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份合同协议书(优秀14篇)

时间:2023-07-13 08:38:27 合同

  【导语】在公司股份合同协议书中,双方将就股份转让、股权份额、权益保障等重要事项达成一致,以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下面是热心会员“mr3”收集的公司股份合同协议书(共14篇),供大家赏析。

公司股份合同协议书

公司股份合作协议书 篇1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现有甲、乙合股(合伙)开办,注册地址,全面实施双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经双方合伙人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出资的数额:

  甲方出资、出资的形式出资的时间。

  乙方出资占公司股份%。出资的形式出资的时间。

  二、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

  双方方约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乙方占有股份股份%;甲乙双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双方实际投入股本金数额及比例不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股份公司若产生利润后,甲乙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润,其余部分留公司作为资本填充。如将股利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必须经双方同意,并由甲乙双方同时进行。

  三、在合作期内的事项约定

  1、合伙期限:合伙期限为年,自年2月21日起,至年2月20止。如公司正常经营,双方无意退了,则合同期限自动延续。

  2、合作期间甲、乙都不得以公司的名义单独进行任何贷款活动,如果发生贷款活动,贷款个人对所带资金负全责,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贷款所产生的费用和造成公司的损失由贷款人一律承担。

  3、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A入伙: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甲乙双方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B退伙:

  ①公司正常经营不允许退伙;如执意退伙,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按退伙人的投资股分80%退出。非经双方同意,如一方不愿继续合伙,而踢出一方时,则被踢出的一方,被迫退出时,则按公司当时财产状况进行结算的60%进行赔偿。

  ②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4、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5、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6、纠纷的解决

  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四、在成立股东后,委托作为公司运作的总负责人(法人),处理公司的事务,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股东研究签证备案后方可执行:

  1、单项费用支付超过元;

  2、新产品的引进;

  3、重大的促销活动;

  4、一切贷款;

  5、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五、公司今后如需增资,则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各占总投资额的50%。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3份,双方各执一份,见证方留存1份备案,自双方签字并经公司盖章确认后生效。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年月日

公司股份合作协议书 篇2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乙、丙等人经过平等协商,一致同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如下协议。公司股东组成部分: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丙方:,身份证号:。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成立(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拟设立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及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

  2、经营范围:。

  3、注册资本:。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第二条 公司成立后,以法人代表为主要负责人全权负责公司的管理与经营,法人代表不愿负责管理与经营的,股东之间可协商另请其他股东或者招聘外来人员主要负责。

  第三条 公司注册期限

  公司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及期限

  1、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2、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股东不按协议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本公司出资共计人民币万元。合伙期间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为公司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公司终止后,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甲、乙、丙三方所占股份比例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公司债务先由公司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公司股东的出资比例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股、退股、出资的转让

  1、入股

  a)需承认本合同。

  b)需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

  c)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股

  a)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

  b)不得在公司不利时退股。

  c)退股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公司股东并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

  d)退股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e)未经公司股东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

  允许公司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公司股东有优先转让权,转让价格按公司所有资产比例核算。如转让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甲、乙、丙任何三方中任何两方应该以公司前途大局为重,不得有意为难第三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公司资产所有权,同时应承担此前公司按股份比例所需偿还的债务。

  第七条 公司负责人及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

  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1、甲方为公司法人及负责人。其权限是:

  a)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b)对公司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c)出售公司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d)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所承担的债务。

  e)公司人员在需要情况下招聘人员及培训。

  f)审批日常开支及管理公司所有资产,但必需钱账分离,不能管理账务。

  2、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

  a)参与公司事业的管理,及对公司前景提供可行性方案与报告。

  b)听取公司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c)检查公司账册及经营情况。

  d)共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e)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所承担的债务。

  第八条 禁止行业

  1、未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禁止任何公司股东私自以公司名义进行非公司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造成损失早其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公司股东经营与公司竞争主流的业务,如需经营,须经甲、乙、丙三方同意方可。

  3、如公司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公司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 公司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a)公司期届满。

  b)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终止公司关系。

  c)公司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d)公司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e)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公司终止后的事项

  a)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b)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公司股东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c)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公司股东出资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公司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公司股东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公司事业发展的原则预以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公司注册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公司股东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公司股东各执份。

  甲方:

  签约日期:年月日

  乙方:

  签约日期:年月日

  丙方:

  签约日期:年月日

公司股份合作协议书 篇3

  甲方:

  身份证号:

  居住地址:

