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合作合同7篇 合作合同范本最新版,供大家参阅。
合作合同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朝阳村东x公顷水田承包给乙方种植水稻, 甲方为乙方提供承包区域内的水井和供电设施。
二 、 承 包 期 限 为 _____ 年 , 从 __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至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三、承包价格为每年每公顷伍仟元整,每年承包费需在每年 ___月份前一次性交齐,逾期未交纳,甲方有权收回水稻田的经营 权。
四、承包期内乙方不得擅自改动承包区域内水、电设施,所 有水电设施管理由乙方负责,设备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乙方应 按时向供电方缴纳电费,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五、在承包经营期间,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将其土地的 使用权和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
六、甲乙如有违反上述条款,双方可申请人民法院审理。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合同2
甲方: 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职务: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帐号: 帐号: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新型插座事务。
第二条 专利技术的权属状况:
⑴ 专利技术名称: 。
⑵ 发明人/设计人: 。
⑶ 专利权人: 。
⑷ 专利授权日: 。
⑸ 专利号: 。
⑹ 专利有效期限: 。
⑺ 专利年费已交至 。
第三条 合伙企业概况
企业名称:
经营场所:
经营范围:
经营方式:
第四条 为保证甲方的有效权益,乙方负责提供以下技术资料: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如下实施该专利技术所需的技术情报和资料:(包括商标、工艺设计、技术报告、工艺配方、文件图纸等有关内容,双方可以约定提交有关资料的清单和份数,以便于双方共同监督、检查)
2.乙方提交的上述技术情报和资料应是能够体现该专利技术的技术指标、参数及技术水平、性能的资料,以及有关的辅助性材料。
3.甲乙双方应明确约定有关技术情报和资料提交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提交方式,具体交付方式和地点为: (明确甲方提交资料的方式和地点)
4.乙方应向甲方保证交付的技术情报和资料,应当是完整的、清楚的。图纸资料的规格及绘制符合国家的 标准(或 规定)。
5.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全部技术资料后,应对资料予以认真的检查与核对,如发现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应在收到技术资料后的 日内向乙方发出通知,乙方应在收到如上通知后的 日内予以说明、补充或更换;技术资料符合要求后,甲方应在 日内向乙方签发技术情报和资料验收合格确认书。
6.与实施该专利技术有关的技术秘密的名称或代号为: (写明属于技术的秘密的技术名称或代号),记载上述技术秘密的资料为: (写明技术秘密的载体)。
7.甲方应保证不得泄露上述的技术秘密。
第五条 乙方向甲方保证:在本协议订立时,本专利权不存在如下缺陷:
1.该专利权受物权或抵押权的约束;
2.本专利权的实施受到另一个现有的专利权限制;
3.有专利先用权的存在;
4.有强制许可证的存在;
5.有被政府采取“计划推广许可”的情况;
6.本专利权项下的发明属非法所得。
在本协议订立时,乙方如果不如实向甲方告知上述权利缺陷,甲方有权拒绝出资,并要求乙方补偿由此而支付的额外开支。
第六条
根据专利法第五十条,在本协议成立后,乙方的专利权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时,如无明显违反公平原则,且乙方无恶意给甲方造成损失,则乙方不向甲方返还前期投入费用,甲方也不返还全部资料。如果本协议的签订明显违反公平原则,或乙方有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返还前期投入费用。
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请求撤销专利权,或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对该专利权宣告无效或对复审委员会的决定(对发明专利)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在本协议成立后,由甲方负责答辩,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请求或诉讼费用。
第七条 出资方式
1.乙方负责专利产品的宣传工作(包括电视媒体、报纸、网络等),宣传费用由 方承担。
2.乙方负责专利技术的发明创造及后续改进
3.甲方负责支付因本专利前期开发产生的债务 元。
4.甲方负责支付本专利的3C认证费 元。
5.甲方负责支付本专利的模具修改费用 元、开发费用 元。
6.甲方负责本专利产品的销售(包括销售费用)。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甲方占注册资本的 %,乙方占注册资本的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八条 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出资评估
