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许可合同(优秀15篇)

时间:2023-07-12 08:42:08 合同

  【导语】在现代商业环境中,专利许可合同是一种重要的法律工具,它为创新者提供了保护和利益最大化的机会,同时也为许可方和被许可方之间建立了一种合作关系。以下是热心会员“asdf969”整理的专利许可合同(共15篇),供大家参阅。

专利许可合同

专利许可合同 篇1

  被许可方:

  许可方:

  许可方是号中国专利的惟一专利权人。许可方于年月日将号专利项下的发明向中国专利局提出申请,申请号是,中国专利局于年月日批准号专利权。许可方有权和同意给予上述专利实施许可证。被许可方同意得到许可方上述专利实施许可证。双方通过协商订立条款如下:

第一条许可证的类型

  1.本许可证系一项独占许可证。

  2.许可方不得在第三条所列的合同地区内制造、使用和销售本许可证产品。

  3.被许可方有权授予分许可证。

  4.本独占许可证未经许可方允许不得转让。

第二条技术使用范围

  1.许可方确定号专利的保护范围是。

  2.许可方已在合同地区以外的地区使用号专利技术,许可方根据使用结果确定达到以下技术水平。

  3.号专利的全部技术使用范围为本合同许可证的技术使用范围。

第三条合同地区

  1.本独占许可证授予以下地区:。

  2.被许可方不得在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地区制造、使用和销售本许可证产品。

  3.被许可方可以向下列国家出口本许可证产品:。

第四条技术援助

  1.许可方有义务向被许可方提供实施号专利所必需的技术资料,其具体内容和交付日期详见本合同附件。

  2.许可方负责接受、安排被许可方技术人员赴许可方企业培训。许可方应尽最大努力满足被许可方培训的要求,使被许可方人员能掌握号专利技术。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

  3.许可方负责派遣技术人员赴被许可方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3。

第五条专利技术的改进

  1.许可方有义务向被许可方通报所有在合同有效期内有关专利技术的改进成果并提供给被许可方使用。使用费不得因此而提高。

  2.被许可方对专利技术进行改进不需要得到许可方的批准,但必须通知许可方。许可方在支付适当费用后有权使用被许可方的改进成果。

  3.被许可方的改进成果如果有专利性,被许可方有权提出专利申请。专利权批准后归被许可方所有。

第六条许可方的保证

  许可方向被许可方保证:在本合同订立时,本专利权不存在如下缺陷:

  1.该专利权受物权或抵押权的约束;

  2.本专利权的实施受到另一个现有的专利权限制;

  3.有专利先用权的存在;

  4.有强制许可证的存在;

  5.有被政府采取“计划推广许可”的情况;

  6.本专利权项下的发明属非法所得。

  在本合同订立时,许可方如果不如实向被许可方告知上述权利缺陷,被许可方有权拒绝支付使用费,并要求许可方补偿由此而支付的额外开支。

第七条维护和保护专利权

  1.许可方有义务负责维护专利权并支付年费。

  2.许可方有意放弃专利权时,必须及时通告被许可方。被许可方有权免费取得许可方所放弃的专利权。

  3.许可方和被许可方都有权向侵犯专利权的第三者起诉。一方起诉时另一方应予以支持。决定起诉的一方承担起诉费用,胜诉时收入的款项也归他所有。如果合同双方商定共同起诉,则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收益按以下比例分摊:许可方%,被许可方%。

第八条实施义务

  1.被许可方承担实施专利的义务。

  2.被许可方不承担不制造和销售竞争产品的义务。

第九条支付方式

  向许可方支付许可证使用费、数额为,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

(注:在采取提成支付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约定:a.合同生效后日内先向许可方支付元;b.自合同产品投产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产品销售之日起)年内按产值(或销售额、或利润)的%向许可方支付提成费。提成费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为每年月日前。)

第十条税费

  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在被许可方国家以外的一切税费,均由许可方承担。

  2.许可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国境内取得的收入,必须按中国税法纳税。此税费由被许可方在每次支付时扣交,并将税务局的收据副本一份交许可方。

第十一条许可方的违约责任

  1.由于许可方未交专利年费而导致专利权失效,应向许可方支付数额为的违约金。

  2.许可方逾期两个月未交付技术资料和提供技术指导,被许可方有权解除合同。许可方应当返还使用费,支付数额为的违约金。

  3.许可方在已经许可被

  许可方实施专利的范围内又就同一专利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应当返还非法所得,支付数额为的违约金。

  4.许可方在已经许可被许可方实施专利的范围内自己又实施本专利技术的,应当停止实施行为,向被许可方支付数额为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被许可方的违约责任

  1.被许可方逾期两个月不支付技术使用费的,许可方有权解除合同。被许可方应当补交使用费,支付数额为的违约金。

  2.被许可方实施专利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或者未经许可方许可擅自与他人订立再转让许可合同,应当返还非法所得,支付数额为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声明及保证

  许可方:

  1.许可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许可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许可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许可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许可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被许可方:

  1.被许可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被许可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被许可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被许可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被许可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四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六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七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九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份,送留存一份。

  许可方(盖章):

  被许可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签订地点:

专利许可合同 篇2

  项目名称:

  受让方(甲方):

  让与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制

  填写说明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制定的技术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示范文本。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让与人(专利权人或者其授权的人)许可受让方在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受让方支付约定使用费而订立的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受让人或共同让与人。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受让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受让方(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乙方以 (独占、排他、普通)方式 许可甲方实施其所拥有的 专利权,甲方受让该项专利的实施许可并支付相应的实施许可使用费。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本合同许可实施的专利权:

  1.为 (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2.发明人/设计人:

  3.专利权人为:

  4.专利授权日:

  5.专利号:

  6.专利有效期限:

  7.专利年费已交至:

  第二条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前实施许可本项专利的基本状况如下:

  1.乙方实施本项专利权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

  2.乙方许可他人使用本项专利权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

  第三条乙方许可甲方以如下范围、方式和期限实施本项专利:

  1.实施方式:

  2.实施范围:

  3.实施期限:

  第四条为保证甲方有效实施本项专利,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技术资料:

  第五条乙方提交技术资料的时间、地点、方式如下:

  1.提交时间:

  2.提交地点:

  3.提交方式:

  第六条为保证甲方有效实施本项专利,乙方向甲方转让与实施本项专利有关的技术秘密:

  1.技术秘密的内容:

  2.技术秘密的实施要求:

  3.技术秘密的保密范围和期限:

  第七条为保证甲方有效实施本项专利,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

  1.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的内容:

  2.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的方式:

  第八条双方确定,乙方许可甲方实施本项专利及转让技术秘密、提供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按以下标准和方式验收:

  第九条甲方向乙方支付实施该项专利权使用费及支付方式为:

  1.许可实施使用费总额为:

  其中:技术秘密的使用费为:

  技术服务和指导费为:

  2.许可实施使用费由甲方(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地址:

  帐号:

  3.双方确定,甲方以实施专利技术所产生的利益提成支付乙方许可使用费的,乙方有权以

  方式查阅甲方有关的会计帐目。

  第十条乙方应当保证其专利权实施许可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侵犯专利权的,乙方应当。

  第十一条乙方应当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维持本项专利权的有效性。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专利权终止的,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支付甲方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本项专利权被国家专利行政主管机关宣布无效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损失,但甲方已给付乙方的使用费,不再返还。

  第十二条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开始实施本项专利;逾期未实施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并予以正当解释,征得乙方认可。甲方逾期日未实施本项专利且未予解释,影响乙方提供转让提成收益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不得以下列方式限制另一方的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

  第十四条双方确定:

  1.甲方有权利用乙方许可实施的专利技术和技术秘密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者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双方)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2.乙方有权在许可甲方实施该项专利权后,对该项专利权涉及的发明创造及技术秘密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乙方、双方)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第十五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在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第十六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4.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十七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八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

  第十九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第二十一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

  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

  2.可行性论证报告:

  3.技术评价报告:

  4.技术标准和规范: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6.其他:

  第二十二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月日乙方: (盖章)

  丙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月日项目负责人: (签字)

  年月日印花税票粘贴处:

专利许可合同实用 篇3

  甲方:

  乙方:

  为了更好地把专利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甲、乙方现就媒体载体专利(专利号:)区域性许可使用权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许可乙方在省市使用本协议许可使用的专利,使用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甲方保证不在协议区域的协议时间内与第三方签订和本专利相关有许可的使用权;

  三、甲方在提供专利技术的同步提供实施本专利相关的策划案,包括的公司的运作、管理、布局等文字材料;

  四、乙方签订合同时必须同时将专利技术的区域性使用权的使用费用以现金的形式打入甲方指定的帐户,本专利区域性使用权转让的总费用为万元;

  五、乙方对于本专利涉及的相关内容负有保密义务,除专利人和第三方已经公布的内容外,乙方不得将专利内容和策划案的内容透露或者转让给其它方,如有此类行为发生乙方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六、本许可协议的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解决;

  七、在协商未能解决争议的情况下双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本协议的附件

①专利证书的复印件;②专利相关策划案文稿;③签约双方的证明文件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专利许可合同 篇4

  甲方:(总部/分部)。

  乙方:(分部/加盟店)。

  根据甲方与乙方于年月日达成的《特许经营合同》,为了规范总部专利实施许可的行为,根据总部的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实施许可协议:

  一、许可实施的专利

  甲方许可乙方实施以下专利:

  (1)专利名称:,研制完成时间:年月日,专利申请号:,专利批准号:,专利申请时间:年月日,专利批准时间:年月日,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专利的内容:。

  (2)专利名称:,研制完成时间:年月日,专利申请号:,专利批准号:,专利申请时间:年月日,专利批准时间:年月日,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专利的内容:。

  二、实施许可的方式

  甲方授权乙方在特许区域内,以独占(排他/普通)许可的方式实施本协议规定的专利,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限于以方式制造(销售)产品;

  (2)。

  三、实施许可的区域

  使用本协议许可实施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制造、销售产品的区域范围,限于特许区域内,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制造的产品限于在特许区域内特许店销售;

  (2)产品销售的客户限于在特许区域注册的企业或企业分支机构;

  (3)。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

  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实施该专利所需的设计图纸、制造工艺及资料交付乙方。

  五、技术服务

  甲方应指派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乙方实施该专利,使产品达到设计要求。技术服务的内容包括:

  (1)指派开发该专利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

  (2)指派设备安装人员负责指导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3)。

  六、质量标准

  甲方实施许可的专利及提供的设备所生产的产品,应当符合以下质量标准:

  (1)符合国家质量标准gb;

  (2)符合总部规定的质量标准;

  (3)符合。

  七、保密事项

  与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中的,系总部未公开的专有技术,乙方应当按照《特许经营合同》的规定予以保密,并符合以下规定:

  (1)除乙方总经理、总工程师及人员之外,不得向其他任何人员披露该商业秘密;

  (2)乙方应当与知悉该商业秘密的上述人员签订保密协议;

  (3)。

  八、实施许可的期限

  甲方许可乙方实施的专利,其许可实施期限按下列第项规定执行:

  (1)与特许经营合同的期限相同;

  (2)实施期限按照总部的通知执行;

  (3)限于在期限内使用。

  九、专利实施的计划

  实施本协议许可专利的计划与进度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乙方在年月日前按照总部的设计要求完成生产车间的建设与验收,达到生产所需的各项要求;

  (2)乙方在年月日前完成设备的安装;

  (3)年月日前完成设备的调试,主要由甲方负责;

  (4)年月日前开始投入生产(销售)。

  十、验收的标准和方法

  实施本协议许可专利制造的产品由单位以方法进行试验和检验,并符合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质量标准,达到技术指标与要求。

  十一、专利许可使用费

  甲方应当收取的专利实施许可费用,已经包括在乙方向甲方交纳的特许经营费之中,不再单独收取费用。或乙方按照标准向甲方交纳专利许可使用费,按照特许经营合同规定的期限与特许权使用费一并按月(季)交纳。

  十二、技术改进

  乙方在实施总部专利及技术秘密的基础上作出的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其权利归总部所有,并视为总部的商业秘密,乙方应当按照《特许经营合同》的规定予以保密。总部有权决定将该技术成果作为商业秘密保护或申请专利,并无偿许可网络成员使用。

  十三、违约责任

  乙方有下列违约行为的,除按照专利法的规定赔偿甲方(总部)损失外,并应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将许可实施的专利用于制造(销售)本协议规定范围以外的产品的,偿付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

  (2)将制造的产品通过特许店以外的其他途径进行销售的,偿付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

  (3)将制造的产品销售给未在特许区域内注册的企业或企业的分支机构的,偿付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

  (4)披露、使用与实施专利有关的商业秘密的,除按照法律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外,并应偿付违约金,计算方式为:;

  (5)。

  甲方有下列违约行为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提供的设备不能满足专利实施的技术要求的,除返还设备外,并应赔偿乙方损失,损失赔偿的计算方式为:;

  (2)制造的专利产品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的,除返还设备外,并应赔偿乙方损失,损失赔偿的计算方式为:;

  (3)。

  十四、总部的权利

  乙方依照本协议承担的义务,均视为总部享有相应的权利。总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直接依据本协议向乙方主张权利。

  总部有权对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违约行为,直接行使赔偿请求权及处罚权,除非乙方已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全部履行了赔

  偿义务。

  未经总部同意,甲方不得放弃对乙方的赔偿请求权,否则,其行为无效,总部有权依照本协议主张甲方放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十五、合同文本

  本协议文本由总部统一制定,未经总部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擅自更改的,其内容无效,仍应按原协议文本的内容执行。

  本协议一式份,由总部、甲方及乙方各存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术语解释

  。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专利权授权许可合同 篇5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订立。

  合同一方为公司,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建,注册地址为:(以下简称甲方);合同的另一方为(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乙方拥有合同所述专利技术;

  鉴于乙方有权,并且同意将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制造权和合同产品的销售权授予甲方;

  鉴于甲方希望利用乙方的专利技术制造并销售合同的产品;

  双方授权代表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本合同下列词语的含义:

  1. “专利技术”,系指乙方目前拥有的或未来获得的和/或有权或可能有权控制的,或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在世界任何国家许可转让的,适用于或可能适于制造本合同产品的专利和专利申请。

  2. “合同产品”,系指本合同中规定的产品及其改进发展的产品。

  3. “甲方”,系指,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或财产继承者;

  4. “乙方”,系指,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或财产继承者;

  5. “合同工厂”,系指生产合同产品的场所,即;

  6. “备件”,系指用以代替合同产品或其任何部分的备用件;

  7. “部件”,系指乙方随时书面允许甲方生产和销售的合同产品的构件及零配件;

  8. “技术资料”,系指列于与制造和维修合同产品有关的工程、制造及原始资料,包括与制造设备、工具和装置有关的图纸、蓝本、设计图表、材料规格、照片、影印资料和一般资料、设计及其说明书等。但上述资料仅限于乙方拥有的资料和甲方用于本合同业务活动的资料;

  9. “净销售价”,是指在扣除合同产品的包装费、安装费、运输费、商业和数量折扣、佣金、保险费和税费之后的发票金额;

  10. “合同生效日”,系指本合同双方管理机构和有关权力机关中最后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第二条 合同的内容和范围

  1. 甲方同意从乙方获得,乙方同意向甲方转让合同产品的专利技术。这种技术应与乙方最新产品的技术完全一致。

  2. 乙方以非独占方式许可甲方在中国设计和制造合同产品,以及销售和出口产品的权利。

  3.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与合同产品有关的专利技术资料和样机所需的配件,其具体内容和交付时间需另行约定。

  4 本合同产品不包括乙方外购件的专利技术,但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外购件的样本和技术说明资料与制造厂商的名称。

  5. 乙方有责任接收、安排甲方赴乙方培训的技术人员,乙方应设法使其掌握上述合同产品专利技术。

  6. 乙方负责自费派遣技术人员赴甲方进行技术服务。

  7. 如甲方需要,乙方同意以最优惠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零件、材料和配件等。具体内容双方另行协商。

  8. 乙方同意甲方有权使用其商标,在合同产品上亦可以采取双方的联合商标,或者标明“根据售证方的许可制造”字样。

  第三条 合同价格

  1. 按照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和范围,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计算价格,计价的货币为。

  2. 本合同提成费的计算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后第个月开始,按日历年度计算,每年的月日为提成费的结算日。

  3. 提成费按当年度合同产品销售后的净销售价格计算,提成率为%,合同产品未销售出去的不应计算提成费。

  4. 在提成费结算日后天之内甲方应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向乙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数量、净销售额和应支付的提成费,净销售额和提成费的具体计算方法需另行签订。

  5. 甲方依据本合同的专利许可,销售的合同产品一经付款则视为货已售出。

  6. 若在交付专利权使用费后,已售合同产品被退回或折价,甲方有权在以后支付的专利权使用费中扣除因此而多支付的专利权使用费。

  7. 乙方如需查核甲方的账目时,应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天之内通知甲方,其具体的查账内容和程序需另行约定。

  第四条 支付条件

  1. 本合同第三条中规定的提成费,甲方将通过银行(此处为甲方的业务银行)和银行(此处为乙方的业务银行)支付给乙方,支付中使用的货币为。

  2. 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后应立即开具有关的单据,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下列单据后天内,经审核无误,即支付提成费给乙方:

  提成费计算单一式份;

  商业发票一式份;

  即期汇票一式份。

  3. 按本合同规定,如乙方需要向甲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甲方有权从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条 技术服务和培训

  1.技术服务

  (1).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派遣一名技术专家到甲方,对合同产品的图纸和技术资料进行解释,并就产品设计、制造、调试和检验,以及维修等方面进行技术指导,以使甲方在保证合同产品性能的情况下,能尽快采用国产的材料的元器件,实现合同产品的生产。

  (2).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分两次派遣技术人员赴甲方进行技术服务,共日。

  (3). 第一次技术服务在合同生效后第个月,乙方派遣技术人员人赴甲方工厂,提供技术指导,时间为日。

  (4). 第二次技术服务在合同产品验收期间,乙方派技术人员人赴甲方工厂,提供技术服务,时间为日。

  (5). 乙方负担其人员的旅差费。甲方负担到工厂的交通工具和膳宿费。

  2.技术培训

  (1) 乙方负责对甲方技术人员进行培训,使甲方受训人员掌握合同产品设计、性能测试、加工工艺、装配工艺和质量检查等技能,使甲方能用乙方提供的资料和专门知识,在合同工厂制造出与乙方产品质量相同的产品。乙方应设法安排甲方受训人员参观制造合同产品外购件的生产过程和合同产品的主要用户。

