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门面买卖合同(汇编10篇)

时间:2023-07-18 17:45:14 合同

  【简介】下面是会员“puzouweng”整理的二手门面买卖合同(共10篇),供大家品鉴。

二手门面买卖合同

门面买卖合同范本 篇1

  出售人(以下简称甲方)姓名:

  购买者(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购买该房屋。现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 座落于城北社区21栋附3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 房屋的所有权证号为革字第0716号。

  第二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总价:人民币四十万元整(大写:肆拾万元整)。

  第三条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当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甲方。

  第四条 甲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当日将房屋所有权证资料交付给乙方。甲方原与第三方郑泽前签订的门面出租合约,余下年度的租金由乙方收取。20年度租金元从本交易总价中扣减。甲方承诺并保证,依法享有本合同所售房屋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五条 若乙方需要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必须随时配合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办理前,乙方需要将本房产进行抵押等,乙方随时配合办理。

  第六条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本合同合订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本合同所售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在交易时没有产权纠纷或影响双方交易的任何法律障碍,有关按揭、抵押、税项等,甲方均在合同生效前办妥。生效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其中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二手房买卖合同 篇2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房:(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第二条 甲方所售房屋位于。

  第三条 房屋价格: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

  第四条 付款方式。

  第五条 特别约定:

  1、因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筑。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或过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或有关部门审批的手续问题,甲方应当积极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决妥善。若因此引发相应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2、如果甲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此合同之前有将该房屋抵押、偿债、转让等行为并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则由甲方无条件承担。

  3、如乙方所购房屋以后可以办理产权更名时,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六条 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七条 如国家征地,土地赔偿,住房面积赔偿及地上物赔偿均归乙方所有,甲方负责积极配合;

  第八条 本合同签订之后,房价涨落,买卖双方不得反悔;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二手门面买卖合同 篇3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出售的房产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同意出售甲方所有的位于市区路号号楼单元户的房产(店面)给乙方。房屋 □建筑面积平方米 □使用面积 为平方米。房地产权证号为。

  甲方保证此房产一切情况介绍属实,承诺和保证此房产无任何权属或经济纠纷,权属无任何瑕疵,同户籍、相关亲属及房产共有、所有权人同意出售,其书面同意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书面同意文件)。同时物业交接前需付清甲方产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有线、通讯费及费用。

  第二条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房产的成交价格为:单价:人民币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元(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购房定金将在最后一次付款时冲抵房价。

  第三条 付款时间及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付房款:

  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合同签定之日起日内支付首付款(不含定金)人民币元(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元(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于甲方将房屋过户至乙方名下后支付。

  第四条 办理过户及房屋交付

  1、甲方应于收到乙方首付款元之日起日将房屋过户至乙方名下。

  2、甲方应于收到乙方首付款当日,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五条 税费承担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第六条 配套设施及费用承担

  本合同第二条所列交易成交价格,包括房产的配套价格,此房产附带的配套及所有权转移后不得拆除(或附带)的设备有:(甲方保证下属设备的正常使用,如在交接之日有遗失或损坏,按照该

  设备市场价赔偿)

  交付之日前,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的与房屋有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物业、宽带费等各项费用由甲方缴清。

  上述费用如甲方未缴纳,则乙方可从购房款尾款中扣除。

  第七条 权利义务

  甲方确保本合同项下的房产水、电、通讯、排水等设施完好、畅通可正常使用。

  甲方确保本合同项下交易的房屋不存在产权纠纷、权利瑕疵及关于房屋税费、银行抵押、户口等未清事项。

  因本合同房屋已实际租赁给第三人使用,租期至20年2月止,甲方应保证与租赁户无其他纠纷,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租金由乙方收取,租期满后乙方可自由出租房屋。

  甲方承诺在双方签订本合同日内日前空出房屋并迁出在此房产名下的全部户口。

  甲方应负责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乙方应协助。

  甲方交付房屋之前,应结清水电、煤气、物业、有限电视、通讯等一切费用,并办理公共维修基金、物业、过户手续。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支付购房款,并在甲方交付房屋及等办理完毕房屋过户手续后支付尾款。

  第八条 协议的变更、终止

  1、本合同生效后,未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如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或就未尽事项签署补充协议,应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

  2、在下列条件发生时,任何一方均有权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

  发生不可抗力事由,一方在超过天期限后仍无法履行其主要义务时;或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或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另一方发出书面终止通知,本协议自书面终止通知到达对方时终止。