用实物(或者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 天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第十条 合伙企业登记
全体合伙人同意指定 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财务
合伙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会计制度。
第十二条 盈余分配
1.甲、乙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盈余分配按本专利产品销售后产生的税后利润为依据进行分配 ,以每年的12月31日进行核算,按比例分配。合伙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3)剩余利润(亏损)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3.合伙企业的利益分配、亏损,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十三条 债务承担
1.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企业财产偿还。
2.合伙企业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3.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4.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十四条 企业事务的决定
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2.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10.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十五条 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六条 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七条 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第十八条 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企业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九条 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5.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伙人必须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第二十条 企业的解散
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伙期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一条 清算的顺序
1.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业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5.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员工工资(包括医疗、伤残补助和抚恤金等费用)、税款、普通债权的顺序清偿,如仍有剩余,按照出资比例返回出资;
6.清算后如亏损或企业无能力偿还债务,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企业共有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7.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二十二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二十三条 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合伙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合伙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合伙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合伙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合作合同3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确定乙方为甲方的合作单位,现就长期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有效期_______年。
二、产品范围
1、深信服全系列产品
当市场价格下调时,乙方给予甲方的合作价也应相应的下调。乙方应承诺给甲方的合作价应低于同范围的市场价。否则,一经发现,乙方应退还给甲方产品差价。
三、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江苏爱信诺的责任
1.1 一般责任
1.1.1 指定专人负责南京深信服的业务:
1.1.2 将协议产品销售给集成商和/或最终用户;
1.1.3 根据业务的要求,维护或建立产品展示厅和所有必要的宣传推广资料;
1.1.4 执行渠道项目报备和授权流程;
1.1.5尊重并推广南京深信服和南京深信服的产品战略;
1.1.6 自行负责在最终用户处选择、排序、设定、合成、安装分销的协议产品;
1.2 以自己的名义自担费用,为协议产品向最终用户提供与南京深信服按本协议向业务合作伙伴提供的保修服务相一致的保修服务;
1.3 业务合作伙伴应始终遵守有关的所有中国法律及有关规定。在相关法律法规许可的情况下,业务合作伙伴应以自己的名义获得所有的授权与批准。
