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合作协议书12篇

时间:2023-11-03 08:08:45 协议书

股东合作协议书 篇1

  甲方:乙方: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最新股东合作协议书。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公司(以下简称)为项目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占出资总额的%;乙方占出资总额的%。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品友互动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股东合作协议书 篇2

  订立合同各合伙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住址.

(其它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合伙宗旨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20年,自20年月日起,至

  20年月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姓名)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其它合伙人上顺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20年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首先受让权,

  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股东合作协议书 篇3

  股东一:

  股东二:

  股东三:

  股东四: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一致通过,先将公司营业利润分红事项作如下协议,全体股东以兹遵守:

  一、综合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由和共同注册,和以部分出资和技术入股,上述人员根据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现金出资人民币450万元,并以合作公司注册股东名义参与经营;

,现金出资人民币30万元,并以提供合作公司市场需要的实际技术参与经营;

,现金出资人民币20万元,并以提供合作公司市场需要的实际技术参与经营;

,无现金出资,但以合作公司注册股东和法人代表的名义参与经营。

  以上现金出资用于合作公司的经营开支,包括租赁和装修办公场所、购买办公设备、开支办公费用、员工工资等等。

  三、合作公司的办公地址:

  四、职务和分工:

  担任合作公司的执行董事,主管决定合作公司的经营项目和内部事务;

  担任合作公司的董事兼任总经理,负责公司的业务经营和管理;

  担任合作公司的董事兼任副总经理,协助执行董事和总经理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

  担任公司法人代表职务,配合执行董事对外执行合作公司的相关事务。

  五、利润分配方式:

  合作公司的合作股东不提取劳动报酬。经营

  收益在除去现金出资成本和经营成本后的利润部分每次均按照占59%、占21%、占19%、占1%的比例分红。每月提取当月的税后利润的50%进行股东分红,每满6个月提取近6个月的积累盈利部分的10%进行股东分红,每满12个月再提取近12个月的积累盈利部分的10%进行股东分红,盈利的余额部分作为合作公司的风险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

  六、经营资金的增加:

  如合作公司出现需要再增加经营资金的情况,各股东应按照各自分红的比例增加出资;

  如有股东出现不能够或不愿意再增加出资的情况,则该股东视为自动退股。是否需要再增加经营资金,应该以执行董事和至少一名其他股东同意为准。

  七、退股方式:

  每个合作股东的现金出资是作为该股东退股的唯一结算依据。股东退股时,应该向执行董事提出书面申请。合作公司应先行将公司盈利部分的85%(15%是公司的资产折旧和风险公积金,不得分配)按照分红比例结算,然后再将该股东的现金出资退回。如合作公司没有盈利,则根据合作公司现有财产按照实际出资的比例退回该股东。

  八、本协议签定于20年月日,一式四份,全体股东签字后生效,每位股东各执一份。

  九、签字生效: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电话:电话:电话: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股东合作协议书 篇4

  一、股东名单: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丁方: 身份证号:

  合股的单位名称为:

  二、总则:

  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相互扶持、共同创业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协议书:

  三、追加投资:

  若因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增加投资、发展战略需要等)需要追加投资的,经股东商议具体金额后,有股东乙方全额出资,公司其他三方以借款形式向乙方借出,不计利息。

  四、利润分享及风险承担:

  1、各股东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按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2、因不可抗拒因素,所有股东无能为力阻挡的风险(如天灾人祸),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单一一个股东无需承担责任。

  3、如果是正常的经营风险,有全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如因违反投资协议,或者按照规定应由股东会会议决定的事而未经股东会,而产生的风险,则有当事人承担责任和民事责任。

  五、股东大会:

  1、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有 担任执行董事,负责公司整体统筹运营管理。

  2、公司发展及解决问题,需要召开股东会议的,必须全员参加,不得无故缺席,每次的股东会议必须有详细记录,并形成统一意见后贯彻落实。

  3、股东会议少数服从多数,当任何一方利益与公司产生冲突时,个人服从集体。

  六、禁止行为:

  1、所有股东不得向股东以外的人透露合伙资金、项目情况及其他保密事项。

  2、未经全体股东同意,禁止任何股东私自以合伙公司名义进行业务活动,若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所有,造成损失的则按实际赔偿。

  3、禁止私自转让和退出股权。经股东会商议后,自动退出的在盈利情况下只退本金,不参与分红,则在亏损情况下,按实际亏损的比列进行赔偿,一月内退本金剩余部分资金。

  七、其他

  1、协议未尽事宜可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四份,每个股东各执一份。

  3、本协议书自各股东签字之日起生效。

  股东签字:

股东合作协议书 篇5

  股东各方:

  甲方: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丙方: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设立(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部门)名称:

  2、经营范围:酒店宾馆住宿业务

  3、注册资本:提交押金,承包楼层及独立工商注册

  4、法定办公地址:

  5、法定代表人(经股东各方推举同意):

  二、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 现金及设备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股份)的% ;

  乙方以 现金及设备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股份)的% ;

  丙方以 现金及设备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股份)的% ;

  出资中的设备以股东各方共同评定价值为准(本协议附设备评定书一份).

