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运输合同(通用7篇)

时间:2023-07-23 09:11:56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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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运输合同

运输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重点工程的保供需要,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甲方的水泥运输业务。为规范运输管理,保证甲方水泥运输业务正常、有序开展和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公正、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发货厂家、品种、包装输、交货地点、运费 、数量:

  注:1.以上价格已包含税票、运输费及到工地的卸车费;

  2. 如因国家规定的油价或公路规费浮动超过±15%波动时,双方协商进行运输费用调整,经双方确认后,按新的价格执行 合同总金额约:

  二、收货单位:

  三、运输要求:

  1、乙方每日安排足够的运输车辆负责甲方货物运输,运输车辆在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8个小时内运到甲方 工地,甲方应及时做好接货准备。

  2、乙方提货时保证严格遵守供方水泥发货之规定,履行各项发货手续,供方( )的发货数量因乙方运输途中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加强与沿途运管部门的日常协调,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须保证运输通畅;乙方在运输途中出现的交通事故或其它事件,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计量与验收:

  计量方法及合理损耗:交货验收须按甲方的有关规定及指定的地点,由专人验收(姓名:)并签具收货回单方能有效。计量以水泥厂提供的过磅数量为准,散装水泥合理损耗按3‰的标准执行,袋装水泥合理损耗按2‰的标准执行;甲方可现场抽查复磅,若散装水泥磅差在±3‰以内,袋装水泥磅差在±2‰以内均属于正常,该批货物结算数量以水泥厂过磅,数量为准,若磅差超过3‰(散装),2‰(袋装),按甲方地磅称重数量实收,所缺差额由乙方承担;乙方如有异议,可到双方认可的第三方地磅再核数量,并以复磅数量为准,复磅费由责任方负责;每车次所载水泥加空车的重量不得超过一百吨,若超过规定吨数,需到第三方地磅过磅,磅费由乙方负责。

  五、结算方式:

  供方货物发票结算周期为月结,每月及水泥厂发货磅码单(工地签收)等结算单据交于甲方,甲方将运费在5个工作日内汇入乙方指定帐号。

  六、违约责任:

  1、为确保甲方的货物及时、安全、全部送达指定地点,乙方须支付给甲方运输履约保证金元,此款在第一次运输费中扣除,在本协议履行完毕后予以无息退还。

  2、在乙方承运过程中,若发生货物湿损、短少、破包现象,乙方须按甲方工厂当期销售价格加运费予以如数赔偿;若发生货物流失及倒买倒卖现象,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并处以乙方十倍的违约货款的罚款。

  3、乙方应保证24小时服务。若乙方逾期交货,按逾期交货部分总价计算向甲方赔偿违约金,每逾期一天,罚款1‰(因厂家未能及时出货而影响乙方供货时间除外);若乙方私自退出运输,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不能交货部分总价款的10%进行赔偿。

  4、甲方不得无故拖延支付乙方运费,甲方无故逾期两日(法定节假日顺延)未支付运费,乙方有权拒绝运输,甲方承担运输费10%的违约金,并于未支付运费及保证金的总金额按5‰/日计起滞纳金,直至甲方付清全部运费及保证金给乙方。

  七、解决纠纷的方式:

  若在执行协议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有效期:年月日至 年 月日。

  十、本协议一式 肆 份,双方各执 贰 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名称乙方名称(章): 主办人: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日期:年 月日

运输合同 篇2

  托运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承运双方的安全责任,保障设备运输的安全和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在签订运输合同的同时,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运输项目

  1.设备名称:粗过滤器3台。

  2.运输起止地点:起点终

  点 内蒙古XX市乌斯太工业园区

  3.运输设备尺寸:长17米,直径4米加法兰盘90公分,合计

  宽为米,高米,重40吨。

  4.运输方式:分两次拉运,第一次运输两台,第二次运输一台。

  5.运输期限:自 20xx 年 08月 14 日到 20xx年 08 月24日。

  二、运输费用及付款方式

  1.运输总费用为(含税)大写: )

  2.付款方式:分两次付。两台罐到达并通过验收后,付清承运方 元;第3台到达并通过验收后付清剩余所有费用。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运输期间,甲方指派运输项目的安全的具体联系沟通。

  2)按约定落实施工现场起重机等装卸机械和人员,以及相关起重方案和安全措施,相应特种设备的捆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确保安全可靠。

  3)双方应相互协作,并按照各自的责任处理运输过程中有关安全工作,对产生的安全问题、事件应认真组织原因分析,提出预防措施。共同预防事故的发生。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约定,为各自的员工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员工正确使用。

