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股东退股协议书12篇

时间:2023-10-16 17:45:21 协议书

合伙股东退股协议书 篇1

  姓名: ,男,汉族, 年 月 日出生,住址: ,身份证号:

  姓名: ,男,汉族, 年 月 日出生,住址: ,身份证号:

  姓名: ,男,汉族, 年 月 日出生,住址: ,身份证号:

  第一条合伙宗旨: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发展

  第二条 合伙企业名称:

  第三条 合伙企业经营项目和范围:机械加工

  第四条合伙期限五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伙企业的成立时间以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为准。

  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 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万元。

(二)合伙人 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万元。

(三)合伙人 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万元。

(四)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

(五)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特别提示:债务承担部份,各合伙人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 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全体合伙人决定,推举江永承为合伙负责人,管理合伙企业日常事务,具体分工如下:

  江永承负责拓展业务,与客户订立合同

  陈远志负责车床加工等技术问题

  潘进明负责洗床加工等技术问题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下列事项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a、处理合伙企业不动产或重大机器设备的。

  b、改变合伙企业名称或向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

  c、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的。

  d、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对合伙企业进行管理的。

  e、处理流动资金壹万元以上的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按出资额的比例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合伙企业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伙企业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企业所欠税款;合伙企业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壹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第九、十条规定,应按合伙企业实际损失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五条 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合伙人各执一份,见证人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书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全体合伙人签名: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合伙股东退股协议书 篇2

  公司股东退股协议书

  甲方:陈伦平、杨强

  乙方:张洪飞

  甲乙双方按照公平、自愿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退股事宜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成都辉泰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原先由陈伦平、杨 强、张洪飞三位股东投资人民币3万元(叁万圆整)设立,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万元(叁万圆整),公司股权结构为:陈伦平占有45%的股权,杨 强占有45%的股权,张洪飞占有10%的股权。

  第二条

  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经成都辉泰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准许乙方退出成都辉泰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乙方按照甲方的意见,将其全部股权分别出售给陈伦平5%、杨强5%,对此,股东会表决文件见本协议附件。

  第三条

  乙方全部股权出售后,乙方退出公司,今后不管公司盈亏,均与乙方无关。乙方个人原因牵涉到公司经济问题的,由本人解决,与公司无关。

  第四条

  乙方退出公司后,不得以公司名义开展业务,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第五条

  乙方在公司任职期间,经手的相关事务,离职后义务协助公司解决。

  第六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保留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时间:乙方:时间

合伙股东退股协议书 篇3

  股东退股协议书

  甲方(转让方):身份证号:

  乙方(受让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股权的转让

  1、甲方将其持有该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转让的股权。

  3、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元或双方商议约定的同等价值该公司产品。

  4、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不存在第三人的请求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5、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即享受甲方(转让方)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甲方不再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6、甲方应对该公司及乙方办理相关审批、变更登记等法律手续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第二条转让款的支付

  自本协议签订生效时起计算,乙方于年 月 日前付清甲方全部转让款,但甲方需支付完毕前期甲方所欠该公司的所有债务后,乙方方可结算剩余转让款或是对等股权价值的该公司产品

  第三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违约方依法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第四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解决。 第五条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生效之日即为股权转让之日,该公司据此更改股东名册、换发出资证明书,并向登记机关申请相关变更登记。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公司存档一份,申请变更登记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地点:签订日期:

合伙股东退股协议书 篇4

  甲方:

  乙方:

  为了甲方的不断发展壮大,为了不断的提高乙方的业务素质,为了明确乙方在参加甲方推荐的业务学习期间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为了保证甲方培养的技术人员不致流失。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为员工自身发展,并进一步加强业务素质的提高,安排乙方到参加业务培训。在业务培训期间,甲方负责乙方培训费。同时,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学习时间。

  二、乙方应珍惜此次培训机会努力学习,并保证按照此次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认真参加培训。培训结束后,即应在合理的时间内返回甲方报到,不得随意在外逗留不归。否则,因此产生的费用自理,同时按逾期报到的天数做旷工处理。

  三、乙方在参加培训后,应能够达到此次培训的目的。如乙方不认真学习,未能掌握培训中所传授的知识和技术,则甲方有权扣除为乙方提供的所有培训期间支出的费用及工资(具体执行可由乙方直接返还给甲方或由甲方在乙方的工资中扣除)。

