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工作方案4篇 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欢迎参阅。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工作方案1
一个目标
秉承“厚德、精医、尚新、利民”服务宗旨,凝聚职工战斗力,全员参与,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为服务群众健康提供有力保障。
两个作用
凝聚职工战斗力的作用,服务群众健康的作用。
三个保障
(一)推行“一站式”服务流程,保障顺畅的就医通道。完善信息化建设,开展线上预约、挂号服务;执行首问负责制,对来院就诊群众实行精准导医,对不熟悉医院环境或有特殊需求的患者,由导医台安排专人引导至相关科室;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做到人人有接待,事事有结果。
(二)开展“零距离”服务模式,保障温暖的就医感受。加大医院专业人才和新设备新技术的宣传和介绍,强化门诊分诊、导医、就医、治疗、随访等环节流程管理,及时了解患者的需求,提供诊疗和生活上的帮助。
(三)提升“高质量”技术水平,保障基本的服务需求。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提高专业服务综合能力;加大与上级医院的技术协作,加强特色专科建设和实用型人才培养;继续开展全科医生和健康管理师培养,组建以全科医生+乡村医生+公卫医生为主,护理、药师、妇保、儿保专业人员为组成的农村和社区健康服务团队,送健康到群众家门口,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更好地服务基层群众身体健康。
四项实践
(一)营造舒适的就医环境。全院大力推行“6S”管理,统一医院标识,完善科室引导标识,加大便民服务设施投入,让每一位群众都能适应新医院的诊疗环境变化;完善职工业务学习、文化活动设施建设;完善医院绿化、美化,增强医院文化建设内涵。
(二)深化规范的医院管理。按照二级甲等医院目标,启动医院二甲医院创建工作;完善各科管理制度,根据科室特点,以“写我所做,做我所写”为基本要求,制订各科室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深化“用制度管人,用流程管事”;制订和完善全院和各科室质量控制管理体系,加强质量控制管理;规范各项会议制度,加强科室业务沟通例会和每周一次的科室业务学习,增强业务学习氛围;加大业务培训、进修力度,提升人员素质;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组织丰富多彩的职工文体活动。
(三)提供科学的医疗服务。落实与市、县等上级医院的协作关系,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减少患者就医环节和等待时间;密切与市中心医院的合作,完成卒中中心、胸痛中心、肿瘤康复治疗中心建设,让群众在基层就能享受到三甲医院的诊疗服务;加强呼吸内科、心血管内科、肾内科和老年病科建设,力争有一到两个科室建设为省级重点专科。以科室为单位,结合实际,补短板、强弱项,创建各具特色的科室服务品牌。
(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以“十进十建”活动为载体,打造“红色杏林,健康有我”党建品牌,调整支部组织结构,加强支部建设,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持续开展行风建设,争创“党员示范岗”和“党员示范窗口”;以骨科高值耗材管理为重点,开展医疗重点领域问题专项治理,规范服务收费行为,降低病人治疗负担;开展“美丽乡村,健康先行”为主题的医防协同工作,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带头,分片包村,定期到村组开展送医送药活动;以村为单位,设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公示牌,组建以骨干全科医生、护士、乡村医生、妇保、儿保、公卫人员为一体的家医服务团队,定期免费为辖区群众和重点人群提供健康服务,开展以预防为主的疾病筛查,重点做好孕产妇为主要对象的孕前优生检查和产后访视服务,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人为主要对象的卒中筛查,糖尿病患者为主要对象的眼底疾病筛查;要求医务人员开展“五心”服务,密切与群众的联系,提高群众满意率。
五心服务
(一)态度要热心。以积极主动的心态接待前来就诊的患者,主动关心和了解患者就诊需求,解决患者健康诉求。
(二)解释要耐心。对患者的的疑问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耐心解答,直到患者满意。
(三)诊断要细心。仔细询问病情,根据患者病情需要作为合理诊断,不人为给患者增加就医检查负担。
(四)治疗要贴心。在全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活动,严格执行诊疗常规和护理常规,调整优化护理服务班次,设立温馨服务岗位,创建优质护理先进科室。
(五)随访要关心。严格落实出院病人随访制度,由主治医师对出院病人进行随访,提供合理的出院治疗和健康生活指导意见。
六点支撑
(一)微笑多一点。对待病人和同事多一点微笑,着力提升自身服务素质,做到真心关心病人、关爱同事,热情主动服务,和谐医患、医护、同事关系,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言语暖一点。礼貌待人,以人为本,主动为群众提供规范、优质、温馨服务;视老百姓为亲人,以关怀与真诚作为行动准则,推行文明服务用语,用关怀式的语言对病人进行询问或指导,做到有问必答。
(三)沟通细一点。与患者保持耐心细致的沟通,培养沟通技巧,提高医患沟通质量,把细致和耐心传递给患者,让患者感受到真诚和关怀。
(四)关爱多一点。急病人之所急,一切为了方便病人,为病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改善门急诊和各科室设置和就诊流程,完善就医保障设施,积极主动询问患者需求,精准引导患者就医,减少就医等候时间,保证住院治疗环境舒适度。倡导各科室轮班医务人员参加门诊志愿导医服务,增强门诊导医力量,解决群众暂时不适应新医院科室设置布局问题。
(五)诊疗好一点。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意识,以高度的责任心,严谨的工作态度,熟练的操作技术为广大病人服务;严格执行医疗核心制度和质量管理规定,杜绝医疗差错事件,保持严谨的工作作风,科学运用新技术,减轻患者的病痛。
(六)联系密一点。密切与患者的联系,视病人为亲人,对前来就诊和出院患者加强随访,合理指导患者康复。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工作方案2
为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县卫生会议部署,持续推进“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和“三好一满意”活动,切实加强医药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根据县卫生局关于印发《20xx年卢氏县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卢卫字[20xx]17号),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医患安全为目标,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医院科学管理的长效机制,促进医疗服务质量的持续改进和医疗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使医疗服务更加贴近患者,贴近群众,贴近社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促进我院各项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活动范围
