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加工合同6篇 加工类合同范本,供大家阅读。
加工合同1
甲方:(加工方)
地址:________电话:________
乙方:(来料方)
地址:________电话:_______
双方为开展来料加工业务,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加工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尼龙再生粒子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将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产品后交付乙方。
第二条来料加工的质量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正常备损率为40%,甲方加工后产成品的含灰量在4%以下。来料出现明显异常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到现场查看。
第三条加工时间
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后的45天内将加工后的成品运输至乙方工厂。甲方如未能按时、按质、按量交付加工产品,在乙方提出后,甲方应赔偿乙方所受的损失。
第四条加工费
甲方为乙方进行加工的加工费为800元/吨。
第五条付款方式
甲方将来料的产成品运抵乙方工厂,乙方即时支付加工费后卸货。
第六条运输与保险
乙方将原材料运交甲方的.运费和保险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将本合同产品送交乙方的运费和保险费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不可抗力
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约时,该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对方,并与对方协商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损失,对方不得提出赔偿要求。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签字日起生效。有效期两年。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之前1个月,如一方需续订合同,可以向对方提请协商。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合同2
委托方:
承接方:
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乙方利用自身的设备、技术和人员为甲方提供零部件进行阴极电泳漆涂装加工。并同意按以下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加工合同。
一.价格:
具体单价见附件报价单(CFLC-QT100728002附),总价62.00元/套,凸焊螺母攻丝另加3.00元/套。此价格含税(17%),含运费。
二.加工成品质量要求保证:
1、 乙方保证作业标准符合ES-X71221要求,试验方法遵循MS82-3101的要求,ES-X71221形式检测应每年进行一次。
2、 乙方在零件表面处理前零件上所有凸焊螺母需使用对应标准丝锥攻丝一遍。
3、 乙方保证涂膜平整光滑,甲方按国家相关的产品质量标准验收。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返修合格;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返修费用由甲方负责,如造成车厂投诉乙方应承担连带责任。甲方在收到乙方货物后5个工作日内反馈质量问题。如产品质量异常若甲方提出做形式检测,乙方需无条件同意甲方在国家认可的实验室检测。
4、 PPAP审核等级按照等级三执行
三.底材件的品质要求:
甲方负责提供检验合格的底材件给甲方生产,乙方若发现甲方提供的底材件有明显的质量不良应停止生产并通知甲方处理。
四.交货的时间和要求:
乙方收到甲方白件3个工作日之内交货,如遇急件交货日期双方再协商解决。(如因批量大、质量、设备原因乙方提前通知甲方并协商解决交货日期。)
五.包装方式:
保证产品安全运输不受损坏为原则,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采用甲方托盘或料架等载体运输乙方需负责保管并如数归还甲方,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六.乙方遵循《环境保护法》的相关法规要求,如因环保部门检查不合格而受到的相关处罚与 甲方无关,乙方自行承担对环境污染造成的一切后果。
七.运费方式及费用:乙方负责接、送货物到甲方工厂,运费由乙方承担。
八.结算方式:
乙方每月5日以前和甲方把上月电泳加工费核对好,并交甲方确认签字后开具有效增值税票,甲方收到发票后60天内支付货款(电汇或承兑汇票)。
九.合同有效期:
20xx年08月26日至20xx年08月25日
十.违约责任: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乙方电泳加工费;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要求, 保质、保量如期完成所承揽工作,逾期交货或交货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除应自动返修外,,还应按逾期所交货物货款的1%/天支付违约金。
十一.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复印件有效。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乙方:
( 盖章) (盖章)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加工合同3
合同编号:________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中国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电报挂号: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国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电报挂号:_______,电传:_________。