  三、其它约定

  1、成立公司股东小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本人或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管理小组组长,组织计划投资新设备,扩大办公场所,装修及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各种筹办费用(并由各股东方在计划文件上签字确认),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公司成立财务部门,统一流动资金管理,设立会计和出纳人员,设立公平合理的工资制度;

  4、股东在出资后十年内可以转移股权,但无权撤资退股;

  5、公司设立董事局,由占股份10%以上的股东组成董事,董事长由最大股东担任;

  6、公司重大投资由董事局民主决议,赞同率高于50%的可以通过并执行;

  7、分红方式:一月一结;

  8、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日常工作事宜;

  9、本协议自各股东方签字盖章(画押)之日起生效.一式份,各方股东各执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10,备注内容: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年月日

股东合作协议书 篇6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丁方: ,身份证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明确公司各股东的合法权益和相互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协议 股东协议书样本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丁方: ,身份证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明确公司各股东的合法权益和相互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协议书。

  第二条 公司名称为: 。本公司是企业法人,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 公司住所地为:

  第二章 宗旨以及经营范围

  第四条 公司宗旨:充分发挥企业的优势,面向国内外市场,积极开展多元化经营,全力追求最优经营业绩和利润的最大化,为全体股东提供优厚的回报。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 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方式以及比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五十万元。

  第七条 各方一致商定出资比例以及出资方式为:

  甲方 %,出资方式为人民币 万元;

  乙方 %,出资方式为人民币 万元;

  丙方 %,出资方式为人民币 万元;

  丁方 %,出资方式为人民币 万元。

  第四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全体股东在本协议签字后 天内,必须按协议办理认缴出资的手续,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认缴手续完结后,其入股资产和出资归公司所有。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 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 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和监事;

  (四) 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 优先购买公司所增的注册资本或其他股东依法转让的 股份;

  (六) 公司终止或清算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七) 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复制公司章程、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八)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权利;

  第十条 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 遵守公司章程、遵纪守法;

  (二) 按期交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 依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四) 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依法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股东合作协议书 篇7

  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以往对甲方开办得店得贡献及激励乙方更好得工作,也为了使甲、乙双方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得原则,双方同意甲方以虚拟股(干股)得方式对乙方得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得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一、名词定义(除非本协议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虚拟股(干股):指店(个体经营者)名义上得分红比例,虚拟股拥有者不是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得实际股东,虚拟股得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店(个体经营者)年终净利润得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

  2、分红:指甲方年终税后可分配得净利润。

  二、分配方式

  1、甲方在协议期限内,每年分配给乙方共20%得虚拟股(干股),即甲方将年终税后净利润得20%分给乙方。若乙方在工作中得经营管理能力得到甲方认可,并每年为甲方取得税后净利润万元及以上,则甲方每年分配给乙方得虚拟股(干股)可以提升至30%,具体约定双方可另行协议。

  2、甲方按以上方式分配得前提为甲方年终税后有可分配得净利润,如果当年亏损则没有分红。

  3、乙方取得得甲方虚拟股(干股)分红比例,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但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乙方取得得该虚拟股(干股)分红比例,没有任何实际股份作为分红依据,即乙方按上述比例分红,仅仅是甲方得单方面奖励,与股权无关;乙方不能据此认为在甲方有相应20%得股权,不得以此虚拟股(干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得依据;乙方亦不能以其虚拟股(干股)要求甲方折成现金退出或要求甲方收购。

  4、乙方提前终止与甲方得劳动关系或者乙方违反劳动合同或甲方得规章制度而被甲方解职得,或者其他任何因为甲方或乙方原因而使乙方离职得,基于本协议得奖励性质,双方认可:乙方无论何种原因离开甲方,则本协议自动失效。如前一年已进行了分红,前一年得分红不用退还,但当年得分红不再分配给乙方,其分配比例归甲方所有。