狮子坪乡卫生院及各村卫生所,参照执行。
三、活动目标及内容:
(一)成立医疗服务质量管理控制组织。
成立医疗服务质量管理控制组织以医疗质量管理控制制度管理人、约束人、奖惩人。
1、成立医疗质量管理控制组织,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督查依法执业情况和接受投诉、咨询,有记录。
2、医疗、护理、药事、院感等各质量管理组织做到每周有质量检查重点,每月有质控小结,每季有质控工作通报,并及时研究、处理医疗质量问题。
3、改善住院服务,满足病人需求。病区临床医师在岗率100%;规范开展护理服务,危重病人护理合格率≥90%。护理病区病人满意度达90%。
4、严格依法执业,大力宏扬白求恩精神,加强执业道德和行业作风建设,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医护人员持证执业率达100%;患者和社会对医院医疗服务的满意度≥90%。
(二)抓科室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改善就医环境
进一步加强现有科室建设,制定专科建设规划和实施措施,增加服务内容,拓展服务范围,向广大群众提供更加全面、质量更高、专业性更强的医疗卫生服务。
1、优化流程,简化环节,科室布局合理,提高挂号、收费、取药等窗口人员工作效率,缩短患者等候时间。
2、采取措施缩短各项检查、报告等的等候时间。
3、为患者提供清洁、舒适、温馨、私密性良好的诊疗环境和便民服务措施,门诊提供候诊椅,病房提供饮水、轮椅、担架车、空调、电视等设施。
4、积极加强中西医科、中医针灸等专科建设,按照专科标准,制定专科建设规划和实施措施。
(三)规范诊疗行为,提供优质、安全的医疗服务
加强和执行医疗核心制度,以法行医,以常规诊疗,规范诊疗行为。抓好诊疗工作的及时性、规范性、准确性和连贯性,落实好“三合理”诊疗规范,减少医疗差错和失误,保证医疗终末质量的提高。
1、严格贯彻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核心制度执行到位,其中,疑难危重病例讨论、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率达到100%。对病历管理要重点加强运行病历的实时监控与管理。
2、临床用血科学、合理,成份输血率≥90%,全血、成份输血适应症符合率达100%,无输血安全事故发生。
3、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因病施治。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实施检查,控制不必要的检查;按照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选择用药,尽量为患者选择同类低价药品。
4、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制定和完善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开展临床用药监控,对过度使用抗菌药物的行为及时予以干预。
(四)加大检查考核力度,落实医疗责任追究制度
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新出台的《医师定期考核办法》、《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奖惩规定,并认真检查考核,与每个医务人员的考核评价挂钩。
1、严格贯彻执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做到依法执业,行为规范。
2、建立医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公示制度。依法查处违反行为并予以公示和惩罚。
3、制定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防范预案,建立科学合理的医患纠纷处置组织体系和处置程序,妥善处理医疗事故争议,全面及时上报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和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报告率100%;确保20xx年度不发生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
4、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加强处方规范化管理,按药品通用名处方,制定医院处方集,探索开展处方点评工作,登记并通报不合理处方。
5、按照《医师定期考核办法》制定本院医师考核办法,做到公平、公正。
(五)加强医患沟通制度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建立健全医患沟通制度,加强学习,提高沟通水平,建设和谐医院
1、建立医患沟通考评制度和组织,不定期查看执行情况和定期抽查集体考评相结合,针对问题加强学习沟通内容与技巧。
2.规范医患沟通内容、形式,交流用语通俗、易懂,服务态度良好,语言文明礼貌,杜绝生、冷、硬、顶、推现象。增强医患感情交流,增强沟通效果。
3、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和选择权,加强各同意书的执行情况。重点是疾病诊断情况、治疗手段、重要检查、手术方式及风险、预后、费用、与疾病相关的注意事项等充分告知,尤其注重其中的内容。
4、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服务项目、药品价格实行全面、规范公示制。
5、完善患者投诉处理制度,公布投诉电话、信箱,及时受理、处置患者投诉。
6、采取多种方式,收集患者意见,及时改进工作。
(六)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能力建设,提高医疗紧急救治水平
改进和完善急救管理制度,强化急救重要性教育,组织学习和演练,提高急救能力和质量。并坚决做到“六个必须坚决执行”。
1、提高急诊科(室)能力,医务人员相对固定,值班医师胜任急诊抢救工作,科学、合理、规范救治。
2、加强急救能力培训并演练,一是考查基本急救准备情况;二是考查如心肺复苏、中毒等紧急救治情况。
3、做到急诊绿色通道通畅、制度健全、设施设备、急救物品完好率达100%:院内病区急诊会诊、抢救5分钟内到达,急诊病人处理及时,急救医疗技术操作规范;急诊急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85%以上,病房危重病人及时转诊。
4、坚决做到“六个必须”,先救人后收费、办手续。
(七)加强学习培训,从根本上提高医疗质量
加强法律法规和各科“三基”学习,保证学习时间和成效,定期组织考核,实行奖优惩劣,保证医疗质量的提升。
1、制定各科室学习计划及考评办法,做到有计划性、有针对性、有合理性、有成效性。
2、强化“三基三严”训练,有“三基三严”训练计划,安排、记录、考核和奖惩的制度及措施,并认真落实。
3、严格执行诊疗护理常规、规章。诊疗、护理常规考核合格达100%;严格执行省卫生厅下发的病历书写规范;抗生素临床应用管理规范以及手术分级管理规范。门诊病历合格率、住院病历甲级率≥90%,无丙级住院病历,处方合格率≥95%。
四、组织领导
职责:
(1)按照上级要求,全面组织领导本院“医疗质量提升年”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安排布置工作。
(2)定期组织召开各专项工作组及社会监督员会议,听取汇报和收集意见,掌握活动动态,研究解决问题,不断推进工作。
(3)督促检查医院“医疗质量提升年”活动的落实情况;
(4)组织对“医疗质量提升年”活动进行评价总结。
职责:
(1)负责创建活动期间相关文件、材料的形成及创建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工作总结。
(2)建立健全各科室质量管理组织,明确院长作为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
(3)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督导检查制度等。强化全员质量意识。
(4)质量管理控制的重点是病历、处方质量,药品使用的合理性,手术的效果,医疗工作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医疗隐患和病人、家属反应的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等。尤其医患沟通制度、紧急救治能力、“三基三严”的督查。
(5)定期专题研究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的工作,确立质量与安全工作的重点目标,组织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针对存在问题落实持续改进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开展“医疗质量提升年”活动,是医疗卫生系统贯彻科学发展观,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一项重大举措。各科室要提高对加强医院管理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确保“医疗质量提升年”活动各项目标的实现。健全领导机构,落实人员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必须把强化医院管理作为首要任务,认真部署,严格要求,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二)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各科室要结合实际,对照重点要求,抓住重点薄弱环节,制订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既突出重点,又以点带面,全面改进医院管理。
(三)加强交流,深入宣传。各科室要总结“医院管理年”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采取多种方式组织交流。要继续做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推动“医疗质量提升年”活动深入开展。
(四)立足长远,健全机制。加强和改善医院管理,是一项长期任务,要探索建立医院管理评价制度和长效机制,体现长期效果,实现持续改进。因此,各科室要认真分析这次活动的经验与教训,并以此活动为契机,建立健全医院管理的长效机制。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工作方案3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通过加强儿科医务人员队伍建设,完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改革与创新,促进儿童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儿童健康目标实现。增加儿科医务人员数量,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加快调整结构、优化布局,提升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实现区域儿童医疗卫生资源均衡发展。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完善促进儿童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调动儿科医务人员积极性。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发挥基层作用,做好儿童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
到2017年,初步构建符合我省实际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每千名儿童床位数增加到2.0张。加强儿科医务人员队伍建设,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60名,80%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至少有1名全科医生提供规范的儿童基本医疗服务。
到2020年,建立健全功能明确、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富有效率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每千名儿童床位数增加到2.2张。加强儿科医务人员队伍建设,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69名,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至少有1名全科医生提供规范的儿童基本医疗服务,基本满足儿童医疗卫生需求。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儿科医务人员队伍建设。
1.推进高等院校儿科医学人才培养。改革儿科学专业化教育,制定普通高校开展儿科学专业人才培训规划。支持普通高等医学院校设置儿科学本科专业。在我省8所举办「5+3」一体化医学教育的高校开展一体化儿科医生培养。根据教学资源和岗位需求,逐年增加招生人数,力争2018年儿科学本科专业招生规模达200名,并逐步扩大儿科学专业研究生招生规模。
医疗机构优先招聘儿科学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继续推进我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十三五」期间每年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收培养一批从事儿科等各科常见疾病诊疗服务的全科医学人才。(省教育厅、卫生计生委负责,省财政厅参与)
2.扩大儿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规模。根据临床医学、儿科学毕业生数量和岗位需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向儿科倾斜,到2020年累计招收培训儿科专业住院医师1750名以上。加强培训体系建设及培训过程管理,注重培养临床诊疗能力,提高临床技能水平,使培训合格的儿科专业住院医师具备独立从事儿科临床工作的能力。
各地统筹使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财政补助资金时,在生活补助等方面适当向儿科倾斜,鼓励各地探索订单式培养的有效途径。鼓励和吸引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住院医师从事中医儿科诊疗工作。(省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负责,省教育厅、财政厅参与)