  5)运输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火灾、机械设备、环境污染、交通等事故、双方应尽力组织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采取应急措施:按照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及时向各自的上级单位、地方安全生产监督和

  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协助事故调查,吸取事故教训,做到“四不放过”

  6)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和环境影响事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拉运的车辆进行检查

  2)提供大件设备的起止地点、物理参数(重量、长、宽、高)以及防水、防震、防倾斜、防雨、防冻等具体要求。

  3)负责落实厂区内的现场道路通行条件和接卸条件(夜间卸货需要充分的。照明条件),对可能影响他方通行或现场设施的部位,设置安全警告标志、标识并采取措施。

  4)必要时指派专人随车,负责沿途督促乙方落实运输方案的安全措施。

  3.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现场施工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建设单位、监理对现场施工的管理。

  2)负责运输路线的勘察,确定沿途有关弯道、桥梁、架空线路、隧道等可能影响运输的相关措施,选择最优安全运输路线。

  3)负责双方随车人员及相关作业人员的安全交底;落实各项针对性的运输安全、环境工作的具体措施。

  4)随车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现场规章制度,配备安全帽等劳动防护用品,在甲方规定的区域工作,服从甲方管理。

  5)运输车辆具有相关证照,性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适合本大件运输条件。驾驶人员应持有与驾驶车辆相对应的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等有效证件。

  6)按照甲方提供大件设备的起止地点、物理参数(重量、长、宽、高)以及防水、防震、防倾斜、防雨、防冻等具体要求,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

  7)负责超重、超长、超宽、超高物件运输相关公路通行许可的申请;运输途中因货物超长、超宽、超高、超重等造成的罚款所造成的损失由承运方承担;落实引路车辆和相关安全警示标志。

  8)负责运输货物的绑扎,确保绑扎牢固和货物安全,悬挂安全标志、并确保特殊设备在运输过程中相关测量仪器的完好和正常运转;运输途中因车辆原因及驾驶员自身原因造成的罚款、停车费、过渡费、过桥费均由承运方承担。

  9)指派专人随车,负责沿途落实运输方案安全措施以及对运输货物、道路情况的检查,确保运输安全。

  10)途中引路车辆应指定专人负责对道路情况的观察,确保车辆的安全通行。

  xx)对途中跨越道路的架空电力线路等管线构架,应保持安全距离。

  12)对沿途可能影响车辆通行的道路设施、树木绿化和其他设施,负责与相关部门联系处理,确保车辆能够安全通过。

  13)负责设置夜间运输的发光安全标志等。

  14)运输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交通事故、货物损坏等事故,必须立即救援,按要求及时报告有关方面,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按照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四、附则

  1、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条款,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可独立于主合同存在,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承担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

  责任。因违反本协

  议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环境影响事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双方设备损坏,人员上亡,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3、其他未尽事宜可另行约定。

  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3份,乙双执1份。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帐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XX县支行

  签订日期: 年 月

承包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自愿将自己承包的土地转让给乙方办厂,转让期为壹拾伍年(自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3月1日止),转让金每亩柒佰元整。

  一、 付款方式:协议签字生效后,租金贰年一付。

  二、 乙方使用期内,如国家需要使用土地,甲方应按实际年限退还乙方所付的转让金。

  三、 双方在承包期内,都要本着互相支持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协议执行期间的经营权、场地转让权和赔偿权归乙方所有,土地赔偿权归甲方所有,协议解除后,双方互不存在赔偿,在经营期间如一方违约,应赔偿另一方3倍的经济损失。

  四、 在壹拾伍年期满后,在双方无异议的情况下,可按此协议继续执行,如有异议,甲方有意对外转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如乙方不承租,三方应协商解决。

  五、 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当事人如有变故,可按《继承法》决定当事人,合同继续有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运输承包合同 篇4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规定,甲方把 场地内土方外运工程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内容: 标红线范围内多余的土方,根据甲方的.需要,乙方按甲方的指令将土方外运。

  二、甲方职责:负责场地内外运土方的装车。负责工程量的结算。

  三、乙方职责:负责外运土方的一切费用及交通事故,包括城管以及卸土区等相关事宜概由乙方自理。

  四、承包单价、付款方式:

  外运土方按每立方 元,在外运土方量达到外运总量的50%时,按实际外运数量支付 80 %的工程款,其余额待所需外运土方全部外运完工时,办理结帐手续, 60 天内一次性付清。

  五、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建设单位及甲方的管理,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时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的50%结算, 10 天内一次性付清,其余做罚款处理。

