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火调培训学习心得体会共5篇(调火工心得体会)

时间:2022-06-14 14:35:37 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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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火调培训学习心得体会共5篇(调火工心得体会)

参加火调培训学习心得体会共1

  为了提高贵州消防火灾事故调查人员业务素质,促进全省消防监督人员火调工作水平,根据总队工作安排,2009年4月,本人有幸到××消防总队火调处进行为期一个月的短期火调岗位业务培训。现将培训期间所获心得向领导和各位同事汇报如下:

  一、××消防火调工作之先进性

  ××消防总队的火灾调查工作开展已经

  较为成熟,有一整套相关的程序、制度包括经费保障,并实实在在的落实在了日常工作中,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充分调动派出所人力资源、深化体制改革。初到××,便深刻感受到火灾调查人员与公安派出所辖区民警配合之默契。××总队的做法是:一般性火灾(如损失较小、原因清楚、非重点单位、不涉及多产权单位等)发生后,辖区派出所民警全面负责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同时与当地消防部门定期碰头召开分析协调会,进行信息沟通。影响较大的火灾,辖区派出所民警负责了解、调查外围笔录,排查有力线索;消防机构火调人员组织现场勘查,由支队进行火灾调查工作,最后,当事人如果申请重新调查,则由总队火调处进行重新调查。

  据了解,××市在2003年在奉贤试点派出所承担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基础上,经过广泛的讨论和调研,经××市公安局批准自2004年8月1日开始,在全市九个区(县)推广公安派出所承担火灾原因调查的工作,制定了《公安派出所火灾原因调查程序》,配发了相应的勘查装备,并对派出所分管领导和消防民警进行了业务培训,同时各防火监督处(科)定期进行业务指导。根据统计,2004年8月1日至12月31日九个区县,共发生火灾842起,属派出所调查范围的火灾共656起,其中由派出所直接调查处理结案的528起,占总火灾起数。通过该项工作的实施,一方面方便了群众,有利于及时恢复生产、生活,另一方面使防火监督处(科)将更多的警力投入到较大火灾案件的调查和处理其他防火业务中去,提高了工作效能。同时也丰富了派出所三级管理的内容,提高了消防民警的监督执法业务能力,增加了消防宣传工作的素材。

  近几年,为了进一步规范派出所消防三级管理,××市公安局每年定期对各分局派出所消防业务进行考核,考核成绩与派出所等级、民警福利待遇等息息相关,以此来调动派出所民警参与消防检查、火灾调查的积极性。

  2、防火干部人人皆需从事火调工作。××市消防总队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市消防局火灾调查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提出了“主办调查员”的全新概念。即各支(大)队每日均设有防火干部值火警班。第一出警的防火参谋(防火值班人员)为该起火灾调查的主办调查员,分管起火地区的防火参谋协助配合,分管领导视情况调派其它防火参谋协助配合。而主办调查员接到指令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按程序要求开展调查工作。

  而专职火调人员的职责则是协助防火参谋开展火灾调查工作,同时对防火参谋在火灾调查中生成的各类文书材料进行技术审核,并移交法制人员进行法律审核。

  3、全面营造火灾调查学习研讨氛围。2006年4月10日,××市消防局召开了第一届全市火灾案卷评比活动,通过对优秀案卷的评比,进一步提高火灾调查工作的整体水平,增强专职火调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同时,通过对优秀案件的评比,既总结了××市火灾调查工作成功经验,通过比较找到火灾调查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又搭建了各支队之间相互交流、学习的平台,探索、创新了实践与理论相结合的火灾调查工作教育培训机制,为火灾调查工作逐步向程序规范、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结论科学、档案完善方向推进创造了更有利的条件。

  4、进一步发挥专家作用。在查阅××市消防总队近几年的火灾档案中,发现:××市火调专家委员会在多起重新认定或疑难火灾的调查工作中,充分发挥了作用。多次请专家到场协助调查原因,为最后确定火灾原因出谋划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在2004年发生的两起部队单位火灾中,专家委员会受××市消防局指派,对案件进行了调查并出具了专家意见。专家意见书既解决了本文来源:公务员在线

  2、从随意学习向系统学习转变,克服学习上的随意性

  当今社会发展日新月异,新知识和新信息层出不穷,需要学习的方面和内容很多,涉及面很广,如果在学习上心血来潮,杂乱无章的话,就很可能导致什么都想学,什么都学不好的结果。因此,必须在学习上结合本职工作,坚持不懈地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有目的搞好系统学习,这样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达到学习和工作相互促进、相互提高的目的。

  3、拓展眼界学识,完善知识结构

  此次学习不仅使我们感受到了集体的温暖,还使我自己的知识面得到了进一步拓宽。几位领导通过言传身教,深入浅出的给我们分析了我市十二五规划的总体目标,并列举事实进行培训。通过此次培训,让我充分认识到只有拓宽知识面,完善知识结构,才能使我们建立创新理念,跳出思维定势,拓展思维视角,改变自己传统的一些思维习惯,用新的创新思维方法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对解决复杂多变的环境下产生的各种问题都是必不可少的。

  二、通过培训,使我感到了责任重大

  这次培训中,几位领导用生动的例子、幽默风趣的语言讲解了他们在工作的亲身经历和面对的事情,让我深刻地认识到,在这个终身学习的年代,必须坚持学习,勤于思考,不断充实自己。同时要学以致用,根据客观实际,在认真学习、借鉴的基础上,灵活运用所学的知识和积累的经验,敢于进行大胆的改造和创新。同时,在学习的过程中,注重形式的多样化,多向有经验的同志学习、交流,接受、学习新事物,培养自己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三、强化团队精神,锻炼个人意志

