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有关供货合同7篇 有关供货合同文章,供大家参阅。
有关供货合同1
合同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酒水饮料销售合同,就乙方销售甲方的各类酒水、饮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酒水的正式授权经销商。(详见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及酒厂公司的授权经销书)
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宣传资料和技术支持,并承诺可随时向乙方提供酒水在销售过程中,所需的产品的所有证明文件及相关标准、质检报告等。
3、甲方提供经营产品的名称、规格、包装、价格等(详见报价单),保证供应的所有酒类的`质量及标识,保证所供产品质量达到国家行业要求标准。甲方拒绝提供假冒、伪劣、水货等产品,维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4、甲方对乙方的销售过程、销售方式和销售量,享有知情权。甲方将随时听取乙方对实际销售情况的报告和意见。
5、甲方有义务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乙方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做好营销后服务工作。
6、乙方销售过程中,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协助乙方与生产厂家联络沟通共同解决。
第二条 合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同意在经营范围内销售甲方经营的酒水饮料产品,并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相关资质文件。
2、乙方承诺遵守甲方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要求及相关标准。
3、乙方承诺:如因乙方自身服务方面(非产品内在质量)的问题造成客户投诉,乙方自行解决。
4、乙方不得将由乙方的责任造成超过保质期或质量不完整的产品提供给消费者,乙方不得仿制或销售仿制的甲方产品,以保证双方合法利益,否则后果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不得损害甲方的形象、信誉、标识等行为。乙方只在自己经营的区域内,销售甲方的产品,不得转售市场,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6、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和厂家在乙方经营区域内的推广活动,乙方应向下级代理商、零售商和最终用户发布甲方各种新产品信息,并在本地区内积极宣传推广。
第三条 合同销售产品的意向
乙方在双方合作期间约定销售甲方提供如下产品:
红酒类: 等洋酒系列品牌;
啤酒类: 等系列产品;
饮料类: 等。
第四条 产品价格
**地区按照厂家规定货价(详见报价单)如产品调整价格,甲方有权根据市场连动调整价格,但必须提前通知乙方,此行为不构成违约。 凡不执行统一价格,低于标准价格的产品,厂家和甲方不提供销售奖励和优惠政策。
第五条 定货、送货与退货
1、合同甲方在正常业务情况下,每天分 3个时间段 向外发货,甲方接到乙方电话或传真定货通知后,保证24小时内将乙方所定货及时送到乙方店中。如未按时送达而影响乙方经营,乙方有权要求赔偿,以发货单上日期为准。
2、如临时增订或非约定范围内的产品,乙方应向甲方说明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3、合同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当面立即验收并签收,发现问题当即处理,否则应视为收货无误。保质期应在进货时验证,如要调换新产品应在保质期临界一个月前提出,否则不得退还,甲方将不承担责任。
4、合同乙方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封完好样品,做为凭证以利于同厂家交涉解决。
5、双方确认:合同乙方工作人员 为合同乙方收到货物的签收人。如果乙方收货人员发生变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
6、合同乙方退货时,须和甲方的业务员沟通。合同乙方向甲方所退的货,须保存有甲方完整的标识,并保存有完整的包装,否则,甲方不接受乙方的退货。
第六条 结算方式
1、 结算方式原则为现结,货款数额以发货单为准,即货款当面兑付。
2、 结算方式为批结的,即第二次送货时结清第一次的货款,货款数额以发货单为准,结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日。
3、 双方同意月结的,每月 日为对帐日,每月 日为兑款日,结款数额为对帐单的全部金额。乙方不能按时兑现货款,经甲方催告后仍未兑现的,甲方有权暂时停止供货,待货款结清后继续供货。
4、 双方确认:甲方工作人员 向乙方收取货款。
第七条 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
1、 如果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a.甲方不能按照合同及时供货影响了乙方的正常经营。
b.甲方提供假冒、伪劣的产品被顾客投诉,确认属实。
2、 如果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a.乙方不能按双方约定按时支付货款连续超过两个月的。
b.乙方经营的主要财产或经营业务转移、转让及资产或信用方面发生重大变化,丧失经营能力的。
c.甲方为乙方唯一指定供货商,如乙方从其他渠道供货,则甲方有权收回对乙方的全部奖励和赞助费用。
3、 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货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支付甲方10% 的违约金(金额以对帐单/发货单为准)
