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股室党风廉政工作总结4篇(第四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时间:2023-03-29 12:23:33 工作总结

  总结就是对一个时期的学习、工作或其完成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回顾和分析的书面材料,通过它可以全面地、系统地了解以往的学习和工作情况。我们该怎么写总结呢?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机关股室党风廉政工作总结4篇(第四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供大家赏析。

机关股室党风廉政工作总结4篇(第四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机关股室党风廉政工作总结1

  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阜宁县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

  今年以来,在县纪委常委会和市纪委党风室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党风室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锐意创新,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强化廉政教育,大力改进作风,扎实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1、深入开展“210”廉政自省活动,认真抓好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我县将每年的2月10日确定为党员干部廉政自省日。今年的2月10日是我县组织开展的第五个党员干部“廉政自省日”。春节前,县纪委、监察局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210”廉政自省活动的通知》,对节日期间全县面上的党风廉政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严明纪律,严格执行各项廉政规定要求。在省纪委提出的7项规定和市纪委提出的9项规定基础上,进一步重申“十个严格禁止”要求。二是认真组织,扎实开展“210”廉政自省活动。重点是“三个一”活动,即进行一次廉政教育,签订一份廉政承诺书和责任书,开展一次节后述廉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三是强化督查,严肃查处各类违反规定的行为。公开了县纪委监督举报电话,要求各单位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廉政建设情况督查,发现问题,及时 1 上报。与此同时,根据省、市文件要求,以县两办文件形式下发了《关于节日期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通知》,要求各镇区、各部门、各单位强化教育、超前防范,严明纪律、认真执行,改进作风、关注民生,落实责任、严肃查纠。

  2、全面开展“提升素质、改进作风、优化环境、推动发展”主题教育,切实转变机关作风。5月初,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县镇(区)机关集中开展“提升素质、改进作风、优化环境、推动发展”主题教育。整个主题教育从5月4日开始,至6月中旬结束,共分为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巩固提高三个阶段。县委、县政府专门召开了主题教育动员大会,县委书记王锦胜同志到会并作了动员讲话。活动之前,县纪委、县优化办、县廉政办组织了全委人员,深入机关单位、宾馆饭店开展工作日午间禁酒、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操办、参与婚丧喜庆活动、机关公务人员执行上下班制度等一系列的机关作风建设情况明查暗访活动,县纪委主要领导在全县动员大会上对检查出来的六起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各镇区、各单位科级领导班子在5月底前全面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查摆问题,明确整改措施,保证了主题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3.扎实开展党纪条规系列教育活动。 5月份,我们将《廉政准则》、《阜宁县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定》、《阜宁县工程建设中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关于全县科级干部操办婚丧

  2 喜庆事宜的有关规定》等文件规定专门编印了3000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文件汇编》,发放给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及各部门单位和镇区基层站所负责人,供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对照。5月31日,在县委党校召开了全县重点岗位党员干部反腐倡廉“菜单式”集中教育会议,各镇区民政干事、村建干事、计生干事、财政所长、派出所长及县直相关部门重点岗位负责人共188人集中参加了培训。县纪委主要领导和分管书记亲自到会进行了讲话和授课。与会人员感到触动很大、教育很深、受益匪浅。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分工范围,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普遍开展一次“一对一”廉政谈心活动,所有参加教育对象联系自身思想、工作、生活实际,撰写一篇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心得体会。通过扎实开展系列的党政纪条规教育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改进作风,不断提升素质,恪守廉洁自律。

  二、强化责任落实,健全完善制度,不断提高党内监督工作水平

  1.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按照新颁布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我们协助县委、县政府制订印发了《2011年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县领导和有关单位责任分解意见》两份文件,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加与县委常委、县政府班子成员和各镇区、各部门、各单位党

  3 政一把手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对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硬化,实行目标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制定《2011年度全县科级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百分细则》,把全年要求基层开展的各项重点工作,全部纳入考核内容,进行量化、细化、硬化考核。从而,充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龙头作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2.认真开展换届纪律监督。印发了《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组织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文件,印发了《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文件案例汇编》,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开展严肃换届纪律承诺活动和换届纪律知识测试,公布举报电话,加强信访调查,强化纪律监督,保证了换届工作有序、健康、平稳开展。

