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聘用合同(精华14篇)

时间:2023-07-21 15:50:07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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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聘用合同

学校聘用合同 篇1

  甲方(聘用单位): 法人代表(负责人): 乙方(受聘教师): 身份证号:

  为了依法维护双方权益,明确义务,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商议,特订立此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执行完毕,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合同,否则,合同终止。

  二、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进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教育,教育教学业务培训及辅导;

  2.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奖惩;

  3.制订严格的规章制度规范乙方;

  4.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和实绩,每月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5.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不断提高政治素养;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3.服从甲方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热爱教育事业,刻苦钻研教育教学业务,积极投入教育改革,参与教育实验工作;

  5.乙方发现甲方不履行合同,有权提出同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合同变更、终止、解除的条件

  (一)聘用合同确需变更的,双方应协商一致,按程序变更合同。

  (二)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聘用合同即行终止。经双方同意,可续签聘用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聘期内严重不履行合同的。

  2、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3、乙方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失职、违法、违纪、不遵守幼儿园规章制度。

  4、乙方工作随便,不履行岗位职责,在幼儿园内外造成不良影响。

  5、乙方知识能力不够,无法胜任岗位工作。

  6、乙方如有上述其任意一条,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押金。

  四、甲乙双方都应遵守本合同,不得擅自违约。如需中途终止合同,须经双方协商解决。未经协商同意,违约一方应给对方赔偿损失。如有争议,由劳动部门仲裁。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于从 年 月 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未尽的其他事项,由双方协商。

  甲方: (盖章) 乙方: (签字)

  甲方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学校的聘用合同 篇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使学校后勤工作有效开展,充分发挥后勤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功能,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的顺利开展,甲方聘任乙方为勤杂工工作人员,为维护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拟定本协议。

  一、乙方应履行的职责

  1、负责修剪和管理学校的花草树木。

  2、负责下水道和排水沟的疏通工作。

  3、负责学校门窗维修工作。

  4、负责学校的临时卫生工作。

  5、协助学校水电管理工作。

  6、负责学校安排的其他临时工作。

  7、乙方应工作主动积极,时常在校园内巡逻,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8、服从甲方管理,在学生在校期间,应随喊随到,工作认真负责,不敷衍了事。

  二、不履行职责的处罚规定

  1、甲方在上班期间通知乙方做事,乙方分钟不到位的,每次扣罚人民币元,并补做好甲方安排的工作。

  2、乙方工作不主动,属于自己的常规工作,自己不主动做,需要甲方通知的,每次扣人民币元。

  3、 工作不认真,敷衍了事,多次不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三、工资每月为元,学校不供吃住。

  四、聘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聘期满后,若乙方工作令甲方满意,甲方可继续续聘乙方。

  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学校聘用劳动合同 篇3

  编号:

  甲方:(旅游车辆经营者)

  乙方:(驾驶员)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姓名:性别: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住址: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电话: 手机号码:

  所属街道办事处:

  乙方姓名: 性别: 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

  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驾驶员聘用合同家庭电话: 手机号码: 所属街道办事处:

  身体状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

  日期年月日。其中试用期个月,本合同年 月 日终止。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海南旅游汽车驾驶员岗位工作。乙方应按照营运任务的租车合同以及管理公司指派,按时完成规定的营运任务。

  第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海南省交通主管部门行政许可具有旅游营运资质,为旅游团队(者)提供旅游交通服务的营业性乘用客车,建立健全驾驶员服务规程、劳动安全等有关规章制度。

  第四条 甲方录用乙方,乙方须具备的条件

  1.须依法持有相应机动车驾驶证和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客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2.经交通管理部门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培训合格;

  3.上岗前须熟知管理公司的管理规定;

  4.仪容仪表端正,文明礼貌,身体健康;

  5.具有一定的维修经验,能够独立排除一般故障;

  6.在接团期间无饮酒、赌博等不良行为;

  7.无重大责任交通事故及服务质量投诉。

  第五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章守纪、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按国家和海南省的有关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六条 乙方应遵守《海南旅游客运服务质量标准》、《旅游客运服务质量投诉和违反调度结算的处理规定》及《海南

  省旅游车驾驶员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乙方违反以上规定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管理公司的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 乙方作息时间按不定时工作制。

  第八条 甲方实行计时工资制,工资标准为元/出团日;其中试用期内工资按元。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乙方工资由甲方委托管理公司按时发放。

  第九条 甲方应按规定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第十条 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海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若甲方担负外事、抢险、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指定性任务,乙方应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并完成任务。

