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库转让协议书(汇编9篇)

时间:2023-09-25 08:14:37 协议书

车库转让协议书 篇1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转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已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车库,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转让车库位置

  甲方转让车库为:

  第二条车库的面积及转让价格

  甲方所转让的车库建筑总面积为:平方米。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转让总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

  第三条付款及转让方式

  一:由于目前本车库无产权证。因此,在甲、乙双方协商后,乙方需在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人民币元整;甲方需协助乙方在开发商处办理车库的合同变更等手续。(与开发商协商车库变更手续由乙方负责,甲方有义务协助办理)

  二:截止至年月日前该车库所有费用由甲方全部结清。(包含:物业费,水电费)

  第四条违约责任

  1、违约:无论任何情况,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终止本协议。

  2、甲方违约责任:

(1)支付本协议车库转让金额的违约金。

(2)支付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违约时,本房屋产生的一切费用。(含收回房屋时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及补偿的费用)。

  3、乙方违约责任:

(1)支付本协议车库转让金额的违约金。

(2)支付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违约时,本房屋产生的一切费用。

(3)恢复本房屋原貌,或支付由于恢复本房屋原貌所需要产生的费用。

  第五条未尽事宜  本协议条款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八条本协议规定之条款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而定,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条款内容充分了解,并且自愿遵守。

  甲方:

  乙方:

车库转让协议书 篇2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关于乙方向甲方购车库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拥有独立产权的位于盘锦市兴隆台区翠南小区17栋楼6号车库(车库所有权证编号,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人民币元整(¥xx)出售给乙方。乙方愿意以上述价格向甲方认购该车库。

  二、甲方承诺:

  1、向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车库资料以备查核。

  2、保证对出售的车库拥有独立产权。

  3、保证该出售车库未予出租。

  4、自签订本协议起,保证将该车库按约定价格售给乙方,期间不得反悔或将车库出售给第三人。

  5、按照前述业务的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手续。

  6、在办理产权过户时,乙方把各种手续资料给甲方,甲方负责办理产权过户。

  三、乙方承诺:

  1、一次性按要求付清车库款给甲方。

  2、按国家要求不改变车库的结构。3、按照前述业务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产权过户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拒绝将车库出售给乙方,应向乙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2、乙方违约,没有向甲方购买车库,应向甲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五、协议的定立、履行、变更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六、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协议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车库转让协议书 篇3

  甲方(卖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方):身份证号码:

  一、根据我国《房地产管理法》、《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房屋和车库一事达成一致意见,乙方以总金额117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柒万元整)购买甲方房屋(位于武汉市江岸区滨江苑公务员小区8栋2单元10层902室,建筑面积平方米)及车库(库号8—303,面积平方米)。因房屋可在市房地产登记发证中心办理房产证、土地证过户,而车库不能过户,故就车库转让达成协议如下:

  1、乙方付清购房款后拥有车库8—303的处置权等所有权利。甲方自愿将车库8—303的处置权等所有权利转让给乙方。乙方可长期使用车库,并享有车库实际控制权。

  2、在乙方付清房款后,甲方应将与车库相关的所有证件交于乙方。

  3、如果今后车库可以过户,甲方必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

  4、此协议在公证机关可以公证的情况下甲方必须无条件配合乙方进行公证。

  5、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年月日

车库转让协议书 篇4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买卖车库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小区幢号车库卖给乙方所有;甲方出卖车库的同时将车库的有关收据等手续交付给乙方,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二、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时,乙方已付甲方万元整(人民币)为预付款;余款万元整(人民币)于该车库有关手续交付乙方后付清;

  三、甲方须保证上述车库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甲方的.原因,造成该车库不能办理产权更名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向乙方赔偿损失,支付相当于购款20%的违约金。

  四、上述车库的相关权利义务自交付后均归乙方享有,乙方对上述车库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之权利。

