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雇佣合同【精选12篇】

时间:2023-07-12 18:12:59 合同

  员工雇佣合同是一份重要的文件,它规定了雇主与雇员之间的权利和责任,确保双方在工作关系中遵守法律法规并维护双方的权益。下面是热心会员“nmkgk1”整理的员工雇佣合同(共12篇),供大家赏析。

员工雇佣合同

员工雇佣合同 篇1

  编号: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

  第一条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为年(月)。

  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为天。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七条

  甲方不得招录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并按国家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第八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每月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元。(试用期间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工种、同岗位职工工资的80%)。甲方支付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条

  实行计时或岗位工资的,每月标准工资为元。实行计件工资的,每月底薪为元,计件单价为元或完成工作额的%提成。

  第十一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每小时加班加点工资为元。公休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每小时加班加点工资为元或每个工作日加班加点工资为元。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每小时加班工资为元或每个工作日的加班工资为元。

  第十二条

  甲方安排乙方在每日22时到次日6时工作的,每个工作日夜班补贴元。

  第十三条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第十四条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五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有关手续。

  第十六条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六、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十八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十九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安排违法、不道德或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甲方对乙方的个人资料,未经乙方的同意,不得公开和泄露。

  第二十二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行政处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时,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向乙方收取抵押金、抵押物、保证金、定金或其他财物,不得要求强迫乙方集资入股,也不得扣押乙方的身份证等证件。

  第二十四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甲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录用条件为: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第二十六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

  甲方违反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从发薪日第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资额的%赔偿乙方损失,直至支付工资之日止,与工资一并发给乙方,同时,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

  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外,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一条

  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本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为其支付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三十三条

  其他违约责任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四条

  1、

  2、

  3、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五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六条

  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三十九条

  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乙方:(签名)

  年月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人:(签章)

  年月日

员工雇佣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聘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聘用期限

  1、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月。

  2、在试用期内,甲方发现乙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可以即行解除本合同。

  第二、乙方承担的劳务内容、要求为:

  1、乙方的工作岗位将根据甲方的经营需要、乙方工作能力及其表现进行确认,如有调整或调动,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

  2、乙方应履行甲方规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第三、乙方提供劳务的方式为:乙方到担任工作。

  第四、乙方认为,根据本人目前的工作能力和健康状况,能依据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劳务内容、要求为甲方提供劳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的劳务。

  第五、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具体工作时间按甲方规定的工作班次执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时,按规定给予补休或发加班费;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

  第六、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乙方负有保守义务的商业秘密主要包括: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依照法律规定和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应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等。

  第七、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标准、方式、时间:

  1、乙方享受的劳务费用:元/月;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发薪日期为次月十五日。

  2、乙方缺勤,以缺勤时间按实扣发(不包括工伤);乙方因工负伤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乙方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有权依法代为扣缴。

  第九、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的;

  2、双方就结束本合同协商一致的;

  3、甲方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在不予服从的同时也没能与甲方达成和解的;

  4、乙方提供的劳务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要求或标准的;

  5、因乙方过错给甲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

  6、乙方由于健康等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的。

  第十、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或任何一方提前一个月提出单方面解除本协议的,本协议可以解除。

  第十一、乙方声明,在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已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社会保险费已由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单位缴纳,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会继续缴纳(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并保证不会因此对甲方造成不利影响,否则甲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十二、乙方同意合同期间各类医疗费用均自理,甲方不予负担,停工治疗期间甲方不支付劳务报酬。

  第十三、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

  1、甲方的合法的规章制度(如员工手册等)均属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与本合同条款同等。

  2、乙方不及时将个人信息属性变动通知甲方的,视作本合同终止,且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诉其因此而受到的经济损失。

  3、乙方在工作过程中造成任何第三人损害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偿。

  4、本合同首部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合同中双方有任何争议,甚至涉及诉讼时,该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双方联系障碍,由有过错的一方负责。

  第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

员工雇佣合同 篇3

  在我国,很多企业在劳动合同的签订方面存在着不规范的行为,很少有企业和员工签订较长期的合同,《劳动合同法》从法律的角度,限制了劳动合同短期化。劳务派遣在我国已经有了一定的发展,现在我国的劳务派遣形式多样,但是仍然存在着种种不规范。《劳动合同法》首次从法律的角度对劳务派遣进行了规制。随着经济的多元化发展,非全日制用工成为当前一种灵活雇佣的形式,《劳动合同法》对非全日制用工做了明确定义和规范。