  (2) 甲方受训人员在协议期间分两批,日以内(翻译除外)赴乙方接受培训。

  (3) 首批培训时间为合同生效后的第至第个月,甲方派技术人员人,翻译人到乙方工厂接受为期日(每周5天工作日)的培训。内容为合同产品的设计和制造工艺。

  (4) 第二批培训人员的培训时间为合同生效后的个月,甲方派技术人员人,翻译人到乙方工厂接受为期日(每周5天工作日)的培训,培训内容为合同产品的设计、加工工艺、装配工艺和机器的调试。

  (5) 甲方负担受训人员的旅差费。在乙方受训期间的膳宿费及驻地和工厂之间的交通工具由乙方负责提供。

  第六条 技术资料

  1.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在年月日交付技术资料。

  2. 的邮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甲方将带有到达印戳日期的空运提单影印本份寄给乙方。

  3. 在每批技术资料发运后小时内,乙方应将合同号、空运提单号、空运提单日期、资料项目、件数、重量、航班号和预计抵达日期用电报或电传通知甲方。同时将空运提单和技术资料详细清单各一式份寄给甲方。

  4. 若技术资料在空运中丢失、损坏、短缺,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天内,免费补寄或重寄给甲方。在甲方收到技术资料后天内,如果没有以书面形式提出资料不全或增补要求,则视为甲方验收。

  5. 技术资料采用中文文,计量单位以公制表示。

  第七条 考核与验收

  1. 合同产品的第一台样机,由甲、乙双方组成的联合考核小组,按规定的时间和内容进行考核。如果规定的技术要求,即可验收,并由双方代表签署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2. 如果合同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规定的技术标准,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进行第二次性能考核。考核合格后,双方签署考核合格证书。

  3. 如果第一次考核不合格是乙方责任,乙方应自费再次派遣技术人员进行第二次考核。

  4. 经过第二次考核仍不能合格验收,若责任在于乙方,则乙方须赔偿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并采取措施,消除缺陷,进行第三次考核。

  5. 经过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如系乙方责任,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第九条的规定处理。若系甲方责任,则由双方协商合同进一步执行的问题。

  第八条 技术改进

  1. 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有不适合甲方生产条件的(如设计标准、原材料、外购配件及其他生产设备等),乙方有责任帮助甲方修改技术资料,并加以确认。在不影响合同产品性能情况下,应采用中国产的原材料、配套元器件和设备。

  2. 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对合同产品的任何改进和创新,都免费将改进或创新的技术资料提供给对方。

  3. 改进或创新的技术所有权属于改进或创新一方,另一方不得对其申请专利或将其转让给第三者。

  第九条 保证和索赔

  1.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乙方经过实际使用的最新技术资料,并保证向甲方及时提供任何改进和发明的技术资料。

  2.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的,并保证按时交付。

  3. 如果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符合第六条规定,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天内免费将所缺的技术资料,或清晰、正确的资料寄给甲方。

  4. 如乙方的技术资料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时间交付,乙方则须按下列比例支付罚款给甲方:

  (1)迟交1至4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

  (2)迟交5至8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

  (3)迟交超过8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

  5. 乙方按本条规定被罚款时,并不解除其继续交付技术资料的义务。

  6. 如果乙方迟交技术资料个月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须将甲方已经交付的全部金额,并加年利%的利息,一并退还甲方。

  7. 由于乙方责任,验收不合格,造成甲方不能正常投产而终止合同时,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给乙方的全部金额,并加年利%的利息。

  8. 如因乙方原因,产品部分性能指标没能达到合同产品的规定时,视具体情况,乙方须按合同总价的%予以赔偿,但是,若因甲方原因产品没能达到性能指标时,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支付全部金额。

  第十条 保密

  1. 乙方根据本协议所提供的一切图纸、设计、说明书及其他技术资料,甲方均须严格保密;未得到乙方的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转让或泄露给任何人,但不包括甲方为生产合同产品而使用技术资料的雇员。但是,甲方可以向分包合同人提供生产合同产品部件所必需的技术资料,分包人须书面保证对其所得到生产技术资料承担严格的保密义务。

  2. 若上述技术资料由乙方或任何第三方部分或全部公开,则甲方对已公开的技术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3. 本合同终止后,甲方有权使用乙方所提供的专利,即甲方可以继续设计、制造、使用、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

  第十一条 侵权

  1. 乙方保证,它是依本合同条款转让给甲方的专利权的合法所有人,在法律上享有向甲方转让专利权的权利。若发生侵犯任何第三者权利的事件,则乙方应对侵权事件负责,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2. 合同生效后个月内,乙方将向甲方提供份专利证书和专利申请的影印本。

  第十二条 税费

  1.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在甲方国家以外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2. 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国境内获得的收入,必须按中国税法纳税。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1. 签约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地震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故而无法按期执行合同时,则可延长合同的期限,延长期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2. 受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于此后天内以航空挂号邮件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确认。

  3. 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续到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合同继续执行的问题。

  第十四条 仲裁

  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达不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2. 仲裁将在进行,由仲裁委员会根据法进行仲裁。

  3. 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4.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5. 若仲裁的内容是合同的部分条款,合同的其他条款在仲裁期间应继续执行。

  第十五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为依据。

  第十六条 合同有效期

  1.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年月日签订,合同签订后,由各方分别向本公司管理机构或本国政府当局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双方应尽力在天内获得批准,用电传通知对方,并用邮件确认。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个月仍不能生效,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2. 本合同有效期为年,期满时自动失效。

  3. 本合同期满时,双方发生了未了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向债权人继续支付未了债务。

  甲方(签章):

  年月日

  签约地点:

  乙方(签章):

  年月日

  签约地点:

专利许可合同 篇6

  目录

  第一条 定义

  第二条 合同的内容和范围

  第三条 合同价格

  第四条 支付条件

  第五条 技术服务和培训

  第六条 技术资料

  第七条 考核与验收

  第八条 技术改进

  第九条 保证和索赔

  第十条 保密

  第十一条 侵权

  第十二条 税费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第十四条 仲裁

  第十五条 适用法律

  第十六条 合同有效期 附件 附件一 专利资料的名称、内容和申请情况 附件二 合同产品的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 附件三 提成费的起算时间和计算方法 附件四 出让方查账的内容和方法 附件五 对甲方人员的培训计划 附件六 乙方派遣专家的技术服务计划 附件七 产品考核验收办法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订立。合同一方为公司,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建,注册地址为:中国(以下简称甲方);合同的另一方(以下简称乙方)。 此证: 鉴于乙方拥有合同所述专利技术; 鉴于乙方有权,并且同意将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制造权和合同产品的销售权授予甲方; 鉴于甲方希望利用乙方的专利技术制造并销售合同的产品; 双方授权代表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本合同下列词语的含义:

   “专利技术”,系指乙方目前拥有的或未来获得的和或有权或可能有权控制的,或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在世界任何国家许可转让的,适用于或可能适于制造本合同产品的专利和专利申请。

   “合同产品”,系指本合同附件二中规定的产品及其改进发展的产品。

   “甲方”,系指,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或财产继承者;

   “乙方”,系指,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或财产继承者;

   “合同工厂”,系指生产合同产品的场所,即;

   “备件”,系指用以代替合同产品或其任何部分的备用件;

   “部件”,系指乙方随时书面允许甲方生产和销售的合同产品的构件及零配件;

   “技术资料”,系指列于附件一与制造和维修合同产品有关的工程、制造及原始资料,包括与制造设备、工具和装置有关的图纸、蓝本、设计图表、材料规格、照片、影印资料和一般资料、设计及其说明书等。但上述资料仅限于乙方拥有的资料和甲方用于本合同业务活动的资料;

   “净销售价”,是指在扣除合同产品的包装费、安装费、运输费、商业和数量折扣、佣金、保险费和税费之后的发票金额;

  0 “合同生效日”,系指本合同双方管理机构和有关权力机关中最后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第二条 合同的内容和范围

   甲方同意从乙方获得,乙方同意向甲方转让合同产品的专利技术。这种技术应与乙方产品的技术完全一致。

   乙方以非独占方式许可甲方在中国设计和制造合同产品,以及销售和出口产品的权利。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与合同产品有关的专利技术资料和样机所需的配件,其具体内容和交付时间,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本合同产品不包括乙方外购件的专利技术,但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外购件的样本和技术说明资料与制造厂商的名称。

   乙方有责任接收、安排甲方赴乙方培训的技术人员,乙方应设法使其掌握上述合同产品专利技术。(详见本合同附件五)

   乙方负责自费派遣技术人员赴甲方进行技术服务。(详见本合同附件六)

   如甲方需要,乙方同意以最优惠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零件、材料和配件等。(具体内容双方另行协商)

   乙方同意甲方有权使用其商标,在合同产品上亦可以采取双方的联合商标,或者标明“根据售证方的许可制造”字样。

  第三条 合同价格

   按照

  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和范围,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计算价格,计价的货币为。

   本合同提成费的计算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后第个月开始,按日历年度计算,每年的月日为提成费的结算日。

   提成费按当年度合同产品销售后的净销售价格计算,提成率为%,合同产品未销售出去的不应计算提成费。

   在提成费结算日后10天之内甲方应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向乙方提交上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数量、净销售额和应支付的提成费,净销售额和提成费的具体计算方法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甲方依据本合同的专利许可,销售的合同产品一经付款则视为货已售出。

   若在交付专利权使用费后,已售合同产品被退回或折价,甲方有权在以后支付的专利权使用费中扣除因此而多支付的专利权使用费。

   乙方如需查核甲方的账目时,应在接到甲方依上述第

  款规定开出的书面通知后10天之内通知甲方,其具体的查账内容和程序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条 支付条件

   本合同

  第三条中规定的提成费,甲方将通过银行(此处为甲方的业务银行)和银行(此处为乙方的业务银行)支付给乙方,支付中使用的货币为。

   乙方在收到甲方按

  条的规定发出的书面通知后应立即开具有关的单据,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下列单据后30天内,经审核无误,即支付提成费给乙方:

  a.提成费计算单一式四份;

  b.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按本合同规定,如乙方需要向甲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甲方有权从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条 技术服务和培训

   技术服务

  5.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派遣一名技术专家到甲方,对合同产品的图纸和技术资料进行解释,并就产品设计、制造、调试和检验,以及维修等方面进行技术指导,以使甲方在保证合同产品性能的情况下,能尽快采用国产的材料的元器件,实现合同产品的生产。

  5.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分两次派遣技术人员赴甲方进行技术服务,共30人日。

  5.