  3.全面推进全县党务公开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和省、市关于党务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认真总结近年来我县党务公开工作经验,制作《党务公开图片展版》,参加全市党务公开工作图片展。11月中旬,召开全县党务公开工作推进会议,县委王书记亲自到会并作重要讲话,县委仇书记作工作部署,县纪委王铁根书记主持会议,在阜县委常委,各镇区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县直各部门党委(党组)

  4 书记、纪委书记(检查组长)出席了会议。会上下发了《中共阜宁县委关于推进全县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共阜宁县关于实施党务公开工作的细则》、《关于成立全县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等三份文件。三灶镇、教育局、供电公司3个单位党委作了发言。全县党务公开工作推进会的召开,全面开启了我县党务公开深入推进的大幕,对全面提高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促进作用。

  4.进一步强化人民评议制度。协助县委制订了《关于做好2011年人民评议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评议工作重点、主要对象、课题设计和工作分组,在工作方法上提出了四个更加注重,即更加注重现场巡查,更加注重个别走访,更加注重一线评议,更加注重意见整改,充分发挥人民评议员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双重特性,努力使人民评议工作围绕中心,关注民生,监督有力,注重实效。今年以来,已经对18项课题(工作)进行了3次集中评议,人民评议员共对69个方面工作提出了182条意见或建议,每一条意见和建议都及时反馈到有关部门单位,并督促整改到位。通过建立人民评议员制度,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各级党政组织进一步强化责任、改进作风,提高了战斗力、提升了执行力。

  三、强化监督检查,精心组织实施,认真开展有关专项治理和专项检查工作

  1、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2009年以来,5 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我县先后开展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和社团、国企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今年,我们对近两年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回头看和重点检查。在全面复查阶段,会同县财政局、审计局,对各单位的承诺、公示情况进行了督查。

  6、7月份,县纪委牵头组织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人员对县城管局、物价局、县烟草行业协会、县自来水公司等14个单位进行了重点抽查。三年来,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共发现“小金库”12个,涉及金额万元。

  2、认真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4、5月份中央和全省关于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电视电话会议和有关文件下发后,我县立即成立组织机构,迅速制订《关于开展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并于6月2日召开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进行全面动员部署。6月15日前,全县16个镇区、32个主管部门作为独立填报单位填报了《登记表》并按规定进行了公示。通过核查统计,我县实有各类公务用车610辆,其中小轿车411辆,其他车辆199辆。核查后,超编车17辆,超标车5辆,违规借车11辆,合计违规33辆。目前,我们正按照中央制定的《党政机关违规公务用车处理办法》进行纠正处理。同时,正在研究制定全县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着力构建公务用车长效管理机制。

  3、积极开展厉行节约专项检查工作。今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建立完善《源头管理招待费用六项制度》和《公务接待实行定点管理规定》等有关制度规定的同时,牵头组织财政、审计、商务等部门强化监督检查。4月份,组织县商务局、卫生局、工商局、税务局等部门人员,对全县76家定点饭店执行有关制度、履行服务承诺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7月份,县廉政办下发了《关于开展厉行节约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对全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2010年和今年上半年厉行节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主要检查四个方面内容:一是厉行节约各项指标的执行情况;二是有关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三是“小金库”、公务用车、津补贴等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情况;四是对存在问题的整改、处理落实情况。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县纪委、县财政局、审计局各抽调4名同志,组成了四个检查小组,对全县16个镇区和20个县直部门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通过检查共发现存在问题145个,我们以《党风廉政建设问题整改建议书》的形式,要求有关单位限期整改。

  4、扎实开展《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根据中央、省、市纪委的统一部署,县纪委于

  8、9月份,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为搞好这项检查,县纪委专门以文件形式先后两次下发了检查和督导检查的通知。检查工作分两个阶段,8月上旬到8

  7 月中旬为自查自纠阶段,全县16镇区和52个部门在此间全面进行了自查,检查面为100%。9月下旬,我们按照不低于总量30%的要求,选择了5个镇和15个县直重点部门进行了督导检查。重点检查由县纪委分管书记和常委带队,委机关专门抽调了5名室主任和5名工作人员参加检查。检查通过查前公示、专题汇报、民主测评、个别访谈、现场测试、调阅资料等程序进行。检查结束后,县纪委领导集中听取了检查汇报,对检查中发现的46个问题,由廉政办向各有关单位下发《党风廉政建设问题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对问题严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处理。