4、 如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本合同将自动失效,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
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任何一方如因单方因素,要求停止履行合同,应提前 一个月 通知对方。否则应视为违约,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争议与解决
1、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的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的,可诉讼解决。本合同约定甲方所在地法院为诉讼管辖法院。
第九条 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署日起正式生效。合同期满后双方继续合作,视为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未尽事宜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认为需要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应提出书面意见,双方可另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甲方:
法定代表人:
合同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
有关供货合同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关于学校学生饮用奶的通知精神和管理办法,按照“安全、营养、方便、价廉”的原则,双方特签订以下学生饮用奶专供合同: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并提供相关证件及每批产品检验报告。
二、甲方订购的酸奶为伊利(蒙牛)牌优酸乳,每箱24盒,价格为 元/箱(含送货运费)。乙方需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30000元。若合同履行期间无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合同履行期满后,乙方出具退还保证金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三、乙方在货源方面保证甲方需求,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乙方向甲方供应货的具体数量,由甲方根据需求具体情况,安排和决定。
四、乙方提供6个月保质期的产品,生产日期不得超过一个月;45天保质期内的产品,生产日期不得超过一个星期。
五、乙方对学生奶产品中破漏、坏包无条件更换。若因产品质量原因出现的安全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并可终止合同。
六、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为月结,即一月结算一次。乙方必须提供正式发票。
七、合同签订,双方共同遵守,因违反合同造成经济损失时,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八、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国家政策变动等造成的不履约行为,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从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供货合同3
甲方:
乙方:
为加强肉类原料的管理,互惠互利双赢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制定以下协议:
一、协议期限: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二、定价:每月1日至5日由采购对市场进行询价;每月5日由采购通知供货商协商并签订每个月肉类原材料的价格。9月份价格如下:
肉块肉丝:xx元∕斤
排骨:xx元∕斤
猪脚:xx元∕斤
猪肝:xx元∕斤
大排: xx元∕斤
三、报货:采购每天电话报货后再通过短信通知供货商原材料的数量及到货时间。
四、供货:为了保证双方互利双赢的原则,在享有同等价格、质量的前提下,乙方应为甲方优先供货;当甲方发现市场同等质量下,价格降低时,甲方要求乙方调整价格,如乙方不同意降价,甲方有权选择其它供货商供货。
(一)本肉类价格随着市场涨浮而定,当月内不做价格调整。
(二)乙方必须保质、保量准时提供肉类原材料,若因原材料质量不达标等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供货商承担。
五、处罚:定价后若因市场等原因造成肉类原材料有差价,以当月定价价格为准,不得因价格等原因造成供货不及时,影响本公司经营,一次将给予供货商1000元罚款。供货期间如出现二次以上的供货不及时或质量问题,甲方将有权终止合同。
二、自合同签订起,10天内因乙方原因中断与甲方合作的。甲方有权拒付乙方当月货款作为违约金。
六、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乙方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有关供货合同4
甲方:
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且乙方在充分了解、熟悉甲方工程项目状况和施工图纸的情况下,签订本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点:
三、 工程内容:
四:承包性质:制作、包装、运输等
五:承包范围:
1、大理石产品名称:安溪红。
2、台阶踏步板厚度:30mm机刨石(花岗岩)。长宽尺寸按台阶基础尺寸确定。
3、散水、坡道、平台板:材质:安溪红火烧板,厚度:20mm。尺寸按土建基础尺寸确定。
