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售协议书 篇1
出卖人(甲方):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村证房位于石家庄市区的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人民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含地下室——号-----平方米)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证定金壹万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双倍赔偿;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乙方一次性将房款交付甲方。
四、本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签订后,甲方对----------------------------------------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五、本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权利,乙方保证按期缴纳各项物业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20年月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逾期超过五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四万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五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房价款的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4、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5、如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
七、本小产权房买卖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区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
九、本小产权房买卖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小产权房买卖合同一式5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见证人各一份。
甲方(章):
日期:
乙方(章):
日期:
房屋出售协议书 篇2
甲方(卖方):赵升
乙方(买方):张沙沙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2小区3号楼4单元405室(建筑面积 xx年xx月xx日
乙方(买方):(印)身份证号:
住址:电话:
房屋出售协议书 篇3
合同编号:
甲方: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作为本协议指定行政区域内的代理商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 特许代理产品名称
二、 特许代理区域: 省 市 县(区)
三、 甲方向乙方供货价格(附产品价格表) 四、 甲方对乙方的销量要求: 乙方首批进货量为 万元,年销售目标约定 万元。乙方每季度至少从甲方购进产品 万元,否则甲方不承担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并有权终止本协议。
五、 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权利 (1)有核定市场零售价和指导乙方给核定区域内下级代理商供货价的权利; (2)甲方有对乙方违反市场规范或损害甲方及甲方其它代理商权益行为的处置权利; (3)有收集乙方市场调查、广告宣传材料、销售工作总结的权力; (4)指导促销活动方案和召集必要的工作会议的权利; (5)有对乙方销售业绩和相关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处罚的权利。
2、甲方义务 (1)为维护乙方区域代理权益,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乙方区域内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乙方所代理权的产品; (2)保障向乙方提供合格产品及包装,并按时发货; (3)负责提供乙方正常销售所需的相关文件; (4)每一个合作年度,乙方超额完成协议规定销量总额要求时,甲方应给予乙方超额部分 的奖励; (5)协助乙方对其销售网络进行终端包装和维护。
3、乙方权利 (1)享有本协议规定区域内所代理产品的独家代理权利及要求甲方对此权力进行保护的权利; (2)享有甲方货源紧俏时优先供货的权利; (3)享有所代理产品改进意见反馈和新产品开发进度的知情权。
4、乙方义务 (1)全权维护甲方及甲方产品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
(2)负责本区域内甲方产品保护情况的调查和上报,协助甲方做好产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3)不得在本协议代理的区域外销售产品,不得更换甲方包装、商标或用其他厂商的产品换上甲方的商标或包装进行出售;
(4)负责代理区域内的通路建设,保证销售点具有以下条件:设在相对繁华区域,交通便利,形象和档次良好的商场,显著位置,并素质较高的专柜员; (5)在甲方指导下,做好代理区域内的促销活动和市场推广工作;
(6)按甲方规定的市场指导零售价格制定代理区域内的零售价格,若价格上下幅度大于20%,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7)乙方联系电话、地址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如二个月内甲方无法按原联系方式联系到乙方,而乙方又未通知甲方新的联系方式,本协议自行作废。
六、定货及运输约定 1、甲方在收到乙方订货单后,应及时向乙方发出确认订货通知,并在收到乙方相应货款后按乙方指定地点发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2、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交纳首批产品的定金 元,待乙方提货时转为货款。
七、退换货规定 乙方从甲方购货后原则上不得要求退换货,但若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或因型号与订货单不符,乙方可自收货日起15日内向甲方提出调换产品要求。但必须保证原产品完好、附件齐备、标签和包装不得损坏,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售后服务 1、售后服务原则上由乙方负责。 2、乙方所需售后服务的材料应以月订单形式向甲方提出。
九、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自乙方执行第六条第(2)款之规定即自动生效,有效期壹年,至 年 月 日终止。若协议一方未履行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根据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协商不成,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贸易有限公司(盖章)
乙方: (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行: 地址:
帐号:
电话:
房屋出售协议书 篇4