  第十二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三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海南旅游客运服务质量标准》、《旅游客运服务质量投诉和违反调度结算的处理规定》及《海南省旅游车驾驶员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客运驾驶从业资格证》及中心取消其旅游车驾驶资格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驾驶旅游车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双方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六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中心、驾驶员说明情况,听取管理公司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七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或处理期间,乙方不得依据第一款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

  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或者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在本合同工期满前三十日甲方向乙方表明终止或续订意向,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应当依据国家和海南省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三条海南省旅游汽车驾驶员营运任务的租车合同及《海南旅游客运服务质量标准》、《旅游客运服务质量投诉和违反调度结算的处理规定》及《海南省旅游车驾驶员管

  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海南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海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管理公司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学校员工聘用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一、简介

  1.此合同的签订是本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规的原则,并参照了所有在中国投资的外资企业法律及地方法规。在国家的法律与地方法规有冲突的地方,以国家的法律为准。若此合同与法律及地方法规有冲突或不一致的地方,以国家法律或地方法律为准。

  2.合同双方为:。

  A.(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企业类型:

  企业负责人:

  B.雇员(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现住址:

  联系电话: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一年,由年月日至年月为止。

  三、工作岗位及职责

  1.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从事甲方岗位工作。

  2.若甲方在此期间由于乙方的能力问题或公司的需要而调动或改变乙方的工作性质或地点,乙方有权向管理层提出异议。除此之外,乙方应当服从公司的安排和指示。

  甲方职责:

  1.对乙方进行企业法规、安全守则,各项规章制度的教育;

  2.对乙方进行适当的技能培训;

  3.在法律的范围内,遵守乙方的合法权利,保护职工在政策、法规范围的切身利益。

  乙方职责:

  1.服从甲方分配和管理,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及政府法律;

  2.在工作时间发挥主观能动性,有效的完成公司交付的任务,并在工作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3.在甲方授权下利用公司的资金、设施、设备及技术资料为公司创利,乙方不得擅自向外泄露或将之引用为自有或用以谋利;

  4.如甲方要求,乙方要随时向甲方交还在合同期内因业务而获得的有关工作、服务、谈判过程的成果或所有记录、笔记、复印件和一切有关资料等;爱护甲方财产,确保财产和人身安全。

  四、劳动报酬

  1.工资

  乙方的税前每月底薪为人民币元,如有提成,则按公司提成制度执行。

  2.社会保险

  甲方将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及对公司的贡献,工龄至少在一年以上者,将给予提供其人身保险及相应的福利。

  五、工作时间、固定假期和其它假期

  1.固定假期

  乙方享受在劳动法上所规定的一切法定假期及休息日。甲方有权因应业务需要或运作改变而要求乙方于法定假期及休息日工作。

  2.年假

  乙方工龄满一年以上者可享受7天的带薪年假。

  六、劳动关系的解除和终止

  1.当合同期满,此劳动合同自行终止,即雇佣关系解除,双方不再具有任何权利和义务。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在合同期满之前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对乙方作任何经济补偿:

  a.试用期内,不能达到甲方所期望的工作水准;

  b.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国家法规或甲方所制定的规章制度;

  c.由于严重失职和营私舞弊而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d.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转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e.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工作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但需以书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乙方,或支付相当乙方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金。

  a.甲方由于公司内部的变化或运作上的问题,不得不裁员的;

  b.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业务状况发生变化等),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如要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本月的工资。

  5.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提出终止合同,甲方应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为乙方一个月的工资;

  a.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乙方劳动;

  b.甲方不能按雇佣合同支付和兑现劳动报酬和其他待遇;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为乙方一个月的工资;

  2.甲方若出资培训乙方(包括送外地学习),培训后为甲方工作未满2年的,乙方应退回培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3.乙方遵守本公司约定的保密事项及本公司规定的各项制度,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公司有关规定制度支付甲方赔偿费用,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劳动争议

  甲乙双方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的途径寻求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都有权利向当地政府仲栽机构申请仲栽,以寻求有法律效应的解决方案。

  九、合同修订

  甲方可随时要求对合同作出必要修订,对合同的任何修改均应由双方讨论并同意。

  十、其它

  1.本合同为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2.公司规定的各项制度作为合同的补充条款及甲方的具体规章制度的实施细则,乙方应在日常工作中参照并遵守公司规定的各项制度;

  3.乙方已阅读并认同本合同中的所有条款。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学校聘用合同范本 篇5

