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优秀发言稿17篇(不信仰宗教发言稿)

时间:2022-08-02 13:28:00 发言稿

  演讲稿的写法比较灵活,可以根据会议的内容、一件事事后的感想、需要等情况而有所区别。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演讲稿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还是对演讲稿一筹莫展吗?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关于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优秀发言稿17篇(不信仰宗教发言稿),供大家阅读。

关于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优秀发言稿17篇(不信仰宗教发言稿)

关于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优秀发言稿1

  昨天下午,杨校长在驻地小学全体教师会上针对推门听课发现的问题提出了以下六问:

  一、在你的课堂上你是否讲普通话了?是否要求自己的学生也讲普通话了?

  二、你是否关注课堂上有多少学生认真听课了?

  三、在你的课堂上你是否体现了学生的主体地位?是否体现了生本教育?

  四、在课堂上你是否要求学生读题了?

  五、走进课堂之前你是否备好课了?是否把课备成精品课了?

  六、作为教师我们需不需要学习?

  听了杨校长的“六问”,自我反思,感觉自己在很多地方还没有做到位,特别是最后两点,我感触颇深。

  俗话说:不打无准备之仗。众所周知,备好课是上好课的前提。但扪心自问,我们天天备课,天天上课,可又有几节课可以算是精品课呢?“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其实,作为老师,谁都想把课上好,谁都希望得到大家的肯定。有时听到一些比较好的公开课,我就想如果自己每节课都能有这个效果就好啦!同时,我也明白: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没有付出就没有回报,一堂好课的背后是讲课者艰辛的付出。我知道有些老师可能为了准备这节公开课牺牲了自己很多休息的时间,甚至通宵达旦、彻夜不眠。可能他们还要试讲多少次,修改多少遍才能保证呈现在大家面前的是一堂成功、完美的课。那我们是否也需要这样准备一节节常态课呢?这样耗时费力地去准备每一节课,现实吗?

  相比而言,我更欣赏苏霍姆林斯基在《给教师的建议》中提到的那位讲课精彩到让听课者都忘记做笔记程度的历史老师的那句话“对这节课,我准备了一辈子。而且,总的来说,对每一节课,我都是用终生的时间来备课的。不过,对这个课题的直接准备,或者说现场准备,我只用了大约15分钟。”“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功夫在课外,效果在课上。用一辈子去备课和用课前几分钟、几小时、几天去备课的效果绝对是不一样的。

  我们的时间从哪里来呢?怎样进行这种准备呢?或许苏霍姆林斯基给了我们一个很好的建议,那就是读书。每天不间断地读书,跟书籍结下终生的友谊,这样我们从事的工作所需要的知识会成为我们知识储备中的沧海之一栗,我们的思想厚度会增加,我们在课堂上才能得心应手,挥洒自如,才能游刃有余地应付一切可能发生的事情。如此我们不会把讲课作为一种负担,而且还能让听课者觉得是一种享受。

  “心向往之,力践行之”,再美好的愿望,如果没有付诸行动,那也只能是空中楼阁、水中月。我想,我那放在枕下多日未翻的书如今也该重见天日啦……

关于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优秀发言稿2

  现实生活中,少数党员会不经意讨论党员能不能信教的问题。在这里,给出明确答案,共产党员绝不能信仰宗教。

  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共产党员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严守党章规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

  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但是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参加宗教活动,这是由党的性质和共产党人的世界观决定的。共产党员绝不能把自己混同于党外群众,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自觉按照党章标准严格规范自己,按照马克思主义理论全面塑造自己。

  马克思指出,“共产主义是径直从无神论开始的”。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只有树立唯物主义世界观,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认识世界、改造世界,解释社会现象和自然现象,才能做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

  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参加宗教活动,也是党的纪律要求。20xx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宗教工作的决定》指出:“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要教育党员、干部坚定共产主义信念,防止宗教的侵蚀。对笃信宗教丧失党员条件、利用职权助长宗教狂热的要严肃处理。”党员信仰宗教和参加宗教活动,不仅事关党员个人的信仰问题,而且事关我们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古人说:“万物得其本者生,百事得其道者成”“本根不摇,则枝叶茂荣”。信仰、信念、忠诚是共产党的根本、元气和主心骨。95年来,我们党之所以能由弱小走向强大,从胜利走向更大胜利,主要是因为我们始终在马克思主义中寻找价值和信念,产生了无比强大的信仰力量、理想力量、纪律力量。一名共产党员,有了马克思主义信仰,有了共产主义理想,“钙质”就不会流失,骨头就硬,就知道“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就明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就不会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

  相反,本失则一切尽失。理想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信念的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某些落马的贪官,算命看相,烧香拜佛。他们这种行为,完全忘了党的纪律,丢失了党员身份,又如何能保持党的性质、宗旨、本色,走向迷失和贪腐也就成了必然。其实,这些人,有的是以宗教为幌子,掩盖自己贪腐的内心、肮脏的灵魂,缓解自己惶恐的心理、不安的心灵;有的则是歪曲宗教信仰,搞的是封建迷信,信的是利己主义、“为官哲学”。

  身为共产党员,都应是无神论者,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然而,一些贪官缘何置党的纪律规定于不顾,弃守共产党人应有的底线,不信马列信鬼神,不问苍生问“大师”?根本原因在于这些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严重扭曲,“总开关”扳错了位,信仰丧失、理想缺失、精神迷失、宗旨丢失。

  党员沉迷于宗教,实际上是在思想上、理论上、行动上与党分道扬镳。这样的党员,不应该再留在党内。各级党组织应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引导党员干部既学党章党规,又学系列讲话;既严守底线,又追求高标准,真正做一个唯物主义者,而不是唯心论者、唯钱唯官论者。

关于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优秀发言稿3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文规定:共产党员不准搞封建迷信,不准信仰宗教,不准参与邪教,不准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

  一、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是我们党的一贯原则

  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是辩证唯物主义,而宗教的世界观无一例外属于唯心主义范畴。在哲学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间的分野是根本性的,无论对个人还是政党而言都无法调和与兼容。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从一开始就在共产主义与宗教之间划出了明确的界限,不仅指出宗教赖以产生的物质的、现实社会的根源,而且指出无产阶级为了求得解放,必须从宗教中解放出来。马克思指出,“共产主义是径直从无神论开始的”。列宁把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运用于工人阶级政党的革命实践,指出,“我们的党纲完全是建立在科学的而且是唯物主义的世界观上的。因此,要说明我们的党纲,就必须同时说明产生宗教迷雾的真正的历史根源和经济根源。我们的宣传也必须包括对无神论的宣传……”同时列宁强调,要慎重对待宗教问题,在革命实践中争取、团结和教育信教群众。

  中国共产党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党的全部理论、思想和行动都是建立在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基础之上的。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才谈得上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才谈得上用马克思主义指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由此,也就决定了党员不能赞同唯心主义、不能信仰宗教成为中国共产党一项基本的思想和组织原则,而这一原则在不同历史时期都为我们党所强调,并明确写在党的重要文件中。

  这里仅按不同历史时期列举几条。1940年,毛泽东同志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指出:“共产党员可以和某些唯心论者甚至宗教徒建立在政治行动上的反帝反封建的统一战线,但是决不能赞同他们的唯心论或宗教教义。”1982年,在邓小平同志领导下制定的中共中央文件《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指出:“我们党宣布和实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这当然不是说共产党员可以自由信奉宗教。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是对我国公民来说的,并不适用于共产党员。一个共产党员,不同于一般公民,而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成员,毫无疑问地应当是无神论者,而不应当是有神论者。我们党曾经多次作出明确规定: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不得参加宗教活动,长期坚持不改的要劝其退党。这个规定是完全正确的,就全党来说,今后仍然应当坚决贯彻执行。”1990年,在与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代表座谈时指出:“宗教世界观与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是根本对立的。共产党人是无神论者,共产党人的世界观应该是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共产党员不但不能信仰宗教,而且必须要向人民群众宣传无神论、宣传科学的世界观。”20xx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宗教工作的决定》指出:“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要教育党员、干部坚定共产主义信念,防止宗教的侵蚀。对笃信宗教丧失党员条件、利用职权助长宗教狂热的要严肃处理。” 20xx年,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中国共产党人是无神论者,不信仰任何宗教”。在20xx年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20xx年新疆工作座谈会上,都重申要坚持共产党员不能信教。

