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的协议书 篇1
男方:,年月日生,住,身份证号码:
女方:,年月日生,住,身份证号码:
双方于年月认识,于年月日在登记结婚,婚后无育有子女。现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元,双方各分一半,为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女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元给女方男方。
(2)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的房地产所有权归方所有。
(3)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三、债权与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过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方于年月日向所借债务由方自行承担。)
四、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五、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
因女方生活困难,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元给女方。鉴于男方要求离婚的原因,男方应一次性补偿女方精神损害费元。上述男方应支付的款项,均应于年月日前支付完毕。
本协议一式份,男、女双方各执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男方:(签名)
年月日
女方:(签名)
年月日
交易的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及双方签署的《》,经友好协商,就网上委托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网上委托风险揭示书
第一条 甲方已详细阅读本章,认识到由于互联网是开放性的公众网络,网上委托除具有其他委托方式所有的风险外,还充分了解和认识到其具有以下风险:
1.由于互联网数据传输等原因,交易指令可能会出现中断、停顿、延迟、数据错误等情况;
2.投资者密码泄露或投资者身份可能被仿冒;
3.由于互联网上存在恶意攻击的可能性,互联网服务器可能会出现故障及其他不可预测的因素,行情信息及其他证券信息可能会出现错误或延迟;
4.投资者的电脑设备及软件系统与所提供的网上交易系统不相匹配,无法下达委托或委托失败;
5.投资者在申请开通网上交易过程中,应充分了解网上交易的具体细节,包括几个过程,如客户的计算机配置问题,电信线路问题,以及服务器的响应问题等,对网上交易的交易过程做到心中有底,以免造成交易损失;
6.如投资者不具备一定网上交易经验,可能因操作不当造成委托失败或委托失误;
7.由于网络故障,导致投资者的交易指令不能正确送达或完成的风险。通过网上证券交易系统进行证券交易时,投资者电脑界面已显示委托成功,而券商服务器未接到其委托指令,从而存在投资者的利益不能增大或损失不能停止的风险;或投资者电脑界面对其委托未显示成功,于是投资者再次发出委托指令,而券商服务器已收到投资者两次委托指令,并按其指令进行了交易,使投资者由此而产生重复买卖的风险;
8.由于行情信息及其他证券信息有可能出现错误,从而给投资者带来错误信息的风险;
9.由于不可抗力因素,使投资者不能及时进行交易的风险;
10.投资者对开通网上交易后所涉及的责、权、利应有充分的认识,尤其对一些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应及时进行弥补,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上述风险可能会导致投资者(甲方)发生损失。当出现上述情况,客户可以随时与开户营业部或我公司联系,并改用其他委托方式,避免或尽量减少交易损失。
第二章 网上委托
第二条 本协议所表述的“网上委托”是指乙方通过互联网,向甲方提供用于下达证券交易指令、获取成交结果的一种服务方式。
第三条 甲方为在证券交易合法场所开户的投资者,乙方为经证券监督管理机关核准开展网上委托业务的证券公司之所属营业部。
第四条 甲方可以通过网上委托获得乙方提供的其他委托方式所能够获得的相应服务。
第五条 甲方为进行网上委托所使用的软件必须是乙方提供的或乙方指定站点下载的。甲方使用其他途径获得的软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甲方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原件及其复印件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开通网上委托的申请,乙方应于受理当日或次日为甲方开通网上委托。
第七条 甲方开户以及互联网交易功能确认后,乙方为其发放网上交易证书。
第八条 凡使用甲方的网上交易证书、资金帐号、交易密码进行的网上委托均视为甲方亲自办理,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乙方建议甲方办理网上委托前,开通柜台委托、电话委托、自助委托等其他委托方式,当网络中断、高峰拥挤或网上委托被冻结时,甲方可采用上述委托手段下达委托。
第十条 乙方不向甲方提供直接通过互联网进行的资金转帐服务,也不向甲方提供网上证券转托管服务。
第十一条 甲方通过网上委托的单笔委托及单个交易日最大成交金额按证券监督管理机关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甲方确认在使用网上委托系统时,如果连续五次输错密码,乙方有权暂时冻结甲方的网上委托交易方式。连续输错密码的次数以乙方的电脑记录为准。甲方的网上委托被冻结后,甲方应以书面方式向乙方申请解冻。
第十三条 甲方不得扩散通过乙方网上委托系统获得的乙方提供的相关证券信息参考资料。
第十四条 甲方应单独使用网上委托系统,不得与他人共享。甲方不得利用该网上委托系统从事证券代理买卖业务,并从中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五条 当甲方有违反本协议第十三、十四条约定的情形时,乙方有权采取适当的形式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当本协议第一条列举的网上委托系统所蕴涵的风险所指的事项发生时,由此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1.甲乙双方的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关系终止;
2.一方违反本协议,另一方要求终止;
3.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终止。
第十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交易的协议书 篇3
买受人(买方):,身份证件号码:。
出卖人(卖方):,身份证件号码:。