1.4 经最终用户要求,向最终用户提供协议产品的技术支持,符合相关产品附表的规定要求; 在下列情形下,南京深信服保留向最终用户直接提供技术支持的权利:(1)最终用户明确要求南京深信服提供技术支持的,或(2)业务合作伙伴收到南京深信服提前五(5)个工作日的书面通知后未正确提供技术支持的。因业务合作伙伴过错而由南京深信服提供技术支持的,南京深信服有权依照当时相关价目表,就提供技术支持发生的成本和标准费用,向业务合作伙伴开立发票,要求业务合作伙伴支付相关费用。
1.5 拥有并维持一支精明能干的、由自己员工组成的队伍,依照其被认可的技术水平,销售、安装、维护协议产品。
1.6 业务合作伙伴应保证,协议产品的促销、预售、销售、维护活动不会影响或不大可能对南京深信服产品的市场形象造成负面影响。特别是,业务合作伙伴应保证,业务合作伙伴的非南京深信服业务的其他促销行为、销售行为、售后服务行为,在促销宣传资料、网站、商业手册方面,应与本协议约定的活动明确而有效地相分离,使得最终用户不会混淆协议产品和其它产品、服务,包括二手产品、再加工产品和经修理的产品。此外,为保持南京深信服协议产品品质优良的市场形象,业务合作伙伴应避免向最终用户直接或间接将协议产品与再加工产品、经修理产品、二手产品或含有南京深信服商标但无南京深信服 书面授权的产品打包销售。
业务合作伙伴和南京深信服 特此承认并约定,业务合作伙伴因与南京深信服订立本协议而得到的市场基金,仅用于促销、销售、维护协议产品。
1.7 业务计划书
每年年初,业务合作伙伴应向南京深信服 提交年度业务计划书。并且每个季度在回顾总结的基础上进行更新。
1.8 报告
业务合作伙伴在每季度的第五(5)个工作日,应向南京深信服递交如下内容的报告。
1.8.1 订单预测表
1.8.2 项目预测表
1.8.3 最终用户出货报告(此报告中业务合作伙伴提供的详细信息应包括最终用户的准确的全名、地址、联系方式、中间商的全名、地址、联系方式等,且上述信息必须准确而全面。南京深信服 将对最终用户定期进行质量控制。南京深信服为了市场营销,可与最终用户联系。南京深信服将遵守相关的数据保密规定)。
1.9 最终用户的软件许可
业务合作伙伴应在向最终用户交付或激活因许可而单独得到的软件或包括在销售的协议产品硬件中的软件时,以最快速度签署《最终用户软件许可协议》。
1.10 不开展不公平竞争
未经南京深信服事先书面同意,业务合作伙伴不得:
1.10.1 重造、复制、制造或已制造协议产品或零件
1.10.2 制作或已制作协议产品的衍生品
第二条. 南京深信服的责任
2.1 技术与促销支持
南京深信服 应使业务合作伙伴免费得到《产品指南》中的全套技术与促销资料。
南京深信服 依照本协议规定,授权业务合作伙伴不可转让的、非独家的以及可出于其自身使用需要而合理复制一定数量的上述文件。应业务合作伙伴要求提供的额外文件,由南京深信服 根据市场价开立发票,并由业务合作伙伴支付价款。上述文件采用中文或/和英文。
2.2 协议产品的推出、终止、变更
2.2.1 推出
在新产品或升级软件可获得前至少六十(60) 日内,南京深信服 应采取书面的形式,通知业务合作伙伴。该通知应包括功能描述及价格方面的信息。
如无其他证明,业务合作伙伴收到通知之日起满十(10)个工作日,即视为其已收到新产品或软件升级可以订货及其价格的充分通知。
2.2.2 淘汰
在协议产品淘汰前至少九十(90) 日内,南京深信服 应采取书面的形式,通知业务合作伙伴。 在收到产品终止的通知后不晚于六十(60) 日内,业务合作伙伴仍可订购该产品或其部件。如无其他证明,业务合作伙伴收到有关产品或部件终止的通知之日起满十(10)个工作日,即被视为其已收到产品终止的充分通知。
2.2.3 变更
为了使协议产品符合技术文档中的具体规格、改变后的安全标准或政府法规,或为了使其避免侵犯他人的专利权、版权、或其它专有权益,或为了在其它方面对其进行改进,南京深信服无须事先征得业务合作伙伴同意,可随时对协议产品进行变更。变更后的协议产品应视为完全符合协议产品规格的具体要求。
2.3 为业务合作伙伴提供技术支持
南京深信服 应根据业务合作伙伴相关服务费的具体支付情况,向业务合作伙伴提供相关产品附录规定的技术支持。远程技术支持和维修或更换产品应参照本协议中规定的交付条件。
2.4 培训
南京深信服 或其指定的其他合格主体,可向业务合作伙伴的人员提供产品和解决方案课程的所有内容培训。以帮助业务合作伙伴达到售前、销售、售后的要求。
2.5 与业务合作伙伴的关系
南京深信服由渠道部门负责,维护与业务合作伙伴的日常业务和关系。南京深信服可就本协议,自行决定雇用第三方服务商执行前述义务。
2.6 行政审批-协议产品变更
2.6.1 在遵守适用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南京深信服 应负责从相关部门获得与协议产品的引进、销售和操作等有关的审批及行政许可,所涉及有关费用由南京深信服 承担,并应提供所有必要的支持和文档。在相关法律法规许可的前提下,南京深信服应以自己的名义取得上述授权与审批。
2.6.2 若获得上述授权或审批需要对协议产品进行修改,业务合作伙伴应向南京深信服提供作出上述修改所必要的所有信息。
2.6.3 南京深信服 可能会自行决定不对协议产品进行上述修改。在这种情况下,所涉及的协议产品将从附件一中自动去除。在此情况下,业务合作伙伴无权就预期利润或费用的损失要求赔偿。
四、其他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中规定的条款,甲乙双方若发现对方的行为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严重违背商业道德或损害对方利益,违约方应承担给另一方所带来的一切损失。
2、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有关事宜发生争执,应协调解决,协商不成应通过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诉讼解决。
3、本协议期满后自行终止,若继续合作,甲方将在同等合作条件下优先选择乙方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5、本协议有不详之处,双方可续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该合作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公司代表(签字): 公司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合作合同4
