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下面是热心网友“sgeja54”分享的施工装修协议书(共10篇),欢迎参阅。
家庭装修施工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的制作安装承包给乙方施工。
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工程质量与进度,经双方商定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
二、工程承包形式:本工程由乙方包工包料、包运输、包安装。
三、工程质量:合格
四、主辅材料:
五、产品质量要求: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式样制作,双方商议确定式样尺寸,甲方签字后乙方开始制作(具体尺寸按每个窗框测得的具体尺寸为准。)
六、工程量与单价:工程量计算按实际加工尺寸为准,最终以实际安装面积进行结算。遮光布每平方米单价元/㎡,窗帘杆每米单价元/m,安装费元,工程量约为,合计元,大写:。
七、工程进度:
1、为了保证质量和进度,安装期间,甲乙双方应相互协商配合,互创安装条件。
2、甲方在乙方安装人员进场前应提供安装电源。
3、不可抗力造成的安装延误,双方察看后认定解决。
八、付款方式:安装结束,验收合乎要求后所有费用一次性付清。
九、其他事项:
1、安装好的遮光布不得损坏,如有损坏由责任方负责。
2、乙方安装人员进入现场,应遵守甲方现场管理和安全制度。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安装条件,并密切配合乙方完成施工任务。
3、本合同签订后双方要相互监督执行,若出现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收存,签字盖章后生效,财务结算完毕后自动失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装修协议书 篇2
甲方(业主):
乙方(负责人):
一、甲方要求乙方把次卧室新做的南南铝铝合金窗,其材料为厚11毫米,宽96毫米的铝合金窗中:上面4个推玻门、纱窗2个做好。
二、4个推玻门铝合金材料厚毫米,宽毫米,纱窗和推玻门每个高厘米,宽厘米。玻璃为厚0。5厘米优级钢化玻璃,纱窗为不生锈纱窗,铝合金推玻门和纱窗轮子要买最好的,玻璃胶要买防水、防晒抗裂性较好的,打玻璃胶时,要求美观、均匀、无裂缝、不漏水。
三、4个推玻门每个平方,每个元,共元。2个纱窗每个元,共元。人工钱和材料费共人民币元。
四、特别要求铝金窗在安装合格后,要求在4块推玻门和纱窗门中最高点,能在上轨道处看见铝合窗的主要承重柱子高度,能高出或进去上轨道下缘约厘米以上为合格。(但下轨道轮子处缝也不要太大,以免推玻和纱窗门跳槽,不安全使用)。另要求每块玻璃大小左右进槽槽
五、要求以上工作做到保证质量,安装牢固,使业主安全使用,保修期
六、(1)、要求乙方自带工具,安装时,搬铝合金窗材料进业主家,要轻拿轻放,不得损坏业主的门窗、水管、电路和已刮好的腻子粉墙,特别是天面吊顶等非常难补。另外在打玻璃胶时,边缘要贴上分色纸,以免把腻子粉墙搞脏。避免业主不应有的损失。
(2)、在安装过程中,不得往屋外丢弃任何物品,不得在屋内吸烟,如借用业主的梯子、凳子,一定要钉牢固才能使用,在工作中必要时要系安全带等设施,绝对安全才能施工。如以上出现事故由安装工人负责。
七、工作时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八、此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月日 年月日
装修协议书实用 篇3
合同编号:
发包人:
营业地址:
委托代理人:
营业执照号:
电话: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承包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
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场所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预算表。施工图纸)。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详见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详见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工程期限天,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元(详见预算报价单)。
第二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三条发包人义务
开工前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场所,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四条承包人义务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保护好原场所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五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装饰装修工程增减项目单)。
第六条材料的提供
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七条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支付方式支付时间支付金额
第一次开工前三日支付元
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支付元
第三次双方验收合格支付元
工程进度过半指:
(2)其他支付方式: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算工程尾款。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本工程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为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部门份。
1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签字)
承包人:(签章)
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装修协议书 篇4
甲方:
乙方:
为保证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根据有关高空作业规定签订安全协议,双方达成意见如下:
一、 甲方责任:
1、根据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进行监督,要求乙方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若乙方未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或违反相关安全规定、违章施工,有权停止乙方施工。
2、不承担施工中的任何费用和一切相关责任。
二 、乙方责任
1、应将施工方案叫甲方备案(施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施工方案),并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名单及各相关工种的从业资格证件等。
