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设备仪器的管理制度12篇 设备仪器管理制度培训总结,供大家阅读。
设备仪器的管理制度1
为了保证急诊抢救设备、设施的齐全,管理制度完善,责任到人,使之随时处于完好、备用状态,提高工作效率和医疗服务质量,现规定如下:
1、抢救室的仪器设备管理责任到人,并有定期检查、登记、签名。
2、医务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才能使用各种仪器;操作者必须了解仪器性能及操作规程、注意事项,否则不可随便动用;保管人每周进行一次设施、器械的检查,护士每班当面清点交接,发现问题及时请维修工修理,发现遗失,当班护士应立即向科主任、护士长汇报;对陈旧、磨损的设施使用不便,必须报废的.,护士长应向保障部申请报废、更新。
3、建立仪器使用登记本,对贵重仪器使用后应有记载。当班人员负责使用后的清洁及维护,使该仪器处于备用状态。
4、操作前需检查仪器,使用后全部关闭仪器,键钮复原,套好机罩。
5、仪器使用时必须有使用记录,运转有故障时,应及时修理;仪器使用后,护士必须及时清洗、浸泡、消毒管道和附件,晾干后经消毒处理后装配并试机,对主机必须用消毒溶液擦拭或熏蒸消毒处理;使用当中发现故障,及时汇报护士长或科主任,同时汇报器械维修工及保障部,并做好登记。
6、每天交接班必须清点贵重仪器并签名。
7、每种器械、设施定人、定期、定地点、定数量管理,保证各种仪器、材料性能良好,并建立仪器档案,内容包括:设备名称、型号、规格、设备序列号、生产厂家、设备编号、使用部门、购买日期、设备专管人、设备维修专管人等。
8、急诊抢救设备一律不外借,使用后要及时归还原处,清理补充,并保持清洁、整齐,以免影响急诊抢救工作。
9、由专人负责仪器的。保养;各种仪器每半年检修一次,并有检修记录。
设备仪器的管理制度2
一、目的
确保采样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二、范围
所有采样使用的各类仪器等
三、职责
后勤中心统筹管理所有采样仪器设备正常运行和使用,对仪器设备进行购置、调试、保养、盘点和维护。
市场小组组长负责公共卫生采样仪器设备的调配、维护、清点。
环境采样组组长负责环境采样仪器设备的调配、维护、清点。
四、仪器设备的购置
1、根据工作需要,各板块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由后勤中心和各板块负责人共同拟购仪器的调硏和采购。
2、调研过程中,后勤中心必须尽可能多地了解各个厂家仪器的性能,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选定仪器型号,报总经理批准。
3、所购仪器必须符合合同规定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应做退货或与供货方协商处理。
五、仪器设备的验收
1、后勤中心负责仪器设备的验收工作。
2、应检查外观是否完好,是否有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及书装箱单,并将资料存档,复印件供操作人员使用。
3、清点备件是否按合同规定备齐。
4、由后勤中心填写验收记录、仪器登记表。
5、后勤中心对具备相应合格资料的`仪器设备和设施并做好验收记录完成。
六、仪器设备的调试
1、后勤中心检查供电电源是否与仪器相匹配,仪器设备工作环境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
2、仪器的调试工作应在生产厂家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对使用中发现的问题,由后勤中心及时汇总反馈给生产厂家解决。
3、调试期间,采样人员要积极、主动地接受厂家的培训,独立掌握仪器的基本操作。
七、仪器设备的使用与保养
1、采样人员要经过认真学习,熟悉仪器的工作性能,掌握仪器的工作原理,认真操作。
2、采样人员要记录仪器的工作情况、使用时间、使用人员,有无异常现象发生(如有异常现场应立即告知后勤中心人员,否则视为仪器设备正常)等,填写仪器出入库记录表。未登记仪器出入库的视为未外出采样。
3、仪器使用完毕后,要做好现场清理工作,确保仪器及配件均完好带回公司,如仪器使用环境对仪器外观及内部零件产生损坏或腐蚀,回到公司后,须立即告知后后勤中心对其进行清理和保养。