3.开展儿科、产科医师转岗培训。建立儿科、产科医师转岗培训工作机制,通过财政补助和医院自筹等方式拓宽经费来源,开展儿科、产科医师转岗培训。从2017年起,每年为粤东西北地区培训1000名产科医师及助产士,转岗培训360名儿科医生。鼓励各地医疗机构执业范围为非儿科专业的临床类别医师,以及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的医师参加转岗培训。
开展市、县级医疗机构相关专业医师的儿科转岗培训,使其能系统掌握儿科季节性疾病、常见病、多发病的病因、发病机理、临床表现、诊断及鉴别诊断、治疗、康复与预防等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转岗培训考核合格且符合条件的,在原专科执业范围的基础上增加儿科执业范围,并纳入相关专业和儿科专业医师定期考核。对已转到其他岗位的儿科医师,通过提高岗位薪酬待遇等方式鼓励和引导他们返回儿科岗位。(省卫生计生委负责,省财政厅参与)
4.促进儿科医务人员职业发展。健全我省儿科领军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将儿科高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纳入我省「医疗卫生高地行动计划」,「百人医学领军人才计划」和「千人杰出青年医学人才计划」,给予儿科医学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一定的政策倾斜。
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儿科医师,可参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五部门《关于开展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的暂行办法》的规定,在职称晋升和主治医师岗位聘用中给予政策倾斜。在卫生计生突出贡献专家选拔和其他评优评先工作中,对符合条件的儿科医务人员应予以重点考虑。(省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负责,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参与)
(二)完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5.加强儿童医疗服务机构建设。各地要将增加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资源供给作为「十三五」期间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倾斜支持的重点,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大力支持地级以上市儿童医院、综合医院儿科和省、市、县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加快建成国家、省、市、县四级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区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加快省儿童医院建设,力争到2018年底前,开设500张床位,达到三级甲等水平;广州要力争成为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深圳市应至少设置1所三级甲等水平的儿童医院;到2018年底前,常住人口超过500万的地级市应争取各设置1所三级儿童医院;常住人口超过300万的地级市可设置1所儿童医院。
城市综合医院根据医疗需求开设儿科门诊和儿科病房,按照需求增加儿科病床数;每个县至少有1所县级公立医院设置有病房的儿科,儿科床位至少占医院总床位的10%;各地可依托医学院校建设儿童医院。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资源的统筹利用,县(市、区)依据常住人口原则上设置1所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所有乡镇卫生院具备住院分娩服务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妇幼保健机构扩展强化产科、儿科等服务功能,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服务水平。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服务能力,为基层医疗机构配置和培养能够提供儿科服务的全科医生。(省卫生计生委负责,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参与)
6.完善儿童医疗服务网络。各地要统筹规划区域内儿科医疗资源,构建布局合理、功能齐全、满足需求的儿童医疗服务网络。结合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明确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功能定位。儿童医院和三级综合医院重点加强重症、疑难、复杂儿童疾病诊疗;县级医院重点加强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规范化诊疗和急救处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儿童疾病预防保健、基本医疗服务等。
妇幼保健机构应当重点做好儿童医疗和预防保健工作。加快建立完善出生缺陷综合防控体系,以县级以上妇幼保健院为依托,加快县级出生缺陷综合防控中心的建设工作,对孕妇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实施补助。
加强医疗机构与康复机构协作,做好残疾儿童的早期干预和康复治疗。鼓励珠三角和粤东西北地区结合区域经济发展一体化实际,推进优质儿童医疗服务资源整合和均衡发展。通过组建医院集团、医疗联合体、对口支援等方式,促进优质儿童医疗资源流动和下沉。(省卫生计生委负责,省发展改革委、民政厅、财政厅、残联参与)
7.打造儿科医疗高地。制定出台我省儿科区域医疗中心的规划、标准和程序,充分利用现有优质医疗资源,依托规模适宜、水平领先的儿童医院或者设有儿科的综合医院,结合国家和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在珠三角、粤东、粤西、粤北分别设置省级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并充分发挥区域医疗中心在医学教育、临床诊疗和循证研究领域的带动和辐射作用。
开展儿科转化医学研究,发展儿科高新技术,推广儿科适宜技术,提升儿童疾病的精准医疗水平;培养高端儿科医疗人才,构筑儿科医疗高地。(省卫生计生委负责,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参与)
8.构建儿科医疗联盟。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探索横向跨院合作,充分发挥人才、设备、技术等资源优势,构建资源共享、利益共享的儿科专科联盟,促进区域间儿科医疗服务同质化,推动区域医疗资源、患者需求的双向流动。鼓励儿童医院、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的儿科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或者定期出诊、巡诊,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方便患者就近就诊。(省卫生计生委负责)