2、应明确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一名,负责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及施工培训,确保施工现场安全,做好文明施工、消防治安安全管理及高空作业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和协调工作。
3、确保所有材料均符合国家相关检测标准。
4、不得雇佣精神精神病患者、呆傻人员、劳改、劳教、少管人员及缓刑、假释、监外执行、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刑事拘留等人员进行施工。
5、确保在施工中杜绝赤膊光脚等不文明现象,施工人员要做好个人卫生。
6、施工过程中的施工人员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7、在施工范围内如对第三方(人、物)造成伤害,其后果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如对甲方原有设备及成品等物品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负责对损毁物品进行赔偿。
8、乙方在施工时不得随意动用明火作业或私自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因施工需要,需动用明火作业,乙方应事先挣得甲方同意,并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并由乙方派专人负责现场施工安全,保证安全无事故。如乙方私用明火、私存放易燃易爆等物品,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9、乙方在施工中,不得随意扩大施工占地面积,严禁堵塞交通及楼宇安全疏散通道,各种施工材料,设备不得乱堆乱发。对施工中遗留的各种废料及物品,应做到当天施工当天清理,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卫生。
10、乙方在施工中要确保用电安全,严防发生触电事故,杜绝一切不安全隐患,定期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不得随意拉、接临时电源线、裸线或直接插在电源插座上,如因乙方用电不慎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1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拆改移动消防专用设施设备。
12、乙方如因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施工现场混乱、发生事故等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事情严重的,甲方和乙方有权令其停工整顿,并协助司法部门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13、乙方在施工中人员凡在离地面两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什么工种,进行作业的时间、地点,也不论专业或临时,均应执行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4、从事高空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恐高症及其他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员,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的施工。
15、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 (1)闪电、打雷、暴雨; (2)六级以上大风; (3)钢管上雨水未干; (4)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 当上述情况过后,必须经安全员和有关技术人员检查各种作业设备,确认无问题后,才能恢复施工。
16、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17、凡经常高空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配备工具袋,高空作业使用的小型工具,均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准在钢管上或脚手架乱放工具。
18、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停止登高作业。
19、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即将安全带绳端挂钩挂在高处,施工人员在较低处进行作业。
20、电焊工在两米以上高空进行焊接时,必须找适当位置挂好安全带。确实无处挂安全带,又无其他方法解决安全带时,则应做好其他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操作。
21、进行高空焊接必须先将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转移至安全地带,还要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割下的金属或火花不至伤人或引起火灾事故。
22、电焊工所用焊条,应装在焊条桶内,随用随取。用剩的焊条头,应装在铁盒内或找适当的地方放好,待工作完毕后一同带下。
23、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上往高空抛物件,应使用绳索、吊篮、高架车或吊车等传递物件。特殊情况下,如果必须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时,地面应有人看管,以确保不伤害他人和损坏设备。
24、高空作业所用小型设备(如葫芦、千斤顶等)应找适当位置放好,并用绳索。铁丝捆绑牢。
25、站在跳板上工作时,不应站在跳板的端头。同一跳板上站立作业人员不能超过两人。
26、应尽量避免上、下同时进行作业。如无法避免时,上下层之间必须设专用防护棚或其他隔离措施,上层不准堆放工具和物件。否则,应保证工人不在同一垂直线的下方进行施工。
27、高空作业区的沿口、洞孔处,应设置护栏和标志,以防止失足踏空。
28、高空作业区的下方地面,严禁堆放脚手架、跳板或其他杂物,地面人员应禁止在高空作业区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29、高空进行清洗工作时,应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防止工具、器具跌落,确保清洗液和污物不对下面建筑物、道路造成污染或损坏。
30、严禁在高空作业时嬉戏打闹,严禁在高空作业区睡觉。
三、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时自行终止。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安全施工协议书 篇5
甲方:
乙方:
监理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承包给乙方的马鞍山依据《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现就本工程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在工程中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二、乙方应依据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和施工委托进行施工,严格按照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实施操作,在施工前必须对楼顶及周围其它设施的分布情况进行确切的核实,确保安全后方可开工。
三、乙方负责甲方的设备安全,若由于乙方在安装时造成业主房屋严重损坏,乙方按价赔偿并承担由于设备损坏所造成的一切费用。
四、乙方应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安排专职的施工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对于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区域必须设置醒目的标志;
五、在甲方单位内部场地施工时,遵守甲方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
六、乙方必须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以避免、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七、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人员及施工场地的安全;乙方在施工期间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所造成伤亡事故及财产损失的,应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八、甲方负责办理乙方在甲方单位内施工时甲方单位内部的`相关手续,乙方需遵照执行。
九、甲方应对乙方的施工安全进行检查,对于存在的施工安全隐患和问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期间进行整改,逾期达不到整改要求的,甲方有权做出停工处理,必要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监理方:
(公章) (公章) (公章)
日期: 日期: 日期:
施工装修协议书 篇6
兹有住户委托(以下简称甲方),对其购买(或租赁)的由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营管理的大厦层室进行装修。为加强对装修工程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大厦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责任书。
一、装修人员入户装修时,必须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每日每人元的管理费。
二、装修人员每人须交两张1寸照片,一张办理临时出入证,另一张办理个人档案。
三、装修人员在装修期间不得影响相邻住用户的`休息,装修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即上午8:00-12:00,下午14:00一18:00。禁止在晚上使用电动机械及进行油漆喷涂等操作。
四、装修人员不准侵扰其他业主(或使用人),不准在楼道内闲逛,不准在其他楼层停留。
五、装修人员必须保持公共场所,包括楼梯、过道及墙壁的清洁。不允许将污水、废物倒在楼道里,不得在公共部位堆放杂物,装修垃圾应及时处理。
六、施工负责人要保证各楼层公共设施的完好,如不得随意按电梯按钮,不得乱刻、乱画,不能撬各种门锁。
七、注意用电及消防安全。例如,用电时要采用适当的插头;严禁用电源线直接接到漏电开关上;严禁用电炉做饭、烧水。
八、进行电焊施工必须事先向物业管理公司申请配备消防用具,禁止在易燃易爆物品旁吸烟。
九、装修材料超长超宽时,禁止使用电梯。
十、装修人员不准在施工场所留宿,确需过夜留守的应先与物业管理公司联系,经同意后方可过夜。
十一、施工队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装修。如业主要求违章装修时,应解释说明,不予装修。否则,除业主承担责任外,施工队伍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十二、出现问题时,施工负责人应及时与物业管理公司联系,双方协商解决,不得擅自作主。
十三、如违反上述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并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
十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十五、本责任书签字盖章后有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施工装修协议书 篇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北京市保护消费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友好、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发包方(简称甲方):(业主) 联络方式:
承包方(简称乙方):(施工工程队负责人)
身份证: 联络方式:
家庭住址: 家庭固定电话: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装潢施工地点:
2.住房结构:钢筋混凝土;房型房厅套,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3.承包方式:清包工。
4.装饰施工内容:甲方住房的水电改造工程,墙体改造,窗套门套的制作,地砖、瓷砖铺贴,吊顶安装,顶面、墙面涂料,厨具、洁具、灯具安装,储藏室、家具打造,清洁工程,搬运工程等其他装修工程中应包含的所有工程。(关于搬运工程的补充约定:甲方在采购过程中,承诺在免费的前提下尽力要求装修材料供应商将装修材料送货至甲方房屋内。但如遇材料供应商坚持只负责送货到甲方住宅楼下的情况,则乙方负责将该等装修材料搬运到房屋内)。
5.总价款:¥约元(包括清洁费和搬运费),大写(人民币):元整。
以上总价款根据乙方实地考察甲方房屋,并初步了解所需完成工程后确定,该总价款包含所有乙方承担的装修工程中涉及的人工。如甲方决定对该房屋初定装修工程项目进行变更,包含增加或删减,该总价款不做变更。
6.工期: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工期约天(以上规定工期为指导工期,为保证施工质量,原则上不少于以上工期,也不应超过工期15天。如遇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等问题, 则相应顺延竣工日期)。另,如双方经过协商,对工期的延长达成一致意见,则按达成的统一意见执行(如延长工期后遇春节假期,甲方允许乙方春节期间停工至天)。
第二条 关于乙方职责的约定
1.乙方(即)在装修期间承担施工工程队负责人的职责,对本次装修工程的质量和工期负责。乙方全面承担联络甲方,提供材料需求,现场管理装修施工质量和施工人员等职责。如在施工过程中,产生质量问题和各类应由施工工程队承担的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只针对乙方(即)提出赔偿。
2.乙方在装修过程中,需保证全程在现场进行施工和管理(陪同甲方进行材料选购除外。如遇特殊情况,需与甲方协商并且获得认可)。