  乙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x 年 x月 x日在无棣县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其中,甲方持有公司股份 股,自然人独资。

  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甲方愿意将该公司股份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份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份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份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1、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公司在股份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三、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第一条规定,在规定时间内配合甲方解除共管手续,每逾期解除一天,则乙方按转让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赔偿金。

  四、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五、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份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鉴证或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委”)按照申请仲裁时适用的贸仲委仲裁规则裁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七、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应于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八、本协议书一式两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公司股份合作协议书 篇4

  合伙人(甲):

  姓名,

  性别,

  年龄,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合伙人(乙):

  姓名,

  性别,

  年龄,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合伙人(丙):

  姓名,

  性别,

  年龄,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合伙人(丁):

  姓名,

  性别,

  年龄,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第一条合伙宗旨

  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友好协商,按股分红,共担风险,体现公平的合伙宗旨,为一个合伙人大家认可的项目,努力去创造共同的事业。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项目为的种植、加工和推广,区域范围暂定在县内。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日止。期满后如有机会继续合作,相关事宜另行协商。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 (姓名)以方式出资,计币元,占股份%。

  (姓名)以方式出资,计币元,占股份%。

  (姓名)以方式出资,计币元,占股份%。

  (姓名)以方式出资,计币元,占股份%。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只对已交部分确认股份。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大写)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合伙企业的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为依据,年终决算以后按股分红。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的共有公司财产偿还,当公司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股份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①需入口公司章程并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①代表公司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④支付合伙债务;

  ⑤。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③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开展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公司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其他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各存一份。

  合伙人签字:

  年月日

股份协议书 篇5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公平诚信的原则下经双方友好协商,即甲方原拥有位于澄迈县金马现代物流园区工业用地以股权转让方式转让给乙方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位于澄迈县金马现代物流园区工业性建设用地300亩(实际面积以澄迈县国土局的:国有出让地土地使用证标明的面积为准)

  二、转让价格

  经双方协商同意:以市值价格每亩转让单价为叁拾伍万元人民币计算,300亩工业建设用地市值总价款为:壹亿零伍百万元人民币(该总价款含土地出让金、青苗补偿费、坟地迁移费、以及地上其他附属物的赔偿款、征地应缴纳的各项税费等费用)。

  三、转让款的支付方式及相关约定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在甲方协助下:审核甲方公司该地块的有关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2、在乙方确认该地块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后于三个工作日内双方在海口市工商银行白坡里支行共同设立银行资金共管账户,并于当日乙方需将该地块的转让资金壹亿零伍百万元人民币汇入双方资金共管账户实行资金共管。

  3、甲方在该款项(壹亿零伍百万元人民币)到双方共同设立的银行资金共管账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澄迈县国土资源局等政府相关部门下达缴纳有关土地款项的.正式受理通知书。

  4、乙方在甲方出具澄迈县国土资源局的受理缴款的正式通知时,乙方需按通知要求缴交的金额,足额地从共管账户中直接汇入澄迈县国土资源局的土地款专用账户,同时从共管账户中解付给甲方3000万元人民币作为合同履约金。乙方解付给甲方3000万元人民币的款项以及缴交政府有关部门的款项,在结算时从土地转让总价款中扣除。

  5、乙方支付所有政府有关部门的款项后,在澄迈县国土局通知办理领取国有出让地土地使用权证时,双方须按在总价中扣除已缴付政府有关部门的款额,以及前期付给甲方的3000万元人民币,所有余款必须一次性解付给予甲方。

  四、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责任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开始办理该土地手续,在乙方将壹亿零伍百万元人民币汇入双方在海口市工商银行开设的银行资金共管账户之日起,甲方负责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澄迈县国土资源局等政府部门下达该地块为乙方名下的有关款项的正式通知书等手续。甲方负责在乙方汇达共管账户之日起,在90个工作日内办完该地块的一切有关手续,并将300亩工业建设用地的国有出让地土地使用权证的权属人直接办理于乙方名下。在办理有关手续的全过程,乙方须积极全力配合甲方。

  (2)甲方承诺:积极配合乙方做好土地开发前的相关事宜,包括与当地政府的协调等工作,以促进乙方开发工作的顺利进行。

  2、乙方责任

  (1)乙方应负责按合同约定备足资金。在接到县国土局等政府部门受理通知书时,应负责按时,足额的向政府部门缴交各项税费。以加快该地块办理有关手续的顺利完成。

  (2)乙方须遵照本合同约定各类款项,积极配合甲方完成办理土地有关手续。

  五、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条款履行义务,均视为违约(除双方特别约定外),违约方应按如下约定赔偿履约方。