  这次培训班虽然时间短,但是大家群策群力,献计献策,齐心协力,最终达到了预期目的。特别是在学习领导科学、提高领导干部决策和开拓创新等方面知识,使我拓展了思维,完善了自我,同时也使我深切地体会到思想上同心、知识上互补、能力上增值、性格上互容的团队精神所产生的巨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现代社会是一个信息化的社会,知识和信息正在极大地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大量的工作往往需要在群体的共同协作下,群策群力,才能高效率地圆满完成。

  通过此次培训,使我的知识得到了进一步的丰富和充实,不仅使我提高了理论水平,找到了自身差距,明确了努力方向,更教会我深入思考。我决心在今后更加用心学习、细心思考,工作中立足本职扎实工作,用不懈的努力来争取更大的进步。篇2:参加培训班学习心得体会

  参加教育部辅导员培训班学习心得体会

  王 戍

  2009年4月19日—4月30日,我有幸参加了吉林省高校辅导员第二期岗位培训班,衷心感谢学校给我创造条件,为我提供了向在此领域的资深领导和专家学习的机会,为我和其他高校辅导员创造了相互交流的平台。

  学习的内容有我们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总指挥部的领导为我们讲解当今辅导员的角色定位、国家对辅导员的政策、当今辅导员成长、出路等问题;有高校教育战线的资深专家为我们传授当代青年的特点、心理健康教育方法等;有现任著名高校学生工作领导为我们讲授典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有教育部重点高校相关学生工作的介绍;有跟我们一样在一线工作的辅导员杰出代表——全国优秀辅导员李勤为我们现身说法。培训班使我们在各个方面受到全方位的培训。培训期间,我们还相继参加了两次论坛、两次东北师范大学参观考察,使我们增强了交流,增长了见识。 通过培训,我有以下几个体会,现汇报如下:

  一、充分认识到辅导员工作的重要性,了解了国家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相关背景、相关政策,备受鼓舞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思政处处长徐艳国在培训中指出,辅导员队伍是党和国家的亲兵卫队,辅导员的任务是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精师易得,人师难求”,这句话把辅导员在育人工作中的作用摆在了一个崇高的位置上,作为一名辅导员不但要教学生生存,更要教学生做人,做学生的人生导师和良师益友是无比高尚的。辅导员作为直接接触学生学习生活的老师,辅导员的言谈举止不仅影响着学生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形成,更影响到学生的成长成才。所以,高校辅导员必须充分认清自身职责所在,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荣誉感、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担负起为党和国家培养优秀人才,促进祖国繁荣发展的神圣使命。

  同时,徐处长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教育部于2006年5月20日制定《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规定》提出了辅导员的定位问题,高校辅导员既是教师又是管理干部,是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和人生导师。

  《规定》指出,辅导员在高校教师的评聘中要占一定比例,评审标准独立,评审标准要符合辅导员工作实际,成果认定要灵活。

  徐处长指出,今后教育部将要结合辅导员的综合素养的提高定期举办相关培训,组织全国优秀辅导员评选,为辅导员的成长创造良好的平台和环境。

  徐处长结合教育部“24号令”为我们展示了辅导员的工作重要性、工作背景、前途发展,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组织的全省高校辅导员岗位培训,充分说明了国家和上级教育部门对辅导员和学生工作的重视,感觉备受鼓舞,更有干劲。

  二、充分认识到应切实提高自身的能力和素质,以适应新时期学生工作

  新时期、新阶段的学生工作存在很多新的问题,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对辅导员工作提出了新期待、新要求。如何着力满足这些新期待、新要求,解决目前学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是做好新时期高校辅导员工作必须正视和急需解决的问题。通过有关领导和专家在培训过程中进行的讲解授课,我深刻体会到,新时期的辅导员不是以前的保姆型辅导员、救火队型辅导员和管理型辅导员。当代辅导员要了解自己工作的重要性,要深入了解掌握心理健康知识,要通晓工作对象群体的特点,要把党的大政方针贯彻到学生工作中,要做专家型的辅导员,这样才能对学生产生春风化雨般的教育作用。聆听各位专家的报告后,我深刻体会到,自身在学生工作中存在很多的不足。这些不足包括,对学生的认知不足,自身知识层次和结构不足,解决学生心理疾病问题的能力不足,与时俱进做好学生工作的能力不足,自身的理论素养严重不足。在以后的工作中,必须正视这些不足,有决心、有计划、有步骤的加以补充和完善,弥补不足,提高自身能力和素质,努力做一名合格的高校辅导员,适应岗位需要,满足新时期、新阶段广大学生提出的新要求、新期待。

  三、充分认识到辅导员模范典型的先进性,认识到自身与优秀辅导员尚存在很大差距,需见贤而思齐焉

  第二期培训班邀请了全国优秀辅导员、全国优秀大学生黄来女的辅导员李勤老师为大家作报告,在培训中各位专家也多次提到的上一届全国优秀辅导员复旦大学“包涵”,两位优秀辅导员的感人事迹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1、要做一个有心的人

  《包涵心语》是一个普通高校辅导员工作的缩影,她的所作所为很平凡,很普通,可以说只要是完整带学生四年的辅导员都会经历过包涵的这些琐碎的工作,只要是有一点同情心、责任心的老师都会为学生真心地付出,我们每一个高校辅导员同时都具有一定的文笔表达能力,但是为什么只出了一本《包涵心语》?只有一个包涵?说明我们还不够用心生活,用心工作。诚然,我们可以说有太多琐碎的工作使我们没有时间,尤其是有大型活动或者重要时期,我们甚至连睡觉的时间都没有,但是我们不可能天天如此,周周如此,月月如此,包涵写的也不是日记,相信她也没有这么多时间写日记,她写的是周记!这就说明包涵是一个有心的人,有心生活的人就一定会有心工作,才能在工作中为学生服好务,引好路。

