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有关加工合同4篇(加工合同条款),以供参考。
有关加工合同1
甲方:石林禾泽蔬菜速冻加工厂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议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所有加工边料(玉米叶和玉米芯)按5500元/年出售给乙方,有效期为20xx年5月至20xx年10月。
二、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私自出售加工边角料,若甲方反悔,则乙方所拉加工边角料不付钱。
三、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押金1000元(壹仟元整)。
四、乙方必须每天清理完甲方厂内边角料,不得妨碍甲方正常加工工作,知道有效时间结束为止。
五、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权处理甲方厂内加工边角料的权利,其中甲方自用部分不包括在内。
六、甲方将加工边角料集中在三个地方放置。
七、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石林禾泽蔬菜速冻加工厂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20xx年4月27日
有关加工合同2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销售产品数量及款项:
二、交易方式为:货到付款。
三、货物如在运输途中出现损坏,乙方有义务帮助甲方调换相同货物,运输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确因产品本身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调换相同质量合格的货物给甲方,运输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但乙方不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其它间接损失。
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盖章签字后生效。如需修改或终止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另立协议方可有效。
五、本合同在执行期间,任何一方违约,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交易完成钱货两讫日止。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有关加工合同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牟定县第一小学与楚雄开发区楚风布艺店窗帘加工制安,共同达成协议,并签订如下合同:
一、规格
窗帘制安方式以甲方看样品为准,用铝合金窗杆,制安包工包料及调试,按1:2的比例制作安装。
二、布和纱高度为2.75米,窗高超过2.75米,按实际高度加布用量计算。
三、结算价格:综合价(窗杆、窗帘、插钩)的单价55元/米,共10906.5米;窗杆单价12元/米,共132.2米,共计1586.4元。两项合计:12492.90元(大写:壹万贰仟肆佰玖拾贰元玖角)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预付30%—50%。
2、窗帘安装完毕,甲方向乙方支付质量保证金以外的费用。
3、甲方留取货款总额的 5% 做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甲方一次性返还给乙方。
五、其它约定
1、留取布样,由甲方封存。乙方必须按布样用料。
2、保修期为一年。出现窗杆脱落,甲方通知乙方后,在两个工作日内修复,如人为污染及划破布料,乙方不负责更换。
3、乙方在现场安装过程中,应注意安全,出现一切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与赔偿。乙方在甲方现场,应加强对现场成品的保护。 甲方签约代表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加工合同4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
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
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乙方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甲方不得交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QB1002-97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7、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并于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乙方支付总货款的 30%
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 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1%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乙方应付甲方人民币50万元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30%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和经济损失。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
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
的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双方当地人代表签字盖章后
生效。
第十条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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