4、采样仪器如在采样程中出现故障应及时与后勤中心联系沟通,如现场解决不了的报到后勤中心维修,如不上报影响其他人员采样的,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5、采样仪器在采样过程中因人为故意造成仪器损坏的,根据仪器损坏程度损坏仪器人员应承担相应的维修费或更换费用。如采样仪器及配件现场丢失,由该组采样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6、充电仪器采样回来应及时充电,如未充电给下一组采样人员带来工作不便的将进行处罚,第一次罚款100,第二次200,以此类推。
7、采样人员所领取采样耗材应登记,未用完的耗材回来后应上交,如未上交将进行处罚,第一次罚款100,第二次200,以此类推。
8、采样人员必须保持仪器清洁,不得使仪器接触强酸强碱等腐蚀性物品,仪器的放置要远离水源、火源、气源等不安全源。
9、后勤中心应每周对仪器设备进行盘点工作,确保仪器设备的完整性,后勤中心一个月对仪器保养维护和使用记录进行检查。
10、不是经常使用的仪器要定期通电检查和更换防潮硅胶等,并且登记备查。
八、仪器设备的管理与维护
1、每台仪器应有固定标识牌,包括仪器名称、仪器型号、仪器编号、检定日期、仪器专管员等。后勤中心把仪器设备按分类编号,定橱存放,布局规范。
2、每台仪器由后勤中心建立仪器档案存档。档案内容包括仪器使用说明书、生产厂家、生产日期、购进时间、启用时间、验收报告、使用登记、维护和维修记录、仪器故障记录及检定记录(检定合格证书)。
3、采样人员入职后要经过严格培训,要能独立熟练地操作仪器。
4、所有仪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异常现象发生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告知后勤中心。由后勤中心通知采样和实验室部门,按仪器设备的维护和维修程序申请维修。在维修期间应加以“停用”标识,避免其他使用人员误用。
5、属于国家法定计量检定的仪器设备,应按有关文件规定,送计量部门定期检定,经检定合格方可使用。按检定结果在仪器醒目位置贴上仪器使用“三色标识”即:“合格”“准用”、“停用”。
九、仪器设备的维修
后勤中心人员应定期对所管仪器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认真填写仪器维修记录,经常保持仪器设备的完好可用状态。
1、仪器的一般故障,由后勤人员自行排除,并在仪器使用记录表上记录。较重大故障要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和采样负责人并联系专业人员维修。
2、检修过程中,后勤中心和维修人员应积极配合。检修完毕,后勤中心人员应进行性能检验。检验证明其功能指标已恢复后,该仪器方可投入使用。
3、当仪器的故障无法得到修复或修复后的部分性能指标下降,应申请仪器设备降级或报废。
十、仪器设备的检定和校准
1、各类不同的仪器必须根据仪器的使用说明和分析项目制定一套调校、检定方法,定期进行调校、检定,每次调校、检定过程都应做好记录。
2、对需要强检的仪器,后勤中心应提前一个月将检定计划报送总经理,按照强检规定送检。检定报告要及时归档。
3、对调校、检定不合格的仪器,一律不准使用
4、对所有仪器实行标志管理,核定计量检定证书及校准结果后分别贴上技术监督部门统一制订的标志。凡见“停用”标志不得使用。
十一、仪器设备的档案管理
1、所有仪器由后勤中心建立仪器档案,并制定仪器设备一览表。新仪器要及时归档,并添加到仪器设备一览表。
2、仪器档案要做到一台一档,主要内容包括:仪器登记表,技术说明书,验收调试报告,维修报告,使用及维护情况记录表及检定报告。
3、仪器设备出入库登记表由后勤中心每月档案。
4、经报废处理的仪器应及时清理出档案。
5、后勤中心每季度清点仪器档案一次,防止资料遗失。
以上制度自即日起开始执行,所有与之相违背的制度或通知均以此制度为准。
设备仪器的管理制度3
1、试验室仪器设备的保管维修及保养必须专人负责。
2、试验室仪器设备必须登记造册,一式三份,如邮增减,应及时备注说明。
3、各种大型设备及精密设备应建立档案,包括购置日期、价值、产地、使用情况、计量鉴定证书、使用说明书、维修保管记录。
4、所有仪器设备必须由试验室人员亲自操作,外部人员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操作,否则,出现仪器损坏和意外事故,由试验室人员和当事人共同赔偿。
5、试验室人员必须熟悉操作规程,按章操作,如出现违章操作,导致仪器损坏者,要负责赔偿。
6、对设备的维护保养,须养成良好习惯,使用后的仪器、各种试模等,必须擦干净,然后涂油防锈;电子仪器长时间处于储藏状态时,每月必须开机运行2小时以上,避免电子元件受潮受损;大型及精密仪器必须配备防尘罩。
