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料买卖合同(优秀9篇)

时间:2023-07-23 21:24:38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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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料买卖合同

石料购销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 、乙 双 方根 据 合 同 法 ,本 着 公 平、公 正、平 等 、 互 利 的 原 则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签订本砂石骨料购销合同,并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砂:5mm以下。 石:5~20mm 20~40mm、

  2、产品的质量要求

  细骨料不允许含有泥块,其含水率应小于6%,细度模数应控

  ~,含泥量应小于2%,含水率波动不得超过%。粗骨料的抗压强度不得低于60MPa,超径小于5%,逊径小于10%(用原 孔筛检验)。针片状颗粒含量小于18%。石子表面含水波动不得超过±%。砂石骨料的其它品质指标要求按照JTG B01--20xx 《公路混凝土施工规范》执行。试验取样及检验方法按JTGD40-20xx和有关标准执行。

  二、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满足甲方施工高峰期至少连续 5天的各级配标号混凝土浇筑所需的各种规格的骨料的需求。

  2、计量方法:计量方法按乙方将砂石骨料运至甲方砂石骨料场,由甲方质检人员进行品质检验合格后,方能进行收方。计量方法为砂、小石、中石按甲方人员实测自然方量为准。并现场进行收方签字,结算凭单经甲方现场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有效,乙方有关人员必须在凭单上签字认可。经甲乙双方签字的凭单作为砂石骨料结算依据。砂石骨料的交货地点为甲方的砂石骨料场。乙方运送砂石骨料的运输单由甲方现场人员签字验收方可有效。

  2、乙方砂石骨料运输由甲方现场负责人通知,接到通知后12小时内必须将砂石骨料运至甲方砂石骨料场。

  四、砂石骨料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价格指运至甲方砂石骨料场的价格(包括运输费、过路费等)。

  1、砂石骨料价格:砂按每元(壹佰元)/立方。各型骨料按元(玖拾元)/立方计价。

  3、砂石骨料的货款结算

  乙方凭由甲方收方人员签认的砂石骨料运输单到甲方核实本月砂石骨料方量。经甲方确认的当月砂石骨料方量作为结算依据。并在本工程完工后结清全部款项。

  五、对不符合要求的砂石骨料的处理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砂石骨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不符合要求规定,甲方现场验收或收方人有权拒收不合规定的砂石骨料,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发生的责任,其有关人员应给予配合。

  2、由于乙方提供的砂石骨料不合规定,乙方负责砂石骨料成本、运输等的一切责任。

  六、双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严格按甲方对各种砂石骨料数量的要求供应砂石骨料,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供应。

  2、若乙方不能按时、按量、符合质量要求的提供砂石骨料时,甲方将对 乙方进行当月砂石骨料总价格30%的经济处罚,并追加乙方由此原因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由于乙方违约,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追溯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4、甲方提供砂石骨料堆放场地,并保证堆料场道路的畅通。

  七、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2、本 协 议 一 式 贰 份,甲 乙 双 方 各 持 一份。本 协 议 自 双 方 签字 之 日 起 生效,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石料买卖合同 篇2

  甲方:乙方:

  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名称:,24,石子、水洗沙、戈壁料。

  二、质量标准:石子、水洗砂、细沙、粒度均匀。水洗砂、细沙的质量在国家标准范围内。

  三、供货方式:汽运

  四、价格:甲方将以上货物从运至城的乙方工地,到货价格为水洗砂元,石子元,24石子元,细沙元,戈壁料元,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

  五、供用量:按乙方实际要求用量供应。

  六、供货时间:供货期从本合同签定之日起至工程结束止。

  七、结算方式:乙方每壹个月将甲方所运砂石料货款的%结清。年月日之前将所有剩余款结清。

  八、乙方提前一天通知甲方供货量,如甲方不能按时供应造成乙方损失。按此供应量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

  九、甲方货到现场后所发生的因自身原因造成他人及第三方的损失和人生伤害与乙方无关。

  十、此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此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三份。工程结束,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石料购销合同 篇3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由甲方承建施工的平湖国际箱包城一期B标段工程项目基础及主体、装饰工程,需要砂石料,现由乙方负责供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及互惠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在购销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机砂、碎石、塘渣材料的数量、供货时间段