  四、强化组织领导,形成整体合力,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1、全面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反腐倡廉工作。我们认真贯彻市纪委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把加强非公制企业反腐倡廉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进行重点重抓,有序推进。今年上半年,县专门成立了加强非公企业反腐倡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反腐倡廉工作的实施办法》(阜办发[2011]42号)。4月份,召开了全县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反腐倡廉工作会议。6月底前,设立党委的7个非公企业全部成立了企业纪委,并正式挂牌开展工作。155个单独成立党支部的非公企业全部配备了专职纪检委员。各企业纪检机构都按照统一要求做到“八个有”: 即有一间办公室、有一台专用电脑、有一组资料柜、有一套办公桌椅、有一部

  8 专用电话、有一个意见建议箱、有一套管理制度、有一定办公经费,全县非公有制企业反腐倡廉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2、扎实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我们协同县委农工办,在全县集中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清产核资工作。10月份,专门了召开了全县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会议,县纪委王书记到会并讲话,县委农工办主任王树林对清产核资具体工作进行了辅导,副县长朱林主持民会会,各镇区纪委书记、分管负责人、农经站长(社会事业局局长)、农村会计辅导员出席了会议。专门以县两办文件形式印发了《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的意见》,对工作目标、对象及范围、工作内容、组织领导等作出了明确要求。这次清产核资工作,这次清产核资工作,从10月中旬开始,到11月底结束,12月初,县里将组织验收。主要分为组织清查、初次公示、重点核查、二次公示、确认结果、建立信息化平台等六个重点环节。通过全面清产核资,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定期清查和动态监管机制,实现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进一步提高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水平。

  3、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规定,积极探索农村社会监管新举措。深入开展基层站所访询评绩、无为问效活动,结合省、市开展的创建“人民满意基层服务单位”活动,扎实有效推动基层站所作风、行风的改进和廉政建设水平的提高。在村级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我们积极研究探索实

  9 施“勤廉指数”测评和开展“勤廉示范村”创建工作,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全县实施“勤廉示范村”测评,深化“勤廉示范村”创建工作的意见》,正准备近期召开会议,进行全面部署实施。工作中,我们力求把太仓的经验与阜宁的实际相结合,把“勤廉示范村”测评与全县开展的村级“六有一责”建设活动相结合,把组织考核与干部双述、群众评议、质询相结合,把中央和省、市对农村基层干部的廉洁履职各项规定和村级组织建设的要求融入到“勤廉指数”之中,通过这些系列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促进基层干群关系更加和谐、农村社会更加稳定,努力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今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要求和年初目标,有的工作仍然有些差距,主要原因:一是室里人员工作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二是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不高,三是工作任务较多,人手力量不够,使得想做事情无法做,应该做的事情做不好。今后,我们要以更高的目标,更严的要求,更新的举措,满腔热情、满怀激情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争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

机关股室党风廉政工作总结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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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无产者本质的表现,是党的世界观、政治理想和人生理念的集中体现。在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在积极应对国内外各种困难挑战时,突出强调党性修养,不仅是坚定理想信念的需要,更有着眼新的形势要求、立足党员领导干部队伍现状的鲜明针对性。“修养”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内涵。在源远流长的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中,我们的道德文化特别强调“修已安人”、“推已及人”。孟子曾提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就是一个修养的问题。曾子也讲“吾一日三省吾身”,讲的也是个人修养的问题。如何加强修养,如何在层次上提高,更加让自己能够让人觉得落落大方,具有品味,这都是修养的一个表现。2、加强党员党性修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是源与流的统一。党性与党风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党性决定党风,党风反映党性。我们经常讲,要从源头上惩治预防腐败。源头在哪里?就在于党性。xx从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的角度提出构筑拒腐防变的能力,这是思想上的升华和认识上的深化,抓住了根本,溯及了源头。只有正本清源,才能源远流长。3、加强党员党性修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是内与外的统一。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事物的发展都是内因与外因相互作用的结果。党性是党风的内在依据,党风是党性的外在表现,党性纯洁则党风端正,党性不纯则党风不正。“物必自腐,而后虫生”我们一些优秀党员领导干部面对诱惑不为所动,根本是源于党性的坚定;然而一些腐败分子,诱惑面前趋之若鹜,根 精品合同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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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切实加强党员党性修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是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保证。总的看,当前党员干部队伍作风是好的,但也要看到,一些党员干部作风不正问题仍然突出。现在有些党员干部不能说能力不强,但政治上不坚定,道德上不高尚,行为上不自律,这样的干部,群众并不认可。公权在握,能否清醒,关键看党性。党性强的人“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许多党员干部犯错误,缘于放松了