7、各种仪器要求定期校验,大型设备应让技术监督部门按时标定校核,保证设备精度。
8、仪器出租业务,在不影响本试验室正常工作前提下,富余设备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可以租赁,采取有偿服务,不得擅自外借仪器,如私自外借仪器造成仪器损坏或丢失,按原价5%赔偿。
9、仪器的正常损耗,必须按手续申报,经核实后方准报损。否则,按非正常损坏、丢失论处。对于陈旧设备属固定资产范围的',经有关部门验证后,方可办理报废手续。
设备仪器的管理制度4
1.全院医疗、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以及医用压力容器和医用制冷设施,均由设备科统一负责,按计划采购、管理、调配、保管、维修等工作。
2.各科室每年所需增添仪器,填写医疗器械购置申请表并申述请购理由、人员、房屋设置、医疗效益及经济效益等,送院领导审批。大型医疗设备(50万元以上),请购科室要提供调研报告,由院长会议批准;万元以上设备由分管院长(必要时请示院长)审批;千元设备由设备科(必要时请示分管院长)审批,院内医疗设备均由设备科统一采购,各科室不得自行购买。医疗仪器报帐,财务科须见到设备科签署意见后,方可付款报销。
3.大型精密国产设备到货后,设备科应会同使用科室共同验收,办理领用手续。进口仪器到货后,设备科及时与进出口公司及商品检验局联系,确定开箱验收日期,设备科、使用科室负责人会同商检局代表共同验收,写好验收记录,三方签字。
4.设备科必须建立建全仪器财产帐卡制度,并定期核对。
5.设备科必须建立万元以上设备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购置申请书、调研报告、合同单、验收记录、仪器技术资料、保养维修记录等。
6.所有设备的技术资料,由设备科归档保存。设备科可向使用科室及维修人员提供复印件。
7.各科室仪器设备须制定操作规程,确定专人负责保管使用。实习及进修人员不得单独操作使用。设备科定期下科室检查使用保养情况。
8.各科室医疗仪器如发生故障,使用保管人员及时通知维修组。凡急救仪器,立即派技术人员下科室检修;对于一般可搬动的小型仪器送至维修组检修,并填写维修申请单,修复后凭收据领回;大型精密仪器损坏,限于我院目前维修技术力量,设备条件不足,由设备科协助对外联系解决。
9.应充分发挥各科室医疗仪器作用,提高经济效益。凡因保管不善或违章操作,造成仪器损坏者,科室应如实上报设备科,转呈院部处理,对隐瞒不报者追究责任。
10.对使用率不高的仪器设备,设备科(必要时请示分管院长)有权进行院内调配,各科室应予支持。
11.厂家送给临床试用的'新产品,一律须经设备科统一安排,各科室不得私自接收。
12.精密医疗仪器应确定使用寿命及折旧更新年限。电子诊断治疗仪器一般五年内需收回仪器成本,按单机年收入提成20%作为设备更新基金,并按科室核算,积累作更新购置仪器用。使用十年以上,无修理价值,已搁置不用者,经过检验可申请报废。
13.凡上级调配给我院的仪器设备一律由设备科按规定分配使用。
设备仪器的管理制度5
一、本校教职工凡借用实验、电教室仪器设备,必须先填好借用单,报学校主管实验室工作的领导批准,再由实验员经手借出,借者必须妥善使用和保养仪器设备,如期归还,归还时由实验员逐一验收,确认无错、漏、损后,再在借用单上签收。如有损坏,按实验室赔偿制度处理。
二、凡实验室、电教室贵重精密仪器(每件价在200元以上)不准私人借用,也不准擅自出租。外单位确需借用者,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并严格履行借用手续和执行损失赔偿制度。处所有。
三、实验、电教员必须忠于职守,严格执行借用制度,严格检查和验收。如因玩忽职守,致使实验室财产造成损失者,应按市有关文件追究其责任。
四、每期末,实验、电教人员应提出下学期实验室所需仪器设备、药品和其他器材的'请购计划,报请主管领导审批。制定请购计划时,应首先考虑急需的学生受益最大的基本仪器设备,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不要请购非急需的高档仪器设备。学期中,需购进的急需仪器设备、药品、器材,应由实验员填好请购单,交主管实验室、电教工作的领导批准,然后派人购回,仪器购回后,由学校领导、实验教师、实验员组成验收小组,对仪器进行验收。实验员要认真验收入库。
设备仪器的管理制度6
1.实验室分管仪器设备的副主任负责仪器设备的总体管理,实验技术室负责具体管理,大型仪器设备专人管理。
2.实验技术室应充分发挥先进仪器设备的作用,组织仪器设备的技术开发,提高利用率。