  用人单位(甲方):

  注册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劳动者(乙方):性别:年龄:

  籍贯:身份证号码:

  电话:住址:

  依照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保障双方的利益,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店面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第种形式

  1、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年月日;乙方完成工作任务时本合同终止。

  2、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有效。(其中年月日至年月日为见习期/试用期,试用期为个月,可视乙方适应工作能力酌情增减。

  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合同中约定之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二、工作岗位和地点

  1.工作岗位:

  2.工作地点:

  3.乙方的工作职责,事项由甲方依乙方的职务或工种,并视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进行分派。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1.乙方工作日为每周至该周或次周。(特殊情况除外)

  2.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小时(包括就餐时间)。

  3.乙方每月至少休息日。

  三、工资款项

  1.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如遇节假日顺延。

  2.乙方的每月基本工资为:元(人民币),试用期间工资为:元(人民币)。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

  4.支付方式为下列第种形式

  (1)现金支付

  (2)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费用

  开户行:

  户名:

  银行账号:

  (3)其他:

  四、工作、工资相关事宜

  1.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或其他相关设施用具。

  2、乙方声明: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业已获得员工手册或经过相关餐饮的培训,并知悉餐饮工作的规章制度,愿意遵守各项规定。

  3、乙方的工作职责、事项由甲方依乙方的职务或工种,并视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进行分派。

  4、甲方须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5、乙方正确履行本和同并遵守了甲方规章制度,无违约行为的,工资依合同约定发放。

  6、鉴于学校餐厅的特殊性,甲方可依据所在学校师生的就餐时间以及每日或每周工作量要求乙方加班或提前上岗,除不可抗拒的事由外,乙方应予配合。

  五、工伤与非工伤相关事宜

  1、乙方在工作时间或收尾工作时,因意外发生烧伤、烫伤、切伤、刮伤等不影响正常工作的伤害时,甲方承担全部费用;若乙方受伤情节严重,则甲方按当地工伤赔偿标准予以赔偿。

  2、乙方在工作时间或收尾工作时,因操作不当发生的烧伤、烫伤、切伤、刮伤等伤害,根据情况,甲乙双发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乙方在上下班期间因操作不当或其他行为,致使餐厅发生火灾、煤气爆炸等重大事件,造成的甲方或学校的一切损失,均有乙方承担。

  4、乙方在上下班期间,发生感冒、流感、风寒等常见性或季节性疾病,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自身承担。或乙方在下班期间发生的意外等情况,甲方不予承担责任。

  5、乙方应定期到相关部门检查身体,若乙方因病不能再从事本行业,应及时通知甲方。若乙方隐瞒病情或没有定期到相关部门检查身体,在上下班期间发生晕倒、低血糖、脑梗等突发性疾病或发生交通事故等,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身承担,甲方不予承担责任。

  6、乙方在上下班期间,发生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甲方不予承担责任。

  六、劳动纪律

  1、遵守甲方或学校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

  3、按时按质量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

  4、爱护甲方和学校的财产,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

  七、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甲方因特殊原因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提前个月通知乙方。

  2、乙方主动提出解除本合同时,须提前个月通知甲方。

  3、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依法变更本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发现乙方不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2)乙方严重违反甲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利益重大损失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通知乙方本人。

  (1)甲方需裁减人员时;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劳动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合同终止,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合同自行终止。

  八、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如果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2.甲乙双方可就保守商业秘密、竞业禁止或培训等订立专项协议,此类协议均视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4.

  十、合同生效及补充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理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月日

  年月日

学校聘用人员合同书 篇6

  用人单位(甲方):

  职工(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临时招用工作人员,乙方申请应聘。经研究,甲方同意招聘乙方为临时XX,并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期限本协议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任务乙方同意并服从甲方的工作需求,在食堂岗位承担工作。

  三、劳动纪律甲方应根据国家省的有关规定制定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内,应自觉遵守国家省规定各项劳动纪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完成工作。

  四、劳动的时间与劳动报酬

  1、甲方保证乙方在工作期间实行五天工作制。原则上不安排乙方加班,如确因工作需要,经与劳动者协商后,适当加班。

  2、乙方基本工资标准为月,上班时经考核,另加月考核奖150元,学期考核奖500元,社会养老保险乙方自动放弃。

  3、在假期若教师上课需用膳,食堂人员也需上班,且发基本工资,不发考核奖。

  4、甲方每月日前如期发放工资,由学校总务处统一发放。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切实做好乙方工作期间中的安全与健康。