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名称(居间方):根据福建省建设厅与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联合制定发布的《福建省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买方将存量房成交价(大写):元(元)存入居间方在银行开设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专用账号:)下的子账户,买方、卖方、居间方现将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一、权属转移登记业务办理完毕后,卖方到居间方处办理资金划转手续。经买方和居间方共同签章,开户银行通过转账的方式将子账户资金划入卖方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二、买卖双方交易未达成或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过程中终止登记的,买方到居间方处办理资金退还手续。开户银行通过转账的方式将资金划入买方的原转入账户。
三、其他约定:。
买方(签字):
卖方(签字):
居间方(签章):
年月日
交易的协议书 篇4
车 主:买方(承买人):
车主地址:买方地址:
车主电话:买方电话:
根据《旧机动车辆交易管理规定》,买卖方就下列车辆的交易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情况
车类型号:车身颜色:
车牌号码:行驶公里:
发动机号:燃料:
车架号码:初次入户时间:
二、车辆具备下列证件及备件(在方格里打“√”为示):
□行驶证正、副本□购置税(费)证□强制险标志□车辆审验标志□购车发票□机动车辆登记证书□营运证□备胎□千斤顶□钥匙□灭火器□其他
三、确认所购车辆的目前实际状况,不得以车况为由中途退车。
四、车主保证该车的来源合法,手续齐全、真实有效,并承担因该车和手续不合法引起的法律责任。
五、成交价:人民币(大写)元整(¥元)。
六、付款方式(在方格内“√”为示:)
a)本协议签订后,买方一性付清全车款;办理车手续。
b)本协议签订后,买方付购车定金人民币(大写)(¥元)。在(¥天内,买方付清余款人民币(大写)元整(¥元)后办理提车手续。
七、办理过户:买方应主动积极按卖方的要求备齐过户所需资料,由卖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办,取得过户受理;回执或行驶证(取证时间以车管所受理回执所规定的时间为准,包括顺延时间)。
八、违约责任:
1、卖方在收到买方购车款项后,将积极协助买方办理过户手续,如未能将车辆过户手续办妥(车管部门造成的延误除外,届时双方协调解决),买方有权提出退车,但应维持该车交付时的状态,卖方将已付的购车款如数退还给买方。
2、买方应在提车后日内卖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如逾期未办理,应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元。
3、如买方逾期未交清余款,卖方有权将该车另作处理不须通知买方,买卖合同范本。所收定金不再退还。
九、该车在20年月日时分以前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均由原车主或转让人负责,该车在20年月日时分以后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均由承买人负责。
十、补充条款:
十一、当该车从车方名下过户到买方名下,买卖双方办理完移交手续后,本协议即执行完毕。
十二、纠纷解决方式: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沧州仲裁委员会(任丘办事处)仲裁解决,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十三、本协议一式贰份,买方一份,卖方一份,交易后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买方:(签章)卖方:(签章)
20年月日
交易的协议书 篇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就建立远程交易席位一事,经协商一致,达成建立远程交易席位协议,协议如下:
第一条 签订本协议的前提条件
1.乙方承认并认真遵守《交易所章程》、《交易所交易规则》、《交易所交易细则》及其它有关规定
2.乙方保证在远程交易席位不做甲方规定的正常交易以外的任何事情。
第二条 设备
应乙方要求,甲方协助乙方建立远程交易系统。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和有关规定,配备乙方所在地必要的设备和人员,建立和调试乙方所在地的远程交易系统,并对调试后的远程交易系统进行运作、管理和维护。
第三条 费用
甲方免收乙方远程交易席位使用费。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了解乙方远程期货业务的开展情况;
2.为乙方提供远程期货交易软件接口和相应的文档资料。
3.负责处理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远程交易系统通信中断等故障。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所有通过由甲方为乙方指定的通信接口参加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期货合约均视为通过乙方下达。
2.获得甲方提供的远程期货交易软件接口和相应的文档资料。
3.对甲方提供的软件接口和文档资料保密。
4.负责处理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远程交易系统通信中断等故障。
第五条 本协议的终止
1.乙方可以在协议有效期内申请撤销远程交易席位,经甲方批准后办理完撤消手续,本协议即告终止。
2.在远程交易席位使用期间,乙方如违反国家或甲方对期货交易的有关规定或违反本协议有关规定,甲方将立即取消乙方的远程交易席位资格,本协议即告终止,乙方将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第六条 有效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年。
第七条 陈述和保证
甲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乙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八条 违约责任(可双方协商)
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履行,则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而使其他各方遭受损失的,则其他各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予以赔偿。并可提前解除合同。
第九条 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建立远程交易席位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 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交易的协议书 篇6
甲方:
乙方:甲方在拥有1处,建筑面积平方米,水、电、暖、闭路电视等设施齐全,并且附带太阳能一个。甲方于年月日向购置此房产,实际产权归甲方。甲方现出售此房产。经中介,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的交易行为是自愿的。
2、经双方商定,成交房价为元元。