出售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房产一事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声明,甲方所售房屋已经依法取得北京市 区(县) 的房屋所有权证书,证书证号为 字第 号,房屋结构为 ,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产权证上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
甲方保证房屋产权无查封、无债务纠纷,提供的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可以办理权属过户、税务登记、贷款申请等与交易有关的各项事宜。
甲方保证所售房屋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规定。甲方对违反国家及北京市关于房屋上市交易政策引起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条 乙方声明,乙方购买本合同第一条所述甲方房屋,支付房款,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承担违反本合同义务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第四条 付款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即支付购房定金计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2、乙方采用以下第种方式
A. 乙方为非贷款客户,应在签定本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房款;
B. 乙方为商业银行贷款客户,应在评估报告出具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除乙方贷款申请额之外的剩余房款,乙方首付款应为除其贷款额度以外的其他购房款项总和。银行贷款部分的房款按银行规定支付;
C. 乙方为公积金贷款客户,首付款应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交付,且不得迟于对交易房屋进行评估,乙方首付款应为除其贷款额度以外的其他购房款项总和,甲方应向乙方及贷款审核机构出具首付款收到证明。贷款部分的房款按贷款机构规定支付;
3、乙方经审批所获贷款数额不足申请额, 乙方应于银行审批贷款额度通过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补足购房首付款;乙方所申请的贷款未获批准, 乙方应于银行不予批准贷款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补足剩余房款。
4、甲乙双方交易资金划转结算方式以双方签署的《居间服务合同》或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第五条 产权过户
A. 乙方为非贷款客户的,甲乙双方应当在乙方支付了全部房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共同配合办理完毕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B. 乙方为商业银行贷款客户或公积金贷款客户的,甲乙双方应在贷款机构签发的乙方贷款审批通过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共同配合办理完毕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第六条 房屋交付
1、房屋交验在双方到主管机关办理完权属过户登记手续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完成;甲、乙双方均应亲自到场,办理水、电、煤气、物业、供暖、户口迁移等相关事宜,确保房屋交付使用。房屋交付前,房屋所产生的水、电、煤气、供暖、物业等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房屋交付后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双方应签署《物业交验单》。
2、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务纠纷,并结清物业、供暖等手续。房屋设定抵登记的,已通知抵押权人。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保证所售房屋建筑面积同产权证记载相符;并提供齐全办理权属变更的全部手续;
4、甲方存有公共维修基金的,根据北京市规定,在房产过户之后公共维修基金归乙方继续使用
第七条 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向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上市批准及房屋买卖权属过户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办理上述手续时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依书面约定办理,没有书面约定的,依照国家规定缴纳。
第八条 乙方交付甲方定金后,双方依据合同法定金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悔约应当双倍返还乙方定金,乙方悔约定金不予返还。同时,甲乙双方如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导致合同履行迟延或无法履行,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他方造成的损失。因迟延履行合同义务,违约方每逾期一日应赔偿相当于成交价格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第九条 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身份证号: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乙 方:
身份证号: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出售协议书 篇5
卖方: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国籍:
住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买方: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国籍:
住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买卖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经过友好协商,自愿制定本房产转让合同,条款如下:
一、卖方有房产个单元,坐落在市第座楼单元,合计面积平方米。现自愿将该房产卖给买方。售价为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原楼价为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四、双方买卖成交后,即携带房产权证书到市房地产权登记处办理房产权转移登记手续,该房产所有权即归买方所有。
五、卖方所卖房产如有抵押、按揭等手续不清时,概由卖方负责,与买方无关。
六、买方交付房产价款后,而卖方不能交房时,则卖方应即退回房产价款,并负责赔偿买方损失。
七、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时,按下列第项方式解决:
1.向委员会申请;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经市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用钢笔填写与打字油印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共页,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市公证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卖方:
买方:
房屋出售协议书 篇6
委托人(甲方):
受委托人(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按甲方要求,为其订立合同以及提供房屋买卖中介服务,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务事项双方达成以下委托协议:
一、甲方愿意委托乙方出售本条所述房地产(以下称该房地产)。(该房地产实际情况以权属证明或相关法律文书的记载内容为准)服务期限:90天
类型:
□住宅
□花园住宅
□土地
□商铺(商场)
□其它
座落: 县 号;
占地面积 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
权利人:;
富房县房权证 字第号;富国用( )第 号
随房屋一并转让的室内装修情况: ;
随房屋一并转让的附属设施、设备(包括家具、电器等): ;
是否已设立抵押:□否 □是,抵押权人:;贷款余额:约元;
是否设立租赁:□否 □是 (租赁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租金元整/月),是否已取得承租人放弃对该房地产优先购买权的书面声明:□否 □是
0 其它:付款方式: 乙方已告知甲方须于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向乙方提交如下书面材料的复印件:
1、身份证件、结婚证;
2、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甲方名义的预告登记证;
3、甲方购入之预售/出售/买卖合同;
4、甲方购入之房款发票;
5、甲方购入契税完税证;
6、授权委托书;
7、委托期间甲方不能中途反悔,
8、其他材料。
二、委托房价款:人民币 元整(该委托房价款包含以下费用:
□维修基金
□管理费押金
□电话初装费
□有线电视申请费
办理前述事项变更的更名费用由求购方承担)。为尽快促成交易,甲方同意乙方有权以不同于委托房价款对外发布广告或者进行网上备案和挂牌,在委托房价款项内乙方不收甲方任何费用,如求购方出价到人民币 元,乙方有权为甲方代收定金,定金交付之日就是甲方出售此房屋之时,乙方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告知甲方,如乙方代售超过甲方委托款,处理方式以下第 种:
(1)多于委托款归乙方所有;
(2)甲方占 %、乙方占 %。
三、违约金支付
在乙方为甲方首次提供服务90天,甲方或其代理人、代表人、承办人等与甲方有关联的人与乙方介绍的求购方或其代理人、代表人、承办人等与该求购方有关联的人完成买卖交易或者利用了乙方提供的信息、机会等条件但未通过乙方而与第三方完成买卖交易的,甲方都应按照本合同第二条所述委托房价款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多于委托款全部归乙方所有,乙方并保留向甲方追究其它损失的权利。
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求购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或类似合同等证明买卖关系已经成立的合同后,非因乙方原因导致该合同最终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乙方已收取的诚意金不予退还,甲方都应按照本合同第二条所述委托房价款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多于委托款全部归乙方所有;
四、本合同的履行
甲方保证对该房地产有出售之权利且该房地产依法可以出售;若除甲方外,尚在非该房地产权属证明上记载的任何第三人对该房地产有出售之权利,则视作甲方已取得该任何第三人同意并由甲方代表其签订本合同。如因此给乙方或求购方或任何第三人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甲方保证本合同第一条所述情况属实,如有不符,给乙方或求购方或任何第三人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甲方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委托事项完成时自动终止。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求购方达成交易意向并约定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或类似合同等证明买卖关系成立的合同的时间后,求购方违约的,甲方同意将乙方代收求购方的定金的50%支付给乙方,作为乙方提供居间服务的补偿。
为了尽快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同意乙方在需要时,可由另外一方代替完成或者另外一方与乙方共同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项。
五、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本合同履行地(即该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 甲、乙双方身份证件所载地址或享有所有权的房地产地址或在本合同签章处书写的联络地址,即为本合同下任何书面通知的送达地址,若因受送达方拒绝或因联络地址错误无法送达的,均按照付邮日(以邮局邮戳为准)视作通知方已依本合同给予书面通知。若任何一方联络地址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对方。
七、其他约定:。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章后即为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屋出售协议书 篇7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所售房屋权证号及座落位置、结构、层次、面积、附属设施:
1、甲方所售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号,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号;
2、甲方所售房屋位于区路(街)号,为结构;
3、甲方所售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4、甲方所售房屋附属设施为 。
第二条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拾万仟佰元整(含附属设施费用);
2、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交易税费由方负担。
第三条付款方式:
第四条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在房地局交易所办理完过户手续(缴纳税费)后日内,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则房屋交付时间可据实予以延长。
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将由乙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10%违约金。
第六条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将房屋及时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乙方支付房价10%的违约金。