  2、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发放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3、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可以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六、终止解释劳动协议条件

  1、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用人单位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患病或非因工伤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工作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学校规章制度的;

  4)无理取闹,打架斗殴者;

  5)不履行合同,不按质量要求完成工作或年度考核不称职的;

  6)学校因教学、管理、技术条件等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使原劳动协议无法履行或岗位编制调整需裁减人员;

  7)严重失职,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在合同期内,下列情况之一者,本人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2)用人单位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临时XX合法权益的;

  4、任何一方需要解除劳动协议,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一方。

  七、违反协议责任一方违反协议,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按有关政策予以适当赔偿。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或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期限满自行终止。

  十、本协议书一式三份,临时XX本人和学校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学校聘用合同 篇7

  聘用单位(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受聘人员(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地址:

  一是企业将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限的双倍工资。如:企业超过年未签劳动合同,企业就得多支付员工11个月的工资。

  二是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限超出年,将致使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条件成立,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企业就得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幼儿园因工作需要,聘用为本园幼儿教师,担任教育教学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合同期限聘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试用期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风险提示: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法》中对试用期长短的限制根据合同期限的来规定,如: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年以上不满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劳动合同期限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违反以上规定进行约定的`,若被员工投诉,会被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如果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单位还要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二、聘用双方应履行如下义务

  1、聘用双方必须按照国家和我省的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风险提示:

  缴纳社会保险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即使是员工自己同意不缴纳社保,还签订了相关的协议,这也不能规避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的义务。因此,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企业必须而为的行为,否则,当员工以此通过法律程序维权,用人单位就要为此付出相应的代价。

  2、受聘人员的义务职责:

  (1)遵纪守法,遵守聘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业务,钻研技术,努力完成岗位职责所规定的任务。

  3、聘用单位的义务职责:

  (1)组织安排受聘人员积极参加上级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进修等活动。

  (2)保证受聘人员享受有同类人员同等的工资、福利、学习、民主管理、政治荣誉等权利。

  三、受聘人员劳动报酬聘用期间月工资元。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受聘人员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聘用所规定的条件的。

  2、受聘人员违法违纪或违反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受聘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4、聘用单位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5、由于自然因素或者社会因素而发生了双方当事人无法预料或者虽可预料但无法防止的不可抗拒的情况,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时,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五、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都应遵守合同,不得擅自违约。如需中途终止合同,须经双方协商解决。未经协商同意,违约一方应给对方赔偿损失。如有争议,由劳动部门仲裁。

  六、合同期满,本合同终止。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聘用单位、受聘人员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并受到法律保护。

  聘用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

  受聘人员(签章):签订日期:年月日

学校聘用合同书 篇8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定本合同。

  一、聘用岗位及职务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岗位工作,并聘任职务。

  二、聘用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20年9月1日至20年7月30日止。

  2、本合同自20年9月1日至合同中约定之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三、工作职责、内容和工作条件

  1、乙方的工作职责是:

  ①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学生“三观教育”,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冲突,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维护好校园安全和稳定。

  ②负责学生事务管理。深入学生课堂和寝室,检查、指导班级工作,及时掌握和解决学生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促进良好校风、学风的形成;抓好学生日常管理,组织做好学生的德育学分评定、学年鉴定、毕业生鉴定,以及学生奖惩材料的组织与呈报工作;协助学生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等。负责学生有关的学籍管理,组织办理、发放、补办有关学生证件,建立学生档案等工件;负责各种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建档等工作。

  ③负责学生职业生涯指导。积极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

  ④负责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落实好上级心理健康教育计划,做好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和培训,关心爱护学生并积极主动深入到学生当中,关注特殊学生并做好其引导和帮助工作,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增强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积极有效的引导学生健康发展;关心爱护学生,及时了解经济、学习上有困难的学生,生理、心理上有疾病的学生的情况并有针对性地做好引导和帮助工作,开展勤工俭学、助学贷款和心理咨询等工作。

  ⑤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乙方工作时间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因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同意,可延长工作时间,但不得超过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

  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对本岗位任务和职责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数质量指标或工作任务。

  4、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乙方岗位要求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保障乙方的安全与健康。

  5、甲方负责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作业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工作规程,有权拒绝执行甲方违规指挥,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四、工作报酬

  1、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按月核发乙方应得的工资、奖金及各种津补贴。

  2、乙方工资支付标准为:按《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聘用制辅导员工作条例》执行。