  5、签订本协议不影响甲方和乙方得正常劳动关系,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得虚拟股(干股)同时,仍然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得待遇领取劳动报酬。

  三、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获得虚拟股(干股)无需进行实物、土地使用权、货币、有价证券等得投入。

  2、乙方需保证胜任并积极完成甲方得工作,积极努力为甲方创造利润;

  3、在执行协议过程中,由于乙方得过错,造成本协议或其附属文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由此发生得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甲方处工作期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自行从事或为他人从事与甲方构成竞争得业务。

  5、甲乙双方对甲方得盈亏状况进行监督,每月一小节,每季度中结,年终总结,以统计出实际可分配得税后净利润。乙方对甲方所报得合理开支应充分尊重,予以认可,若有遗漏,允许甲方在分配之前补充。年终税后可分配得净利润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

  四、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协议到期终止后,甲方根据协议期限内得经营情况决定是否签署新得虚拟股(干股)分红协议。

  五、协议解除情形

  1、因乙方工作不称职或损害甲方利益得前提下,甲方有权依法提出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并终止本协议。

  2、乙方在本协议期限未满前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经甲方同意得,双方可解除劳动关系,本协议同时终止。

  3、除以上两款规定外,在任何情况下,甲乙双方得劳动关系解除,本协议也随之终止。协议终止后得其他事项按本协议第二条第4款得规定处理。

  4、本协议终止后,本协议第六条得规定甲乙双方仍须遵守。

  六、保密义务

  乙方对本协议得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虚拟股以及分红等情况,除非事先征得甲方得书面许可。若乙方故意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本协议内容,则需向甲方承担违约金十万元。

  七、争议得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得相关争议,双方应争取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规定

  1、本协议不得以口头方式修改,而须以双方签署书面文件得方式修改。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股东合作协议书 篇8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共同投资设立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名为准

  2、住 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

  5、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 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个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 元,包括注册资本和启动资金两部分,其中:

  1、注册资本 元

  (1)甲方以货币出资,出资额 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2)乙方以货币出资,出资额 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

  (3)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2、启动资金 元

  (1)甲方出资 元,乙方出资 元;

  (2)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日内将启动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 该启动资金在公司设立后由公司承担。公司应当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分三年度无息偿还股东的启动资金。

  3、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

  (3)审批日常事项;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2、乙方不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指派一名人员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共同管理公司财务。

  3、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4、甲方按月领取工资,工资金额为 元。

  四、资金、财务管理

  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 ;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年度剩余利润的 % ,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

  (1)公司成立起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2)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3)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元。

  2、退股:

  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3、增资:

  (1)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

  (2)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日期:

股东合作协议书 篇9

  甲方:

  乙方:

  丙方: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设立(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部门)名称:

  2、经营范围:酒店宾馆住宿业务

  3、注册资本:提交押金,承包楼层及工商注册

  4、法定办公地址:

  5、法定代表人(经股东各方推举同意):

  二、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现金及设备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币,占公司注册资本(股份)的% ;

  乙方以现金及设备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币,占公司注册资本(股份)的% ;

  丙方以现金及设备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币,占公司注册资本(股份)的% ;

  出资中的设备以股东各方共同评定价值为准(本协议附设备评定书一份)。

  三、其它约定

  1、成立公司股东小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本人或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管理小组组长,组织计划投资新设备,扩大办公场所,装修及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各种筹办费用(并由各股东方在计划文件上签字确认),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公司成立财务部门,统一流动资金管理,设立会计和出纳人员,设立公平合理的工资制度;

  4、股东在出资后十年内可以转移股权,但无权撤资退股;

  5、公司设立董事局,由占股份10%以上的股东组成董事,董事长由最大股东担任;

  6、公司重大投资由董事局决议,赞同率高于50%的可以通过并执行;

  7、分红方式:一月一结;

  8、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日常工作事宜;

  9、本协议自各股东方签字盖章(画押)之日起生效。一式份,各方股东各执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10、备注内容: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年月日

股东合作协议书 篇10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甲、乙、丙、丁各方因共同出资设立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特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以达到各方利益均沾,风险共担。达成协议如下:

  一、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公司由甲、乙、丙、丁各方共同组建出资20万元人民币。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出资额均为5万元人民币,分别占公司股份的25%。各合伙人的出资额必须于协议书签订之日起5日内交足,逾期不交或未交足的,应对应交未交的金额数以人民币2分的月息计算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不得随意抽回(除另协商外)。以上现金出资用于公司初期组建及流动资金,包括租赁和装修办公场所、购买办公设备、开支办公费用、员工工资等等。

