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范文3篇(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心得体会)

时间:2022-10-12 10:47:40 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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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范文3篇(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心得体会)

浅谈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范文1

  一、近年来我市巡特警在教育训练中好的做法和经验

  近年来,我市巡特警在教育训练中积累了不少经验,可以为五句话:

(一)建立“一个”机制。形成“平战结合、战训合一”即:平时训练与执法执勤紧密结合;执法执勤任务与教育训练有机结合,两者相辅相成的战训机制。“有警接警、无警训练”,该机制可以科学合理地配置和充分使用现有警力资源,实现训练和实战的有机统一,使训练真正以服务实战和应用于实战为出发点和归宿。

(二)依托“两大”载体。一是依托巡特警市巡特警支队开设的“战训合一”培训班进行日常训练。针对警种特点,重点开展基本体能、警务技能、处突防暴、政治法律、执法执勤等训练,提高民警的基本素质。08年4月,成功举办全市巡特警系统内勤业务培训班,8月举行全市巡特警系统执法观摩现场会,培训效果明显。二是依托南湾警校和各级公安民警培训学校,按照市公安局统一部署,完成巡特警的晋级、晋衔和分警种调训工作。08年以来,全市巡特警系统共有 110余名民警成功完成晋衔培训和调训工作,并取得优异成绩。巡特警范围内的“小训练”和市公安局范围内的“大训练”互相补充、互相配合,使民警的整体素质大幅提升。

(三)建设“三官”师资。一是内挖“辅导官”。充分深挖市公安局、市巡特警支队内部人力资源,使培训更具有亲和力和针对性。从巡特警内部、法制、交警、刑侦、指挥中心等与巡特警业务相关的职能部门组织业务骨干为“辅导员”,辅导公安业务基础知识。例如:实战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的巡特警市巡特警支队长王如新亲自为民警讲授群体性事件处置、巡逻防控业务、公文写作等知识,教学互动,通俗易懂。二是外聘专业“教练官”。对一些专业性、实战性强的项目如技战术应用、现场急救、游泳等,适时聘请上级公安机关、武警教官、卫生部门等外单位实战教员授课,以确保教课质量。三是培训“小教官”。抽调身体素质较好、组织管理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强的2名特警队员赴郑州参加实战技能教官培训班,深入学习各种警务技能,两名教官在负责市巡特警支队日常教学与管理任务的同时,随警作战,靠前指挥,从中锻炼了实战能力,提高了教学与带队水平,从而为今后普训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

(四)强化“四大”保障。一是领导保障。成立训练领导小组,进行专题研究,专门讨论修订训练计划、训练方案、课程表;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学员意见和建议,研究和解决实战训练工作中碰到的困难;同时,还率先垂范,带头参加训练,为学员作好榜样。二是物质保障。克服无训练场地困难,与贤山炮兵营联系,租用其场地进行体能、警务技能和射击练习;添置了一批防护用品和健身器材,为民警日常锻炼创造条件;市巡特警支队小食堂为训练民警提供可口饭菜,保证训练工作顺利开展。三是时间保障。“有警接警,无警训练”的模式,确保了训练时间充裕。四是制度保障。结合队伍正规化建设活动,制定了《训练方案》、《训练计划》、《训练考核和督导》等一系列切实可行的训练工作制度,来具体规范训练工作人员组织、职责分工、目标任务、监督考核以及参训人员的要求等。确保每名参训民警认真学、自觉练、科学干。

(五)确定“五项”必训。一是警务实战基础知识必训。从夯实理论知识功底的角度出发,学习和掌握公安巡特警执法必备的法律知识,重点突出接警处警、公安机关办案程序规定、处置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法律法规等内容。二是实战基本技能必训。从强化单警作战技能的角度出发,学习包括徒手防卫与控制技术、警械使用与搜身带离、武器使用、通信联络、现场急救等内容的基本实战技能。三是实战基本战术必训。从多警配合联动的角度出发,学习警务战术原则和基本动作、警组战术、对嫌疑人的盘查和嫌疑车辆的查控和对建筑物的搜索等,应对日益复杂的治安形势。四是基本体能必训。从强化民警体能素质的角度出发,按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要求,全面开展体育锻炼达标活动和体能测试,如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等。五是基本信息化技能必训。确保民警会熟练打字、会oa 警务办公平台熟练操作、会编辑公文、会上网浏览、会查阅资料、会传输文件,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和网上作战能力。

