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工作计划是一个很好的工作习惯,有了一份完整的工作计划之后,可以帮助我们避免工作中会出现的一些小失误。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精品医院工作计划4篇(医院工作计划总结),供大家参阅。
精品医院工作计划1
一、建立客户服务中心网络,建立客户资料电子文档。
二、科室及开发人员发放客户资料调查表,筛选后建立贵宾健康档案。
三、客户成员
1、钻卡客户:年交会费20xx元高端客户、年集分38000元客户。
2、金卡客户:年集分18000分。
3、普通卡客户:年集分3000分。
医院客户服务部将根据客户的累计有效消费调整客户类别。
四、钻卡金卡客户固定服务项目
1、开通健康服务车免费接送住院客户。
2、金卡:钻卡贵宾通道服务凡客户可直接在柜面向"金卡钻卡贵宾通道"指示牌处出示卡,说明来意后由客服人员协助办理一切手续,使客户宾至如归,享有尊贵感受。
3、免专家及普通挂号费。
4、温馨服务:客户出院三天后会接到管床医生的问候电话,每逢重大节假日通过短信发送节日祝福或电话祝福,使客户时时能感受到医院对其重视和关注,从而提升客户对医院的'认同感和满意度。
5、资讯快递:及时向客户免费寄送医院最新医疗服务,最新医疗信息及预防保健知识。
6、免费体检:健康咨询及生日祝福:客户每年度可享受免费体检,并可随时致电医院服务热线进行健康咨询,更可在对应生日时得到医院赠送的生日礼品礼品将不定期更换
7、贵宾沙龙服务医院根据高端客户群的总体需要,每年举办一次钻卡贵宾沙龙联谊会,联谊会可根据客户特点选择不同主题,新医疗服务推介会.酒会.运动会.旅游.电影观赏.音乐会等灵活多样的形式举办,体现出"为客户创造价值"的理念。
8、专有客户服务代表"一对一服务"为使钻卡贵宾感受到医院对其的特殊重视,为其及家人建立健康挡案,制定个性化饮食及运动计划,推行专有家庭保健医生,每两周上门为其提供保健.医疗咨询.代请专家看病等医疗服务。注:高端客户每年收会费二千元
五、贵宾卡服务期限
有效期与客户年积分及年交会费保持一致即只要客户年积分有效或预期交年会费可持续享受贵宾服务。如积分失效或终止交年会费则贵宾服务相应终止。
六、钻卡发行方式
医院组织钻卡专有服务代表登门拜访客户并赠送钻卡,专有服务代表将相关信息严格登记。
七、客户服务细节
客户数据采集与建档
1每日列出出院三天后需要跟踪服务的客户并督促管床医生执行电话问候服务。
2每隔二个工作日可在"客户查询"系统中查询客户,对采集到的数据再次核对。确定级别后,在客户档案中标出"钻卡""金卡""普通卡"类别。并做好相应后续服务归纳划分。
3为每一位客户建立资料档案并编号,资料卡按卡号顺序排列归档,并建立相应归档清单。
4每月30号前,统计出次月将过生日的客户资料,并进行科学有序的整理统计建档。并随时进行相应更新调整。
5保留客户电子版信息。按"客户类别"、"客户生日顺序"、"客户序号"等类型建立客户电子文档清单,以方便查询。
八、客户服务项目实施
1、服务有效期与客户贵宾卡有效期保持一致。
2、每统计出客户生日信息资料,制成清单在客户生日进行电话或短信祝福。
3、每年向所有客户免费寄送两次报刊:《客户服务报》《健康报》。
4、金卡钻卡客户每年享受的体检,时间由客户自行决定,但需客户提前3天通知医院客户服务部相关人员,工作人员当时审核客户最新级别状态,并将客户情况及时反馈给相应预保科,以便作好衔接准备。
5、开通服务热线,随时进行健康咨询。
精品医院工作计划2
1、在财务会计核算上:
a、完善收入,费用支出及退费以及代金券发放回收核算的各项制度,加强监督。
b、完善利润预测,资金预算的准确性,形成预算体制下的财务运作及分析体系。
2、在管理会计核算上:
a、加强物流周转次数,有效控制资金利用率,实行物资安全库存量管理,科室限量备用及领用制度,提倡节约使用减少损耗,利用电脑信息系统建立安全库存量预警提示。
b、加强进货成本的监督,完善进货(包括新产品、新物质)的报批程序及合同管理。
c、加强各项售价(包括产品、物质)的报批程序及信息系统管理,制定最低售价的信息预警提示。
d、加强广告费用的预算及执行的报批程序及合同管理,加强预决算的分析及有效广告投放如:(版面的合理分布等)的统计分析体系,配合营销策划部提供有效的统计数据以供领导决策。
e、细化收入与成本的配比结构,建立收入与成本对接的电脑信息系统,实现毛利在信息上的'及时反映,完善实现收入制及收款制两种不同核算体系共存的信息披露系统。
3、税收策划上:
a、配合总部的管理要求,做好本院在税收工作上的合理性安排,加强完善各项帐证管理,做好各项税种的预算及核算工作。
b、实现柜员机,pos机、现金交款共存的局面为医院的收入管理创造良好的环境。
精品医院工作计划3
为保证xx年的健康教育工作有序开展,中心今年的健康教育工作将在去年的基础上成立一个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并与居委会、社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学校联系,督促健康教育工作顺利进行,现将今年的工作计划如下:
一、设立一个社区卫生服务关于健康教育方面的课题,并组织实施,年内完成。
二、计划安排中心或者医院各个科室副主任以上医师深入社区讲课,内容关于常见病的预防,儿童、妇女及老年人保健,家庭饮食与健康等。
三、年内将在社区内各居民活动集中的场所开展大型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活动同时发放健康教育处方,健康知识宣传小册子等健康教育宣传资料。
四、今年将利用中心健康教育室向社区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等慢性病患者播放相关方面健康教育光碟4次,利用输液大厅向就诊居民播放社区常见病、多发病防治方面的`影碟52次。