甲方:北京中熙腾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先法
乙方:长沙亿梦阁礼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姚
甲乙双方应合作进行电子商务事宜,经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如下约定:
第一条合作方式
甲方在旗下电子商务网站及跨境电商合作合同约定渠道代销乙方产品,甲方向消费者收取货款,甲乙双方定期结算,甲方按照结算向乙方付款。
第二条授权经销
1、在乙方收到甲方首发货款之后方可上传图片。乙方授权甲方作为乙方经销商,具体授权范围如下:授权销售产品范围为下列第 1 种:
1)附件所列产品;
2)乙方生产或销售所有产品,具体以定单为准;
3)其它:
授权销售渠道范围为下列第 2种:
1)甲方网站;
2)甲方网站及甲方店面;
3)其它:
授权销售地域范围为下列第2种:
1)限于网站销售,但无地域限制;
2)不限;
3)其它:
授权销售价格(甲方对客户的销售价格)为下列第 2种:
1)由甲方自行决定对外销售价格;
2)其它: 由甲方决定对外销售价格,但不得低于我公司规定零售价的7折出售。
授权进货价格(乙方与甲方结算价格)为下列第 种:
1)见附件;
2)其它: 见附件,附件中供货价为产品零售价的5折。单个产品一次性拿500份以上给零售价的4折,单个产品总拿货量超过1000份是零售价的4折
2、在授权范围内,甲方有权以乙方授权经销商或类似名义对外进行宣传,有权在销售渠道中对产品进行展示/宣传/推广,但不得有损乙方商誉。
第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电子商务平台(网站)的维护/运营、营销/推广、订单受理;
2、按本跨境电商合作合同约定与乙方定期进行结算,并依跨境电商合作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
3、其它本跨境电商合作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
第四条乙方权利义务:
1、按本跨境电商合作合同约定与甲方定期进行结算;
2、按照本跨境电商合作合同的约定,根据甲方提供的订单对客户发货;
3、保证乙方所供应的产品符合质量要求,并无任何权利瑕疵。如因此导致任何争议或索赔,应由乙方承担;
4、根据甲方要求,力所能及的提供产品的有关宣传材料;
5、其它本跨境电商合作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 费用与结算:
1、押金:甲方向乙方指定账户存入 10000(壹万元整人民币,作为乙方发
货的押金。当依据跨境电商合作合同约定,已经符合甲方向乙方付款条件时,乙方可直接从押金中抵扣应付款项。当押金经抵扣后低于20xx(贰仟元整时,甲方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指定帐户付款,具体数额可双方商议,但押金净值不低于10000(壹万元整),否则乙方有权停止受理订单。同时,当甲方的订单金额超过其给予乙方的押金金额时,需将超出的金额全额支付之后,乙方方进行发货。
当乙方发现押金经抵扣后低于 20xx(贰仟元整时,乙方应通知甲方,否则视为押金净值符合要求。双方合作解除后(无论何种原因),押金在扣除本跨境电商合作合同约定的甲方应付款项后,余款应在合作解除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给甲方。
2、物流费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由乙方支付物流费用时,该物流费用由乙方垫付,经结算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物流费用结算标准按如下第1 种执行:
1)以物流公司出具的发票或收据为结算标准;所开具发票税点和发票快递费用由甲方承担。
2)物流费用按此标准执行:
3)其它:
3、结算:
结算周期为第 1 种:
1)月;
2)季度;
3)年;
首次结算日: xx年 8 月 10 日,其后按结算周期类推。
结算方式为:以甲方网站后台统计的有效数据为准,乙方如有异议,可提供发货凭证进行核实。乙方确已发货,甲方应承担货款及物流费用。
付款时间:结算后3 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乙方亦可直接从押
金中抵扣。
发票:乙方应于结算后 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发票。发票税点及发票的快递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4、乙方指定收款帐号:
户名:长沙亿梦阁礼品有限公司
开户行: 湖南交通银行高桥支行
账号: 431617000018010119225
第六条双方指定联系人
甲方联系人: 金霞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手机: 13436828336
传真: 010-51319807
乙方联系人:刘茜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手机: 15974248924
传真:
第七条 发货
1、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定单向客户发货;
2、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定单后 48 小时内将货物交给物流公司发货。
3、乙方指定接收定单方式:
电子文件传输,需双方沟通确认文件已成功发送和接收甲方定单发送至乙方指定接收方式之后,即视为乙方已经收到甲方定单。接收方式如有变动,应提前至少两天通知甲方。
4、乙方如不能正常发货,应在收到甲方定单后 24 小时内告知甲方。
第八条 售后
1、乙方应提供产品的售后服务,包括依法履行三包义务。
2、客户依据与甲方的约定退换货的,乙方应配合进行退换货,由此增加的物流费用由甲方承担。但由于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引起退换货的,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是因物流过程中出现损坏,则由甲方、乙方、物流三方沟通共同承担。