(三)推进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改革。
9.合理调整儿科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合理体现儿科特点及不同年龄人群医疗服务差别。对于儿童临床诊断中有创活检和探查、临床手术治疗等体现儿科医务人员技术劳务特点和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要高于成人医疗服务收费标准。调整后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避免增加患者就医负担。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卫生计生委在2017年6月30日前制定相关实施细则。(省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分别负责)
10.提高儿科医务人员薪酬待遇。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力争到2018年,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达到40%以上。健全以岗位风险评级、服务质量数量和患者满意度为核心的内部分配机制,做到优绩优酬、同工同酬,提升儿科医务人员岗位吸引力。
在医疗机构内部分配中,要充分考虑儿科工作特点,合理确定儿科医务人员工资水平,设置一定的岗位奖励金,确保儿科医务人员收入不低于本单位同级别医务人员收入平均水平。严禁把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医疗机构药品、耗材、检查和化验收入挂钩。(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省卫生计生委、编办、财政厅参与)
11.推进「互联网+儿童健康医疗」。大力推动「互联网+健康医疗」工作,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拓展和延伸优质儿科医疗资源的服务区域,丰富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手段,健全完善儿童健康教育、医疗信息查询、在线咨询和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立远程教育培训平台,通过网络教学、远程示教、远程教育等,重点为粤东西北地区培训儿科骨干人才,促进区域间医疗服务能力均衡发展。(省卫生计生委负责)
12.优先开展儿童家庭签约服务。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优先与有儿童的家庭开展签约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儿童医院、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的儿科医师纳入签约团队,为儿童提供预防、医疗、康复、保健等签约服务。(省卫生计生委负责)
13.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儿童专科医疗机构。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儿童医院、儿科诊所,形成多元办医格局,满足多样化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需求。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有条件的地方要提供一站式服务。在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对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支持政策。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儿童医院。
各地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为儿童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医保定点范围。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儿童医院、儿科诊所开展合作,在确保医疗安全和满足医疗核心功能的前提下,实现医学影像、医学检验等资源共享。鼓励儿科人才开办名医工作室、医生集团、护士集团,开展儿科医疗、居家护理等服务。(省卫生计生委负责,省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参与)
14.开展贫困家庭儿童医疗救助。对于困难的重病、重残儿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给予适当倾斜,医疗救助对符合条件的适当提高报销比例和封顶线。落实小儿行为听力测试、儿童听力障碍语言训练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政策。对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儿童、重度残疾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
对于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给予全额资助。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和慈善救助的有效衔接,实施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一步提高儿童重大疾病救治保障水平,努力避免儿童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省卫生计生委、财政厅、民政厅参与)
15.做好儿童用药供应保障。建立儿童用药审评审批专门通道,对儿童用药价格给予政策扶持,优先支持儿童用药生产企业产品升级、技术改造,确保儿童药品质量安全。建立健全短缺药品供应保障预警机制,及时掌握短缺儿童用药生产动态,积极协调解决生产企业突出问题和困难,提高生产供应保障能力。(省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分别负责)
(四)防治结合提高儿童医疗服务质量。
16.促进儿童预防保健。各地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开展儿童保健、儿童健康管理,做好预防接种,强化新生儿和婴幼儿保健、生长发育监测、营养与喂养指导等服务,加强肺结核等儿童传染病防治。要运用中医药方法对儿童常见健康问题进行保健指导和干预,促进儿童健康发育。开展健康知识和疾病预防知识宣传,提高家庭儿童保健意识。
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推广儿童安全座椅的应用,切实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治安管理等,减少儿童伤害。寄宿制学校或者600人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要设立卫生室(保健室),充分发挥幼儿园和学校校医作用,开展季节性疾病和常见病、多发病预防保健工作,减少季节性疾病暴发。(省卫生计生委负责,省教育厅、公安厅、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医药局参与)