3.乙方负责人负责组织装修人员参与本合同定义的装修工程。如甲方对乙方装修人员的施工水平存在疑义,可以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
第三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全部工程用装修材料均由甲方提供,装修施工设备、工具由乙方提供。
2.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必须协助甲方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并组织施工,由于保管不当或施工工艺不当造成的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必须负责进行材料的搬运上楼工作。
4.为了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一周书面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以便甲方于周末采购材料。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由于甲方提供材料延误,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同时必须提供大致精确(+/-5-10%)的所需材料的数量。由于乙方材料估算错误过大而导致的材料重新购买或材料退回的交通费用将由乙方承担,或者由乙方负责运输退回供应商。
5.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协议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第四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甲方聘请设计师进行设计,提供设计施工图纸及特别要求(具体内容见参见设计施工图纸)。乙方负责按有关行业规定进行施工。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和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
6.若部分工序由甲方材料供应厂家免费安装或由甲方安排其他单位安装(如橱柜防火门,台面,ppr水管等),甲方应事先安排时间并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并避免造成整体工期的延误。
7.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参照北京市地方标准《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8.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书面办理验收确认手续(见附件三《工程竣工验收单》)。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9.工程保修期三年,从竣工验收确认之日起算。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材料费用。保修期内如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直至不能正常使用,乙方可酌情收费。保修期结束后,乙方负责长期为甲方提供维修服务,直至甲方重新进行该房屋的装修工程。
第五条 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要求(见上述第三条)及与乙方协商,且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装修指南(见附件一),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2.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重墙,加大楼(地)面荷载,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协商,经确认后施工。
3.乙方应注意煤气使用安全,确保登高施工的安全保障等各 安全保证,并提醒施工工程人员注意安全,产生任何事故的责任完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经双方认可,工程款付款时间表如下: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
│ 付款时间 │ 付款比例 │ 金额 │
├──────────────────────┼──────┼──────────┤
│协议签订完毕,正式开工十日内 │10% │ 元│
├──────────────────────┼──────┼──────────┤
│水、电、管线隐蔽工程通过验收 │10% │ 元│
├──────────────────────┼──────┼──────────┤
│完成木工、瓷砖铺贴等工程,并由甲方验收通过后│20% │ 元│
├──────────────────────┼──────┼──────────┤
│完成粉刷和油漆工程,并由甲方验收通过后 │20% │ 元│
├──────────────────────┼──────┼──────────┤
│完成安装,清洁工程,并由甲方验收通过后 │10% │ 元│
├──────────────────────┼──────┼──────────┤
│竣工验收,甲方验收通过当天 │20% │ 元│
├──────────────────────┼──────┼──────────┤
│保修尾款,甲方入住后3月内 │10% │ 元│
├──────────────────────┼──────┼──────────┤
│合计 │100% │ 元│
└─────────────── ───────┴──────┴──────────┘
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于《工程付款确认单》签字确认(见附件四)。
第七条 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当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召集的现场交底。
(2)全权负责协议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在保证工程质量的情况下更换人员,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逾期竣工的,至逾期15天后,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50元违约金。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时间付款的,逾期部分在逾期期间按同期活期银行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至逾期15天后,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50元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5.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5.工程关键节点未办理验收,乙方提前进行下一阶段工程施工,由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 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尽量协商。或若协商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协议约定向:
-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协议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条款。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协议协议,解除本协议。
3.如由于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可以无条件提出中止协议,而无需获得乙方的认可。
第十一条 附则
1.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把交乙方 施工队负责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时,甲方负责提供新锁套,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2.本协议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协议附件
附件一物业管理部门的装修指南(略)
附件二设计施工图纸及要求(略)
附件三工程竣工验收单
附件四工程付款确认单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住址: 住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北京
附件三
工程竣工验收单
甲方:
乙方:
注:(1)分项检验评定:合格打√,不合格打×,补验合格打√并签名。
年月日
附件四
工程付款确认单
甲方:
乙方:
装饰装修协议书 篇8
甲方:
乙方:
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方将自己的房子一幢承包给乙方装修,经协商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装修施工地点:。
二、工程内容:
1、内粉:地砖、楼梯砖、墙漆、腻子粉、石灰。
4、外粉:前方墙贴砖,院坝贴瓷砖,其余三方跨水泥浆。
三、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水电由甲方提供。乙方为单包工的方式承揽装修,承揽装修单价为:每1个大平方82元(捌拾贰元整)。
四、乙方负责对甲方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
合同签订后,乙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应与甲方联系,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
五、在施工中由乙方自行提供相应的.设备、工具和技术,以及自行聘请技术工人,并由乙方对安全事故承担全面责任,如果在施工中发生事故以及人员伤亡,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垫付任何费用。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如遇上述情况发生,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六、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否则给甲方及乙方自己或第三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人身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屋装修协议书 篇9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系发包方,乙方系承揽方,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甲方决定委托乙方对房屋进行装修,就房屋装修方面,特此订立如下协议:
一、工程地点及概况:
大竹县竹阳镇东湖湾F1幢27楼5号,房屋面积为110平方米。
二、工程项目:
1、三个房间(三间卧室、一客厅,一个饭厅)打地角线,包暖气及管线(客厅要对称),客厅和饭厅吊顶,其他房顶四周打石膏线,客厅安装防护栏和厨房安装雨棚及防护栏;客厅贴磁砖、卧室铺强化木地板;清除所有房间原有涂料,客厅、卧室打腻子,刷墙面漆两次。
2、卫生间、洗脸间、厨房铺磁砖到顶,屋顶吊集成板;厨房地面铺磁砖,打一灶台。
3、房间电源线路根据甲方要求适当调整,客厅做酒柜和鞋柜及一个隔断。
4、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三、承包方式:
乙方负责施工,甲方负责提供材料,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标准。
四、质量标准:
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
五、施工期限:
20xx年8月15日到20xx年11月14日,如不能按期完成,乙方将每天承担违约金。
六、工程造价:
所有装修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工人工资都由乙方承担。
七、付款方式:
房屋装修费总价为元,大写元,甲方先预付装修费用元,大写元,剩余部分由甲方竣工后,经检验符合上面要求后一次付清。
八、安全责任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和乙方雇佣的工人发生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己承担责任。
九、其他问题
装修项目的具体要求,由甲方提出,乙方实施。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私人装修施工合同协议书 篇10
甲方(发包方):
地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乙方(承包方):
地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信、信任的原则协商一致,共同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高安市国际洗浴会所
工程地点:高安市
工程项目及承包范围:整体装修、装饰、水电、设备安装等(包括屋面扣板吊顶、墙地面、贴瓷砖、淋浴器安装、管路铺设、墙地面防水处理、室内隔断砌筑、大白、窗台、楼梯理石安装、屋面爬梯处理、浴室洗衣房暖气安装、电器开关安装、灯具安装、水箱安装等)
工程内容:具体祥见《工程预算书》。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施工日期: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工期共天。
工程总额:人民币元整(小写:元)。
第二条工程款付款方式的约定
付款比例:
(1)工地开工时支付款:计元
(2)木工进场时支付款:计元
(3)油漆工进场时支付款:计元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款:计元