  3、甲、乙方约定的其他劳动报酬内容;兼任行政职务的,另发放职务津贴。

  五、工作纪律

  1、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乙方自觉遵守甲方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2、甲方应切实加强单位内部的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楚、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分明。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及时足额向社会保险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险费中的个人负担部分由甲方按国家规定从乙方月工资中扣除后代缴,由社会保险经办部门按规定记入缴费本人个人帐户(试用期满内,发放保险补贴)。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以及女工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待遇,按《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聘用制辅导员工作条例》执行。

  3、甲方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公休假日、婚丧假、带薪年休假等。

  七、聘用合同的终止、解除、续定和变更

  1、本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

  2、本合同双方约定的下列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

  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3)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

  (4)严重失职、渎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责任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与乙方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6、甲方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员时,可依法定程序裁员。

  7、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本条5、6项规定解除合同:

  (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负伤,在法定医疗期内;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乙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

  9、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10、从事国家机密工作,或曾从事国家机密工作,在规定保密期内,按国家有关规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承担专业技术工作或管理工作的受聘人员,如果提前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可能给单位带来技术项目终止、引起知识产权纠纷、技术泄密以及可能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在聘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条件未具备时,不得提前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1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延本合同期限,办理续订手续。

  12、甲方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经与乙方协商同意,可变更合同有关条款内容,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13、乙方被依法开除、劳动教养、判刑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14、本合同依法订立后,不因承办人或法定代表人变动而解除。

  八、违反合同的责任

  1、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责任,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2、当事人由于不可抗拒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者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3、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20元;给对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应根据责任大小及后果追究经济赔偿责任。

  4、其他违约责任:因乙方工作不到位,不能完全履行工作职责的,甲方可按《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学生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追究责任。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入被聘用者人事档案一份。

  本合同约定事项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或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学校员工聘用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因甲方乙方双方共同需要,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甲方聘请乙方为专职司机。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学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劳动报酬:

  甲方应按时按量发放乙方工资元/月(寒暑假除外),不得拖欠乙方工资,甲方为乙方每年购买100元人身意外险。

  四、乙方责任:

  1、工作时间:早上6:30至接完幼儿,下午15:40至送完幼儿。无论是工作日或双休日乙方应严遵本园有关校车工作的安排和调度。认真履行司机职责,服从园方的工作安排,爱护幼儿园的名誉,维护幼儿园的利益。

  2、出车前应认真仔细的做好车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园方;要爱护校车和校车内的设施;每日接送完幼儿回园后,司机应对其车厢地板、坐凳、仪表台进行清扫、擦拭,每周洗车一次。

  3、行驶过程中如发现车辆有问题则停止使用,并及时告知甲方并配合园方进行维修,同时协助园方另派车接送幼儿,确保行车安全。

  4、高度重视师生的人身安全,不准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在驾驶过程中不得在车厢内抽烟、吃东西;驾驶员应保持平和心态,谨慎驾车、匀速行车(时速控制在40公里以内);要有“马达一响,集中思想”的高度责任感。

  5、如因乙方未遵守以上条例或驾驶不当而造成严重安全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6、如乙方有严重违纪、无责任心、发生安全事故或严重损毁幼儿园声誉的行为,甲方有权予以辞退乙方并终止合同。

  7、乙方的第一个月工资中抽取50%留作合同协议的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若不继续续签合同再退还乙方保证金。若乙方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而无故辞工的,扣除当月工资及合同保证金。

  本合同一式两份,幼儿园、司机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师生安全高于一切,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为了确保师生人身安全,以上几点,甲乙双方务必严格遵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学校的聘用合同 篇10

  甲方(聘用单位):法人代表:

  乙方(受聘人员):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安全工作需要,决定聘用乙方担任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一、保安人员的工作职责

  1.热爱学校,爱护学生,责任心强,有实干精神,服从学校管理,听从学校安排,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学生上学放学期间,维护校门口秩序,疏导师生有序进出,并及时制止学校门前发生的寻衅滋事等行为。必要时应向公安部门报警;

  3.负责门卫管理,严禁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对确有正当理由需要进入校内解决的,在征得被访人同意,并办理好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严禁校外无关车辆进入校园,对确有正当理由需要进入校园的车辆,须经学校同意,并指挥车辆安全出入、有序停放;

  4.严格查验外来人员(车辆)随身(车)携带的物品,严禁将各种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5.对非放学时间离校学生,应查验班主任或学生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的请假条,并将请假条留存后,方可放行;发现学生通过非正常途径离开学校应及时劝阻、教育,并立即报告。