  正是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指引下,我们党才能领导人民依靠自己的力量推动社会的革命、进步和发展,而不是去追求虚幻的天国和来世;才能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不断深化对客观世界的认识,用科学的理论指引亿万人民新的实践;才能实现全党在思想、理论、组织上的高度统一,保持和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至于不允许党员信教违背了宗教信仰自由之说,是完全站不住脚的。这种说法实质上是假冒“公民权利”的名义取代对党员保持思想先进性的要求和履行党员义务的责任。当一个公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时候,就意味着他无条件地接受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也就意味着他根据公民所享有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自愿选择了不信仰任何宗教。根据同一项自由权利,他当然可以重新选择信仰宗教,但这就表示他中止了、逆转了“思想入党”的进程,仅余形式上的“组织入党”,而这对于他本人和党组织都不再具有实际的意义,相反对党组织保持思想、组织上的统一是有害的。如果一个党员积极参与宗教团体生活和传教,甚至利用党员身份保护、推动非法的宗教活动,党组织就应及时采取措施,使其退出党员队伍。这既不是“歧视宗教”,也不是“强制不信仰宗教”,只是一个政党对不再赞同其指导思想的个别党员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而已,从宪法和党章的角度都无任何可指摘之处。

  二、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是我们党制定和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基础

  我们党从建党开始就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1931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规定:“中国苏维埃政权以保障工农劳苦民众有真正的信教自由的实际为目的。”毛泽东同志1945年在《论联合政府》中指出:“根据信教自由的原则,中国解放区容许各派宗教存在。不论是基督教、天主教、回教、佛教及其他宗教,只要教徒们遵守人民政府法律,人民政府就给以保护。信教的和不信教的各有他们的自由,不许加以强迫或歧视。”新中国建立后,宗教信仰自由成为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上升为国家意志并在社会主义法制体系中得到确定。

  共产党人是唯物论者,不信仰宗教,为什么要制定和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呢?就理论而言,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揭示了宗教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客观规律,认为宗教的产生和存在具有自然根源、社会根源和认识根源,只有宗教赖以存在的外部根源全部消失后,宗教才可能消亡。而要达到这样的状态,需要相当漫长的历史过程,在此之前,正如列宁所言,以行政力量消灭宗教的企图,只能提高人们对宗教的兴趣,反而会妨碍宗教真正的消亡。可以说,宗教走向最终消亡可能比阶级、国家的消亡还要久远。基于这样的科学认识,我们党主张既不能用行政力量发展宗教,也不能用行政力量消灭宗教,而必须根据党在各个历史时期的根本任务,通过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妥善处理宗教问题。就党的任务和宗旨而言,我们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当然也包括代表信教群众的利益。而代表信教群众的根本利益,除了代表他们的政治利益、经济利益,也包括要尊重他们精神上信仰宗教的自由权利。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历史都充分证明,我们同信教群众在根本利益上的一致性是主要的,而在宗教信仰问题上的差异性是次要的,因此在正确方针政策指引下,完全可以做到“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共同致力于革命和建设各个时期的大目标。同时,我们党始终坚持依靠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而这其中当然也包括广大信教群众。所以,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我们团结、凝聚广大信教群众,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政治联盟所必需的。

  一些西方人士说,只有信仰宗教的人执政,才会真正实行宗教信仰自由。其实,历史和现实证明,在某种宗教占据统治地位的国家或者朝代,人们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往往不能实现或者要打很大折扣。比如,在天主教占统治地位的中世纪欧洲,对“异教徒”的迫害、对亚洲北非地区的“十字军”东征;奥斯曼帝国用武力强迫被征服地区民众改信伊斯兰教;近代一些西方国家在对非洲、拉丁美洲殖民过程中,一手举剑,一手举圣经,杀其人民,占其土地,掠其财富,哪里有什么宗教信仰自由可言?而恰恰在多数人口不信仰宗教的中国,没有发生过类似的宗教迫害和宗教战争。

  我们党实行和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因为这一政策符合宗教现象发展规律,符合人民和国家的根本利益,而不是说我们可以赞成唯心主义,可以在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间持中立态度,可以放弃在人民特别是青少年中进行唯物主义、无神论教育,放弃对宗教活动的管理和引导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在人民中“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作为执政党,我们应抵制种种无所作为的怪论,自觉主动地把宪法责任承担起来。当前治理社会上存在的宗教热、宗教活动乱的现象,可以很快就付诸实施的事至少包括:不允许使用行政力量推行、助长某种宗教;不允许宗教干预属于政府的各项职权;对宗教事务实行有效管理,促进、帮助宗教团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在媒体和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宗教院校除外)中宣传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团结爱国宗教团体,把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种种渗透坚决顶回去。这些措施不仅与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完全不矛盾,而且是宗教保持正常秩序,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道路必不可少的保证。

  三、允许党员信教将侵蚀涣散党的肌体

  如果我们党允许某些人希望的那样对党员信教“开禁”,不仅这些人所许诺的种种“好处”虚无缥缈,相反其带来的恶果却显而易见。

  第一,如果允许党员信教,那么就是允许党内唯心主义与唯物主义两种世界观并存,有神论与无神论并存,这势必造成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动摇和丧失,在思想上、理论上造成党的分裂。

  第二,如果允许党员信教,就等于允许一些党员既接受党组织的领导,又可以皈依于不同宗教人士的门下,接受各类宗教组织领导,五大宗教及其他宗教在党内各成体系,这势必在组织上造成党的分裂。在当前境内外敌对势力极力利用宗教在一些民族地区从事分裂主义活动的情况下,允许党员信教将极大削弱党的组织在反分裂斗争中的战斗力。恰恰是在西藏和新疆这两个反分裂斗争极为尖锐的地方,自治区党委都鲜明坚持党员不能信教,这不是偶然的。

  第三,如果党员信教,则势必成为某一种宗教势力的代言人,一些地方将出现宗教徒管党的宗教工作的现象,利用政府资源助长宗教热,也不可能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宗教,党的宗教工作将从根本上动摇。当前有的地方党政领导把宗教作为获取经济利益和提高本地知名度的工具,视为工作“业绩”,争相滥修大佛和寺庙,热衷大规模宗教活动,人为助长宗教热,而对宗教事务依法管理、对宗教团体的教育引导根本不当回事,导致混乱现象蔓延。这种现象的出现,与一些党员干部放弃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甚至成为事实上的宗教徒是密不可分的。

  总之,如果允许党员信教,将使我们党从思想上、组织上自我解除武装,从一个马克思主义政党蜕变为一个非马克思主义政党,也就根本谈不上继续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中国历史上有过形形色色的宗教,但中国并不是一个宗教国家。中国有着悠久的无神论传统,影响中国人思想观念的中国传统哲学具有强烈的人本主义倾向,强调人对客观世界的认知和改造能力,这与西方传统哲学的神本主义有很大区别。中国儒学传统精神影响大,中国老百姓大多数不信教或不持某种固定的宗教信仰,宗教始终不能成为中国人意识形态的主流,同时中国宗教自身也具有强烈的现实品格。这样的国情背景是我们党作为一个唯物主义、无神论的政党而能够如此自然地从人民中孕育生长,得到人民广泛认同、支持的重要原因。如果允许党员信教,完全违背中国国情,不仅党能否取得信仰不同宗教的教徒的一致支持成为问题,而且能否继续获得占人口大多数的不信教群众的支持将成为更大的问题。

  四、在全党加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无神论教育

  针对党内一些同志在宗教问题上的模糊认识,有必要把加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无神论的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帮助广大党员在思想上划清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界限,在实践中划清群众有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和党员不得信仰宗教的界限。应当鼓励和支持党校、相关高校和科研单位加强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无神论的研究,取得更多高水平又易于向社会普及的学术研究成果。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教育培训和各级党、团组织的理论学习中,应进一步强化相关的学习内容。

