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关于业务协议书6篇(业务人员协议书),供大家赏析。
关于业务协议书1
甲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位顾客,扎扎实实地做好每一项工作,为便于有效开展业务,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特签定以下协议书:
一、双方商定,乙方委托甲方的业务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确定,费用为___________元,以本协议为准。
三、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如果乙方是为公司或商标起名,甲方将协助乙方通过工商局名称查询或商标局名称检索这一关,如有重名现象,甲方将为乙方在三天后提供新的名称方案。
2、甲方每次向乙方提供8个名称方案,标识每次2.5个方案。取名设计师定出方案后,乙方如有其他考虑、要求及希望,可双方商议,另取新的名称方案。
3、如乙方自行提出新的名称方案,则不限个数与次数,由取名设计师负责判断或推荐理想的名称。
4、个别客户如有其它特殊目的,经五次反复后仍举棋不定,建议客户另请高明,费用不退。
5、如乙方收到名称方案后一周内无反馈,甲方即视为已经满意且已通过名称查询或名称标识检索,甲方对乙方业务承诺履行完毕。
6、如果乙方业务为个人起名或改名,则甲方每次向乙方提供5个名称方案,如果乙方不满意,c类还可以给付一套方案,b类和a类直至乙方满意为止。
7、甲方采取一次性预先收费方式。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经过对甲方公司业务整体了解后,填写相应登记表格,办理交费手续。取名设计师开始正式工作后,中途不退费。
2、为达到最佳效果,建议具有决定权人能够亲自前来,并清楚表达希望和要求,以便双方有效沟通。
3、如时间允许,建议乙方留出足够时间,以便甲方能够更好地构思与创作。领取方案时,请带来全额交费收据证明。
4、乙方收到方案后如有问题,应于一周内及时反馈信息,过期甲方则按新业务对待。
5、凡老客户,如再与本公司有业务接触时,本公司将优先予以安排。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待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
甲方: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关于业务协议书2
甲方:xxxx公司**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乙方需要租用甲方上网专线,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租赁范围:
1、乙方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章)或其它相关证件。
2、乙方将向甲方提出租用上网专线申请,甲方根据乙方租用中国联通线路的要求,在符合国家有关的电信业务规定,用户端线路无特殊问题的前提下,甲方根据乙方专线租用申请单上的要求,为乙方提供专线上网业务。
3、专线具体要求(见专线入网申请表)
第二条、租期和起租时间
自专线正式开通开始计算租赁时间,租期为年。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本合同自动顺延壹年。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即乙方向甲方租赁专线在一个计费周期内(即每月的一日至三十日)的费用。
2、租用带宽:2m
3、月租费:壹仟捌佰元整(大写),送公网ip地址×××个,免收初装费。
4、乙方按年交上网月租费,使用之前预付费,全年费用为×××元。
5、乙方在该合同签订后,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壹拾贰个月专线月租费;在专线开通后,自动抵作以后专线×××个月的租用费。
6、合同期内,如国家出台新的资费政策,甲乙双方按新标准另行商定。
7、如乙方在业务开通之后,未能在甲方规定期限内交纳足额月租费,乙方需每天按应缴纳租费的千分之三交纳滞纳金,对超过收费约定期限30日仍不缴纳租费的,甲方将有权予以终止该线路的使用,并通过法律途径追索欠费和滞纳金。
8、乙方在租期内如提出退租要求,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告知甲方并向甲方支付提前退租补偿(支付标准为退租之日起至租赁有效期截止之日期间所租专线租费的×××)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责任及义务
1、甲方负责投资建设专线两端连接双方机房的接入工程。
2、甲方有权对放置在乙方室内(或室外)的甲方任何设备进行转接或迁移等作业,乙方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阻挠或干涉,否则甲方将没收乙方当月的月租并依法追究乙方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3、甲方负责专线及设备的日常维护。甲方每周7天,每天24小时受理乙方租用专线的故障(非用户终端设备故障)申报,并负责对该故障进行协调和排除。甲方保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复乙方故障专线。每月出现有6小时以上的故障并影响了用户通信时(计划中断除外)如经核实确定,故障确实发生在甲方所负责的责任范围之内,则甲方按相关规定减免乙方该专线当天的租费。如频繁出现6小时以上的中断双方另行协商费用的减免问题。如故障发生在用户所负责的责任范围之内,甲方则不负责补偿。
4、甲方有权对乙方在租用专线上所开放的业务内容和用户终端方式应与专线租用申请单上的业务内容和组网方式保持一致进行不定期的检查验证,如乙方在租用专线上发生下述任何一项用户终端方式的变化时:
1)开放的业务内容发生变化;
2)用户两端终端设备或数量和组网方式发生变化;
3)经营性质(非经营性、经营性)发生变化;
4)和其它用户合用租用专线;
5)与公共网连通与否的变化;
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下方可进行,否则甲方将停止提供所租用的专线。
5、乙方对本单位的设备维护时,如需要对线路进行变动时,应提前通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6、在专线发生故障时,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检查系统和线路。
7、乙方负责向甲方免费提供接入设备放置场地及所需电力。
8、乙方租用此专线只能用于乙方已声明的有关业务内容,不得非法经营电信业务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其它业务,否则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9、乙方应在合同签字后,入场前一周内为甲方做好如下准备:
①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勘测现场施工条件,并负责提供缆线进入乙方机房所在建筑的路由以及建筑内布放缆线所需的管道或通路,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②提供工程用电、场地、协助人员。
③乙方在施工条件具备后通知甲方进入现场。
