,回到John的身边。但是他每每受到原始的召唤,都会很焦虑,他一次去追捕他的猎物过程中,John被原始人们杀害了,他回来后发现John已经过世,非常愤怒,他对杀John的原始人大开杀戮,原始人也吃惊于Buck一只狗,对于箭等武器的无所畏惧,最终,愤怒的Buck把原始人赶走了,但是John却不可能再回来了。没有了牵挂的Buck,毅然决然的加入了狼群,回归了大自然,回归了自己的野性,回归了原始欲望。

  这可以算是我看完的第一本纸质英文小说吧,Buck作为一只聪明的有力量的狗,尽管离开了原来那种优渥的生活,也还是在弱肉强食的世界打下了自己的一片天,过程虽然真的很艰难,但是结果也是好的,他有能力保护自己爱的人,也能自由的追求自己想要的。想一想自己现在,虽然离开了一种舒适安稳不自由而且有点CJ的生活,但是真的没有为自己的选择后悔,虽然也要迈入残酷的社会了,但是凭借自己的大脑和能力,慢慢努力也要为自己打下一片天。过程肯定不会一帆风顺,也会吃一些苦,但是想一想可以追求自己想要过的生活,继续努力吧~少女~人生就是在于多体验,and also thats what you want.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3

  《狼和七只小羊》这个故事主要讲了老山羊要出去找吃的,老山羊出门时对小山羊说:“我要到森林里去一下,你们要当心狼,要是让狼进来它就会把你们全部吃掉的。但是,你们只要一听到它粗哑的声音,一看到它黑黑的爪子,就能认出它来。”说着老山羊就走了。不一会儿狼来了,它大声说:“开门哪,你们的妈妈回来了,还给你们带来了一点东西。”小山羊听到了粗哑的声音,就认出了它是狼,小山羊也大声说:“你不是我们的妈妈,我们的妈妈说话声音那么好听,而你的声音非常粗哑,你一点是狼。”于是狼走开了,它跑到杂货店那里买了一块垩土吃了下去,结果嗓子细了。它又回到小羊家喊道:“开门哪,好孩子,你们的妈妈回来了。”可是小羊们看到了黑爪子就说:“你不是我们的妈妈,我们的妈妈没有那样的黑爪子。”说着狼又走开了,来到了面包房,把它的爪子涂成了白色。它又来到了小羊家。这次它骗过了小山羊。它进来了就把小羊一个一个的都找出来了。把它们全吞进了肚子里,只有最小的那只羊没被发现。狼吃饱了就到大树下睡觉。老山羊回来了,找到了第七只小羊,它们又一起找到了大灰狼,把大灰狼的肚子剪开,小羊就一个一个的救了出来。它们拿来了大石头把石头塞进狼的肚子里。狼醒了它觉得很渴,来到了井边喝水,扑通一声掉进了井里。小羊们开心的跳起舞来。

  我觉得这些小羊还不够聪明,不够小心。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能轻易相信坏人的话。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4

  要说一篇令我感触良深的文学作品,那就是小说《野性的呼唤》了。

  对于我来说,这是一部特殊的作品。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充满灵性的狗(这一点够别具一格的吧),作者以第三者(旁观者)的角度将这只灵慧的狗栩栩如生地展现在我们眼前。细腻的心理描写,作者善于捕捉那动人的细节,让我们宛如置身其境。

  这条灵慧的狗有个好听的名字——巴克(Bark)。整篇小说以美国大金矿的发现为背景,事件集中在一个冬天和春天,巴克由文明社会的、悠闲散漫的生活逐渐进入蛮荒社会的弱肉强食的生活,并最终回归自然。文中作者对环境的描写并不很详细,但却能让人从细微中感觉到变化,冬天雪的厚积,入春后冰河的瓦解都尽能从细微中体会。

  从译文上看语言,没有风华日丽,只有平实朴素,以朴实的语言构造如此美妙的故事是难能可贵的。从情节构思上看,作者也是颇费心机的——以一种神秘的呼唤为主线贯穿全文。巴克几易其主而没有长久的主人,这也暗含了巴克的最终“主人”,那就是自然——小说也是以巴克回归自然为结尾的。

  从思想性看,这给我很大的冲击。巴克逐步回归自然,自然天性也逐渐恢复,进入自然中弱肉强食的社会,利用智慧和自身条件战胜对手,令人叹服。更重要的是巴克与主人间的情谊,至真,至善,至美。为了这点情谊,可以置生命于不顾,即使自己已经奄奄一息。它深通人性,热爱主人;在同类间,它敢于迎接挑战,沉着机智。

  总之,整部小说平淡中充满新奇,如一酿清液,可以冲清我们的心灵。建议细细品读,回味无穷!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5

  这本书对我的影响很大,印象也最为深刻,书中讲的是一只猎犬的奇遇,文中没有佳词妙句,但语言动作,心理描写极为深刻,让人念念不忘。

  巴克——这只猎犬,通过了生活的考验,战胜了敌人——自己,成为一条最具神秘色彩的狼。野性的呼唤,对它来说不只是恢复野性,更让它找回自己,让自己坚强。

  我们不正是这样,在紧要关头,或有人溺水,或有人打架,有时我们可能只要一个动作,一个眼神,可能会挽救一个生命、避免一场争斗。可很多人都没有做到,人们以经忘掉一种品质:坚强!不是让你惊天动地,不是让你口是心非,只要你学会坚强!

  月光下的一条狼,嗥叫着,警醒着我们:学会坚强!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6

  暑假我读了珠格利特·彼得森·哈迪科丝的《和时间赛跑》这本书。刚开始看的时候心中有个疑问,这个故事和时间赛跑有什么关系呢?当我看完后,明白了杰茜和她父母住在克林夫顿。村里突然发生白喉,村里的孩子命悬一线,母亲派杰茜到外界寻求帮助,她经历了许多风风雨雨,终于寻找到了帮助。我终于明白了杰茜抓紧时间去救治村里的孩子,她觉得人命关天,如果浪费一丝时间别的孩子就会有生命危险,所以说和时间赛跑。就像红军要飞渡金沙江,夜以继日地行军,其目的就是争取时间,夺取胜利。可见时间是多么重要,这关系这祖国的生死存亡。

  时间非常宝贵,要好好珍惜,不能白白浪费掉。每个人的时间都是平等的,有的人用来浪费,有的人用来珍惜。时间像一个精灵,你听不到它,看不到它,摸不到它,而它还能从你身边溜走,逃过。时间是吝啬的,也是慷慨的。勤奋的人是时间的主人,懒惰的人是时间的奴隶,我为爱因斯坦争分夺秒、善于学习、勤于思考深深感动。我对王冤孜孜不倦利用点点滴滴勤学苦练的毅志由衷地敬佩。使我更懂得珍惜时间。所以我们要做个能抓住时间并刻苦学习的人,才能成为有用的人。不能在等待“明日”的蹉跎中,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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