  根据党中央的一贯精神,对参加宗教活动和有宗教意识的党员要立足于教育,耐心地帮助他们回到马克思主义的立场上来,坚定共产主义信念,而不是一味迁就。对利用职权助长宗教狂热,支持滥建寺观教堂的,要严肃地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仍不悔改的,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相关党内文件的规定给予处分。党的宗教工作干部尤其不能信仰宗教,对这部分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尤其要严格。

  改革开放以来党组织的快速发展,客观上对党的思想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当前,年龄不满35周岁的青年党员约占党员总数的1/4,许多青年人仍处于世界观的形成时期,应当鼓励他们自觉加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无神论的学习。对于离退休党员,党组织除了关心他们的物质生活,也要关心他们的精神生活,防止他们因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减少,受社会宗教环境的影响而在思想上逐渐滑向宗教。我国一些民族地区往往也是传统宗教影响比较大的地区,广大少数民族党员在维护民族团结、保持边疆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也应当是宣传教育的重点。在一些多数人口信教的少数民族中,可以允许党员对一些从宗教转化来的民族习俗、礼仪采取灵活态度,以避免脱离群众,但思想上的要求不能降低。

  共产党员不能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要自觉按照党章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但不能信仰宗教,而且应当积极宣传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尽到一个共产党员引导群众崇尚科学文明、追求社会进步的责任。

关于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优秀发言稿4

  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以来,在多次考察、讲话中,从树立党章意识、坚定理想信念等层面阐述了共产党员如何加强党性,始终心系党、心系人民、心系国家,体现先进性和纯洁性。恰逢中国共产党成立94周年之际,让我们从的这些论述中来探究如何做一名合格的党员?

  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

  每一个共产党员都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

  在党的通过新修订的党章之后,即要求全党“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指出,“党章是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他强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在各级党组织的全部活动中,都要坚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做到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

  “每一个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不论担任何种职务、从事何种工作,首先要明白自己是一名在党旗下宣过誓的共产党员,要用入党誓词约束自己。”在第xx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强调一个党员应如何树立党章意识。他指出,要强化程序观念,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该打招呼的必须打招呼,该履行的职责必须履行,该承担的责任必须承担,少些 “迈过锅台上炕”的做法,也少些“事后诸葛亮”的行为。要有担当意识,遇事不推诿、不退避、不说谎,向组织说真话道实情,勇于承担责任。

  媒体分析指出,在我们党和国家开启新的历史篇章、踏上伟大复兴之路的关键时刻,向全党发出“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的号召,并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这对于进一步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使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具有重大指导意义。当前,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拥有8779.3万党员世界最大的执政党,党员的思想意识、组织纪律、行为规范等如何,直接影响我们党的执政力乃至生命力。对广大党员和各级党员干部的规范和要求,最根本的就是要严格遵守作为“党的根本大法”、“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的党章。

  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

  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

  “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20xx年11月17日,在xx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形象地说,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

  现实生活中,总有一些党员、干部出这样那样的问题,说到底是信仰迷茫、精神迷失。如何坚定理想信念,做一名合格的党员,给出了答案: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必须在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中不断增强。20xx年9月25日,在指导河北省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指出,要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使各种方式的党内生活都有实质性内容,都能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坚决反对党内生活中的自由主义、好人主义。20xx年1月14日,在xx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党性说到底就是立场问题。我们共产党人特别是领导干部都应该心胸开阔、志存高远,始终心系党、心系人民、心系国家,自觉坚持党性原则。全党同志要强化党的意识,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做到忠诚于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

  “党性从广义上讲,是一个政党固有的本性。从狭义上讲,是指政党的固有本性在党员个体身上所表现出来的具体特性,就是党员所具有的政治人格。党章提供了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的标准和尺度,党员干部要把对党章的高度尊重和敬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上海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教授周敬青曾撰文指出,中国共产党的党性,是党作为先锋队和领导核心而明显区别于其他政党的特性,是党在长期革命和建设中形成的组织原则、作风和核心价值观的集中体现。中央党校教授张伯里认为,我们党是一个郑重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坚强的党性既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从头脑中自发产生的,而是从严格的党内生活中反复锻炼得来的。

关于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优秀发言稿5

  面对时代变化,我们党要立于不败之地,必须不断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始终突出时代特点。

  党的组织生活作为党的思想教育和组织管理的重要形式,是严格党内政治生活的基本载体,必须体现鲜明的政治性,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来进行。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就是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武装全党,不断清除党内各种错误思想,始终保持党的性质和宗旨不变,保持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人民公仆政治本色不变。新形势下我们党应对“四大考验”、“四种危险”,一个十分紧迫的任务就是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教育,特别是党的以来理论创新成果的教育,解决在思想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定理想信念,补足精神之“钙”,拧紧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这就迫切需要充分运用党的组织生活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功能,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把思想建党的要求落细落小,化为每个党员的自觉行动。

  党的组织生活作为解决党内矛盾和问题的重要途径,为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提供了有力抓手,必须体现高度的原则性,把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有力武器用足、用好。我们党拥有8800多万名党员、440多万个基层党组织,解决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纪律上存在的问题,任务十分艰巨,必须充分发挥党的组织生活对党员、干部的约束和监督功能,组织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经常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管理,严格监督,防微杜渐,及时处置“病变”党员,清除党组织内的毒瘤,不断提高抵御各种风险和考验的能力,实现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始终保持党的肌体健康。

  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时代性,必须着眼于世情国情党情的新变化新特点,与全面从严治党的时代背景、与党的各项工作和党员群众的现实需求相结合,充分发挥改革创新精神,在内容形式、手段方法、制度规定等方面不断拓展和深化,针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面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带来的深刻影响以及党员队伍自身变化的时代特点,党内政治生活要增强针对性,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按照党章和准则规范自己的言行,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找准对策,对症下药。党内政治生活要根据时代特点,突出问题导向,不断改进方式方法,把组织生活与各项工作与党员群众需求相结合,借助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探索新的组织活动形式,增强应对四大考验、四种危险的能力。

  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一方面,要不断完善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体系,扎紧制度的笼子。制度一经形成,就要严格遵守,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各种行为,使制度真正成为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硬约束。另一方面,要通过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贯彻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做到抓常、抓细、抓长,克服随意化和“一阵风”的问题,把功夫下在平时,把要求融入日常,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帮助党员打扫思想灰尘、祛除不良习气、纠正错误言行,真正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有利于不断增强党的生命力和活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为走好我们这一代人的新长征路提供重要保证。

关于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优秀发言稿6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意见》要求,教育引导离退休干部和党员始终保持公仆本色,始终牢记党员身份,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意见》对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员教育管理提出6点明确要求。其中第六条明确规定:“离退休干部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参加宗教活动,坚决与邪教组织作斗争,并注意把党员参加某些民族风俗活动同信教区别开来。”(2月5日澎湃新闻)

  该《意见》是自1982年老干部退休制度建立以来,第一个以中办、国办名义印发的老干部工作综合性文件。《意见》的最大特色是:把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作为价值取向,对坚持不懈在老同志中开展以“展示阳光心态、体验美好生活、畅谈发展变化”为主要内容的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活动作出明确要求和规定。

  也许有人会认为,离退休干部党员已不在位不在职了,何必要求他们“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参加宗教活动”呢?