第七条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三份交有关部门存档。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住址(工作单位):住址(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出售协议书 篇8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一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市路号幢楼单元室(建筑面积平方米,产权证号:,土地使用证号:)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及该房产位置图)。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即人民币(小写)元。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大写元,即人民币小写元。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于内,向甲方支付所有购房款(定金从中扣除)。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
六、办理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水,电,气,电视收视等过户手续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方承担。
七、乙方支付所有购房款后,自行办理相关过户手续,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等过户手续。
八、甲方应在前将该房产及产权证等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等。
九、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如不能按规定日期交付房产,逾期30日按2倍房屋购买定金返还违约金(含已交付的定金),同时合同自行终止;乙方在规定交付房产日期内拒不接收房产,逾期30日,甲方不得返还房屋购买定金,同时合同自行终止。
十、交付该房产时,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并将设施等让与乙方(含在房屋价值内)。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卖方):
身分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年月日
乙方(买方):
身分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年月日
房屋出售协议书 篇9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自愿就房屋买卖事项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自有坐落在屋(包括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书证号为房)及相应的土地)有偿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房屋及土地使用权范围东至、南至、西至、北至(附该土地土地使用权属证件复印件一张)。
第三条:双方协议商定房屋及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款共计元整,乙方已于年月日支付元定金,双方同意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再支付给甲方购房款元。剩余所欠甲方的购房款元,协议签订后乙方同意于年月日前支付给甲方元,于年月日前支付给甲方元。甲方收到款项后应当出具收据。
第四条:乙方如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所欠的相应款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对乙方已交款项可不予退还。
第五条:甲方应自本契约签订之日起天内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并保证所交付的房屋的主体结构和原有的基本装饰(门窗、水电等)完好无损,不得故意毁坏,否则应当负责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房屋交付后,该房屋的管理权和使用权,以及对外出租和收益均归乙方所有,
第六条:甲方保证所带给的土地使用权相关权属证件(原始证件)真实合法,并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权属清楚,绝无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债权债务和四邻纠份,没有抵押贷款或担保的情形,如出现上述情形或第三人对该房屋主张权利,影响乙方权利的行使,由甲方负责处理解决,并同意按照乙方所交房款的双倍价格赔偿乙方的损失。甲方所带给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如系伪造,乙方未得到赔偿的状况下仍可按照协议合法占有该房屋,甲方不得提出异议。因证书真伪出现纠纷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民事和刑事职责。
第七条:协议签订后,在乙方没有交纳完全部购房款期间,甲方所带给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原件)由见证人保管,在此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要求保管人交出该证件。乙方在交付完全部购房款后,在得到甲方确认后,由保管人将该证件交付给乙方。
第八条:乙方在交付完全部购房款后,如需办理相应权属证件的过户手续时,需要甲方出面配合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因土地使用权、房屋过户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甲方的延误,影响土地、房屋产权过户登记,因此而遭致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甲方在协议签订后,在所带给的土地使用权证书由见证人保管期间,其不得以土地使用权丢失等理由重新办理相关证件或者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单方要求增加房屋出售价格或一房多卖的情形,如出现上述情形,妨碍乙方权利的行使,甲方同意按照乙方所交房款的双倍价格赔偿乙方的损失,在乙方未得到实际赔偿的状况下,乙方可继续合法占有使用该房屋,甲方不得提出异议。
第十条: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达成协议副本,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1式3份;甲乙方各执1份,见证人处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年月日
房屋出售协议书 篇10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门面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房屋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转让房屋基本情况
转让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市港区孟庄十字街口西南角一层最南侧。把房屋相关的使用权同时转让给乙方。该房屋占地面积为50㎡,乙方对该房屋情况已充分了解。
第二条 转让价格
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万元,大写(人民币):
第三条 付款方式
双方一致同意购房款由乙方当天支付。乙方已于年月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币的房款。
第四条 房屋交付
甲方应于该房屋转让协议款(万)全部付清之日,签定房屋转让协议并将该房屋的全部钥匙交付乙方。交付后,该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归乙方行使,甲方不再享有该房屋的任何使用权利和义务。
