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3篇 总结推广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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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3篇 总结推广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经验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1

  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若干重大问题分析

  一、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回眸与评述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全面把握国内外发展大局,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率先在农村发起改革,即“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中国农村改革以磅礴之势迅速推向全国。这种改革的实质就是将“大包干”由农民的意愿上升为国家政策,满足了农民在“自家地里种地”的愿望,极大 地调 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适应了当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因此,中共十届三中全会决定,要“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

(一)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即“大包干”政策实行以来,之所以成为长久不变的政策,是因为取得了有目共睹的巨大成功。

(二)改革盲点

  农村建设用地资产沉睡与“以乡养城”的土地征收制度一直延续。

  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若干重大问题解读

(一)深化农地经营制度改革切忌急于求成中国农村的改革与发展

  按照邓小平的预料,会出现“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就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这个飞跃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总结为“以磅礴之势推向全国”,是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必须长期坚持。农村改革与发展的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邓小平指出:“这是又一个很大的前进,这是很长的过程。

  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若干重大问题分析

(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的原则,走综合改革的道路

  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必须坚持中国特色,即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原则下推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就是寻求符合中国国情的方法和途径破除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土地制度障碍,全面推进地籍管理制度、土地产权制度、土地市场制度、土地征收制度和农村宅基地制度等综合改革。唯此,才能实现以确权为核心的土地制度改革目标。确权就是要明晰农村土地产权,强化土地物权,让农民充分享有土地用益物权。

  1.地籍管理制度改革:地籍调查与测量是基础,确权发证是目的

  推进农村地籍管理制度改革的目的是保障农民土地财产权不被侵犯。因此,当务之急是要在做好农村集体所有的农地和建设用地的登记、确权和发证工作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农地和宅基地的地籍调查与测量,做好农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用益物权的登记、确权和发证工作。

  2.土地权属厘清:弱化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前提,强化农民土地使用权是关键

  现行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类似于“物权法”中讲的“共有产权”,是几乎不能退出的“共同共有”。目前,只要讲土地是农村集体所有,那么集体的“代表”即村干部就可能会行使自己的控制权,农民土地承包权面对集体所有权,显得十分脆弱。因此,必须改变这种局面,使“共同共有产权”的适用范围减少到最低限度。今后,土地关系的调处可以逐步实现社会化、法制化,避免由少数村干部说了算,即使有了土地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仲裁机构或者法院解决问题,行政村或农村社区干部只管居民授权的公共事务。改革后,现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归属不变,仍可以长久享用,可以抵押和继承;运用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制约产权,实行农地农用;运用法律和政策,完善流转机制,规定受益标准和受益方式;采取土地整治手段,逐步实现土地集中经营,居民集中生活,为政府提

  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若干重大问题分析

  供基本公共服务建立平台,为城镇化发展奠定基础。

  3.土地职能的发挥:完善土地职能是基础,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是目的

  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可以解决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建设的投入问题,是全面建成建设小康社会的坚强支柱,是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手段,是增强服务功能,促进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迫切需要。因此,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基石。从土地制度改革的视角来讲,就是通过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职能,实现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目的。首先是在符合规划、严格用途管制的基础上,要把更多的农村建设用地留给农民集体开发,让农民以土地作为资本直接参与工业化和城镇化,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其次是国家要放开政策的口子,允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不违反规划的前提下,利用集体建设用地置换指标在城镇发展工业园区、商业园区甚至房地产业,尤其是鼓励建设农民创业园;第三是成立多种形式的农业合作社,通过农地流转,发展规模农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