  凡在本协议终止前由于一方违约致使另一方遭受的损失,另一方仍有权提出索赔,不受本协议终止的影响。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计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约之日起的日内将双倍定金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2、甲方逾期交付的,自逾期之日始,按日向乙方承担房屋价款%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按本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返还已付转让价款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3、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办理房屋、房屋公共维修基金过户,经乙方书面通知甲方日内办理,逾期不办理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双倍定金及已付款。

  4、甲方应在合同规定之日迁出户口,甲方逾期迁户的`,按日向乙方承担价款%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按本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返还已付转让价款及同期银行利息。

  5、甲方未按约定办理等过户手续的,每逾期一日向乙方违约金元。

  6、乙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承担价款%的违约金;逾期超过日

  的,甲方有权选择下列第项处理: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支付全部未付的转让价款,并按本款规定主张违约金。

  (2)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因甲方原因(虚假承诺)导致合同无效或者无法继续履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8、由第三方提供帐户监管时,甲方或乙方违反约定的或者因违反约定导致合同解除的,由另一方向第三方出具违约确认函,第三方根据约定处理监管账户资金。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本协议所指不可抗力系指:地震、风暴、水灾或其他自然灾害、瘟疫、战争、敌对行动、公共骚乱、公共敌人的行为、政府或公共机关禁止、国家法律法规变更、政策调整等任何一方无法预见、无法控制和无法避免或克服的事件。

  2、若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其任何的契约性义务,该义务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存在时暂停,而义务的履行期应自动按暂停期顺延。

  3、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的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向对方提供发生不可抗力和其持续期的适当证明,

  4、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各方应立即磋商以寻求一个公平的解决方法,并应尽其最大努力终止不可抗力事件或减少其影响。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的解释和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的争议,甲乙双方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的有效性、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之规定。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共人,委托代理人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代表人是。

  第十六条 本合同及补充条款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 律师事务所(参与买卖见证时)各一份。

  出卖方(甲方): 购买方(乙方):

  签章: 签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代理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见 证 方: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法人代表:

  代 表: 经 办 人:

  日 期:年月日 鉴证日期:年月日

  共有人意见: 共有人(签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二手门面买卖合同 篇4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门市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所售房屋权证号及座落位置、结构、层次、面积、附属设施:

  1、甲方所售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号",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号";

  2、甲方所售房屋位于 区 路(街) 号,为 结构;

  3、甲方所售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

  4、甲方此门市房上面二楼外墙(二楼地面以上米内)归乙方挂牌匾使用。甲方所售房屋附属设施为 。

  第二条 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壹百贰拾捌万元整(元)(含附属设施费用);

  2、 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办理过户税费由乙方负担。

  3、减去甲方已收天发轩和三合饭店一年的租金 元(20xx年3月1日后),乙方实际需支付甲方人民币元。

  第三条 付款方式:乙方于20xx年3月6日前支付甲方房款人民币七十万元,余款万元乙方给甲方打借据,甲方提供手续二日内将房屋过户给乙方,余款乙方于过户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 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在房地局交易所办理完过户手续(缴纳税费)后,甲方即将房屋交付乙方。 甲方与现在天发轩和三合饭店已经签订的壹年租房协议由乙方履行,20xx年3月1日之后的租金归乙方所有。

  第五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在房屋过户后,未按期支付余款,甲方有权依此合同一个月后向人民法院起诉收回房屋,因此产生的过户费和诉讼费从乙方的`预付款七十万中扣除。

  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甲方如果在乙方支付首付款前终止合同履行或乙方支付首付款五日内提供不出合法手续等原因办理不了过户,需要支付乙方筹备房款产生的损失五万元,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七条 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

  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发生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履行,双方需和担保人沟通,以双方损失最小为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三份交有关部门存档。 甲方(签章或手印):

  甲方担保人:

  乙方((签章或手印)):

  乙方担保人:

  二零一二年三月一日

门面买卖合同 篇5

  甲方:身份证号码:电话:

  乙方:身份证号码:电话: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店铺于年月日正式转让给乙方,店铺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双方约定乙方先交人民币(¥)定金确保此次店铺转让成功。

  一﹑乙方接收转让物品:

  二﹑甲方保留物品:

  三﹑协议内容:

  1﹑乙方顺延甲方租赁合同条件签定新租赁合同,若乙方添加其它合同条件造成乙方与业主未能签定新租赁合同,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不予退还定金。

