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合同7篇(劳动局合同有效吗)

时间:2023-07-19 15:17:00 合同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劳动局合同7篇(劳动局合同有效吗),以供参考。

劳动局合同7篇(劳动局合同有效吗)

劳动局合同1

  甲 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住 址: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使 用 说 明

  一、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认真阅读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劳动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合同参考文本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不需填写的空栏,请打上“/”。

  四、乙方的工作内容及其类别(管理或专业技术类/工人类)应参照国家规定的职业分类和技能标准明确约定。变更的范围及条件可在合同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约定。

  五、工时制度分为标准、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如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在本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注明并约定其具体内容。

  六、约定职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要具体明确,并不得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实行计件工资的,可以在本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列明,或另签订补充协议。

  七、本单位工会或职工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可依法就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职工个人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各项劳动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约定。

  八、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对劳动合同参考文本条款的修改或未尽事宜的约定,可在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明确,或经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一并履行。

  九、签订劳动合同时请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并不得单方涂改。

  十、本文本不适用非全日制用工使用。

劳动局合同2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制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为天。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乙方实行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七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八条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九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元/月。(试用期间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工种、同岗位职工工资的80%)。

  第十二条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其标准分别为元/月、元/月、元/月、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约定为元。

  (三)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可在本合同第四十五条中明确。

  第十三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四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五条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第十六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时到次日6时期间工作的,每个工作日夜班补贴为元。

  第十七条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八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第十九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二十一条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二十三条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四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五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六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七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第二十九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六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5、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6、担任集体协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三十三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补签或续订的合同期限应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十六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出现法定终止条件或甲乙双方约定的下列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七条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八条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八条规定情形外,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九条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第三十八条执行外,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月工资标准按甲方正常生产情况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月平均工资计算,若乙方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则按企业月平均工资标准执行)。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第四十一条甲方发生故意拖延不与乙方续订劳动合同、与乙方订立无效劳动合同、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约定侵害乙方合法权益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甲方应按下列规定赔偿乙方损失:

  1、造成乙方工资收入损失的,按乙方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乙方,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2、造成乙方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乙方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乙方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4、乙方为女职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第四十二条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四十三条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第四十四条其他违约责任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五条

  十二、劳动争议处理

  第四十六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

  第四十七条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五十条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

  乙方:(签名)年月日

  鉴证机关:(盖章)鉴证人:(签章)

  年月日

劳动局合同3

  发布:陈稿件来源:集团点击率: 上一下一发布日期:20xx-2-8 磊文件580 条 条

  (20xx年2月5日二届五次职代会通过)

  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淮南矿业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享受带薪年休假的范围

  在淮南矿业集团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在册在岗职工及单位使用的满一年的劳务派遣工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二、年休假天数规定

  (一)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二)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三)职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四)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负伤停工留薪期间,均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年度内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二)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年度内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三)累计工作满20年的职工,年度内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四)女职工请长期哺乳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五)年度已享受单位安排的疗(休)养人员,其疗(休)养天数达到或超过年休假应休天数的(不足应休天数的可补齐年休假应休天数);

  (六)年度内累计旷工五天及以上的。

  四、职工累计工作时间计算

  按现行计算年功工资的工龄时间确定。

  五、年休假工资支付

  (一)年休假日工资计算

  年休假日工资=职工本人月工资÷月计薪天数(21.75天)。

  职工本人月工资为职工本人上年度12个月的平均工资(剔除本人上年度双休日、法定节日、年休假加班工资)。在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工作月份计算平均工资。

  职工年休假日工资,每年元月上旬由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计算确定。

  (二)职工休年休假期间工资,按本人实际年休假天数×本人年休假日工资计算。

  (三)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按本人正常上班工资+本人实际应休

  未休年休假天数×本人年休假日工资×200%计算。

  (四)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职工因本人原因要求在年休假期间上班的,按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支付。

  (五)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或职工办理退休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其相应的年休假工资,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年休假工资。

  折算方法为:(当年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六)实行年薪制人员,年度内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工资含在本人年薪内,单位不再另外支付年休假工资。

  六、年休假的安排

  (一)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每年年初安排好每位职工的年休假计划。生产单位职工年休假尽量在停产检修期间集中安排。