10、乙方负责提供给甲方专线线路进入乙方机房施工所需的配合与支持,及时提供其系统设备接口等,并协调解决线路入户所遇到的问题。
11、甲方原则上在乙方订金到帐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乙方租用的专线工程实施并负责开通。
第五条、免责
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十五日内将情况告之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第六条、争议的处理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方法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提出诉讼,由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
关于业务协议书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平等守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经营甲方所指定的业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业务委托甲方委托乙方在 地区开展代理甲方经营的以下业务:
第二条代理资格确认 甲乙双方签署业务代理协议书,乙方代理提供乙方个人详细资料,甲方认可乙方代理资格后,通知乙方代理,代理资格关系即确定建立。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对乙方所代理的业务拥有最终解释权。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代理业务的条款、细则及执行进行调整或修改。3、甲方在同一个地区只设一个代理,如果乙方代理在代理期内没有完成约定业务(50万交易营业额),甲方有权收回乙方代理权。4、甲方负责提供各项服务给顾客。5、甲方有权在代理期内修改代理价格表。6、在完成每宗客户业务后,甲方在收到客户全部费用后,须在24小时内支付客户费用的10%给乙方,作为甲方予乙方的代理服务费。2 7、乙方代理如在代理期内完成50万或50万以上交易营业额,甲方须在代理期结束后一个月内支付总营业额的10%给乙方,作为甲方予乙方的代理年度服务费;乙方代理如在代理期内完成100万或100万以上交易营业额,甲方须在代理期结束后一个月内支付总营业额的20%给乙方,作为甲方予乙方的代理年度服务费。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只代理甲方所指定的业务。2、乙方负责在委托地区推广业务。3、乙方在开展有关业务时所发生的宣传费、通讯及所有业务费用自理。4、乙方须按照甲方提供的代理价格表执行,执行价格不得低于代理价格表上所标明价格。
第五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经营方面的商业秘密,无论在合同期限内或合同终止后,均应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另一方及其下属分支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同行业、其他组织或个人泄露、转让、交换、使用对方信息。
第六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具体合作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平等互利、互谅互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当地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与终止3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之日起生效,代理合作期限为壹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满后,双方可根据合作情况商定是否续签。2、如一方未履行协议约定,另一方可终止本协议,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第八条 附则1、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部分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2、未经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修改本协议。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或以附件的形式对本协议中的有关问题做出补充。
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和附件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或签字):
单位代表: 单位代表:
日 期: 日 期
关于业务协议书4
甲方:[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乙方(特约商户):[ ]
鉴于:
(1)乙方希望受理顾客的翼支付业务;
(2)甲方同意作为收单机构,将乙方作为其特约商户,为乙方受理翼支付业务提供配套支持服务;
(3)甲方作为翼支付业务运营机构,同意直接接入第三方专业化服务公司安置在乙方的POS终端。
为了促进翼支付业务的发展,为广大翼支付用户提供高效、快捷方便的优质服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管理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乙方自愿成为甲方特约商户,通过与甲方系统连接的POS终端实现受理翼支付业务达成协议如下:
一、定义
(一)POS机具:特指非接触式POS终端,可受理以非接触方式进行数据交互的含有翼支付账户信息的介质,协议中此类介质特指中国电信RFID UIM卡。
(二)翼支付特约受理商户:是指已与甲方签订合作协议同意受理翼支付业务的合法经营的个体户和企事业单位。
二、业务受理条款
1、受理翼支付业务
1.1 本协议适用于乙方的顾客以POS方式支付产品或服务费用的交易。
1.2 乙方在接受翼支付用户消费时,应提供折扣优惠。
1.3 乙方必须开设资金结算账户。
2、权利及义务
2.1甲方作为提供翼支付业务的运营机构,其在本协议中的权利及义务:
(1)遵守国家机关制定的第三方支付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向乙方做好投诉、差错及争议处理服务;
(3)向乙方提供账款、手续费及商户交易手续费清算数据及报表;
(4)向乙方提供甲方自有的POS机及其配件,应收取押金,押金于合同结束后无息退还乙方;
(5)委托专业化服务公司对乙方进行定期回访,对乙方收银员进行业务培训,对安放的POS机具进行维护、保养;
(6) 对发生的交易差错或需调整的账务,自乙方向甲方提出并经查实后,及时为乙方做相关处理;
(7)有权对收单业务的全过程进行风险监控和管理;
(8)有权对乙方进行业务监督和检查指导。
2.2、乙方权利及义务:
(1) 遵守国家机关制定的第三方支付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接受甲方的业务监督和检查指导;
(2)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摆放或张贴翼支付受理标识, 接受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乙方日常管理及巡检等工作;
