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工作方案范文3篇 工作方案具体要求范文,供大家参阅。
工作方案范文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根据中央、省、市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以及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我市卫生和人口计生系统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为重点,用2年左右的时间,对20xx年以来我市卫生和人口计生系统立项、在建和竣工的总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和中央扩大内需项目,从立项、施工、竣工结算到产权移交的全过程的合规性,特别是我系统承担的相关前期工作进行全面排查。通过排查,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监督和规范决策行为,完善建设管理制度,规范工程建设行为,建立集中治理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促进工程建设领域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保障我市卫生和人口计生系统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高效、安全、廉洁运行,推进我市卫生和人口计生事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任务
对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着力解决卫生和人口计生系统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有关决策、规划审批、招标投标、资金预决算管理、政务公开等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内控机制建设。
(一)全面排查,自查自纠
结合我市卫生和人口计生系统实际,重点对以下问题进行排查:
1.工程建设项目决策是否依法合规,是否存在违规审批、不经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审定项目、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擅自调整投资计划、未批先建、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问题;
2.土地规划执行及土地使用权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违规征地、拆迁等问题;
3.在项目实施中,是否存在擅自更改已批准的总体发展建设规划、未经审批或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就开工建设、擅自更改项目批复建设内容,包括改变建设性质和建设规模、提高装修标准、增加建设投资等;
4.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否得到严格贯彻执行,是否存在未经环批审批违法建设,是否存在违反中央、省和市环保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规定行为等问题;
5.招投标活动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监管不力等问题。
6.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安全的管理是否严格,是否存在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开工、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后不履行投标承诺、转包和违法分包、擅自改变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施工监理不到位、工程质量低劣、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不落实等问题;
7.物质采购和资金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不依法采购、物资采购监管薄弱、违规使用资金以及工程严重超概算、工程项目完工后长期未按规定进行决算等问题;
8.工程建设项目信息是否公开透明,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是否健全、招标投标违法行为公告制度是否建立并得到落实;
9.有关投诉和举报是否得到及时受理,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是否及时得到严肃查处。
(二)切实整改,分类处理
对排查出的问题区分不同情况进行认真处理。对一般违规问题,要认真整改,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纠正和规范;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要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深入剖析,完善机制
通过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排查摸底,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认真分析研究各种问题的表现形式,发生规律,主要特点,并从制度建设、主观思想、权力制约和监督、行政监管、市场环境等方面,深入剖析问题存在的原因,查找漏洞,提出有针对性的改革措施和办法,制定相应的预警防控措施,为建立健全防治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长效机制奠定基础。
1.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科学论证
按照国家关于建设项目有关意见要求,认真落实项目论证要求,科学合理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严格杜绝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建设项目。
2.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程序
按照“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要求,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程序,推进项目决策科学化、民主化,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坚决防止领导干部个人说了算、拍脑袋决策、搞政绩工程。
3.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
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法律、法规,落实以建设资金、工程质量和安全为重点的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4.建立和完善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制度
各单位要建立和完善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发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信息,公开项目招标过程、施工工程管理、合同履约情况、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结果等相关建设信息。
5.加强内控机制建设
通过检查,认真查找体制机制存在的缺陷和漏洞,研究提出强化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管理监督的具体措施,把制度建设与深化改革结合起来,将专项治理工作形成的有效做法和创新成果转化为内部管理制度,真正形成用制度规范权力、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理的良好机制。
三、工作步骤及进度安排
(一)安排部署(20xx年12月至20xx年1月上旬)
1.广泛动员
组织广大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
2.成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
成立“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生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委纪工委书记彭汉共担任,副组长由委副主任罗乐宣担任,成员由委规财处处长陈广钦、委人事处处长王鹏飞、委秘书处(党工委办)副处长邹旋组成,职责是:负责专项治理工作中重大事项的指导、协调和决策,批准重大案件、问题的查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承办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委规财处处长陈广钦担任。