  2﹑乙方需在在与业主签新定租赁合同完成前小时将余款人民币(¥)一次性交给甲方,若因业主原因乙方与业主未能签定新租赁合同,双方免责,甲方应退还乙方所有款项。

  3、店铺押金:转让费不包含甲方店铺押金人民币(¥),需乙方单独交付业主并开具押金收据。

  4﹑店铺租金:转让费不包含甲方店铺租金人民币(¥),需乙方单独交付业主并开具租金收据。

  5﹑水电费及相关费用:自合同约定转让日期结算,甲乙双方实行实用实结,多退少补。

  6﹑甲方可根据乙方需要协助乙方办理与业主签定新租赁合同。

  7﹑合同签定日起双方不得反悔,否则视为违约,双倍定金赔偿。

  8﹑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生效,各具同样法律效力。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二手买卖合同 篇6

  卖方:(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买方:(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1、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房产,建筑面积为平方米(面积误差在±5%范围内的不再考虑差价,超出5%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自愿补差价的`除外),房屋性质。

  2、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计算方式为:一口价万元,价款不再调整。

  3、付款时间与办法: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整,作为购房定金。甲方交付房屋完成后3日内乙方一次性支付剩余款项元整。

  4、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定金之日起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物业费等费用结清。

  5、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方承担。

  6、因本合同履行存在违约的,应向对方按照房屋总价的每日千分之三承担违约金。

  7、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登记部门存档一份。

  8、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西安仲裁委员会裁决。双方本合同预留的住址和联系方式作为有效的联系方式。

  9、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10、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卖方(甲方):买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二手房买卖合同 篇7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购买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房屋位置:市县镇。

  房屋占地面积:(见附图)

  房屋建筑面积:(见附图)

  房屋界线:左边与共墙以墙中心为界,右边与共墙以墙中心为界,前面至公路边为界,后面至本房屋外墙边为界。(见附图)

  第二条、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及土地流转费用总金额为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整。(土地流转另见土地流转协议书)

  第三条付款方式:签订协议时付元,尾款于年月日付清,付款以甲方出示收据为证。

  第四条特别约定;

  1、甲方必须保证所卖房屋产权属于甲方所有,因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土地建筑,该房屋现无房屋产权证,若以后因违章建筑拆除由甲方负责。

  2、该房屋现水,电没有到位,甲方应予配合安装到户,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本协议自签订之起,买卖双方不得反悔,如有一方反悔,除退回房屋总价款以外,还必须赔偿另一方房屋总价款的%赔偿金。

  第六条乙方所购房屋位置夹在其他相邻房屋中间两面共墙,若干年后相邻房屋如拆迁但不能拆除所共墙体,若要拆除必须经双方同意。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签字):

  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见证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二手门面买卖合同范本 篇8

  出售人(以下简称甲方)姓名:

  购买者(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购买该房屋。现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 座落于城北社区21栋附3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 房屋的所有权证号为革字第0716号。

  第二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总价:人民币四十万元整(大写:肆拾万元整)。

  第三条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当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甲方。

  第四条 甲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当日将房屋所有权证资料交付给乙方。甲方原与第三方郑泽前签订的门面出租合约,余下年度的租金由乙方收取。20xx年度租金元从本交易总价中扣减。甲方承诺并保证,依法享有本合同所售房屋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五条 若乙方需要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必须随时配合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办理前,乙方需要将本房产进行抵押等,乙方随时配合办理。

  第六条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本合同合订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本合同所售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在交易时没有产权纠纷或影响双方交易的任何法律障碍,有关按揭、抵押、税项等,甲方均在合同生效前办妥。生效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其中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二手门面商铺买卖合同 篇9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买受人姓名: 身份证 :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工业路南首东侧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该地块土地面积为80亩,规划用途为商住,土地使用年限50年。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铺,【暂定名】“六佳温泉度假村”商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惠规建字10—029;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为;地字第3710—056号 。

  第二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工业路南首 号沿街商铺,该商铺用途为商住两用,属砖混结构,层高为米,建筑层数为地上 层,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最终按房管局数据为准。

  第三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 层均价每平方米(人民币)元,总金额(人民币) 元。大写: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第四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实际面积双方确认为准,房款多退少补。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 种方式按期付款(以出卖人财务收款收据为依据,交款后履行本合同) 。

