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读后感1000字 篇1
在每个人的心中,都有着属于自己的家。家,是灵魂栖息的港口,是心灵停泊的港湾。在那里你可以毫不掩饰地表现自己,因为那时的你不需面对严厉的老板、严肃的老师等等,那是你和你家人在一起的情感的全部!
家对于不同的人而言都有着不同的定义。自古以来,数百句经典诗句都是思家颂家的。贫穷时,家是一个窝,是寻找慰藉和温暖的地方;富裕时,家更是你精神和物质上的享受。家不是财富堆砌起来的空间,它一定要包含着情,一份血浓于水的亲情。但是巴金笔下的家,却给了我不同的定义和感受。
我了解到了《家》是巴金30年代创作的“激流三部曲”中的第一部。它从1931年问世至今,一直以其特有的反封建的思想光辉和动人的艺术魅力吸引着广大读者,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占有着重要的地位。阅读后,我觉得高家就是个小社会。里头性格迥异的三兄弟:觉新、觉民、觉慧,他们的所爱却是命运极其的相似。
温柔的梅表姐,有着新思想的琴,被苦苦压迫的丫环鸣凤,这三个女子,即使出身不同,学识各异可是面临的痛苦还不是一样,一样不能自主婚姻,一样被封建的旧势力逼迫着,不反抗的就流着泪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无法反抗的只能自我了解;反抗了的呢,像琴一样,我真希望她可以和觉民在一起,找到自己的幸福,可是看着巴老的那些描述,充满无法逆转的压抑情绪,我想,他们恐怕是不能相伴到白头了。其中有一段话:
“在高家,在这个大公馆里,鸣凤的死和婉儿的嫁很快地就忘记了,这两件同时发生的事情并没有给高家的生活带来什么影响。大家只知道少了两个婢女,主人们马上又买了新的来代替,绮霞代替了鸣凤,翠环代替了婉儿,在人的数目上来说,并没有什么变动。在很短的时期中鸣凤的名字就没有人提起了。只有在喜儿、倩儿、黄妈和别的几个人的心中,这个名字还常常唤起一段痛苦的回忆。是吧,即使少了一个人,也不会让世界因此改变,更何况少的是两个微不足道的丫头。”
“家”在书中仅是一条线索,它深刻地揭露了封建大家庭的罪恶及其腐朽没落,同时热情地歌颂了青年一代觉醒及其反封建斗争才是灵魂的所在。在当时的封建时代里,追求自由就犹如沙漠里的徒行者寻找绿洲。通过对这本书的阅读和研究,不仅丰富了我的文学知识,而且让我认识到社会的进步与发展。看了《家》以后,我们是否应该为享受到自由带来的幸福而感到快乐呢?
书读后感1000字 篇2
看《断舍离》完全处于偶然,因为豆瓣评分,我认为不值。
斩“断”物欲,“舍”弃废物,脱“离”执念,走在“自在。随心”的路上。
陈数在该书的序言中强调立足当下,通过整理、疏通人与物品之间的关系,脱离对物品的执念,从根源上达到对物品的断舍离。人待物如此,人生更应如是。所以生活中,陈数多次让自己停下来,去感受生活,去给生活做物质的减法,精神的加法。
其实断舍离最核心的概念并不是单纯地处理杂物,抛掉废物,而是进则出,出则进的循环反复,二者缺一不可,在实践过程中尽可能地做压缩生活的减法运算,比如“断绝不需要的东西,舍去多余的废物,脱离对物品的执着”;为不需要的.“杂物”减肥;在考虑物品是否应该被留下时,思考的主语是我,而不是物品。如果从这个层面出发,你就获得了断舍离过程中的初步成功。
实施断舍离,实则是帮助我们剔除泛而无用的“物品价值观”,积极甩掉惰性,采取行动,促进生命中物质和精神的新陈代谢,迎来崭新的轻盈人生。而执行断舍离过程的每一步都是加分运算,尽管在实践中,每一个步骤的得分点都很低,但只要身心合一,全力集中,从细微之处着手,不断从小事上积累小成功,增加成就感,就有足够的勇气和信心去完成“断舍离”和面对人生路上的大困难。
《断舍离》这本书告诉我们:断舍离的不是物品,而是你自己,因为你每天都在用的东西,非常容易作用于潜意识,如果你在择物交人的每一步,都做到了断舍离,相信你的人生一定简单而快乐,人生一定轻盈而丰富。
个人以为:这本书略显唠叨外,这个世界上也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每个人都有一片属于自己的森林和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春上村树说:“不管全世界所有人怎么说,我都认为自己的感受才是正确的。无论别人怎么看,我绝不打乱自己的节奏。
喜欢的事自然可以坚持,不喜欢怎么也长久不了。”每个人都有权选择自己喜欢的方式去生活,比如:繁华的巴黎街头有天当被子地做床的流浪汉,他们中不乏大学教授、律师……再如《庄子·逍遥游》中鹏启程后,消息传播。灌木林间有燕雀嘲笑说:‘那家伙去南冥干啥哟。瞧我,翅膀一拍,双腿一跳,升到低空,随即降落,不去他那九万里的高空,活得上好。展翅游玩在蓬草蒿草间,也算飞得够意思的了。可是他,那家伙去南冥干啥哟?’,燕雀可以在树上栖息生活,但也不要嘲笑大鹏展翅九万里......