  4.农地流转与经营

  家庭经营是主体,其他形式是补充,准入与监控制度是保障家庭经营不仅适应以手工劳动为主的传统农业,也能适应先进科学技术和生产手段的现代农业,是最适宜的农业经营方式。我国的资源禀赋决定了我国农业现代化既不能采用北美等发达国家以大规模农场为特征的发展模式,也不能采用拉丁美洲的大公司农场与小农户并存的“双元化”发展模式,应该根据中国国情,发展中国特色的现代农业,即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要确保农民家庭承包经营的主体地位。让公司法人大规模地流入农地,成为农业的经营主体,把农民变成农业工人,只是农村土地流转的一种方式,不是方向。因此,应该设置门槛,限制在有限的耕地上工商企业以资金雄厚的资本实力去和弱小的农户争夺耕 地经营 权。《决定》虽然指出“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但并不意味着所有的企业家都允许投资农业,即农地流转要设置条件,防止形成新一轮掠夺农村土地资源的运动。因此,必须建立土地流转准入制度和监控制度,保障流转土地的用途不变和高效利用。准入制度的核心是对土地流入者的资格进行认

  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若干重大问题分析

  证,包括资信条件、经营能力、管理水平等。通过建立土地流转准入制度,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培育大批农场主;监控制度就是对土地用途和经营水平进行监控,发现流转土地的利用违反规划用途,或利用效益低下的,采取警告、整改、罚款和收回流转土地的惩罚措施,确保农地农用和高效利用。

  5.建设用地资产显化和实现:建立城乡统一的市场是途径,市民购地做房是禁区

  遵循同权同价,即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权利平等的原则,以建立农村建设用地储备制度为平台,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城镇建设用地的“增减挂”指标必须通过市场,采用“招拍挂”的方式获得。目前,可以尝试以行政村或农村社区为单位成立农村建设用地储备中心,负责本集体建设用地包括宅基地的回收、整治、出让、出租和分配等,以显化、盘活和实现农村建设用地,主要是宅基地资产价值,走用土地经营农村的发展之路。

  6.征地制度:综合改革扩权利,释放红利归农民

  必须改革现行土地征收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首先是改革补偿安置标准。补偿标准的确定不仅要考虑农地质量、规划用途、土地投资利息、有害或不良影响、干扰损失和重新安置的困难等,而且还要权利补偿,包括征地集体和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以及征地农民的生存保障权、发展权、生态安全权的补偿;其次是改革分配方案。主要包括调整分配比例、让农民“保权增利”、消除“同质异途”补偿安置悬殊的弊端等;第三是改革安置方式。要区别不同地区和安置对象,采取包括保险安置、创业安置、就业安置和货币安置等多种形式。

  三、结语

  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农村人民公社“大锅饭”体制下,小岗村农民在生活环境胁迫下的发明创造;中国城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是在城市国有土地“无偿、无限期和无流动”的体制下,深圳市政府在囊中羞涩的窘迫环境胁迫下的发明创

  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若干重大问题分析

  造。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最先进生产力的的发展要求,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及时地把群众的发明创造上升为国家政策,使改革获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如今,我国成为经济强国、政治大国,均得益于改革开放。当前,我国改革已经到了深水区,面临着一个历史性的攻坚期,必须以攻坚的勇气进一步推进改革。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及时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表明了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进行改革攻坚的勇气和决心。当今的改革,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重中之重,即只有通过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才能破解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地从哪里来、钱从哪里来和人到哪里去的问题;唯有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才能为城乡发展一体化,推进“四化”同步建设提供强大动力。

  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若干重大问题分析

  参考文献

[1]《中国城市发展报告》编委会.中国城市发展报告(2012年)[M].北京:中国城市出版社,2013.

[2]郑风田.沉睡的资产开始苏醒[N].上海证券报,2013-11-21(A1).

[3]於忠祥.论中国征地制度 [J].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14(6):17-22.

[4]於忠祥,李学明,朱林.论农地征用的补偿与安置[J].农业经济问题,2004(12):21-25.