  2、做一个无悔的人,无私奉献的人

  李勤在报告中提出来一个他的伞兵理论:一个人问一个伞兵,你一下飞机就有可能被敌人包围逮捕,你不害怕吗?伞兵回答:我们伞兵生来就是被包围的!——我们要成为无怨无悔的人,要成为无私奉献的人。我觉得对于辅导员来讲非常生动贴切,我们应该认同。李勤在报告中讲述的他和广大同学无私帮助黄来女及其父亲的事迹感染了每一个人,这种帮助已经超越了师生的程度,甚至超越了亲人的程度,这表明他已经把这个伞兵理论充分理解并应用到工作实践之中。 我们当辅导员的都希望学生能够整齐划一,希望学生统一步调,一刀切,这样我们工作起来就会提高效率,事半功倍。当有学生生病或者有意外事故发生时,当学生因为关心时政而激发爱国热情要搞集体活动时,我们也许会在工作的同时发一些牢骚和抱怨,抱怨生病或者出现问题的学生又给我们添麻烦了,抱怨为了维护学生稳定,我们又不能休周末了。其实不然,如果从另外一个角度看待这些事情,我们会得出另外一个结果,学生离家在外,出问题了,需要别人的帮助,我们作为辅导员责无旁贷地要冲到前线,也就是说,学生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是必然的,这些工作是我们必须做的,那么我们为什么不“快乐的工作”呢?我们要充分认识这些机会,学生个体出现个别的问题,需要我们在生活上特殊照顾,在思想上多加引导,在学习上不断鼓励,我们为个别学生的成长成才做出自己的更多的贡献和努力,我们应该为自己的价值在这些个别学生身上能够充分体现甚至超值体现而感觉到快乐,而不是怨天尤人。我们更要充分利用这些机会,感谢这些机会。

  3、做一个紧扣时代脉搏的人

  四、认识到兄弟院校在学生工作中的优秀做法,将其工作方法和工作理念融入到今后的工作中

  在培训期间,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相关部门负责人分别向学员展示了在各自领域的工作成绩和做法,很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1、工作中力求创新

  90年代后期,传统的就业工作模式被打破,毕业生就业制度走向了“学校推荐与双向选择相结合”的发展阶段。为应对这一形势, 1997年,东北师范大学积极转变就业工作思路,提出了“三个三分之一”的就业工作模式。“三个三分之一”即用三分之一的时间做就业行政管理工作,三分之一的时间做毕业生就业指导,三分之一的时间开辟就业市场。

  东北师范大学的资助工作也别具匠心。资助中心下属的爱心驿站开办了“爱心超市”。“爱心超市”完全遵循真正超市的管理模式运行,由学生团体——爱心使者团负责具体运行实施。超市里有学生需要的各种物品(以服装为主),放在货架上供学生选择,每件物品上都打上标签,表明价格。超市里的物品来源为募集,爱心使者团定期组织开展服装、学习用品、生活用品募集活动,将这些物品洗净、整理、定价后,放在超市里。资助中心每月定期向困难学生的“一卡通”里面打入30—50元的虚拟货币,困难学生持“一卡通”到超市里面选择自己需要的物品刷卡“消费”。整个超市运行由30个爱心使者团成员具体实施,超市里面布置得非常温馨和谐,衣服清洗的非常干净,以至于我刚一进去的时候误以为是新衣服。超市旁边有一个仓库,仓库里面整整齐齐地摆放着募集来的衣服,工作人员表示,这些物品流动非常快,爱心超市每天“营业额”约为200元左右。此外,爱心超市也接受校外一些企业的物资赞助。这样,爱心超市灵活地实现了学生内部之间、社会与学生之间的爱心传递,为高校资助工作提供了参考思路。

  在我们学校,由于学生情况有所不同,不可能照搬他们的做法。但是我们应该学习他们在工作中的创新思维,把创新精神应用到我们的工作实际之中。

  2、工作中体现人性化

  东北师范大学在工作中体现人性化,也是我在培训、参观中另一个比较深刻的印象。

  从东北师范大学正门进入校园内,我们不难发现,中央大道两侧相对立着3对铁柱,这些铁柱是专门为悬挂条幅而专门设立的,每个铁柱上面有类似于升旗用的装置,这比我们在迎新的时候,临时找地方、登上长梯挂条幅方便多了。

  走在师大两个校园内,每个路口都有相应的指示牌,告知行人这条路上有什么机构和场所。而我们华外可能校园小的缘故,但我们学生毕业了还找不到学校各职能部门的大有人在。

  在净月校区参观学生寝室时,我突然想起现在让每个辅导员头疼的违章用电问题,他们说这里不存在违章用电的现象,一是学校的各种保障非常到位,二是限电措施也非常有效。

  通过培训,使自己认识到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在学员的交流过程中也学习到了兄弟院校在学生工作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我会把学到的先进经验、做法和工作理念、敬业精神融汇贯穿到今后的工作之中。以上是我十二天的“东师行”体会,有不当之处,请大家提出宝贵意见。谢谢!

  日语系:王 戍

  2009年5月5日篇3:培训的学习心得体会范文

  培训的学习心得体会范文

  此次精彩的培训学习主要心得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让自己更加了解涟钢,了解炼钢的工艺过程,了解涟钢的规模和组织结构。

  想来自己真的应该感到惭愧,虽然在涟钢长大,却还真的不是很了解涟钢。对涟钢的建厂历史,产量,规模,所经历的种种,以至于钢铁的铸造过程,我都是一知半解。通过这次的培训学习,终于知道了涟钢老一辈工人既然是将1958年的年产5万吨的小钢铁厂发展到现在的450万吨(不含集团其他公司)的大型钢铁厂,历经50年不衰,而且还在蓬勃发展,并多次获得了不少全国性奖项。而且还知道了炼钢的工艺过程,知道了炼钢最开始是从焦化、烧结开始,经历了不少中心环节,克服不少困难,最后通过轧钢厂将我们需要的钢材制造出来。并知道了涟钢有着比较复杂的组织结构,让我们一时一下消化不了,不过我想这个在我们以后的工作中很快会清楚的,为了我们能更好在涟钢发展,我想我们也应该主动的去了解这些的。