这些事例不胜枚举,当然,我如此说并非否认人生需要断舍离,如果有人喜欢,不妨尝试,但不能一味模仿,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切不可绝对化。
书读后感1000字 篇3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呐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生命的存在一直是人们研究的命题,包括活着的意义,活着的方式,活着的价值。读完余华的《活着》,重估生命的价值,对生命产生了一种敬畏和珍惜之感。
主人公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忌惮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当然毁掉这一切的还包括当时的社会和人们的愚昧。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他亲手埋葬了自己的六个亲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殊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但是,无论怎样,经过了颠簸坎坷之后,福贵依然活着,尽管他是孤独的`。正如作品的结尾:“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上坦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他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的来临”。
作品的结尾依然符合整部作品冰冷低沉的格调,并没有给人以光明的希望,冷冰冰的现实摆在眼前的时候,油然而生的竟是对生命的敬畏和对生的渴望与追求。正如福贵那样,无论发生什么样的事情,能活着就是好的,只有经历过生离死别,世事沧桑才会知道生命的价值。
《活着》是一篇读起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只有合上书本才会感到的隐隐不快,并不是由作品提供的故事的残酷造成的。毕竟,作品中的亡家,丧妻,丧女以及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故事并不具备轰动性。同时,余华也不是一个具有很强煽情能力的作家,实际上,渲染这样的表达方式是余华一直所不屑的。余华所崇尚的只是叙述,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一些其实并不正常的故事。而所有的情绪就是在这种娓娓叙说的过程中悄悄侵入读者的阅读。这样说来,《活着》以一种渗透的表现手法完成了一次对生命意义的哲学追问。
余华在作品中写过这样一句话叫我印象很深刻:“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人的一生,漫长而艰难,你并不知道会遇到什么。但是能活着就是好的,活着需要勇气,是勇气让你面对所有的风雨,并且告诉自己,没有放弃生命的权力。要相信,没有到不了的明天。若非死别,绝不生离。
书读后感1000字 篇4
书读多了的一个好处是,对书的品味比原来包容些,各种类型的书,像各式各样的食物都能欣然接受了。绝不只吃那些自己最爱的吃的忽略了其他,而是要合理搭配、均衡营养。读书也一样,各种口味的都尝一尝,也许会发现原来以为自己不爱吃的,竟是如此美味。《鼠疫》就是这样一本书。
是在读过加西亚·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后读的。搁在其他时候,我不会这样一口气读完,或者读不下去丢在一边也说不定。不过偏偏就是在读过一本霍乱时期的故事之后才读到它。这还得感谢我的舍友的推荐,所以才会在我去图书馆所借的另一本书(弗吉尼亚·伍尔夫的《到灯塔去》)旁边发现了它。
如果问我《鼠疫》是个什么样的故事,我只能回答“不过是一场鼠疫悄然来到阿赫兰这座城市,肆虐了几个月后又悄无声息地消退的故事”。重要的反倒不是故事本身,而是书中仅有的几个面目清晰的角色:里厄医生、他的妻子和母亲、外乡人塔鲁、公务员格朗、记者朗贝尔、神甫帕纳鲁、法官和科塔尔,还有一个哮喘病人。其他人都是面目模糊的,湮没在鼠疫肆虐的烟幕之下。这几个面目清楚的人物,无论鼠疫之前他们扮演的是什么社会角色,也无论鼠疫刚来袭时候他们是怎样的应对反应,在鼠疫不断升级的过程中,他们渐渐加入到与鼠疫正面抗争的`队伍中来。
当一个外乡人塔鲁向里厄医生提议要组建一个“志愿者防疫队”的时候,里厄医生说“这工作可能有生命危险,这一点您很清楚。无论如何我都有必要提醒您。您仔细想过吗?”塔鲁没有正面回答,却问大夫如何看待神甫的布道。里厄回答说“只要看到鼠疫给人们带来的不幸和痛苦,只有疯子、瞎子和懦夫才会放弃斗争”。“您相信上帝吗,大夫?”“不相信。但这能说明什么呢?”“既然您不相信上帝,为什么您自己还表现出那样的献身精神?您的回答也许能帮助我回答您的问题”。
再后来,一心想逃出城去的记者朗贝尔选择留下来,“我不走了,我要留下来和你们在一起。”因为如果他真一走了之,他会感到羞愧,这会妨碍他热爱自己留在那边的亲人。塔鲁如当初大夫提醒他一般提醒朗贝尔,假如他有意要和大家同甘共苦,那他就可能不再有时间去享受爱情,必须作出选择。“你们也都很清楚这个道理!否则你们到这个医院做什么?那么你们是否也作了选择,是否也放弃了幸福?”