  

  第一次技术服务在合同生效后

  第六个月,乙方派遣技术人员1人赴甲方工人,提供技术指导12人日。

  5.

  

  第二次技术服务在合同产品验收期间,乙方派技术人员1人赴甲方工厂,提供技术服务,时间为18人日。

  5.

   乙方负担其人员的旅差费。甲方负担由驻地到工厂的交通工具和膳宿费。

   技术培训

  5.

   乙方负责对甲方技术人员进行培训,使甲方受训人员掌握合同产品设计、性能测试、加工工艺、装配工艺和质量检查等技能,使甲方能用乙方提供的资料和专门知识,在合同工厂制造出与乙方产品质量相同的产品。乙方应设法安排甲方受训人员参观制造合同产品外购件的生产过程和合同产品的主要用户。

  5.

   甲方受训人员在协议期间分两批,320人日以内(翻译除外)赴乙方接受培训。

  5.

   首批培训时间为合同生效后的

  第三至

  第四个月,甲方派技术人员4人,翻译1人到乙方工厂接受为期160人日(每周5天工作日)的培训。内容为合同产品的设计和制造工艺。

  5.

  

  第二批培训人员的培训时间为合同生效后的

  第八至

  第九个月,甲方派技术人员4人,翻译1人到乙方工厂接受为期160人日(每周5天工作日)的培训,培训内容为合同产品的设计、加工工艺、装配工艺和机器的调试。

  5.

   甲方负担受训人员的旅差费。在乙方受训期间的膳宿费及驻地和工厂之间的交通工具由乙方负责提供。

  第六条 技术资料

  6.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在交付技术资料。

   的邮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甲方将带有到达印戳日期的空运提单影印本1份寄给乙方。

   在每批技术资料发运后24小时内,乙方应将合同号、空运提单号、空运提单日期、资料项目、件数、重量、航班号和预计抵达日期用电报或电传通知甲方。同时将空运提单和技术资料详细清单各一式2份寄给甲方。

   若技术资料在空运中丢失、损坏、短缺,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0天内,补寄或重寄给甲方。在甲方收到技术资料后60天内,如果没有以书面形式提出资料不全或增补要求,则视为甲方验收。

   技术资料采用英文,计量单位以公制表示。

  第七条 考核与验收

   合同产品的

  第一台样机,由甲、乙双方组成的联合考核小组,按附件七规定的时间和内容进行考核。如果符合附件一规定的技术要求,即可验收,并由双方代表签署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一式4份,双方各执两份。

   如果合同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规定的技术标准,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进行

  第二次性能考核。考核合格后,双方签署考核合格证书。

   如果

  第一次考核不合格是乙方责任,乙方应自费再次派遣技术人员进行

  第二次考核。

   经过

  第二次考核仍不能合格验收,若责任在于乙方,则乙方须赔偿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并采取措施,消除缺陷,进行

  第三次考核。

   经过

  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如系乙方责任,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

  第九条的规定处理。若系甲方责任,则由双方协商合同进一步执行的问题。

  第八条 技术改进

   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有不适合甲方生产条件的(如设计标准、原材料、外购配件及其他生产设备等),乙方有责任帮助甲方修改技术资料,并加以确认。在不影响合同产品性能情况下,应采用中国产的原材料、配套元器件和设备。

   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对合同产品的任何改进和创新,都将改进或创新的技术资料提供给对方。

   改进或创新的技术所有权属于改进或创新一方,另一方不得对其申请专利或将其转让给

  第三者。

  第九条 保证和索赔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乙方经过实际使用的技术资料,并保证向甲方及时提供任何改进和发明的技术资料。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的,并保证按时交付。

   如果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符合

  第六条规定,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0天内将所缺的技术资料,或清晰、正确的资料寄给甲方。

   如乙方的技术资料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时间交付,乙方则须按下列比例支付罚款给甲方:

  (1)迟交1至4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

  (2)迟交5至8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

  (3)迟交超过8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

   乙方按本条规定被罚款时,并不解除其继续交付技术资料的义务。

   如果乙方迟交技术资料6个月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须将甲方已经交付的全部金额,并加年利%的利息,一并退还甲方。

   由于乙方责任,验收不合格,造成甲方不能正常投产而终止合同时,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给乙方的全部金额,并加年利%的利息。

   如因乙方原因,产品部分性能指标没能达到合同产品的规定时,视具体情况,乙方须按合同总价的%予以赔偿,但是,若因甲方原因产品没能达到性能指标时,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支付全部金额。

  第十条 保密

   乙方根据本协议所提供的一切图纸、设计、说明书及其他技术资料,甲方均须严格保密;未得到乙方的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转让或泄露给任何人,但不包括甲方为生产合同产品而使用技术资料的雇员。但是,甲方可以向分包合同人提供生产合同产品部件所必须的技术资料,分包人须书面保证对其所得到生产技术资料承担严格的保密义务。

   若上述技术资料由乙方或任何

  第三方部分或全部公开,则甲方对已公开的技术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本合同终止后,甲方有权使用乙方所提供的专利,即甲方可以继续设计、制造、使用、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

  第十一条 侵权 1

   乙方保证,它是依本合同条款转让给甲方的专利权的合法所有人,在法律上享有向甲方转让专利权的权利。若发生侵犯任何

  第三者权利的事件,则乙方应对侵权事件负责,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1

   本合同附件一列明乙方关于合同产品的专利和专利申请。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乙方将向甲方提供2份专利证书和专利申请的影印本。

  第十二条 税费 1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在甲方国家以外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

   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国境内获得的收入,必须按中国税法纳税。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1

   签约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地震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故而无法按期执行合同时,则可延长合同的期限,延长期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

   受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于此后14天内以航空挂号邮件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确认。 1

   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续到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合同继续执行的问题。

  第十四条 仲裁 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达不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1

   仲裁将在瑞典斯德哥尔摩进行,由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根据该院的章程进行仲裁。 1

   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1

   若仲裁的内容是合同的部分条款,合同的其他条款在仲裁期间应继续执行。

  第十五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为依据。

  第十六条 合同有效期 1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年月日签订,合同签订后,由各方分别向本公司管理机构或本国政府当局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双方应尽力在60天内获得批准,用电传通知对方,并用邮件确认。若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6个月仍不能生效,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1

   本合同有效期年,期满时自动失效。 1

   本合同期满时,双方发生了未了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向债权人继续支付未了债务。 本合同有中、英两种文本。当对其中条款的解释产生异议时,以中文本为准。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返

专利技术许可合同范本 篇7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合同号:

  中国,北京,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为一方,国市公司(以下简称“出让方”)为另一方;

  鉴于出让方是技术的专利权持有者;

  鉴于出让方有权,并且也同意将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制造权和产品的销售权授予受让方;

  鉴于受让方希望利用出让方的专利技术制造和销售产品;

  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专利技术”--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技术,该技术已于年月日经中国专利局批准,获得了专利权,其专利编号为。

  ?“出让方”--是指国市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受让方”--是指中国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合同产品”--是指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产品。

  ?“合同工厂”--是指生产合同产品的工厂,该工厂在省市,名叫工厂。

  ?“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费、佣金、商业折扣、税费、外购件等费用后的余额。

  ?“专利资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有关资料。

  ?“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双方有关当局的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

  第二条?合同范围

  ?受让方同意从出让方取得,出让方同意向受让方授予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和销售的权利。合同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出让方授予受让方在中国设计制造合同产品、使用、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的许可权,这种权利是非独占性的,是不可转让的权利。

  ?出让方负责向受让方提供合同产品的专利资料,包括专利的名称、内容、申请情况和专利编号等,具体的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在合同的执行中,如果受让方需要出让方提供技术服务或一部分生产所需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时,出让方有义务以最优惠的价格向受让方提供,届时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出让方同意受让方使用其的权利。在合同产品上可以采取双方的联合,或者标明“根据出让方的许可制造”的字样。

  第三条?合同价格

  ?按照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和范围,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计算价格,计价的货币为美元。

  ?本合同提成费的计算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个月开始,按日历年度计算,每年的12月31日为提成费的结算日。

  ?提成费按当年度合同产品销售后的净销售价格计算,提成率为%,合同产品未销售出去的不应计算提成费。

  ?在提成费结算日后10天之内受让方应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向出让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数量、净销售额和应支付的提成费,净销售额和提成费的具体计算方法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出让方如需查核受让方的帐目时,应在接到受让方根据第条规定开出的书面通知后10天之内通知受让方,具体的查帐内容和程序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条?支付条件