  有关劳务派遣的规定

  目前我国劳务派遣发展迅速,但侵害劳动者权益的情形较为普遍。考虑到劳务派遣涉及到三方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法》设专节进行了规范。

  第一,规定设立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万元,资金应当一次到位。同时明确劳务派遣单位必须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且必须签订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工作期间支付最低工资等,加大劳务派遣单位的责任,促使劳务派遣市场的合理化和规范化。

  第二,针对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责任不清的问题,《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几项措施:

  一是规定用工单位必须履行的义务,包括提供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告知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福利待遇,进行岗位培训,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二是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应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违约责任等。

  三是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四是规定了被派遣劳动者一些权利,包括要求同工同酬的权利、工资正常调整的权利、对劳务派遣协议的知情权、工资不被克扣的权利、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的权利等。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了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的条款。这说明劳务派遣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时候,应该在合同中写明工作地点工作内容等,那么就意味着劳务派遣单位应该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之前就与企业签订了协议。但是却没有指出现在存在的先招募大量的劳动者后,再与企业签订用工合同的劳务派遣单位的行为是不是属于劳务派遣。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在无工作期间需支付不得低于劳务派遣单位所在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也就是说劳务派遣单位很可能与企业签订的是一年的用工协议,但它却需要与劳动者签订为期两年的合同,当劳务派遣单位与企业的协议到期后,剩下一年的时间就需要劳务派遣单位向劳动者支付薪酬。可见国家出台劳动合同法的目的之一就是减少失业率,使得尽可能多的劳动者有最低工资。然而这有可能伤及劳务派遣单位的利益,所以其实施难度非常大。也许等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以后,劳务派遣单位就不复存在了。

  同时劳动合同法还规定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续订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这就意味着,劳务派遣机构与劳动者签订两次两年期限的合同后,就需要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那么在劳动者的劳动生涯中,如果劳务派遣机构没有派遣任务,他就需要支付劳动者的薪酬。由于劳务派遣规模较大,巨额的薪酬它必然不会

  承担。也许将来劳务派遣单位会彻底的消失,但是非正式就业的普遍化需要中介机构,将来的劳务派遣将以外包机构等其他形式出现。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工企业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很多企业使用非正式员工的最大原因就是节约劳动力成本。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将促使企业雇佣正式员工以节约成本。这样非正式员工利益不仅得不到保护,反而会导致失业率上升。又或者,这一个规定最终成为一纸空文,得不到有效实施。

  有关短期契约工的规定

  现在的研究一般将非正式员工分为三类,合同在一年以内、劳务派遣工、非全日制用工。对于合同在一年以内的短期契约员工,《劳动合同法》并未有明确的规定。

  在雇用短期契约形式的非正式员工方面最突出的一个问题时也经常采用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的旧观念,以往企业在管理中,为了实现劳动关系的短期效益,减少用人成本和避免用工管理的不便,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上一般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但《劳动合同法》于20xx年1月1日生效执行后,企业要慎重使用一年一签的方式。 《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初次施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可以被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所以,企业在延用一年一签劳动合同的管理方式,势必在平衡角度上将企业置于被动。因此,改变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的旧观念,探索中长期用工思路是企业当前的战略要求。

  有关非全日制用工的规定

  近年来,以小时工为主要形式的非全日制用工发展较快。这一用工形式突破了传统的全日制用工模式,适应了用人单位灵活用工和劳动者自主择业的需要,成为促进就业的重要途径。为了规范用人单位非全日制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非全日制就业健康发展,劳动保障部于20xx年发布了《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xx]12号)。《劳动合同法》在总结这一政策执行情况的基础上,从法律层面上对非全日制用工做出特别规范。

(一)非全日制用工定义

  所谓非全日制用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68条的规定,定义为: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这种方式主要是指钟点工以及一些兼职工作,非全日制用工方式也是很普遍的。