五、继续对前来中心就诊患者或咨询居民给予发放相关的健康教育处方。
六、今年将利用中心健康教育室的固定黑板每月出版健康宣传板报一次,利用户外及门诊二楼固定宣传栏每季度出版一期有关妇女、儿童及老年人保健方面的知识。同时,也将积极利用社区内各学校、企事业单位及务业管理部门的宣传栏宣传健康维护与保健方面的知识。
精品医院工作计划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的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3号)和省政府《关于全省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意见》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居民自愿参加。以基本医疗与大病救助相结合的居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第三条 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原则:
(一)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与我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二)基金由政府补助、个人缴纳组成的原则;
(三)基金实行区级管理、分级核算、超支自理、余转下年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原则;
(四)基金使用实行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管理与监督
第四条 区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简称区合管会)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群众代表组成。区政府的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一)编制新型合作医疗发展规划;
(二)制定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制度和措施;
(三)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全区新型合作医疗工作;
(四)定期向监督委员会和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汇报新型合作医疗工作情况。
第五条 区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区合管办).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基金的管理;
(二)负责参合者医疗费的报销审核.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负责对街道合管办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四)定期向区合管会汇报新型合作医疗基金的收支使用情况;
(五)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的认定、监督和管理;
(六)制定报销基本用药、诊疗与材料目录;
(七)拟定年度实施意见。
第六条 区新型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由区政府领导、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群众代表组成.
第七条 街道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街道合管会)街道办事处和区合管会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辖区内参保群众的宣传、动员和筹资工作;
(二)协调街道财政及时按期上缴街道应补助资金;
(三)研究协调解决新型合作医疗工作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 街道合管会下设办公室(简称街道合管办),负责具体业务管理工作,行政上接受街道合管会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对参合者及时按规定报销医疗费用.接受群众和有关部门监督;
(二)负责对辖区内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医疗服务、用药、收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审核;
(三)对参保人员就医情况监督、检查和审核工作;
(四)负责对社区新型合作医疗领导小组工作的指导、监督;
(五)协调解决新型合作医疗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六)定期向街道办事处、街道合管会和区合管办汇报工作。
第九条 街道新型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由街道办事处领导、街道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群众代表组成.