  二、职务和分工:

  甲方李主要负责公司统筹与策划、市场的开拓等。乙方李主要负责公司拓展业务、现场管理、合理管控现场的耗材及费用;施工班组的工时和工资计算及管控等。丙方颜主要负责野外现场的安全作业,设备管理,野外作业人员的协调、调动等。丁方魏主要负责财务运转及内勤管理工作等。

  三、利润分配方式:

  经营收益在除去现金出资成本和经营成本后的税后利润的50%进行分红。剩余的50%利润作为公司滚动资本。亏损按各自的出资比例分摊。

  四、退股方式:

  合作公司的股东自公司成立二年之内不得退出股份。每个合作股东的现金出资是作为该股东退股的唯一结算依据。股东退股时,经其他股东同意后,合作公司应先行将公司盈利部分的85%(15%是公司的资产折旧和风险公积金不得分配)按照分红比例结算,然后再将该股东的现金出资退回。其他股东对退出的股份享有优先购买权。如合作公司没有盈利,则根据合作公司现有财产按照实际出资的比例退回该股东。

  五、因一方违约:

  给合作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给赔偿并支付其他股东5万元违约金。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

  七、每位股东各执一份

  八、全体股东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股东合作协议书 篇11

  甲方: 丙方:

  住址: 住址: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因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2、住 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元

  5、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 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丙三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元,包括启动资金与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元

(1)甲方出资元,占启动资金的,(2)乙方出资元,占启动资金的,(3)丙方出资元,占启动资金的,(4)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5)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丙三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 账号:,)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6)甲、乙、丙三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 元

(1)甲乙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3)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4)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5)甲、乙、丙三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与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与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 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丙三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2)检查公司财务;(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丙三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与投资计划;(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丙三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5、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帐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监管与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与亏损、甲、乙、丙三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与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 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与承担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

  若增加第四方入股的,第四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1)甲乙丙三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与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

  3、本协议约定公司持股本人参于公司业务及财务各事项,非持股本人不得插手干预,若有违反对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与守约方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股东合作协议书 篇12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丁方:

  身份证号:

  戊方:

  身份证号: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等。

  1、公司名称:

  2、经营范围: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房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软件测试服务;无线通信网络系统性能检测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工程项目担保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工程监理服务;工程总承包服务;通信工程设计服务;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通信技术研究开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究开发;

  3、注册资本:

  4、办公地址:

  5、法定代表人:

  6、执行董事:

  7、监事:

  8、财务负责人:

  9、经理:

  二、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为了激励市场开发人员,各方约定公司股权根据市场营销情况分三轮分配,满足条件自动适配新一轮股权份额和相关义务,不满足条件按该轮股权情况维持不变:

  第一轮:原始出资和占股比例如以下所示:

  甲方以现金和知识产权作为出资,出资额95万元人民币,占公司股权的%;

  乙方以现金和知识产权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股权的%;

  丙方以现金和知识产权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股权的%;

  丁方以现金和知识产权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股权的%;

  戊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15万元人民币,占公司股权的5%。

  出资时间:

  第二轮:满足条件为在出资时间前,戊方的市场拓展为公司带来30万元以上60万以下的净利润,出资和占股比例重新分配为以下所示:

  甲方以现金和知识产权作为出资,出资额9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股权的30%;

  乙方以现金和知识产权作为出资,出资额6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股权的20%;丙方以现金和知识产权作为出资,出资额6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股权的20%;丁方以现金和知识产权作为出资,出资额6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股权的20%;戊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3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股权的10%。

  出资时间:年月日

  第三轮:满足条件为在出资时间前,戊方的市场拓展为公司带来60万以上的净利润,出资和占股比例重新分配为以下所示:

  甲方以现金和知识产权作为出资,出资额85万元人民币,占公司股权的%;

  乙方以现金和知识产权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股权的%;丙方以现金和知识产权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股权的%;丁方以现金和知识产权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股权的.%;戊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45万元人民币,占公司股权的15%。

  出资时间:年月日

  三、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股东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股东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股东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3、股东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股东的共有财产,由股东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4、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股东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四、股份转让

  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股东同意;

  2、股东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五、其它约定

  1、为控制财务风险和法务风险,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的经营活动享有一票否决权。

  2、由于公司创立时甲方工作时间比较自由,为便于操作,股东各方一致同意由甲方免劳务费用代持公司所有股份注册成立一人有限公司。

  3、本协议自各股东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五份,各方股东各执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戊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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