17.加强儿童急危重症救治能力建设。依托技术力量较强的儿童医院、综合医院儿科和妇幼保健机构,在城市和县域建立儿童急危重症救治中心,并在全省形成网络。加快省级儿童急危重症救治中心设置工作,提高儿童疾病院前急救反应能力,及时将急危重症儿童转运至救治网络医院。省、市儿童医院及妇幼保健院和综合医院要开通儿童急危重症绿色通道,提高救治能力,实现院前急救、院内急诊、重症监护无缝有效衔接。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处置儿童急危重症的培训工作,基层医疗机构能够对急危重症儿童给予急救处置。(省卫生计生委负责)
18.有效应对高峰期医疗需求。各地卫生计生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制订儿童就诊高峰期应对预案,在学生假期和季节性疾病高发期,根据儿童医疗服务需求,合理调配儿科医务人员力量,做好门诊和急诊的有效衔接,满足高峰期儿童患者医疗需求。认真组织开展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内科高年资医师的儿科专业培训,提高儿科季节性疾病、常见病、多发病的临床诊疗能力,在儿童就诊高峰期及时充实儿科医疗力量。(省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负责)
19.加强中医儿科诊疗服务。依托技术力量较强的中医医疗机构,分区域建设省级中医儿科诊疗中心,发挥中医药在儿科重大疾病、疑难重症诊疗方面的作用。在县级以上公立中医院普遍设立儿科并开设儿科病房,提供儿科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诊疗服务。省、市儿童医院及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应当设置中医儿科,提供儿科中医药服务。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大力推广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开展儿童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省中医药局负责)
20.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儿童医院和综合医院儿科要针对儿童及其家属心理特点,开展社工和志愿者服务,加强医患沟通,及时释疑解惑,畅通医疗纠纷投诉渠道,建立投诉反馈制度。大力开展「平安医院」建设,推进实施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推动医疗纠纷依法解决。严厉打击伤害医务人员、医闹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为儿科医务人员创造良好执业环境。普及儿科疾病防病医学知识,引导居民形成合理就医预期。(省卫生计生委负责,省综治办、公安厅、司法厅参与)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把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摆在重要位置,纳入健康广东和卫生强省建设的总体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完善配套措施。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要科学规划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制定儿科医务人员培养规划,加快推动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取得实效。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要将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改革纳入医改整体规划,加强政策协调衔接,与各项改革重点工作统筹推进。
(二)强化部门协作。
省卫生计生委要建立协作会商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加强儿童医疗服务改革与发展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要进一步细化配套措施,加强对各地、各有关单位的联系和指导。各地卫生计生部门要合理布局区域内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资源,推动开展规范化的儿科诊疗服务,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监管,提高医疗质量。
发展改革部门要将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中,根据儿科服务特点科学核定儿科医疗服务价格。教育部门要加强儿科学专业医学生培养力度。财政部门要切实落实财政投入相关政策,并向儿童医院和儿科、儿童康复工作适当倾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规定将调整后的儿科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配合卫生计生部门指导公立医院完善内部分配机制,调动儿科医务人员积极性。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出台配套政策,抓好贯彻落实。
(三)加强宣传和考核。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儿童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社会宣传,充分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和宣传平台加强政策宣介和解读,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儿童医疗卫生服务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将推进儿童医疗服务改革与发展工作纳入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检查考核内容。
省卫生计生委要抓紧细化完善有关考核指标,及时会同省有关部门加强儿童医疗服务建设的指导,通过调研、督导、评估等多种方式,指导各地不断总结成功经验,创新发展,不断提升我省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工作方案4
为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充分展现全市卫生系统精神风貌,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医疗卫生服务,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医患安全为目标,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建设,认真查找和解决医疗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质量、提高水平,努力改善患者的就医感受,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活动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心血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将各类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活动范围,实现医疗卫生系统全覆盖。