第十条 区、街道合管办的人员和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工作经费按服务人口年人2元标准)全部足额按时到位。不得发生从新型合作医疗基金中提取和占用基金的情况。
第三章 参合对象、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条 参合对象
(一)除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外的所有户籍在本区的居民;
(二)上述参合对象必须以户为单位全员参合(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除外)
第十二条 参合者义务
(一)农村居民自愿参加新型合作医疗为抵御疾病风险履行的缴费义务。
(二)参合者必须按期一次性整户缴全当年规定的新型合作医疗个人缴纳部分;
(三)本区户籍内的当年出生的婴儿可以申请参加当年新型合作医疗。不享受各级财政补助,次年参合可以享受;
(四)参合者缴纳新型合作医疗基金后。
(五)参合者应自觉遵守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和有关制度。
第十三条 参合者权利
(一)参合者享有因病在新型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或非定点公立医疗机构就医和就诊医疗费补偿。
(二)参合者享有对新型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或非定点公立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收费标准等进行监督、举报和投诉的权利。
第四章 基金标准与筹集
第十四条 基金筹集应坚持政府组织引导。多方筹集基金,实行个人缴费、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
第十五条 基金标准的确定应根据本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农村居民经济承受能力和医疗费用需要相适应的原则。
第十六条 基金筹集办法
(一)符合参合条件的农村居民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规定的其他材料按属地管理原则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或街道合管办办理参合手续。
(二)五保户、低保户及政府规定享受财政补助的农村居民主动按规定提供相应材料。办理参合手续,其个人缴纳资金按市、区相关规定执行;
(三)区、街道补助资金分别由两级财政负责。
(四)省市补助资金由区财政负责落实并全额划拨到新型合作医疗财政专户;
(五)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资助新型合作医疗。
第十七条 筹资时间:新型合作医疗实行按年缴费。规定缴费期内办理申报和参合手续并足额缴费的从缴费次年享受新型合作医疗待遇,新生儿自接到通知后一个月内需到所在地街道合管办办理参保手续,逾期不办理申报登记和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享受新型合作医疗待遇。
第五章 基金管理
第十八条 区财政局和区合管办应在国有商业银行设立新型合作医疗基金专户。
第十九条 新型合作医疗基金纳入区财政专户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基金,按国家有关规定计息,所得利息并入基金。
第二十条 区合管办和区财政局、街道合管办要加强对基金的管理。转入下年度继续使用。
第二十一条 区、街道两级合管办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基金收支、结余情况。
第二十二条 区合管办与街道合管办、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每月结算新型合作医疗补助费用。及时拨付。
第六章 保障待遇
第二十三条 新型合作医疗保障范围包括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疾病(简称门慢)病种由区合管会另行制定)门诊特殊疾病(以下简称门特)病种由区合管会另行制定)住院的医疗费用。
第二十四条 新型合作医疗的结算时间为每年。必须于次年前申请办理报销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第二十五条 设立参合者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门诊、门慢、门特、住院医疗费用最高补助限额。
第二十六条 新型合作医疗的用药、诊疗和医用材料的补助范围按照区合管会制定的 新型合作医疗用药目录》 新型合作医疗诊疗目录》和《 医用材料目录》执行(具体目录由区合管会另行制定)
第二十七条 患有门慢、门特的病人办理申请手续时。由街道合管办初审合格后报区合管办,经区合管办审核确认后方可享受门慢、门特补助待遇。参合者可在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一家作为本人门特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
第二十八条 根据年度基金使用结余情况。对当年因患大病重病经报销补助后仍需支付高额医疗费用的参合者给予二次补偿(具体补助标准由区合管办制定)
第二十九条 根据年度基金使用情况对基金结余较多的年度给予参合者免费享受一次指定项目的健康体检(具体体检项目由区合管办制定)
第三十条 下列情况发生的医疗费用。基金不予补助:
(一)参合者本人违法违章所致伤害的医疗费用;
(二)打架、斗殴、酗酒、吸毒、自残、自杀等所致的医疗费用;
(三)车祸、工伤、医疗事故等所致的有第三方赔偿的医疗费用;
(四)出国、出境期间的医疗费用、非定点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
(五)未经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转诊或未经合管办登记备案的参合者自行前往区域外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急诊除外)
(六)区新型合作医疗用药、诊疗项目、医用材料目录以外的医疗费用;
(七)健康体检、预防接种、计划生育手术、洁牙、镶牙、验光、配镜、装配义眼、义肢、医学美容、矫形等非治疗性医疗费用;
(八)新生儿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前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九)其他不符合新型合作医疗政策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用。