(3)组织收银员及财务人员参加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专业化服务公司举办的翼
支付受理操作培训;
(4)提供必要的营业设施和安全防范设施,确保POS机的正常使用;
(5)按甲方业务受理要求受理翼支付业务,且不得无故拒绝用户的翼支付消费,保证翼支付用户享受不低于现金支付消费者的服务及优惠;
(6)不得将POS机具、签购单、签购结算单、翼支付标识牌等物品用于受理本协议许可范围以外的用途,也不得给本协议许可范围以外的第三方使用;
(7)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不得将受理的翼支付业务委托或转让给第三方;
(8)不得将其他商户或个人的交易假冒本商户交易与甲方清算, 保证交易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9) 必须在T+3个工作日内响应甲方的调单要求,协助甲方做好对异常交易和交易纠纷的调查取证及投诉处理的有关工作,并必须执行甲方对此提出的处理意见;
(10)受理翼支付时只能将翼支付卡在POS机具上使用,不得在其他未经认证许可的设备上读取翼支付卡信息;
(11)不得以任何方式保存翼支付账户信息及个人密码;
(12)必须确保业务处理程序的安全,应将签购单等存有账号信息的介质保存在安全领域,只允许经授权人员接触,严禁泄漏给第三方;包含账户及交易数据信息的所有载体在失效后应立即销毁,不得留存;
(13)保证所有入网申请资料真实有效,入网登记的任何资料如商户名称、清算账户、营业地址、经营范围、法人代表等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办理相应变更手续,否则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4)为翼支付线下消费用户提供翼支付消费服务环境、正确指引用户进行
翼支付消费操作,为用户做好解释等基础服务工作,协助甲方对有争议交易的投诉、差错、争议进行处理,承担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交易资金损失;
(15)对甲方提供的POS终端机具应尽妥善保管之义务,如有人为损坏或遗失,应对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损失向POS终端机具提供方承担赔偿责任,机具赔偿金额按下列公式计算:
机具赔偿金额=机价*(1-已使用月数/60)元(注:赔偿金额最多不高于机价,最少不低于RMB600元)
(16)乙方因电话故障或经营场所变更等原因须变更POS接入电话的或改变装机地点的,应提前向甲方主动报告,由甲方协助乙方变更装机地址;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以不同门店受理翼支付业务需要、用翼支付POS上门收款等为理由擅自移机,确有正常经营需要的应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书面审批同意;
(17)不得擅自改造POS机具,不得非法截留和保存用户信息,否则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皆由乙方自行承担;
(18)严格依照本协议约定条件受理翼支付业务,承担因自身过错造成的用户和甲方损失。
3、账务处理和清结算
3.1每日交易完成后(以甲方的结账日为准),由甲方根据当天交易的记录内容,在下一个结算日将乙方应得款项划给乙方账户;甲乙双方约定的结算周期为第[]种方式 :(1)每日结; (2)每周结;(3)每月结。乙方指定结算账户: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联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摘要(最多为8个汉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若要变更上述结算账户信息,需提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证明。
3.2协议指定的结算日为每个结算周期后的第1个工作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结算上一周期的成功交易资金,交易的具体结算日期以甲方系统的规定为准;遇国家规定节假日结算日期顺延,结算金额合并结算。
3.3乙方如对甲方的POS业务账务处理有疑问,可向甲方提出询问,或填写申述单送报甲方。
3.4乙方的应得款项,系指每个结算周期内,翼支付用户通过安置在乙方的POS机进行消费支付的总交易金额减去乙方应支付的总手续费金额;
手续费系指对于每笔翼支付消费,乙方根据下述翼支付线下特约商户手续费标准而向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总手续费金额是指每个结算周期内,甲方应收取手续费的总和。
关于业务协议书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执行验资业务约定如下:
一、委托目的
甲方为申请设立登记及向出资者签发出资证明,委托乙方对甲方截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审验,并由乙方出具验资报告。
二、审验范围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截至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的出资者、出资金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出资期限和出资币种等进行审验。
三、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
1.及时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将所有对审验结论产生影响的事项没有如实告知乙方,致使乙方得出错误结论,从而招致第三者追究时,应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为乙方开展验资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及合作。
3.按时足额支付验资费用。由于甲方原因,导致验资报告无法出具的,应根据乙方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的费用。
(二)乙方
1.依据《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的要求,对甲方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审验,按时出具验资报告,如实反映审验情况。
2.在执行验资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及甲方提供的验资资料保密。
四、时间要求
甲方在本约定书签订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完整的验资资料。乙方在执行验资业务时需要补充验资资料的,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及时提供。
乙方在甲方提供完整的验资资料后的_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审验工作,向甲方出具验资报告。