(二)非全日制用工签订书面合同情况

  对于全日制用工的,用人单位必须和劳动者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将会受到支付双倍工资等严厉的惩罚。对于非全日制用工方式,劳动合同法第69条明确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方式可以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这也是与其短期性、即时结清性以及相对简单性的特点相符合的。在这种用工方式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主要是工资支付关系,权利义务较为简单,而且一般的履行期限可能只是几天的时间,因此,允许双方订立口头协议,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后,无须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从劳动者维权的角度讲,如果条件许可,应尽量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

(三)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在多家单位同时工作的情况

  对于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在其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未依法终止、解除之前,不得再和其他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这属于工作关系的排他性。

  但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则与此相反,享有和多家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权利,这个规定也是和非全日制用工方式的特点相符合的。当然,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的上述权利也并非毫无限制的,其必须保证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四)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规定

  非全日制用工的方式下,主要是按照小时数计算工资,当然双方也可以约定按周、按月或按工作量计算工资。不论是小时工资还是计件工资,具体数额双方协商确定,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72条的规定,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按小时计算工资,可以类推出相应的小时工资加以比较。工资结算可以每天即时结清,也可以约定每周一结,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这一规定的提出解决了现实生活中有关在校大学生、离退休人员的用工,是否受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的约束的问题。根据劳动部1995年制订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一直以来认为大学生兼职不受劳动法调整,对于其报酬可以双方约定,不受最低工资标准的约束。离退休人员在实践中,也一直是按劳务关系处理。在新法实施后,上述情形用工,也应受到本法的约束和保障。

(五)非全日制用工试用期的规定

  非全日制用工由于履行期限相对较短,因此,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不存在试用期,即使双方做了试用期的约定,也是无效的,一律按照正常用工期看待。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适合自己的要求进行了解的期限。一般而言,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劳动报酬往往低于劳动合同中约定对同一岗位的工资,以致于很多单位把试用人员当成廉价劳动力,甚至利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相对容易的特点,频繁地更换试用人员,加重了劳动关系的不确定性,也增加了劳动者的经济负担。非全日制用工本来就属于灵活用工形式,劳动关系的不确定性比全日制用工要强,而且非全日制劳动者的收入也往往低于全日制职工,所以更应该严格控制试用期来加强对非全日制劳动者的保护。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约定了试用期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试用期的期限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六)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关系的终止情况

  非全日制用工具有灵活性,这也是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相对简单的权利义务相对应的。非全日制用工双

  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无需提前通知。而且在非全日制用工状态下用人单位提出终止的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有别于全日制用工。

  本法是第一次用法律形式确定非全日制用工,较其他国家的定义,本法界定标准较严。非全日制用工是与全日制用工相对的概念,在我国出现的时间不长,但呈现出较快增长的趋势,劳动合同法针对其特点设专节做了相应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提出终止用工,终止用工应该通知另一方。书面通知、口头通知均可。任何一方提出终止用工都不用向对方支付经济补偿。为了更好地利用非全日制用工的灵活性,从而促进就业,促进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劳动合同法对非全日制用工的终止做出了比全日制用工更为宽松的规定。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本法所指的“终止用工”既包括因劳动合同期届满而导致的终止,也包括劳动合同期没有届满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国家立法机构本着减少失业率,规范就业市场的目的,出台了《劳动合同法》,这是对我国立法制度的一个补充。但是国家立法机构还需要对其进行更好的补充解释,各地方政府也需要出台严密严格的实施细则来保证它的实施,执法机构应该进行严格的监管,同时这更离不开企业的配合。20xx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正式开始实施,我们希望能够看到这部法律很好的实施,真正的解决了非正式员工雇用中的许多不合理的现象,规范非正规就业,更好的保护非正式员工的权益。

员工雇佣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省等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的期限类型为固定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其中试用期月,本合同到年月日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第二条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岗位工作。

  第三条乙方的工作任务和职责是。

  第四条甲方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的正常工作时间。因工作需要,甲方可以安排乙方加班工作。

  三、劳动报酬

  第五条乙方试用期工资为元/月,试用期满工资为元/月。甲方每月日如期支付货币工资。

  第六条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点,甲方按元/小时发放加班费用。甲方因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时,乙方不得推诿,无故不参加加班者,视旷工处理。

