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冬季宿舍用电安全责任书5篇 宿舍冬季用电安全温馨提示,欢迎参阅。
冬季宿舍用电安全责任书1
为贯彻落实《青岛理工大学消防安全承诺责任书》、《青岛理工大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承诺责任书》等文件要求,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抓好学生公寓综合治理暨消防安全工作,杜绝学生宿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人身、生命和财物安全,特签订本承诺责任书。
一、综合治理暨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
各班班长、团支书
二、综合治理暨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范围
1、负责对本班同学及时传达校院各项通知,督促班级同学树立起“安全第—、预防为主”的思想,强化“隐患就是事故”的意识,不断增强班级同学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防范保护能力。
2、严以律己,模范带头。带头落实学校各项宿舍管理规定,遵守校规校纪,杜绝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明火等违规违纪行为,督促班级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宿舍第一时间按要求进行整改。经常指导和协助宿舍长按学校的要求搞好宿舍内务卫生,落实每日生活作息制度。
3、充分了解班级同学的学习、生活情况,及时掌握班级每名同学动态,保持信息畅通。围绕重点人、重点事、重点时期,认真细致做好班级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对班级宿舍存在的问题要有记录、有整改计划和详细时间表。
4、负责组织班级同学参加学校举办的安全教育活动和安全演练活动,组织班级同学的紧急情况下自救、互救等演练活动,提高班级同学防范事故的能力和在紧急状态下自救、互救的能力。
各班班长、团支书必须认真履行责任人职责,确保各项责任制度得到贯彻落实,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对不及时认真履行职责者,给予相应处分。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依据学校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本人作为本学院的学生公寓安全暨消防安全责任人,已认真阅读以上全部内容,本人承诺在责任书范围内承担全部责任。
年级负责人:班级责任人:
日期:日期:
冬季宿舍用电安全责任书2
为了不断提高全院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增强安全法制意识,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法制教育,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优化学生学习、生活环境,确保校园平安稳定,根据省、州相关部门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西昌学院安全管理工作及西昌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精神,结合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实际,特制订学生寝室安全工作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和《四川省学校安全暂行规定》等文件为依据,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强学生宿舍管理,有效地预防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和各种意外伤亡事故和安全责任事故,防火防盗,坚决杜绝黄、赌、毒等一切社会丑恶现象进入寝室,确保校园学生安全、稳定。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力争使汽车与电子工程学院学生寝室安全管理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二、工作责任及奖惩
寝室室长作为学生干部的一员,应充分认识宿舍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按学院的统一要求抓好寝室的安全工作,依据《西昌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办法》对本寝室同学进行安全管理,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坚持有效预防和严格管理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一>寝室有下列行为之一,扣室长操行分5分,室长事前制止未果且主动向班主任报告者免除责任,并加操行分5分。
1、未经学院批准,擅自调换寝室。
2、未经学院批准,擅自在校外租住房屋。
3、在寝室经商,张贴广告和从事推销活动。
4、在寝室内养宠物。
5、在寝室内起哄、打架斗殴、乱砸乱烧、乱吼乱叫、猜拳行令和酗酒。
6、晚归及夜不归寝。
7、拆卸、损坏和污染寝室公共设施。
8、未经允许留宿校外人员。
9、不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管理的其它违纪事件。
<二>寝室有下列行为之一,每发生一次扣室长操行分10分。室长事前制止未果且主动向班主任报告者免除责任,并加操行分5分。
1、私拉乱接电线。
2、在寝室使用蜡烛。
3、在寝室使用电炉、电饭褒、充电式应急灯、烧水棒等电器
<三>寝室有下列行为之一,室长和违者受相同校纪处分并扣室长操行分10分,室长事前制止未果且主动向班主任报告者免除责任,并加操行分5分。
1、围观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2、寝室内非法聚会,张贴大小字报,散发传单和从事任何形式的非法组织活动。
3、留宿异性