  六、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生效。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货物运输承包合同 篇5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充分有效地发挥甲乙双方各自优势,提高货运市场竞争能力,根据铁道部有关文件精神和甲方与上海铁路局运输管理处签订的"  次五定班列包车运输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双方合作并由乙方承包  次五定班列宁波北站点事宜,共同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作承包式

  甲方将次五宝班列宁波北站点每日的四节车皮提供给乙方承包经营。发站宁波北(含余姚),到站棠溪等广东境内铁路部门允许的到达站,车种为棚车和敞车,货物品类为5号及其以上运价号的货物(危险品除外),承包期限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考核基数和费用支付

  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甲方对乙方每日考核基数为两车(节)车皮。乙方必须于当日装车后按考核基数向宁波北站缴交铁路运费及装卸费,并向甲方支付合作管理费每辆  元,每日  元。如乙方当日装车不足两辆的按考核基数两辆支付铁路运费、装卸费和管理费。如乙方当日装车超过两辆的(以四辆为限),按实际装车数支付铁路运费、装卸费和管理费。乙方多装车的管理费,在承包期届满时,可以冲抵少装车的管理费。

  第三条 :保证金

  为保证协议的履行,乙方在本协议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保证金计人民币叁拾万元。在承包期满时如乙方无违约责任时,甲方在  日内如数退还保证金。

  第四条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保证乙方为次班列宁波站点的独家合作承包人,如将宁波北站点车辆再发包给他人经营的,承担支付双倍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2.协调上海铁路局、宁波北店及广州各列站的关系,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继续承包经营的,按本协议承包期限每少一日赔偿乙方损失  元。

  3.发生班列晚点、甩车及货损时,甲方有义务代乙方向铁路部门进行索赔。

  乙方责任:

  1.严格按装运规定组货装车,不得装运危险品和禁运品,不得隐瞒重量及匿报货物品名,违者依铁路规定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及时支付铁路运费、装卸费及管理费,连续拖欠三天不交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按本协议承包期限每少一日赔偿甲方损失  元。

  3.自觉遵守铁路货场规定,协调好宁波北站及广州各列站的关系。发生货损时,及时提供相应材料。

  4.如乙方擅自终止本列的履行,甲方有权不退还保证金并在三日付清拖欠的运费、装卸费及管理费。

  第五条 :其他约定

  1.如遇铁道部、上海铁路局调整班列运费价格时,则本协议运费价格相应调整。

  2.乙方与甲方考核时间与铁路部门同甲方的考核时间同步进行,并享受铁路部门与甲方同等的优惠待遇。

  3.本合作承包期限届满后,如甲方继续取得  年度次班列的承包权,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约权。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全仅代表和乙方各执一份,送交甲方董事会和宁波北站各一份。

  本协议经甲方全权代表和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运输承包合同 篇6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甲方拟在龙冈地区设立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理处)并交由乙方承包经营,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经营授权范围

  1.甲方授权乙方在区(包含区各乡镇,市区除外)开展危险品运输业务洽谈工作。

  2.甲方授权乙方在区(包含区各乡镇,市区除外)开展普通货物运输业务。

  3.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甲方的标志标识。

  4.分理处承包利润分配方式采取保证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留,欠收自补的原则。

  二、优惠条款

  1.甲方批准给乙方元每月的专业物流交易网会员资格(在甲方与物流交易网合作期内)。

  2.乙方分理处一年内完成业务量达成万以上并且安全无事故或纠纷的,甲方在乙方的上交管理费中提取20%作为对乙方的奖励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公司宣传资料。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在分理处的前期业务开展进行全面的指导并给以大力的支持。

  3.乙方积极宣传推广甲方分理处业务,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业务接洽时必须以甲方分理处员工身份来进行交流。

  5.在乙方接到长期运输业务或批量的运输业务后,由乙方起草合同,甲方给予审核,签定合同时加盖甲方合同章。具体的运输由乙方实施,责任亦由乙方承担。

  6.分理处在招聘员工时必须经过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任用。

  7.合同期内分理处的各项支出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8.乙方为经营者也是分理处的负责人。

  9.乙方有权根据企业的经营管理需要设置分理处的内部机构。

  10.乙方有权按规定任免分理处中层干部。

  11.乙方有权决定企业工人工资的`分配方式。

  12.乙方不得私自承接零散业务或单次运输业务,乙方所承接的业务必须以甲方分理处名义。

  13.所有承运乙方业务的危险品车辆,必须经过甲方审核并与其签定承运合同和责任状,同时按照甲方规定办理各种保险。乙方不得私自寻找车源,由此造成的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