4、工程材料进场须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签字确认后方能使用。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
六:材料进场时间、地点:
1、进场时间:提前五天通知乙方订货。
2:、地点:固安县和惠苑小区施工现场。
七:质量标准: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按下列标准执行:
1、外观质量:大理石表面平整、光洁度良好、拼花工整、纹理清晰通顺,颜色均匀一致,不缺棱、不掉角,对角线边长及平整度须符合规范要求。
2、规格验收:产品规格尺寸、产品厚度符合合同约定。
3、强度验收:石材的弯曲强度不应小于8.0N/mm2,石材体积密度不小于2.5g/cm3,石材干燥压缩强度不小于60.0MPa。
八:材料验收:材料进场时由甲方、供货方及监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九:工程价款:
1、台阶踏步板:安溪红机刨石,厚30mm。单价:115元/平米
2、散水、平台等:火烧板,安溪红。单价:70元/平米
3、工程总价款以甲方、监理方确认数量乘以单价。
十、工程付款方式:本工程结算付款,材料进场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付材料款总价的70%,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接后付材料总价的30%。
十一、甲方权利义务
1、负责监督工程进度,检查工程质量。
2、负责工程进度款及结算款的拨付;
3、负责对乙方施工技术交底;
4、检查验收材料质量、数量。
5、负责协调与总包方的关系。
6、因甲方工作不到位为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工期相应顺延。
十二、乙方责任:
1、必须确保材料质量合格,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约定时间内更换材料,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及造成的一切损失。
2、必须确保交货日期,按双方约定如有延误,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每日1000元的罚金。
十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合同履行完后自行终止。
十六、施工图作为协议附件,与主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
甲方代表:
日期:
乙方:
乙方代表:
日期:
有关供货合同5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一、货物的名称、数量
单位:元
二、合同金额:
(大写) (小写) 三、交货
1、交货安装时间:合同生效后于15天内完成交货并安装,即年_月 日以前交货并安装完成。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
四、结算方式
货到验收并安装完毕后一次性结清款项。付款前乙方应先提交甲方认可的发票,乙方未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构成违约。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五、质保服务
货到验收,货品如和预订出现出入,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按要求供货,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对所供货品一年内无人为因素损坏,免费维修;终身维护,维修后产生费用提供甲方认可的发票。
六、违约条款
(1)乙方未按期交货并安装完毕的,每逾期1日,按货款总金额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货款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其他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乙方应对高出违约金的损失部分予以赔偿。
(3)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为准。
七、合同发生纠纷时,向济南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甲方: 乙方:
公 章: 公 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开户单位: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时间:年 月 (拟定签订日期)
签订时间: 年 月日 签订时间: 年 月日
有关供货合同6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供、需两方为实现合同目的,明确两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经两方协商一致,就沈阳神洲天润置业有限公司事宜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价格(见下表)
第二条、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供方按国家质量标准及供方提供的产品样品及检验报告指标参数生产制造供应给需方,产品免费承保 年。供方保证按质、按量、按时交货。