双方为开展来料加工业务,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加工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_____(产品)_____套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将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产品后交付乙方。
第二条交货
乙方在合同期间,每个月向甲方提供______原材料,并负责运至______车站(经______港口)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后的_____个月内将加工后的成品_____套负责运至_______港口交付乙方。
第三条来料数量与质量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须含_____%的备损率;多供部分不计加工数量。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材料应符合本合同附件一(略)的规格标准。如乙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提供给甲方应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对无法履行本合同不负责外,还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损失;乙方特此同意确认。
第四条加工数量与质量
甲方如未能按时、按质、按量交付加工产品,在乙方提出后,甲方应予赔偿乙方所受的损失。
第五条加工费
甲方为乙方进行加工的加工费,在本合同订立时的_____年为每套_____币____元;合同订立第二年起的加工费双方另议,但不得低于每套_____币_____元;该加工费是依据合同订立时中国国内和国外的劳务费用而确定的,故在中国国内外劳务费用水平有变化时,双方将另行议定。
第六条付款方式
乙立将不作价的原材料运交甲方;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产品前1个月,由乙方向甲方开立即期信用证,支付加工费。
第七条运输与保险
乙方将原材料运交甲方的运费和保险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将本合同产品运交乙方的运费和保险费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不可抗力
由于战争和严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约时,该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对方,并与对方协商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损失,对方不得提出赔偿要求。
第九条仲裁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未能协商解决,可提请____国_____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适用法律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的国际公约、条约;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在中国法律无明文规定时,适用国际通行的惯例;
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十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签字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规定的“_____套由甲方加工的成品交付乙方,并收到乙方含加工费在内的全部应付费用”时终止。
第十一条合同的续订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之前____月,如一方需续订合同,可以向对方提请协商。
第十二条合同文本与文字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份交____等单位备案。
本合同以中、______两国文字书就,两国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其他
1.甲方为交付乙方产品而耗用的包装、辅料、运输及保险等项开支,在加工费以外收取,但这些费用不超过每套合同产品的______%。
2.甲方收到原材料后,应按乙方提供的技术标准,对其规格、品质进行验收。如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标准,或数量不足,在甲方向乙方提出检验报告后,乙方负责退换或/和补足。
第十四条合同条款的变更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遇特殊情况需要补充、变更内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甲方: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盖章)
代表:_________(签字)代表:________(签字)
见证人,律师_____签字(中国______律师事务所)
合同订立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合同4
甲方(需方):签订时间:
乙方(供方):签订地点:
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指定区域进行油漆喷涂加工。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公平公正、合作共赢”的原则,就甲方油漆外包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等相关事宜协商如下:
1、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1甲方按厂房租赁合同,提供产品加工所需的厂房和油漆房、油漆仓库及空压机设备等相关设施,以及生产用水用电(电费按表收取);乙方人员伙食费由甲方负责,但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管理部告知用餐人数,否则多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1.2甲方在每月27日前将次月生产计划(油漆加工方面)发与乙方,便于乙方做产能准备,所有待喷涂产品在乙方能保证进度、质量的前提下,优先发与乙方加工。
1.3在加工过程中,乙方自行设置检验员,必须对所加工的产品负责,进行自检并合格,然后报检,甲方有权依据加工工艺要求,对乙方施工的工艺过程进行监督。