  ?本合同第三条中规定的提成费,受让方将通过银行(此处为受让方的业务银行)和银行(此处为出让方的业务银行)支付给出让方,支付中使用的货币为美元。

  ?出让方在收到受让方按第条的规定发出的书面通知后应立即开具有关的单据,受让方在收到出让方出具的下列单据后30天内,经审核无误,即支付提成费给出让方:

  a.提成费计算单一式4份;

  b.商业发票一式4份;

  c.即期汇票一式2份。

  第五条?资料的交付和改进

  ?出让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规定向受让方提供专利资料的名称、内容,以及出让方向中国专利局申请专利的有关情况。

  ?出让方应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将第条中规定的专利资料交付给受让方。(注:由于专利资料都是现成的,因此要求出让方在签约时提交。)

  ?改进和发展的技术,其所有权属于改进和发展一方,另一方不得利用这些技术资料去申请专利或转让给第三方。

  第六条?侵权和保证

  ?出让方保证是本合同一切专利技术和专利资料的合法持有者,并且有权向受让方转让,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一旦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时,则由出让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

  ?出让方保证本合同中涉及的专利在合同执行期间是有效的和合法的。如果由于出让方的原因导致专利提前失效时,出让方应将专利失效后受让方支付的费用偿还给受让方,并按%的年息加计利息,与本金一起偿付给受让方。

  ?在合同有效期间,出让方应按照中国XX局的有关规定按时缴纳专利维持费,以保持专利的有效性。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本合同涉及的专利的法律性质发生了变化,出让方应立即将此情况以书面形式告之受让方,然后双方再协商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第七条?税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征收受让方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受让方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征收出让方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出让方负担。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中国的机构或中国的有关法院解决。如果是诉诸,则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按该会的程序暂行规则进行;如果是通过诉讼,则由受让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进行审理。

  ?裁决或法院的判决是终局决定,以双方均有约束力。

  ?费或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

  ?在争议的处理过程中,除正在进行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将继续执行。

  第九条?合同生效和其他

  ?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于年月日在北京签字。各方应分别向其有关当局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争取在90天内获得合同的批准,然后用电传通知对方,并用信件确认。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六个月如仍不能生效,双方均有权取消合同,一理本合同被取消,受让方应将第条中规定的专利资料退还给出让方。

  ?本合同的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算起共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本合同失效后,如果合同中涉及的专利仍然有效时,受让方不得继续使用此专利,如需继续使用,则应与出让方续签合同,本合同失效后,如果合同中涉及的专利也随之失效时,受让方可以继续使用此专利而不需要向出让方支付任何费用。

  ?本合同期满时,双方发生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应继续履行各自的责任。

  ?在合同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由第一条至第九条和附件一至附件四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用英文书就,一式4份,双方各持2份。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通讯以英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航空挂号邮寄,一式2份。合同双方的法定地址如下:

  a.受让方:公司

  地?址:国市街道

  电?传:

  传?真:

  b.出让方:公司

  地?址:国市街道

  电?传:

  传?真:

  受让方代表:出让方代表:

  (签?字)(签?字)

专利许可合同 篇8

  项目名称:

  许可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邮码:

  电话:

  被许可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

  址:

  邮码:

  电话:

  填写说明

  一、“合同登记编号”的填写方式:

  合同登记编号为14位,左起第一、二位为公历年代号,第三、四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编码,第五、六位为地、市编码,第七、八位为合同登记点编号,第九至十四位为合同登记序号,以上编号不足位的补零,各区域编码按GB2260-84规定填写。

  二、计划内项目应填写国务院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市(县)级计划,不属于上述计划的项目此栏划(/)表示。

  三、专利技术内容是指专利说明书和权项保护范围中所涉及的全部技术内容。

  四、技术秘密的范围是指各方承担技术保密的义务的。内容,保密的地域范围和保密的起止时间,泄漏技术秘密应承担的责任。

  五、其他:

  合同如果是通过中介机构介绍签订的,应将中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入门费、财产抵押及担保的,应将给付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手续的复印件作为合同的附件。

  六、委托代理人签订本合同书时,应出具委托书。

  七、本合同书中,凡是当事人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处划(/)表示。

  八、填写时请参照《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签订指南》的对应条款。(“签订指南”由中国专利局编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合同中的甲方就专利项目(申请日、申请号:、授权日〈公开日、公告日〉、专利法定有效期限:),许可乙方实施。(该项目属计划,本发明属于:职务发明(非职务发明))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专利技术内容(包括实施该专利有关的一般技术秘密),要求和工业化开发程序:

  第二条

  技术资料及其提交期限、地点和方式:

  甲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在(地点)以方式,向乙方提供下列资料:

  第三条

  项目技术秘密的范围和保密期限:

  第四条

  专利实施许可的种类:

  第五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乙方使用该项技术,试生产后达到了本合同规定的技术性能指标()。

  采取

  方法验收,由双方签署合同技术验收合格协议书。

  如产品验收不合格时双方协商各派代表调查原因并确定双方的责任。

  第六条

  使用费及支付方法:

(一)一次支付方式

  总金额

  元

  年月日

(1)一次性支付:元

  年月日

(2)分期支付:

  元

  年月日

  元

  年月日

(二)入门费加提成费方式

  入门费

  元支付日期

(1)按销售额%提成

  支付日期

(2)按纯利润%提成

  支付日期

  第七条

  技术服务(地点、方式及费用)

(参照《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签订指南》第五条)

  第八条

  后续改进的提供和分享:

(参照《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签订指南》第八条)

  第九条

  专利权无效和侵权的处理办法:

(参照《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签订指南》第九条)

  第十条

  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二)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

  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三)其他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进行调解。

  双方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第十四条

  其他:

  含中介方的权利、义务、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入门费、财产抵押、担保等上述条款未尽事宜

专利许可合同 篇9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项目名称:。

  2.本非专利技术的性能,工业化开发程度:。

  3.本合同的授权性质:。

(注: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当事人可以依照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采取独占/排他/普通许可证的形式。)

  4.使用本非专利技术的范围:。

(注:使用范围指地域范围、期限范围、使用方式范围。)

  5.转让方的主要义务:

(1)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向受让方交付下列技术资料:。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向受让方提供下列内容的技术指导和服务:。

(3)保证所转让的技术具有实用性,可靠性,即为能够应用于生产实践的成熟技术。保证使用本非专利技术能够达到下列技术经济指标:。

  6.受让方的义务:

(1)向转让方支付使用费,数额为元。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

(注:在采取提成支付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约定:a.合同生效后日内先向转让方支付元;b.自合同产品投产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产品销售之日起)年内接产值(或销售额、或利润)的%向转让方支付提成费。提成费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为每年月日前。)

(2)按照合同约定的范围使用本非专利技术。

  7.保密条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当事人应对下列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本合同期满后年后,双方当事人应对下列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8.合同产品的验收标准和方法:。

  9.后续改进条款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各自在本转让技术基础上做出的新的发明创造专利权归做出发明创造的一方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0.转让方的违约责任

(1)转让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向受让方提供技术资料及技术指导,应视不同情况,返还部分或全部使用费,并支付数额为的违约金;

(2)转让方逾期两个月不向受让方提供技术资料及技术指导,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转让方应当返还使用费,并支付数额为的违约金;

(3)转让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泄露技术秘密,使受让方遭受损失的,转让方应当支付数额为的违约金。

  让与方实施使用该非专利技术超越约定的范围的,违反约定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项非专利技术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11.受让方的违约责任

(1)受让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使用费,应补交使用费外,应向转让方支付数额为的违约金,受让方拒不交付使用费或违约金,除必须停止使用非专利技术外应当返还技术资料,支付数额为的违约金;

(2)受让方逾期两个月不支付使用费,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受让方应当停止实施被转让的技术,返还技术资料,支付数额为的违约金;

(3)受让方使用本技术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支付数额为的违约金;

(4)受让方未经转让方同意,擅自许可第三方使用本非专利技术,应当停止违约行为,返还非法所得,并支付主数额为的违约金;

(5)受让方违反合同约定的秘密义务,泄露技术秘密,应当返还非法所得,支付数额为的违约金。

  12.侵权风险责任承担条款

(1)转让方应当保证自己是本非专利技术的合法所有者,而且在合同订立时尚未被他人申请专利。否则,由此引起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由转让方承担法律责任;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他人就同一技术申请专利或获得专利权的情况,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双方当事人按如下比例合理分担:。

  13.本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14.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本合同自当事人双方签盖章后生效。

  转让方(公章):

  受让方(公章):

  负责人(签):

  负责人(签):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转让方担保人(公章):

  受让方担保人(公章):

  负责人(签):

  负责人(签):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专利许可合同 篇10

  许可方(甲方):

  被许可方(乙方):

  填写说明

  一、“合同登记编号”的填写方式:

  合同登记编号为14位,左起第一、二位为公历年代号,第三、四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编码,第五、六位为地、市编码,第七、八位为合同登记点编号,第九至十四位为合同登记序号,以上编号不足位的补零,各区域编码按GB2260—84规定填写。

  二、计划内项目应填写国务院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市(县)级计划,不属于上述计划的项目此栏划(/)表示。

  三、专利技术内容是指专利说明书和权项保护范围中所涉及的全部技术内容。

  四、技术秘密的范围是指各方承担技术保密的义务的内容,保密的地域范围和保密的起止时间,泄漏技术秘密应承担的责任。

  五、其他:

  合同如果是通过中介机构介绍签订的,应将中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入门费、财产抵押及担保的,应将给付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手续的复印件作为合同的附件。