  二、了解了更多的生产安全、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的知识。 这次培训学习,花了很大一部分时间去学习生产安全、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的知识,因为安全是人们非常重视的东西,人们通常会把安全放在首位,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安全第一。

  虽然平时我们也学习过一些安全方面的东西,并参加过消防演习等活动,但并没有这么系统的,并联系我们以后的工作岗位进行培训过。通过这次培训

  学习,了解了涟钢的诸多会发生不安全事故的因素,甚至有的达到了恐怖的程度,这次我们学习了该怎么去预防它,避免它,并杜绝它,让我们以后能好好的在工作岗位上保护自己。对于交通和消防方面,了解了很多交通方面和消防方面的知识,让我们以后能更好的远离危险。坚决将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贯彻到底。

  三、学习了不少礼仪与修养

  这次培训还专门安排了一个上午来给我们培训礼仪与修养的知识。在这次课上,我学到了应该如何发挥自己的情商,处理好与他人的关系。如何让自己以后的一言一行更加具有素质与修养。让自己在为人处事方面慢慢走向成熟与稳重。

  四、最后培训中心还请来了公司的管理代表和工人代表

  给我们做了精彩的谈话,告诉我们以后在涟钢应该怎么好好的去工作。主要是要靠自己的聪明才智,勤奋刻苦,细心严谨的态度,这样才能慢慢在工作中磨练自己,成长自己。

  学习是可贵的,培训是精彩的。通过这次可贵而精彩的培训学习,我们向涟钢更进了一步。感叹与憧憬之余,我想我们只有靠自己的聪明与才智、努力与勤奋去建设好涟钢,为我们的涟钢更好的发展贡献自己微薄的力量。

参加火调培训学习心得体会共2

  自从参加了培训学习,对照各个模块的培训知识,发觉自己以前的想发异常幼稚。针对我校的实际,我认为在农村中小学中,要按照大纲要求上好一节信息技术课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为我们农村小学还有很多学生家庭没有电脑,很少有机会与电脑接触。学校的计算机少,电脑配置低,难以保证学生正常上机实践的问题,给正常的信息技术教学带来了诸多不便。在此次培训中,我转变自己的学习观念,坚持每天都上网学习,参与在线交流并高质量完成作业。并且注重学思结合,把所学知识运用到教学实践中,在不断反思中促进自身素质的提高。让我在学习中感觉到农村信息技术教师如何成长,如何应对等都是一个新问题。就像我们乡镇小学的教师,只有转变教育观念,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学习提高自身素养,更加努力地工作,才能实现一名农村信息技术教师应有的价值。

参加火调培训学习心得体会共3

  消防人员参加火调培训学习心得

  消防人员参加火调培训学习心得

  的警力投入到较大火灾案件的调查和处理其他防火业务中去,提高了工作效能。同时也丰富了派出所三级管理的内容,提高了消防民警的监督执法业务能力,增加了消防宣传工作的素材。 近几年,为了进一步规范派出所消防三级管理,上海市公安局每年定期对各分局派出所消防业务进行考核,考核成绩与派出所等级、民警福利待遇等息息相关,以此来调动派出所民警参与消防检查、火灾调查的积极性。

  2、防火干部人人皆需从事火调工作。上海市消防总队于201X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消防局火灾调查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提出了 主办调查员 的全新概念。即各支(大)队每日均设有防火干部值火警班。 与理论相结合的火灾调查工作教育培训机制,为火灾调查工作逐步向程序规范、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结论科学、档案完善方向推进创造了更有利的条件。

  4、进一步发挥专家作用。在查阅上海市消防总队近几年的火灾档案中,发现:

  上海市火调专家委员会在多起重新认定或疑难火灾的调查工作中,充分发挥了作用。多次请专家到场协助调查原因,为最后确定火灾原因出谋划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在201X年发生的两起部队单位火灾中,专家委员会受上海市消防局指派,对案件进行了调查并出具了专家意见。专家意见书既解决了以前消防局参与调查后无法为受委托单位出具相关法律文书的难题,又为部队单位处理火灾事故提供了依据。同时,外聘的汽车行业专家,不仅经常为车辆火灾的调查提供技术指导,除尘滤布还多次无偿提供现场、设备、技术人员甚至同类型车辆进行分析,最终达到通过分析一起起火原因,使参与的调查人员也学到了许多知识的目的。据了解,目前上海市火灾事故调查专家委员会共有不同行业的专家13名。

  二、值得借鉴和学习的方面

  1、各支(大)队建立健全干部24小时火灾调查值班制度。上海总队防火干部全面参与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制度的创新,为我省机构创新提供了典范。 火灾调查是火调参谋的事 ,存在这种想法的防火干部在我省不在少数。其实,火灾调查只有及时、迅速出警,在 2、加强火调装备配置及人员配置。201X年,上海消防总队花近500万元购置26台雪傅兰越野型轿车装备一线火调工作,同时每车均标准配置相应勘查器材、设备。相比之下,我省各支队、大队火调力量从车辆、装备、人员等均无法得到有力保障。此外,上海消防总队上到火调处所有人员、下至各支队防火处专兼职火调人员,每人每月300元专项岗位补助均按发放,以及专门针对火调技术人员的定期培训等措施,都有很好的借鉴性。

  3、注重加强对火灾资料的收集、及对物证的归档保管制度。《规定》中明确要求:

  各支(大)队应当配备两个以上移动硬盘,双备份火灾现场照片及录像、录音等资料;而一些物证,不能用电子档归档的,也有专门的保险柜进行保管。 由于体制原因,我消防部队干部流动性比较大,一起火灾,往往

  三、五年后,资料就遗失了,这非常不利于火灾调查工作。特别是近几年,重新认定增多、信访案件增多、行政诉讼案件增多、涉外案件增多,使得火灾调查工作的形势十分严峻,物证资料保存工作也显得尤为重要。