第三条、商品包装标准:有国家技术规定的,按国家技术规定执行;无国家技术规定的,由买卖两方商定。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3、运输方式及费用: 第五条、验收标准及方法:货到工地后,需方按现行国家验收标准及两方认定型号规格及样品为准。供方须向需方提供产品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第六条、对质量提出异议期限:需方对供方产品如有疑问及异议,在15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并负责对货物进行保管。在此期间内,需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货款。供方收到需方通知后,须在 天内派人员到现场处理。否则,即视为接受需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结算方式及期限:合同签定后,需方支付供方合同货款总额的 %作为合同订金。供方发齐货到需方工地经需方验收合格后,需方再支付到合同货款总额的 %,余下合同货款总额的 %作为质量保证金,待需方使用满壹周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于7个工作日内付清。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供方所交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合同规定的,应无偿包退、包换、包修;并承担因退货、换货或维修所产生的实际费用。否则,按违约处理。
2、供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导致货物刮花、破损的,供方应当负责赔偿。
3、供方逾期交货的,应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需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4、产品错发到货地点的,供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外,还应承担需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未经需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承担由此增加的一切费用。
5、由于需方原因,如没落实产品规格型号、数量等而使供方交货期延迟的,责任由需方承担。
6、如供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不可抗力除外),从规定交货期限起每延迟壹天按合同总价的 %对延期交货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并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和保留进一步追究其由此造成需方间接损失的权利。另外,对于因供方迟交货而导致需方增加缴纳有关税费或其它费用,则此等增加之费用须由供方承担。
第九条、不可抗力:是指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和爆炸等)战争(不论是否宣战)叛乱、动乱等等。合同两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
第十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两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按国家法律程序解决。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生效履行期间内,两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两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壹式贰份,两方各执壹份,自两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供货合同7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编码: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
需方业务经办人:_______________
鉴于需方依据供方(本合供货方)提交的各项资料经审查认定供方具有向需方供货的资格,而且供方同意向需方带给贴合本合同约定的货物,该货物将被用于可能在全世界不特定的国家销售的产品之上。供需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建立起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经供、需双方商定达成以下协议。
1。名词定义:
原材料——指本公司为了生产产品而购买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材料,包括电子材料、五金塑料件、包装材料、辅助材料、外协加工产品等的统称。
需方——专指东莞市风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供方——指为本公司带给所有原材料的厂商。
第一条基本合同
1。1完整合同:本合同为双方关于供方向需方供货业务的基本合同和全部合同,仅对双方商定的基本条款进行约定。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已经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等与本合同相抵触的或未涉及到的条款均以本合同为准。
1。2本合同的变更:本合同的变更务必按照本合同的签署程序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1。3本合同附件:在双方往来业务中,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协议、合同、传真、订单、图表、信函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与本合同冲突部分除外。除非是按照以上1。2条约定签署书面补充协议,即使本合同附件双方已经签字或盖章对本合同的修改部分也无效。
1。4具体合同:双方之间按照以下第二条约定的程序达成具体合同,供方理解或被视为理解需方订单之时具体合同成立。具体合同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二条具体合同