本协议签订后,因该房屋所发生的年月日后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见证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房屋出售协议书 篇11
甲方夫妻:(出售方):
乙方:(购买方)
为了确保房屋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现就住宅买卖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夫妻自愿将位于市区号楼单元室的住宅壹套(建筑面积:130多平方米)出售给乙方。房屋所有权证号为:.甲方保证对其所售房屋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没有抵押等各种负担。
第二条上述住宅出售价为人民币叁拾肆万圆整(¥340,000元)(以下金额均为人民币),此价格自甲乙双方签订协议书之日起不得变更。
第三条付款方式:甲方交此房给乙方时由乙方暂先一次性付叁拾万圆¥300,000,余肆万圆年底办房产证过户时付清。
第四条乙方支付甲方叁拾万圆款项时甲方须把此房房屋所有权证等证件原件及相关票据均由乙方保管(或甲方先保管,可协商)。将来土地证发放后甲方必须立即配合领取并交由乙方保管,甲方将来必须积极配合乙方共同到房产部门办理上述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并将新的《房产证》交给乙方。上述住宅一经办理所有权过户手续,房屋的产权及使用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拥有产权及使用权等任何权利。
第五条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所缴纳的税费(具体情况可协商)。
一、卖房人(甲方)应缴纳税费:
1、交易费:3元/平方米。
2、营业税:差价%(房产证未满年的)(乙方愿承担一半)。
3、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二、买房人(乙方)应缴纳税费:
1、契税:房款的%(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交易费:3元/平方米。
3、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
4、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第六条违约责任:房屋买卖协议签订后,甲方违约不出售上述住宅,甲方除必须按乙方规定的时间退还已收取的乙方购房款外,必须另行支付给乙方五万元整(¥元)违约金;如乙方已付款但终止购房的,甲方只按已收款项的85%退回给乙方;如未支付任何购房款,无论哪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整。
第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经双方夫妻均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夫妻签字捺印):
乙方(签字捺印):
签约日期:
房屋出售协议书 篇12
甲方(以下简称卖方): (独家代理)
乙方:大连旺佳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出售所有的位于 的房屋一套,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权属 ,证号 ,权属人
二、 委托价格
上述房屋的委托出售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
房屋权属转移费用承担:□卖方仅承担 ,其余税费均由买方承担□买方承担全部税费。 房屋权属若为合同发票,委托价格为:□办理产权前的价格□办理产权后的价格。
三、 委托方式 甲方同意,由乙方独家代理上述房屋,甲方在委托期限内不再自行出售或委托他人出售该房屋。
四、 委托期限
独家代理的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经甲乙双方协商委托期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以补充协议为准。
五、 委托报酬
1、如乙方在委托期限内将甲方的.房屋销售成功(甲方与乙方介绍的买方签署《房地产买卖契约》或其他买卖合同)甲方同意将该房屋实际成交价的 作为委托报酬支付给乙方。
2、如乙方在委托期限内无法提供订约机会,乙方不收取任何报酬。
六、 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签订委托时,甲方需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的合法有效产权凭证及甲方的身份证证明;甲方委托出售房屋的真实情况如实向乙方告知说明,家庭成员同意出售,关于影响房屋转让的重要事项都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
2、 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与乙方在委托期限内介绍并带看过的客户私下成交。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经办人通过旺佳房产的连锁店推荐甲方的房产,并由为甲方提供服务的任何经纪人定期向甲方通报房屋销售有关情况。
2、 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约定有购买意向的买方来看房,同时乙方可将买方的书面报价(如购买意向书及意向金)提交甲方协商并确认,以帮助甲方与买方进行谈判磋商。
3、 为甲方的房产制定营销计划,推广该房屋的广告费、宣传费、印刷费全部由乙方支付。
七、 违约责任 如甲方在委托履行过程中违反上述约定,甲方赔偿乙方本协议约定房屋售价的2%作为居间服务过程中相关费用的赔偿及相关服务的赔偿。
八、 其它
1、甲方现授权 为其代理人,代理甲方处理该房屋转让的相关事宜,该代理人与乙方及该房屋的买方(含意向买方)所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做出的任何承诺、确认等均视为甲方的行为,甲方予以认可。
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欲解除本协议,应书面通知对方并需取得对方同意,否则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所受到的损失。
3、在事先取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甲方可变更该房屋的价格或者便更委托期限,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4、如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申请提交□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九、补充协议
乙方承诺在三个月内将协议房屋售出,如若没有售出按协议价格收购。实行日期由今日起。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经办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通讯地址:
房屋出售协议书 篇13
卖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市区街道号(楼)单元号(室)拥有的房产住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号)。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元整(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税费承担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及产权过户手续费甲方承担。
第五条产权过户及入住
1、甲乙双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日内共同前往房屋所在地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过户手续,并按约支付相应税费。