  首先,这是从严治党的需要。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参加宗教活动,这本身就是党的纪律的要求。党员信仰宗教和参加宗教活动,不仅仅是党员个人的信仰问题,而是事关共产党的形象的政治问题。党员违犯党的规定信仰宗教和参加宗教活动,就是违犯党的纪律,涣散党的组织,消弱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甚至助长宗教狂热,导致宗教势力蔓延。某些干部党员虽然离退休了,但并没有脱离党组织,仍是共产党员的身份,自然要遵守党的纪律。

  其次,这是坚定共产党员世界观的需要。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参加宗教活动,这是由党的性质和共产党员的世界观决定的。共产党员信仰宗教,参加宗教活动,违背党的性质,消弱党组织的战斗力,降低党在群众中的威信,也不利于正确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宗教信仰与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尖锐对立,共产党员市无神论者,信仰宗教是唯心主义的东西。作为一个共产党员,必须树立唯物主义的世界观,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认识世界,解释社会现象和自然现象,做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某些干部党员虽然离退休了,但世界观不能“离退休”,仍要保持共产党人的本色。

  再者,这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需要。党的xx届六中全会指出:“在全党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成为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模范,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由此看出,党员干部在实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广大党员干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率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于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某些干部党员虽然离退休了,但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仍要当好社会的领头羊。

  另外,这也是净化社会风气的需要。社会风气的好坏,与干部党员的言行举止有很大的关系。干部党员是社会的标杆,对人民群众的影响很大,离退休干部党员也不例外。

  总之,离退休干部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参加宗教活动,这是由党的性质、党的纪律、党员的世界观以及现实所决定的。

关于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优秀发言稿7

  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但是作为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参加宗教活动,这是由党的性质和共产党员的世界观决定的。

  按照宪法规定,我国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但是,共产党员不同于一般公民。共产党员是工人阶级中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其宗旨是为大多数人谋利益的,以实现共产主义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共产党员又是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其世界观是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是无神论者。1991年中共中央组织部在《关于妥善解决共产党员信仰宗教问题的通知》中指出,共产党员信仰宗教,参加宗教活动,违背党的性质,削弱党组织的战斗力,降低党在群众中的威信,也不利于正确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如果坚持参加宗教活动,经教育不改的,要劝其退党。

  明确指出:“共产党员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严守党章规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但是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参加宗教活动,这是由党的性质和共产党人的世界观决定的。共产党员绝不能把自己混同于党外群众,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自觉按照党章标准严格规范自己,按照马克思主义理论全面塑造自己。

  有人说《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难道共产党员就不是公民吗?持这种观点的人说明他还没有从根本上对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加以全面正确理解。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不仅包括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还包括公民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共产党员当然是公民,正是有数以千万、数以亿计的公民也充分享受着宪法赋予的不信仰宗教的公民自由权利,坦然成为一个无神论者,才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这就是说,并不是无神论者就能加入中国共产党,但可以肯定的说,凡是中国共产党党员毫无疑问应当是一位无神论者。

  综上所述,如果在党内长期讨论或反复强调这一问题,反而会无形中降低党的威性和党员的标准,也使唯心主义有隙可乘。试想,一个本应在入党前应当解决和回答的问题怎么能在入党后还要喋喋不休去讨论,去辨明呢,一个在思想上还没有划清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界限的人怎么能“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呢,又怎么能算是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呢。

  因此,有必要把加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无神论的宣传教育作为要求入党和已经成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必修内容,帮助他们及早在思想上划清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界限,早日成为一名符合党员标准的先进分子。而做为一名共产党员则要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自觉按照党章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但不能信仰宗教,而且应当肩负起积极宣传科学无神论,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的责任。

关于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优秀发言稿8

  近年来,随着社会上信仰宗教的人增多和对宗教认识的日益多样,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共产党员参与宗教活动、与宗教界人士建立密切私人关系的现象逐渐增多,有的党员实际上成为宗教信徒。从这几年落马的高级贪官来看,有许多就堕落成为“不信马列信鬼神”的虔诚宗教徒。这一问题,在这次“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中,必须引起全体党员的高度重视。

  事实上,我们党关于党员不能信仰宗教的原则立场是一贯的,从未有过丝毫动摇。这一原则是党的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决定的。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应保持清醒认识,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毫不动摇坚持这一原则。作为从事政协民族和宗教工作的党员干部,因为工作关系,经常会与宗教界人士接触和交往,出入宗教活动场所,更应该毫不动摇地坚守共产党员不信教的原则立场。

  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是辩证唯物主义,而宗教的世界观无一例外都是唯心主义范畴。在哲学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是根本对立的,无论对个人还是政党而言都是无法调和与兼容的。马克思从一开始就在共产主义与宗教之间划出了明确的界限,不仅指出宗教赖以产生的物质的、现实社会的根源,而且指出无产阶级为了求得解放,必须从宗教中解放出来。马克思指出,“共产主义是径直从无神论开始的”。

  中国共产党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党的全部理论、思想和行动都是建立在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基础之上的。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才谈得上用马克思主义指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由此,也就决定了党员不能赞同唯心主义、不能信仰宗教成为中国共产党一项基本的思想和组织原则,在不同历史时期我们党都坚持和强调这一原则,并明确写进党的重要文件中。

  1982年,在邓小平同志领导下制定的中共中央文件《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指出:“我们党宣布和实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这当然不是说共产党员可以自由信奉宗教。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是对我国公民来说的,并不适用于共产党员。一个共产党员,不同于一般公民,而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成员,毫无疑问地应当是无神论者,而不应当是有神论者。我们党曾经多次作出明确规定: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不得参加宗教活动,长期坚持不改的要劝其退党。这个规定是完全正确的,就全党来说,今后仍然应当坚决贯彻执行。”1990年,在与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代表座谈时指出:“宗教世界观与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是根本对立的。共产党人是无神论者,共产党人的世界观应该是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共产党员不但不能信仰宗教,而且必须要向人民群众宣传无神论、宣传科学的世界观。”20xx年,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中国共产党人是无神论者,不信仰任何宗教”。同志指出:“共产党员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严守党章规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

  可是,改革开放已三十多年,为什么还会有许多领导干部“不信马列信鬼神”,如此痴迷宗教、迷信风水呢?我个人认为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是理想信念动摇。一些人入党时动机不纯,不是把共产主义作为自己的理想信念,而是把升官发财作为自己的梦想追求;不是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人生的目标,而是把追逐名利、捞取好处作为人生的目的。动机不纯的人把入党当作升官的敲门砖或通行证,入党誓言、共产主义理想只是他们的遮羞布。入党动机都不纯,又怎么可能会相信马列呢?

  二是个人信仰缺失。同志严正地指出:“在我们党员、干部民队伍中,信仰缺失是一个需要引起高度重视的问题。在一些人那里,有的以批评和嘲讽马克思主义为‘时尚’、为噱头;有的精神空虚,认为共产主义是虚无缥缈的幻想,‘不问苍生问鬼神’,热衷于算命看相、求神拜佛,迷信气功大师。”信仰的缺失,必然导致方向的迷失、精神的空虚,病急乱投医,把自己的前途命运寄希望于鬼神,托梦想于大师。

  三是精神上缺钙。同志反复强调:“对共产党人来说,理想信念是精神之‘钙’,精神上缺了‘钙’,就会得‘软骨病’,就会导致政治上的变质、精神上的贪婪、道德上的堕落、生活上的腐化。”正是一些贪官得了“软骨病”,身子站不直,腰杆挺不起,不敢正视自己腐化堕落、违法乱纪的严重问题,生怕所做的亏心事败露,一旦有风吹草动,便惶惶不可终日,所以他们只好天天在家拜祖宗、求菩萨,保佑平安度难关,求得暂时的心安,得到一时的慰藉。

  针对党内一些同志在宗教问题上的模糊认识,借“两学一做”专题教育的契机,我们有必要把加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无神论的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帮助广大党员在思想上划清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界限,在实践中划清群众有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和党员不得信仰宗教的界限。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不能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要自觉按照党章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但不能信仰宗教,而且应当积极宣传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尽到一个共产党员引导群众崇尚科学文明、追求社会进步的责任。更为重要的是,共产党员必须坚定自己的理想信念永不动摇。正如同志告诫我们的:“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

关于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优秀发言稿9

  一段时间以来,许多地方都在开展关于“共产党员能否信仰宗教”的讨论,或“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的讲座,针对共产党员参与宗教活动逐渐增多允许党员信教等问题和言论,原中共中央统战部副部长朱维群同志曾撰写了权威文章《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从正反两方面予以论证,进行了坚决有力的驳斥。

  坦率的讲,“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的问题,不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党章》总纲明确规定:“ 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党章》中没有专门提出“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是基于党的性质和指导思想中已经涵盖了这一概念而无需赘言。

  按照宪法的有关规定,我国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但是,共产党员是工人阶级的先锋战士,是马克思主义者,是无神论者,是唯物论者。我们党曾经多次明确规定: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不得参加宗教活动。1991年中共中央组织部在《关于妥善解决共产党员信仰宗教问题的通知》中指出,共产党员信仰宗教,参加宗教活动,违背党的性质,削弱党组织的战斗力,降低党在群众中的威信,也不利于正确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对于少数党员信仰宗教,参加宗教活动等问题,必须根据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慎重对待,妥善处理。解决党员信仰宗教问题,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要把加强党员教育放在首位。使党员正确理解党的宗教政策,懂得不信仰宗教是做合格党员的起码条件。