  六、委托代理人签订本合同书时,应出具委托书。

  七、本合同书中,凡是当事人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处划(/)表示。

  八、填写时请参照《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签订指南》的对应条款。(“签订指南”由中国专利局编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合同中的甲方就专利项目(申请日、申请号:、授权日〈公开日、公告日〉、专利法定有效期限:),许可乙方实施。(该项目属计划,本发明属于:职务发明(非职务发明))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专利技术内容(包括实施该专利有关的一般技术秘密),要求和工业化开发程序:

  第二条

  技术资料及其提交期限、地点和方式:

  甲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在(地点)以方式,向乙方提供下列资料:

  第三条

  项目技术秘密的范围和保密期限:

  第四条

  专利实施许可的种类:

  第五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乙方使用该项技术,试生产后达到了本合同规定的技术性能指标()。采取方法验收,由双方签署合同技术验收合格协议书。如产品验收不合格时双方协商各派代表调查原因并确定双方的责任。

  第六条

  使用费及支付方法:

  (一)一次支付方式

  总金额元年月日

  (1)一次性支付:元年月日

  (2)分期支付:元年月日元年月日

  (二)入门费加提成费方式

  入门费元支付日期

  (1)按销售额%提成支付日期

  (2)按纯利润%提成支付日期

  第七条

  技术服务(地点、方式及费用)

  (参照《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签订指南》第五条)

  第八条

  后续改进的提供和分享:

  (参照《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签订指南》第八条)

  第九条

  专利权无效和侵权的处理办法:

  (参照《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签订指南》第九条)

  第十条

  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二)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三)其他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进行调解。

  双方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种方式解决。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第十四条

  其他:

  含中介方的权利、义务、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入门费、财产抵押、担保等上述条款未尽事宜

专利许可合同 篇11

  许可方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被许可方名称(以下简称乙方)

  前言(鉴于条款)

  鉴于被许可方(申达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属于变压器领域的企业,拥有实施该8项专利的厂房、设备、人员等各种条件,并对许可方的专利技术有所了解,希望获得许可而实施该8项专利技术;

  鉴于许可方同意向被许可方授予所请求的许可;

  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名词和术语

  专利——本合同中所指的8项专利(详见附件)是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实施的由中国专利局授权的专利。

  改进技术——指在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实施的技术基础上改进的技术。

  独占实施许可——指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地区、技术领域内实施该8项专利技术,许可方和任何被许可方以外的单位或个人都不得实施该8项专利技术。

  第二条专利许可的方式与范围

  该8项专利的许可方式是独占许可;

  该8项专利的许可范围是在国内范围内制造、使用、销售使用其专利产品。

  第三条专利的技术内容

  根据被许可方的需要,主要包括如下资料:

  项专利证书复印件;

  2.企业法人有关证明复印件;

  第四条技术资料的交付

  本合同生效后即予交付。

  第五条使用费、专利年费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涉及的使用费为。签订本合同后在许可方交付有关资料之前,被许可方采用一次总付方式,转账或汇票汇到许可方指定的账号上。

  2、本合同生效后,涉及专利的后续年费由被许可方承担,并确保本发明的法律状态有效。如需要由许可方代付,则被许可方应另行全额还给许可方。

  第六条验收的标准与方法

  无要求

  第七条对技术秘密的保密事项

  无要求

  第八条技术服务与培训

  1、许可方在合同生效后15日内负责向被许可方传授合同技术,并解答许可方提出的有关实施合同技术的问题。

  2、被许可方可派出人员到许可方接受培训和技术指导,或许可方派出人员到被许可方进行培训和技术指导。

  3、技术服务与培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差旅费、伙食费等均由被许可方承担。

  第九条后续改进的提供与分享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对合同技术所作的改进应及时通知对方;

  2、有实质性的重大改进和发展,申请专利的权利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的,其申请专利的权利归改进方,对方有优先、优价被许可,或者免费使用该技术的权利;

  3、属原有基础上的.较小的改进,双方免费互相提供使用;

  4、对改进的技术还未申请专利时,另一方对改进技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许可不得向他人披露、许可或转让该改进技术。

  5、属双方共同作的重大改进,申请专利的权利归双方共有,另有约定除外。

  第十条违约及索赔

  对许可方:

  在独占实施许可中,许可方自己实施或许可被许可方以外的第三方实施该专利技术,被许可方有权要求许可方停止这种实施与许可行为,也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许可方支付违约金叁万圆整。但是,出于科研项目或技术改进的需要进行的相关工作及其成果不属于违约范畴。

  对被许可方:

  被许可方拒付使用费的,许可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返回全部技术资料,并要求被许可方支付违约金叁万圆整。

  第十一条侵权的处理

  合同双方任何一方发现第三方侵犯许可方的专利权时,应及时通知对方,由许可方与侵权方进行交涉,或负责向专利管理机关提出请求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许可方协助。

  第十二条专利权被撤销和被宣告无效的处理

  在合同有效期内,许可方的专利权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时,如无明显违反公平原则,且许可方无恶意给被许可方造成损失,则许可方不必向被许可方返还专利使用费。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无约定。

  第十四条税费

  本合同所涉及的使用费应纳的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由被许可方纳税。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1、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应按合同条款,友好协商,自行解决;

  2、双方不能协商解决争议的,提请专利管理机关调处,对调处决定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的有效期至20xx年07月17日。

  双方可以另行约定变更本合同的有关条款。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专利许可合同 篇12

  合同编号:

  专利实施许可技术名称:

  许可方:(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被许可方:(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序文

  鉴于甲方(许可方)是——技术的专利权人且同意将其持有的专利技术许可给乙方(被许可方)使用;鉴于乙方希望使用该专利技术且愿意支付给甲方专利实施许可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技术合同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正文

  第一条 专科名称、性质和内容

   甲方持有专利权的专利技术的名称为:(用简明扼要的语言概括该专利技术的名称)

   甲方持有专利权的专利技术的性质为:(描述该专利技术的技术特征)

   甲方持有专利权的专利技术的内容为:(说明该专利技术的主要内容)

   甲方持有专利权的专利技术的应用效果:(写明应用该专利技术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二条 专利技术的权属状况

   甲方持有专利权的专利技术的有关事项如下:

  (1)专利技术的名称为:

  (2)专利技术的发明人为:

  (3)专利技术的申请人为:

  (4)专利技术的申请日为:

  (5)专利技术的申请号为:

  (6)专利技术的专利号为:

  (7)专利技术的专利权人为:

  (8)专利技术的专利权有效期限为: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该专利技术的发明过程、完成情况、发明人基本情况、专利权人基本情况及有关证明材料等。

   甲方应当保证许可给乙方使用的专利技术是归其持有的,且甲方享有处分权,如因实施该专利技术引发侵权纠纷时,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甲方同意将该专利技术许可给乙方使用,并且应许可乙方使用与实施该专利技术有关的技术秘密,保证乙方能够最充分地利用该专利技术以达到合同约定的预期效果。

  第三条 专利实施和专利许可的情况

   本合同订立前,甲方已许可如下单位实施该专利技术:(列举甲方许可使用该技术的单位名称、许可实施范围、实施期限等内容)

   甲乙双方可以约定甲方出让专利使用权和乙方取得专利使用权的程度和范围,双方可以选择独占实施许可合同、排他实施许可合同和普通实施许可合同等形式。

   如果甲乙双方选择独占实施许可的形式,则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立即停止实施该专利技术,且不得将该专利技术再许可给第三方使用。

   如果甲乙双方选择排他实施许可的形式,则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将该专利技术再许可给第三方使用,但甲方保留在该范围内继续使用。

  3,5 如果甲乙双方选择普通实施许可的形式,则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不仅保留在该范围内的使用权,而且还保留着在该范围内对该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再出让给第三方的权利。

   甲乙双方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生效,并不影响在合同生效前甲方与其他方订立的有关合同的效力。

  第四条 技术情报和资料及其保密事项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如下实施该专利技术所需的技术情报和资料:(包括工艺设计、技术报告、工艺配方、文件图纸等有关内容,双方可以约定提交有关资料的清单和份数,以便于双方共同监督、检查)

   甲方提交的上述技术情报和资料应是能够体现该专利技术的技术指标、参数及技术水平、性能的资料,以及有关的辅助性材料

   甲乙双方应明确约定有关技术情报和资料提交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提交方式。双方约定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支付专利实施许可使用费后日内,向乙方交付如中所列的全部技术情报和资料。具体交付方式和地点为;(明确甲方提交资料的方式和地点)

   甲方应向乙方保证交付的技术情报和资料,应当是完整的、清楚的。图纸资料的规格及绘制符合国家的标准(或规定)

   乙方收到甲方交付的全部技术资料后,应对资料予以认真的检查与核对,如发现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应在收到技术资料后的日内向甲方发出通知,甲方应在收到如上通知后的日内予以说明,补充或更换;技术资料符合要求后,乙方应在日内向甲方签发技术情报和资料验收合格确认书。

   与实施该专利技术有关的技术秘密的名称或代号为:(写明属于技术秘密的技术名称或代号)

  记载上述技术秘密的资料为:(写明技术秘密的载体)

   乙方应保证不得泄露如所述的技术秘密。

  第五条 技术指导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应向乙方提供技术指导,以保证乙方能够通过实施甲方许可使用的专利技术达到合同约定的预期效果