  2、甲方违约时,按乙方已支付土地交易款每日以千分之五给予乙方赔偿,并一次性支付五十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给予乙方(违约天数是指超出本合同约定的时间)。

  3、乙方违约时,按乙方已支付土地交易款每日千分之五给甲方赔偿,并一次性支付五十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给甲方(违约天数是指超出本合同约定的时间)。

  4、甲方如未能按约定时间、缴交之款项足额付税,乙方被视为违约。

  六、通知方式

  双方应通过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书面通知对方。

  甲方专用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乙方专用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七、本合同经双方法宝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盖章后,并且于乙方将交易总额的资金(即壹亿零伍百万元人民币)汇入双方在海口市工商银行白坡里支行开设的银行资金共管账户之日起,本合同正式生效。

  八、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若本合同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妥协后进行补充部分,其补充条款具有同本合同条款的同等法律效力。

  九、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条款发生争议时,争议双方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因协商未果,可依照法律程序向双方签订本合同所在法院提起诉讼,仲裁。

  十、其他约定

  为了促使本次交易合理、合法性顺利进行,在交易中减轻当事人的经济负担,以及合理、合法性避税,本次交易是以股权转方式进行; 本次交易所签订的协议内容,所有当事人必须严格保密,否则,因泄密所产生的后果皆由泄密者承担,因此引起所有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也由泄密者承担。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股份合同书 篇6

  甲方股东:

  乙方股东:

  丙方股东:

  由于上海周家嘴路3111号名妍美容美发公司因故股东变更,经全体新老股东协商一致同意重新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乙、丙三方从20xx年 月 日开始,以股份合作形式经营名妍美容美发公司,股东们一致同意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基础上,齐心协力,把公司办好、办强、办大并同意全方位地长期合作。

  二、三方股东协商无论三方股东各自的投资金额多少,均有话语权提出自己的想法和看法,供全体股东参考和采纳。

  三、经三方股东协商将公司月份分成一百份由甲、乙、丙三方持有,甲方占45%,乙方占40%,丙方15%。现名妍美容美发公司经三方估价二十万元整人民币,故甲方投资金额为人民币玖万元,乙方投资金额为捌万元,丙方投资金额为叁万元。

  四、股份在经营期间盈亏分成方式按现金计算,除去一切支出后,纯利润按股份比例发付各方,每月 日结算支付。

  五、公司在经营期间如对店整修、装修包括加盟、美容、美发产品等与本公司有利益关系的事务必须经股事会商定后方可进行,任何一方不能算作主张。

  五、股份合作期间,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都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而造成公司利益损失或恶劣后果,均将赔偿经济损失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六、法人代表可以由三方共同协商推荐三方中的一方担任法人代表。

  七、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现尚需补充条款时,经三方协商可另签附加合同和协议。

  八、此合同一式四份,公司一存档一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三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 日期: 年 月 日

股份合作协议书 篇7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丙方:

  地址: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因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xxx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 元

  5、经营范围:

  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股份分配情况

  公司由甲、乙丙三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

(1)甲方占公司股份的XX%;

(2)乙方占公司股份的XX%;

(3)丙方占公司股份的XX%;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 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丙三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5)参加公示总经理办公会发表工作工作意见和行使表决权

  4、丙方担任公司执行副总

(1)贯彻执行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

(2)协助总经理对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的实施和监管

(3)全面执行和管理公司广告业务

(4)参加公示总经理办公会发表工作工作意见和行使表决权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丙三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丙三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xxx 。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丙三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丙三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丙三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

  公司成立起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年起,经两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

  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1)甲乙丙三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丙三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三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丙三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三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弎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丙方(签章):

  签订时间:

  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

  日期:

  日期;

股份合作协议书 篇8

  合同编号: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关于发展股份合作制企业政策规定的基本原则,现决定成立天津市股份合作公司(或企业名称)。、、(最少三人)年月日在地址举行会议,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发起人(并代表出资人)自愿入股,建立股份合作制企业,实行共同投资、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享利益。

  二、各出资人为企业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企业承担风险责任。企业经营期间,出资人不得抽回出资。

  三、发起人及出资人出资份额如下:

  出资元,折股,占企业资本总额的%;

  出资元,折股,占企业资本总额的%:

  出资元,折股,占企业资本总额的%。

(发起人以外出资人出资见出资金额登记表)

  四、、、并代表出资人一致同意股份合作公司(或企业名称)章程(草案)。

  五、、、发起人负责筹建股份合作公司(或企业名称),办理相关手续。

  六、本协议一式份,发起人一份,企业留存一份,申请注册一份。

  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发起人协商解决。

  出资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

  附件:

  1、股份合作制企业章程(草案)

  2、股份合作制企业出资金额登记表(出资人签章)

股份合同协议书范本版 篇9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的股份合作合同内容如下:

  一、甲乙双方合作组建:北京xx有限公司,乙方投资1万元,占北京联所商业经纪有限公司10%的优先股股权,其余投资由甲方负责。

  二、甲方(xx有限公司)预计在3个月内,建立和完善各地城乡的加盟连锁经纪人事务所,组建成:联所经纪集团;各地经纪人事务所代理乙方驻各地办事处职能,代理乙方在各地的业务、事务。

  三、乙方作为股东会员,有权督导各地经纪人事务所代理乙方驻各地办事处职能,代理乙方在各地的业务、事务。

  四、各地经纪人事务所独家代理乙方同类业务、事务在本地区的经纪工作。

  五、各地经纪人事务所代理乙方在各地的业务、事务的具体内容,由乙方根据乙方的具体情况随时签发《授权委托书》确定。

  六、甲方将乙方的具体业务、事务上传到甲方的《连锁经纪网》网站,并在甲方的《经纪人连锁经营简报》周刊上刊发,以便各地经纪人事务所执行。

  七、乙方根据委托的业务、事务的具体情况,确定支付佣金的具体标准,并与乙方所在地的经纪人事务所和甲方达成具体业务、事务的《委托代理合同》。

  八、乙方交纳的股金既作为乙方加盟甲方《连锁经纪网》的会费,又作为乙方委托甲方业务、事务的保证金和预付佣金,乙方不拥有甲方实际股权。

  九、本合同有效期为1年,期满双方另议。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和甲方的《连锁经纪章程》及《连锁经纪网》公布的内容执行。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XX年月日

股份合同协议书 篇10

  本协议于年月日由下列各方签订: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为: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为:

  法定代表人:

  鉴于:

  据此,双方达成以下条款:

  1、释义

  除非协议另有所指,以下词语和语句在本协议及各附件具有以下的含义:

“转让”或“该转让”指本协议第2条所述甲、乙双方就股份所进行的转让。

“被转让股份”指依据本协议,甲方向乙方转让的公司%的股份。

“转让成交日”指依本协议款的规定,双方将转让的有关事宜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或在股份托管机构办理完毕转让手续并完成相应的工商登记之日。

  2、股份转让

  甲方依据本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的股份计股及其依该股份享有的相应股东权益一并转让给乙方

  乙方同意受让上述被转让股份,并在转让成交后,依据受让的股份享有相应的股东权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3、成交

  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当就该转让的有关事宜要求公司将乙方的名称、住所、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甲方应就该转让已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的事实向乙方出具书面的证明。如公司的股份已进行了集中托管,则双方应当在股份托管机构办理完毕转让手续并完成相应的工商登记手续。

  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如日内不能办理完毕前款规定的成交手续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拒绝支付转让价款。如乙方已支付了相应款项,则甲方应将乙方已支付的款项退还乙方。

  4、价款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转让公司%股份的价款为人民币元。

  支付方式

  4.自甲方出具其持有公司%股份的合法、有效的证明之日起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

  4.乙方于转让成交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

  5、补充付款及其它费用

  如果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同时按照经证监会批准的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中显示的净资产额的%高于元时,差额款项作为乙方向甲方支付该转让的补充付款。

  乙方于公司上市之日起日内将依款确定的款项支付予甲方。

  乙方依前款规定支付补充付款时,应同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该款项作为对甲方为公司上市而支出的各项费用的补偿。

  双方依款所确定的补偿费用,在本协议签订后非经乙方同意不得作任何变更。

  6、董事的委派权

  从转让成交日起,乙方享有对公司的董事委派权。

  甲方保证乙方可向公司委派叁名董事,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行使董事权利。

  甲方应依法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确认董事人选的变动。

  7、声明、保证和承诺

  甲方特此向乙方作出以下声明、保证和承诺:

  甲方已合法地成为公司的股东,全权和合法拥有本协议项下被转让的公司%的股份,并具备相关的有效法律文件。

  甲方承诺未以被转让股份为其自身债务或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甲方履行本协议的行为不会导致任何违反其作为一方当事人与他人签署的合同、协议或单方作出的承诺、保证等。

  甲方已取得签订并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批准、授权或许可。

  甲方承认乙方系以以上声明、保证和承诺为前提条件同意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以上声明、保证和承诺,在本协议签订后将持续全面有效。

  8、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义务的行为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合理及实际可行的补偿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9、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10、一般规定

  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非经双方书面同意,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不得变更。

  本协议项下部分条款或内容被认定为无效或失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本协议中的标题,只为阅读方便而设,在解释本协议时并无效力。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第2篇:个人股份转让协议书

  甲方:(出让人)乙方:(受让人)

  性别:性别:

  年龄:年龄: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住址:住址:年月日于市签署鉴于:

  1、甲方系烟台好帮手商贸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出资额为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下称“合同股份”);

  2、乙方愿受让有述股份;

  经友好协商,双方立约如下:

  一、合同股份的转让及价格

  甲方同意将合同股份转让给乙方。乙方承诺以现金受让合同股份。经双方协商,合同股份定价为元/股,股份收购总价款为元。

  二、付款期限

  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年月日之前,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股份转让款。

  三、交割期

  双方确定,本合同自签署后之日起日内为交割期。在交割日内,双方依据本合同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合同股份过户手续。

  四、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有限公司股东会通过后生效。

  五、税费

  合同股份转让中所涉及的各种税项由双方依照有关法律承担。

  六、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1、不存在限制合同股份转移的任何判决、裁决。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资料、文件及所作出的一切声明及保证都是完全真实、完整、准确的,没有任何虚假成份。

  3、甲方保证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七、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保证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应当由乙方履行的其他义务。

  2、乙方保证完整、准确、及时地向甲方以及相关机构提供其主体资格、业务范围以及其他为核实公司受让合同股份资格条件的证明资料。

  八、违约责任

  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应当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

  九、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甲方:授权代表签名:年月日

  乙方:授权代表签名:年月日

  第3篇:股东股份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甲方):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以资遵守:

  1、转让方(甲方)转让给受让方(乙方)有限公司的%的股权,受让方同意接受。

  2、由甲方在本签署前办理或提供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原公司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决议等文件;

  3、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4、本协议生效且乙方按照本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即可获得股东身份;

  5、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立即依法办理公司股东、股权、章程修改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给与积极协助或配合,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受让方受让上述股权后,由新股东会对原公司成立时订立的公司章如果协议等有关文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绥棱教育信息网

  7、股权转让前及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公司依法承担,如果依法需要追及股东承担赔偿责任谨连带责任的,新股东按持股比例承担相应责任。转让方的个人债权债务仍由其享有或承担;

  8、股权转让后,受让方按其在公司股权比例享受股东权益并承担股东义务;转让方的股东身份及股东权益丧失;

  9、违约责任:如因乙方不按期、依约支付股权对价,导致股权转让不能实现或迟延变更的,则,如因甲方不配合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导致无法使新股东享受股东权益,则。

  10、本变更或解除:.

  11、争议的解决:

  12、本正本一式四份,股权转让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报工商局备案登记一份。

  13、本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14、其他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转让方:受让方:

  x年x月x日x年x月x日

  签订股份转让合同要注意哪些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

  1、明晰股权结构

  应就被转让公司的股权结构作详尽了解。如审阅被收购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合同、章程,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等等必要的文件。审慎调查,明晰股权结构是为了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时,合同各方均符合主体资格。避免当合同签订后却发现签约的对象其实不拥有股权的现象发生。

  2、资产评估

  明晰股权结构,确认转让的份额后,应请国家认可的资产评估所对被收购公司的资产及权益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并将评估结果报国家有关资产评审机构批准确认。

  3、确定股权转让总价款

  股权转让合同各方共同约定股权转让总价款。

  4、出让方的保证

(1)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2)保证所与本次转让股权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均合法有效;

(3)保证其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权益;

(4)如股权转让合同中涉及土地使用权问题,出让方应当保证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均系经合法方式取得,并合法拥有,可以被依法自由转让;

(5)出让方应向受让方保证除已列举的债务外,无任何其他负债;

(6)保证因涉及股权交割日前的事实而产生的诉讼或仲裁由出让方承担。

  5、股权转让合同受让方保证

(1)其主体资格合法,能独立承担受让股权所产生的合同义务或法律责任;