三、工作目标
(一)加强班子和制度建设。全面落实各项卫生行政管理政策,着力解决综合管理中存在的水平不高、管理涣散、制度缺失、政令不通等问题,实现医疗单位纪律严明、管理严格、政令畅通、心齐气顺的目标。
(二)加强和规范质量建设。全面落实各项医疗服务核心制度,着力解决医疗卫生管理中存在的规范不严、操作不当、质量不高等问题,实现医疗单位规程齐全、照章办事、按规操作、合理诊疗的目标。
(三)加强行风建设。全面落实行业监督防控制度,着力解决药品和医用耗材购销不规范、医疗环境较差、服务态度不好等问题,实现医疗单位药品购销规范、诊疗环境优化、服务态度明显好转的目标。
四、工作内容
(一)加强班子建设,提升管理能力。一要明确责任。院长是医院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要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坚持正确的政绩观。院长要尽量减少临床专业技术服务,以主要精力加强和改善医院管理、维护公益性质。二要强化考核。院领导要定期研究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改善服务态度等工作,确立质量与安全工作重点目标,组织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持续改进措施。要建立科室每周一次、医院每月一次的医疗服务质量讲评分析会,查摆问题、分析原因,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确保医疗安全。三要加强督导。要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听取群众意见;要结合医师定期考核、医务人员医德考评等,建立医院及其医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公示制度。院长重点要体现在“接地气”上。
(二)健全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一要整章建制。各级医院要根据职责分工,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细则》及医院建设标准、医务人员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新医改政策要求,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二要规范操作。在具体工作中要严格依法执业,行为规范。三要严格奖惩。要根据相关制度制定具体的违规惩处规定,引导约束全体医务人员按章办事、按规操作,并建立长效机制,扭转因制度不落实、执行不力而引发医疗安全隐患等问题。
(三)规范医疗行为,消除安全隐患。一要严格落实各项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度。坚决落实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等医院核心制度。二要加强重点环节质量控制。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重点加强手术室、产房、重症监护病房(ICU)、血液透析室、感染性疾病科、口腔科、新生儿室、内窥镜室等部门感染管理工作,提高医院感染诊断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加强医疗技术和人员资格准入,严格对大型医用设备、介入技术、人工关节等高新技术的准入和临床应用管理,维护患者安全,坚持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因病施治。三要加强护理质量管理。加强临床护理工作,营造关爱患者的氛围。临床护理工作要将“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融入日常护理工作中,倡导微笑服务,努力营造关心病人、爱护病人、尊重病人、帮助病人的氛围。积极开展“优质护理服务”活动,强化分级护理质量管理,切实落实基础护理和危重症病人的护理质量,确保患者医疗安全。加强对急危重症患者的护理管理,提高急危重症患者抢救成功率。健全护理业务培训制度,强化护理人员“三基三严”训练与考核,提升护理服务水平和质量。四要开展专项活动。各级医院要加强人才培养和技术引进,大力发展重点学科。要开展以卫生政策学习考核、医疗护理技术操作演练、医疗文书书写、科研成果展评等为内容的岗位练兵活动,提升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服务能力和水平。各县区卫生局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理论测试、督查考核、专家点评、突击演练、满意率调查等活动,检验质量大提升活动的成效。五要采取切实措施,努力降低次均医疗费用。全市各级公立医院要以20xx年次均住院费用为基数,做到零增长,并采取综合措施,降低药占比,努力减轻患者的就医负担。一是要继续执行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制度;二是采取切实措施,提高基本药物使用率。三级医院基本药物使用率不得低于15%,二级医院不低于30%,基层医疗机构不低于80%。新农合患者目录内药品使用率市级三级85%以上,市级二级90%以上,县级医疗机构95%以上;目录内诊疗项目使用率市级医疗机构比例80%以上,县级达到85%以上;三是继续开展临床路径、单病种费用限价管理;四是开展预约诊疗、错峰服务、延长专家门诊时间等具体措施,使患者的就医感受明显好转。
(四)加强学科建设,注重人才培养。一是强化学科管理,加大学科资源投入,增加临床绩效。加强单位和科室重点学科管理,建立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实行学科带头人负责制,明确人员分工,制定学科规划和具体措施,建立医疗、教学、科研、财务、质控人才培养、实验室建设等相关档案。加大经费和设备投入,单独设帐,加强学科带头人经费使用自主权,建立经费管理监督审计制度,确保经费按计划使用、支出合理规范。鼓励引进新技术新项目,提高诊疗水平,临床绩效逐年增加。二是强化梯队建设,培养后备人才,提高科研水平。培养学科带头人的管理能力、创新意识和学术水平。深挖后备学科带头人的发展潜力,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梯队结构合理。建立横向人才培养制度,学科内每年派出人员外出进修学习,加大人才储备。明确学科发展方向,使其能够承担省市级科研课题,鼓励联合攻关课题,争取国家和自然基金课题,每年有在国内外核心期刊杂志发表的论文,每两年有市厅级进步二等奖1项以上。科研成果能够被广泛推广,对学科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五)强化防控机制,改进行业作风。深入开展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加快推进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全省统一实时监控软件的安装运用,加强廉洁风险防控,全面提升医院管理和行风建设水平。一要加强财务管理。