  14.分理处办公场地的先期开办费用.人员工资及水电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资金结算方式

  1.甲方依据运输合同和派车单与乙方结算。

  2.乙方按照运费总额的7%上交利润给甲方。

  3.结算时间按月计算,每月的3号前结清上月费用。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必须全力支持乙方的合法工作,全力协调所需危险品车辆,如因甲方故意行为有损乙方利益的,甲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在接到乙方业务报审申请时,必须在一周内作出审核意见,如因甲故意拖延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3.客户运费采取汇至甲方账户的,甲方必须按时按标准支付给乙方,不得无故截留或挪用,否则,甲方承担10%赔偿。

  4.如乙方私自承接单次运输业务,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并要求乙方给予本次运输费用的10倍赔偿。

  5.乙方不得擅自超出授权范围开展业务,确因特殊情况的,乙方可在征得甲方许可的情况下方可开展。否则,乙方承担预接洽业务总额的5%的罚款。

  6.乙方必须加强人员及车辆的管理,确保安全规范操作,因违法违规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第一年的业务基数为万元,如未完成,上交部分由乙方补足,如连续两年无法完成的当年基数的,甲有权利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8.乙方必须对甲的各种资料及数据保密,否则甲方有权追偿乙主的损失。

  9.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或变象以分理处员工以外的身份承接业务,本协议因任何原因未能履行到合同约定期限而终止后,乙方在三年内不得从事与甲方业务同样或类似的经营活动。

  10.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或一方认为需要终止,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在双方认可的前提下,在双方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可终止协议。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在本协议期满时,如双方同意,可续签本协议。

  11.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12.乙方必须因乙方原因导致六、争议解决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协议有效期本协议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地址: 地址:

  电话: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土方运输承包合同 篇7

  甲方:

  全权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为充分有效地发挥甲乙双方各自优势,提高货运市场竞争能力,根据铁道部有关文件精神和甲方与上海铁路局运输管理处签订的次五定班列包车运输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双方合作并由乙方承包 次五定班列宁波北XX点事宜,共同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作承包式

  甲方将次五宝班列宁波北XX点每日的四节车皮提供给乙方承包经营。发站宁波北(含余姚),到站棠溪等广东境内铁路部门允许的到达站,车种为棚车和敞车,货物品类为5号及其以上运价号的货物(危险品除外),承包期限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 考核基数和费用支付

  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甲方对乙方每日考核基数为两车(节)车皮。乙方必须于当日装车后按考核基数向宁波北XX缴交铁路运费及装卸费,并向甲方支付合作管理费每辆元,每日元。如乙方当日装车不足两辆的按考核基数两辆支付铁路运费、装卸费和管理费。如乙方当日装车超过两辆的(以四辆为限),按实际装车数支付铁路运费、装卸费和管理费。乙方多装车的管理费,在承包期届满时,可以冲抵少装车的管理费。

  第三条 保证金

  为保证协议的履行,乙方在本协议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保证金计人民币叁拾万元。在承包期满时如乙方无违约责任时,甲方在日内如数退还保证金。

  第四条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保证乙方为次班列宁波站点的独家合作承包人,如将宁波北XX点车辆再发包给他人经营的,承担支付双倍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2、协调上海铁路局、宁波北XX及广州各列站的关系,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继续承包经营的,按本协议承包期限每少日赔偿乙方损失元。

  3、发生班列晚点、甩车及货损时,甲方有义务代乙方向铁路部门进行索赔。

  乙方责任:

  1、严格按装运规定组货装车,不得装运危险品和禁运品,不得隐瞒重量及匿报货物品名,违者依铁路规定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及时支付铁路运费、装卸费及管理费,连续拖欠三天不交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按本协议承包期限每少日赔偿甲方损失 元。

  3、自觉遵守铁路货场规定,协调好宁波北XX及广州各列站的关系。发生货损时,及时提供相应材料。

  4、如乙方擅自终止本列的履行,甲方有权不退还保证金并在日付清拖欠的运费、装卸费及管理费。

  第五条 其他约定

  1、如遇铁道部、上海铁路局调整班列运费价格时,则本协议运费价格相应调整。

  2、乙方与甲方考核时间与铁路部门同甲方的考核时间同步进行,并享受铁路部门与甲方同等的优惠待遇。

  3、本合作承包期限届满后,如甲方继续取得年度次班列的承包权,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约权。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全仅代表和乙方各执一份,送交甲方董事会和宁波北XX各一份。

  本协议经甲方全权代表和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

  全权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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