3.仪器设备的日常运转应坚持“以预防为主,维护、保养、检修兼顾”的原则,坚持定期维护、保养,保持仪器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仪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认真做好工作记录;并定期对仪器进行检查,及时编制并申报易损、易耗材料及配件储备计划。
4.大型仪器设备专人操作,非专职人员未经仪器负责人同意不得上机操作;并应建立完整的`档案,包括验收报告,技术资料,使用记录,故障及排除记录,实验数据等。
5.仪器设备在使用中如出现故障,应及时请有关技术维修部门修理,他人不准私自拆卸,否则,将视损坏程度给予处罚;仪器非正常损坏时,当事人需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6.为保证仪器防尘及安全,需保持实验室内整洁并经常检查门窗水电的安全。
7.仪器设备属实验室固定资产,实验室人员工作岗位调到时,须办理所使用仪器设备的交接手续。
设备仪器的管理制度7
一、检测仪器设备的验收,由质检部成员负责人组织进行,同时组织其安装、调试和检定工作。
二、检测仪器设备由质检部负责保管,使用和日常保养,定期进行检定工作。
三、仪器设备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超负荷、超范围和带病工作。使用中如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待恢复正常,并经检验后,方可继续使用。
四、仪器设备每季度进行一次保养。
五、仪器设备要按期请计量部门进行计量检定。当精度达不到规定时,应按检定结果降级使用,并更换标志。
六、当仪器设备的计量精度经检定达不到最低精度标准,且无法修复时,由质检部负责人提出报废申请,上报批准报废。
七、仪器设备由各项目试验组统一管理,每台仪器均应有使用说明、操作规程和检验校准时间、记录及保管人,建立仪器设备档案。
八、新购的仪器设备必须进行全面检查,合格方可使用,能正常使用的.各种仪器应定期检查,所有检查都应做好记录。
九、仪器设备调试、校准记录应由技术负责人负责记录。在使用中自检情况和故障情况应有测试人员做好记录。
十、检验设备、计量仪表使用时要做到用前检查,用后清洁干净。
十一、检测人员必须自觉爱护仪器设备,保持仪器设备整洁、润滑、安全、正常的使用状态。
十二、检测人员要遵守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做到管好、用好,会保养、会使用、会检查,会排除一般性故障。
十三、游标卡尺暂定使用期限为3年,在正常操作情况下磨损、报废不追究使用者责任,使用期限内丢失的按采购价和3年比例赔偿。超过使用期限仍能正常使用的,公司将根据使用状况和延期使用的时间长度给予奖励,超过使用期限丢失的罚款50元,但奖励部分仍然有效。
十四、分发给各部门的测量设备,当员工调换岗位或离开公司前应将所使用的测量设备归还于质检部,质检部做好《计量仪器跟踪表的》登记工作。
十五、游标、千分尺鉴定周期为6个月,硬度计、液压式拉力试验机鉴定周期为1年。
设备仪器的管理制度8
1、仪器、设备的管理使用,必须专人负责。要经常进行检查、保养、维修,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和整改。
2、仪器、设备的.使用,必须遵守有关规定,不得违章操作,不带电修理,不准超负荷使用。并确保机房环境条件(温度、湿度)达标,符合仪器、设备的要求,落实清洁防尘各种措施。
3、仪器、设备应安装安全指示器,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切断电源,做到人离电断。
4、仪器、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如发现漏电,短路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进行修理。
5、维修人员遇有仪器、设备故障申报,应立即进行抢修,待确认故障排除后,方可交付使用,并对抢修情况作书面记录。
6、维修人员应全面负责本科仪器、设备的管理,定期检查仪器、设备接地的可靠性,以防电击。
7、凡新安装或经大修后的各种仪器、设备,应按确定的技术参数(标准)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使用中的仪器设备,应定时作性能的状态检测。
设备仪器的管理制度9
凡临床不能使用的,符合医疗设备报废条件的,应予以报废。