3、客户投诉处理:对于甲方转达给乙方的客户意见/投诉,乙方应在收到后两个工作日内提供反馈。
第九条 客户信息
乙方应对甲方提交订单上的客户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亦不得在本跨境电商合作合同约定目的以外使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产品有任何质量或权利纠纷,导致甲方受到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
2、甲方的销售行为有任何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导致乙方受到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
3、乙方未及时发货的,每延迟一日,应按货物金额的千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未及时付款且乙方无法通过押金抵扣的,每延迟一日,应按延迟付款金额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双方因本跨境电商合作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如下第 1 种法律途径解决:
1原告 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2)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十一条 协议期限
1、本协议合作期限: xx 年 8月10日起至20xx 年8 月9 日。
2、协议到期后,如仍有定单发生,则仍按本协议执行,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3、一方欲解除本跨境电商合作合同的,应至少提前15日通知对方。
第十二条其它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跨境电商合作合同附件与本跨境电商合作合同有同等效力;
3、补充条款: 乙方代发货,快递单号抬头需填甲方公司信息,代发物流费由甲方承担。
甲方:北京中熙腾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乙方: xx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xx
日期:xx年8月9日
合作合同5
甲方:xx服装(杭州)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将服装订单业务交给乙方加工,经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就双方长期合作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装订单下单方式:由甲方直接下单给乙方,按甲方的订单制作。
二、面料、辅料质量标准和要求
根据甲方客户要求
三、服装款式特点和制作要求
根据甲方订单和客户要求
四、服饰质量标准和验收方法
由甲方客户到厂验收后出库
五、配套及包装要求 :
根据订单要求
六、结算方式和付款期限:
根据订单
七、交货期限、地点、方式
交货地点为甲方办公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
八、异议
如果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服饰在数量、质量、款式等方面有异议,应当在收到该等服饰之日起15天内提出。乙方应当在10天之内作出答复并提出解决办法。
九、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应当根据本合同总金额,按日万分之五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货,应当根据本合同总金额,按日万分之五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3、乙方应保守客户商业秘密,不能将甲方的客户变为自己的客户。如乙方擅自与甲方订单客户发生业务往来,如发现甲方订单客户直接下单给乙方,则认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甲方业务损失费每个客户 万元。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一式 份,各方各执 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合作合同6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合作宗旨,对乙方提供的产品(详见附件一),以甲方专业销售团队,进行产品销售,达成以下意向:
一、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来源合法、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之标准,并能提供产品经营相关的证书原件给甲方审查,该复印件交甲方备案,包括: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资格证、税务登记证(国、地税)、酒类批发零售证、卫生许可证、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证、产品检验报告、商标注册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二、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产品的价格体系(见附件一)。
三、合作双方在合作前的债权、债务问题均与对方无关;合作运营后,一方操作不当导致纠纷的,由该方负责,另一方不承担负责。
四、合作初期,乙方将安全库存送到甲方指定仓库(地点),由甲方负责保管,如发现产品包装问题或损坏,甲方应在收货三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通知,乙方给予更换。