三、本责任书由各班班主任与室长签定。室长为第一责任人,寝室内的学生干部、党员为第二责任人,其职责参照室长执行。
四、责任人在学期内若承担两次责任,取消本期评选优秀学生干部资格;若承担三次及以上责任,取消室长及学生干部职务,党员按党纪处理。
五、学期内寝室若未发生任何违纪行为,在评优评奖和组织发展等方面优先考虑。
六、责任人有安全违纪事件,加重处理。
七、本责任书未尽事宜以西昌学院学生宿舍管理的规定为准。
八、本责任书从20xx年4月1日起施行。
责任班级:寝室编号:
班主任签字:室长签字:
冬季宿舍用电安全责任书3
为落实学院安全责任制度,营造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提高在校学生的安全意识,保障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现本着明确责任的原则,制定本协议:
一、本协议由班级与宿舍签订,班长与团支书作为本班级的责任人,宿舍长作为本宿舍的责任人。
二、宿舍内需依据法律法规及学校制度,在班级指导下做好本宿舍安全工作,提高同学们的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引导同学们养成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行为习惯。、
三、宿舍内需依据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重点针对抽烟、酗酒、使用明火、乱接电线、违规电器、夜不归宿、留宿访客、豢养宠物等违规违纪或不文明行为进行排查与治理。
四、班级对宿舍上报的信息要进行核对、复检,确保统计信息准确、及时。
五、班级应对本班各宿舍安全状况定期进行普查与抽查,尤其是对各项制度的落实与反馈,并对有关情况及时向年级反馈。
六、在落实安全工作中,针对宿舍反映的正当问题、需求,班级应及时解决并做好记录,难以处理的,汇总后上报年级。
七、双方责任人需严格按照本协议内容开展安全教育与管理,对于违反协议及校规校纪内容的,应及时告诫、纠正、制止。
八、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学生毕业离校终止。
宿舍:宿舍长(签字):
班长(签字):团支书(签字):
冬季宿舍用电安全责任书4
为了做好学生宿舍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同学人身财产安全,构建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消防、治安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特制订学生宿舍安全责任书。
1、本责任书所说的“安全责任”,包括防火、防盗、防骗、防传染病、防破坏等其他一切关乎学生人身及财产安全的情况。
2、维护宿舍安全人人有责,宿舍里的每位学生都有责任和义务执行学校有关宿舍安全的相关规定,各宿舍长为宿舍安全负责人,有责任向全宿舍人员传达学校、学院有关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负责组织、落实本宿舍安全自查,主动配合班级、学院、学校进行的安全检查。宿舍内的党员、学生干部对本宿舍安全问题承担提醒、督促等必要的责任。所在班级、团支部有责任配合辅导员依据学校的规定对班级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积极配合学院、学校组织的安全检查。
3、各宿舍应经常进行日常防火检查,宿舍内严禁私拉电线和私接电源,严禁使用学校规定使用之外的电器,尤其是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等功率大、隐患多的电器;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煤气、酒精炉,不准在宿舍内点蜡烛,烧废纸、放鞭炮;正确使用蚊香、灭蚊器、充电器等。学生宿舍内不得留有酒精、汽油、鞭炮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和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发现要及时上报和上交学院代为保存。离开宿舍要关好门窗,切断所用电器电源。爱护室内外消防设施及器材。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向楼管员、班级辅导员报告。
4、宿舍成员实行外出通报和晚点名制度,外出学生应向宿舍长或本宿舍同学说明行踪。对于外出截至晚十点半未归且没有向本宿舍成员通报的,宿舍长及其他成员必须于当晚23:00前向班级辅导员报告。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辅导员批准,夜不归宿、外出租住者,视情节严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至留校察看处分。未经楼管员允许,不得留宿外人(包括家长、同学、朋友)。
5、宿舍内如有特殊情况学生(如失恋、留降级、违纪处分、夜不归宿、多门课程不及格、迷恋网游、网恋等行为异常学生),一经发现,宿舍长及同宿舍班干部、党员同学作为除本人以外的第二负责人有责任和义务及时将具体情况上报辅导员老师,同宿舍的其他学生同样有义务及时将具体情况上报辅导员老师,以利于问题的及早发现和干预。
6、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因事或因病不能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本人必须向辅导员当面请假并将请假情况进行如实登记;如遇特殊情况本人无法当面请假的,宿舍长、同宿舍班干部、值周班干部作为除本人以外的第二负责人要及时、如实向辅导员说明,以便采取必要的措施。
7、严禁在宿舍内吸烟、酗酒、赌博以及进行其他违反校规校级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或活动。
8、发现有同学因严重心理问题或患有传染性而出现行为异常,可能对自身或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的情况要及时向辅导员报告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9、若学生属特殊体质或患有心脏病、癫痫等其他妨碍参加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的疾病,学生本人和家长应提前向辅导员说明情况并提交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开具的证明,以便学校和学院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如不事先告知或有意隐瞒,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应由其本人和家长自行承担。