要坚持“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原则,医院一切财务收支必须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医院、部门、科室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建立科学决策机制,实行重大经济事项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重大项目必须经集体讨论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实行分级负责,责任到人。要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在显著位置通过多种方式(如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公示栏、价目表等)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二要加强物资管理。加强药品、材料、设备等物资的管理,严格实行医院成本核算制度,堵塞漏洞,降低医疗服务成本和药品、材料消耗。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管理规定,严禁擅自网下采购。三要加强收费管理。严格执行住院患者费用一日清单制度,将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告知患者。患者出院时,提供详细的总费用清单。要接受患者价格咨询和费用查询,如实提供价格或费用信息,及时处理患者对违规收费的投诉。要完善医疗服务项目的病历记录和费用核查制度,定期对患者费用进行核查,病历没有记录的医疗服务项目不得收取费用。四要加强行风督查。充分运用卫生系统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医务人员,自觉抵制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坚决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断增强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坚持合理检查、合理诊断、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进一步完善行业监管制度,严格医疗服务行为监督。加强医患沟通,充分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和选择权,维护患者合法权益,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处理化解矛盾和纠纷。
(六)开展创建活动,弘扬医院文化。通过一系列创建活动,使医院形成“优质、奉献、诚信、创新”的浓厚氛围。一要开展优质服务创建。具体为:加强窗口服务管理,创新窗口便民方式,配备相当工作力量,提高窗口工作效率,缩短患者等候时间。科室楼层合理分布,标识指示规范清晰、醒目易懂。内外环境整洁、舒适,服务诊区安全、温馨。服务态度良好,语言文明规范,不说服务忌语,坚决杜绝“生、冷、硬、顶、推”现象。落实“首诊负责制”和“首问负责制”。提供双休日办理出入院手续服务,新农合患者大病保险实行出院即报。二要开展平安医院创建。具体为:抓好医疗安全责任制、生产安全责任制、治安消防安全等责任制的落实,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强化治安防范工作,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大“人防、物防、技防”治安防范工作的力度,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措施,突出抓好门诊、财务、药品、剧、仓库、微机、配电室等重点部门的管理。根据公安部门要求,安装电子监控系统。加强内部保卫工作,建立健全保卫组织,二级以上医院全部设立警务室,提高保卫人员素质,配齐器材和设备。积极配合公安部门综合治理医院周边环境,防止和及时处置“职业医闹”,确保医院正常工作环境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
五、实施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20xx年12月)。
市卫生局制定下发方案,全面安排部署。各县区卫生局和市直各医疗单位根据市卫生局的安排,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特别是针对服务态度不好、服务质量不高、患者意见大等问题要制定具体奖惩措施,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2月—20xx年10月)。
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制定实施细则,全面落实活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县区卫生局和市直医院要及时将各医疗机构活动开展情况以工作信息形式报送市卫生局,每月至少报送一次。
(三)督导检查阶段(20xx年11月)。
各县区卫生局对本辖区开展医疗服务质量大提升活动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医疗质量服务提升活动落到实处。市卫生局将组织力量,对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质量大提升活动进行全面考核测评,同时纳入对县区和市直单位考核目标。
(四)总结交流阶段(20xx年12月)。
各县区卫生局要采取各种形式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公布检查和评价结果,促进医院管理评价制度和医院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在此基础上,市卫生局将对全市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切实加强对医疗服务质量大提升活动的组织领导,各县区卫生局成立医疗服务质量大提升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辖区医疗服务质量大提升活动的指导、评价和监督检查工作。各县区卫生局要按照市卫生局的统一部署,结合辖区实际情况,负责本辖区活动的具体实施,并定期向市卫生局书面报告活动进展情况。各医院要成立医疗服务质量大提升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负责本单位活动的具体实施。
(二)深化活动内容。各县区卫生局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落实质量大提升活动方案,积极拓宽活动内容,丰富活动形式,创新活动举措,使服务质量大提升活动从阶段性逐步转入制度化、规范化的常态管理轨道。
(三)强化责任追究。探索建立加强医院监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避免或减少投诉上访和减少医疗纠纷发生的体制机制,落实跟踪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通过追究责任人、责任科室和相关领导的责任,促使医院服务态度明显改进,服务质量明显提高。
(四)树立行业典型。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注重树立和宣传行业先进典型事例,及时推广先进经验,在全社会大力宣传,弘扬医疗卫生行业职业精神,进一步提升全市卫生系统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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