  (2)在信教比较普遍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要把党员信教同参加某些属于民族风俗活动区别开来。对于主要为了尊重或随顺民族风俗习惯参加的有关活动,如婚丧仪式和群众性节日活动等,不应视为信仰宗教或参加宗教活动。

  (3)对信教党员的处理,要严格掌握政策界限:

  ①对于极少数参与煽动宗教狂热,利用宗教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必须开除其党籍。对于丧失共产主义信念,笃信宗教,或成为宗教职业者,经教育不改的,应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②对于共产主义信念动摇,热衷于组织或参加宗教活动,经过批评教育,有转变决心和实际表现,本人要求留在党内的,可作限期改正处理;经过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劝其退党。

  ③对于受宗教观念影响或迫于社会、家庭的压力,参加一般性宗教活动,但本人能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为党工作,服从党的纪律的,要对他们进行耐心细致的教育,帮助他们在思想和行动上摆脱宗教的束缚。

关于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优秀发言稿10

  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但是作为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参加宗教活动,这是由党的性质和共产党员的世界观决定的。

  按照宪法规定,我国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但是,共产党员不同于一般公民。共产党员是工人阶级中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其宗旨是为大多数人谋利益的,以实现共产主义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共产党员又是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其世界观是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是无神论者。1991年中共中央组织部在《关于妥善解决共产党员信仰宗教问题的通知》中指出,共产党员信仰宗教,参加宗教活动,违背党的性质,削弱党组织的战斗力,降低党在群众中的威信,也不利于正确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如果坚持参加宗教活动,经教育不改的,要劝其退党。

  明确指出:“共产党员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严守党章规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但是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参加宗教活动,这是由党的性质和共产党人的世界观决定的。共产党员绝不能把自己混同于党外群众,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自觉按照党章标准严格规范自己,按照马克思主义理论全面塑造自己。

  有人说《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难道共产党员就不是公民吗?持这种观点的人说明他还没有从根本上对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加以全面正确理解。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不仅包括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还包括公民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共产党员当然是公民,正是有数以千万、数以亿计的公民也充分享受着宪法赋予的不信仰宗教的公民自由权利,坦然成为一个无神论者,才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这就是说,并不是无神论者就能加入中国共产党,但可以肯定的说,凡是中国共产党党员毫无疑问应当是一位无神论者。

  综上所述,如果在党内长期讨论或反复强调这一问题,反而会无形中降低党的威性和党员的标准,也使唯心主义有隙可乘。试想,一个本应在入党前应当解决和回答的问题怎么能在入党后还要喋喋不休去讨论,去辨明呢,一个在思想上还没有划清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界限的人怎么能“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呢,又怎么能算是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呢。

  因此,有必要把加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无神论的宣传教育作为要求入党和已经成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必修内容,帮助他们及早在思想上划清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界限,早日成为一名符合党员标准的先进分子。而做为一名共产党员则要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自觉按照党章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但不能信仰宗教,而且应当肩负起积极宣传科学无神论,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的责任。

党员关于不能信仰宗教优秀发言稿篇2

  现实生活中,少数党员会不经意讨论党员能不能信教的问题。在这里,给出明确答案,共产党员绝不能信仰宗教。

  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共产党员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严守党章规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

  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但是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参加宗教活动,这是由党的性质和共产党人的世界观决定的。共产党员绝不能把自己混同于党外群众,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自觉按照党章标准严格规范自己,按照马克思主义理论全面塑造自己。

  马克思指出,“共产主义是径直从无神论开始的”。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只有树立唯物主义世界观,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认识世界、改造世界,解释社会现象和自然现象,才能做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

  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参加宗教活动,也是党的纪律要求。20xx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宗教工作的决定》指出:“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要教育党员、干部坚定共产主义信念,防止宗教的侵蚀。对笃信宗教丧失党员条件、利用职权助长宗教狂热的要严肃处理。”党员信仰宗教和参加宗教活动,不仅事关党员个人的信仰问题,而且事关我们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古人说:“万物得其本者生,百事得其道者成”“本根不摇,则枝叶茂荣”。信仰、信念、忠诚是共产党的根本、元气和主心骨。95年来,我们党之所以能由弱小走向强大,从胜利走向更大胜利,主要是因为我们始终在马克思主义中寻找价值和信念,产生了无比强大的信仰力量、理想力量、纪律力量。一名共产党员,有了马克思主义信仰,有了共产主义理想,“钙质”就不会流失,骨头就硬,就知道“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就明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就不会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

  相反,本失则一切尽失。理想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信念的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某些落马的贪官,算命看相,烧香拜佛。他们这种行为,完全忘了党的纪律,丢失了党员身份,又如何能保持党的性质、宗旨、本色,走向迷失和贪腐也就成了必然。其实,这些人,有的是以宗教为幌子,掩盖自己贪腐的内心、肮脏的灵魂,缓解自己惶恐的心理、不安的心灵;有的则是歪曲宗教信仰,搞的是封建迷信,信的是利己主义、“为官哲学”。

  身为共产党员,都应是无神论者,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然而,一些贪官缘何置党的纪律规定于不顾,弃守共产党人应有的底线,不信马列信鬼神,不问苍生问“大师”?根本原因在于这些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严重扭曲,“总开关”扳错了位,信仰丧失、理想缺失、精神迷失、宗旨丢失。

  党员沉迷于宗教,实际上是在思想上、理论上、行动上与党分道扬镳。这样的党员,不应该再留在党内。各级党组织应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引导党员干部既学党章党规,又学系列讲话;既严守底线,又追求高标准,真正做一个唯物主义者,而不是唯心论者、唯钱唯官论者。

关于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优秀发言稿11

  近年来,随着社会上信仰宗教的人增多和对宗教认识的日益多样,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共产党员参与宗教活动、与宗教界人士建立密切私人关系的现象逐渐增多,有的党员实际上成为宗教信徒。与此同时,社会上乃至党内出现一种声音,认为应该“开禁”,允许党员信教,还罗列出党员可以信教的种种理由以及党员信教的诸多“好处”,甚至指责不允许党员信教与宪法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精神相违背。事实上,我们党关于党员不能信仰宗教的原则立场是一贯的,从未有过丝毫动摇。这一原则是党的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决定的。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应保持清醒认识,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毫不动摇坚持这一原则。

  一、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是我们党的一贯原则

  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是辩证唯物主义,而宗教的世界观无一例外属于唯心主义范畴。在哲学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间的分野是根本性的,无论对个人还是政党而言都无法调和与兼容。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从一开始就在共产主义与宗教之间划出了明确的界限,不仅指出宗教赖以产生的物质的、现实社会的根源,而且指出无产阶级为了求得解放,必须从宗教中解放出来。马克思指出,“共产主义是径直从无神论开始的”。列宁把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运用于工人阶级政党的革命实践,指出,“我们的党纲完全是建立在科学的而且是唯物主义的世界观上的。因此,要说明我们的党纲,就必须同时说明产生宗教迷雾的真正的历史根源和经济根源。我们的宣传也必须包括对无神论的宣传……”同时列宁强调,要慎重对待宗教问题,在革命实践中争取、团结和教育信教群众。

  中国共产党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党的全部理论、思想和行动都是建立在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基础之上的。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才谈得上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才谈得上用马克思主义指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由此,也就决定了党员不能赞同唯心主义、不能信仰宗教成为中国共产党一项基本的思想和组织原则,而这一原则在不同历史时期都为我们党所强调,并明确写在党的重要文件中。这里仅按不同历史时期列举几条。