最后,鼠疫终于如同它来时的悄无声息一般消退了,身体虚弱的朗格迈过了死亡的门槛,一直抗争的塔鲁却在胜利前夕被瘟神带走了。朗贝尔最终回到巴黎,与他的爱人相见,而里厄医生的妻子却在远在几百公里外的疗养院去世。
“那扇窗户面朝宁静的街道,每到傍晚,她都坐在窗户后面,略微挺直身体,双手平平稳稳,目光十分专注,就这样一直做到暮色袭如她的房间,把她的黑影从灰色的光线里衬托出来,灰色光线渐渐变成黑色,于是她那一动不动的剪影便融入黑暗里。”
书读后感1000字 篇5
《国富论》全书共分五篇,囊括了政治经济学原理、经济史、经济学说史和财政学,可以说既是一部经济学的百科全书,也是经济学的一部奠基之作。虽然它体系庞大,内容广泛,但首尾一贯,结构严密。全书始终围绕的一个主题,就是如何促进国民财富的增长。
财富的源泉是什么?斯密在序言中开门见山地说:“一国国民每年的劳动,本来就是供给他们每年消费的一切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的源泉。”既然“劳动是财富之父”,那么,要增加财富,就得提高劳动效率,或者是增加劳动数量。
在《国富论》中,亚当,斯密很详细的论述了分工的重要性。不管是对生产效率的提高还是管理的时效性或者生产设备的创新方面都有着很重要的作用。
斯密认为,交换是人与生俱来的倾向,欲将取之,必先予之,由于交换而产生了分工。那么,商品的交换价值如何确定呢?斯密明确地指出:“劳动是衡量一切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这就等于说,商品的价值取决于劳动。但是斯密同时声称,这个理论只适应人类社会的野蛮时代。一旦资本积累起来,投入到企业,或是土地变为私有,情况就要另当别论了。因为此时的劳动产品,不再全部归劳动者所有,其中一部分作为利润和地租,被雇主和地主收入囊中。
由此,斯密又得出了一条结论:在资本积累和土地私有发生之后,决定商品价值的就不光是劳动了,利润和地租也得算上一份。这样一来,工资、利润和地租,就不仅是一切收入的来源,而且还是“一切交换价值的三个根本源泉。”
如此,斯密就不知不觉地由劳动价值论,转到三种收入决定价值的理论上去了。马克思把三种收入决定价值的理论,叫做的“斯密的教条”,后来的西方经济学的不少理论,如生产费用论、节欲论等,都可以从它那里找到思想源头。斯密揭开了商品价值的神秘面纱,的确功不可没,但另一方面,在价值问题上他又含糊其辞,举棋不定,给后人留下了许多模棱两可的答案。后来的经济学家各取所需,斯密的哪一种解释对他们的胃口,便采纳哪一种。甚至连那些势不两立的学派,也能同时从斯密那儿,找到本派发端的痕迹。
《国富论》是经济学的奠基之作。但其中的思想远远超出了经济学的范畴。在其中也能找到关于人类发展历史的描述。由于水运的便利优于陆路,水路有庞大的网状结构,能将生产的产品运到很远的地方去发生交换行为。同时水路是天然产生的,在几千年前随着人类的出现都一直存在,它的不易变根性决定了人类只能伴随着河流而居,而改造河流也是近代科技发展的结果。河流对于交换的有利性,促进了经济行为的发生。从而带动了地区的繁荣,富裕了人民生活。这样又吸引着更多人的迁入,加入经济生产环节。如此循环,城市的规模就出现了。也就生出了人类的文明。
书读后感1000字 篇6
相信自我,便能成功。如果世界上真有什么普通人的冒险经历值得公诸于世,并在发表后会受到公众欢迎的话,那么,我认为,《鲁滨孙漂流记》便是这样的一部历险记。
作者笛福先生所写的这本书形象地反映了资产阶级处在上升时期的精神面貌,塑造了那个时期资产阶级的一个典型人物。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鲁滨孙一方面是封建社会诸形态下的产物;另一方面他又是十六世纪以来新发展的生产力的产物。”不同时代的读者可以从各个角度解读《鲁滨孙漂流记》,这部小说之所以风靡世界而又历久不衰,并不是因为历代评论家的种种褒扬,而是因为在世界各地它拥有一代又一代的读者。据说,除了《圣经》之外,《鲁滨孙漂流记》是再版最多的一本书。今天,该书被誉为英国文学史上的第一部长篇小说,成了世界文学宝库中一部不朽的名著。
此书介绍主人公鲁滨孙在生活安逸的情况下,出海探险,在已经遇过一次海难之后,还继续航行,当他遇险漂流到一个荒岛上时,他也克服种种意想不到的困难,靠顽强意志和自己掌握的科学知识,在岛上生活了28年,终于遇救返回了故乡。
此书精彩的部分有很多,但我认为不外乎两点:一是作者叙事语言通俗易懂,在书的前段中,作者运用了大量的篇幅来介绍鲁滨孙在航海前对于是否要出海、是否不听父母的劝戒,而是听从心灵的指引,这些细致入微的心理描写,作者描述得淋漓尽致。二是故事情节引人入胜,将主人公近三十年的生活生动地展现在我们读者的面前,让我们眼前好似真的浮现出一个青年的生命历程。《鲁滨孙漂流记》是让人看了之后都认为最原始、最本我的书籍,不只因为它的剧情精彩,还有它给我们这些现代人给予的启示。
在多次阅读之后,我深深地被此书吸引,我发现它不单单是一本描写历险的书,而是一个生命、一个人生抉择。在我们人生中,会遇到许多人生的交叉口,是通向光明还是黑暗,这些都是我们必须做出抉择的。鲁滨孙选择的是航海,一条让他有家不能回,无人陪伴的生活,但在其中他也有收获,学会了生存,得到了友谊,可是代价是浪费近三十年的生活,或许有些人认为他不值得,但又有谁能说他这样不幸福呢?人生是一道永远没有答案的难题,所以就要我们在选择人生道路时大胆但不失慎重,做出真正的抉择。
我感谢作者笛福先生,因为他所写的这本书为我们今后在人生的抉择上提供了很好的启示。正如《圣经》上所说的“等候上帝,要刚强勇敢,坚定你的意志,等候上帝!” 我 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而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勇敢前进,永不放弃!
