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租赁个人车辆协议书 篇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公司名称或者承租人姓名根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车辆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租赁方式
甲方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车辆并交付给乙方使用;
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车辆租赁费用。
二、租赁物
甲方向为乙方提供车辆 台,相关车辆信息如下:
(1)车牌号: 车辆型号:
车架号: 发动机号:
(2)车牌号: 车辆型号:
车架号: 发动机号:
(3)车牌号: 车辆型号:
车架号: 发动机号:
甲方提供的上述车辆应符合以下要求:
(1)租赁物系由甲方购置、享有合法所有权的车辆,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
(2)甲方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完备;
(3)甲方保证已购买交强险及如下商业保险。商业险险种及保险金额分别为:
1、车辆损失险: 元;2、车辆损失险不计免赔险;3、第三者责任险 元;4、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
如乙方认为上述保险种类及保险金额不足,可另行追加购买相关保险并承担相应费用,甲方予以配合。
三、租赁期限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在交车地点将租赁车辆交付给乙方。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验收地点及方法
交车地点:
验收方法:检查相关手续(行车证、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保险、车辆年审验证及随车工具等)以及车辆的实际状况,出租方必须保证所出租的车辆手续齐全、状况良好 。乙方在交接单(详见附件一)签字后,视为车辆已交接及验收合格。
五、租赁费用及结算方式
租赁费用构成如下:
结算方式。双方约定采用以下第 种结算方式:
(1)按月结算(先付款后使用)。乙方于每月前 日内向甲方支付该月租金共计 元(大写: )。
(2)按季结算(先付款后使用)。乙方于每季度前 日内向甲方支付该季度租金共计 元(大写: )。
甲方指定的租金收款账户为: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特别约定:以上租赁费用的仅限于每月不超过 公里的里程。如超过
公里,对于超过部分按照每公里 元追加支付租赁费用。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应当按照本合同之约定向乙方交付租赁车辆及相关手续。
负责办理车辆的年审、交强险等国家规定的车辆本身必须具有的相关手续及行车证件,承担车辆交付前产生的税费及车审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
如在车辆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经乙方通知后,甲方应当配合提供办理保险理赔相关手续。
发生下述任何一种情况时,甲方有权收回出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不予退还:
(1)乙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乙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的。
(3)逾期支付租赁费用达 日的。
七、乙方的权利义务
在租赁期间内,乙方享有对租赁车辆的占有权和使用权,但不得以转让、转租、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侵犯出租人对租赁物的所有权和租金收益权。
按照本合同之约定支付车辆租赁费用。
租赁期间发生的油料费、停车费、路桥费以及因车辆违章产生的罚款、罚息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应对租赁车辆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如因乙方保管或驾驶不当(如交通事故等),造成车辆损坏及证件丢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包括但不限于车辆价值损失、租金收益以及因处理交通事故所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损失。造成第三人损害的,乙方负责赔偿第三人的一切损失;如法院判决由甲方承担第三人的损害赔偿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及所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损失。
八、押金条款
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签署之日起 日内支付一次性租车押金 元。
押金用于乙方按合同约定应当支付或承担的租赁费用、违约金、赔偿金等。
本协议解除或期满终止时,除依照本协议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甲方应在协议解除或租赁期限届满后 日内将押金归还给乙方。
九、违约责任
甲方提供的车辆如因甲方与第三人存在经济纠纷等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车辆,乙方应当在 日内另行向甲方提供同品牌、型号、数量的车辆;逾期提供的,乙方有权中止支付租金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当于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的,乙方应就延迟支付款项按每日千分之 向甲方支付迟延期间的违约金。
十、租赁期间维修保养费用的承担
鉴于甲方出租给乙方的车辆均为甲方从第三方( 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新购车辆,双方同意租赁期限内如出现质量问题或损坏(使用不当),发生在保修期间(两年或 万公里)的,乙方可直接向 售后服务站主张维修、更换或自己承担,甲方予以配合。超过保修期的车辆正常、合理损耗,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非正常损耗或乙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十一、争议的解决
1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附则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1 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年 月 日
车辆交接单
(1)车牌号: 车辆型号:
车架号: 发动机号:
手续及物品:行车证及随车工具。
(2)车牌号: 车辆型号:
车架号: 发动机号:
手续及物品:行车证及随车工具。
(3)车牌号: 车辆型号:
车架号: 发动机号:
手续及物品:行车证及随车工具 。
甲方(签名):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租赁个人车辆协议书 篇2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承租方(乙方):
地址: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车辆出租事宜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车辆出租:
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牌汽车(牌照号码:)出租给乙方使用。甲方应当于本协议订立之日起2日内向乙方交付车辆,同时还应交付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已付保险凭证、随车工具。