  1940年,毛泽东同志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指出:“共产党员可以和某些唯心论者甚至宗教徒建立在政治行动上的反帝反封建的统一战线,但是决不能赞同他们的唯心论或宗教教义。”1982年,在邓小平同志领导下制定的中共中央文件《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指出:“我们党宣布和实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这当然不是说共产党员可以自由信奉宗教。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是对我国公民来说的,并不适用于共产党员。一个共产党员,不同于一般公民,而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成员,毫无疑问地应当是无神论者,而不应当是有神论者。我们党曾经多次作出明确规定: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不得参加宗教活动,长期坚持不改的要劝其退党。这个规定是完全正确的,就全党来说,今后仍然应当坚决贯彻执行。”1990年,在与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代表座谈时指出:“宗教世界观与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是根本对立的。共产党人是无神论者,共产党人的世界观应该是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共产党员不但不能信仰宗教,而且必须要向人民群众宣传无神论、宣传科学的世界观。”20xx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宗教工作的决定》指出:“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要教育党员、干部坚定共产主义信念,防止宗教的侵蚀。对笃信宗教丧失党员条件、利用职权助长宗教狂热的要严肃处理。”

  20xx年,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中国共产党人是无神论者,不信仰任何宗教”。在20xx年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20xx年新疆工作座谈会上,都重申要坚持共产党员不能信教。

  正是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指引下,我们党才能领导人民依靠自己的力量推动社会的革命、进步和发展,而不是去追求虚幻的天国和来世;才能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不断深化对客观世界的认识,用科学的理论指引亿万人民新的实践;才能实现全党在思想、理论、组织上的高度统一,保持和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至于不允许党员信教违背了宗教信仰自由之说,是完全站不住脚的。这种说法实质上是假冒“公民权利”的名义取代对党员保持思想先进性的要求和履行党员义务的责任。当一个公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时候,就意味着他无条件地接受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也就意味着他根据公民所享有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自愿选择了不信仰任何宗教。根据同一项自由权利,他当然可以重新选择信仰宗教,但这就表示他中止了、逆转了“思想入党”的进程,仅余形式上的“组织入党”,而这对于他本人和党组织都不再具有实际的意义,相反对党组织保持思想、组织上的统一是有害的。如果一个党员积极参与宗教团体生活和传教,甚至利用党员身份保护、推动非法的宗教活动,党组织就应及时采取措施,使其退出党员队伍。这既不是“歧视宗教”,也不是“强制不信仰宗教”,只是一个政党对不再赞同其指导思想的个别党员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而已,从宪法和党章的角度都无任何可指摘之处。

  二、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是我们党制定和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基础

  我们党从建党开始就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1931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规定:“中国苏维埃政权以保障工农劳苦民众有真正的信教自由的实际为目的。”毛泽东同志1945年在《论联合政府》中指出:“根据信教自由的原则,中国解放区容许各派宗教存在。不论是基督教、天主教、回教、佛教及其他宗教,只要教徒们遵守人民政府法律,人民政府就给以保护。信教的和不信教的各有他们的自由,不许加以强迫或歧视。”新中国建立后,宗教信仰自由成为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上升为国家意志并在社会主义法制体系中得到确定。

  共产党人是唯物论者,不信仰宗教,为什么要制定和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呢?就理论而言,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揭示了宗教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客观规律,认为宗教的产生和存在具有自然根源、社会根源和认识根源,只有宗教赖以存在的外部根源全部消失后,宗教才可能消亡。而要达到这样的状态,需要相当漫长的历史过程,在此之前,正如列宁所言,以行政力量消灭宗教的企图,只能提高人们对宗教的兴趣,反而会妨碍宗教真正的消亡。可以说,宗教走向最终消亡可能比阶级、国家的消亡还要久远。基于这样的科学认识,我们党主张既不能用行政力量发展宗教,也不能用行政力量消灭宗教,而必须根据党在各个历史时期的根本任务,通过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妥善处理宗教问题。就党的任务和宗旨而言,我们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当然也包括代表信教群众的利益。而代表信教群众的根本利益,除了代表他们的政治利益、经济利益,也包括要尊重他们精神上信仰宗教的自由权利。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历史都充分证明,我们同信教群众在根本利益上的一致性是主要的,而在宗教信仰问题上的差异性是次要的,因此在正确方针政策指引下,完全可以做到“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共同致力于革命和建设各个时期的大目标。同时,我们党始终坚持依靠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而这其中当然也包括广大信教群众。所以,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我们团结、凝聚广大信教群众,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政治联盟所必需的。

  一些西方人士说,只有信仰宗教的人执政,才会真正实行宗教信仰自由。其实,历史和现实证明,在某种宗教占据统治地位的国家或者朝代,人们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往往不能实现或者要打很大折扣。比如,在天主教占统治地位的中世纪欧洲,对“异教徒”的迫害、对亚洲北非地区的“十字军”东征;奥斯曼帝国用武力强迫被征服地区民众改信伊斯兰教;近代一些西方国家在对非洲、拉丁美洲殖民过程中,一手举剑,一手举圣经,杀其人民,占其土地,掠其财富,哪里有什么宗教信仰自由可言?而恰恰在多数人口不信仰宗教的中国,没有发生过类似的宗教迫害和宗教战争。

  我们党实行和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因为这一政策符合宗教现象发展规律,符合人民和国家的根本利益,而不是说我们可以赞成唯心主义,可以在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间持中立态度,可以放弃在人民特别是青少年中进行唯物主义、无神论教育,放弃对宗教活动的管理和引导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在人民中“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作为执政党,我们应抵制种种无所作为的怪论,自觉主动地把宪法责任承担起来。当前治理社会上存在的宗教热、宗教活动乱的现象,可以很快就付诸实施的事至少包括:不允许使用行政力量推行、助长某种宗教;不允许宗教干预属于政府的各项职权;对宗教事务实行有效管理,促进、帮助宗教团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在媒体和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宗教院校除外)中宣传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团结爱国宗教团体,把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种种渗透坚决顶回去。这些措施不仅与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完全不矛盾,而且是宗教保持正常秩序,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道路必不可少的保证。

  三、允许党员信教将侵蚀涣散党的肌体

  如果我们党允许某些人希望的那样对党员信教“开禁”,不仅这些人所许诺的种种“好处”虚无缥缈,相反其带来的恶果却显而易见。

  第一,如果允许党员信教,那么就是允许党内唯心主义与唯物主义两种世界观并存,有神论与无神论并存,这势必造成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动摇和丧失,在思想上、理论上造成党的分裂。

  第二,如果允许党员信教,就等于允许一些党员既接受党组织的领导,又可以皈依于不同宗教人士的门下,接受各类宗教组织领导,五大宗教及其他宗教在党内各成体系,这势必在组织上造成党的分裂。在当前境内外敌对势力极力利用宗教在一些民族地区从事分裂主义活动的情况下,允许党员信教将极大削弱党的组织在反分裂斗争中的战斗力。恰恰是在西藏和新疆这两个反分裂斗争极为尖锐的地方,自治区党委都鲜明坚持党员不能信教,这不是偶然的。

  第三,如果党员信教,则势必成为某一种宗教势力的代言人,一些地方将出现宗教徒管党的宗教工作的现象,利用政府资源助长宗教热,也不可能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宗教,党的宗教工作将从根本上动摇。当前有的地方党政领导把宗教作为获取经济利益和提高本地知名度的工具,视为工作“业绩”,争相滥修大佛和寺庙,热衷大规模宗教活动,人为助长宗教热,而对宗教事务依法管理、对宗教团体的教育引导根本不当回事,导致混乱现象蔓延。这种现象的出现,与一些党员干部放弃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甚至成为事实上的宗教徒是密不可分的。

  总之,如果允许党员信教,将使我们党从思想上、组织上自我解除武装,从一个马克思主义政党蜕变为一个非马克思主义政党,也就根本谈不上继续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中国历史上有过形形色色的宗教,但中国并不是一个宗教国家。中国有着悠久的无神论传统,影响中国人思想观念的中国传统哲学具有强烈的人本主义倾向,强调人对客观世界的认知和改造能力,这与西方传统哲学的神本主义有很大区别。中国儒学传统精神影响大,中国老百姓大多数不信教或不持某种固定的宗教信仰,宗教始终不能成为中国人意识形态的主流,同时中国宗教自身也具有强烈的现实品格。这样的国情背景是我们党作为一个唯物主义、无神论的政党而能够如此自然地从人民中孕育生长,得到人民广泛认同、支持的重要原因。如果允许党员信教,完全违背中国国情,不仅党能否取得信仰不同宗教的教徒的一致支持成为问题,而且能否继续获得占人口大多数的不信教群众的支持将成为更大的问题。