  (二)各单位要加强劳动组合,通过提升技术装备、改进生产工艺、提高劳动效率、精简岗位用工,保障年休假制度落实。

  (三)严格职工考勤制度,灵活安排职工休假,可以用职工请事假等其他形式冲抵年休假。

  (四)职工年休假可以一次休完,也可以分段休假。年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但遇特殊情况也可以跨年度安排。

  (五)单位已安排职工休年休假,职工不愿意休的,职工要提前一周提出书面申请,单位领导同意后,将本人申请交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保存。

  (六)对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书面签字同意后,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应按规定支付应休未休年休假的工资。

  (七)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或单位安排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上班并已按规定支付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后,职工年度内又出现本办法第三项规定的六种情形之一的,不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七、其他规定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职工年休假制度的实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安排专人负责职工年休假工作,建立职工年休假台账,检查督促基层单位职工年休假的安排和落

  实情况。

  (二)职工调动工作时,调出单位要在迁调单上注明该职工当年应享受年休假天数和已休假天数。

  (三)原淮南矿务局煤干劳字【1992】176号《关于印发〈淮南矿务局职工年休假制度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自行废止。

劳动局合同4

  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名称:

  单位性质: 法人代表:

  单位地址:

  劳动者(以下简称乙方)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证号码/其它有效证件号码:

  家庭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现暂住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合同期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签订本劳动合同期限:

  (壹)固定期限:合同期限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贰)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参)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完成时即终止,其完成的标志事件为 。

  实行有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双方约定的试用期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二、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第二条:经甲乙方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在甲方处从事 工作。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以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现,调整和变更乙方的工作,乙方同意服从甲方分派的生产和工作任务及遵守甲方企业的员工手册和其他规章制度。

  第三条: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温州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分派的生产或工作任务。

  三、 劳动报酬:

  第四条、 乙方实行以下 工资计算方式

  壹、计时制,乙方试用期基本工资为 元,考核工资 元;试用期满,基本工资为 元,考核工资 元。

  贰、计件制,具体计件单价另行约定。

  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甲方实行结构工资制,具体工资分配按甲方的薪酬制度及考核办法执行。

  第五条、 甲方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放日期为次月初,前款所称的乙方工资为税前工资,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代缴。

  第六条、 甲方有权根据企业经营状况、规章制度及乙方岗位调整、绩效考核、违纪行为、工作评价等,对乙方工资作相应的调整。

  四、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乙方实行 工时制

  壹、定时工作制

  貳、综合计件工时工作制

  參、不定时工作制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将给予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

  第八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和公司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权利。

  五、 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第九条、 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为乙方提供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场所和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须的工具。

  第十条、 甲方根据乙方岗位的实际情况,向乙方提供甲方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一条、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自觉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六、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政策法规执行。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工医疗期限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七、劳动纪律与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公司规章制度的培训。

  第十五条、乙方愿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员工手册》中列明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同时爱护甲方的财物,维护甲方的利益。

  第十六条、甲方的交易秘密、经营秘密、管理秘密、技术秘密,乙方对此在合同期内及离职后两年内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本单位其他人员以及外单位人员有意或无意的泄漏。甲、乙双方如另有竞业禁止协议,则竞业禁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向乙方追溯并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制定新的规章制度,也可以对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修订。

  第十八条、全员必须严格服从公司积分制管理制度。

  八、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八条、在本合同执行期内,如有下列情况发生,甲乙双方同意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法律、法规等发生变化的。

  (2)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的。

  (3) 甲、乙方情况发生变化,影响本合同执行的。

  第十九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条、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甲方可以随时解除乙方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离职或擅自离开,应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和相关责任。

  第二十三条、乙方需要辞职的,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须经相关主管同意签字后,可以辞职;特殊情况或特殊岗位辞职的须按《离职管理制度》申请离职程序办理。

  第二十四条、非乙方原因,甲方辞退乙方,则应一次性结清所有约定工资。

  第二十五条、乙方在离职前,应按甲方规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工作中的未尽事项、文件、资料、凭证、各种办公用品等,须全部清点移交甲方指定人员。乙方未按规定办妥离职手续,甲方将不予办理工资结算,并有权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

  九、经济补偿

  第二十六条、甲方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依照相应的管理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七条、乙方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招收录用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及依据甲方规章制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八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协商解决。