  4、注重对录音笔的使用。上海总队明确提出:

  在火灾事故调查中,对特殊群体(如在急救、濒临死亡、重伤人员等)的笔录收集中,要尽可能的使用录音笔,收集资料,以免资料缺失,导致火灾原因无法认定。

  5、加强机动车火灾调查程序改革的探索。鉴于目前普遍存在机动车辆火灾调查接、处警方面的不足,以及调查技术难度较高等情况,建议总队会同交警、保险等部门,制订机动车火灾的专项调查程序,

  同时借助火灾事故调查专家委员会,探索由中介参与机动车火灾原因调查、损失评估的新机制。

  6、加强物证鉴定意识,提高原因调查的科技含量。建议贵州总队要求各支队在火灾调查中凡涉及电气火灾的,尽量要求提取物证进行技术鉴定,进一步提高原因调查的科技含量。此外,建议总队统一规范开发一套绘制火灾现场图的软件,一方面提高现场图的绘制水平、质量,另一方面提高工作效率。

  三、通过培训、学习,需进一步探讨和深究的问题

  1、原因不明的火灾案件是否应出具火灾原因认定书。上海消防总队在《规定》 终结果,必然是 矛盾上交 (火灾当事人既然要向消防机构深究火灾原因,其火灾案件大多数是涉及保险理赔或是民事纠纷,所以才将矛盾的焦点集中于权威机构-消防部门。我基层消防机构出具 火灾原因不明 的火灾原因认定书,其结果必然是将 矛盾 上交,即火灾当事人(一般是涉及双方或多方)因为保险理赔或民事纠纷,必然要对基层消防部门出具 火灾原因不明 的火灾原因认定向上一级消防机构申请重新认定,将 矛盾 上交)。但是,这种因出具 原因不明 的火灾原因认定而导致的重新认定,虽然不利于消防部门开展工作,但我个人认为这是对消防法赋予消防机构 三大法定职责 的一种最好的诠释,也是消防机构火灾调查部门依法办案、以客观事实认定火灾原因的具体体现,反映了我公安消防部门是采取审慎和负责的态度认定火灾原因的。 如上所述,个人意见,对于 原因不明 的火灾事故,应该出具合理、规范的《火灾原因认定书》,并做好应对庭审或法院调查的准备,对所有可能的火灾原因导致不能唯一确定的结论,要有科学合理的解释。

  2、针对汽车火灾的处理方式。上海消防总队在《规定》 定; 想通过有效的方法构建一个长期学习、长期专研、可持续发展的火调工作思路,使短短一个月的学习真正成为我们长期学习实践以提高专业水平的开端。

  附送:

  消防作风建设年剖析材料

  消防作风建设年剖析材料

  作风建设年剖析材料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消防局“”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消防部队的纪律作风建设,按照省消防总队《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方案》的要求和部署,坚持以“三个代表”重思想为指导,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二十公”、“二十二公”会议精神为中心,以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的纪律作风建设为重点,以解决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和突破口,着力解决政治意识不强,宗旨意识不牢,思想作风不正,工作作风不实,组织纪律不严,管理教育不力等问题。通过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努力打牢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思想,使官兵普遍受到教育,防止各种违纪、公务员先教活动,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事故和案件的发生,确保部队安全稳定为主要内容,从今年月份开始至月份结束,在全支队范围内集中开展了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压滤机滤布厂家现已进入查摆剖析整改阶段。我认为在全面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是非常及时和必要的。 通过一个月的教育整顿和学习活动,我深刻地认识到当前在公安公消防部队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的正确性,也更加清醒地感受到在我们消防队伍中

  存在的各种问题的普遍性和严重性,看到了消防队伍建设中所面临的挑战。而教育整顿活动的开展必将有利地推动正规化建设的步伐,特别是对各项工作中依然存在的突出问题起到了较好的督促整改的作用。 因此,我深刻的意识到在纪律作风教育整顿的过程中,我的工作、我一言一行必须要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机的结合起来,要与“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要求有机的结合起来,要与部局和省总队的有关精神和规定有机的结合起来,在认真作好各项工作的同时,紧密联系个人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查摆,深刻反思,找准存在问题,分析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对照这些要求,认真回顾自已这几年来的工作,我确实感到与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有许多问题和不足之处。 在等靠的心理,总是等着上级领导部署,不能自己积极主动地开展一些工作。工作责任心、事业心还需进一步加强。有时还存在着迟到和早退的现象,工作不忙的时候有时就早走一会或是办一些个人的事。在工作中存在着精力外移现象。 上述这些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为队伍的建设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虽然有一定的客观因素,但更主要的还是主观因素影响。在教育整顿的查摆剖析阶段,我也利用一些时间,自已结合理论学习,对照工作实际,对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也多次进行认真的反思,深刻剖析了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从主观上找不足,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存在一定形式主义思想。即在有些工作中,没有实事求是,狠抓落实,浮于表面,制度、规定的具体落实还不够坚 五是政治理论学习抓得不够,政治思想认识不能紧跟形势的要求。每次除了参加单位组织的学习外,只是看文件,报纸,电视新闻等,对于其他方面知识的摄取的还不够广泛。也有时,由于工作比较繁忙,涉外工作较多,没能按时、积极的参加集体组织的学习活动。有缺课落课现象。 针对上述问题和主要问题根源,我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主要抓以下几方面: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改造世界观。实际中自已要像对待业务工作一样,制定出详细的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挤出时间予以落实,通过学习,不断提高个人政治修养,增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辩别是非的能力,并注意与实际结合起来,指导实际工作;要从思想上彻底清除存在的不良思想,“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利益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做到“立警为公,执公务员先教活动,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法为民,清正廉洁,一身正气”。

  二是加强纪律观念,提高为基层服务意识。在工作中我要时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基层服务的思想,对待官兵如对亲人,积极工作,努力为官兵多办实事,多办好事。

