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社区门前三包责任书3篇 门前三包的责任书,以供参考。
社区门前三包责任书1
为加强落实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责任,全面提升中河街道市容环境整体形象,确保环境卫生得到进一步改善,营造整洁优美、文明有序、健康舒适的生产、生活和学习环境,建立长效机制。根据全国文明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的相关要求,对街道各经营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具体要求如下:
一、包卫生。
1、各经营户负责维护好各自责任区内的地面整洁,及时清扫垃圾,清除痰迹、口香糖等废物和积水;劝阻随地吐痰、乱扔瓜果核、烟蒂、纸屑等等有损环境卫生的行为,协助专职环卫工人及时清除责任区残留的垃圾、积水和落叶等。保持责任区内的无废弃堆积、无污水流溢、无蚊蝇孽生地、无卫生死角。
2、各经营户应及时制止在各自责任区内行道树、电杆、路牌及墙壁等公共设施上乱张贴、乱涂画等行为。
3、各经营户搞好生活垃圾袋装化。将生活垃圾袋装后在规定时间就近投放于垃圾收集容器内;严禁直接将生活垃圾清扫、滞留在屋外或其他责任区内;严禁在露天场所和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装修垃圾、营业垃圾等不得任意倾倒。
二、包绿化。
各经营户责任维护好各自责任区内的树木花草,维护绿化设施。严禁向绿化带乱扔垃圾、杂物。劝阻攀折树木、践踏草坪、损坏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擅自占用绿化带内地等行为。
三、包秩序。
1、各经营户负责维护好责任区内的城市貌。建筑物里面应保持整洁,店招牌、广告灯箱、遮阳(雨)棚、空调室外机和排水(气)管户外设施按要求设施;严禁在责任区行道树、电杆路牌等公共设施上吊挂物品、衣服等;门前责任区内无乱堆杂物、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贴乱划等现象。
2、各经营户确保在各自责任区内不依门设摊、跨门及超过核定面积占道经营,不擅自挖掘、占用人行道,不擅自设置户外设施,不毁坏、擅自改动或迁移市政、环境卫生设施。及时劝阻无照商贩在责任区内摆摊设点。
3、各经营户应确保各自责任区内车辆停放有序、无碍通行、便于存取、乱停放车辆行为。督促在本责任区临时停放车辆的人员,在划定的停车区域内停放。
四、各社区、行政村是门前“三包”管理的责任单位,应加强巡查、引导和督促,对拒绝不执行门前“三包”责任且情节严重的,报执法部门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五、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责任人,属地社区(行政村)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责任范围包括责任单位产权所有的和租承包经营管理场所(地)的临街建筑物外立面和相应的人行道、绿化带、空旷地、人行道边沿的台阶及水沟等区域。
店名:
店面地址:
责任人(签字):
社区、行政村(盖章):
年 月 日
社区门前三包责任书2
为进一步加快现代新昆明呈贡新区建设,强化城市管理,整治市容市貌,提高江尾社区辖区内的环境卫生质量,加强居民的卫生意识和观念,营造积极争创国家级卫生县城、和谐社区,促进我县两个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根据《昆明市政府关于加强城乡环境管理的意见》,特制定以下管理责任书:
一、“门前”是指临街单位、门市、店堂门口的一定地段(含单位外墙角以外人行道、绿化带、沟道)所辖范围。
“门内”是指临街单位、门市、店堂等建筑物及内部。
二、凡临街各机关、公司、企事业单位和独立门市、商店、餐饮店,必须与江尾社区签定“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书。按照责任书的内容和标准,认真履行职责,承担管护责任,保持单位内外、门市内外、店堂内外清洁卫生,整洁优美。
三、江尾社区临街各机关、公司、企事业单位要与所属门店签订“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书”,负责管理和监督所属门店的履行情况,将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如双方对“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工作不予重视,一经发现,对双方责任者同时给以处罚。
四、“门前三包”的内容:
(一)包卫生整治,负责责任范围内环境卫生的清扫和保洁,清除废弃物、积水、污物、“三车”修理店、餐饮档(店)及其他商铺业主必须每天清洁一次门前路面,临街商店单位、居民应按照规定设置废弃物箱储存垃圾,按时清理垃圾,时间为8:00时至9:30时,13:00时至14:30时,其余时间不得将垃圾堆放或扫至道路旁。
(二)包市容秩序,维护责任范围内的市容市貌,临街商店不占道经营,不乱吊挂商品,乱竖乱挂广告牌;对批准悬挂的招牌,广告应规范、整洁、定期保养。禁止乱堆乱放、乱摆设摊点、占道作业经营、乱停放、乱搭建、乱拉挂广告标语等其他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
(三)包绿化美化,负责责任范围内花草树木的养护和绿化、亮化设施的维护,保持建筑物临街墙体、匾牌、橱窗、亮化灯饰等整洁美观。
五、“门内达标”的内容:
1、环境卫生好;2、绿化美化好;3、室内整洁卫生;4、垃圾袋装化统一管理;5、坚持除“四害”;6、讲文明、讲礼貌。
六、本责任书的检查考评工作由江尾社区居委会负责实施,考核情况将作为街道工委、街道办事处对江尾社区党委、江尾社区居委会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于情节严重,逾期不改,并经考评组三次检查不合格的,由江尾社区进行通报,并报请上级相关部门吊销其相关证照,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各责任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江尾社区居委会、斗南街道环卫站及城市管理规划科、文明卫生监督岗、工商、公安、交警、卫生、交通等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凡拒绝、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将依照有关法律严肃处理。
八、凡不签订责任书或不认真履行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江尾社区居委会将追究其责任,并限期整改。
九、依据《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对城市临街单位和个人不严格执行“门前三包”责任制。违反规定的,处100元至500元的罚款。
十、本责任书一式二份,考核单位、责任单位各持一份。考核起止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十一、责任单位的确切范围:
考核单位:
责任单位:
责任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责任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社区门前三包责任书3
为使米城乡社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调动人人参与环境综合治理积极性。根据《达县政府第11号令》文件精神,特与责任单位,责任人签定门前三包责任书。
一、包清洁
1、自备工具(一个垃圾桶,一把扫帚,一把刷子,一瓶清洁剂,一块抹布)清扫保洁,保持门厅,墙面,地面整洁。产生的.垃圾袋装封口,每日按时投放到保洁员的垃圾车上,禁止将门内的垃圾扫出门外和焚烧。
2、房屋建筑,装饰装修等产生的垃圾,必须在每晚20点至凌晨6点钟前自行清理至垃圾处理场。
3、不得在门、墙上乱贴牛皮癣、广告等。严禁乱吐乱扔废弃物,乱倾倒垃圾污水等。
二、包绿化
1、(单位)住户门前有条件的,按社区规划,栽上花草树木,且自行管理好,不得损坏。
三、包街容
不占道堆物作业,撑杆搭蓬,促销宣传,放置广告牌匾和广告灯箱。不在门厅外摆设垃圾器具,晾晒衣物,摆桌设座,烹煮食物,用餐喝茶,饲养畜禽,搭砌(构)筑物。安装室外空调机座高与地面2.5米以上。不擅自挂布幅广告,不摆“骑门摊”。协助查处占道停放车辆,摆摊设点,沿街叫卖,看相算命,流浪乞讨等行为。
米城乡社区达县米城乡政府责任人:xxx
20xx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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