3、交款方式及时间:经双方商定,交款一次付清。
年月日前,乙方向甲方交款元元,甲方给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4、房产办理手续:乙方向甲方交齐购房款后,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若进行过户,则由甲方提供过户所需有关证明材料,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5、此房产年月日前涉及所有费用含水、电、暖、电视闭路、维护等项费用由甲方负责。
6、自协议签订之日起,此房产的所有权归乙方。
7、违约责任:此协议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须赔偿对方违约金元。
8、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及中介人各存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中介人签字:
年月日
交易的协议书 篇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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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就建立远程交易席位一事,经协商一致,达成建立远程交易席位协议,协议如下:
第一条 签订本协议的前提条件
1.乙方承认并认真遵守《交易所章程》、《交易所交易规则》、《交易所交易细则》及其它有关规定
2.乙方保证在远程交易席位不做甲方规定的正常交易以外的任何事情。
第二条 设备
应乙方要求,甲方协助乙方建立远程交易系统。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和有关规定,配备乙方所在地必要的设备和人员,建立和调试乙方所在地的远程交易系统,并对调试后的远程交易系统进行运作、管理和维护。
第三条 费用
甲方免收乙方远程交易席位使用费。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了解乙方远程期货业务的开展情况;
2.为乙方提供远程期货交易软件接口和相应的文档资料。
3.负责处理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远程交易系统通信中断等故障。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所有通过由甲方为乙方指定的通信接口参加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期货合约均视为通过乙方下达。
2.获得甲方提供的远程期货交易软件接口和相应的文档资料。
3.对甲方提供的软件接口和文档资料保密。
4.负责处理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远程交易系统通信中断等故障。
第五条 本协议的终止
1.乙方可以在协议有效期内申请撤销远程交易席位,经甲方批准后办理完撤消手续,本协议即告终止。
2.在远程交易席位使用期间,乙方如违反国家或甲方对期货交易的有关规定或违反本协议有关规定,甲方将立即取消乙方的远程交易席位资格,本协议即告终止,乙方将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第六条 有效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年。
第七条 陈述和保证
甲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乙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八条 违约责任(可双方协商)
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履行,则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而使其他各方遭受损失的,则其他各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予以赔偿。并可提前解除合同。
第九条 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建立远程交易席位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 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交易的协议书 篇8
房屋座落位置:
建筑面积:
买、卖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
卖方在交房之日把物业公司的所有费用结清。
买方方在选定房屋时,须缴纳¥ 元房屋买卖定金。
所购买房款总额为 ¥ 元(包含公共维修基金及固定装修)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款。
卖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办好免税证明,卖方在收到全款后将本房屋交付买方。
费用分担: 卖方负责 中介方的费用 ¥ 元(过户时付清),印花税。
买方负责 契税,过户费,印花税。
违约责任:
1、如因卖方原因造成无法完成房屋买卖的,则买方有权收回定金并获得定金的 % 作为赔偿,定金的 % 归中介方所有。
2、如因买方原因造成无法完成房屋买卖的,卖方有权没收乙方定金,并获得定金的 % 作为赔偿,定金的% 归中介方所有。
买方签字:
卖方签字:
中介方签字:
年 月 日
交易的协议书 篇9
1、 基本原则
甲乙双方间的交易是建立在相互尊重对方利益的理念的前提下,遵照守信诚实 的原则来执行的。
2、 甲方及乙方的业务内容
甲方向乙方提供由乙方来生产后销售给甲方的车用轮毂(包括巴士,卡车用的 大型轮毂)产品(以下称“产品”)的式样要求。
乙方按照要求的样式进行模具的开发,设计和制作,并用该模具生产向甲方销 售的产品。
3、 个别交易协议
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是以本协议为基础的适用于甲乙双方的个别交易协议 (以下称“个别协议”)所决定的基本条件。
个别协议是指甲方向乙方发出订单后,乙方向甲方送达订单请求来构成交易
成立的条件。甲方的订单发出后 2 周(14 天)内,乙方表示收到,并没有其他疑义 的情况下,该个协议既成立。
个别协议的条项与本协议的条项发生抵触的时候,以个别协议的条项为优 生。
个别协议将要对:发行日期、产品名称、数量、价格、出货日期、交货期、 交货场所等交货条件进记记载,明示。
4、 有效期限
本协议的生效日为从 20xx 年 1 月 1 日。
本协议的有效期限从缔结日开始起算以一年为期,在到有效期满了 2 个月之
前为止,如果甲乙双方没有任何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要解除本协议的话,将自动延长 一年,以后同样。
交易的协议书 篇10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就建立远程交易席位一事,经协商一致,达成建立远程交易席位协议,协议如下:
第一条 签订本协议的前提条件
1.乙方承认并认真遵守《交易所章程》、《交易所交易规则》、《交易所交易细则》及其它有关规定
2.乙方保证在远程交易席位不做甲方规定的正常交易以外的任何事情。
第二条 设备