  四、在全党加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无神论教育

  针对党内一些同志在宗教问题上的模糊认识,有必要把加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无神论的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帮助广大党员在思想上划清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界限,在实践中划清群众有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和党员不得信仰宗教的界限。应当鼓励和支持党校、相关高校和科研单位加强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无神论的研究,取得更多高水平又易于向社会普及的学术研究成果。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教育培训和各级党、团组织的理论学习中,应进一步强化相关的学习内容。

  根据党中央的一贯精神,对参加宗教活动和有宗教意识的党员要立足于教育,耐心地帮助他们回到马克思主义的立场上来,坚定共产主义信念,而不是一味迁就。对利用职权助长宗教狂热,支持滥建寺观教堂的,要严肃地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仍不悔改的,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相关党内文件的规定给予处分。党的宗教工作干部尤其不能信仰宗教,对这部分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尤其要严格。

  改革开放以来党组织的快速发展,客观上对党的思想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当前,年龄不满35周岁的青年党员约占党员总数的1/4,许多青年人仍处于世界观的形成时期,应当鼓励他们自觉加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无神论的学习。对于离退休党员,党组织除了关心他们的物质生活,也要关心他们的精神生活,防止他们因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减少,受社会宗教环境的影响而在思想上逐渐滑向宗教。我国一些民族地区往往也是传统宗教影响比较大的地区,广大少数民族党员在维护民族团结、保持边疆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也应当是宣传教育的重点。在一些多数人口信教的少数民族中,可以允许党员对一些从宗教转化来的民族习俗、礼仪采取灵活态度,以避免脱离群众,但思想上的要求不能降低。

  共产党员不能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要自觉按照党章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但不能信仰宗教,而且应当积极宣传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尽到一个共产党员引导群众崇尚科学文明、追求社会进步的责任。

关于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优秀发言稿12

  作为金碧中心学校党支部支部书记、副校长,一年来,自己立足本职,践行党员先进性,求真务实,廉洁自律,努力做好自己岗位所赋予的各项工作。根据教育局党委的统一安排,结合自己工作的实际,下面,我就一年来在思想上、作风上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产生的根源和今后的努力方向做如下总结汇报: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一直以一名优秀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认真学习,努力工作,积极思考,力求在工作、学习上有进步,在党性修养上有提高,在党员模范作用上有发挥,踏踏实实做好本职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思想工作情况

  (一)思想上,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各种路线、方针、政策以及xx大等精神,在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努力把改造客观世界同改造主观世界相结合,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利益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加强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内监督条例》和《党纪处分条例》,进一步加深对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宗旨和精神的了解和理解,努力提高自身的党性修养和觉悟。

  (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廉洁奉公是对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在廉洁自律方面,我能够自觉按照“十不准”和“五防五克服”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始终保持清政廉洁的作风。我深知今天能成为学校领导,是党和人民对自己的信任,只有用好权利,真心实意地为职工群众谋利益、服好务,才能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才能赢得教职工、人民群众的信赖和对事业发展的支持。本人从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获取一己私利的行为,没有私自从事经营动的行为,没有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没有讲排场、比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的行为。总之,自己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能够自觉养成奉公守法,以清廉为荣的作风。

  (三)工作上,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是一名学校领导,用“一滴水可以折射出太阳的光辉”来警醒自己,踏实进取、认真谨慎,忠于职守、尽职尽责,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努力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和对自己负责、对单位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党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项工作,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使命意识,努力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体现在每项工作中;以改进工作作风、讲求工作方法、注重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为目标,积极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一是抓好党的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党员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党员教师在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中自觉取好示范带头作用;二是全面抓好学校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落实安全职责,杜绝学校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认真加强对校安工程的督促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使工程按时投入使用,发挥效益;四是按时报送党建材料、安全和相关工作材料;五是认真履诺,积极参加困难学生帮扶和困难教职捐款和义务劳动;六是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并积极协助其他同志完成任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也清楚地认识到自己还存在许多不足,主要表现是:

  (一)理论学习方面还没有完全做到全面系统。虽说积极组织了教职工和党员参加的各种学习,但平时拘于日常工作,主动学习的自觉性还不高。特别是学习的内容缺乏系统性、全面性,对很多新事物、新知识学习不够透彻,掌握和运用还不够好。在学习上侧重于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内容,强调学以致用,但缺乏全面系统的知识升华。只满足完成本职工作,没有自觉地去学习,结合自己的思想实际的少,思想政治素质还不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

  (二)工作责任心事业心方面还没有完全做到深入细致。工作中在知人、知事、知情上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工作水平和质量还不够高。主动服务还不够全面,工作忙时有疲于应付的表现,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工作标准;对创新工作的钻研不够,思考不深。二是深入教职工调查研究不够细致。对教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调查研究不多、不深、不及时。三是对员工关心不够深入。对他们的思想状况了解不够全面、深入,尤其是对他们生活中、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主动出面帮助解决做得不够。

  三、今后努力的方向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发扬成绩,努力克服不足,争取更大进步,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xx大精神,要始终把“三个代表”贯穿于自己的学习和工作中,要把加强理论学习作为坚定政治信念,构筑思想道德防线的基石,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二、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反腐倡廉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对广大党员和教职工的反腐昌廉教育,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第三、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能力,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和大姚范示标杆教学的学习培训,向专家请教学习,提高自己的教学业务能力。紧紧围绕本职工作的重点,积极学习有关经济、科技等最新知识,努力做到融汇贯通,联系实际。在实际工作中,把政治理论知识、业务知识和其它科学知识结合起来,开阔视野,拓宽思路,丰富自己,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本职工作的要求,为促进大姚教育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关于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优秀发言稿13

  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为什么坚持、如何坚持。我认为,一要从思想上深化对坚持党的根本宗旨重要意义的认识,不忘入党时的初心,不断强化党性锻炼。二要向身边的先进典型学习,以先进典型为榜样,时时处处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三要把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变为实际行动,知责尽责,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四要脚踏实地,爱岗敬业,争创一流。按照“建设工作一流的政协机关”要求和标准,做好各项工作。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第一个专题学习讨论解决党员理想信念问题,第二专题学习讨论解决根本宗旨问题,这两个专题紧密联系、相辅相成。通过今天这个专题学习讨论,促使党组织和党员进一步树牢宗旨,践行宗旨。要深刻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而党领导我国革命、建设、改革取得巨大成功的重要原因,在于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根本宗旨,带领人民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他强调,不论时代、条件如何变化,我们为人民服务这个“初心”都不能忘。一要永远把人民群众作为力量源泉,对政协工作来说,就是代表人民群众提建议,敢于讲真话、讲实话。二要永远做人民群众利益的忠实代表。站在人民群众立场上,想问题、做事情,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三要永远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不仅是态度感情问题,更是政治立场、政治本色问题。

  机关党员、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牢记根本宗旨,时时对照党章党规,对照系列重要讲话要求,从严从实要求自己,坚持不懈地修养自己,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提高从事政协工作的思想、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全心全意把精力用在履职尽责上,争创一流工作业绩,争当合格共产党员。

关于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优秀发言稿14

  为了进一步提高党员的党性和政治觉悟,更好地在全体党员内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7月22日上午,古溪乡乡直党支部召开了“坚持根本宗旨,发挥党员作用”专题讨论座谈会,全体党员干部都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全体党员首先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列》和人民日报社论《权利就是责任 有责就是担当》等内容。然后乡长黄国良、副乡长谢民兴、陈浩文委员、陈烨委员等同志就“坚持根本宗旨,发挥党员作用”这一主题进行了逐一交流发言,主要是针对如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根本宗旨,结合自身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的所思、所想以及当前的工作体会,如何在实际工作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进行深刻分析和讨论。

  最后,大家纷纷表示作为基层党员干部,更因该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并自觉实践,对群众充满感情,尊重群众,深入群众,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为最美古溪的建设做出贡献。

  花山区解放路街道召开“坚持根本宗旨,发挥党员作用”专题讨论会

  为推进“两学一做”进程,落实街道“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工作安排,7月15日下午,解放路街道党工委组织中心组成员召开“坚持根本宗旨,发挥党员作用”专题讨论会,党工委书记刘胜主持会议。