(2)保证支付股权转让的资金来源合法,有充分的履约资金及资产承担转让价款。

  6、确定转让条件

  股权转让合同各方协商一致,确定转让的条件。转让的条件中可包含:出让方同意转让股权的同意函;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会一致同意转让股权的决议;受让方同意受让股权的同意函;评估结果已获资产评审中心批准确认;出让方向受让方提供关于股权转让的全部文件资料、法律文件、帐目及其他必要文件材料;有关合同报相关的审批机构批准。

  7、确定股权转让的数量(股比)及交割日

  8、确定股权转让的价值

  9、设定付款方式与时间

  10、确定因涉及股权转让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的承担。

  11、确定违约责任

  12、设定不可抗力条款

  13、设定有关合同终止、保密、法律适用、争议解决等等其他条款。

股份合作协议书合同范本 篇1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以下投资人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入股出资 注册投资公司 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份投资人基本情况

  二、公司的名称:。经营场所位于

  三、经营范围: 。

  四、经营期限:自 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五、出资方式及数额:以上投资人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公司经营期间双方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要求分割或抽逃。

  六、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公司一般在 一个年度 进行财务结算,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或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并按比例分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未经协商同意单方面造成损失由个人按实际损失承担)。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七、退 股

  入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入股人可以退股:

  1、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

  2、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

  3、经营期限届满经共同投资人一致同意可以退股;

  4、共同投资人发生难于再继续股份经营时可以退股。

  5、退股人退股需提前三个月告知合股人并经合股人协商同意可以退股。

  6、未经合股人同意而自行退股给其他合股人造成的损失,由退股人承担。

  八、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 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

(2)在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代表股东行使公司经营管理事务及日常行政人事、财务管理事务;

(4) 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 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 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 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 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 转让共同投资于公司的股份;

(2) 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 更换事务执行人。

  九、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十、股东权利和义务

  1、依公司章程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2、 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3、共同投资人在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4、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5、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6、对成为公司股东之前的公司经营利润不享有任何权益、对营业损失及债务亦不承担任何责任;任何一方成为公司股东之前的债务负有清偿的义务,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清偿自己的债务,其他股东亦无义务清偿债务。

  十一、违约责任

  共同投资的任何一方若迟延支付款项致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的,应按承诺的投资比例给予相应的赔偿;若 方因重大过错,致使公司遭受资金损失的,应当向其他共同投资方承担相应比例的赔偿责任。

  十二、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共同投资人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一式 份,自 方签字后生效,每人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股份公司股东协议书6新 篇12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丁方:   身份证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明确公司各股东的合法权益和相互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协议书。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本公司是企业法人,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公司住所地为:

  第二章宗旨以及经营范围

  第四条公司宗旨:充分发挥企业的优势,面向国内外市场,积极开展多元化经营,全力追求最优经营业绩和利润的最大化,为全体股东提供优厚的回报。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方式以及比例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五十万元。

  第七条各方一致商定出资比例以及出资方式为:

  甲方%,出资方式为人民币万元;

  乙方%,出资方式为人民币万元;

  丙方%,出资方式为人民币万元;

  丁方%,出资方式为人民币万元。

  第四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全体股东在本协议签字后天内,必须按协议办理认缴出资的手续,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认缴手续完结后,其入股资产和出资归公司所有。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和监事;

(四)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优先购买公司所增的注册资本或其他股东依法转让的股份;

(六)公司终止或清算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七)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复制公司章程、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八)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权利;

  第十条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遵纪守法;

(二)按期交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依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依法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五)不得从事或实施损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动:

(六)无合法理由不得干预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

(七)保守公司秘密。

(八)《公司法》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股东会

  第十一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改变经营范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甲方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每一元人民币为一个表决权。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清算、变更公司形式、修改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等重大事务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对于以上所列事务外的一般事务,实行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按本协议规定按时召开。

  临时会议可以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监事提议召开。但应当于会议召开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行使委托书载明的权利。

  股东经通知后既不参加股东会又没有书面委托他人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表决权。

  如有恶意或明显故意不通知部分股东而召开股东会,致使部分股东未能参加股东会时,该次股东会所作决议无效,应重新对所议事项进行表决。

  第十五条股东会应对所议事项制作书面决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决议上签名。会议记录和书面决议应妥善保存。

  第六章董事会

  第十六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由甲方担任公司董事长兼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日常经营支出元以上均需要董事长签字批准。