[5]邓小平.邓小平文选[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355.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2

  四川新闻网成都10月19日讯(记者 陈淋)今年5月,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全面深化省属企业内部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专项方案》,明确2014年全面启动深化省属企业劳动、人事、分配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改革,2017年完成。其中,7户企业三项制度改革工作今年基本完成,其余企业2017年前全面完成。这标志着四川省属国企改革潜入?深水区?。

  近日,四川省国资委组织召开了三项制度改革工作座谈会,通过中国华西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西?)等几家国企三项制度改革经验分享获悉,随着改革深入推进,国企管理去?行政化?色彩后,?市场化?导向也更加明确,企业发展活力也被强有力地激活。

  分配制度改革:

  绩效考核打破“大锅饭” 业绩好就能拿高薪

  四川省属国有企业集团层面90%以上是国有独资企业,企业股权结构单

  一、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不到位,严重影响企业发展的活力和竞争力。哪怕是1982年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深圳经济特区注册的中国华西,对此也深有感触。该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李安直言:?再不改革,企业就活不下来。?为适应市场需要,2009年中国华西便率先开始三项制度改革。?薪酬分配制度改革对我冲击很大。?李安内心深有触动。?改革之前,公司里驾驶员年薪能拿到8万,而承担了较高工作压力和风险的部门负责人年薪则是12万。这是很不合理的薪酬体系。这不是简单的8万和12万年薪的关系,而是和市场对接的关系。?在李安看来,对公司业绩付出较大的部门负责人,年薪应该更高。因此,在三项制度改革时,中国华西就先从绩效考核开刀,从部门负责人到普通员工,薪酬全靠能力和业绩说话。?驾驶员和部门负责人的年薪,变成了6万和40万的对比。但是部门负责人要拿到40万,需要付出很多心血。?李安说,把严格的绩效考核纳入薪酬体系后,打破了原来吃大锅饭的情况,体现了制度公平性,企业发展活力也被激活。2009年公司规模只有30亿,今年已经达到100亿。他深知,公司内部若没有这种活力,根本没法如此快速的发展。

  企业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四川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商集团?)和四川旅游发展集团(以下简称?川旅集团?),分配上的市场化标签同样越来越突出。据川商集团党委副书记任玲介绍,通过建立管理人员考评档案,及时兑现绩效结果。并实现?效益升、工资总额增;效益降、工资总额减?,打破传统的工资总额分光吃光,实现企业自主管控人工成本,人均创利最优化。?完成目标任务获得相应薪酬,超额的重奖,不能完成的个人拿钱填补。?任玲说,去年子公司主要负责人高的年薪达80多万元,低的不仅有的没有绩效薪酬,还扣了基薪,全年只有6万元。?

  劳动人事改革:

  市场化选聘打破“铁饭碗” 全体起立择优坐下

  随着国企人事制度改革,成为国企正式员工便拥有一个?铁饭碗?的日子,将一去不复返。国企职工?铁饭碗?的观念,也正在转变中。从国企干部到一线普通职工,全部纳入市场化选聘。今年年初,川商集团进行了一轮全集团管理人员大竞聘,通过严格考核,有60位管理者晋职又加薪,其中有17人是被破格提拔的。然而,也有11人因未能达到岗位要求被降职降薪,甚至有的管理者被辞退。?这就是我们在人事改革中,进行的经营管理人员‘全体起立、择优坐下’的科学竞聘机制。?任玲说道,我们在全集团内公示选拔中级管理人员职位、条件及报名情况,竞聘结果充分体现测评组及专家意见、民主测评结果和竞聘人工作业绩,同时抽调专人组成考察组,严格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提交集团党委研究。并对拟聘任人员进行任前公示、任前谈话和廉洁谈话。