(一)医疗仪器设备的报废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属固定资产的医疗仪器设备应按报废处理:
1.严重损坏无法修复者;
2.超过使用寿命,基础件已严重损坏或性能低劣,虽经修理仍不能达到技术指标者;
3.技术严重落后,耗能过高(超过国家有关标准20%以上)、效率甚低、经济效益差者;
4.机型已淘汰,主要零部件无法补充而又年久失修者;
5.原设计不合理,工艺不过关,质量极差又无法改装利用者;
6.维修费用过高,继续使用在经济上不合算者;
7.严重污染环境或不能安全运转可能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者;
8.计量检测或应用质量检测不合格应强制报废者。
(二)医疗仪器设备的报损条件
属固定资产的医疗仪器设备由于人为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毁损,丧失其使用功能的,按报损处理。
(三)医疗仪器设备报损、报废的处理原则
1.需要报废报损的属固定资产的医疗设备均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并填写"报废、报损固定资产审批单",经由技术鉴定部门鉴定确认无法修复使用的,再由医疗设备科审核(对十万元、二级医院为五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须经医院仪器设备管理委员会讨论同意),报主管院长同意后,由财务部门负责填写《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报卫生行政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
2.凡减免税进口的医疗设备,除以上规定外还应按海关有关规定办理。
3.对于可供家用设备的报废处理,应加强审核,严格控制。
4.待报废固定资产在未批复前应妥善保管,已批准的.报废的大型医疗设备应将其可利用部分拆下,折价入账,入库保管,合理利用。
5.已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可办理财务减账手续。其残值收益应列入医疗设备更新费、改造基金项目专项使用。
6.经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使用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处理,一律交回设备主管部门统一处理。如有违反者应予追查,交主管部门处理。
设备仪器的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院报废、积压仪器设备的管理在,最大限度的提高报废和积压仪器设备的再利用价值,根据《沈阳职业技术学院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要规定适用范围只限于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仪器设备。
第三条 资产管理处负责学院报废与积压仪器设备的处理工作。
第二章 报废仪器设备的处理
第四条 仪器设备的报废,要进行严格的技术鉴定。经鉴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视为报废仪器设备。
1、费用接近或达到同类新产品价格的设备。
2、无修复价值的或已无法修复的设备。
3、陈旧过时,精度或技术指标都无法恢复的设备。
4、粗制滥造,技术质量不过关的试制或自制的产品。
5、因产品更新换代或耗能大、效率低,属国家统一公布淘汰的产品。
第五条 凡确定为报废的仪器设备,各部门资产管理员应到学院资产管理处领填《报废单》,将技术鉴定结果详细填写在报废单上,经本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相关主管部门领导审查签字,最后报资产处审批。
第六条 价值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仪器设备报废,除履行上述手续外,还应补充该设备从购置到报废全部过程的使用效益报告(包括机时数、培训人员总数、科研项目总数、获奖情况等)经主管校领导签字后由资产管理处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方可报废。
第七条 报废仪器设备处理的时间,一般每年安排二次,上半年在5月份左右,下半年在十月份左右,特殊情况做临时处理。