  公司不设立副董事长。

  第十七条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董事长缺任时,由董事长指定的董事代行董事长的职权。

  董事会对所议事项实行三分之二多数成员通过原则。

  董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如有重大事项,也可随时召开。

  第十八条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应于日前通知董事、总经理、监事,如遇紧急情况,可提前小时通知,如上述人员经两次以上通知且推迟一次会议时间后仍不参加会议,视为自动放弃相应权利,董事会所作决议有效。

  董事会会议应制作会议纪要和董事会决议,参加会议人员均应签字。

  第十九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制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清算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配置;

(九)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宜。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公司章程修改方案和说明

(十二)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时,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并在适当时候及时向股东会报告。

  第七章监事制度

  第二十条公司设监事一人,由乙方担任公司监事。

  第二十一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及经理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当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有违反公司法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可以对其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八章总经理

  第二十二条公司设总经理一人,由丙方担任。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公司具体经营活动,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主持公司的经营活动和管理工作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五)拟定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六)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人员

(七)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八)决定正常经营所需的财务开支(如单次或一定期限累计超过必要的额度,由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决定开支)

(九)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章股东转让出资以及股权转让

  第二十三条公司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投资,但可依法转让出资。

  第二十四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自或部分出资。

  第二十五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六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第十章公司增资以及增加股东

  第二十八条公司允许按照《公司法》规定增加股东人数,但应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第二十九条增加股东的程序、出资额、出资折算比例等具体办法由公司董事会制定方案,交由股东会表决通过。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第十一章财务核算及利润分配

  第三十条公司依法建立财会制度。具体制度由执行董事或董事会提出方案,报股东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一条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公司的一切凭证、单据、账薄、报表用汉字书写。

  第三十二条利润分配是指公司在支出各项费用,依法纳税并提取三金后的纯利润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红,股东的投资逐年以利润分配的方式进行回收,股东不得随意撤回投资。

  第三十三条公司注册成立前各股东所花的开办费用计入股东的出资额,股东足额认缴出资的公司依法注册成立后,各项开支计入公司费用,从公司注册资金中支出,股东个人不再承担公司支出费用,股东用于公司正常经营所花的实际费用由公司予以报销。

  第三十四条利润分配每个会计年度进行一次,如公司经营亏损,则依法进行亏损弥补。

  第三十五条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由董事长于每年月日之前送交各股东,如有亏损,应作亏损原因的详细书面说明。

  第三十六条财务会计报告必须包括下列财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变动表

(四)现金流量表

(五)财务状况说明书

(六)债权债务清单,包括发生时间、履行期限、数额、发生原因等项内容;

(七)亏损原因说明书。

  第十二章劳动用工制度

  第三十七条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

  第十三章解散和清算

  第三十八条公司营业期限为年,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九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二)股东会议决定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分立、被收购兼并、分立时解散

(四)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五)公司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六)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企业组建后连续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时,经股东会同意,可宣告公司终止并进行清算。

(七)其他法定事由。

  第四十条公司解散时,应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四十一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公司法》规定的各项职权,并按《公司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十四章争议解决

  第四十二条股东之间出现争议应该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三条因任何股东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除应赔偿公司的实际损失外,守约股东都有权要求其依照本协议第九章的规定将股份转让。

  第十五章其他事项

  第四十四条本协议经股东共同协商订立,股东均应在协议上签字或盖章,自公司依法核准注册成立之日生效。

  第四十五条本协议未规定的事项,适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或可由订立协议的全体股东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对本协议作补充。补充协议必须交审批部门备案。

  第四十六条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原则所制定的公司章程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全体股东均应遵守。

  第四十七条本协议一式六份,各股东一份,如增加股东,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另两份由见证人留存。

公司股份转让合同协议书 篇13

  有限公司(以下“甲方”)与有限公司(下称“乙方”)就转让有限公司股权之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标的物

  甲方将其拥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定金及付款安排

  为保证本协议的顺利履行,在本协议经双方签定后日内,受让方应付给甲方元,作为受让方履行协议的定金。如果因转让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在签字后日内无法得到审批机构的批准,转让方应双倍返还受让方的定金;如果受让方在本协议生效日后日内仍未能全部支付转让价款,则受让方已付定金归转让方所有。如果非因转让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签字后日内无法得到审批机构的批准,则转让方应在该日期满后天之内将定金全部无息返还给受让方。