  市场化选人用人,在近几年新组建的国企中,尤为普遍。2005年注册成立的四川富润企业重组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富润公司?),从一开始就用市场化标准进行制度设计。?对企业来说,市场化程度高低,直接决定了三项制度改革的成败。?这一点,富润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林罡体会最深刻。?对我们来讲,国企薪酬肯定没有一些民营企业有竞争力,我们如何用好人,把工作抓好,弥补短板,尤为重要。投资公司的特点是人不多,运营对象主要以资本为主,所以从制度层面的设计,就要跟市场密切联系。?林罡说,富润公司从2005年成立至今,9年时间里市场化改革一直在推进。而我们现在正在进行的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和三项制度改革是相辅相成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能否发挥制度的效果,取决于企业三项制度改革能否真正的实践。?从2008年到现在,公司集团层面已有31个人离开,但是我们公司到现在只有50个人,所以你能够想象我们公司市场化程度有多高。?因此,林罡才会自信地说道,?富润公司是尝到了市场化甜头的企业。?他有公司发展业绩的有力证据:在市场化、专业化指导方针下,公司按市场化原则投资,从当初的7200万规模,发展到现在达30多亿元的市场规模。每年利润好几千万,人均创利上百万。?现在整个公司除了我是省国资委管理外,其他人都是市场化选聘上岗的。?

  时间限定:

  今年12月31日前 国企须上报三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四川省属国企三项制度改革时间表,今年已全面启动了三项制度改革,能投集团、化工控股集团、川商集团、川旅集团、有色科技集团、富润公司、物流股份7户企业将在年内基本完成改革,而剩余企业则是2017年完成。

  在座谈会上,从省属国企的经验交流中,四川新闻网记者了解到,企业管理去?行政化?色彩后,国企?市场化?导向更加明确。省国资委主任刘国强在会上就明确指出,市场化的必然要求,国企改革的实例表明,三项制度改革也是逼出来的。形势所逼,大势所趋,推不开、绕不开、拖不起。早改早主动,晚改更被动,不改只有死路一条。

  在刘国强看来,与市场全面接轨,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他讲道,推进用工制度的改革,尽快建立职工用工,能进能出的机制,企业用工必须市场化,各类管理人员一律实行聘任制、任期制,推行企业化管理。凡是具备竞争条件的岗位,都要实行竞争上岗。对在岗职工,要动态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实行内部淘汰;推进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应尽快建立管理人员竞争上岗,能上能下的机制,除少数因由出资人管理,或因由法律程序产生,或更换的企业领导人以外,对所有管理人员都应该实行公开竞争,要坚持企业管理去行政化,坚决打破干部和工人的身份界线,变过去的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推进分配制度的改革,尽快建立收入能增能减,有效激励的机制,坚决打破铁饭碗、大锅饭,坚持有为有位、合理回报、能升能降的薪酬导向。坚持效益决定分配的原则,建立市场化薪酬激励约束机制,严格依据企业经营效益和个人绩效,兑现奖励。

?从推进的要求来讲,7户企业必须完成改革目标任务,各企业要按照省国资委下发的目标任务,倒排时间,抓好落实,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刘国强在会上对国企三项制度改革提出要求:除了今年试点的七户企业外,其他企业都要积极行动起来,结合企业的行业特点、人员规模、发展阶段、管理现状等,找出改革的重点,难点,切实制定好可行的改革方案和措施。所有企业都必须在今年12月31日前,上报实施方案,并按照方案抓好落实。

  四川新闻网10月19日报道

  转载媒体:中国网、网易新闻、新民网等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3

  背景意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任务。

  2014年12月2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会议指出,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在试点基础上有序推进。

  2015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这标志着,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即将进入试点阶段。

《意见》在农村土地征收改革方面提出了要探索缩小土地征收范围;规范制定征收目录,健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全面公开土地征收信息;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等。

  具体措施

  改革试点主要任务

  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

  一是完善土地征收制度。针对征地范围过大、程序不够规范、被征地农民保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要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土地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规范土地征收程序,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健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全面公开土地征收信息;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二是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针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权能不完整,不能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和交易规则亟待健全等问题,要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范围和途径;建立健全市场交易规则和服务监管制度。

  三是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针对农户宅基地取得困难、利用粗放、退出不畅等问题,要完善宅基地权益保障和取得方式,探索农民住房保障在不同区域户有所居的多种实现形式;对因历史原因形成超标准占用宅基地和一户多宅等情况,探索实行有偿使用;探索进城落户农民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民主管理作用。