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2.1乙方与甲方签订厂房租赁合同,并在甲方厂房指定区域内进行油漆加工。租赁期间乙方负责对甲方所提供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接受甲方设备管理和现场管理方面的统一要求,并承担相应耗材等相关费用,在终止合作时,对甲方所提供设备进行整理,并保证其完好。
2.2乙方负责除1.1甲方提供设施以外的其他必需条件。
2.3乙方及驻厂人员,必须完全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乙方委派负责人或其代表专职管理乙方人员的安全生产、食宿,并负责协调与甲方的关系。如因乙方人员给甲方造成的任何经济或其他方面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4乙方人员在甲方处作业发生的工资、工伤、保险等方面的任何劳资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责任。
2.5乙方生产需按甲方给出计划进行,并组织管理好进度和人员,接受甲方质量与进度的考核,做到安全文明生产,所有易燃易爆材料应有专人专区保管。
2.6乙方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和体检由其自行负责,其人员在任何地方发生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2.7乙方人员住宿所产生的水电费由乙方承担,每月将此与其他应承担费用一起由甲方按月知会乙方,在当月结算货款中扣除。
2.8 油漆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处理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提供油漆加工固体废弃物处理资质或提供第三方处理资质的证明和处理合同,乙方必须保留处理凭证并交由甲方保存。
3、 进度及质量保证
3.1乙方根据产品加工周期和甲方进度要求安排生产,月末甲方将对其月度进行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当交货及时率<98%,每低于1%处罚款500元。
交货及时率=(月度总计划数量-未交货数量)/月度总计划数量×100%,
3.2产品加工质量要求,乙方应做好全过程的控制,符合甲方客户提供的产品质量检验标准或相关国家行业标准,并最终以达到客户认可为验收条件。
3.3产品质保期:质保期根据甲方客户要求,时间自乙方入库日开始计算。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乙方产品质量造成甲方客户提出返修、退货、索赔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及损失,具体详见《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
3.4质量保证期内在甲方应付乙方账面上必须保留10万元作为质量保证金,产品质保期到期后一个月付清。
3.5由于甲方原因产品在组装、运输中所造成油漆损伤,其修补费用由甲方承担。
4、 产品传递、结算单价与流程
4.1 乙方通过自检合格后,填写产品型号、加工批次、数量、序列车号等数据至传送单上,在接收方签字后将已喷涂产品转送至甲方生产部相关班组,至成品合格入库。
4.2每月25日为结算日,以甲方货仓当月入库(乙方加工)成品数量作为月度结算数量,并经甲方生产部核准后方为有效数量。
4.3按双方商定,各种产品油漆加工单价按甲方油漆定价标准进行计算(在标准值得基础上根据不同的要求,不同的油漆品牌乘相应的系数)。(具体各产品加工单价见附件)
4.4甲方指定油漆原辅材料(底漆、中涂漆、面漆、固化剂、稀释剂、原子灰及砂纸、磨片等)品牌。
4.5月初由乙方凭甲方开具的油漆外协加工单与甲方采购部进行对帐,经双方确认无误后,乙
方开具加工增值税发票(17%)提交甲方,挂账90天后办理付款手续(扣除当月乙方应付甲方款项)。因产品质量问题产生退货,其质量扣款将在本月应付额度中扣除。
5、 违约责任
5.1甲方承诺在结算期限内支付乙方货款,如因特殊原因延期支付,应及时与乙方沟通、协商。
5.2乙方承诺对甲方供货期、质量及其他协议要求条款的保证,并接受有关考核。
5.3乙方送交的加工件,因不良导致甲方生产线停工,其工时损失要由乙方负责,如给甲方造成非常严重的不良后果,则甲方有权取消其加工资格,停付其应付货款。
5.4因其他原因,乙方要求停止与甲方继续合作,乙方应提前60天提出书面退出报告,否则将赔偿甲方10万元的违约金。正式退出前,乙方应继续严格履行本协议一切义务。
6、其他
6.1本协议所有附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在履行期间,若发生争议或任意一方有违约行为,双方协商解决,如解决不妥则按照合同法规定提交甲方所在地的相关机构进行仲裁。
6.2协议有效期为1个月,自前,乙方应正式提出续约意向。
6.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认。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从双方签字日起正式生效。
附件:
附件一、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
附件二、油漆技术协议
附件三、厂房租赁协议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单 位 地 址: 单 位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邮 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
加工合同5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代加工“商标”无菌砖包装植物蛋白饮料、含乳饮料的产品,为保证合作双方的利益,顺利完成合作项目,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加工产品
1. 产品品种及规格: 250ml苗条型“ 商标 ”无菌砖包装植物蛋白饮料、含乳饮料系列。
2.委托加工厂产品标注样式:见《产品标注样式》
a.委托方公司名称: 有限公司
b.委托方公司地址:
c.被委托方公司名称:山东朝能福瑞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d.被委托方公司地址:山东济南高新技术开发区新泺大街989 号
e.生产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堤口路17号
f.生产许可证编号:QS 3701 0601 1104;
g.产地:山东济南
h.以上字号为统一字号
3.委托产品执行标准: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满后双方协商可继续合作,另行签署协议。