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3.制定工作方案
各单位要按照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工作方案,于20xx年1月22日前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排查问题(20xx年1月中旬至2月底)
分为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两种方式。
1.自查自纠。
由项目建设单位对本单位负责建设的项目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进行认真自查、清理,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并及时予以纠正,同时将自查自纠情况上报。各单位要将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及有关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6),于1月30日前上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楚振宇,25535994。
2.重点抽查
由我委对各直属单位建设项目进行重点抽查,对总投资3000万以上的建设项目按30%、中央扩大内需项目按100%的比例检查。抽查时间为2月1日至5日,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排查工作结束后,我委将对项目排查情况进行汇总,认真分析总结,将排查工作总结上报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整改提高(20xx年3月至20xx年3月)
根据全面排查阶段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和规范,分析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逐步建立健全防治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的长效机制。各单位形成整改报告于20xx年2月底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总结验收(20xx年3月至20xx年11月)
对专项治理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各单位在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及时总结推广,通过典型引导,以点带面,不断巩固提高专项治理工作成效。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单位要认真领会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专项治理工作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反腐倡廉的高度做好卫生和人口计生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二)强化责任,务求实效
各单位要建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彻底清查,找准问题,认真整改。落实责任分工抓落实,强化责任追究,对拒不自查、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的,要严肃处理,对因工作失职、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三)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参与到专项治理工作中来,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与治理商业贿赂紧密结合起来,及时查处卫生和人口计生系统建设领域违规、违纪、违法案件,把查办案件工作贯穿于专项治理的全过程。各单位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或信箱等形式,建立公开、畅通的举报投诉渠道。对腐败案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附件:
1. 深圳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情况汇总表(所有的排查项目)
2.深圳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项目排查明细表(20xx年以来立项项目)
3.深圳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项目排查明细表(20xx年以来在建项目)
4.深圳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项目排查明细表(20xx年以来竣工项目)
5.深圳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统计表
6.深圳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违纪违法案件基本情况表
7、填表说明
工作方案范文2
一、工作任务
(一)机动车、船尾气达标工程。
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倡导绿色出行,推进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完善城区公共自行车站点。(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大队)
(二)城市扬尘管控工程。
1.渣土清运处置扬尘治理。
严格执行准运证、密闭运输和按规定时间、线路、倾倒地点进行运输、倾倒等制度;严禁车身不洁、带泥上路、超高超限超载、沿途抛洒、私拉乱运、随意倾倒等行为;落实出入口保洁制度,及时清扫、冲洗污染的路面;加大夜间巡查力度,对不符合要求上路的渣土车一律查扣重罚,对车辆所属单位进行处罚或停工整顿。(责任单位:渣土大队)
2.道路保洁作业扬尘整治。
全面建立湿式清扫、机械化清扫模式,严格落实定期冲洗去污和定时洒水降尘的道路保洁制度,做到全方位、全时段路面保洁。县城区范围内的主要交通干道每天洒水不少于2次;主要交通干道及其两侧绿化带,每周至少清洗一次,降低道路扬尘污染。县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半径1公里范围内的道路,每天上午、下午各洒水2次,包括:珠江东路、长江东路、淮河西路、青阳北路、人民北路、建设北路。长江东路每周至少清洗路面1次。(责任单位:环卫所)
(三)空气清新工程。
1.禁止在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居住区以及公园、绿地内管理维护单位制定烧烤区域外露天烧烤食品。
2.加大垃圾露天焚烧管理力度。
规范城乡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运作,加大对城区、城郊、城乡结合部重点区域垃圾露天焚烧行为的管理力度。禁止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垃圾、皮革的产生有毒有害、恶臭气体的物质,禁止在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落叶。(责任单位:环卫所)
(四)能力建设工程。
增强环卫养护能力建设。按标准配足配齐环卫、养护人员,添置新型洒水降尘的环卫设备,城区道路垃圾机扫率提高至75%以上,不断增强城区道路环卫保洁和冲洗、洒水降尘能力。(责任单位:环卫所)
(五)临时管控工程。
实施临时管控措施。当空气质量指数AQI连续三天高于100且可能出现持续污染趋势时,启动临时管控措施,对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半径2公里范围内的主要道路及其行道树进行一次全面清洗。除清洗当日外,每天上午、下午各洒水2次。(责任单位:环卫所)解除条件:临时管控措施启动后,当空气质量指数AQI连续三天低于100时,予以解除。
二、工作步骤
局属各责任单位要按照任务分解要求,迅速制定计划,细化目标任务,全力组织实施,确保12月20日前完成。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城管局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其他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容科,负责统筹城管局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二)重视宣传引导。
各责任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体,加强宣传引导,公开设立举报电话,引导全社会关心、关注大气污染防治,倡导低碳环保生活,自觉抵制污染,形成公众参与大气整治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查问责。