二、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个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数额为每月元,共元。乙方应于接车时向甲方支付第一年(或月、或季度)租金元,以后租金采用先交后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应在上年度合同到期前1个月付清下年(或月或季度)的租金。
2、支付租金同时乙方还应支付元租车押金,该押金在租期到期时,如乙方无违约及车辆损坏情况下予以退还。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交强险等各种行车手续;如因甲方办理手续不全导致使用车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此耽误乙方使用车辆,应根据实际向乙方赔偿损失。
2、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车辆。在乙方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车辆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时间和数额足额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约定时间足额支付租金时,应按照迟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支付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4、车辆交付乙方后,出租车辆的、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年审等一切因使用车辆有关的税费等均由甲方向有关部门缴纳,燃油由乙方自行负担。如因缴纳不及时或未缴纳而造成的相关责任由各责任方负担。
5、甲方应缴纳的保险费应当包括: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盗抢险、交通强制险等险种,具体投保数额按照保险公司核定数额计算。
6、在出租期限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非甲方责任产生的其他风险,保险公司不予理赔部分,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并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续,甲方予以协助。在车辆发生损坏时,如保险赔偿金不足以将车辆修复至可使用状态,乙方应承担补足责任并承当车辆实际维修费30%的折旧费。
7、出租期间,乙方不得将出租车辆予以转让、转租、抵押、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设定担保。如有,甲方有权解除协议,要求乙方承当损失,并要求乙方支付租金数额20%的违约金。
8、乙方应当妥善保护车辆,定期保养,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在租赁期满或按照本协议约定解除协议向甲方交还车辆时,应当使车辆符合使用后的状态,玻璃、随车工具等应完整有效。
9、出租期间,车辆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理。
10、如甲方在租赁期内出卖车辆,甲方应当向购买人声明本协议的,本协议对购买方继续有效。乙方不主张优先购买权,但甲方应向乙方告知出卖事宜。
11、甲方应保证出租车辆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对车辆的权利存在瑕疵的情形,并影响乙方使用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租金数额10%的违约金,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五、租赁期满:
1、租赁期届满时,本协议终止,如乙方不再租赁,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向甲方交还车辆。如乙方继续租赁,双方应协商重新订立协议。
2、租赁期届满,双方没有对继续租赁达成协议,乙方不向甲方交还车辆时,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租金标准的2倍赔偿甲方损失,如需诉讼解决时,乙方还应承担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
六、协议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2、如车辆在出租期限内达到报废年限或报废里程被强制报废时,本协议解除,乙方按照实际使用期限支付租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在依据本协议单方解除协议时,解除协议方向另一方发出解除协议通知到达对方联系地址之日视为协议解除生效日。协议解除时,乙方不向甲方交还车辆时,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租金标准的2倍赔偿甲方损失,如需诉讼解决时,乙方还应承担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甲方不接收车辆时,乙方可以向公证机关提存,提存时的车辆状况视为符合协议约定的交车状况,并有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到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生效及其他约定: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甲方(公章):
身份证号码:
乙方(公章):
身份证号码:
公司租赁个人车辆协议书 篇3
出租方:
承租方:
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车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条款:
一、出租方车辆基本情况:
车型:
车况:
二、租用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需延长租用期限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三、租车用途:办公及运输
四、租车形式:
以月份为单位租赁,出租方负责提供手续合法的车辆,该车相关证件及驾驶员身份证、驾驶本复印件。
五、租金及结算方式:
承租方支付该车燃油、车辆保险、维修保养等费用,不再另行支付租金。
六、双方权利、义务:
(一)承租方有权对车辆进行合理调配,出租方在租赁期间需无条件接受承租方的合理要求,出租方不听从承租方调配或消极怠工,承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二)出租方对车辆行驶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有权提出,并有权拒绝承租方的不合理要求。
七、违约责任:
(一)出租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供车辆,每迟延一天,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200元。
(二)出租方所提供的车辆的质量、型号不符合合同要求,应负责因此给承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承租方无故辞退车辆,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负责赔偿。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另签补充协议。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出租方一份,承租单位一份。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 承办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公司租赁个人车辆协议书 篇4
方:
乙方:
、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中华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诚实守信、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为方提供设备齐全、车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件齐全的车辆,车辆基本情况如下:
车辆品牌车牌号车辆类型车身颜车辆登记日期年月日有效日期至年月日
二、双方约定,车辆租赁费用为元/月,合同签订后日之内一次支付。
三、协议期限为1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协议期内汽车所有权属于乙方,方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转借、抵押和进行客运以外的货运行为或其它任何侵犯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五、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协议约定交付所用的车辆;
(二)方应及时足额的交付车辆抵押金;
(三)方应按协议约定正常使用车辆。因使用保管不妥当造成车辆损失的,如轮胎单独损坏,车辆在淹及排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等,由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方在租赁期间内配合乙方进行正常保养及年检的责任,按期进行保养,如遇年检。
(五)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等费用,由方承担,乙方提供相关单据,实报实销。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时向方交付协议约定车辆;
(二)协助方处理车辆保险事故及修理受损车辆;
(三)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乙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车辆;
方利用方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方不按协议约定使用方车辆的;
未经乙方同意,方将乙方提供的`车辆转租他人的;
七、除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解除协议的条件外,当事人变更解除协议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八、协议期满,方续约的,应在协议期满前5日内办理续约手续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由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方(盖章签字):乙方(盖章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公司租赁个人车辆协议书 篇5
方:
乙方:
、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中华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诚实守信、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为方提供设备齐全、车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件齐全的车辆,车辆基本情况如下:
车辆品牌车牌号车辆类型车身颜车辆登记日期年月日有效日期至年月日
二、双方约定,车辆租赁费用为元/月,合同签订后日之内一次支付。
三、协议期限为1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协议期内汽车所有权属于乙方,方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转借、抵押和进行客运以外的货运行为或其它任何侵犯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五、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协议约定交付所用的车辆;
(二)方应及时足额的交付车辆抵押金;
(三)方应按协议约定正常使用车辆。因使用保管不妥当造成车辆损失的,如轮胎单独损坏,车辆在淹及排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等,由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方在租赁期间内配合乙方进行正常保养及年检的责任,按期进行保养,如遇年检。
(五)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等费用,由方承担,乙方提供相关单据,实报实销。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时向方交付协议约定车辆;
(二)协助方处理车辆保险事故及修理受损车辆;
(三)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乙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车辆;
方利用方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方不按协议约定使用方车辆的;
未经乙方同意,方将乙方提供的车辆转租他人的;
七、除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解除协议的条件外,当事人变更解除协议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八、协议期满,方续约的,应在协议期满前5日内办理续约手续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由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方(盖章签字):乙方(盖章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公司租赁个人车辆协议书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高度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诚实守信、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公司员工,为甲方提供设备齐全、技术状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
二、甲方签定本协议并选定车型后,支付给乙方车辆租赁费每月0元,车辆租赁抵押金0元。
三、协议期限为:
乙方从年月日起将车型为,车号为号的车辆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止。
四、协议期内汽车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转借、抵押和进行公司业务以外的行为,不得进行商业活动和体育比赛或其它任何侵犯乙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五、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时向甲方交付协议约定车辆;
(二)协助甲方处理车辆保险事故及修理受损车辆;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协议约定交付所用的车辆;
七、除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解除协议的条件外,当事人变更解除协议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方、乙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公司租赁个人车辆协议书 篇7
甲方:
乙方: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租赁机械的名称:土石方运输车辆(带后门)
规格:
使用地点:。
第二条: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本合同填土石方运输车辆(车辆标准装载量16立方米以上、水平运输距离500米.500-1000米另议)不含税综合包干单价为:元/车次(该综合包干单价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土石方运输作业的相关手续、人员、维修、燃油及相关辅助材料和安全防护措施等等工作内容)..