  三是严格管理,真抓实干。在工作中,我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

  四是坚决执行“五条禁令”。要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观念,努力提高为基层服务意识,努力工作;通过深入基层搞调查研究,切实为基层排忧解难、多办实事。 五是求真务实,大胆改革,努力钻研本职业务,在支队创收方面多开渠道,为基层连队多办实事好事。 以上是我在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的查摆整改阶段的个人剖析情况,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消防作风建设年剖析材料》

参加火调培训学习心得体会共4

  参加火调培训学习感想体会

  参加火调培训学习感想体会

  为了提高贵州消防火灾事故调查人员业务素质,促进全省消防监督人员火调工作水平,根据总队工作安排,年4月,本人有幸到**消防总队火调处进行为期一个月的短期火调岗位业务培训。现将培训期间所获心得向领导和各位同事汇报如下:

  一、**消防火调工作之先进性

  **消防总队的火灾调查工作开展已经较为成熟,有一整套相关的程序、制度包括经费保障,并实实在在的落实在了日常工作中,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充分调动派出所人力资源、深化体制改革。初到**,便深刻感受到火灾调查人员与公安派出所辖区民警配合之默契。**总队的做法是:一般性火灾发生后,辖区派出所民警全面负责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同时与当地消防部门定期碰头召开分析协调会,进行信息沟通。影响较大的火灾,辖区派出所民警负责了解、调查外围笔录,排查有力线索;消防机构火调人员组织现场勘查,由支队进行火灾调查工作,最后,当事人如果申请重新调查,则由总队火调处进行重新调查。

  据了解,**市在年在奉贤试点派出所承担火灾事故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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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派其它防火参谋协助配合。而主办调查员接到指令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按程序要求开展调查工作。

  而专职火调人员的职责则是协助防火参谋开展火灾调查工作,同时对防火参谋在火灾调查中生成的各类文书材料进行技术审核,并移交法制人员进行法律审核。

  3、全面营造火灾调查学习研讨氛围。年4月10日,**市消防局召开了第一届全市火灾案卷评比活动,通过对优秀案卷的评比,进一步提高火灾调查工作的整体水平,增强专职火调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同时,通过对优秀案件的评比,既总结了**市火灾调查工作成功经验,通过比较找到火灾调查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又搭建了各支队之间相互交流、学习的平台,探索、创新了实践与理论相结合的火灾调查工作教育培训机制,为火灾调查工作逐步向程序规范、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结论科学、档案完善方向推进创造了更有利的条件。

  4、进一步发挥专家作用。在查阅**市消防总队近几年的火灾档案中,发现:**市火调专家委员会在多起重新认定或疑难火灾的调查工作中,充分发挥了作用。多次请专家到场协助调查原因,为最后确定火灾原因出谋划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在年发生的两起部队单位火灾中,专家委员会受**市消防局指派,对案件进行了调查并出具了专家意见。专家意见书既解决了以前消防局参与调查后无法为受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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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火调培训学习感想体会

  按发放,以及专门针对火调技术人员的定期培训等措施,都有很好的借鉴性。

  3、注重加强对火灾资料的收集、及对物证的归档保管制度。《规定》中明确要求:各支队应当配备两个以上移动硬盘,双备份火灾现场照片及录像、录音等资料;而一些物证,不能用电子档归档的,也有专门的保险柜进行保管。

  由于体制原因,我消防部队干部流动性比较大,一起火灾,往往三、五年后,资料就遗失了,这非常不利于火灾调查工作。特别是近几年,重新认定增多、信访案件增多、行政诉讼案件增多、涉外案件增多,使得火灾调查工作的形势十分严峻,物证资料保存工作也显得尤为重要。

  4、注重对录音笔的使用。**总队明确提出:在火灾事故调查中,对特殊群体的笔录收集中,要尽可能的使用录音笔,收集资料,以免资料缺失,导致火灾原因无法认定。

  5、加强机动车火灾调查程序改革的探索。鉴于目前普遍存在机动车辆火灾调查接、处警方面的不足,以及调查技术难度较高等情况,建议总队会同交警、保险等部门,制订机动车火灾的专项调查程序,同时借助火灾事故调查专家委员会,探索由中介参与机动车火灾原因调查、损失评估的新机制。

  6、加强物证鉴定意识,提高原因调查的科技含量。建议贵州总队要求各支队在火灾调查中凡涉及电气火灾的,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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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火调培训学习感想体会

  作要更细致、更全面,只有在充分掌握证据材料的基础上,才能认定火灾原因。尽管出具火灾原因不明的火灾原因认定书,其最终结果,必然是“矛盾上交”(火灾当事人既然要向消防机构深究火灾原因,其火灾案件大多数是涉及保险理赔或是民事纠纷,所以才将矛盾的焦点集中于权威机构-消防部门。我基层消防机构出具“火灾原因不明”的火灾原因认定书,其结果必然是将“矛盾”上交,即火灾当事人因为保险理赔或民事纠纷,必然要对基层消防部门出具“火灾原因不明”的火灾原因认定向上一级消防机构申请重新认定,将“矛盾”上交)。但是,这种因出具“原因不明”的火灾原因认定而导致的重新认定,虽然不利于消防部门开展工作,但我个人认为这是对消防法赋予消防机构“三大法定职责”的一种最好的诠释,也是消防机构火灾调查部门依法办案、以客观事实认定火灾原因的具体体现,反映了我公安消防部门是采取审慎和负责的态度认定火灾原因的。

  如上所述,个人意见,对于“原因不明”的火灾事故,应该出具合理、规范的《火灾原因认定书》,并做好应对庭审或法院调查的准备,对所有可能的火灾原因导致不能唯一确定的结论,要有科学合理的解释。