浅谈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范文2

  第八章 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

  一、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概述

  1、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涵义

“要格局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和工作特点,依据《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在公安机关的组织机构、勤务机制、管理方式、教育训练、监督制约、警务保障等方面实现标准化、程序化、法律化和科学化,使公安机关指挥畅通、内务规范、工作高效、保障有力。”这就是公安机关正规化建设的内涵

  2、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内容

  按照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的要求,当前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重点是“四统一”、“五规范”即:“统一考录制度、统一训练标准、统一纪律要求、统一外观标识”;“规范机构设臵、规范职务序列、规范编制管理、规范执法执勤、规范行为举止”。

  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加强:(1)加强制度体系的正规化建设(2)加强机构设臵的正规化建设(3)加强编制管理的正规化建设(4)加强职务序列的正规化建设(5)加强教育训练的正规化建设(6)加强人事管理的正规化建设(7)加强执法形象的正规化建设

  3、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途径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警”放在首位(2)坚持从严治警、依法治警,坚决克服消极腐败现象(3)坚持科技强警战略,提高公安队伍战斗力

(4)贯彻“建设过硬班子、纯洁公安队伍、树立良好警风、提高执法水平”的思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5)坚持从优待警,从政治、思想、生活上关心爱护民警

  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素质和职业道德

  1、人民警察的素质

  人民警察的素质,是指人民警察应具备的政治思想、业务能力、文化水平、心理特征、身体状况诸方面条件的总和。(1)人民警察应具备的素质

  a、政治素质 b、业务素质 ①岗位专业能力 ②分析综合能力 ③应变决断能力 ④群众工作能力 ⑤表达能力 c、法律素质 d、文化素质 e、心理素质 f、身体素质

(2)牢固树立人民警察意识 a、大局意识 b、政治意识 c、忧患意识 d、群众意识 e、法治意识

  2、人民警察的职业道德

  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是指人民警察在依法履行职务活动中所遵循的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鲜明的阶级性、广泛地人民性和行为的表率性,是人民警察职业道德三个最显著的特征。

《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和要点:(1)对党忠诚。

  其要点:坚定信念,听党指挥,维护宪法,忠于祖国(2)服务人民

  其要点:热爱人民,甘当公仆,爱憎分明,除害安良(3)秉公执法

  其要点:不循私情,不畏权势,严禁逼供,不枉不纵(4)清正廉明

  其要点:艰苦奋斗,克己奉公,防腐拒贿,不沾不染(5)团结协作

  其要点:顾全大局,通力协作,相互尊重,相互支持(6)勇于献身

  其要点:忠于职守,业精技强,机智勇敢,不怕牺牲(7)严守纪律

  要要点:服从领导,听从命令,遵守制度,保守机密(8)文明执勤

  其要点:谦虚谨慎,不耍特权,礼貌待人,警容严整

  三、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义务和纪律

  1、人民警察的义务

  人民警察义务,是指人民警察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过程中必须作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1)人民警察义务的特点

  a、人民警察义务主体的特定性 b、人民警察义务具有平等性

  c、人民警察义务直接决定于国家的任用行为(2)人民警察义务的主要内容 a、秉公执法,办事公道 b、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c、礼貌待人,文明执勤

  d、尊重人民群众的风俗习惯

  2、人民警察的纪律

(1)人民警察的纪律与义务的联系与区别

  纪律的规定侧重于对人民警察履行职责的影响,是保证人民警察履行职责最基本、最起码的要求;义务的规定则侧重于对警民关系的影响,是对人民警察在履行职责的几簇花上提出的进一步的要求。纪律的作用不仅在于它是人民警察履行职责的保障,而且也是人民警察履行义务的基础。(2)人民警察纪律的内容 a、政治纪律 b、组织纪律 c、工作纪律 d、保密纪律