应乙方要求,甲方协助乙方建立远程交易系统。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和有关规定,配备乙方所在地必要的设备和人员,建立和调试乙方所在地的远程交易系统,并对调试后的远程交易系统进行运作、管理和维护。
第三条 费用
甲方免收乙方远程交易席位使用费。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了解乙方远程期货业务的开展情况;
2.为乙方提供远程期货交易软件接口和相应的文档资料。
3.负责处理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远程交易系统通信中断等故障。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所有通过由甲方为乙方指定的通信接口参加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期货合约均视为通过乙方下达。
2.获得甲方提供的远程期货交易软件接口和相应的文档资料。
3.对甲方提供的软件接口和文档资料保密。
4.负责处理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远程交易系统通信中断等故障。
第五条 本协议的终止
1.乙方可以在协议有效期内申请撤销远程交易席位,经甲方批准后办理完撤消手续,本协议即告终止。
2.在远程交易席位使用期间,乙方如违反国家或甲方对期货交易的有关规定或违反本协议有关规定,甲方将立即取消乙方的远程交易席位资格,本协议即告终止,乙方将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第六条 有效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年。
第七条 陈述和保证
甲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乙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八条 违约责任(可双方协商)
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履行,则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而使其他各方遭受损失的,则其他各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予以赔偿。并可提前解除合同。
第九条 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建立远程交易席位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 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协议附件
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五条 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六条 通知
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八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协议-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签订地点: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签订地点:
交易的协议书 篇1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就建立远程交易席位一事,经协商一致,达成建立远程交易席位协议,协议如下:
第一条签订本协议的前提条件
1.乙方承认并认真遵守(交易所章程)、(交易所交易规则)、(交易所交易细则)及其它有关规定。
2.乙方保证在远程交易席位不做甲方规定的正常交易以外的任何事情。
第二条设备
应乙方要求,甲方协助乙方建立远程交易系统。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和有关规定,配备乙方所在地必要的设备和人员,建立和调试乙方所在地的远程交易系统,并对调试后的远程交易系统进行运作、管理和维护。
第三条费用
甲方免收乙方远程交易席位使用费。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了解乙方远程期货业务的开展情况;
2.为乙方提供远程期货交易软件接口和相应的文档资料。
3.负责处理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远程交易系统通信中断等故障。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所有通过由甲方为乙方指定的通信接口参加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期货合约均视为通过乙方下达。
2.获得甲方提供的远程期货交易软件接口和相应的文档资料。
3.对甲方提供的软件接口和文档资料保密。
4.负责处理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远程交易系统通信中断等故障。
第五条本协议的终止
1.乙方可以在协议有效期内申请撤销远程交易席位,经甲方批准后办理完撤消手续,本协议即告终止。
2.在远程交易席位使用期间,乙方如违反国家或甲方对期货交易的有关规定或违反本协议有关规定,甲方将立即取消乙方的远程交易席位资格,本协议即告终止,乙方将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第六条有效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年。
第七条陈述和保证
甲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乙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八条违约责任(可双方协商)
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履行,则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而使其他各方遭受损失的,则其他各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予以赔偿。并可提前解除合同。
第九条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建立远程交易席位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协议附件
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五条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六条通知
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八条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协议-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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