  2、针对汽车火灾的处理方式。**消防总队在《规定》第18条中明确提出:机动车在行使途中因非交通事故发生火灾,由主战消防队向该机动车驾驶员出具《机动车火灾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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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汽车火灾中,调查人员经过详细勘查,认定火灾原因系引擎部位故障引起火灾;同时,无法排出因车辆颠簸或其他物体撞击后诱发引擎部位电路或者油路系统故障引起火灾的可能性。

  总的来说,由于地区差异等客观原因,**的火灾工作也具有相应特色,由于城市发展速度快、时间长、阶段性明显及成熟度高,**的火调工作相应积累了大量的宝贵经验,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和思考的地方。通过这次短期的岗位培训,我们丰富了火调专业知识、提高了火调业务技能,更重要的是我们让看到了差距,找到了我省火灾调查工作发展的方向和目标,并设想通过有效的方法构建一个长期学习、长期专研、可持续发展的火调工作思路,使短短一个月的学习真正成为我们长期学习实践以提高专业水平的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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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火调培训学习心得体会共5

  为了提高贵州消防火灾事故调查人员业务素质,促进全省消防监督人员火调工作水平,根据总队工作安排,2009年4月,本人有幸到**消防总队火调处进行为期一个月的短期火调岗位业务培训。现将培训期间所获心得向领导和各位同事汇报如下:

  一、**消防火调工作之先进性

  **消防总队的火灾调查工作开展已经较为成熟,有一整套相关的程序、制度包括经费保障,并实实在在的落实在了日常工作中,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充分调动派出所人力资源、深化体制改革。初到**,便深刻感受到火灾调查人员与公安派出所辖区民警配合之默契。**总队的做法是:一般性火灾(如损失较小、原因清楚、非重点单位、不涉及多产权单位等)发生后,辖区派出所民警全面负责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同时与当地消防部门定期碰头召开分析协调会,进行信息沟通。影响较大的火灾,辖区派出所民警负责了解、调查外围笔录,排查有力线索;消防机构火调人员组织现场勘查,由支队进行火灾调查工作,最后,当事人如果申请重新调查,则由总队火调处进行重新调查。

  近几年,为了进一步规范派出所消防三级管理,**市公安局每年定期对各分局派出所消防业务进行考核,考核成绩与派出所等级、民警福利待遇等息息相关,以此来调动派出所民警参与消防检查、火灾调查的积极性。

  2、防火干部人人皆需从事火调工作。**市消防总队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市消防局火灾调查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提出了“主办调查员”的全新概念。即各支(大)队每日均设有防火干部值火警班。第一出警的防火参谋(防火值班人员)为该起火灾调查的主办调查员,分管起火地区的防火参谋协助配合,分管领导视情况调派其它防火参谋协助配合。而主办调查员接到指令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按程序要求开展调查工作。

  而专职火调人员的职责则是协助防火参谋开展火灾调查工作,同时对防火参谋在火灾调查中生成的各类文书材料进行技术审核,并移交法制人员进行法律审核。

  3、全面营造火灾调查学习研讨氛围。2006年4月10日,**市消防局召开了第一届全市火灾案卷评比活动,通过对优秀案卷的评比,进一步提高火灾调查工作的整体水平,增强专职火调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同时,通过对优秀案件的评比,既总结了**市火灾调查工作成功经验,通过比较找到火灾调查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又搭建了各支队之间相互交流、学习的平台,探索、创新了实践与理论相结合的火灾调查工作教育培训机制,为火灾调查工作逐步向程序规范、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结论科学、档案完善方向推进创造了更有利的条件。

  4、进一步发挥专家作用。在查阅**市消防总队近几年的火灾档案中,发现:**市火调专家委员会在多起重新认定或疑难火灾的调查工作中,充分发挥了作用。多次请专家到场协助调查原因,为最后确定火灾原因出谋划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在2004年发生的两起部队单位火灾中,专家委员会受**市消防局指派,对案件进行了调查并出具了专家意见。专家意见书既解决了以前消防局参与调查后无法为受委托单位出具相关法律文书的难题,又为部队单位处理火灾事故提供了依据。同时,外聘的汽车行业专家,不仅经常为车辆火灾的调查提供技术指导,还多次无偿提供现场、设备、技术人员甚至同类型车辆进行分析,最终达到通过分析一起起火原因,使参与的调查人员也学到了许多知识的目的。据了解,目前**市火灾事故调查专家委员会共有不同行业的专家13名。

  二、值得借鉴和学习的方面

  1、各支(大)队建立健全干部24小时火灾调查值班制度。**总队防火干部全面参与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制度的创新,为我省机构创新提供了典范。“火灾调查是火调参谋的事”,存在这种想法的防火干部在我省不在少数。其实,火灾调查只有及时、迅速出警,在第一时间赶赴火场,掌握资料,才能为以后案件的定性、及时告破赢得了、宝贵时间,而支、大队防火干部24小时火警火灾调查制度就为这一目的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2、加强火调装备配置及人员配置。2005年,**消防总队花近500万元购置26台雪傅兰越野型轿车装备一线火调工作,同时每车均标准配置相应勘查器材、设备。相比之下,

我省各支队、大队火调力量从车辆、装备、人员等均无法得到有力保障。此外,**消防总队上到火调处所有人员、下至各支队防火处专兼职火调人员,每人每月300元专项岗位补助均按发放,以及专门针对火调技术人员的定期培训等措施,都有很好的借鉴性。

  3、注重加强对火灾资料的收集、及对物证的归档保管制度。《规定》中明确要求:各支(大)队应当配备两个以上移动硬盘,双备份火灾现场照片及录像、录音等资料;而一些物证,不能用电子档归档的,也有专门的保险柜进行保管。

  由于体制原因,我消防部队干部流动性比较大,一起火灾,往往

  三、五年后,资料就遗失了,这非常不利于火灾调查工作。特别是近几年,重新认定增多、信访案件增多、行政诉讼案件增多、涉外案件增多,使得火灾调查工作的形势十分严峻,物证资料保存工作也显得尤为重要。