  五、甲方须保证上述车库能够办理产权登记。并协助乙方办理车库更名手续,若上述车库无法办理产权登记,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须返还购款,并支付相当于购款20%的违约金。

  六、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七、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八、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

  乙方:

  20年月日

车库转让协议书 篇5

  乙方:

  甲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路号小区地下车库车位使用权转让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路1号小区地下车库及其中的车位属甲方所有,甲方同意转让、乙方同意受让号车位(摩托车位)的使用权,双方同意不办理所有权或使用权转让登记手续。(车位位置详见附件:地下车位平面图)

  二、上述车位的使用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使用权转让款总额为元(¥元)。

  三、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为:

  1、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第一次交款人民币(大写)元(¥元),做为定金。

  2、余款人民币(大写):元(¥:元),乙方按以下第种

  方式分期付清:

  (1)分次付清: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期间,每月日前支付元,年月日前付清最后一笔元。

  (2)分次付清:年月日前支付元,年月日前支付元,年月日前支付元,年月日前支付元。

  四、车位交付:年月日乙方持本合同、转让款已付清的收据、身

  份证到甲方及小区物业公司办理交接手续,签署相关文件并缴纳相关物业服务费用。

  五、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过错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车位交付乙方使用,逾期不超过30日的,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转让款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甲方之日本合同解除),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按转让款总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付款,或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甲方有权不交付车位,乙方逾期不超过30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款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乙方之日本合同解除),将上述车位转让给他人,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按转让款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应按每日元向甲方支付乙方接收至返还上述车位期间的车位使用费。

  3、如乙方违约解除本合同,乙方缴纳的定金不予退还,归甲方所有,乙方应按每日元向甲方支付乙方接收至返还上述车位期间的'车位使用费;如甲方违约解除本合同,双倍返还定金,乙方应按每日元向甲方支付乙方接收至返还上述车位期间的车位使用费。

  五、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车库转让协议书 篇6

  卖 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买 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车库,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所售车库座落位置、面积:

  1、甲方所售车库位于 ;

  2、甲方所售车库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车库售价、付款方式:

  1、 甲方所售车库总金额为(人民币) 整。

  2、 签定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购买车库全款。

  第三条 车库交付、相关手续及物品交付:本合同签定之时,甲方向乙方交付车库,同时交付购买收据、与开发商签定的原始购买车库合同以及车库钥匙、遥控器、电卡等与车库相关的物品。

  第四条 相关责任约定

  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车库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车库在交接前既已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车库交付后,由乙方负责办理车库更名过户等手续,甲方负责提供办理过户时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交付时间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再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车库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签人): 乙方(签字):

  年月日

车库转让协议书 篇7

  甲方:

  乙方:联系电话:

  乙方为花园幢单元室业主,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甲方向乙方转让地下汽车泊位使用权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受让编号为的地下汽车泊位个,总价款为人民币元整(¥元)。

  二、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下列第种方式按时付款:

  1、一次性付款:地下汽车泊位的总价款乙方必须于年性全额付清。

  2、分期付款;地下汽车泊位总价款乙方分3期付清:

  a、首期付款于本合同成立时付清,首付款金额为元整(¥元);

  b、第二期付款时间为年月日,付款金额为元整(¥元);

  c、第三期付款时间为年月日,付款金额为元整(¥元);

  三、地下汽车泊位的物业管理费不包含在车位总价款中,由乙方另行支付给物业管理公司。

  四、乙方对所受让的地下汽车泊位拥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使用年限(与房屋同等年限),但无产权。乙方已了解该地下汽车泊位不能办理产权登记,乙方不得以未能办理产权登记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或解除合同等类似请求。

  五、本合同的地下汽车泊位仅用于停放轿车类小型车辆,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对所受让之地下汽车泊位进行改造,不侵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以及公共利益,遵守相关物业管理规定。

  六、如乙方擅自对所受让之地下汽车泊位进行改造,因此产生的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如对他人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与甲方无涉。

  七、违约责任:

  1、若分期付款客户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付款,逾期在三十日内,乙方向甲方按日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任何一期分期支付的款项支付逾期超过三十日,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且甲方无需另行通知乙方本合同即自动解除,甲方有权收回地下汽车泊位另行销售。其中首付款作为履约保证金,乙方同意将伍万肆仟元整的首付款作为违约金由甲方没收,其余已付款项在扣除乙方已使用期间的租金后无息退还乙方,租金标准为305元/月(不含物业管理费)。

  八、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履行产生的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杭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备注:

  1、本合同下的地下汽车泊位所有权归甲方所有。若今后法律法规规定地下汽车泊位可办理产权登记时,甲方同意本合同下的地下汽车泊位所有权转让给乙方,并不再产生任何费用。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2、乙方在未付清所有款项之前,不得转让地下汽车泊位的使用权,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甲方无需另行通知乙方本合同即自动解除,甲方有权收回该地下汽车泊位另行销售。其中首付款作为履约保证金,乙方同意将伍万肆仟元整的首付款作为违约金由甲方没收,其余已付款项在扣除乙方已使用期间的租金后无息退还乙方,租金标准为305元/月(不含物业管理费)。

  3、在乙方付清所有款项之后,地下汽车泊位使用权归乙方所有,乙方对外转让地下汽车泊位的,必须符合政策和法律要求,但不得转让给本小区以外的人员,地下汽车泊位转让必须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在甲方以及物业服务公司处登记备案。

  4、付款账户:户名:

  帐户:

  开户银行: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理人:

  经办人:

  时间:

车库转让协议书 篇8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关于乙方向甲方购车库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拥有独立产权的位于盘锦市兴隆台区翠南小区17栋楼6号车库(车库所有权证编号,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人民币元整(¥xx)出售给乙方。乙方愿意以上述价格向甲方认购该车库。

  二、甲方承诺:

  1、向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车库资料以备查核。

  2、保证对出售的车库拥有独立产权。

  3、保证该出售车库未予出租。

  4、自签订本协议起,保证将该车库按约定价格售给乙方,期间不得反悔或将车库出售给第三人。

  5、按照前述业务的`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手续。

  6、在办理产权过户时,乙方把各种手续资料给甲方,甲方负责办理产权过户。

  三、乙方承诺:

  1、一次性按要求付清车库款给甲方。

  2、按国家要求不改变车库的结构。3、按照前述业务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产权过户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拒绝将车库出售给乙方,应向乙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2、乙方违约,没有向甲方购买车库,应向甲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五、协议的定立、履行、变更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六、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协议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车库转让协议书 篇9

  卖方:甲,女,汉族,19年月日出生,住四川省成都市区路单元。身份证号(乙的妻子)。电话:

  乙,男,汉族19年月日出生,住四川省大竹县镇街号。身份证号(系甲丈夫)电话:(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丙,男,19年月日出生,住四川省大竹县竹阳东区路号身份证号。电话:(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所有的四川省大竹县镇建设路花园苑、期工程(一楼)号车库一间,建筑面积为20平方米。现甲方决定卖给乙方,乙方明确表示愿意购买。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一、车库的基本情况

  1、室内地面为沙浆找平,室内墙面为搓沙,室外正立面为瓷砖贴面。

  2、电动卷闸门已安装,费用已包含在价款中。

  3、电已经接通,费用已包含在价款中。

  二、甲乙双方约定车库总价款(包括定金在内),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小写RMB1200元)。买卖双方的税收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三、乙方于20年2月23日支付给甲方人民币伍仟元整作为定金。在20年3月25日前甲方将车库的.房屋产权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两证用以及用电户头过户到乙方户头上。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

  四、甲方必须保证所卖的车库没有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和没有设定抵押、保证不被第三方追偿及其他影响买方的利益。如因产权纠纷给买方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赔偿给买方,并且甲方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五、任何一方不得毁约,如有违约,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两万元整。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并到大竹县公证处公证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在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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