2。1订单的形式:供方具体供货的品名、产品型号、数量、供货时间及商标以需方的订单为准。需方每一天透过传真的形式书面下达采购需求计划与采购订单。供方透过采购需求计划可对需方未来订单进行预测,提前进行供货准备,采购需求计划可根据需方实际状况变动,对需方无约束力;需方下达的订单具有法律效力,供方应在十二小时内或需方订单之上要求的期限内确认或反馈意见,超期未确认或未反馈视同理解需方订单,具体合同生效;若无正当理由,供方不得拒绝理解订单。
2。2交货:供方根据需方下达的订单填写送货单(从需方处购买),并严格按订单规定数量、时间准时送货。
2。3交货地:供方送货至需方所在地或需方指定地(原则上指风致公司)运费由供方承担;货物的毁损灭失职责在最终验收合格之前由供方承担。
2。4包装方式及包装费用:供方供货的包装标准,应到达需方的技术要求,或双方书面同意的包装标准,包装费用由供方承担。
2。5订单的变更:需方认为生产需中止或订单需变更时,需以通知单形式通知供方,对变更订单的处理从方应按第2。1条规定执行,如由此造成供方的不便,双方应协商解决,原则上需避免并解决供方因此导致的不必要的损失。
第三条送货暂收
3。1需方收货条件:依以下几点
3。1。1供方在送货时到需方时所有供方每批交货时均须附出货检验报告,其检验资料务必是能保障其材料在需方产品使用中的性能、功能、装配性、使用性、外观性等贴合需方的要求,交货后有任何因材料发生的品质问题均由供方负责。
3。1。2供方送货原材料的外包装明细务必有产品名称、需方型号规格、出货日期、需方订单号码、供方的出货批号、数量。
3。1。3所有供方需在每一天下午16:30以前将供方所需物料送到需方仓库,超过时间仓库不予收货,并按照我公司仓库的要求将原材料放置在指定位置。
3。1。4供方在送货时需要附送货单、进料验收单,并在这两份单据上签字、盖供方公章。
第四条材料验收
4。1材料验收标准:需方IQC进料检验的允收水准依MIL—STD—105EⅡ标准进行检验。胶料、五金、包材、标贴不良≤3%。电子料≤0。5%。各协力厂商送交到我公司的材料务必贴合此标准,贴合此标准的需方给予收货。
4。2不合格品处理:4。2。1需方对供方供货验收不合格,应及时通知供方,供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在2日内将不合格品取回,并要求供方交付同等数量的合格品进行换货,供方超过规定期限2日不取回不合格品,视为供方放下该不合格品的所有权,需方有权扣除该批不合格品的全部款项并代供方做出报废处理,报废所得收益归需方所有。或需方对供方未在以上期限内取回的不合格品将按照每批每一天100元的标准向供方收取保管费。
4。2。2供方不得将不合格品出售给第三方,或者将不合格品混在以后任何一批次的货物中。供方如对取回的不合格品有异议应在现场提出并带给见证性资料,否则,视同理解需方的意见。双方对供方提出的异议应进行协商解决,在供方提出该异议后五日内双方协商解决不成时,供方应在七日内提交双方认可的技术权威部门进行检测并以该部门的检测意见为准。否则视同供方放下提出的该异议及相关权利。
第五条质量保证、质量事故职责的承担及市场反馈不良品的处理
5。1质量事故:供方原材料入厂后连续三次以上(含三次)在需方发生同样品质问题,需方品管部有权对供方进行500—20xx元经济处罚。供方原材料入厂后在需方生产线发生品质异常造成需方停线、返工、返修工时,供方需对需方的返工、返修、停线所造成的损失(含所有材料损失费用)进行赔偿。
赔偿费用=返工工时×15元/(人·小时)+其它损失费用
5。2市场反馈不良品:供方原材料因质量问题造成需方的产品在用户使用过程中发生品质异常或在用户中出现危及人身、财产安全丧失使用价值造成需方被索赔,供方应负责所有被索赔费用。
5。3短装:供方原材料入厂后在需方生产过程中发现原装短少,供方需按抽检出最大短少数量×总最小包装数×10倍的处罚进行补偿给需方。
5。4质量保证:供方应按照需方推荐及要求,建立有效的质量保障体系,作为全面履约的一部分,质量保障体系包括使用可行的质量控制、检测手段和记录,以保证为甲方带给的产品是合格的,需方有权随时对此进行检查考核。对于检查与考核不合格的,需方有权立即终止已生效的具体合同并停止下订单,直至供方完成整改,到达需方的要求为止;若连续两次整改不达标,需方有权取消供方的供货资格。
5。5技术要求:供方保证为需方带给的货物的零部件、原材料严格按照需方要求的技术条件生产,并贴合需方的技术要求,并使用在有效期内、性能良好的原材料。货物出厂之前经严格检验,包装方式良好,能够避免一般装卸引起的零部件不良。
5。6技术不达标:若需方认为供方产品质量不能到达需方技术要求,或经过整改仍然不能到达需方技术要求,需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业务关系。
5。7技术变更:供方经需方认定批量供货的产品,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工艺、主要技术参数、外形尺寸及生产地址等。若确实需要更改时,务必先通知需方,并带给相应的供方本厂或第三方机构的检验报告及样品等资料交需方确认,经需方认定合格后,方可进行供货,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供方承担。
第六条定价与结算
6。1定价:需方按照招标定价或比价定价或双方协商进行定价,同时供方应本着诚实信用与长期合作的原则合理报价,若存在弄虚作假状况,或报价与合理价格严重不符,谋取暴利,一经查实,需方有权取消供方供货资格并有权解除合同,同时需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职责。
6。2降价:双方所确定的价格为一段时间内的结算价格,当需方发现供方带给的货物的价格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需方目标价,或需方应市场要求需下调配套件价格时,需方可要求供方且供方有义务同步下降合同货物的价格。
6。3最低价保证:需方应向甲方带给货物的成本分析清单,以显示货物的成本构成,供需方参考。供方保证带给给需方的产品价格是同期地区最低价。
6。4及时入帐:当月的供货,供方应于货物正式验收合格后,在每个月的28号后向需方提交合格发票、需方验收合格单及双方约定的其他材料以便需方及时完成财务入帐手续。结算数量以送货单上双方确认的数量为准。
6。5付款方式:供方供货后,需方自货物检验合格、发票入帐后天后(具体时间依合同约定时间为准)支付相应货款。但供方有义务在付款日前十五天再次向需方确认帐号并提示需方付款,供方未履行此义务,则需方付款时间可相应顺延一个月。如需方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付款的,需方无需就此承担任何利息。