   从乙方试制专利技术产品时起,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技术指导,直至试制出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标准的产品(因乙方原因不能试制出符合该标准的产品除外),并解答乙方在实施专利技术的过程中提出的问题。

   甲方在乙方试制专利技术产品期间,应派出技术人员到乙方现场进行技术指导,所派出的技术人员应符合如下的标准:(如对时间、人数,学历、经验等方面的要求)

   甲方在乙方试制专利技术产品期间,应负责培训乙方的有天技术人员。培训方案如下:(如时间、地点,方式、目标等)

   乙方应为甲方的技术指导提供必要的场地、人员及设备方圆的配合,接受甲方培训的人员的条件和文化水平,应符合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具体安排如下:

   乙方应为进行技术指导的甲方人员提供食宿,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式

   乙方实施甲方许可使用的专利技术试制产品完成后,应按本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标准对该产品进行验收。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实施甲方许可使用的专利技术试制完成的产品应符合如下技术指标和参数:(明确验收的标准和依据)

   甲乙双方可以约定验收的方式,可以由双方委托的技术鉴定部门或者组织专家进行鉴定,也可以约定由乙方单方确认视为通过。但不论采用何种方式验收,验收的标准均应以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和参数为依据,并且应当出具书面验收证明。

   甲乙双方可以约定验收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或者甲方承担,也可以约定由双方共同承担。由双方共同承担的,应明确约定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则视为由乙方承担。

   产品验收不合格时,双方应委派技术人员组成调查小组,调查产品不合格的原因,并依本合同约定确定双方的责任。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不能试制出合同产品,甲方应协助乙方再次进行试制;如仍因乙方原因导致不能试制出合同产品,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入门费。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试制合同产品失败,甲方应查明原因,继续协助乙方试制合同产品,仍不能试制成功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入门费,并视具体情况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验收不合格,若原因在于甲方,甲方应提出技术措施消除缺陷,并承担相应费用;若原因在于乙方,乙方应协助甲方提出补救措施,并承担相应费用。具体费用计算方法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七条 使用费及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可以约定专利实施许可使用费的金额及其支付方式,双方可以约定采用支付使用费的方式,也可以采用支付入门费和提成费相结合的方式。

   如双方约定采用支付使用费的方式,具体如下:

  (1)支付金额:乙方支付给甲方专利实施许可使用费元人民币;

  (2)支付方式:乙方按约定一次性支付或者分期分批支付;分期分批支付的,应约定每期支付的金额;

  (3)支付期限:乙方按约定在本合同生效后日内一次性支付;分期分批支付的,应约定每期支付的期限;

  (4)支付地点:甲乙双方可以约定支付的具体地点,可以在甲方所在地,也可以在乙方所在地,或者双方约定的其他地点。

   如双方约定采用支付入门费和提成费相结合的方式,则应明确约定入门费和提成费的数额及计算方法。

   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专利实施许可使用入门费元人民币;提成费按合同产品净销售额的%提取,净销售额计算方法如下:(双方约定的净销售额的计算方法)

   乙方应从合同产品销售的年度起,向甲方支付提成费,每年的12月31日为当年提成费的结算日。

   在提成费结算日后日之内,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记载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数量、净销售额和应支付的提成费的结算报告。

   甲方应在接到结算报告后日之内,向乙方发出是否认可结算报告的通知。若甲方认为需要查核乙方的财会报表时,可按如下程序查账:(由双方约定查账的程序)

   乙方应在提交的结算报告经甲方认可后日之内,向甲方支付约定的提成费。

  第八条 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转让专利技术的,除返还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费外,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甲方实施专利技术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违反合同约定擅自许可第三方实施该项专利的,应当停止违反合同的行为,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L方按照合同约定实施受让的专利技术,引起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由甲方承担侵权责任。

   在合同有效期内,专利权被终止的,合同同时终止,甲方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在合同有效期内,专利权被宣布无效的,甲方应当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但已经给付的使用费不再返还。

   甲方逾期两个月未交付技术资料和提供技术指导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返还使用费,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专利独占实施许可合同或者专利排他实施许可合同的甲方,如果实施专利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或者在已经许可乙方实施专利的范围内又就同一专利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应当停止违反合同的行为,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甲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向甲方支付使用费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以逾交使用费的%计算的违约金;逾期两个月不支付使用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以应缴使用费的——%计算的违约金。

  0 乙方实施专利超越合同约定范围的,或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许可第三方实施该专利的,应当停止违反合同的行为,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1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后续改进的提供与分享

   在合同的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对许可实施的专利技术所作的改进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可以协商其归属及使用。

   未经对方许可,一方无权实施对方单独完成的对许可实施的专利技术的改进技术。

   一方对许可实施的专利技术的改进技术,如未申请专利或夫予以公开的,另一方应对改进技术承担保密义务(,并无权擅自向他人转让或许可他人实施该改进技术,也无权申请专利。

   双方共同对许可实施的专利技术作出的改进技术,专利申请权归双方共有。一方转让其共有的权利申请权的,另一方享有优先受让权。若一方放弃专利申请权的,在专利申请被批准后,可免费实施该专利。如果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另一方不得擅自申请专利。若该专利申请被批准,双方均有转让权及实施许可权。若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权的,另一方享有优先受让权。若一方放弃其共有的专利权的,可免费实施该专利。

   对于双方共同改进的非专利技术成果,双方均有使用权和转让权。一方转让其共有的非专利技术成果的,另一方享有优先受让权。一方放弃其共有的非专利技术成果的,可免费实施该技术。

   对由双方共同改进的专利技术或者非专利技术成果所获得的利益,由双方另行协商利益的分享办法。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一旦出现争议,可以根据自愿选择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争议发生后,双方应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按照合同的约定分清各自的责任,采用协商的办法解决争议。

   若双方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将争议提交双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进行调解解决。

   若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或者不愿协商、调解的,可以约定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双方也可以不通过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第十一条 有关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1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指专利权人或者其授权的人作为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技术,被许可方支付约定的使用费所订立的合同。

  1 专利独占实施许可:指被许可方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对合同规定的专利技术的使用权,许可方或者任何第三方都不得同时在该范围内具有对该项专利技术的使用权。

  1 专利排他实施许可:指被许可方在规定范围内享有对专同规定的专利技术的使用权,许可方仍保留在该范围内的使用)亲眷,但排除任何第三方在该范围内对同一专利技术享有使用权。

  1 专利普通实施许可:指被许可方在规定范围内享有对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同时许可方不仅保留在该范围内的使用权,而且还保留着在该范围内对该项专利技术出让给任何第三方使用的权利,

   技术秘密:指在实施转让的专利技术过程中,为了达到更好效果的使用,经许可方采取了保密措施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技术资料:指实施转让的专利技术所需的文字及图纸资料。

   技术指导:许可方为被许可方使用专利技术所进行的指导,包括许可方向被许可方讲授专利技术和培训被许可方的有关技术人员等。

   销售额:指被许可方销售实施专利技术生产出来的产品的总金额。

   净销售额:指从销售额中扣除包装费、运输费、税金、广告费、商业折扣等的金额。

  10 使用费:因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实施专利技术,被许可方应向许可方支付的费用。

  11 入门费:指根据合同的有关规定,许可方将全部技术资料交付被许可方之前,被许可方应向许可方支付的费用。

  12 提成费;指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由于被许可方使用专利技术制造并销售合同产品,被许可方应向许可方支付的费用。

  13 完整:指许可方交付的技术资料是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资料。

  14 清晰:指图纸资料中的曲线、符号、数字、文字等足以看清。

  15 后续改进:指在合同的有效期内,一方或双方对专利技术所作的革新和改良。

  16 其他技术术语(其他双方认为需要说明、解释的名词和术语)

  附文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日期为合同生效日。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和有关批准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

  审批部门意见:

  审批部门:(签章)

  日期:

专利许可合同 篇13

  转让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项目名称:________。

  专利申请人:_______;专利权人:______;

  申请日:_________;申请号:______;

  专利号:_________; 专利有效期限:______;

  本专利权的保护范围:________;

  2.本许可证合同的授权性质________。

  (注:许可证合同的授权性质,即在合同中明确授权性质是独占实施许可,排它实施许可,普通实施许可;对于产品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可以采取生产许可,使用许可或销售许可等形式。)

  3.本许可证合同的授权范围:_________。

  (注:授权的技术实施范围、即授权的地域范围,期限范围,使用方式范围。)

  4.转让方的主要义务

  (1)转让方应当承担支付专利年费的义务

  (注:当事人也可以约定,由受让方支付年费,但应从许可证使用费中扣还受让方所支付的年费。)

  (2)转让方应在合同生效后___天内向受让方提供下列技术资料:______。

  (3)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提供下列技术指导:_______。

  5.受让方的主要义务

  (1)向转让方支付许可证使用费、数额为_______。

  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____________

  (注:在采取提成支付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约定:a.合同生效后___日内先向转让方支付____元;b.自合同产品投产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产品销售之日起)_____年内按产值(或销售额、或利润)的____%向转让方支付提成费。提成费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为每年___月___日前。)

  (2)按照如下期限和方式实施本专利技术:________。

  (3)(排它实施许可合同的)转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技术范围、地域范围和期限范围内,不得许可合同外第三方实施该专利;

  (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转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技术范围、地域范围和期限范围内,不得自己实施或者许可第三方实施该专利。