  机砂 数量合计大约为吨、碎石数量合计大约为 吨;塘渣数量合计大约为4500吨;数量以每月供货计划为准,最终结算以实际收货量为准;供货时间段为20xx年1月15日至20xx年12月30日。

  第二条 机砂、碎石材料质量要求

  1、本工程的建筑用机砂、碎石,以GB-20xx《建筑用砂》、GB-20xx《建筑用卵、碎石》标准以及根据用砂种类相关的原材料要求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2、乙方应当严格按照产品标准要求(生产)供应,保证满足本工程各种类型建筑用砂(碎石)的颗粒级配、细度模数、针片状颗粒含量、含泥量、石粉含量、泥块含量、表现密度和空隙率符合标准及相关规定要求。

  3、乙方应按国家标准及其建筑工程管理规定,随货提供《质量检验报告》,以及相关规定要求的各种检测实验报告。

  4、其他要求:所有验收、签证、确认文件,应当由双方代表人或指定人书面签证确认为准。

  第三条 验收标准与方法

  1、乙方应在交货同时向甲方提交该批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以及有关规定要求的相关检测报告。

  2、验收标准按照《建筑用砂》GB-20xx、《建筑用卵、碎石》GB-20xx国家标准,以及地方和建筑用砂石各类型有关的建筑施工、建筑材料标准或规定进行验收。

  3、甲方根据乙方随货提供的质量相关报告和证明材料,针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观感质量及数量预验收签证,经验收人签证确认后方可作为货款结算依据。如发现实物质量与检验报告或证明材料的内容相差较大,或实物质量存在明显缺陷,即可当场要求乙方立即退货,因此造成的损失费用及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4、建筑用机砂、碎石,由于量大、技术要求参数需要专业检测机构实现,因此即使现场验收人员已经签证的各种类用砂石,如果在施工过程或由于用砂石原因引起工程质量问题时,一旦经过质量管理部门或建筑工程检测机构测验确认,其用砂石的确存在质量问题时,由此造成的质量事故及其他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同时追究违约责任。

  5、乙方的机砂、碎石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必须经甲方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及驻地监理认可后,方能进入甲方工地料场,对不合格的材料,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材料供应进度

  乙方根据甲方的材料总用量情况进行组织生产备料,要确保甲方的施工进度使用,乙方要合理安排产量、储存量,并自备好储料场地,充分保证材料的供应,否则因乙方供给不足而影响甲方正常施工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材料的验收

  1、机砂、碎石出厂时乙方应填写发货单,并随运输车辆至甲方卸货地点交给甲方。

  2、机砂、碎石运至交货地点后,甲方的专门负责接收机砂、碎石的材料员协同车辆驾驶员对机砂、碎石进行实际称量。

  3、实际称量的.数量若少于送货单标明数量吨至吨,甲方按照送货单数量签收;实际称量的数量若少于送货单标明数量吨以上,甲方按照实际称量数量签收。

  第六条 材料价格

  本材料价格按平湖市建筑材料信息价综合单价:机砂按平湖市送货当月材料信息价下浮12﹪结算;碎石按平湖市送货当月材料信息价下浮9﹪结算(该结算单价不含税);

  以上材料综合单价为乙方材料各项费用,包括材料费、运费、管理费;

  第七条 结算付款方式

  材料款按人民币结算,采取月结方式,每月25日至月底进行对账,次月15日前支付该批货款。乙方结算时,凭双方签认的送货单据到甲方财务结算,甲方用银行转帐方式或采用承兑汇票二种付款方式进行支付。

  第八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的违约金,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2.乙方所交材料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或约定的,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不能包换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中途更换砂石产地,如中途发现乙方更换产地或品质,甲

  4.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货部分的3﹪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第九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中途退货(因质量原因除外),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5%的违约金。

  第十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司法机构进行解决;

  若要对本合同规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变更,必须经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补充协议予以确认;若以其他方式进行的变更均被视为无效。

  第十二条 安全事项

  乙方在机砂、碎石供应的过程中,要遵守国家安全法规,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

  1、石料涉及地方所需交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料完帐清本合同自动失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合同条款解决。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石料购销合同 篇4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由甲方承建施工的平湖国际箱包城一期B标段工程项目基础及主体、装饰工程,需要砂石料,现由乙方负责供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及互惠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在购销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机砂、碎石、塘渣材料的数量、供货时间段