  四、乙方的权利:乙方在遵守本合同的前提下,享有培训期间工资照发福利不变的权利。

  五、乙方离开甲方时,关于培训费用的处理:

  乙方在甲方期间的培训费用低于元的(包括甲方获赠的免费培训),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超过年的,劳动合同到期乙方离开甲方时,甲方不再要求乙方返还培训费用;乙方在甲方工作不足年的或因乙方违反劳动合同被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应返还甲方所有培训费用。

  乙方在甲方期间的培训费用超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培训合同。

  六、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作为劳动合同的一部分,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合伙股东退股协议书 篇5

  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年月日正式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元)。是由、三位股东合资创办,股东:占股份总额的34%;股东:占股份总额的33%;股东:占股份总额的33%。

  公司自成立以来,由于经营管理不善,目前累计亏损2万元,由于自身原因提出退股请求,经股东会议研究,同意其退股,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股东自愿放弃所持有的所有股份,并按亏损比例拿出万元弥补公司亏损。

  2、退股后,公司股东持有公司51%的股份,持有公司49%的股份,公司盈亏由股东及股东负责,与不再有任何关系。

  3、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技术。公司盈亏及所需资金按投资比例分担。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由、各持一份。

  5、本协议由甲、乙、丙三人共同签字后生效。

  6、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乙:丙: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合伙股东退股协议书 篇6

  甲方:

  乙方:福州咨询有限公司

  丙方:泉州市鲤城区培训学校、长乐市培训学校、厦门市湖里区培训中心、泉州市丰泽区培训学校(已注销)

  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并经公司和学校股东会、董事会相关授权批准,就甲方和福州咨询有限公司及丙方,股份退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因个人原因及辞职申请将其在福州咨询有限公司(含丙方即原在泉州鲤城区培训学校的股份及各校委托联营后的)全部股份退还股份。

  二、乙方同意接受该退股的股份,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清全部退股金给甲方。

  三、退股金额人民币(大写):整(小写:)。

  本合同签订当日生效,签订之日日内乙方支付上述款项给甲方,甲方不再享有公司和学校的股东任何权益和义务,不得再请求分配利润或者其他经济报酬。

  四、甲方保证对所退股该公司的股份拥有完全的处分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等,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应对乙方学校和公司的各种机密有继续保密的义务,并不得造成有损学校和公司的言行举止,否则将赔偿乙方的损失。

  五、本协议签订前,甲方于年月日在与泉州市鲤城区培训学校签订的《认股协议书》解除并终止履行。于年月日与甲方、丙方签订的《联营合同》同时解除。该二份合同中的违约条款、违约责任的赔偿方式、违约金的计算等条款全部失效。

  六、甲方在合作期间从乙方公司或者丙方各学校获取的商业秘密在签订本退股协议后有继续保密的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不得从事造成有损学校和乙方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言行举止,否则将赔偿乙方或丙方的损失。甲方不得自行或者指使他人干扰乙方及丙方的经营活动,如甲方违反本条款,应当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给乙方,给乙方、丙方造成严重损失的,应当另行赔偿。

  七、本退股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得使用、培训、威威少儿、书山学堂等福州咨询有限公司所有或者乙方法定代表人纪春盛所有的商标。本协议生效后,甲方有从事教育培训业,在登记培训学校或者公司名称时,不得使用含有、培训或者威威少儿、书山学堂等乙方与丙方使用中的字样作单位名称。如甲方违反本条款,应当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给乙方,给乙方造成严重损失的,应当另行赔偿。

  八、本协议签订前后甲方所有的个人债务应当自行履行完毕,因其履行个人债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及诉讼、仲裁均与福州咨询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丙方无关。

  九、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三方均同意提交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本协议一式多份,甲乙丙三方各主体均持一份,自三方签字或者盖章且甲方收到退股金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合伙股东退股协议书 篇7

  甲方姓名(转让方):

  乙方姓名(受让方):

  住所:

  住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第一条股权的转让

  1、甲方将其持有该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转让的股权。

  3、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万元。

  4、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不存在第三人的请求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5、甲方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中尚未实际缴纳出资的部分,转让后,由乙方继续履行这部分股权的出资义务。

  (注:若本次转让的股权系已缴纳出资的`部分,则删去第5款)