  四、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七条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某项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新签劳动合同的手续。甲乙双方可以按照《民法典》第36条、38条、39条、40条、41条、44条的相关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五、违反合同责任

  第八条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乙方辞职未提前30天书面告知甲方放弃,乙方同意视为已给甲方带来损失,赔偿以元起计。

  第九条乙方未在甲方处工作满一年提出辞职的,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元的培训费用。

  六、调解与仲裁

  第十条双方按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雇佣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出生日期:年月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月日

  工作地址:

  鉴于甲方业务发展的需要,雇佣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服务,经双方协商订立正式《劳务雇佣合同书》如下: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期限年,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

  如双方需要,可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协商续签劳务雇佣合同。如合同期已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但受雇方从事的有关工作和业务尚未结束,则合同应顺延至有关工作业务结束。

  二、甲、乙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承担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该岗位职责的要求和甲方对该岗位之特别规定(详见《岗位责任书》)的标准。

  第四条 乙方每周工作时间为天,每-山草香§ 天工作小时;乙方应按照工作职责保证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和任务。

  第五条 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绩效考核。

  第六条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承接与乙方职责相关的个人业务。

  第七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担工作中必需的工作条件。

  第八条 乙方自愿放弃缴纳各类社会劳动保险。

  第九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附加条款。

  三、劳务报酬

  第十条 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劳务报酬,标准为元月的标准额发放生活费。工资于年终年绩效考核后结算(具体由老板定)。补充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劳务报酬为转正后的80%-90%或双方约定 .甲乙双方对劳务报酬的其他约定.甲方在以下情况有权扣除乙方相应额度的劳务报酬:

  1.因乙方的过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2.乙方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四、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第十一条 合同期满如未续签,则视为《个人劳务雇佣合同书》自行终止,双方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有关规定及按照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务合同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一)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与相关证明,并如实填写《劳务人员登记表》,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且不给予经济补偿。

(二) 甲方有权对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后的内容对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 甲方可以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需要调整乙方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范围,劳务报酬等事项也将做出相应调整。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安排。

(四) 乙方在合同期内承担的甲方工程项目中的工作及责任的,在该项目未结束前,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

(五) 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进行工作绩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六) 本合同到解除日期时,乙方应按照《有限公司员工手册》中的离职制度办理离职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扣除或拒绝支付乙方劳务报酬。

  第十五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雇佣合同 篇6

  甲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带给保姆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时间

  乙方从签定合同之日起,吃住在甲方家里,全天候24小时照顾老人,每月可休息2天,具体休息时间双方临时商定。

  二、服务费用

  服务费用为1200元/月,甲方于每月1日前支付给乙方。

  三、服务资料

(一)照看老人

  乙方要对老人的`心理健康、身体健康和安全等状况全方面负责。

  1、对老人要有爱心和耐心,温和且有笑容,不要哄骗、训斥老人,要按时给老人吃饭、服药。

  2、逐步养成老人的生活规律,按时吃饭睡觉。老人有异常表现随

  时与甲方沟通,但最好不要当老人面说。

  3、因双方每日的见面机会比较少,所以双方均将老人每日的饮食、睡眠、外出、特殊状况进行记录,其他的要求以及推荐也可一并记录。

  4、老人清洁方面:随时清洗老人的衣服并归类放置,督促按时洗嗽,洗澡。

(二)每日三餐

  1、参考冰箱存有的菜品状况,可自行决定三餐品种,主、副食以及调料、炊具等厨房用品缺少时及时向甲方提出补给要求。

  2、生熟菜板不混用。生熟刀具不混用;菜板,洗菜盆和炊具、刀具用过后要即时里外清洁;厨房墙壁,柜子,抽油烟机等要随时持续清洁;冰箱每月至少整理一次。

(三)日常家居清洁

  1、在老人睡觉或者有家人照顾时,进行基本家务工作。

  2、主要为擦洗工作。擦地、家具灰尘、镜子、卫生间等等。根据实际状况自行安排,不强求。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上述服务资料带给服务。

  2、甲方发现乙方患有疾病等不适合继续看护老人的情形,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3、甲方有义务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2、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为其工作带给必备设备或条件。