  6.技术性能担保条款

  转让方承诺对本专利技术的下列技术性能和指标承担保证义务:____。

  当本专利技术在实施中达不到约定的技术指标时,转让方应退还全部(或部分)使用费,并补偿受让方由此而花费的额外开支。

  7.转让方不对实施本专利可能产生的经济效益(如利润、产值、销售额等)承担保证义务。

  8.专利权完整担保条款

  转让方向受让方保证:在本合同订立时,本专利权不存在如下缺陷:①该专利权受物权或抵押权的约束;②本专利权的实施受到另一个现有的专利权限制;③有专利先用权的存在;④有强制许可证的存在;⑤有被政府采取“计划推广许可”的情况;⑥本专利权项下的发明属非法所得。

  在本合同订立时,转让方如果不如实向受让方告知上述权利缺陷,受让方有权拒绝支付使用费,并要求转让方补偿由此而支付的额外开支。

  9.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第三方提出侵权的控诉,应由转让方到庭应诉并承担法律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如发生专利权被告无效的情况,合同随之解除。在专利无效宣告确定之前,受让方已经支付的使用费,受让方不得请求转让方返还。

  10.转让方的违约责任

  (1)由于转让方未交专利年费而导致专利权失效,应向转让方支付数额为___的违约金。

  (2)转让方逾期两个月未交付技术资料和提供技术指导,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转让方应当返还使用费,支付数额为___的违约金。

  (3)(独占实施许可使用或者排他实施许可合同的)转让方,在已经许可受让方实施专利的`范围内又就同一专利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应当返还非法所得,支付数额为____的违约金。

  (4)(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转让方,在已经许可受让方实施专利的范围内自己又实施本专利技术的,应当停止实施行为,向受让方支付数额为____的违约金。

  11.受让方的违约责任

  (1)受让方逾期两个月不支付技术使用费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受让方应当补交使用费,支付数额为____的违约金。

  (2)受让方实施专利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或者未经转让方许可擅自与他人订立再转让许可合同,应当返还非法所得,支付数额为____的违约金。

  12.后续改进的分享办法

  双方当事人各自在本专利技术基础上做出的新的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归做出发明创造的一方所有,但另一方有权优先有偿受让和使用该技术成果。双方另有约定的以约定为准。

  13.专利产品的质量验收办法以:________。

  14.本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__________。

  15.有关名词、术语的解释:__________。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转让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受让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名_________(盖章) 签名:_______(盖章)

  签字时间:_________ 签字时间: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转让方担保人(名称:____ 受让方担保人(名称):__

  地址: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_______(盖章) 签字:______(盖章)

  签字时间:_________ 签字时间: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篇14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

  受让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让与方(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乙方以(独占、排他、普通)方式许可甲方实施其所拥有的专利权,甲方受让该项专利的实施许可并支付相应的实施许可使用费。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本合同许可实施的专利权:

  1.为(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2.发明人/设计人:。

  3.专利权人为:。

  4.专利授权日:。

  5.专利号:。

  6.专利有效期限:。

  7.专利年费已交至。

  第二条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前实施或许可本项专利的基本状况如下:

  1.乙方实施本项专利权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

  2.乙方许可他人使用本项专利权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

  第三条 乙方许可甲方以如下范围、方式和期限实施本项专利:

  1.实施方式:

  2.实施范围:

  3.实施期限:

  第四条 为保证甲方有效实施本项专利,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技术资料:

  1.

  2.

  3.

  4.

  第五条 乙方提交技术资料的时间、地点、方式如下

  1.提交时间:;

  2.提交地点:;

  3.提交方式:。

  第六条 为保证甲方有效实施本项专利,乙方向甲方转让与实施本项专利

  有关的技术秘密:

  1.技术秘密的内容:

  2.技术秘密的实施要求

  3.技术秘密的保密范围和期限:

  第七条 为保证甲方有效实施本项专利,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

  1.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的内容:

  2.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的方式:

  第八条 双方确定,乙方许可甲方实施本项专利及转让技术秘密、提供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按以下标准和方式验收:

  1.;

  2.;

  3.。

  第九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实施该项专利权使用费及支付方式为:

  1.许可实施使用费总额为:

  其中:技术秘密的使用费为:

  技术服务和指导费为:

  2.许可实施使用费由甲方 (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

  (2)

  (3)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

  开户银行:

  地址:

  账号:

  3.双方确定,甲方以实施专利技术所产生的利益提成支付乙)许可使用费的,乙方有权以方式查阅甲方有关的会计账目。

  第十条 乙方应当保证其专利权实施许可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侵犯专利权的,乙方应当

  第十一条 乙方应当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维持本项专利权的有效性。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本项专利权终止的,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支付甲方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本项专利权被国家专利行政主管机关宣布无效的,乙方应当陪偿甲方损失,但甲方已给付乙方的使用费,不再返还。

  第十二条 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开始实施本项专利;逾期未实施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并予以正当解释,征得乙方认可。甲方逾期日未实施本项专利且未予解释,影响乙方技术转让提成收益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不得以下列方式限制另一方的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

  1.;

  2.;

  3.。

  第十四条 双方确定:

  1.甲方有权利用乙方许可实施的专利技术和技术秘密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甲方、双方)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2.乙方有权在许可甲方实施该项专利权后,对该项专利权涉及的发明创造及技术秘密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

  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乙方、双方)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第十五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

  2.;

  3.;

  4.。

  第十六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4.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十七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

  2.;

  3.。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末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八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可以解除本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

  2.;

  3.。

  第十九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

  2.

  3.

  4.

  5.

  第二十一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

  2.可行性论证报告:;

  3.技术评价报告:;

  4.技术标准和规范:;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6.其他:

  。

  第二十二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印花税票粘贴处:

  (以下由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填写)

  合同登记编号:

  1.申请登记人:

  2.登记材料:(1)

  (2)

  (3)

  3.合同类型:

  4.合同加以额:

  5.技术交易额: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印章):

  经办人:

  年月

专利许可合同 篇15

  转让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项目名称:。

  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申请日:;申请号:;专利号:;专利有效期限:;本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2.本许可证合同的授权性质。(注:许可证合同的授权性质,即在合同中明确授权性质是独占实施许可,排它实施许可,普通实施许可;对于产品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可以采取生产许可,使用许可或销售许可等形式。

  3.本许可证合同的授权范围:。(注:授权的技术实施范围、即授权的地域范围,期限范围,使用方式范围。

  4.转让方的主要义务

  (1)转让方应当承担支付专利年费的义务(注:当事人也可以约定,由受让方支付年费,但应从许可证使用费中扣还受让方所支付的年费。)

  (2)转让方应在合同生效后天内向受让方提供下列技术资料:。

  (3)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提供下列技术指导:。

  5.受让方的主要义务

  (1)向转让方支付许可证使用费、数额为。

  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注:在采取提成支付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约定:

  a.合同生效后日内先向转让方支付元;

  b.自合同产品投产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产品销售之日起)年内按产值(或销售额、或利润)的%向转让方支付提成费。提成费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为每年月日前。

  (2)按照如下期限和方式实施本专利技术:。

  (3)(排它实施许可合同的)转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技术范围、地域范围和期限范围内,不得许可合同外第三方实施该专利;(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转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技术范围、地域范围和期限范围内,不得自己实施或者许可第三方实施该专利。

  6.技术性能担保条款转让方承诺对本专利技术的下列技术性能和指标承担保证义务:。当本专利技术在实施中达不到约定的技术指标时,转让方应退还全部(或部分)使用费,并补偿受让方由此而花费的额外开支。

  7.转让方不对实施本专利可能产生的经济效益(如利润、产值、销售额等)承担保证义务。

  8.专利权完整担保条款转让方向受让方保证:在本合同订立时,本专利权不存在如下缺陷:

  ①该专利权受物权或抵押权的约束;

  ②本专利权的实施受到另一个现有的专利权限制;

  ③有专利先用权的存在;

  ④有强制许可证的存在;

  ⑤有被政府采取“计划推广许可”的情况;

  ⑥本专利权项下的发明属非法所得。

  在本合同订立时,转让方如果不如实向受让方告知上述权利缺陷,受让方有权拒绝支付使用费,并要求转让方补偿由此而支付的额外开支。

  9.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第三方提出侵权的控诉,应由转让方到庭应诉并承担法律责任本合同生效后如发生专利权被告无效的情况,合同随之解除。

  在专利无效宣告确定之前,受让方已经支付的使用费,受让方不得请求转让方返还。

  10.转让方的违约责任

  (1)由于转让方未交专利年费而导致专利权失效,应向转让方支付数额为的违约金。

  (2)转让方逾期两个月未交付技术资料和提供技术指导,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转让方应当返还使用费,支付数额为的违约金。

  (3)(独占实施许可使用或者排他实施许可合同的)转让方,在已经许可受让方实施专利的范围内又就同一专利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应当返还非法所得,支付数额为的违约金。

  (4)(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转让方,在已经许可受让方实施专利的范围内自己又实施本专利技术的,应当停止实施行为,向受让方支付数额为的违约金。

  11.受让方的违约责任

  (1)受让方逾期两个月不支付技术使用费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受让方应当补交使用费,支付数额为的违约金。

  (2)受让方实施专利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或者未经转让方许可擅自与他人订立再转让许可合同,应当返还非法所得,支付数额为的违约金。

  12.后续改进的分享办法双方当事人各自在本专利技术基础上做出的新的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归做出发明创造的一方所有,但另一方有权优先有偿受让和使用该技术成果。

  双方另有约定的以约定为准。

  13.专利产品的质量验收办法以:。

  14.本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15.有关名词、术语的解释:。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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