  3、“五条禁令”

  为严明纪律,树立公安队伍良好形象,2003年1月22日,公安部发布了加强公安机关内部管理的“五条禁令”。其内容:(1)严禁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2)严禁携带枪支饮酒,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

  以开除

(3)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4)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民警违反上述禁令的,对所在单位直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纪律处分。民警违反规定使用枪支致人死亡,或者持枪犯罪的,对所在单位直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撤职;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上一级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引咎辞职或者予以撤职。

  四、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人事管理

  1、人民警察的录用

(1)人民警察的录用条件 a、年满十八岁的公民

  b、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c、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d、身体健康

  d、自愿从事人民警察工作(2)、录用人民警察的程序 a、发布报考公告 b、进行资格审查 c、考试 d、考核 e、审批(3)、录用人民警察的原则 a、公开原则 b、平等原则 c、竞争原则 d、择优原则

  2、人民警察的辞退

(1)人民警察辞退制度的特点

  a、辞退公安民警是公安机关的法定权力,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即可按照法定程序辞退公安民警,无需征得被辞退人员的同意 b、辞退公安民警必须有一定的法定事实,无法定事实,公安民警不得被辞退

  c、辞退公安民警必须遵循必要的法定程序,不符合法定程序的辞退没有法律效力

  d、被辞退的公安民警享有法定待遇,即可享受待业保险(2)建立人民警察辞退制度的意义

  a、实行辞退制度是公安机关干部人事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 b、实行辞退制度有利于在公安机关形成竞争机制

  c、实行辞退制度是保持公安队伍活力,提高公安队伍素质的重要措施

  3、人民警察的警衔制度(1)实行警衔制度的意义

  a、实行警衔制度是完善人民警察队伍管理制度的重大措施 b、实行警衔制度有利于人民警察队伍正规化建设 c、实行警衔制度有利于人民警察队伍的集中统一指挥 d、实行警衔制度有利于增强人民警察的责任感、荣誉感(2)授予警衔的范围

  评定警衔的人员必须是人民警察建制的在编在职的人民警察。

(3)警衔等级的设臵

  警衔等级的设臵是警衔制度的核心。警衔设五等十三级: a、总警监、副总警监

  b、警监:一级、二级、三级 c、警督:一级、二级、三级 c、警司:一级、二级、三级 d、警员:一级、二级

  其中警监以上的是高级警官,警督是中级警官,警司、警员是初级警官。

(4)授予警衔的标准 a、部级正职:总警监 b、部级副职:副总警监

  c、厅(局)级正职: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监 d、厅(局)级副职:二级警监至三级警监 e、处(局)级正职: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f、处(局)级副职:一级警督至三级警督 g、科(局)级正职:一级警督至一级警司 h、科(局)级副职:二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i、科员(警长)职:三级警督至三级警司 j、办事员(警员)职:一级警司至二级警员 担任专业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的等级编制警衔: a、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b、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c、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三级警督至一级警员

  4、人民警察奖惩制度(1)集体奖励:

  嘉奖,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2)个人奖励:

  嘉奖,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二级英雄模范、一级英雄模范)(3)惩处 a、行政处分 ①警告 ②记过 ③记大过 ④降级 ⑤撤职 ⑥开除

  b、警纪处分

  五、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内务制度

  1、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的含义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即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内部事务。具体说就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部工作运转程序和公安民警对外发生联系的活动。

  2000年6月1日颁布实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为公安队伍的内务建设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

  2、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建设的任务(1)建立规范的工作、学习、生活秩序(2)树立公安民警的良好形象(3)提高公安民警队伍的战斗力

(4)保障圆满完成公安机关的各项任务

  3、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建设的方针、原则和基本要求

(1)人民警察内务建设的基本方针:

  从严治警、依法治警

(2)人民警察内务建设的原则:

  高效务实、加强监督、着眼基层(3)人民警察内务建设的基本要求

  培养公正廉明、英勇善战、无私无畏、雷厉风行的优良警风

  4、《内务条令》的基本内容(1)宣誓

(2)内部关系

  处理内部关系的基本要求:

  各司其职,密切协作,互相支持,协调一致(3)警容风纪(4)日常制度(5)接待群众(6)值班备勤

(7)突发事件的处臵(8)装备管理

(9)办公秩序与内务设臵(10)安全防卫与卫生(11)警徽、警歌(12)阅警

浅谈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范文3

  无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颁布和实施,抑或是“三基”工作提出的“四统一五规范”的要求,目的都是为了规范公安队伍的执法行为,加强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但是,每年在公安队伍中总会出现不少民警因违法乱纪、不作为或者乱作为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要从根本上

  解决好这个问题,就必须规范队伍建设,为此,笔者结合工作实际,认为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切实做好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

  一、提高“两个认识”

  一是充分认识到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是顺应当前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当今社会是经济高速发展,人、财、物和信息大流通的时代,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国家之间的接触与联系日益密切,公安工作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公安机关要践行好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良好发展,推动依法治国方略的不断进步,就必须要规范队伍的正规化建设,从言行举止入手,在政治思想上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

  二是要充分认识到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是解决队伍中存在的问题的最好途径。一直以来,有很多问题制约着公安工作的发展。在队伍上,少数民警执法理念、执法能力、执法艺术、工作水平等自身素质依然欠缺,面临着整体素质不高、战斗力不强的问题;在执法环境上,部分群众由于不了解公安工作,将公安机关的职责无限扩大,有时产生对公安工作的不理解或者不支持;在后勤保障上,公安机关面临着有经费、装备不足,职级待遇偏低、从优待警不落实等方面的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加强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整合警力资源,从规范管理上要战斗力,提高公安工作的效能,增强民众的公信力。

  二、坚持“三个过硬”

  首先,坚持过硬的政治纪律是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前提。公安机关作为一支纪律性队伍,要求每个民警必须具备良好的思想情操,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明确的发展方向。但是民警在工作中会接触到许多社会的阴暗面,会受到种种的诱惑,为了防止腐败思想的侵蚀,就必须按照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明纪律的要求,加强忠诚教育、执法为民教育和纪律作风教育,打牢坚定的政治思想基础。

  其次,坚持过硬的作风是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基础。既从警容风纪上要求树立良好的外部形象,又从工作作风上要求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要让民警具备过硬的作风,就必须既抓民警的养成教育,又要抓规范化的长期培养;既要抓内部管理,又要抓外部监督;既要抓生活作风,又要抓工作作风。

  再次,练就过硬的业务本领是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有力保障。公安机关承担着防范、管理、打击、服务等多种职能,涉及到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要践行好这些职能,就必须练就过硬的业务本领。结合工作实际,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开展练兵活动,切实提高民警的业务素质,扎实推进队伍的正规化建设。

  三、树立“五种意识”

  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是全部公安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的生命线。要做到这一点,就要牢固树立“五个意识”。

  一是要牢固树立群众意识。人民群众是公安工作的力量源泉,没有群众的支持,我们将成为“聋子的耳朵和瞎子的眼睛”。只有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才能得到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帮助,才能肩负好公安机关的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才能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是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不断深化和经济关系调整的过程中,各种社会矛盾不断凸显,要解决好矛盾,就必须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抓住主要,抓住重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促进和谐,确保稳定,维护发展。

  三是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当前,人民群众的思想观念得到不断更新、民主法制意识得到不断增强,对公安工作来讲,既是一种的要求,也是一种鞭策和促动,要求我们要破除重打击轻保护、重实体轻程序的思想,不断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确保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四是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要从办公秩序、举止行为、言语规范等基本养成着手,严格执行内务条令,细化警容风纪,抓好窗口服务工作。

  五是要牢固树立权限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公安机关的权力和职责是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就必须要依照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要求开展工作,坚决杜绝“不作为”或者“乱作为”行为的发生。同时,要通过督察、纪委部门的监督检查,强化内部执法监督,促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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