  6.对校内进行安全检查和治安巡逻。重点巡查学校教室、学生宿舍、财务室、仓库和各功能室等重要场所。落实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等治安防范措施,发现安全问题或隐患,要立即报告,并协助予以妥善处置; 7.发现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制止,对一时难以制止或发生治安案件及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应当立即报警,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积极配合公安部门侦查、处置;

  8.协助公安部门、辖区民警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秩序,主动向学校领导和辖区派出所反映校园内外治安情况,提出防范意见和建议,协助学校堵塞安全漏洞,健全防范制度,提高防范能力;

  9.正确使用学校物防、技防器材和设施设备,妥善保管和维护安保器械,非紧急情况,不得动用钢叉、电警棍等安保器械。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学校保卫室监控值守工作;

  10、在上学、放学时段,保安人员维护好校门口环境秩序,禁止闲杂人员在校门口周围逗留或大声喧哗。对在校门聚众吵闹影响学校教育秩序的现象,应予劝阻。对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经劝阻不听者报告110或派出所,并协助110或派出所处理有关事情。禁止他人在校门口摆摊设点,禁止客运车辆在校门口候客及其它任何车辆乱停乱放,保证校大门口的畅通无阻。校门口 交通堵塞时,应及时疏导。发现学校门口学生之间打架斗殴现象及时阻止并上报有关领导。

  11、负责检查巡视学生课间活动时的安全问题,对上树,爬高、扬土、打架、过早到校等行为的学生予以批评教育。

  12、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安全保卫任务。

  二、保安人员的工作报酬

  乙方按照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后,甲方必须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克扣、拖欠工资。每月工资1500元(具体以教育局文件精神为准)。

  三、出现以下情形,甲方有权解聘合同,并通过合法途径追究责任:

  1、工作失职造成守护目标损失。

  2、工作散漫、不负责且屡教不改。

  3、当班期间擅自离岗。

  4、辱骂殴打教师学生造成恶劣影响。

  5、邀约他人在校区内喝酒、打牌。

  6、酒后上岗。

  四、双方协商一致约定的其他内容

  1、上班时间为7:00—12:00,13:00—18:00(具体以学生离校时间为准)。值班保持信息畅通,遇紧急情况或特殊事情无条件服从学校安排。

  2、聘用期间乙方触犯法律,法规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3、聘用期间,如乙方违反学校制度或严重失职,造成安全事故,除追究法律责任外,甲方有权在聘用期内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乙方如因病、因伤或因事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时,双方自行解除本合同。

  5、合同到期,甲乙双方没有任何劳务关系。

  五、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20xx年3月18日起至20xx年3月17日止。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学校门卫聘用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根据学校工作的实际需要,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聘用门卫1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言明工作责任,增强各自工作的针对性和责任心,本着双方自愿,签字有效的原则,签定如下合同。

  一、甲方的责任如下:

  1、甲方负责自与乙方签定合同之日起保证每月支付聘用费1300元(人民币大 写壹仟叁佰元整),按月发放。

  2、甲方将根据合同责任把《保安(门卫)岗位职责》及时通知乙方的有关应急事项。

  3、甲方负责把开关校门、楼梯门的时间按照季节变化作出具体规定。

  4、甲方负责乙方因门卫管理中,与学生家长产生纠纷所造成的人身伤害的诊治。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指导和提出建议。

  二、乙方的责任如下:

  1、乙方应严格履行《保安(门卫)岗位职责》,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按学校作息时间和要求,按时开关学校门。

  3、校门应随开随关,正常情况下处于关闭状态,除周三和周五下午提前一节课放学适时敞开外,其它任何情况下不得开放大门。

  4、负责督促学生出入校门刷卡,配合甲方搞好校讯通工作。

  5、学生上课期间, 必须严格执行学校会客制度,来访者应该进行登记,由门卫(保安)人员电话联系 ,经确认后方可入校。严禁社会上闲杂人员随便进出校园。

  6、上、下午放学时,不允许任何学生家长骑车进校,并协助值日领导维护好放学秩序。同时对校门口停放的各种车辆(自行车、板车、麻木车和单骑等)严加管理,确保校门畅通。

  7、晚上在门卫室值睡班时,还应定时巡视校园,及时做好记载,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或报警。

  8、按照合同服从甲方的指导安排,接受甲方的检查和意见。

  三、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半年。

  四、合同到期,根据需要和双方自愿原则,续签合同。合同不再续签时,乙方必须从门卫处及时搬走。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行事,若因任何一方的工作责任,造成对方损失,对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学校教师聘用合同 篇12