2、本合同土石方运输车辆车箱尺寸与协议规定的不符时,按协议所定综合包干单价乘于双方量差比(即:单价=综合包干单价×实际车箱装载量÷协议规定车箱装载量)。
3、乙方土石方运输车辆水平运输距离按甲方跟建设单位所确定的水平运输距离为准。
4、本工程工程量的计算,按甲方分发的票具为准。每天分发的票具必须当天回收核对确认,逾期不计,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工程施工中,若因工程施工需要等原因停工,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停工赔偿损失和二次进场费。
第三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乙方进场施工后,次月起每月25号左右,由乙方申报当月完成工程量,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审定甲方申报的工程量,并确定当月已完工程量造价。根据(确定的"当月已完工程量造价"-"甲方当月预先垫付的燃油费用,油费结算为每升元")×80%作为当月工程进度款。该工程进度款乙方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甲方。余款(不计息)须等甲方的土石方工程完工并退场后3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违约责任: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已完工程总造价金额3%的违约金。
甲方:乙方:
签字:签字: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公司租赁个人车辆协议书 篇8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订立本协议。
一、车辆出租: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一个车队(共计辆货车)出租给乙方做使用。甲方应当于本协议订立之日起日内向乙方交付车辆,同时还应交付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已付保险凭证、随车工具、备胎一个。
二、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个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数额为每年万元,共计万元。
乙方应于接车时向甲方支付前两年租金万元,以后租金采用先交后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应在上年的月日前付清下年的租金。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养路费交付等等各种行车手续;如因甲方办理手续不全导致使用车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此耽误乙方使用车辆,应根据实际误工时间按每天元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车辆。在乙方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车辆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甲方:
乙方:
日期:
公司租赁个人车辆协议书 篇9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丰田大霸王车牌号为车辆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符合国家对租赁车辆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甲方应提供状况符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应提供驾驶本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
第三条租赁期限
该车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3日止。
第四条租金: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乙方在租期内无偿使用甲方该车辆。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第六条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甲方有权按国家标准收取修车费,租期届满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报案处理,乙方不得将车辆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回收车辆;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特别约定: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处理。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
公司租赁个人车辆协议书 篇10
甲方(出租方):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联系电话:
甲方有效证件(身份证):
乙方有效证件(身份证):
甲方住址:
乙方住址:
乙方驾驶证号码:
所租车辆名称:
型号:
颜色:
车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将车辆出租于乙方使用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租赁期限:从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甲方将号车交付给乙方使用为期贰年。
押金:共计元(人民币万千百拾元)。
租金:共计元(人民币万千百拾元)贰年。
首付:元(人民币万千百拾元整)。年月日时止续交全年租金元(人民币万千百拾元整),以此类推支付下一年的费用。合同到期后甲方将此车收回。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
1.依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相关费用。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供乙方所需的车辆。
2.甲方保证所交付的车辆,其性能由车辆检测部门认定为技术状况合格且车辆配置及相关证件齐全。
3.如实告知乙方租赁车辆的相关信息。
4.对所获得的乙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如实向甲方提供驾驶人员的驾驶证、身份证证明材料。
2.按时根据合同的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保持车辆原状。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其他设施。
5.协助甲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和维修保养。
6.不得利用甲方车辆,作非法用途,不得装载易燃易爆物品。
7.保护甲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所租赁的车辆。
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盗抢时,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后,再向交警、公安等部门报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乙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
10.在合同期内由乙方承担此车辆产生的一切费用如(保险、保养、维修、违章等)。
第五条 免除或减轻责任
1.双方因不可抗力(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7条第2款所称)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
2.损失是由乙方自己过错造成的,其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3.一方违约后,对方应积极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损失部分要求赔偿;违约方应当承担对方为防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损失扩大部分的数额为限。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费用、使用和保管租赁车辆的,应承担
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纳租金总额的3%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根据所租车辆型号按日租收取租金。
2.提前解除合同退租的,应按一个月租金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甲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将余款退还乙方。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前3日通知甲方续租的,在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4.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证金和押金。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的;
(3)转让、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5.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未协助甲方按时参加租赁车辆车检或维修保养、不按车辆性能及操作程序使用车辆致使车辆修理、停运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非因甲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违反交通法规所造成的车辆及人员伤亡(如喝酒,违章驾驶等)等其他原因致使保险公司不予受理或拒绝赔偿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9.在发生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时,乙方未按上述规定通知甲方或未按甲方的要求办-理报警等相关事宜,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首先从乙方交纳保证金多余的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0.乙方在租赁期间发生车辆违章等行为所产生的罚款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无责任.
第七条 担保条款
租赁期满,甲方按乙方实际履行合同情况,抵扣押金,不足部分从保证金中扣除。如乙方无违反合同约定情况的,应全额退还乙方。
第八条 补充条款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作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的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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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其他
1.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如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前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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