6。6风险抵押金:供方开始供货后,供方同意将不低于正常供货三个月货款作为风险抵押金,当供方货款不足以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时,不足部分由抵押金补足,抵押金不足部分从后续货款中优先补足。双方解除业务关系后,风险抵押金用于支付供方因质量不良或其他原因而造成的赔偿,抵押金余额在供方停止供货后,得到甲方审批同意6个月后退还乙方。
第七条保密及知识产权条款
7。1保密:供方对需方带给的技术资料、样件、图纸、任何与供货、货物质量有关的—4—
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格、订单数量等)以及任何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与需方相关的任何信息均具有保密义务。需方应以书面形式要求其职工及相关协作厂承担相应保密义务。如有泄密状况发生,一经查实,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供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最低50万元以上)。7。2独占权:供方按照需方提出的要求或技术资料、图纸所生产的零部件,只能带给给需方使用。供方不能将相关产品带给给其他任何第三方使用,或将按6。3条约定归属于需方的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成果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7。3知识产权、技术成果归属:供方根据需方带给的技术资料、图纸及技术信息开发研制的产品,其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成果归需方单独所有。第八条相关模具的选取购买权8。1开模:因履行本合同的需要,按照本合同第6。2条约定,供方可能会需要制作相关模具,供方应向甲方提报相关模具的开模费(费用应受本合同第5。3条约束),并保证其真实性。8。2模具所有权:按照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的限制,该模具将可能只能用于按需方所下订单货物的生产。需方支付过开模费的模具的所有权归需方所有。供方承诺在需方生产必须数量的原材料后(实际数量依开模报价单约定量为准)退回需方全部开模费用。8。3退模:本合同因任何原因终止
,需方有权以传真、邮寄等方式向供方发出调出模具通知。供方应按照该通知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将相关模具交付到需方指定地点。第九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9。1需方变更、解除权约定:出现下述状况之一,本合同能够变更或解除:9。1。1需方在经营困难时,可与供方协商解除合同。9。1。2供方交付的货物在需方连续检验不合格时,需方有权解除合同。9。1。3供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理解订单或不能按照订单供货,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9。1。4供方报价与真实价格严重不符或者其他商业欺诈行为时,需方有权解除合同。9。1。5供方从事不正当交易行为,需方有权解除合同。9。1。6如供方违反有关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需方有权变更或解除合同,供方应赔偿因此而给需方造成的损失。9。1。7除以上约定外,供方同意需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或双方签订的其他合同、协议,本合同自需方发出通知之日起30天后变更或解除。9。2供方解除权约定:若供方解除本合同,应在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需方,经协商同意后,清理完毕债权债务,并以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供方应归还需方的技术信息资料及其他财产。
第十条违约条款
10。1拒绝订单与逾期供货:供方无故拒绝需方订单,应按照拒绝订单货物金额的百分之三十向需方支付违约金。供方未按要求逾期交货时,供方因交货延误造成需方停线,应按每小时500元赔偿需方停线损失。需方并有权解除具体合同。若因供方拒绝订单或逾期供货导致需方损失,则供方需赔偿需方的损失,损失金额按需方的工厂的索赔单计算。本条款中逾期时间不足一天,则按一天计算。
10。2违反模具所有权条款: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行使模具调动权时,供方逾期交付相关模具,应按照双方确认的开模费用的千分之四/天计算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天,视为供方拒绝交付相关模具,违约金比例加倍计算。若因供方逾期交付模具导致甲方或最终用户停产、欠产,则供方需赔偿需方所受的一切损失,损失金额按需方的工厂的索赔单计算。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11。1职责限制:需方除按合同约定向供方支付相关款项外,不需承担供方的任何费用、利润损失、其他特殊或间接或意外或后续的损失、应由供方负担的税金和其他款项等。
第十二条合同有效期及签署书面合同
12。1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生效。但若本合同签署前双方已发生业务关系且当时没有签署书面合同的,则本合同效力将追溯至双方发生业务关系之时。本合同将在双方发生业务关系期间一向持续有效,直至存在新的书面供应商供货合同约束双方之间的业务关系。
12。2本合同经双方口头协商同意达成一致后达成。供需双方在此承诺已完全知悉并理解经双方协商确认的本合同的所有条款的含义。
需方(采购方):供方(供货方):
签约人:签约人:
时间:时间:
需方公章:供方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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