五、验资收费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颁发的收费标准,乙方执行本次验资业务收取人民币_______元。在本验资业务约定书签订日后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预付验资费用_____%,计人民币_______元;其余_____%,计人民币_______元在乙方向甲方出具验资报告时支付。
甲方应同时承担乙方在执行验资业务时发生的必要支出,包括交通费、住宿费等。
六、验资报告的用途及使用责任
乙方向甲方出具验资报告一式_______份,供甲方申请设立登记及向出资者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验资报告只能合理地保证已验证的甲方为注册资本报实收情况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协议、合同、章程的要求,不应被视为是甲方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
甲方及其他第三方因使用验资报告不当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业务约定书的有效期间
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业务约定书自双主签章之日起生效。
八、约定事项的变更
一方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本业务约定书中的审验范围、时间要求、验资收费等事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双方协商确定。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当严格遵守上述约定事项。任何一方违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关于业务协议书6
甲方:xxxxx
地址:xxxxx
乙方:中国工商银行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根据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签订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合作协议》及相关业务规定,就乙方为甲方员工批量开立住房公积金卡业务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业务范围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经甲方申请,由乙方为甲方员工批量开立工银住房公积金卡。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甲方应在乙方预留签章,乙方凭预留签章为甲方办理批量开卡业务。凡盖有甲方预留签章的'资料,乙方均将其作为履行本协议相关义务的依据,甲方应对盖有甲方预留签章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准确性负责。
2、甲方应确保开卡申请人自愿选择在乙方开立工银住房公积金卡并委托甲方向乙方集中申请。
3、甲方应指定其专门的人员(以下简称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办理批量开卡业务,并将指定专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加盖预留签章证明指定专人身份的书面文件,交乙方开卡网点用于办理批量开卡业务时核验。甲方变更指定专人,应当提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4、甲方申请批量开卡时,应向乙方提供批量开卡申请人明细清单(记载开卡申请人姓名、性别、身份证件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要素)、开卡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由指定专人凭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向乙方集中申请办理。甲方应对提供给乙方的开卡申请人各项申请开卡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以及取得资料的合法性负责,并确保批量开卡申请人明细清单中记载的各项内容真实、准确。
5、甲方收到乙方领卡通知后,由甲方选择第种方式通知员工领取。
(1)甲方通知员工凭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乙方指定网点领取卡片,并在“工银住房公积金卡申请书”上签字确认。
(2)甲方通知员工凭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甲方指定时间、地点内领取卡片,并在“工银住房公积金卡申请书”上签字确认。
6、甲方不得利用在乙方开立个人银行账户进行偷逃税款、逃废债务、套取现金、洗钱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因甲方通过批量开卡业务违法、违规使用个人银行账户造成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批量开卡所需各项资料的纸质或电子文档,并辅导甲方填写和制作。
2、乙方接到甲方批量开卡申请后,对指定专人提供的批量开卡申请人明细清单及开卡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等资料核对,并检查批量开卡所需资料符合乙方要求后,及时完成批量开卡。
3、乙方应按照甲方报送的批量开卡资料进行相关业务处理,发现资料有误应退给甲方修改,不得随意代甲方更改资料。因乙方擅自修改甲方提供资料导致开卡错误或开卡失败造成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在成功开卡后,及时通知甲方,办理发卡手续。乙方在发卡过程中,负责核对领卡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客户签字,并收取身份证复印件;
5、乙方负责制作“工银住房公积金卡”客户使用指南,并对甲方员工进行后续的金融服务。
第四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出现未履行协议的行为,另一方均有权解除协议;因未履行协议所造成的责任与后果均由违约方承担。
第五条 保密条款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双方均应对合作事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许可,均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批量开卡业务涉及的各种信息,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及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有效期_____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中国工商银行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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