  合同编号:

  甲方(学校):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上级主管部门:

  乙方(教师):

  出生年月:

  最后学历:

  最后学位:

  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时间:

  身份证号码:

  受聘方所在二级学院(教学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就甲方聘任乙方为教师事项,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作岗位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被聘任在职位工作。如果院系发生变化,双方应该根据需要重新确认乙方工作的院系和职位。变动之后,乙方原来合同规定的待遇等内容原则上不应该改变。

  2、聘期内甲方保证乙方全职在特聘岗位上工作,但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外出合作研究、进修、培训任务的除外。从海外直接应聘的特聘教授人选如有特殊情况,聘期内保证每年在甲方特聘教授岗位上工作时间不少于个月。

  第二条聘期

  本岗位首次聘期为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聘任期满后,根据甲方工作需要,聘期考核结果以及甲乙双方意向,甲乙双方可续签聘任合同。聘任期限另行商定。

  第三条工作目标

  1、乙方愿意按照本合同书约定及甲方关于本职位工作任务和职责要求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实现工作目标。

  2、乙方在聘期内应完成的工作目标:

  第四条岗位任务

  乙方在聘期内应承担的工作任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教学任务(包括承担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博士后研究人员、高级访问学者):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教学安排,每学年完成研究生或本科生教学任务,总学时数达到学时以上。

(2)乙方必须按质按量地完成教学任务,认真完成学院及教研室分配的教学工作,认真进行课程建设(如教材编写,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改革,实验方法变革等)。

  2、争取和主持科研项目,科技创新研究任务及目标:

(1)乙方在考核期内,必须至少主持过1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至少主持1项省部级以上重大项目的子课题;或主持1项横向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在元以上)。

(2)乙方对主持的科研项目,应该认真负责,必须按照项目计划书的内容以及学院科研项目中后期管理的相关规定保质保量地完成。

  3、学科建设任务:

(1)乙方应该积极参加学院以及所在教研室的学科建设工作,协助完成相关的学科建设目标。

(2)乙方在考核期内平均每学年必须有1篇在国内核心期刊或国外杂志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著(第1作者或通讯作者,作者单位为大学);或考核期内有1篇公开发表在sci收录杂志(if3、0以上)学术论著(第1作者或通讯作者,作者单位为大学)。

  4、人才培养任务:

  5、队伍建设及其他任务:乙方应该完成学院以及教研室分配的与教学相关的工作以及行政管理工作。

  第五条禁止兼职

  乙方,未经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并获甲方许可,不在校外兼任有报酬性的职业。

  第六条教师道德

  1、乙方应当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恪守学术规范,严谨治学,团结合作,爱护学生,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3、乙方在聘期内,不得擅自辞职、离职,应当做到爱岗敬业。

  第七条科研条件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持,配合履行职位职责,要求甲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能力允许的前提下,为乙方提供教学和科研必要的工作条件。

  2、甲方必须为乙方申请项目提供必要的条件,从人力、物力和时间上为乙方主持和完成项目提供以下便利:

(1)实验室及仪器设备条件:。

(2)科研配套经费:。

(3)工作助手(可由特聘教授自主选聘):。

(4)办公条件:。

(5)生活条件:。

(6)招生条件(包括指导博士,硕士研究生及指导博士后工作人员,高级访问学者等):。

  第八条作品署名

  乙方在聘期内所取得的教学,科研等成果均属职务成果,其发表有关论文,著作或申报有关奖励,专利和科研项目及经费等,均须同时署乙方及甲方名(即必须同时署作者及作者单位,作者单位只能署甲方名)。

  第九条监督与备案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教学与科研进行监督,包括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2、乙方应认真如实填写兼职教师信息表,遵守甲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教学管理及教学检查,并参加必要的教研活动。

  3、乙方应当严格按照教学大纲授课。开学一周内将自己所任课程的教学进度交所在系(部)审查,合格后备查。

  第十条考核

  1、甲方每年按确定的岗位目标和工作任务对乙方进行年度考核。乙方须向所在院系聘任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考核委员会)汇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下一年度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甲方根据院系意见确定考核结果。

  2、对考核不合格者,经甲方专业职务聘任委员会审议,甲方有权解除聘任合同。

  3、乙方三年聘期结束后甲方对乙方进行届满考核,依据乙方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明确考核等级,并依据考核结果以及工作需要决定续聘与否。