机关股室党风廉政工作总结3

  社保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二〇一二年,社保股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学习,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与时俱进,恪尽职守,廉洁自律,确保了党风廉政建工作的落实。现将我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 社保股把廉政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全股人员认真学习,把一些腐败现象的严重危害性进行了重点剖析。观看反腐倡廉的录像,以强化全体人员廉政意识,营造良好的反腐倡廉氛围,做到警钟长鸣。通过学习,使股室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人生观,努力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真正做到用权不滥、理财不贪、廉洁从政。通过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廉政意识,增强自觉执行党风廉政规定的自觉性。

  二、求真务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作为敏感股室,社保股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在工作上即注意讲究工作的形式和方法,注意紧密联系实际,在转变工作作风的同时,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在原则问题上不乱开口子,不讲情面,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现象。

  三、严格要求,培养良好的生活作风

  严格遵纪守法和道德规范,严格遵守各项廉政法规制度,以局各项管理制度严格约束自身,保持清醒头脑,真正做到思想作风过硬,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民,实实在在服务,同时,勤俭节约,精打细算,讲求实效,生活上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

  今年,社保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没有出现一人一例违法乱纪行为。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今后我们将继续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坚持不懈地抓好社保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争使科室廉政工作再上一个台阶。

机关股室党风廉政工作总结4

  威信县财政局

  股、室(中心)党风廉政建设

  责

  任

  书

  分管局领导:

  责任股室:

  为促进全县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明确和落实财政局各股、室(中心)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责任,确保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及省、市、县委、政府关于贯彻《规定》的实施办法落到实处,确保“翻三番、增三倍、快追赶、奔小康”奋斗目标的实现,结合我县财政工作实际,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主体

  责任人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穿于财政工作大局之中,贯穿于执行财政政策法规、狠抓增收节支和推进财政改革之中,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财政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一)党组书记、局长对财政系统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

(二)各分管副局长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三)各职能股室(中心)主要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为本股室(中心)党风廉政建设直接责任人。

  二、责任内容

(一)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及市财政局的决议、决定,自觉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维护好领导集体的团结;

(二)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全面掌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指导、督促党风廉政工作,抓好落实,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制度、有专人负责,按照《威信县财政局关于内部管理规定》(威财字[2013]7号)中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三)坚决贯彻执行云南省行政问责办法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行政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的决定,按照《威信县财政局关于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的实施意见》(威财字〔2008〕4号)要求,做好财政服务工作;

(四)坚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职责做好本股、室(中心)的信息公开工作;

(五)认真组织好党员、干部学习政治理论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法规,积极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宣传教育,发现有党性党风方面的问题和不廉洁行为,要及时找其谈话,督促其检查、纠正;

(六)履行监督职责,对本股室(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负责督促整改,纠正不正之风;

(七)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党风廉政建设任务。

  三、责任目标

(一)股、室(中心)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进一步的提高,组织纪律观念明显增强;

(二)各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制度、办法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

(三)股、室(中心)无重大违纪违法行为;

(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上级部署的工作任务得到认真贯彻落实;

(五)股、室(中心)及其人员依法行政,认真贯彻执行四项制度

  以及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

  四、责任追究

  责任人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施责任追究,并按有关规定上报县纪委、监察部门给予相应组织处理或者党政纪处分。

(一)对本股、室(中心)发生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纠正、不查处、敷衍塞责,以及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报的;

(二)因工作失职造成本股、室(中心)发生重大案件,致使国家资金、公共财产和人民群众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授意、指使、纵容、强令下属人员违反政策法规,弄虚作假的;

(四)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对抗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

(五)因教育、监督不力,股、室(中心)内干部职工发生刑事案件,出现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有其他严重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具有上述情形之一,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按规定向上级部门提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建议;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分管局领导(签名):

  股室(中心)主要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备注]:

  1、此责任书一式二份,责任双方各一份;

  2、此责任书系分管局领导与股室(中心)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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