书读后感1000字 篇7
近些天,爸爸给我购进了一套书,名叫《百年百部》。据说还是世纪好书呢!我迫不急待地捧起一本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在其中我看到一个故事,这个故事把我感动得热泪盈眶。
这个故事名叫《人与狼》,大概是这样的:有一只狼捡到了一个被人所抛弃的男婴,因为膝下无子,就把他带回去,哺给他狼奶,待他就像待自己亲生儿女,那个婴儿白白胖胖的,眉毛上有一颗特别醒目的黑痣,时间一长,他们之间就建立了一种感情。
时间很快就过去了,一眨眼就是两年时间。这时的母狼更辛苦了,不仅要每天出去捕食,还要时时刻刻注意保护男婴的生命安全,不让其它野兽来偷袭。可是再警觉的老虎也有打盹儿的时候。有一天,趁狼外出捕食,有一个进山打猎的猎人碰巧看到了这个在狼窝里的孩子,因为也无儿无女,便把这个孩子抱回了他的家来养育他,并教给他关于打猎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时间就如流水般哗哗逝去,一转眼十六年过去了,当年的男婴也变成了一位年轻英俊的优秀猎手。这一天,老猎人六十大寿,请来了他的所有朋友。老猎人正在兴头上,便叫小伙子出去打猎,拿回来猎物给客人们展示展示、助助兴。于是小伙子就跨上骏马,带上弓箭出发了。
他在野外打到了一大堆小动物,有麻雀、野兔、山鸡等。正当他准备班师回朝时,忽然有一只狼闯入他的视线,这使他激动不已,对准那只狼拉满了弓。老猎人曾经说过,真正的猎人都要打一匹狼来显示自己的水平。可他马上扫兴极了,因为他发现这是一匹萎靡不振年老的母狼。本来沮丧的他想放弃,但他还是想,打一只狼就是好样的。于是就把箭向那只狼射去,可箭只射在狼的前腿上,狼一惊,带着箭伤向前逃去,小伙子紧追不舍。狼逃着逃着,竟逃到悬崖上了。小伙子步步紧逼,把狼逼到了悬崖边上。正当狼绝望时,突然认出了小伙子眉毛上的那颗黑痣。顿时它表现出久别重逢的喜悦,狂热地扑向对方,想要拥抱对方。可正当它跳起来时,一支箭却洞穿了它的胸膛,使它直挺挺地倒下悬崖,在它掉下悬崖的一瞬间,它嗷叫了一声,饱含慈爱和欣慰,却没有半丝抱怨。正是这声嗷叫,使小伙子愣了一下,勾起了他对往事的记忆。当他明白一切后,疯狂地用弓狠抽了几下马臀部,马嘶叫一声,载着他奔向悬崖。“妈妈!”这是他第一次喊,也是最后一次喊狼妈妈。这洪亮的声音将会永远在悬崖里回荡、回荡……
读完这个故事,我感慨万千,同时更为《百年百部》这套书之好感到震惊。虽然我还没有读完,但它其中的一本书中的一个故事都写得栩栩如生,让人觉得身临其境,便可知其一整套书的魅力是深不可测的。“《百年百部》真不愧是一个世纪的文学瑰宝啊!”这句话是我发自肺腑之音。希望听完我对这套书的介绍后,你也会感受和理解到这套书的引人入胜之处及其精华所在。
书读后感1000字 篇8
这是我读完《人生》的第四遍,看书时的热情与读完后的震撼丝毫不减前几次,只可惜内心的波澜与写作的冲动并不等于写作能力,在短暂的挣扎与痛苦的叹息后我决定暂缓写读后感。对我来说看书是很爽的,写东西是相当痛苦的一件事。我又看完了《活着》与《天堂向左,深圳往右》,这时该写的读后感已堆积起来迫使我不得不动笔了。办公室里静悄悄的,我对着电脑,已经找不到一丁点读这本书时的感觉,尽管只过去了三四天。我试着找找其它线索,翻开手机的便签,读《人生》的那段时间只记录了这么一句感悟:
“只有等我回头再看《人生》时,才知道它对我的影响有这么大。”
我曾这样总结自己:四五年前,我一边抓一把干吃面扔进嘴里,一边埋头往网吧跑,而现在作为一个创业者,一个有理想有追求年轻人,尽管仍然没有可拿出来说的成就,倒是累积了一肚子失败的经验,但我始终坚信我所做的事情是正确的,会成功的,依然能够很坦然的面对生活。
“这就是我的人生”我想,我内心里把失败当做一种不错经历,我把生活中的影响自己情绪变化的`事情记录下来当做一笔“财富”等等,这些应该属于价值观或人生态度等精神层面的东西,这些东西绝不是随着年龄与时间增长而必然产生的,我以前以为是创业这几年丰富的经历的原因。当我再读《人生》时,才感悟到所有的一切与这本书是息息相关,冥冥之中受着书里的鞭策与指引,它的教育意义绝对可以与书名相匹配。
作家往往的情感丰富,感悟很多,而他们总结出的生活感悟奥妙不会直接说出来,往往会夹杂在描述的故事中间,有些必须是从故事情节里自我感悟,有些会直接描述出来,路遥就属于后者。我读第四遍时,就摘抄了不下六十句环境动作等的描写以及作者想要说的告诫年轻人的话,现引用一句《人生》里的句子:
“对待社会,我们常说要向前看,对一个人来说,也要向前看。生活总是这样,不能叫人处处都满意。但我们还要热情地活下去。人活一生,值得爱的东西很多,不要因为一个方面不满意,就灰心。”
刚听到《人生》这本书的名字时,我还在想是什么书敢叫这么大的名头,最后一看是路遥写的,我便觉得理所当然。那会我刚看完了路遥的《平凡的世界》。第一遍没怎么感觉,只是了解了故事的大概。但其实已经影响了我。舍友让我给他推荐书时,我毫不犹豫的说“看路遥的《人生》吧,篇幅短,语言朴素又文采十足,而且意义非凡”
后来他让我简单给他讲讲书中的故事,我之前没有准备,但还是断断续续讲完了,那会哪能想到这些东西。我也与阿丹也争论过主人公高加林,她说她不喜欢高加林,喜新厌旧,几乎每个人都喜欢巧珍,我曾为他辩解过,具体怎么辩解的记不清了。反正我是很喜欢这个角色……
书读后感1000字 篇9
活着或死亡都是一个年轻生命难以驾驭的题目。同样是一本薄薄的让我只用了一个下午就读完了的书。巧的是读了几页便发觉心这本书为背景的电视剧我竟看过,这让我更真切地体会到了这书的含义。
《活着》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道出了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特殊的年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兴富到衰落,身边人陆续的死去。在他们一生中,不知失去的多少东西,失去金钱,失去亲人,最后只剩下一头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尽管是这样,他还是友好地面对世界,一切伤痛的往事在他口中都变得那样的平淡。也许当我们的生命已将要走到尽头的时候,回望以前的一切,才会做到安下心去对待,才会做到清醒的重新认识所有的事。我想起陆幼青的死亡日记,那不也是站在生命的边缘真正完全而清醒的对世人讲述一切。
读到家珍死去,这是我看到的所有生离死别中最宁静的一段,也是最真切的一段,想起阿朱死后乔峰抱着她的尸体的痛器失声,想起陈家洛听闻心上人香消玉殒后流下的懦弱眼泪,想起莎翁着作中男女主角一次一次的撕心裂肺和悲痛欲绝,我想人活一生,总要承受这样的击,而多年之后,当身边的人一个个全都被岁月带走了,那时的我们也许真的会选择一种平静,它是多年的感情磨合而成的,是沧桑的经历,浇铸而成的。数十年后的我呢,我是否可以面对着一塘残荷将过去的伤痛记忆娓娓道来,我对自已的过去是否清楚地知道并且敢干面对,我不敢说。
这个世界的确不公平,有人可以享尽荣华,有人却要像富贵一样,面朝黄土背朝天,挥洒着血汗过完一生。面对这样的不公,憎恨逃避都是徒劳,甚至我也说不清到底该怎么做,我面对的是无法自由选择生活方式的无奈和内心与现实的强烈,盾,在这样一个状态下,我一面应付着现实中的琐碎,而在内心寻求思想上的解脱,但不管怎样,我始终希望自已能对世界友好,尽管天性中的倔强与后天形成的反叛也许会导致我走上叛逆的路。
生老病死,我们都得一样一样地过,生命只不过是个过程罢了。我只是希望能按自已的意愿选择一个方式,真实清醒并发自内心的去实现它的价值,到了那一天,但愿我能带着平静的微笑向世界道个别,也对身边的人说声再见。
书读后感1000字 篇10
卢梭曾说过:生活的最有意义的人,并不是年岁活得最大的人,而是对生活最有感受的人。那么他所说的感受又是从哪儿来的呢?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独特的理解。我的理解就是两个字:阅读。因为我生活中的感受就来源于阅读,在生活中任何的点滴,哪怕是一点影子,我都能在书中找到并理解。啊,书真伟大,能够阅读真是幸福呀!暑假是我阅读的好时节,好多书充实了我的暑假生活,开拓了我的视野,让我明白了生活的艰苦和世间人情的冷暖。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红岩》。它让我深深体会到了生活在今天的我们是多么幸福,也让我明白了应该珍惜眼前的一切。在这本书中我认识了许多为了革命事业宁死不屈的英雄人物,心里充满了对他们的敬佩。其中小萝卜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红岩》里小萝卜头是个9岁多的孩子,看上去却像个五六岁的孩子。