  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它

  第三十条、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及劳动合同解除后的一年内,因执行甲方的任务或从事甲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运用甲方所有或提供的技术信物质技术条件等所完成的技术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转让权及双方协商一致与该成果有关的知识产权归属甲方,如果该技术成果申请专利并被授予专利权的,其申请权及专利权归属甲方。

  第三十一条、公司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均为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三十二条、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用人单位(公章) 受用人(签名):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局合同5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劳动者)姓名: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所在地址: 家庭地址: 现居住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项确定

  a.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符合法定终止时间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c.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即行终止。

  若乙方实际用工起始时间与本合同约定起始时间不一致,以实际用工之日为本合同起始时间。

  二、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 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乙方应按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

  制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生产(工作)内容。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点: 。 根据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乙方所在岗位的工时制度按以下( )项确定

  a.标准工时工作制

  b.不定时工作制

  c.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对执行本条a项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并且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天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天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对执行本条b项、c项工作制的,甲方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并听取乙方本人意见的基础上,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甲方保证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带薪年休假等休假权利。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内的月工资为 元;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试用期满后,乙方的月工资为 元,工资形式为( )。 1.计时工资 2. 计件工资 3. 岗位技能工资

  根据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合同期内甲方为乙方调增(减)的月工资作为本合同的月工资(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乙方工资支付形式为( )

  1.银行代发 2. 现金支付

  (四)甲方以法定货币按月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如遇休假日或休息日,应当提前支付。

  (五)乙方加班工资、休假日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的确定和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五、社会保险

  (一)甲方应按规定及时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关手续,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按规定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应享受的假期及相应待遇,按生育保险、女职工劳动保护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公)负伤(死亡)的待遇、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的待遇及医疗补助费发放,均按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及相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遵守劳动保护、职业危害防护等有关规定。

  (二)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

  (三)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如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乙方有权拒绝。

  (四)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对具有职业病危害(如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的物质,下同)的岗位(工种),甲方应当如实告知乙方有关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并采取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的预防措施和防护设施。

  (五)乙方从事具有职业病危害岗位(工种)的,甲方应组织乙方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如实告知乙方检查情况,并为乙方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合同,并及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

  (二)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的,甲方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符合《劳动合同法》及国家、省、市规定的有关劳动合同终止情形的,劳动合同终止。

  (五)工伤职工、患职业病职工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依据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六)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七)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结工作交接手续。

  八、约定事项

  (一)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条规定,双方约定的事项:

  1.********

  2.********

  (二)其它事项的约定:

  九、甲方按法定程序,依法制定单位规章制度,并予以公示或告知乙方,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十、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或向本单位(或甲方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协商不成或不愿调解的,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十二、本合同至少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履行起始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局合同6

  编号: 劳 动 合 同 书

  甲方:河南博厦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飞

  注册地址: 郑州市二七区淮南街22号院19号楼东1单元8层北1号

  经营地址: 郑州市二七区淮南街22号院19号楼东1单元8层北1号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

  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

  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年 月 日起。其中试用期为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月日。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起,至本工作任务结束终止。工作任务为 。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郑州市二七区淮南街22号院19号楼东1单元8层北1号 。

  第四条 乙方应达到甲方工作要求 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标准 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

  小时。甲方安排乙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按照国家和公司规定执

  行。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甲方每月 15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或按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 元。不得低于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它约定 。

  第八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有月生活费为 400 元或按 政府有关规定 执行。

  五、 社会保险

  第九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当地政府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十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二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三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四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十七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八、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

  九、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九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 章)乙方:(盖 章)

  法定代表 (签字或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日

  鉴证机关(盖 章)

  鉴证时间: 年 月日

  劳 动 合 同 变 更 书

  经双方协商同意,对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作如下变更:

  甲方:(盖 章) 乙方:(盖 章)

  变更时间年月日

  签证机关:(盖 章) 签证人:(盖 章)

  签证时间: 年 月日

劳动局合同7

  甲方(用人单位)::乙方(劳动者):

  企业名称:

  姓名:

  注册地址::家庭住址:

  通讯地址:

  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1.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从____年____月____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止。试用期为 个月。