  4、注重对录音笔的使用。**总队明确提出:在火灾事故调查中,对特殊群体(如在急救、濒临死亡、重伤人员等)的笔录收集中,要尽可能的使用录音笔,收集资料,以免资料缺失,导致火灾原因无法认定。

  5、加强机动车火灾调查程序改革的探索。鉴于目前普遍存在机动车辆火灾调查接、处警方面的不足,以及调查技术难度较高等情况,建议总队会同交警、保险等部门,制订机动车火灾的专项调查程序,同时借助火灾事故调查专家委员会,探索由中介参与机动车火灾原因调查、损失评估的新机制。

  6、加强物证鉴定意识,提高原因调查的科技含量。建议贵州总队要求各支队在火灾调查中凡涉及电气火灾的,尽量要求提取物证进行技术鉴定,进一步提高原因调查的科技含量。此外,建议总队统一规范开发一套绘制火灾现场图的软件,一方面提高现场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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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水平、质量,另一方面提高工作效率。

  三、通过培训、学习,需进一步探讨和深究的问题

  1、原因不明的火灾案件是否应出具火灾原因认定书。**消防总队在《规定》第52条中明确要求:经调查,未能查明火灾原因的,也应出具《火灾原因认定书》。当事人也可以对火灾原因不明的火灾案件提出重新认定申请。

  出具火灾原因认定书标志着消防机构对于火灾事故原因调查工作的一个终结,即调查程序执行完毕,即使是火灾原因不明案件,也应该书面告知当事人。在原因不明的火灾案件调查终了之后,如果不出具火灾原因认定书,如何告之当事人消防机构的火灾事故原因调查工作已经结束?仅仅通过口头告之当事人“原因不明”的做法,恐怕欠妥。此做法最终有可能导致当事人状告消防机构涉嫌行政不作为行为。

  公安消防机构是火灾事故调查的法定执行机构,是认定火灾原因的权威机构。随着实体法和程序法的不断完善,公民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越来越强,对公安消防机构的法律约束和社会监督越来越严,火灾事故当事人也不再是被动的接受公安消防机构认定的火灾原因。这就要求火灾调查工作要更细致、更全面,只有在充分掌握证据材料的基础上,才能认定火灾原因。尽管出具火灾原因不明的火灾原因认定书,其最终结果,必然是“矛盾上交”(火灾当事人既然要向消防机构深究火灾原因,其火灾案件大多数是涉及保险理赔或是民事纠纷,所以才将矛盾的焦点集中于权威机构-消防部门。我基层消防机构出具“火灾原因不明”的火灾原因认定书,其结果必然是将“矛盾”上交,即火灾当事人(一般是涉及双方或多方)因为保险理赔或民事纠纷,必然要对基层消防部门出具“火灾原因不明”的火灾原因认定向上一级消防机构申请重新认定,将“矛盾”上交)。但是,这种因出具“原因不明”的火灾原因认定而导致的重新认定,虽然不利于消防部门开展工作,但我个人认为这是对消防法赋予消防机构“三大法定职责”的一种最好的诠释,也是消防机构火灾调查部门依法办案、以客观事实认定火灾原因的具体体现,反映了我公安消防部门是采取审慎和负责的态度认定火灾原因的。

  如上所述,个人意见,对于“原因不明”的火灾事故,应该出具合理、规范的《火灾原因认定书》,并做好应对庭审或法院调查的准备,对所有可能的火灾原因导致不能唯一确定的结论,要有科学合理的解释。

  2、针对汽车火灾的处理方式。**消防总队在《规定》第18条中明确提出:机动车在行使途中因非交通事故发生火灾,由主战消防队向该机动车驾驶员出具《机动车火灾告知单》。告知单中明确要求:机动车主或单位如需公安消防部门调查起火原因的,可在接到告知单二十四小时内,向火灾发生地的公安消防部门提出调查申请。

  个人认为,24小时的提出,是在总结许多教训基础上总结出来的想法。第一,可防止车辆火灾因现场缺失而导致的证据不足,原因无法认定;第二,避免当事人存在侥幸心理,作虚假笔录。

  笔者曾咨询保险公司:车辆在未保自燃险的情况下,因与外界物体直接碰撞起火或受外界明火烧损的损失,可向保险公司索赔(车损险)。

  因此,许多车辆在投保车损险而未保自燃险的情况下,因车辆自身原因(非质量原因)自燃失火,车主或驾驶员咨询相关方面后,才向消防机构报案。同时向消防机构作虚假笔录:汽车失火前曾碰撞路基、为躲避车辆碾压石块、路面不平底盘发生刮蹭等,来迷惑

我火调人员,以便为其出具较有的利的原因认定。

  所以,车辆火灾发生后,火灾调查人员应第一时间赶赴火场,排除不利因素,认真勘查现场,方能最大程度上准确认定火灾原因。

  3、**消防总队提出了一种较为创新的概念:一个火灾存在两种以上不同的原因,但最终均归属一种责任划分,同时有利于协调解决事故纠纷,原则上是允许的。

  如汽车火灾中,调查人员经过详细勘查,认定火灾原因系引擎部位故障引起火灾;同时,无法排出因车辆颠簸或其他物体撞击后诱发引擎部位电路或者油路系统故障引起火灾的可能性。(这是一起汽车火灾发生后,火调专家委员会给出的专家意见)

  总的来说,由于地区差异等客观原因,**的火灾工作也具有相应特色,由于城市发展速度快、时间长、阶段性明显及成熟度高,**的火调工作相应积累了大量的宝贵经验,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和思考的地方。通过这次短期的岗位培训,我们丰富了火调专业知识、提高了火调业务技能,更重要的是我们让看到了差距,找到了我省火灾调查工作发展的方向和目标,并设想通过有效的方法构建一个长期学习、长期专研、可持续发展的火调工作思路,使短短一个月的学习真正成为我们长期学习实践以提高专业水平的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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