他的手又瘦又小,较也只有一点点大,可是他的头却发育的比较大。和身子很不相称。看见他的人都爱摸摸他可爱的小脑袋,叫他小萝卜头。小萝卜头遇害时年仅9岁,他在敌人的监狱里被关押了8年,他的童年是在监狱里度过的,他完全失去了自由,就像关在笼中的一只小鸟。而小萝卜头是多么向往自由啊!他多么想自由地奔跑,快乐地玩耍;他多么想尽情地享受阳光,呼吸新鲜的空气;他多么想看看小花、小草、小鸟和小虫啊!然而,这些再平常不过的愿望,对小萝卜头来说,都是无法实现的。小萝卜头被关在白公馆里吃不好穿不暖,没有父母的呵护,也没有自由,真让人难过呀!我想我的生活跟小萝卜头比起来真是天壤之别呀——我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学习时有窗明几净的教室,在家里有妈妈、爸爸、爷爷奶奶等人帮助我,闲暇时还有小伙伴陪我玩,多么幸福呀!
最让我佩服的还是小萝卜头热爱学习和勇敢、乐观的精神!小萝卜头家境贫寒,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一直没能读书,但他又非常渴望读书。后来在监牢中,小萝卜头白天干活,晚上读书,遇到不懂的地方就向解放军叔叔请教,以此来满足对知识的渴求。而我们现在的人呢,生活在社会主义新中国,学费全免,安心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读书,有知识丰富和具有教学经验的老师为我们引领,学习用品现代而高档,但是我们却身在福中不知福,不懂得好好珍惜这快乐而又幸福的时光,在学校时常有不守纪律的学生,有的甚至连基本的作业也不能完成。平时物质丰足的情况下,我吃饭不好好吃,经常浪费粮食,不知珍惜农民伯伯辛勤劳动的果实,而小萝卜头吃得却连猪食都不如。反思自己,我的脸上不禁发起“烧”!
掩卷沉思,书籍真是传递思想的纽带啊,让我们精神上得到了充足。我将继续与书,与书中鲜活的人物为伴,丰富自己的人生……
书读后感1000字 篇11
读完《平凡的世界》,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复下来,震撼,是的,只有这个词可以形容。我亲眼目睹了主人公之一孙少平,一个出生在穷苦劳动家庭的小伙子不平凡的人生:上学的艰难,劳作的辛苦,所爱之人的死亡,以及其他幼儿玩伴的相似情况。可生活还在继续,他必须在平凡的世界中努力的活着,尽管苟且,尽管卑微,但他始终相信,更美好的未来正等着他。
他的出场就是卑微的,在学校里因为吃不起好饭,因为年轻而敏感的自尊心,每天为了躲避同学们的目光,总是最后悄悄取走那两个不体面的黑高粱面馍。他正是长身体的年纪,却时常因为吃不饱而在劳动时两眼冒花,天旋地转,读到这里让我思绪万千,他是多么可怜啊,但是他忍饥挨冻,反而更加勤奋,不卑不亢,始终不放弃自己的追求。
以往每当奶奶或父母跟我讲我现在生活多么幸福,他们以前多么艰苦时,我总是不以为然,可是现在我真的体会到了,我们现在的生活多么的幸福,而我有时还会嫌弃食堂饭菜不够美味,吃饭时挑三拣四,浪费了不少食物,学习上遇到一点困难也会退缩,对很多自己想做的事情,都缺少坚持的毅力,现在回想起来,真的是很不应该。我知道即使是当今社会,仍然有贫困山区的孩子们吃不好穿不好,为了生活为了学习要克服我们无法想象的困难。因此,我一定要珍惜自己现在的美好生活,在追求梦想的路上,要学习孙少平那种积极进取,敢于拼搏并坚持不懈的精神。
随着剧情的发展,少平越来越多的情感起伏展现在了我的面前,他从一个有点懦弱羞怯的小伙子成长为自食其力,对生活充满信心的真正男子汉了,让我从一个平凡的青年身上看到了一个平凡的世界,改变这一切的是什么呢?是因为生活的磨难,更是因为他积极而远大的梦想,因为他对待磨难的认识。他深切地明白,一切磨难对他来说不仅仅是考验,更是他通往成功的阶梯。在少平面前,磨难虽然是残酷的,但也让他的心智日趋成熟,“如果你知道往哪里去,全世界都会为你让步”。
正是他积极乐观与不畏艰难,让他一步步靠近内心最初的梦想。我想到我现在更多的困难可能来源于学习,学习也是一段长久的旅程,虽然付出了很多努力,但还没有取得自己满意的成绩,但我现在比任何时候都清楚的认识到,我要勇敢追求自己的梦想,学习上要制定自己的目标和规划,坚持努力的同时还要经常反思,尤其在考试失败后不能轻言放弃,要吸取经验,重新站起来,勇于克服学习上一个个困难,我相信,只要勤于思考坚持努力,在风雨过后等待我的也一定是美好的未来!
