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防火灾倡议书4篇,以供参阅。
防火灾倡议书1
全乡广大干部群众:
大洲乡森林资源丰富,全乡林区面积达11.6万亩,覆盖率69.526%。良好的生态环境,让全乡人民引以为傲,但森林防火的任务也非常繁重。春节期间,亲朋团聚,人员密集,我乡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稍有不慎,就可能发生森林火灾。
为此,乡党委、政府倡议,全乡广大居民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做到家火不上山,林边不用火,春节期间祭祀采取文明祭祖形式,具体做到“十不要”:
1.不要携带火种进山。
2.不要在林区吸烟、打火把照明。
3.不要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
4.不要在林区内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5.不要炼山、烧荒、烧田埂上的`草、烧草木灰等。
6.不要让痴、呆、傻、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在林内玩火。
7.不要在野外烧火取暖。
8.不要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9.不要在林内狩猎、安装电猫、放火驱兽。
10.不要让老、弱、幼、病、残者参加扑火。
违规用火要受处罚,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发现火情,请立即向村委或乡政府报告,乡机关值班电话:XX;乡林业站值班电话:20xx年1月25日
防火灾倡议书2
森林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森林资源包括林木、林地以及依托森林林木、林地生存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微生物。森林具有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净化空气、涵养水源、减少噪音、调节气候等作用。
时值春季,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迫在眉睫。为了保护我们来之不易的良好植被,为了保护我区的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了更好地建设我们的家园,大手拉小手、防火保平安,我们特向全区广大公民发出如下倡议:
1.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控“八不准”规定:即不准在林区烧荒,烧田埂,烧秸秆,烧树叶;不准在林区上坟烧纸、点香、燃放鞭炮;不准在林区点火照明,私架电网非法狩猎;不准在林区生火取暖,野炊做饭;不准在林区抽烟,燃放烟花爆竹,燃放孔明灯;不准小孩在林区内玩火;不准在林区烧制木炭;不准携带易燃物品和爆炸品入林和上山持枪狩猎。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2、尤其是清明节上坟祭祖时,提倡大家文明祭扫,绿色祭扫,以敬献鲜花、种植纪念树等方式替代原来烧香、烧纸、点烛,严防山林火灾发生。
3、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自己子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特殊人群要严格实行监护人负责制,明确防火的责任和失火应承担的`后果,不断强化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4、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拨打救火电话0355—6763448、0355—12119,严禁独自一人扑火,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和孕妇、儿童上山扑火。造成森林火灾的,将依法承担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让我们共同谨记:
1、一颗烟头能毁掉千顷林海,半柱香火可烧光万亩绿原;
2、造成森林火灾,视情节轻重,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判处有期徒刑等法律制裁。
绿水青山呼唤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风调雨顺源于森林与生命相互依存,让我们同心协力,防火护林,为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而努力!
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
20xx年3月12日
防火灾倡议书3
森林草原具有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净化空气、涵养水源、减少噪音、调节气候和预防自然灾害的功能,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近年来,随着我市生态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进一步奠定了乌兰察布作为祖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的地位与作用。为切实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努力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生态环境,我们向全社会发出如下倡议:
1、牢固树立保护森林草原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家园的理念,做到“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不随意践踏和破坏花草树木,不乱砍滥伐林木和私开滥挖耕地;自觉做到不捕杀野生动物,不食用野生动物,保护人类共同的朋友。
2、维护生态环境,增强防火意识。森林草原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之一。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和异常天气增多,森林草原火灾在我国呈现逐年递增的态势,特别是秋冬季节天气干燥,林内可燃物增多,一旦发生火灾,将给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严重危害。要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自觉预防森林火灾发生,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一旦发生火灾要及时报告并组织人员进行灭火,把损失降到最低。
3、自觉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自觉摒弃上坟祭祖烧纸钱、燃香烛、放鞭炮等陋习,树立现代文明的祭扫观念,积极倡导用植树、送花等文明方式祭奠,把祭拜先人的传统习俗和善良愿望用更加环保、自然的.方式进行表达,以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墓碑等符合时代特征的方式寄托哀思,努力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减少火险隐患。
4、切实树立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高火险期有关规定,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牧区,不在林牧区吸烟、烧烤、野炊,加强对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防止玩火引起火患;采取有效措施管控痴、呆、傻及精神病等特殊人员,防止因监护不力而引发森林火灾。
让我们携手行动、守望相助,积极投身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去,为把乌兰察布这道绿色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为使乌兰察布的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而共同努力!
倡议人:
日期:
防火灾倡议书4
广大干部群众,旅客及返乡游子:
“阳春三月,春风和煦、百花争艳、万木争荣”,伴随春天的到来,大地万物复苏,农耕备种在即。3月1日进入森林防火特险期以来,我县境内干旱少雨、风大物燥,加之清明节即将来临,森林火灾风险隐患聚集,森林火险等级达到高度危险级别,全县森林防火工作进入全面戒备状态。为全面发动群防群治,预防火灾发生,保护绿水青山和美丽家园,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广大干部群众,旅客及返乡游子发出如下倡议:
一、义务防火宣传。保护森林是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更是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要牢固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和责任担当。同时,积极向周围亲朋好友宣传保护森林的'重要性,坚持森林防火“从我做起、从小做起”。
二、严禁野外用火。我县已全面实施封山禁火,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严禁在林区内吸烟、烧烤、野炊;严禁一切违规野外生产、生活用火;严禁烧纸钱、冥物等祭祀用火。提倡鲜花、植树等文明祭奠祭祀活动。
三、履行防火职责。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承担森林防火职能,履行森林防火职责,全面提升依法治火、巡查管控、科学处置和应急保障能力,确保措施得力,防控严密,处置规范,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四、尽到监护责任。请广大朋友们牢记公民责任、履行公民义务,加强对长者、未成年人、牛羊工的宣传教育引导,加强对痴、呆、聋、哑、精神病人等特殊人员的有力监护,严防他们的一切用火行为。
五、树立法制观念。森林防火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既需要各级人民政府承担重要责任,也需要社会公众共同预防。请大家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条例》,对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或者个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或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请在发现森林火情第一时间,立即拨打12119火警电话。
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齐心协力,积极投身到保护绿色生态资源的队伍中,严防森林火灾发生,为打造“生态、绿色、清洁、文明”左权做出一份贡献!
XX县文明办
XX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20xx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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