  6、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即享受%的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甲方不再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7、甲方应对该公司及乙方办理相关审批、变更登记等法律手续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第二条转让款的支付

  (注:转让款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由转让双方自行约定并载明于此)

  第三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四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解决。

  第五条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生效之日即为股权转让之日,该公司据此更改股东名册、换发出资证明书,并向登记机关申请相关变更登记。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该公司存档一份,申请变更登记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伙股东退股协议书 篇8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xxxx年月日甲方与乙方合股注资了上海市区路的店。(以下简称店)注册资金为人民币六十万元

  整(¥元)。约定各占50%的股份。因甲乙双方的原因,现甲方决定退出并将本人所拥有的店的50%的股份转让予乙方,乙方同意甲方退股,并另找他人入股。协议如下:

  1:双方现确认自本协议签订之日前店有应收账款:(详见附表1),债务:(详见附表2)。

  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对于店新产生的债券债务不再承担法律责任。

  3:乙方确认甲方退股转让所得叁拾万元整,(人民币:元),该款项经由甲乙双方确认后,乙方已经于xxxx年xx月xx日预先支付甲方退股所得叁拾万元退股所得款中的壹拾万元整(人民币元),余下的贰拾万元整余下的贰拾万元,经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将于xxxx年xx月xx日和xxxx年xx月xx日分别向甲方付款各壹拾万元整。至xxxx年xx月xx日乙方将甲方退股所得全部付清。

  4:如果在乙方未付清甲方退股所得款项期间,甲方因为自身原因需要乙方提前支付退股款项,需双方协商,再根据甲乙双方当时的经济状况决定乙方是否能够提前支付甲方部分款项。

  5:甲方在退股时必须把手中所握有的关于店的全部法律文本文件全部交由乙方,甲方不能擅自保留,如果因为乙方未能将甲方退股所得全部付清甲方想要保留部分关于店的法律文本,需要双方协商后方可,但只能保留店法律文本复印件,原件必须由乙方保留,作为日后乙方经营所用。甲方不能用店的法律文本文件约束乙方的日常经营活动。

  6:如甲方因为自身原因需要乙方提前支付部分转让股份所得,乙方有义务根据双方现有情况做出相应支付。

  甲方退股后店的盈亏由乙方负责,与甲方不再有任何关系。

  本协议一式三份,由各持一份。

  本协议由三人共同签字后生效。

  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合伙股东退股协议书 篇9

  甲方(退股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乙方(法人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第一条 股权的转让

  1、 甲方因个人原因自愿退出包头市宏坤昌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并自愿将甲方持有该公司的`股权( %)自愿转让给公司法人乙方。甲方确认与该公司无任何经济及财务纠纷(包括合并前和退股后的)。

  2、 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转让的股权。

  3、 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不存在第三人的请求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4、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甲方不再享受该公司相应的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第二条 违约责任

  1、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作对乙方有害的各项事务并维护公司所有的利益,并遵守双方关于公司运营的相关保密约定。

  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所有的债权债务和亏损、盈利分红(包括合并前和退股后的)与甲方再无任何关系。

  3、甲方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4、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第三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通过协议签署地诉讼解决。

  第四条 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2、 本协议生效之日即为股权转让之日,该公司据此更改股东名册、换发出资证明书,并向登记机关申请相关变更登记。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 方(签字或盖章): 乙 方(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合伙股东退股协议书 篇10

  经双方协商同意,本人 自xx 年 月 日合同到期后不再与公司续签合同,已经公司同意。经公司决定给予一次性领取补偿金 万元整( 元),自领取补偿金之日起本人与公司无任何关系,也不再有其他要求。

  签字:

xx年 月 日

合伙股东退股协议书 篇11

  甲方:xxx 身份证号码:

  乙方:xxx 身份证号码:

  20xx年 *月 *日甲方与乙方合股注资成立了东莞市xx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约定各占50%的股份。因甲乙双方原因现乙方决定退出并将本人所拥有的xx公司50%股权让予甲方,甲方同意乙方退股,并另找他人入股 。协议如下:

  1 双方现确认至本协议签订之日前公司债权有应收账款¥***元(详见附表1),债务¥***元(详见附表2)。

  2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即对驰明公司新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再承担责任。