书读后感1000字 篇12
我喜欢《读者》是因为它似乎包罗万象,展现了许多“别人的生活”。而我坚信人交往的意义就是一个世界与另一个世界的碰撞,当两个世界碰撞融合交汇就会产生新的物质与思想。
最近这几期很多都是关于环保与科技的,毕竟是热点话题,大家都很敢兴趣我也不例外。在很多篇文章里,我都感受到这样一个词“变化”。就拿乡村来说,十年前的乡村是那样的欣欣向荣、诗情画意,而十年后的乡村,有的作者把它比作“吞噬人心的地方”“充满迷雾的世界”。我仿佛能感受到作者内心的悲哀。是怎样的深情与愤怒才能写下“祖国大好河山岂敢欺”这样的激昂之语?我不禁想问,十年有多长,有多——可怕?那湛蓝的天空竟然变成了阴沉的雾霾!那天真无知的少年竟然成了勾心斗角的奸商!那野百合竟然变成了拔地而起的工厂!虽然科技进步带给我们便利,但这是人类的进步还是退步?如果100年后机器代替了人类的劳作,那么还需要人类干什么?是不是所有人都不用努力没有目标等待死亡?
也许有人说我偏激愤青,但当你看见作者笔下那千疮百孔的“家”与“乡”,你会作何感想?会不会有他的那种“扑面而来的空寂感”?也许还会有人说我不知好歹,拿着手机发着短信还在吐槽手机多不好!ladies and gentleman,我和作者一样,我们并没有否定科技,我们是想说,当人类在为科技凯旋高歌的时候不要忽视了那些被某些阴谋家所淡化的负能量。《读者》上说“发展是一个永远不会停止的机器,那么操作它的人就是试试呆呆的人类”所以我想说,人类也是发展的一个牺牲品,为未来而牺牲,为后代而牺牲,伟人总是带有悲剧色彩的不是么?
我觉得我一个17岁的中学生在这里大谈科技,大谈人类的意义也是很靠谱,我们的状态是正在缓冲,缓冲的动力就是听说读写,最重要的是思考,毕竟纸上谈兵人人都会,听你吹的天花乱坠,图片仅供参考,生活需要大脑。很喜欢《读者》上的一句话“是人就要活出自己,让你的名字不要只是一个代号而成为一种标志”。
而我想说的是“亲爱的,不管你是秋香还是如花你就是你,你是一个单独的完整的个体,也许你不能改变世界,但凭着自己的力量你一定可以改变自己!
读者是很好的阅读伴侣,你值得拥有。
最后的最后我想发自肺腑的说一段话:“你能言善辩不能沉默寡言,你心向往之不能望而却步,你能说能读能写,就不要给青春留下空白与残缺,翻开书页读一读写一写,今天你们听我说,明天我想听你说。”
书读后感1000字 篇13
住在北京城南的英子是个六岁的小女孩儿。
在惠安馆胡同口寻找女儿的“疯”女人秀贞,是英子结交的第一个朋友。奈何小桂子不受家人待捡,被扔到了城根下,生死不明。热心的英子得知秀贞的遭遇后,决定帮她寻找女儿。英子的小伙伴,妞儿与小桂子身世相似,脖子后面也有块青迹,证明他就是小桂子。在一个雨夜妞儿与秀贞在赶火车时遭遇了不幸……
后来英子一家搬到了新帘子胡同。在新家附近的荒草园里,英子认识了一个厚嘴唇的男青年,并约定和他一起去看海。这位男青年为了供他那爱读书的弟弟,为了养活家人不得不当上了小偷,其实这小偷之前也是好人,只不过当时社会现实却逼良为盗。在小英子那纯洁善良的目光背后,她不经意间又害了男青年,所以男青年被警察抓走了,所谓的看海也没了下文。
兰姨娘,德先叔他们都因为英子爸爸的热心留在了英子家。可是英子不久便发现了爸爸喜欢兰姨娘,因此和妈妈生了缝隙,英子很同情妈妈,于是撮合了兰姨娘和同住在家里的德先叔,兰姨娘和德先叔最后一起开心幸福的走了。
宋妈是英子家的佣人。有一天,宋妈的丈夫来了,但是他没有带小栓子来,在宋妈的逼问下,得知小栓子已经死了,宋妈非常伤心,带着英子去找丫头子,然而并没有找到,于是宋妈决定回到家乡。
英子参加了自己的小学毕业典礼,爸爸同时也得了肺病,不久便去世了。英子毕业典礼回来后,看到满院子的夹竹桃落了,英子长大了,再也不是小孩子了……
这学期我六年级毕业了,我的好朋友都到了不同的学校,或是已经回老家,暑假聚会送别后,好像很平静地接受了这个事实。但开学后,课堂上再也看不到他们熟悉的身影,课间再也听不到一起嬉戏打闹的笑声,一个人时,我心里还是有着淡淡的失落与想念。