五、甲方为乙方提供专业的营销团队,对产品提供专业的销售服务。乙方指定甲方的销售区域为:。
六、乙方每月15 日向甲方支付现金的运营日常费用。运营日常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场所费用、销售物流费用等。
七、 甲方视市场运作情况,将不定期向乙方提交相应的促销方案,乙方同意后,由甲方执行。
八、双方约定结算方式为“月结算”(即双方每月20号对单,实销实结)。甲方每月在指定日期内,将上一月的销售情况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报告,并将货款转账至乙方指定账号上。乙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
九、乙方承担一切有关该产品的推广活动费用,如:广告、促销、进场、品鉴、赠送等。
十、乙方按照甲方每月的实际销量,给予甲方该销量的5%的销售奖励。
十一、合作初期为试行期,为期六个月。合作试行期后为合作期,签订正式销售合同。双方视试行期效果,商拟合作事宜,届时乙方可向甲方拟定销售任务。双方也可更换合作伙伴。
十二、本意向书不为正式合作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 (盖章)
地址: 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日
乙方: (盖章)
地址:
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合作合同7
建筑门窗加工承揽合同 需方:
(甲方)
供方:
(乙方) 合同编号:NO(门窗)0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为了规范建筑门窗购销行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建筑门窗用途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结构: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层次:__________________
2、建筑门窗供应要求
2.1本合同中的
单价是指门窗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交货的价格。
2.2交货点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其它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结算和付款方式
3.2结算方式:
3.2付款方式与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技术要求
4.1乙方供应的产品应严格执行并符合__________标准,(标准名称代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乙方应随每批产品提供《产品质量保证书》。
4.3产品运输方式及包装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5.1验收标准,按该产品的国家标准验收,如尚无国家标准的则按行业标准或已经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验收。
5.2 甲方在验收时,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妥善保管,并在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因使用、保管不善等造成质
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5.3 如发现产品有严重质量问题,甲方应在48小时内向上海市建材业质量监督管理中心和门窗分中心报告,同时用书面通知乙方及时分析解决。在问题未查清之前该批产品必须封存不能使用。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由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
6、违约责任
6.1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合同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有关条款及双方的约定,向对方偿付违约部分货款的 %的违约金。
6.2 如另行商定责任赔偿规定的,应在8.5“其他约定”一栏中予以写明赔偿方式、方法与金额。
7、解决争议的方式
7.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如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分中心进行调解或通过有关法律程序解决。
8、其他约定事项
8.1 乙方在门窗运抵交货点后,甲方应提从堆放场地,并及时做好相应的验收工作,如出现问题应及时协商解决。
8.2 乙方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正常供货时,应提前天通知甲方协商解决,否则造成后果乙方负责。
8.3 甲方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按合同规定缴付货款时,应及时主动通知乙方协商解决,否则造成后果由甲方负责。
8.4 如遇人为不可抗拒因素(如台风、洪水等)和其他不可预见事故发生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8.5 其他约定:
9、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建筑门窗分中心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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