  1.一次性付款:签约三天内将房款一次性付清(按每平方米 元)。

  2.分期付款:签约时三天内付合同价款40%,房屋结构封顶付合同价款40%,余额20%交钥匙当天付清(按每平方米 元)

  3.其他方式 : 。

  第六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逾期在10日(含10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20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5%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3)买受人购买商铺后,原则上不得换房,确有特殊原因换房时,应向出卖人提交换房申请,并在已交购房款中扣出元,作为给出卖人的换房补偿。受买人申请退房,已交购房款甲方不予返还。双方所签订《售房合同》失效并作废。

  (4)买受人在交纳部分购房款后,不再按双方合同规定交纳房款的,以买受所留电话为联系方式,在出卖人发出通知或自应交购房款之日起满30天仍未交纳款项的,双方所签订的《售房合同》失效作废,出卖人有权对该房屋做出处理。

  第七条 交付标准与期限

  交付标准:该商铺经过验收合格。

  出卖人应当在年月日前,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铺交付买受人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15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不可抗拒政策变化等非出卖人原因引起工期延误。

  3.买受人没有如期付清房款的。

  第八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铺交付买受人使用,以买受人己交房款为基数,自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由出卖方按银行同期袋款利率计算利息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九条 商铺交接

  商铺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通知(以售楼处通知为期限)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领取商铺钥匙。双方进行验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逾期视为交付,自交房之日起,出卖人按规定收取物业管理费。买受人如未交清合同约定的全部房款,商铺钥匙不予领取。除支付违约金外,买受人按时向出卖人支付物业管费,期限届满,按本合同第六条第4项执行。

  第十条 保修责任

  房屋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规范和标准,经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出卖方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质量保修,因不可抗力和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保修责任。出卖人可协助维修,但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一条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铺没有产权纠纷和债务纠纷,否则一切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第十二条 该商铺能满足商住两用的条件,保修期限为6个月。买受方入住后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整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需要装修的业主必须经物业同意后方装修。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外,买受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商铺有关联的

  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自觉遵守小区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 双方约定事项:

  1.该商铺的屋面使用权由出卖人统一管理。

  2.该商铺的外墙面使用权由出卖人统一管理。

  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属出卖人。

  4.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属出卖人。

  第十四条 特别约定

  1、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18月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 ,买受人有权利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15%赔偿买受人损失(退房时买受人的装修搬迁等费用自理)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3%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2、出卖人自交房后协助办理相关产权证书及银行贷款所需手续,各相关税费及银行利息由买受人承担,并执行其相关部门的规定。

  3、按银行有关规定审批贷款未能通过,则买受人应无条件转为分期或一次性付款。选择分期限付款优惠额度自动取消,分期或一次性付款必须在七日内办理完,否则视为违约,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

  4、国家规定的所有权证书的工本费。

  5、市政卫生费、热力公司规定的暧气费、燃气使用费及有线电视初装,各设施的开口费。

  6、国家规定的契税。

  7、国家规定的房屋维修基金。

  8、国家规定的交易费用(交易税、测绘税、印花税等)。

  9、其他按照规定应当有买受人承担的费用。

  上述费用在接通之后,由买受人一次交清。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惠民县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允许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七条 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陆页,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两份,买受人一份。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二手房买卖合同书 篇10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多次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自有坐落市路号房屋间,建筑面积平方米售卖给乙方。

  二、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房屋东至,南至,西至,北至(附四至平面图一张)。其房屋包括阳台、走道、楼梯、卫生间、厨房、地下室及其他设备。

  三、上列房屋包括附属设备,双方议定房屋价款人民币万元,由甲方售卖给乙方。

  四、房屋价款由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付清。

  五、甲方应自本合同签订日起天内将房屋腾空,连同原房屋所有权证等有关证件点交乙方,由乙方出具收到凭证。

  六、本合同签订生效后日内,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因甲方延误办理,影响产权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七、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税、费,概由甲方负责。本合同发生的过户登记等有关税费由方负担。

  八、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的总额3‰计算违约金给付乙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向乙方支付所付房价款同额的赔偿金。

  九、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乙方应按日3‰计算的违约金给付甲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屋,产权清楚,绝无其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纠纷。乙方买受后,如该房屋产权有纠葛,致影响乙方权利的行使,由甲方负责解决,按本合同第八条逾期交房的规定处理。

  十一、交屋时,乙方发现房屋构造或设备与合同约定的不符,甲方应于1个月内予以修理,如逾期不修理,乙方可自行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二、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方各执2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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