2、甲方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过户完毕之日起两天内腾退房屋,办理完物业更名等移交手续,结算所有有关费用,以便乙方入住,需要乙方予以协助的,乙方应当协助。
第六条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该房屋不存在产权纠纷;未设定抵押、未出租、未被查封或存有其他权利瑕疵;甲方保证其对该房屋享有独立处分权;保证该房屋不被他人合法追索。
2、甲方应如实向乙方说明该房屋使用过程中的重大事项,提供购房、物业、公共修基金等手续及合同;结清房屋所有权过户前的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供水、电力、供暖、煤气、有线电视、网络、电话、公共维修基金等),出示有关交费证明。
3、甲方应当共同与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为过户提供必要的文件、资料和便利。
第七条乙方义务
1、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房款,如未能在合同规定时间能交付余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定金。
2、乙方应与甲方共同办理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过户、物业移交手续。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
(1)甲方未履行甲方义务,致使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或不能正常使用该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全额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的价款,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3%的违约金。
(2)甲方不如实告知乙方有关情况,存在欺诈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双倍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的合同价款。
(3)甲方未按约结清有关费用,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该房屋的,甲方应当自行及时结清有关费用,并向乙方支付未结费用%的违约金。乙方已经代为支付该费用的,甲方还应当全额返还。
2、乙方违约
(1)乙方未按约支付合同价款的,自支付期满次日起按照未付金额的日万分之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因乙方原因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过户的,甲方履行期限顺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的违约金。
第九条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处公证。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产权人一份,乙方一份,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
第十一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甲方):
购买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房屋出售协议书 篇14
甲方:
乙方:
甲乙单方就屋宇交易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分歧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定,以资共同恪守。
一、基本状况:
甲方将其房子位于(修建面积平方米,以币万元,大写)的价格出售于乙方。同时,乙方也自愿以上述价格购买该屋宇。
二、甲方向乙方承诺以下条款:
(一)本合同签订后,产权属乙方。
(二)甲方应帮助乙方办理屋宇相干手续,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该处屋宇的应用、出租、担保、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甲方不再承负责何责任。
(四)如果屋宇因拆迁、征用等不可避免状况发生时,补偿款为乙方。以保证乙方的基本利益不受损失。
(五)屋宇建房答应证由甲方担任在签订本协定时免费提供给乙方。
三、乙方自愿向甲方承诺以下条款:
(一)乙方应按商定价格付清费用,不得拖欠。
(二)乙方保证按期缴纳水费、电费等各项物业费用。与甲方有关。
(三)恪守、日新小区治理规定。
四、守约责任:
本协定签订成立后,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如果反悔,需向对方领取房价款总额10%的守约金,同时承担相干直接损失。
五、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单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至单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六、补充内容:
1、单方身份证实或户籍材料复印件交绝对方留存。
2、甲方向乙方给的屋宇相干材料如下: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房屋出售协议书 篇15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市区楼房出卖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即人民币(小写)。
三、乙方于年月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即人民币(小写)。
四、乙方于年月日第二次付款:人民币(大写),即人民币(小写)。
五、经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年月日将该楼房购房合同及楼房一并交付给乙方所有,乙方届时将剩余款项一并付给乙方(乙方在付款时,为确保在以后的房产过户顺利,将暂时暂扣购房款人民币(大写),即人民币(小写),待该楼房的房产证顺利过户给乙方时,乙方再把此款项付给甲方)。
六、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甲方保证在该楼过户时积极提供协助,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产权不能过户的,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七、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在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八、经双方确认,乙方把剩余购房款一次性付给甲方时,甲方届时应将该楼房及全部楼房钥匙和此楼购楼的售楼合同及购楼收据全部一并交给乙方。交付该房产时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
九、双方违约责任如下:甲方如违反本协议,则双倍返还乙方所付购楼房款项。乙方如违反本协议,返还乙方所付购楼房款项,则甲方不予退还购楼房订金。
十、附加条款: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
电话:
住址: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电话:
住址:
签定日期:年月日
签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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