  (2)无固定期限:从____年____月____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在试用期内,甲方认为乙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向乙方说明理由后解除劳动合同,所谓试用期符合录用条件包括乙方的用工手续不完备、乙方不能胜任所担任岗位的指标或者相应的要求都可以做为甲方同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合理的正当的无可争辩的理由。乙方如在试用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3日通知甲方。无论是甲方或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出解除本合同时,无须给予对方任何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期满,即行终止,任何一方都无须提前通知对方,该终止期已经视为双方彼此明确的内容。如甲方欲同乙方续订劳动合同,甲方将在本合同到期一周前,征询乙方意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订劳动合同,续订后的劳动合同条款可以完全或者部分与本合同不一致,以双方续签后重新订立的劳动合同为准。

  甲方根据公司工作经营情况,安排乙方在公司内_________(地点)到_________部门担任__________ 工作。甲方根据工作经营(生产)需要,以及乙方的实际能力(专业、工作、体力)可作适当临时性调整,所谓临时性调整是不对本合同相应条款作出修改的调整。乙方承诺根据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和要求,按质、按量、按时地完成任务并接受甲方的考核。如果甲方欲与乙方作出非临时性的调整,将同乙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修订本合同条款中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才能予以实施。

  2.工作及福利特遇

  乙方基本工资依据职位和岗位等级标准支付,正式录用后每月基本工资为______元,综合津贴为元,甲方根据公司经营效益和乙方的个人表现和业绩发放绩效奖金,绩效奖金的数额根据甲方效益和乙方绩效来确定,每年依工作表现调整。试用工资为正式录用后工资的80%或不低于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按照社会保险有关规定,甲方为乙方缴纳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

  3.甲方基本权利和义务

  根据工作需要依法制定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并逐步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将通过民主、法定的程序并告知乙方,甲方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根据乙方工作表现实施奖励和处罚。甲方有权根据业务需要、对乙方进行考核,保障乙方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不变。甲方可视经济效益和乙方的技术水平、业务熟练程度、劳动效率、工作绩效等逐步提高乙方的劳动报酬。

  甲方如果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委派乙方参加专业技术培训,甲方有权与乙方签订另外的培训合同,培训合同另行签订。

  4.乙方基本权利和义务

  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要求,不得擅离职守。按时保质完成甲方指派的合理的工作任务和经济指标。保守甲方的业务、技术及有关文件的秘密,不得从事与甲方业务范围相似的任何第二职业。按甲方的合理要求加班和出差并享受相应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加班费、调休或者出差补贴。

  5.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并无须给予乙方任何经济补偿的情形

  (1)严重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诸如:a. 20xx年版《员工手册》第九奖励和处分;b.《安全管理制度》。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诸如: 20xx年版《员工手册》第九奖励和处分。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乙方同时在其他地方兼职,对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过甲方提出后仍不改正。

  6.甲方可以提前通知解除和但须给予经济补偿的情形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且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与甲方协商一致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7.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的情形

  (1)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2)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未依法为乙方交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事先告诉甲方。

  8.乙方需要提前通知解除合同的情形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双方有培训合同的除外。

  9.若乙方无其他严重过失行为,甲方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

  (1)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乙方被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甲方处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乙方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且没有其他严重过失行为,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若乙方同时符合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情形,则甲方参照第5条规定处理。

  10.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确定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工作制,即每日工作 小时,每周工作 天,每周至少休息1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 为周期,总工时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或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加班总时数符合国家规定。

  甲方按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

  11. 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

  (1)劳动合同期满。

  (2)乙方已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关闭的。

  (6)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2. 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 (2)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由劳动行政部门、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依然有效。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乙方已付出劳动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甲方同类岗位的劳动报酬确定,无同类岗位的,按照甲方职工平均工资确定。

  13.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

  (1)甲方在符合合同第6条、第7条、第11条第(4)(5)种情形的,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2)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甲方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甲方企业转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3)甲方向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甲方不降低现有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况外。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第(1)项情形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5)符合(1)、(2)、(3)、(4)的,按法规依据标准进行经济补偿。

劳动局合同7篇(劳动局合同有效吗)相关文章:

劳动局劳动合同8篇 最新劳动局劳动合同范本年

劳动局用工合同范本5篇(最新劳动局劳动合同范本年)

劳动局劳动合同范本6篇(最新劳动局劳动合同范本年)

劳动局制定的标准劳务派遣劳动合同书3篇 劳动派遣协议书

劳动合同书劳动局10篇(劳动合同 劳动局范本)

劳动局劳动合同7篇(劳动局统一规定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