三、产品质量要求及加工数量:
1、乙方按甲方提供的产品的《生产配方》《生产工艺》进行加工,加工产品质量符合甲方《产品质量标准》。《生产配方》、《生产工艺》、《产品质量标准》作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若《产品质量标准》未有详尽之质量规定,乙方依照国家标准、卫生法规作为乙方制造时之质量基准。
3、甲方承诺合同执行期间,每月委托最低加工量为100吨;乙方承诺合同执行期间,若甲方需要,确保200吨的加工能力。
4、利乐砖产品单品种一次生产量≥30吨,损耗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30吨,不计损耗。
5、甲方应在每月25日前以准确详实的方案形式编制下月《月度生产计划》,并通知乙方下月定单需求量。
6、乙方在接到生产通知5天内做好生产准备,并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回复甲方。甲乙双方若一方需临时变更生产计划,须提前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四、加工费用
1、无菌砖产品加工费为(含17%增值税):
普通装:无菌砖加工费 0.20元/盒,(不含税:0.172元/盒); 礼品盒装:在普通装加工费用的基础上每盒增加0.0155。
条款说明:加工产品单品种一次生产量小于30吨,加工费用另行协商。
2、加工费用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出库成品盒数量×对应的加工费(成品数量以双方书面签字确认的当月出库的成品数量为依据)。
3、设备清洗消毒所用双氧水、酸、碱、吸管、热熔胶(冬季用耐冷胶)、墨油、润滑油、水、化验费用、纸箱贴胶带人工费用、纸箱打印批号的费用等包括在加工费内。
4、工艺及人工复杂程度增加的方案以及方式方法和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五、原辅材料的提供、验收及保管
1、内容物(水除外)无菌砖包材、外包装瓦楞纸箱(安装好提手)、胶带等辅助材料由甲方提供,具体辅料明细表作为本合同附件。
2、甲方应将原辅材料于通知乙方当月委托加工订单后 3日内按照对应数量交付乙方。
3、乙方对甲方提供辅料进行验收,验收单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甲方提供辅料必须携带原厂出厂检验报告单,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辅料,发现不符合约定标准时,应当及时通知甲方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4、为保证产品质量口感达到甲方产品质量要求,要求乙方在配料中使用符合甲方要求的配料用水(配料用水质量标准另附),费用已含在加工费内。
5、乙方负责妥善保管甲方所提供辅料,保证甲方所提供材料不流失、不做它用。
六、原辅材料损耗
1、料液损耗率:≤2%
损耗率计算公式:
(配料数量-出库成品数)÷配料数×100%=损耗率
2、纸箱:≤2‰
计算方式:(实际耗用量-成品入库数)/成品入库数=损耗率
(损耗率-2‰)×实际耗用量=超耗数量
3、无菌砖包材:≤2%
计算方式:[实际耗用量-(成品入库数+采样数量)]/ 实际耗用量=损耗率
(损耗率-2%)×实际耗用量=超耗数量
4、以上损耗每个月结算一次,损耗的超出及节余部分转于双方的下一个计算周期。每年进行一次最终核算。
5、由于甲方提供的原辅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引起的损耗不包括在内。
七、加工费用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结算加工费用。
2、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第六条每年计算原辅材料超耗额,若超出损耗,由乙方一次付清超额款。
3、生产加工费用实行月结算。
(1)甲方向乙方下达生产计划时,先预付30%的加工费。
(2)根据上月成品出库数量,由乙方出具结算资料(结算单、原辅料及成品出入库明细表),甲方按协议约定条款审核确认后结算。每月7日双方核对一次,核对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付清上月加工费。
八、半成品、成品的检验、保管:
1、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质量标准、生产工艺及检验标准组织生产加工及产品检验,并依据质量标准、质量文件向甲方出具半成品、成品质量检验报告。
2、乙方应在产品生产过程中依据甲方《采样原则》进行抽样检验,检验样本(包括留样)不计加工费,检验样本所用辅料由甲方承担。《采样原则》作为本合同附件。
3、半成品、成品由乙方负责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验收合格的成品应由乙方负责仓库交货,免费在仓库存放23天,超期后按每天占用库房费5元/m2收取储存费用,不足1 m2免计。在装车过程中出现破损由乙方负责,装车费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因运输、保管不当引起的破损、毁坏由甲方承担。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介绍当地有运输能力的公司,由甲方自行办理铁路、公路发运业务。
5、异常问题双方无法认定时,双方同意交由技术监督局或防疫站鉴定,其费用由送检方垫付,由过错方承担。
九、交货
1、乙方按甲方每月提交的计划生产量组织生产,在当班结束后双方以品管取样记录表 、品管现场取样为依据,对取样量清点核对后双方签字认可。成品以发货时双方共同签单确认数量为准。
2、保温产品不满七天,甲方要求出货,如出现质量问题或投诉,由甲方承担一切损失。
3、交货方式:甲方自行派车提货。乙方免费负责装货(或装柜)业务,装车地点为乙方工厂;装货完毕后,甲、乙双方共同签单确认数量。
十、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派驻有关管理人员对产品的生产、质量进行监控,对产品验货和发货程序进行管理。
2、在生产甲方产品期间,甲方派驻人员有权对生产过程全部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但不得因监督检验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若因乙方责任致所加工产品未达《产品质量标准》要求,此批次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收,由此造成的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
3、负责提供产品所需的合格原料和辅助包装材料,甲乙双方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4、负责成品及时发运,产品验收为合格品后及时组织发运。