  四是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针对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不健全,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之间利益不够等问题,要建立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在国家与集体之间、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和相关制度安排。

  对试点的选择

  兼顾不同发展阶段和模式

  改革试点的要求,一是坚持小范围试点。统筹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兼顾不同发展阶段和模式,主要在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和农村改革试验区中安排,选择若干有基础、有条件的县或县级市开展。

  二是坚持依法改革。试点涉及突破相关法律条款,需要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允许试点地区在试点期间暂停执行相关法律条款。

  三是坚持封闭运行。试点严格限制在经法律授权的县(市)开展,非试点地区不要盲目攀比,擅自行动,确保试点封闭运行,风险可控。试点工作在2017年底完成。综合新华社央视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

  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完善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

  权威访谈守住底线、试点先行、平稳推进 ——国土资源部负责人谈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 新华社记者 王立彬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这些要求明确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任务。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事关重大,必须试点先行。

  日前,中央印发了有关改革试点工作意见,为什么要开展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改革试点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是什么,有哪些主要任务和基本要求,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土资源部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大明。

  改革完善农村土地制度 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

  记者:为什么要开展改革试点?

  姜大明: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明确任务。土地制度是国家的基础性制度,在实践基础上形成的中国特色土地制度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历史性贡献。随着实践发展和改革深入,现行农村土地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的问题日益显现,必须通过深化改革来破解。改革完善农村土地制度,有利于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有利于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有利于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

  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我部开展了以土地征收、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和宅基地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改革试点,各地也结合实际进行了积极探索,为改革完善农村土地制度积累了经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涉及重要法律修改,涉及重大利益调整,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村民自治制度等重要制度的完善,必须根据中央统一部署,按照守住底线、试点先行的原则平稳推进。

  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为方向 记者:改革试点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姜大明: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立足我国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兼顾效率与公平,围绕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目标,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为方向,以夯实农村集体土地权能为基础,以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为关键,以维护农民土地权益、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为目的,发挥法律引领和推动作用,着力政策和制度创新,为改革完善农村土地制度,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提供实践经验。

  要通过改革试点,探索健全程序规范、补偿合理、保障多元的土地征收制度,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依法公平取得、节约集约使用、自愿有偿退出的宅基地制度。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为科学立法、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供支撑。

  关于改革试点的基本原则,一是把握正确方向,紧扣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任务;二是坚守改革底线,坚持试点先行,确保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是维护农民权益,始终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农民土地权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四是坚持循序渐进,既要有条件、按程序、分步骤审慎稳妥推进,又要鼓励试点地区结合实际,大胆探索;五是注重改革协调,形成改革合力。

  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 记者:改革试点的主要任务有哪些?

  姜大明:一是完善土地征收制度。针对征地范围过大、程序不够规范、被征地农民保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要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土地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规范土地征收程序,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健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全面公开土地征收信息;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二是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针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权能不完整,不能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和交易规则亟待健全等问题,要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范围和途径;建立健全市场交易规则和服务监管制度。

  三是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针对农户宅基地取得困难、利用粗放、退出不畅等问题,要完善宅基地权益保障和取得方式,探索农民住房保障在不同区域户有所居的多种实现形式;对因历史原因形成超标准占用宅基地和一户多宅等情况,探索实行有偿使用;探索进城落户农民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民主管理作用。

  四是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针对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不健全,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之间利益不够等问题,要建立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在国家与集体之间、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和相关制度安排。

  记者:对试点选择的范围、时间有什么要求? 姜大明:改革试点的要求,一是坚持小范围试点。统筹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兼顾不同发展阶段和模式,主要在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和农村改革试验区中安排,选择若干有基础、有条件的县或县级市开展。二是坚持依法改革。试点涉及突破相关法律条款,需要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允许试点地区在试点期间暂停执行相关法律条款。三是坚持封闭运行。试点严格限制在经法律授权的县(市)开展,非试点地区不要盲目攀比,擅自行动,确保试点封闭运行,风险可控。

  试点工作在2017年底完成。(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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