  3、乙方须自觉履行上述服务项目,细心照顾老人。

  4、有任何新的需求和推荐,及时提出。

  5、乙方不得随意将他人带入甲方家中,不得随意翻动甲方家中物品。

  6、乙方如遇亲友生病等急事,需临时离开时,应征得甲方同意;

  7、乙方工作期间,如因其过错造成甲方及其家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毁,应付赔偿职责。

  8、乙方带给身份证、户口本原件以证实身份。带给身份证复印件供留存,终止协议时取回。

  9、乙方如欲解除合同,则需提前30天通知甲方,乙方不得擅自不辞而别,否则,甲方将追究其违约职责。

  10、甲乙双方均就对方保密事宜负有保密义务。

  六、个性约定条款

  由于乙方年龄较大(60岁),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事故(跌倒摔伤,交通事故)、生病,住院及死亡丧葬由乙方子女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职责。

  七、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时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二O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二O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雇佣合同 篇7

  甲方:招聘方

  乙方:受聘方

  甲乙双方已相互介绍了涉及本合同主要内容的有关情况,在自愿平等和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自愿到甲方从事兼职会计工作,甲方决定聘乙方为兼职会计。

  第二条乙方的工作范围:根据甲方提供的单据、资料,进行建账、记账(含整理原始凭证,装订会计凭证/账薄),计提税金、税务申报、出具税收缴款书;财务管理咨询。

  第三条合同期限及报酬: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每支付乙方工资元,至合同终止;合同期满时,双方可以另行办理续签事宜。

  甲方每年应支付资料费元。(资料费指账本、凭证、报表、申报材料、交通及电话费等)

  第四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检查乙方的工作情况。

  2、甲方不得无故解聘乙方,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A.应聘会计违反合同事项,不积极履行义务,经劝阻不改时;

  B.应聘会计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违背职业道德;

  C.应聘会计因违法乱纪被撤销会计资格;

  D.应聘会计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履行职务时。

  3、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会计资料必须取得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应当真实,合法,准确,并应配有专人负责日常收支和原始凭证的保管工作。

  4、甲方按照约定工资报酬及时足额的支付乙方工资。

  5、甲方对乙方要求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及时更正补充。

  6、会计凭证、会计报表由双方约定进行保管。

  7、无论是邮递、乙方上门服务还是甲方送到乙方,对所传递的原始凭证及相关资料均由双方签字确认并按要求于当月25日-30日前交给甲方。

  第五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根据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并负责妥善保管好乙方的相关财务单据,原始凭证和资料等,税务机关召开会议,培训等事务,除规定必由法人代表到场外,均由乙方参加,并及时将会议或培训内容转达甲方。

  2、定期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负责纳税申报及税务年检等工作。

  3、为甲方提供会计、税务等方面的咨询服务,使客户在合法合理前提下,享受税务政策,提高经济利益。

  4、乙方仅对甲方提供的各项原始凭证进行会计核算,保证会计凭证,账簿及报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

  5、对在执行会计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6、乙方离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终止合同时有义务与甲方作好账务交接工作。

  7、合同解除后一个月内,乙方须立即交出有关文件,案卷材料和财务的各种档案,并办理业务交接手续停止履行会计职务。

  第六条应聘会计因病或人身意外事故无法继续履行职务,合同自行解除。

  第七条因双方协商之或国家政策法令发生变化时,合同可以变更。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签订日期:

  甲方(盖章):

  乙方:

  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雇佣合同 篇8

  为了更好地规范雇主与保姆的权益和义务,以人为本,使双方在约定的框架协议里履行好职责,特制定本合同。

  雇主为甲方:

  保姆为乙方:

一、乙方服务内容:

  1、买菜做饭,同吃同睡,提供生活用水。

  2、打扫卫生,洗晒衣物,帮助换衣洗澡,积极创造舒适健康环境。

  3、疾病护理,照顾户外运动,切实注意人身安全。

  4、切实关注老人健康安全,及时电话联系就医。

  5、乙方履行合同期必须一年。(从

  6、态度热情,服务周到,尊老爱物。

二、甲方提供待遇

  1、每月初提供两人固定伙食费xx元(电、煤除外)。

  2、第二个月末结算前一个月工资xx元。

  3、平时短暂离开必须请假,当日按时返回,如若逾期按日扣工资。

  4、尊重保姆、礼貌待人、和谐共处。

  5、如乙方违反本条例中的任何一条,甲方有权扣工资或终止合同。

  6、如双方满意,可继续续聘。

  电话:

  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

  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年月日

企业职工雇佣合同 篇9

  甲方(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

  性别:

  年龄:

  籍贯: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岗位

  1、本合同适用餐饮,期限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雇佣期年。

  2、乙方工作岗位。

  二、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鉴于餐饮工作的特殊性,本合同实行综合计时制,即双方约定每日工作时间为小时(包两餐时间),乙方每月休息日。

  三、工资待遇

  乙方的工资:每月为人民币元整(¥元)。工资按月发放。

  四、工资发放

  1、甲方每月日为发薪日,甲方须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2、乙方正确履行本合同并遵守了甲方规章制度,无违约行为的,工资依合同约定发放。

  3、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休假权利,本酒店根据具体情况,对节假日休假的规定如下:五一劳动节休假天,国庆节休假天,春节休假天,若休假期间正常工作的,工资按双倍发放,若乙方将这些假期拿到其他时间休,则节假日期间的工资照平日工资标准发放。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经甲乙双方同意,乙方自行购买社会保险。

  2、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拿到工资押金元¥(元)。

  七、劳动纪律

  乙方在合同期内应当做到:

  1、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

  3、按时按质量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

  4、爱护甲方的财产,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

  5、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计划生育政策;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重新订立和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依法变更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发现乙方不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利益重大损失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通知乙方本人。

  1、甲方频临破产或生产经营不善发生严重发生严重困难,需裁减人员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制劳动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依照被宣告破产;

  2、甲方依照解散或依法被撤消;

  3、乙方主体不存在;

(六)除合同第八条第(五)款规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七)重新订立合同,双方在有需要的情况下,同意重新订立合同时,可共同协商下重新订立合同。

(八)合同终止,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合同自行终止。

  九、保密条款

  1、乙方应立遵守本合同有关法律规定,向甲方履行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本合同所称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和经营信息,包括管理诀窍、客户名单、产销策略等;

  2、乙方如违反合同约定或违反甲方保密要求,披露、使用或充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即对甲方构成违约,甲方有权采取法律行动,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索赔经济损失,直至追究乙方的行事责任。

  十、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的法律责任

  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资,乙方可追究甲方责任。

(二)乙方违约的法律责任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无理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则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2、对生产、营业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劳动合同经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4、违反保密条款,按双方所签保密合同约定执行;

  5、违反禁业条款,按双方所签禁业条款约定执行;

  十一、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后,应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的部门申请处理。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代表人签名:

  时间日期:

  乙方签名:

  时间日期:

员工雇佣合同范本 篇10

  甲方(用工方):

  乙方(劳动方):性别:身份证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及职责要求

  (一)、工作内容:

  (二)、工作职责及要求:

  三、劳动报酬及保险待遇

  在本劳动合同中用工期限内,甲方以现金的形式,每月应向乙方支付不低于元(人民币)的劳动报酬;按照相关劳动法规的规定,甲方还应向乙方支付不低于元(人民币)的劳动(养老)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到有关保险机构办理保险手续)。甲方每月共计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乙方当月的劳动报酬,甲方最迟应在当月末后的五日内支付,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乙方在甲方上班劳动期间,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及保护条件。乙方在上班劳动时间,如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伤,按国家工伤法规由甲方承担责任。如由于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劳动操作规程及自身、自然因素发生的伤、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四、劳动纪律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规、法纪和职业道德及甲方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日常管理,接受甲方安全教育。

  五、劳动合同的变更、续签、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变更劳动合同中的部分条款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严重违反甲方依法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的;2、在工作中,未能履行岗位职责,严重失职,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3、有连续旷工行为的;

  4、被劳动教养或判刑等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其劳动的;

  2、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其劳动报酬的;

  3、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另行强加工作任务和未能提供劳动条件的。

  凡有以上条款情形之一的,无论甲乙双方中的一方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都必须以书面的形式,提前十五天,通知对方。

  六、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间,甲方无故不按时支付或克扣乙方的劳动报酬待遇,甲方应按当月乙方劳动报酬的20%支付补偿金给乙方;