各责任单位要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严格依法予以“定格处罚”,促进问题整改,巩固治理成果,固化行业规范。督察大队每月将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四)落实长效管理。
各责任单位要坚持常态化管理模式,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日常检查巡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治一起、达标一起,不断巩固大气污染整治成果,健全长效管理制度。
工作方案范文3
一、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xxx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编稿)(以下简称《预案》),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对涉及本单位工作内容进行分解和细化,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机构
成立市环保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应急工作领导组”),由韩杰局长担任组长,韩广智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大气污染防治科、流域与应急科、监察支队、监测站、宣教中心为成员单位,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系统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二)工作机构
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大气科,由祁少军担任办公室主任,监测站王俊荣、大气科王小鹏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承担局应急工作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市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决定和措施,组织协调相关科室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汇总重污染天气应对情况并上报市指挥部办公室。
三、响应流程 当接到市应急指挥部发布的预警信息时,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30分钟内通知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各相关科室及重点监管企业,启动应急响应,按要求落实各自职责。
当接到预警解除信息时,按预警发布程序通知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相关科室及相关企业终止应急响应。
四、应急响应措施 (一)监测预报
1、监测。市环境保护监测站会同市气象台分别负责环境空气质量常规监测和气象状况观测,同时做好数据收集处理、现状评价以及趋势预测等工作。
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下,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和气象台跟踪监测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变化情况,结合历史数据,对未来趋势做出科学预判,并及时将有关信息上报,为应急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2、预报。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和市气象台根据气象条件变化趋势,结合实时环境空气质量及本地污染物排放源情况,对未来的空气质量进行预报。
3、会商。市环境保护监测站与市气象台建立日常会商制度,市气象台预测到未来2天可能出现不利气象条件时,及时向市环境保护监测站通报,由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预报组负责人发起会商。采暖期由市环境监测站发起每日会商(上午11:00)。当会商认为达到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时,监测预报组形成《重污染天气预报会商意见》(见附件1),于当日12:00前报指挥部办公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每日下午15:00增加一次会商。
(二)响应措施
1、Ⅲ级响应措施
(1)环境监察支队负责,对所负责的市属重点大气污染企业派驻厂员进行现场监管,督促企业按照本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操作方案”,严格落实减排污染物15%的措施。
(2)监察支队组织督导检查组,对各县(区)秸秆禁烧工作的督导检查,禁止秸杆焚烧和烧荒等行为。
(3)监控中心负责,加强对企业污染物外排口在线自动监控设施的在线监控,发现异常立即通知企业所在县(区)环保部门进行现场检查。
(4)由局领导带队,各科室人员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各县(区)环保部门和企业落实Ⅲ级应急响应措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分组及检查内容见附件2、附件3)。
2、Ⅱ级响应措施
(1)环境监察支队负责,对所负责的市属重点大气污染企业派驻厂员进行现场监管,督促企业按照本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操作方案”应急减排措施,严格落实减排污染物30%的措施。
(2)监察支队组织督导检查组,对各县(区)秸秆禁烧工作的督导检查,禁止秸杆焚烧和烧荒等行为。
(3)监控中心负责,加强对企业污染物外排口在线自动监控设施的在线监控,发现异常立即通知企业所在县(区)环保部门进行现场检查。
(4)由局领导带队,各科室人员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各县(区)环保部门和企业落实Ⅱ级响应措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分组及检查内容见附表1、附表2)。
3、Ⅰ级响应措施
在落实Ⅲ级、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全市除热电行业外,其它企业全部落实减少污染物排放50%或停产措施;局各督导检查组,加强对各县(区)环保部门落实Ⅰ级响应措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深入企业检查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分组及检查内容见附表1、附表2)。
五、总结评估 应急终止后,局各督导检查及时对各县(区)环保部门应急响应情况进行评估,评估报告经督导组领导审签后,于2日内报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机关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2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护市民身体健康,及时、高效、稳妥应对重污染天气,落实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的公交运力保障、控制道路施工扬尘,维护我县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按照《肃宁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机构
成立肃宁县交通运输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组(以下简称“交通运输局工作组”),由局一把手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公路站、地道站、运管站、路政站、治超站、质监站等相关机构负责人为成员,在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对本系统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二)工作机构
交通运输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三楼办公室。办公室承担工作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县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决定和措施,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开展空气重污染应对工作,汇总重污染天气应对情况并上报县指挥部办公室。
三、应急响应 (一)响应流程
当接到县应急指挥部发布的预警信息时,局工作小组(办公室)应在半小时内通知各相关单位,要求相关单位启动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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