因工程项目(内容)变更或增加引起工程预算造价变更,甲方应签定《项目变更单》,因此而增加的费用应在工程完工验收之后2个自然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工程施工期间,如甲方特殊要求,须乙方比合同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乙方提前竣工,甲方须支付乙方因赶工期增加的相应费用(费用额度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施工过程中,如甲方未按以上约定付款方式及时付清款项,每延误一天,乙方有权向甲方按工程总造价0。3%的标准收取滞期费,直至甲方付清为止,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工程竣工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后之工程尾款,如未按以上约定付款方式及时付清款项,每延误一天,乙方有权向甲方按工程尾款的0。3%的标准收取滞期费,直至甲方付清为止。
非甲方原因延误工期,导致工程不能按约定进度进行时,甲方应付的工程款项,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延期支付。
甲方应付的工程款项,不得交付予非合同签署人或非合同签署之委托人,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有甲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工期约定
施工过程中,甲方要求修改个别设计方案的,须在该工程项目未正式施工前通知乙方施工管理员和/或设计师,乙方设计师须在接到通知3天内进行修改,并通知甲方确认,因此而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施工项目中由甲方提供的装饰材料,乙方须提前交付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准备资料:如因甲方准备材料不及时或不准备,延误工期,工期顺延;如因乙方不及时通知甲方准备材料,导致甲方不能及时和/或准备材料而延误工期,工期不顺延。
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施工完毕,甲方在接到《工程验收通知单》后,因故未能及时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要求复验的,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因甲方原因,增加工程量和/或工程项目更改时,工期顺延。
工程竣工后,甲方提出整改要求的,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因甲方所属物业管理部门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因停水、停电、台风等客观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因消防工程、中央空调工程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以上条款中之工期顺延条款造成合同工期延误,甲乙双方互不支付工期延误费;工期不顺延条款造成合同工期延误,由乙方按照工程总造价%的标准向甲方支付延误费。
第四条工程项目(内容)变更的约定
签署本施工合同后正式施工前,如甲方要求删除部分工程项目(内容),甲、乙双方须签署《工程项目(内容)变更确认单》。已施工工程项目,甲方须按该项目总造价的50%,向乙方支付材料费、人工费,已完工工程项目,甲方须按该项目总造价的100%,向乙方支付材料费、人工费。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乙方须按照本合同之附件《工程预算书》所列明的材料品质标准采购施工材料;甲方可对装饰饰面板等材料之颜色、花式进行确定;对乙方所采购材料按所列明标准进行验收。
乙方须按照本合同之附件《工程预算书》中所规定施工工艺及施工内容进行施工。
甲乙双方按《江西省装饰工程验收标准》进行施工质量验收。
竣工工程验收:工程施工完毕,乙方开出《工程验收通知单》通知甲方进行竣工工程验收;甲方自接到《工程验收通知单》7日内,须协同乙方进行竣工工程验收,如甲方在约定时间内不能及时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且超过7个自然日的视为验收合格,竣工验收完毕,甲乙双方签署《工程竣工验收表》并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第六条工程结算的约定
工程竣工,甲乙双方办理完移交手续后,乙方须在7个自然日内向甲方送达《工程结算表》,甲方须在工程验收合格30个自然日内付清所有结算款项。
工程结算款内容包括:工程施工结算款、甲方付款滞期费、应甲方要求乙方提前竣工赶工费、扣减乙方工程延误费等。
甲方按规定时间支付完结算款项后,乙方开具工程质量保修单。
第七条服务的约定
施工过程中,乙方所属工作人员有协同甲方进行材料导购、材质鉴别义务。
工程竣工结算完毕,甲方凭乙方开具保修单、工程结算单、收款凭证作为保修凭据。
保修服务时间:工程竣工起次日的360个自然日内,即一年。
保修内容及保修范围:
7.乙方以包工包料形式进行的施工项目因乙方所用材料质量、施工工艺不当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实行全部免费保修;
.2乙方以包工不包料形式进行的施工项目因乙方施工工艺不当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实行全部免费保修(包括赔偿甲方自购材料);
.3乙方以包工包料形式进行的施工项目因甲方使用维护不当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以包工不包料形式进行施工项目因材质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实行有偿保修,乙方代买装修材料的,乙方收取材料费、人工费,甲方自购材料的,乙方收取人工费。
7.乙方施工项目超过保修期的,对甲方实行有偿维护,收费内容为;材料费、人工费。
合同签订之后,如单方毁约,毁约方须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作为违约金。
第八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未正式履行该合同条款之前,如甲乙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该合同,须按合同预算总额的2%向对方予以赔偿。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一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办理合同终止结算手续,造成对方损失的,应予赔偿。
施工期间,乙方因施工耗用的施工现场水、电、气费由甲方承担。
施工期间,因乙方施工操作不当或在施工现场生火或使用电炉造成的一切灾害及人身伤亡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施工完毕,乙方须对施工现场进行清洁整理。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对合同的履行带来一定影响,根据程度不同,甲乙双方协商解除合同、部分履行合同、延期履行合同事宜。
第九条争议解决的约定
与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裁定解决。
第十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共同遵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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