第七章 就诊、转诊及报销办法
第三十一条 区合管办为每位参合者制作《 新型合作医疗卡》参合者应持卡到医疗服务机构就诊。
第三十二条 新型合作医疗实行以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为主的首诊和转诊负责制。急诊者应凭急诊证明补办备案手续。
第三十三条 发生以下情况时。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应为参
合者办理转诊:
(一)经检查、会诊仍不能确诊的疑难病;
(二)不具备诊治、抢救条件的危重病症;
(三)缺少必要的检查、诊疗项目和设施的
(四)诊断明确。参合者要求转入低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继续康复治疗的必须持卡享受即看即报
第三十四条 参合者在区域内或区域外与区合管办计算机联网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就诊时。否则街道合管办不予办理报销(急诊除外)
第三十五条 参合者办理医疗费报销手续必须持《 新型合作医疗卡》转诊证明、病历、处方、出院小结、发票原件、住院明细清单以及区合管办要求的其他材料方可报销。
第三十六条 街道合管办在工作日受理未实行即看即报的定点医疗机构或非定点公立医疗服务机构门诊、住院医疗费用的结报。
第三十七条 参合者在未实行即看即报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或非定点公立医疗服务机构的住院医疗费用。
第八章 费用结算
第三十八条 参合者在与区合管办计算机联网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第三十九条 区、街道合管办应加强基金结算管理。其余10%根据年度考核情况结算支付。
第四十条 参合者门特、住院医疗费用按单病种结算的由区、街道合管办按有关结算方式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具体结算办法由区合管办、财政、卫生、物价等部门另行制定)
第九章 医疗服务管理
第四十一条 新型合作医疗实行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发放定点医疗机构铜牌并向社会公布,与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签订协议,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负责监督、检查协议的履行情况。
第四十二条 区合管办、卫生局等部门制定相应的配套管理办法。
第四十三条 新型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必须设立新型合作医疗挂号窗口。为参合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四十四条 新型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在收治参合者时应认真核对《 新型合作医疗卡》严格执行专人专卡专用制度。掌握住院标准,杜绝挂名住院与冒名住院的现象。
第四十五条 新型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应当认真执行有关政策的`规定。严格执行处方限量与出院带药管理规定,保证基本医疗的前提下,坚持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
第四十六条 新型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应尊重患者或亲属的知情权和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第十章 处罚与奖励
第四十七条 区合管办、区财政局加强对新型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与监督。防止基金超支、失控。
第四十八条 区、街道合管办要加强对参合者、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和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检查;监督参合者应如实提供参合卡、处方、病历、发票、出院小结和住院医疗费用清单等相关资料;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应如实提供病案资料、处方、医疗费用明细清单、财务帐册等与新型合作医疗有关的原始资料。
第四十九条 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应当明码标价。接受区合管办、财政、物价等部门的检查和参合者的监督。
第五十条 参合者有以下行为之一并造成新型合作医疗基金损失的由区合管办如数追回。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将《 新型合作医疗卡》转借他人的
(二)伪造、涂改处方、费用单据等凭证的
(三)虚报、冒领医疗费用的
(四)违反新型合作医疗管理规定其他行为的
第五十一条 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区合管办追回支付的违规医疗费用。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将他人的医疗费用和非报销范围内的费用列入报销范围的一)未认真查验参合卡。
擅自增加收费项目的二)不执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
(三)将参合者挂名住院或分解住院次数的
(四)违反新型合作医疗管理规定其他行为的
第五十二条 政府有关行政部门。追究其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二)贪污、挪用新型合作医疗基金的
(三)违反新型合作医疗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五十三条 区合管会制定新型合作医疗考核办法。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区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精品医院工作计划4篇(医院工作计划总结)相关文章:
★ 医院绩效考核分配实施方案范文4篇 医院绩效考评和分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