一个周末,我们全家去看电影。路上我趴在车座往后看风景,目光落到后挡风玻璃下的一个纸飞机上,触景生情,忍不住“哇”地一声大哭起来,顿时泪流满面。因为这是毕业那天我们三个人一起玩过的纸飞机。问清楚缘由后,妈妈对我说:“在你的成长过程中,会有无数这样的离别伴随你,同学、老师、朋友、亲人、父母,谁都不可能陪伴你一辈子,你得慢慢学会面对这样的离别。好好珍惜现在正拥有的!擦干眼泪,想念了就打个电话聊聊嘛。
我比小英子幸运,因为现在科技发达了,我和我的伙伴约好,每当周末有空时就视频通话。聊聊我们分别后各自的学习、生活、见闻,看看长高了没有,谁有什么收获。
同学友谊难忘记,耳边不时响起熟悉的旋律: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天之涯,地之角……人生难得是欢聚,唯有离别多....我拿起圆号不由自主地吹了起来。
书读后感1000字 篇14
戴教师的话:孔乙己到底是什样的人,众说纷纭,看看孩子们的评价,不得不佩服,此刻孩子的眼界必须比当年的我们开阔。
其实看完后,我最想问也是最纠结的问题是:孔乙己到底值不值得我们可怜?看全文,好像是该可怜他的,他在文中的命运到底是怎样样的?在笑声中出场,在笑声中退场,然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看起来,是一个杯具性的人物。
但我觉得,孔乙己其实是一个自卑且虚荣的人物。和别人(短衣帮)聊天,分茴香豆,教伙计写字,为自我辩解,每一个场合,他都在卖弄学问,看似是一个高尚的读书人,实则在掩护他那颗自卑的心。最终一次出场,是以一种颓废不堪的形象登场的,他褪去了代表身份的长衫,换上了破夹袄,最终放弃了他“读书人”的尊严与固执,在用手一步步走回去时,孔乙己早就不是什么读书人了,语言再和“读书人”沾不上边了。又或者,他从来就不是一个合格的读书人,从一开始替人抄书,连人,书籍,纸和笔砚一同消失开始,我就给他贴上“好喝懒做”的标签了,再到后面教伙计写字的片段时,能够看出孔乙己是的迂腐的人了。最终,被丁举人打折了腿,才褪去平时的傲娇,只说了一句“不要取笑”。看到这时,我嘲讽地笑了,当初,孔乙己并不认为窃书有错,自诩清高的为自我辩解“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的时候,他就已经不配做个读书人了。
只是,孔乙己当真一无是处吗?给孩子们分茴香豆,教伙计写字......其实,他也是个善良的人,那么问题来了——到底是什么导致了孔乙己如此悲惨的下场?
当时的社会的人心,可笑而可悲。
有没有发现,孔乙己到哪都是别人嘲笑的对象,酒馆的客人,伙计,掌柜........孔乙己的出现,总伴着笑,嘲笑,就好像,孔乙己生下来就是给别人嘲笑的,到死也是在嘲笑着,到死也是在嘲笑中,一辈子都是个没有尊严的可怜虫罢了,这跟当时的社会有不可分割的关系,当时的人们冷酷无情,互相嘲笑,永远都是个看客。孔乙己为什么没有尊严?因为他科举没有中,同样的都是读书人,丁举人和孔乙己之间的关系,就好像“摔下来的可怜虫”和“爬上去的胜利者”。于是,丁举人能够肆无忌惮地打断孔乙己的腿,孔乙己却无法反驳。我突然又想到一个问题“孔乙己真的无法自力更生吗?”文中是这样描述他“身材高大”,他是有本事自我生活的!可“又脏又怕的长衫”有毫不留情地告诉我们“他根本没有努力!”他在自我放任,自我安慰。呵呵,这种人,当然将一无是处。
孔乙己的塑造,是畸形的,不管是身体上,还是思想上。
这篇文章,揭示了当时封建社会的迂腐,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麻木不仁,精神思想昏沉对不幸的冷酷,对当时人们自欺欺人的态度的描述,从侧面反映社会的阴暗,对社会的批判。
看到这样一句话,深有感受“孔乙己的路不明白从哪里开始,但却明白在哪里结束,一段岁月的冷漠,一个旧制度的腐朽,一个时代的没落。”这应当就是作者想表达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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