  2、甲方无故解除劳动合同,除全额支付当月劳动报酬外,应另全额支付一个月的劳动报酬(不含保险费用)的违约补偿金。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间,乙方未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工作中未按规定程序操作,恪尽职守,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负责全部赔偿(可在当月劳动报酬中抵扣)。

  2、未按合同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工作中,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劳动的实际情况扣减当月的劳动报酬。

  3、乙方单方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甲方除不支付当月劳动报酬待遇外,乙方应另按一个月的劳动报酬标准(不含保险费用)向甲方赔偿违约金。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人事部门一份,财务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

  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个人雇佣员工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市外地来京人员从事农行服务管理》和《市家政服务业行业公约》的前提下,为保护各自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各方自愿签定并自觉遵守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

  请在下面各项中选择所需要服务的内容,或其它新的服务项目一并填在括号内()。

  1、家务;

  2、看护婴儿;

  3、照看孩子;

  4、照顾老人(男、女);

  5、照顾老人(不能自理:男、女);

  6、看护病人(男、女);

  7、看护病人(半自理:男、女);

  8、看护病人(不能自理:男、女);

  9、医院陪住;

  10、接送学生。

  二、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向甲方提供家庭服务员。建有家庭服务员输送基地并保持经常联系,家庭服务员来源明白、身份清楚、手续完备。向甲方一次性收取家庭服务员使用费及手续费共元整。

  2、乙方收取甲方押金元整。在家庭服务员服务期满,甲方将家庭服务员安全送回乙方,并确认家庭服务员服务期间内的已结清及无其它劳务纠纷后,乙方如数把押金送还给甲方。

  3、对甲方自愿赠给家庭服务员的衣物和预付的,属双方自愿行为,乙方不负责追回。每月收取家政服务务管理费元。

  4、对新到的家庭服务员和服务员期满回到公司的家庭服务员,公司视情况对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再培训,并重新安排上岗。

  三、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及时按月付给家庭服务员足额的劳务元整(具体数额在签定本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而定)。家庭服务员休息日每月不少于三天,遇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不能休息的,双方协商,适当加薪。不得拖欠或扣发家庭服务员的。

  2、交纳家庭服务员使用费及手续费后,一年内免费享有正常更换三次家庭服务员的机会。

  3、向家庭服务员提供免费正常食宿。不得安排其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并做到平等待人、不岐视、不虐待、保证家庭服务员服务期间人身财产的安全。有义务对家庭服务员的家政服务工作进行指导。

  4、家庭服务员突发急病或其它伤害时,应采取必要措施,治病救人。因从事合同规定的工作致伤,应适当担负家庭服务员医疗、医药费用。

  5、不得强迫家庭服务员从事合同以外的工作,不得将家庭服务员带往其它省市,不得私自将家庭服务员转让给他人服务。

  6、根据市的有关规定,为家庭服务员办理《暂住证》、《婚育证》等。

  7、有权要求和安排家庭服务员重新进行体检,如果体检不合格,费用由家庭服务员承担,反之,由甲方承担。

  8、有权拒绝家庭服务员将同乡、亲友带入家中。有权拒绝家庭服务员使用家中长途电话。

  9、甲方家中手饰、珠宝、现金等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对家庭服务员因工作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同其协商解决或求助法律帮助。不得侵犯家庭服务员的人员权益。

  10、发现家庭服务员患有不能胜任家政服务的疾病,应及时将其送回乙方,并解除合同。

  四、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尊重和维护甲方、乙方的合法权利,自觉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家政服务项目,热诚服务。

  2、享有按月、按时得到劳务的权利,每月休息日不少于三天,如需加班,有权同甲方协商,增加。

  3、有权拒绝甲方提出一切不合理的要求。有权维护自己的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

  4、安心做好家政服务工作;如遇特殊情况(亲属患病、家有急事等),需回家处理时,应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报乙方备案,履行请假或终止合同手续。不得擅自离岗。

  5、不得擅自将亲友及他人带入甲方家中,不得随便翻拿甲方家中物品,如有偷窃等违法行为,经核实属实,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6、不得参与甲方家庭及邻纠纷,尊重甲方家的生活习惯,不得虐待所服务对象。