10、宿舍内或公共区域设施损坏要及时报修,学生私自修理所引发事故由其本人承担责任。
11、最后一人离开宿舍或在宿舍休息时要锁窗锁门,以防盗窃及其它人身伤害案件发生。
12、不得组织和参与传销、传教、宗教聚会、非法集会(包括游行、签名)等活动,一经发现,宿舍安全责任负责人必须及时上报班级辅导员。在校园内进行宗教活动,经劝阻不改者,给予警告至留校察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13、不组织和参与无安全保障的活动(如私自外出旅游、到江河湖泊水库游泳等);不组织、不乘坐“三无”交通工具,不到尚未正式对外开放的野外景点游玩。否则,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所造成的后果也由学生本人承担。
14、自觉遵守国家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条例,不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登录色情、非法、反动等网站,不观看、传播淫秽音像制品和有色情内容的书刊。利用电脑、网络或其他通讯工具发表、散步有害信息或进行非法活动,侵害国家、集体和他人权益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至开除学籍处分。
15、当人身、公私财产受到侵害时,在校内应立即拨打80789110报警,在校外应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案。不论在校内校外发生报警事件,都应在第一时间向辅导员汇报,以便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16、所有学生对人身、公、私财产安全都应互相关心,对上述安全问题由于瞒报、迟报或漏报而发生事故的将根据情况依照法律和校规校纪追究当事人、责任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17、上述责任人如有变动,按序位依次递升,并履行以上职责,该责任书继续有效。
18、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院和学生宿舍各执一份备查。
违犯以上规定,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警告直至开除学籍,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按有关法律法规条款规定处理。本责任书由学生签字,并由辅导员保管。自学生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一责任人(全体宿舍人员本人签名):
第二责任人(宿舍长签名):
第三负责人(同宿舍班干部、党员或除宿舍长之外的宿舍另一成员)签名:
第四责任人(班长、团支部书记签名):
教师教育学院
冬季宿舍用电安全责任书5
为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管理,保障学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规定》(教学[xx]7号)、《安徽理工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校政[20xx]20号)、《安徽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校政[20xx]49号)及学校学生公寓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学生宿舍成员安全责任书。具体责任要求如下:
一、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高校学生宿舍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二、不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电热杯、电饭煲、热得快、暖手宝、电热毯等电热器具。不乱拉电线、乱装电灯、乱安插座。宿舍无人时,一切电器断电。
三、不在宿舍内使用蜡烛、蚊香等明火,不焚烧杂物,不在宿舍内或阳台上存放或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物品、管制刀具及其它杂物。
四、禁止在宿舍及公寓内吸烟。
五、提高防盗意识。最后离开宿舍的成员要及时关闭门窗;个人不擅自撬门破锁,私自更改锁具,不擅自将本宿舍的钥匙转交给非本宿舍人员;不在宿舍内存放大量现金,妥善保管笔记本电脑、手机等贵重物品。
六、不在宿舍内留宿他人,不在宿舍内出售经营商品;未经管理部门批准,不私自更换、占用房间及床位;要加强自律,严禁夜不归宿。
七、不到宿舍阳台或公寓楼顶天台嬉戏打闹;不往楼下投掷杂物等。
八、宿舍要坚持卫生值日制度,保持良好的卫生,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九、尊重宿舍管理人员,言行礼貌;同学之间团结互助,文明自律。
十、宿舍成员之间相互督促,严格遵守以上各项规定,共同维护宿舍及公寓的安全、稳定、和谐。对违反宿舍安全责任的行为,寝室长、学生党员、班级干部要及时向辅导员报告;对违反宿舍安全管理规定经批评教育不改者,除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外,在评奖、评优以及资助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于造成财产损失及人身安全事故的,视事故轻重程度,按学校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事故责任人责任。
辅导员签名:
班级宿舍安全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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