  全体党员佩戴党徽参加会议,讨论会气氛庄重而热烈。专题讨论会上,中心组学习秘书领学了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 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内容。然后,大家围绕“坚持根本宗旨,发挥党员作用”主题做了重点讨论,党工委书记刘胜同志作了重点发言,从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自 身的不懈追求,重在干事创业,关键在于立足岗位、无私奉献三个方面的学习体会,给大家做了汇报。其他与会成员也紧密联系个人实际,畅谈对于“根本宗旨”、 “党员作用”的深刻领悟,深入剖析自身优、缺点,认真查找个人在思想、作风、工作中的不足和原因。大家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振奋精神、坚定信念, 坚持根本宗旨,把党员的先锋模范形象树立起来,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市政协暨机关召开“坚持根本宗旨,发挥党员作用”专题学习讨论会

  7月15日下午,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宋金虎主持召开市政协暨机关“坚持根本宗旨,发挥党员作用”专题学习讨论会。市政协副主席魏正平、杨勇义和机关副处以上干部出席会议。

  会上,部分机关党员干部围绕“两学一做”第二个专题“坚持根本宗旨,发挥党员作用”,结合“五查五看”和工作实际,进行了重点发言。大家一致认为,要时刻牢记党员身份,不断提高党性观念,坚持根本宗旨,切实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会议指出,市政协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在庆祝建党9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自觉贯彻落实到政协履职实践中,为全市转型升级、加快发展作出贡献。

关于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优秀发言稿15

  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但是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参加宗教活动,这是由党的性质和共产党人的世界观决定的。共产党员绝不能把自己混同于党外群众,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自觉按照党章标准严格规范自己,按照马克思主义理论全面塑造自己。

  马克思指出,“共产主义是径直从无神论开始的”。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只有树立唯物主义世界观,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认识世界、改造世界,解释社会现象和自然现象,才能做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

  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参加宗教活动,也是党的纪律要求。20xx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宗教工作的决定》指出:“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要教育党员、干部坚定共产主义信念,防止宗教的侵蚀。对笃信宗教丧失党员条件、利用职权助长宗教狂热的要严肃处理。”党员信仰宗教和参加宗教活动,不仅事关党员个人的信仰问题,而且事关我们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古人说:“万物得其本者生,百事得其道者成”“本根不摇,则枝叶茂荣”。信仰、信念、忠诚是共产党的根本、元气和主心骨。95年来,我们党之所以能由弱小走向强大,从胜利走向更大胜利,主要是因为我们始终在马克思主义中寻找价值和信念,产生了无比强大的信仰力量、理想力量、纪律力量。一名共产党员,有了马克思主义信仰,有了共产主义理想,“钙质”就不会流失,骨头就硬,就知道“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就明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就不会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

  相反,本失则一切尽失。理想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信念的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某些落马的贪官,算命看相,烧香拜佛。他们这种行为,完全忘了党的纪律,丢失了党员身份,又如何能保持党的性质、宗旨、本色,走向迷失和贪腐也就成了必然。其实,这些人,有的是以宗教为幌子,掩盖自己贪腐的内心、肮脏的灵魂,缓解自己惶恐的心理、不安的心灵;有的则是歪曲宗教信仰,搞的是封建迷信,信的是利己主义、“为官哲学”。

  身为共产党员,都应是无神论者,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然而,一些贪官缘何置党的纪律规定于不顾,弃守共产党人应有的底线,不信马列信鬼神,不问苍生问“大师”?根本原因在于这些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严重扭曲,“总开关”扳错了位,信仰丧失、理想缺失、精神迷失、宗旨丢失。

  党员沉迷于宗教,实际上是在思想上、理论上、行动上与党分道扬镳。这样的党员,不应该再留在党内。各级党组织应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引导党员干部既学党章党规,又学系列讲话;既严守底线,又追求高标准,真正做一个唯物主义者,而不是唯心论者、唯钱唯官论者。

关于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优秀发言稿16

  近日,中纪委机关报发文指出,共产党员绝对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在宗教信仰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也明确指出:“共产党员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严守党章规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

  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但是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参加宗教活动,这是由党的性质和共产党员的世界观决定的。共产党员信仰宗教,参加宗教活动,违背党的性质,削弱党组织的战斗力,降低党在群众中的威信,也不利于正确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宗教信仰与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尖锐对立,共产党员是无神论者,信仰宗教是唯心主义的东西。作为一个共产党员,必须树立唯物主义的世界观,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认识世界,解释社会现象和自然现象,做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

  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参加宗教活动,也是党的纪律要求。20xx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宗教工作的决定》指出:“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要教育党员、干部坚定共产主义信念,防止宗教的侵蚀。对笃信宗教丧失党员条件、利用职权助长宗教狂热的要严肃处理。”党员信仰宗教和参加宗教活动,不仅事关党员个人的信仰问题,而且事关我们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古人说:“万物得其本者生,百事得其道者成”“本根不摇,则枝叶茂荣”。信仰、信念、忠诚是共产党的根本、元气和主心骨。95年来,我们党之所以能由弱小走向强大,从胜利走向更大胜利,主要是因为我们始终在马克思主义中寻找价值和信念,产生了无比强大的信仰力量、理想力量、纪律力量。一名共产党员,有了马克思主义信仰,有了共产主义理想,“钙质”就不会流失,骨头就硬,就知道“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就明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就不会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

  如果我们党允许某些人希望的那样对党员信教“开禁”,那么就是允许党内唯心主义与唯物主义两种世界观并存,有神论与无神论并存,这势必造成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动摇和丧失,在思想上、理论上造成党的分裂;如果允许党员信教,就等于允许一些党员既接受党组织的领导,又可以皈依于不同宗教人士的门下,接受各类宗教组织领导,五大宗教及其他宗教在党内各成体系,这势必在组织上造成党的分裂,也为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在一些民族地区从事分裂主义活动创造条件,允许党员信教将极大削弱党的组织在反分裂斗争中的战斗力;如果党员信教,则势必成为某一种宗教势力的代言人,一些地方将出现宗教徒管党的宗教工作的现象,利用政府资源助长宗教热,也不可能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宗教,党的宗教工作将从根本上动摇。

  党员沉迷于宗教,将使我们党从思想上、组织上自我解除武装,从一个马克思主义政党蜕变为一个非马克思主义政党,也就根本谈不上继续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这样的党员,不应该再留在党内。各级党组织应引导党员干部既学党章党规,又学系列讲话;既严守底线,又追求高标准,真正做一个唯物主义者,而不是唯心论者、唯利是图者。

关于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优秀发言稿17

  一日之计在于晨,清早是每个人最清醒,脑子最好用的时候,对于我们上班族来说,在这个最清醒的时候规划一下今天的大体行程,目标,任务,让自己的脑子中有大体的概括,做事之前让自己有一个充分的计划,计划像一座桥,连接我们现在所处的位置和你想要去的地方,也是连接目标和行动的桥梁,做事之前没有目标,实现目标往往可能就变成一句空话,计划对于人生来说相当重要,你在计划上失败了,那你会在执行上失败,没有计划的人生是杂乱无章,看着每天都是在忙碌,但却是非常空缺的,只有让自己做好了计划才能让自己的行为更加有效率,实现目标更顺利,每天清晨都给自己制定下今天想要完成的事情,按照自己所指定的计划去一步步的完成,这样才会让自己的工作更加的有效率。

  忙碌完一天,在晚上的时候,自己静下心来想想今天的行程,所做的事情,有没有按照早上的计划来完成,在完成计划的同时自己又学到了哪些,自己该去改正哪些,一天当中,你可能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因为每天接触的人或事不同,所以我们我们每天所发生的事情也是不同的,如果我们按照张站所提的“六问六思”来反思自己,那么会发现自己身上存在着很多很多的不足,工作完一天,要及时总结一天的行程,不断地让自己反思自己,改正自己,让我们不断地去进步,俗话说“学到老,用到老,学无止境”天天都要补充自己的能量,学的多自然会懂得多,懂得多自然运用多,运用多自然对我们自己,对旅客,对我们的工作都会有益的。

  我们应该深刻的理解张站提出的这个思想,理解透彻并且灌溉到自己的切身实践中,让自己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的完善,不断地进步,让我们大家一起共同努力,创造更好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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