  7、不得与其他家政服务人员恶意患通,损害甲、乙各方的合法权益。

  8、合同期满或中途解除合同,应回乙方报到,等待乙方重新安排家政服务工作。如擅自离去,一切后果自负。

  五、其它

  1、签定合同时,甲方应按规定交纳家庭服务员使用费、手续费和押金。家庭服务员使用费和手续费一律不退。合同终止,凭押金收据条结算押金。

  2、合同期满、合同内容变更、终止等。甲方应及时到乙方办理相关手续。愿意继续聘用原家庭服务员,请在7天内到乙方签定新一轮合同。如甲方与乙方私下达成服务协议,一但发生任何问题,乙方概不负责。并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合同期未满,单方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3天通知对方,无故要求解除合同的,应由违约方交纳违约金元。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纠纷,应先协商解决,解决不了可寻求法律帮助。

  本协议一式三份每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月日

雇佣合同 篇12

  甲方:(雇主)

  联系电话:

  乙方:(雇员)

  开户行:

  银行账号: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就雇请保镖事宜,经甲乙双方认真洽商一致,同意签订如下合同以约束双方的行业。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保镖队员的选定

  1、由乙方负责把培训合格的保镖队员推荐给甲方。

  2、由甲方在所有保镖队员中自主择优选定。

第三条、雇请队员的薪酬

  1、由乙方推荐,甲方志愿接收的合格保镖队员,每月薪酬不得低于元。由甲方自主择优选定的优秀保镖队员每月薪酬不得少于元。

  2、雇主给予乙方保镖队员的其它福利待遇不低于本单位的员工。

  3、乙方保镖队员做到:忠诚雇主、服从雇主、服务雇主、保卫雇主。

第四条、甲方义务

  甲方应当依据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乙方劳务费用,甲方还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为乙方办理意外保险。

第五条、乙方义务

  1、按照甲方指令,较好完成交办工作。

  2、无论何时何地把甲方利益放在第一位。

  3、如遇危险事件,保镖队员按照甲方意图,尽力把政策性与策略性、原则性与灵活性、斗争性与妥协性结合起来,采取恰当方式,灵活多变的“有理、有利、有节”有处置事件。

  4、熟悉甲方的生活和工作习惯,熟悉甲方的周边环境,既做好甲方的安全保卫工作,也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其他工作。

  5、身处保镖位,时时有警惕。

  6、乙方队员保证遵守国家法律、法令,不给甲方惹事生非,否则后果由队员自负。

第六条、伤害及责任

  保镖队员为保护甲方及其家人的安全,或者为维护甲方的利益而受到伤害,甲方必须给予精神抚慰和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相关责任。

第七条、保镖队员的管理及隶属关系

  1、队员进入甲方单位之日起,甲方应负队员的全部管理责任。教育、引导队员合法做事,正派做人,走好正道。

  2、保镖队员受雇,要对甲方负责。而对本公司每半年必须汇报一次工作(回公司汇报具体日期公司将另行通知),否则公司将注销其乙方所颁发的保镖队员相关证件,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薪酬支付

  合同生效当日,甲方须提前支付乙方一个月的工资。以后每月号前必须将当月工作如数打入乙方指定的账户。

第九条、保密义务

  1、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如因商业泄密造成对甲方损害的,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要求乙方予以经济赔偿。

  2、保密约定乙方在甲方就职期间获取的文件、资料、表格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技术资料、图纸、客户名单、合作情况、价格、营销、员工薪酬等,无论是口头、书面的或是电子文件形式的,无论是客户的或是本公司的均属甲方商业秘密。乙方合同期内及合同终止后均必须遵守保密约定,不得向外透露,并绝对禁止使用这些商业秘密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违反本规定乙方须赔偿甲方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赔偿。

第十条、违约责任

  甲方若对乙方保镖队员的工作不满意或乙方队员无故离岗,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保镖人选,但不得单方面中止合同,否则即是甲方违约。甲方应付违约金相当于乙方保镖队员年的薪酬。

第十一条、合同的修改与补充

  在合同执行中,双方认为有不合理处,需作修改或有未尽事宜需附加条款,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形成共识后可作修改或附加条款。附加条款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相关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其他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经办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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