  4、考核结果作为工资,职位津贴发放和继续聘任的依据。若乙方经考核不合格,则甲方有权视情况减发或停发工资,职位津贴,甚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解除本合同。

  5、甲方应保证行使考核权时做到公平公正,符合规定程序,并保证相应的透明度。乙方对考核结果不满时,有权向甲方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第十一条工资和福利

  1、在聘任期内,甲方应该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的标准和乙方的工作性质等支付工资给乙方。

  2、除前款工资性劳动报酬外,乙方还可按学校规定领取校内津贴(含税金)。在学校津贴制度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上述津贴制度应同时变化。

  第十二条爱投数创

  3、乙方有权享受国家法律,省地方法规和学校规定的各种社会福利待遇,包括保险,医疗等费用。甲方同时为乙方子女就学提供可能的方便。

  4、甲方不提供住房。有关住房的待遇按学校现行政策执行。

  5、公派出国(出境)按照学校教职工出国(出境)办法执行。

  若出现被甲方解聘者,乙方不再享有甲方提供的上述权益。

学校员工聘用合同 篇1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甲方地址: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户口所在地地址: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固定期限合同。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其中新聘用教师的试用期为 2个月。终止日期为年 月 日。

  二、工作内容与工作量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工作。

  第三条 工作量为每周5个工作日。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按质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工作条件与劳动保护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课时及坐班工作制。在保证完成规定课时及坐班时间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教学用品,建立健全有关教学管理制度,确保乙方教学工作的正常安全进行。

  第六条 乙方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社会活动等方面依法享有与公办学校教职工同等的权利。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补课,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补课的费用。

  四、工作报酬、保险与福利待遇

  第八条 甲方确定工作报酬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第九条 甲方于每下个月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为除试用期外,甲方应依法支付乙方寒暑假期间的基本工资。

  第十条 甲乙双方应当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费用。

  五、工作纪律、奖励与惩处

  第十一条 乙方应当认真履行法定义务,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爱护甲方财产;按甲方的要求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第十二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乙方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社会服务、勤工俭学等方面成绩优异的,甲方予以表彰、奖励。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完不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体罚学生,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甲方可依据本校的

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扣发工资、直至解除本合同。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三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体罚学生,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4)被撤销教师资格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六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2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十七条 甲方办学效益极差濒临关闭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经向学校工会或者全体教职员工说明情况,并向教育、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内,在不影响甲方正常教学工作前提下;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扣押有关证件等手段强迫从事教学工作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七、经济补偿

  第二十一条 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二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第二十三条 乙方违反第十五条中的任一款,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负责发放给乙方自解除合同之日前的薪金。不再发给乙方任何经济补偿。

  八、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四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第二十五条 甲方以下列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海阳教师行为规范》;

  2.《职工守则》

  3.《班主任工作条例》

  4.《海阳私立学校教师工作纪律及奖惩办法》

  5.《滦县海阳私立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

  6.《滦县海阳私立学校工资政策》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与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滦县海阳私立学校(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盖章)

  年月 日

学校教师聘用合同 篇14

  聘任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甲方地址: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文化程度:

  教师资格证编号:

  家庭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固定期限合同。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其中试用期为个月。终止日期为年月日。

  二、工作岗位与工作量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工作。工作量为。

  第三条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教学用品,建立健全有关教学管理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确保乙方教学工作的正常安全进行。

  三、工作报酬

  第八条 甲方确定工作报酬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第九条 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甲方每月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元或年薪为元。

  规定了试用期的,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每月元。

  执行课时制的,工资支付按执行。

  合同期限内有寒暑假且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应依法支付乙方寒暑假期间的薪金。

  第十条 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执行。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病保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工作纪律、奖励与惩处

  第十五条 乙方应当认真履行法定义务,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爱护甲方财产;按要求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第十六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

  乙方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社会服务、勤工俭学等方面成绩优异的,甲方予以表彰、奖励。双方就奖励做如下约定:

  。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校的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乙方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或体罚学生,经教育仍不改正或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甲方可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七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第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或体罚学生,经教育仍不改正或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4)被撤销教师资格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 甲方办学效益极差濒临关闭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经向学校工会或者全体教职员工说明情况,并向教育、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教师在孕期、产期或哺乳期内的;

  第二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扣押有关证件等手段强迫从事教学工作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离休、退休、退职及死亡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子低于部分的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第三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办学效益极差濒临关闭进行法定整顿期间,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二条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赔偿金。

  第三十三条 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时,乙方在甲方工作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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