第八条 报废仪器设备由资产管理处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议价小组对废品进行统一作价处理。
第九条 废旧仪器设备残值收入一律上缴学院财务。
第十条 凡可重新利用的.仪器设备,都要逐级建账。所有领用、建账手续,由领用单位资产管理员到资产管理处办理。
第三章 积压仪器设备的处理
第十一条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视作积压仪器设备。
1、因学院教学、科研、开发等任务发生变化或者专业方向的转变,以后不再使用的。
2、使用年代久性能下降不能满足科研开发要求的。
3、重复购置多余的
第十二条 经各部门确认的积压仪器设备,在上交时,可先将积压清单报资产管理处,由资产管理处组织回收。大型仪器设备就地封存,等候处理。
第十三条 资产管理处将各部门上报的积压仪器设备信息在校园网公布,对积压仪器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拍卖。
第十四条 如果有校内部门需求积压仪器设备,由资产管理处办理办理校内转移调拨手续。
第十五条 如果积压仪器设备的需求方属校外单位,由资产管理处办理对外销售手续。
第十六条 处理积压设备所得收入,一律上交学院财务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此前校发此类文件自行废止。本规定由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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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学仪器由专人负责管理。
二、教学仪器要设立账目,内容包括仪器名称、来源、数量、单价、金额,做到账、卡片、实物相符;学校教学仪器一律不准外借。
三、教学仪器设备应按标准分类编号,定柜、定架存放,并在柜上贴有存放仪器名称、数量的卡片,以便查找和使用;药品和仪器分柜存放。
四、各类仪器说明书要装订成册,专架存放,以便正确使用。
五、教学仪器室内要张贴演示、分组实验安排表,设置实验记录单和报告单,为实验教学开展服务。
六、学校建立教学仪器使用、归还、赔偿制度,仪器管理人员对仪器的.使用、归还、赔偿都要有记载,需要请示领导的,及时向领导请示。
七、仪器管理人员要爱护仪器设备,及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使仪器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要经常做好仪器设备的安全工作,室内要保持干净、整洁、通风,做到防潮、防锈、防火、防盗。
八、主管领导每学期对教学仪器管理工作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检查、指导;学期末进行全面检查,做为仪器管理人员的考核依据。
九、仪器管理人员若更换工作或调职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
设备仪器的管理制度12
1、对学校计算机的使用要严格遵守正确的使用方法使用。如有损坏(除计算机自然老化或产品故障问题外)由于操作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均由使用者负责修理,责任到人。
2、摄像机、照像机、电视机等,如故意损坏,按价赔偿;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要负责修理。
3、幻灯机、投影仪、录音机,故意损坏的,按价赔偿;使用不当造成损坏,要负责修理。
4、教学资源:录音带、影碟、投影片、幻灯片、录象带等如有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5、各科教师必须做到精心使用,不随便乱扔乱放,不乱拆乱装,保持物品洁净。
6、使用者在借用时要先检查物品是否功能正常,出库后一切责任由使用者负责。
以上各种学校电教设备除自然老化、产品问题出现故障外,一切责任均由该设备使用者承担,包括此设备的维修或赔偿。请各科教师必须遵照以上各项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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