  3 甲方确认乙方退股转让应获得¥元(肆拾肆万陆仟捌佰伍拾叁元),甲方应将该退股转让款提存于第三方监管,具体事宜另见资金监管协议。

  4 当本协议约定应支付乙方退股转让款¥元(肆拾肆万陆仟捌佰伍拾叁元)到达乙方帐户后,乙方亦不得再以xx公司的股东或工作人员的名义对外进行各项活动。

  5 本协议签订之日,退股转让款¥元应提存第三方,乙方当日无条件配合甲方至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股东变更事宜,股权变更完成正常情况下应不迟于20xx年6月15日;

  6 甲乙丙三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7日内,乙方应负责与xx公司

  或甲方人员去附件1所例应收账款的客户处签订业务切结确认书(格式见附表4);未能签订业务切结确认书的相应款项,相应从乙方应得退股转让款中扣除;签订业务切结确认书时间至迟不得超过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十日,否则视为未能签订业务切结确认书。

  7 业务切结确认书签订后确认的款项如果在该确认书签订之后两年内对方公司破产导致不能回收,乙方应向丙方承担该笔坏账的50%。

  8 退股转让款到达乙方帐户日,乙方即应将所保管的xx公司财物交还甲方。

  9 本协议所列债权债务,甲方、乙方声明各自对外再无以“东莞市xx科技有限公司”之名义并且无甲乙双方共同签名的负债或签有其他可能产生债权债务之协议,否则行为人应承担所有一切之法律责任,赔偿未签名一方及xx公司因此造成所有损失(包括聘请律师的费用)。

  10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必需遵守,任何一方违约而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按退股转让款的20%支付违约金。

  11 不是归究于乙方的.原因,超过20xx年6月15日乙方仍无法收到退股转让款¥元,本退股协议自动终止,乙方仍占有东莞市xx科技有限公司50%的股份。并且乙方可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违约方应按退股转让款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2 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13 本协议管辖地由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14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合伙股东退股协议书 篇12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丙方:(已注销)

  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并经公司和学校股东会、董事会相关授权批准,就甲方和福州咨询有限公司及丙方,股份退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因个人原因及辞职申请将其在福州咨询有限公司(含丙方即原在泉州鲤城区x培训学校的股份及各校委托联营后的)全部股份退还股份。

  二、乙方同意接受该退股的股份,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清全部退股金给甲方。

  三、退股金额人民币(大写):整(小写:)。本合同签订当日生效,签订之日xx日内乙方支付上述款项给甲方,甲方不再享有公司和学校的股东任何权益和义务,不得再请求分配利润或者其他经济报酬。

  四、甲方保证对所退股该公司的股份拥有完全的处分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等,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对乙方学校和公司的各种机密有继续保密的`义务,并不得造成有损学校和公司的言行举止,否则将赔偿乙方的损失。

  五、本协议签订前,甲方于20xx年xx月xx日在与泉州市鲤城区x培训学校签订的《认股协议书》解除并终止履行。于20xx年xx月xx日与甲方、丙方签订的《联营合同》同时解除。该二份合同中的违约条款、违约责任的赔偿方式、违约金的计算等条款全部失效。

  六、甲方在合作期间从乙方公司或者丙方各学校获取的商业秘密在签订本退股协议后有继续保密的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不得从事造成有损x学校和乙方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言行举止,否则将赔偿乙方或丙方的损失。甲方不得自行或者指使他人干扰乙方及丙方的经营活动,如甲方违反本条款,应当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给乙方,给乙方、丙方造成严重损失的,应当另行赔偿。

  七、本退股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得使用、x培训、威威少儿、书山学堂等福州咨询有限公司所有或者乙方法定代表人纪春盛所有的商标。本协议生效后,甲方有从事教育培训业,在登记培训学校或者公司名称时,不得使用含有、x培训或者威威少儿、书山学堂等乙方与丙方使用中的字样作单位名称。如甲方违反本条款,应当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给乙方,给乙方造成严重损失的,应当另行赔偿。

  八、本协议签订前后甲方所有的个人债务应当自行履行完毕,因其履行个人债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及诉讼、仲裁均与福州咨询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丙方无关。

  九、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三方均同意提交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本协议一式多份,甲乙丙三方各主体均持一份,自三方签字或者盖章且甲方收到退股金后生效。

  甲方(签字和手印):

  年月日

  乙方(盖章):

  年月日

  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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