  在转让方收到受让方定金之后,双方应立即到审批机关办理转让股权的相应手续。在生效日后日,受让方付给甲方万,余款在一年内付清(不计利息),受让方已支付的定金将作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在签定本协议后,双方应积极到有关的工商管理部门尽快完成股权变更的登记。自生效日起,受让方应根据经审批机关批准的章程,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三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a、保证其转让之股权无法律瑕疵,可以对抗任何第三人;

  b、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本次股权转让之审批及变更登记等有关手续;

  c、承担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缴纳的全部税费。

  乙方责任和义务

  a、按照本协议第二条之规定向甲方足额支付价款;

  b、协助甲方办理本次股权转让手续。

  第四条、转让前 公司的债权债务尽由转让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以后条件成熟后,在浦江的分公司的经营归 经营,具体协议以后双方商定并执行。

  第五条违约责任

  如果受让方未在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期限内向转让方支付定金或转让价款,则每延迟一日,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数额为逾期金额万分之的违约金。双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或保证,致使另一方遭受任何损失,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所有直接损失。

  第六条本协议将提交审批机关批准并自审批机关批准之日生效(“生效日”)。

  本协议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持份,其余交对外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和工商登记管理部门办理审批和变更登记手续。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股东股份合作协议书合同标准版 篇14

  甲方:

  乙方:

  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过甲、乙、丙友好协商,根据平等互利、相互信任的原则,就共同投资成立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甲、乙、丙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1、公司注册全称为:

2、公司注册资金为:元,(大写)。

3、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

  甲方出资

  出资金额(大写)

  出资方式

  支付方式

  乙方出资

  丙方出资

4、公司住所:

5、公司的法人代表:

6、公司经营范围:

  二、董事会是由公司股东组成,每一位股东均代表公司形象,并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公司权益。

1、甲、乙、丙、三方按照本合同规定缴纳出资并签约后,即成为公司股东。

2、股东须遵守公司法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

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股东不得退股,但可以转让股份。

4、董事会相关职务由董事会成员协商选举,并限定期限考核。

  三、权利与义务

  1、甲、乙、丙均为公司董事会成员,直接参与公司的正常经营工作。

  2、为了明确甲、乙、丙、三方职责并有利于公司发展,甲、乙、丙、三方需要合理分工。

  具体分工如下:

(1)董事长由担任。主要负责等一切对外行为,直接参与公司内部管理工作。

(2)执行董事由担任。直接负责公司内部运营管理,传达董事会的各项决定。直属下级、公司总经理。

(3)董事会成员由担任。

(4)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发展需要采用外聘形式。

3、公司支出、收入等财务状况每季由执行董事组织召开股东大会,分析近期经营状况及制定新的经营战略目标。

4、甲、乙、丙、三方前期各自的市场资源、人脉关系、行业经验等均属于合作的一部分。

5、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不得将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各项资源透漏给外界或竞争对手,否则董事会有权罢免其职权撤回股份并向相关执法部门提起诉讼。

6、如因经营或管理等方面甲、乙、丙、三方各持己见,可召开股东会议商讨,如确实无法统一决策,执行董事拥有最终决策权。

7、如果公司运营困难或需要资金周转,甲、乙、丙、三方可协商再次为公司投资,根据投资金额的多少可重新制定股份。

8、如公司运营亏损,无力继续经营,需召开董事会,在挣得董事会全体成员同意后可将公司注销或拍卖,拍卖或变卖所得资金按照甲、乙、丙、三方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配。

  四、盈余分配与债务的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五、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一)入资新合伙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伙人对入资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资

1、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资: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资;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项目的法定事由。合伙人擅自退资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资。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除名退资。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项目造成经济损失的;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

  合伙人退资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伙项目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项目的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项目的合伙人。

  六、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擅自挪用公款超过五千元以上,应受与此款项双倍赔偿,情节严重者可依据相关法律可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

2、任何一方隐瞒或更改公司账目中饱私囊,一经发现将处以双倍赔偿,情节严重者可依据相关法律可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

  七、协议解除或变更

(一)出现以下情况本合同自动解除:

1、合同期限已满。

2、由于合理原因,经甲、乙、丙协商将公司注销。

3、由国家法律或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二)出现以下情况需签订新的合同,同时解除此合同:

1、公司新增其他股东。

2、股东股份变更。

3、合作方式变更。

  八、协议期限

  自签字之日起,有效期为年,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九、协议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部分条目在公司注册后正式生效。本合同共页,一式份,甲、乙、丙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丙方:(签字或盖章)

  2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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