5、甲方派驻人员应遵守乙方作息时间和基本管理制度。
6、甲方的产品如涉及知识产权纠纷或配方本身存在瑕疵等问题,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7、甲方提供原辅材料包装规格、方式要符合乙方生产需求。甲方必须将所准备生产的产品内外包装样品交给乙方并得到乙方的确认。如果内外包装有更改必须提前一周将样品交乙方并得到乙方的确认方可生产,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生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按甲方的生产计划积极组织、协调、安排生产,并组织厂内人员积极配合甲方开展各项工作。
2、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的标准进行验收和核查甲方提供的原辅材料,如有质量问题或隐患,乙方有权拒绝接收及使用。
3、乙方自入库起23日内免费保管各种原辅材料,原辅材料的入库和领用需双方签字方可进行。原辅材料超期后按每天占用库房费2元/m2收取甲方储存费用。
4、乙方负责对委托加工产品所需原辅材料依据甲方提供的《原辅材料质量标准》及检
验方法进行检验并出具化验单。
5、根据甲方提出的生产计划,负责及时组织生产及进行质量控制。
6、乙方免费为甲方派驻人员提供办公场所及办公通讯条件,通讯费及餐饮费由甲方负责,正常情况下,乙方负责甲方派驻人员在厂区内的正常工作及人身安全。
7、乙方所在地的对外关系(涉及到甲方)甲方积极配合,由乙方协调解决。
8、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加工事项转交第三方完成。
十一、商标及保密
1、合同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销售甲方的成品、半成品及含有“”标识的材料。
2、双方均同意为因本合同而得自对方的所有技术及商业(包括甲方订单),以及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得自双方的资料保密。尊重对方在该等资料中的专有权利,只为执行本合同而使用该等资料,只向执行本合同所合理需要的属下雇员披露该等资料,并只向他们披露执行本合同所合理需要的资料。
3、双方需促使其属下根据本合同本条适用之资料的所有雇员均知道及遵守该条之规定。
4、合同期满,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委托加工过程中所使用的所有技术及商业资料,并不得留存复制品。
十二、其他权利义务
1、乙方协助甲方进行调试产品口感,所需设备及人员由乙方负责协调,所需原料由甲方承担。
2、 乙方生产工艺在整合完善期间由甲方技术人员参与,工艺需满足甲方生产所需。
3、乙方人员配备需按甲方质量保证配备。
4、每一品种正式生产前及更换主要原料后必须进行中试,保温结果只能验证产品微生物、封合等,该产品的组织状态由双方各自保留常温样直至保质期来共同判定。中试成功方可进行生产。中试产品内在质量由甲方负责,中试产品包装的完整性及完好性检查由乙方负责。中试产品加工费另行商定价格(中试期间不计损耗)。中试成功后,甲乙双方应就新产品的委托加工生产另行签署委托加工合同或作为本合同补充合同。
5、合作期间,因国家对水、电、气等能源价格进行调整引起的加工费变动,因甲方外包装、配方改变引起的加工费变动,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共识,双方均有权终止合同。
十三、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期付款,按逾期付款部分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的生产数量超出了甲方的《生产计划》,超出10%以外的部分甲方不予接受,耗用甲方原辅料由乙方按进价赔偿甲方,由甲方在加工费中扣除。
2、由于甲方所提供的《生产配方》《生产工艺》及原辅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全部由甲方负责。甲方提供原辅料必须符合GB2760,如果超标或未按要求添加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由甲方承担。
3、生产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造成成品或半成品口味差异或不合格,双方应积极组织协调处理,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可做再加工处理的,应采取相应技术手段进行处理,以减少最终损失。若最终形成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该部分成品或半成品所占用和造成的原辅材料损失及加工损失。
4、成品出厂前,经甲方驻厂代表随机抽样检查。
加工合同6
甲方(需方):
乙方(制作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 甲方委托乙方制作钢骨架装饰售货亭,按甲方给乙方的电子版的图片进行加工。技术要求:骨架为方钢骨架,外包0.8mm白钢板,亭顶部安装装饰性防腐木,其余部分为普通木质材料和彩钢材料。景观亭底部为木质地板加保温处理。售货亭侧面窗要求安装双层普通玻璃。
二、 制作地点:由甲方指定地点。所耗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 合同总造价为160,000.00(壹拾陆万元整)人民币(共计10个景观亭,每个单价1.6万元整),合同签订后预付前期制作金为合同总价款的30%,计:48000.00元整。工程量完成80%付至合同总价款的70%。景观亭制作完毕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四、 违约责任
1、 制作工期:按甲方规定工期完工,逾期交货,每延
期一天,制作方按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一承担违约责任。
2、 甲方未按期交付余额部分,制作方有余款部分货物所有权,直至所有余款结清。
五、 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需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六、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一份,合同签订即时生效,本合同执行完毕即行失效。
七、 要求发票按中泽地产财务要求提供票据。
甲方(需方):
乙方(制作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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