  机砂 数量合计大约为吨、碎石数量合计大约为 吨;塘渣数量合计大约为4500吨;数量以每月供货计划为准,最终结算以实际收货量为准;供货时间段为20xx年1月15日至20xx年12月30日。

  第二条 机砂、碎石材料质量要求

  1、本工程的建筑用机砂、碎石,以GB-20xx《建筑用砂》、GB-20xx《建筑用卵、碎石》标准以及根据用砂种类相关的原材料要求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2、乙方应当严格按照产品标准要求(生产)供应,保证满足本工程各种类型建筑用砂(碎石)的颗粒级配、细度模数、针片状颗粒含量、含泥量、石粉含量、泥块含量、表现密度和空隙率符合标准及相关规定要求。

  3、乙方应按国家标准及其建筑工程管理规定,随货提供《质量检验报告》,以及相关规定要求的各种检测实验报告。

  4、其他要求:所有验收、签证、确认文件,应当由双方代表人或指定人书面签证确认为准。

  第三条 验收标准与方法

  1、乙方应在交货同时向甲方提交该批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以及有关规定要求的相关检测报告。

  2、验收标准按照《建筑用砂》GB-20xx、《建筑用卵、碎石》GB-20xx国家标准,以及地方和建筑用砂石各类型有关的建筑施工、建筑材料标准或规定进行验收。

  3、甲方根据乙方随货提供的质量相关报告和证明材料,针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观感质量及数量预验收签证,经验收人签证确认后方可作为货款结算依据。如发现实物质量与检验报告或证明材料的内容相差较大,或实物质量存在明显缺陷,即可当场要求乙方立即退货,因此造成的损失费用及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4、建筑用机砂、碎石,由于量大、技术要求参数需要专业检测机构实现,因此即使现场验收人员已经签证的各种类用砂石,如果在施工过程或由于用砂石原因引起工程质量问题时,一旦经过质量管理部门或建筑工程检测机构测验确认,其用砂石的确存在质量问题时,由此造成的质量事故及其他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同时追究违约责任。

  5、乙方的机砂、碎石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必须经甲方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及驻地监理认可后,方能进入甲方工地料场,对不合格的材料,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材料供应进度

  乙方根据甲方的材料总用量情况进行组织生产备料,要确保甲方的`施工进度使用,乙方要合理安排产量、储存量,并自备好储料场地,充分保证材料的供应,否则因乙方供给不足而影响甲方正常施工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材料的验收

  1、机砂、碎石出厂时乙方应填写发货单,并随运输车辆至甲方卸货地点交给甲方。

  2、机砂、碎石运至交货地点后,甲方的专门负责接收机砂、碎石的材料员协同车辆驾驶员对机砂、碎石进行实际称量。

  3、实际称量的数量若少于送货单标明数量吨至吨,甲方按照送货单数量签收;实际称量的数量若少于送货单标明数量吨以上,甲方按照实际称量数量签收。

  第六条 材料价格

  本材料价格按平湖市建筑材料信息价综合单价:机砂按平湖市送货当月材料信息价下浮12﹪结算;碎石按平湖市送货当月材料信息价下浮9﹪结算(该结算单价不含税);

  以上材料综合单价为乙方材料各项费用,包括材料费、运费、管理费;

  第七条 结算付款方式

  材料款按人民币结算,采取月结方式,每月25日至月底进行对账,次月15日前支付该批货款。乙方结算时,凭双方签认的送货单据到甲方财务结算,甲方用银行转帐方式或采用承兑汇票二种付款方式进行支付。

  第八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的违约金,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2.乙方所交材料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或约定的,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不能包换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中途更换砂石产地,如中途发现乙方更换产地或品质,甲

  4.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货部分的3﹪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第九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中途退货(因质量原因除外),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5%的违约金。

  第十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司法机构进行解决;

  若要对本合同规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变更,必须经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补充协议予以确认;若以其他方式进行的变更均被视为无效。

  第十二条 安全事项

  乙方在机砂、碎石供应的过程中,要遵守国家安全法规,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

  1、石料涉及地方所需交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料完帐清本合同自动失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合同条款解决。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石料购销合同 篇5

  买方:XXXXXXXXXXXXXXXXX X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 X

  电话:XXXXXX

  卖方::XXXXXXXXXXXXXXXX XX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 XX

  电话:XXXXXX

  买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卖方同意销售,买方同意购买由卖方提供建筑用河沙及石子,并且双方一致同意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下条款:

  一、品名

  1,河沙(中沙)。2,石子(大三)

  二、交货期:

  自卖方收到定金之日起15日内。

  三、数量:

  1,河沙5000吨 2,石子5000吨

  四、交货地点:

  成武县紫荆花园工地(老农行家属院)。

  五、价格及价格调整:

  单价:1,河沙人民币65元/吨,共计人民币 元。

  2,石子人民币45元/吨,共计人民币

  六、付款和结算:

  在双方签定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买方须将总货款的60%汇至卖方指定的帐户,货物全部到达交货地点后买方一次清支付总货款的35%,剩余总货款的5%作为卖方的质保金,买方于本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支付给卖方;卖方凭正本过磅单向买方进行结算货款。

  七、货物发运:

  运输方式:汽运。卖方承担运费。

  八、争议的解决:

  双方由于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合同签约地法院进行裁决,该裁决结果为最终结果,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九、违约及违约金:

  如果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自己的全部或任何一项合同义务,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标的额的5%作为补偿。

  十、生效及变更: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捺印后生效。

  买方 卖方

  指定账户

  年 月 日

砂石料买卖合同砂石料买卖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祥华.加州洋房二期工程工程建筑采购事项签订如下协议:

  一、产品供应要求:

  二、质量要求:砂严格按照GB/T-20,石料严格按照GB/T-20标准组织供货。

  三、合同履行地点:柯城区曙光路祥华.加州洋房二期工程施工现场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乙方负责汽车运输到需方指定工地,运费及卸车费均包含在单价内。

  五、合理损耗及计量方法:按现场实际量方(过磅)交货,数量以现场材料员签单为准。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回收:包装物不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按第二条约定的国标验收,数量异议在货到叁日内并保持原包装的情况下由甲方书面提出,质量异议在货到伍日内由需方书面提出。因质量不符合约定,乙方应无条件的退货或按甲方要求换货。

  八、付款方式及期限:按每月供货实际数量支付80%货款,余款以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数量为准并工程款到位后一月内付清。

  九、违约责任: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自觉履行本合同,违约方将负责承担影响工程进度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有关职能部门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必须严密遮盖防止泼洒对环境造成污染,乙方运送车辆驾乘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佩戴安全帽,车辆到达现场要避免扬尘落灰,如运输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乙方需付全部责任。

  2、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年月日:

石料买卖合同 篇7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建筑用砂石料买卖的相关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品名、数量、价格

  双方约定交易的砂石料按下列第 项标准执行。

  1.国家标准 □ GB/T-20xx《建筑用砂》

  GB/T-20xx《建筑用卵石、碎石》

  2.行业标准 JCJ 52-20xx《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测方法标准》。

  3.其他:

  第三条 交付方式

  1.交付时间与数量:

  2.交付方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甲方自提。

  (3)其他:

  3.交付地点:

  第四条 验收

  1.乙方送货或由乙方交由第三方承运的,在产品运抵交货处后,甲方应在 日内做好验收工作。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该批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或《砂石产品质量保证书》。交货时,甲方应与乙方一同验收,验收完成后甲方应出具验收单。

  3.甲乙双方对砂石料质量有异议的,需要对砂石料进行物化检测的,双方约定在 日内完成检测,并在抽样单上签字确认,根据检测结果协商处理。

  4.甲方应当在约定的验收期间内将砂石料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乙方。甲方怠于通知的,视为所交付砂石料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合同约定。

  第五条 支付方式

  1.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作为预付款,计人民币 元。

  (2)款项支付:

  ① 年 月 日,支付 元; 年 月 日,支付 元; 年 月 日,支付 元;

  ②其他方式: 。

  ③乙方供货结束 日内,甲方付清余款。

  2.双方经自愿协商采取以下结算方式:□现金 □支票其他 。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砂石料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可要求更换或退货。更换后仍不能达标或不能重新供料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2.乙方逾期交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逾期交付砂石料金额的 %计算。

  3.因甲方原因导致迟延交付的,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予赔偿。

  4.甲方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逾期支付价款的 %计算。

  第七条 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对履行本合同期间砂石料价格变动的约定:

  2.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上海石材行业协会及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第九条 附则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石料购销合同 篇8

  合同编号:20xx—12—26

  甲(供)方:沾益县中天石材有限公司

  乙(需)方:

  二0xx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甲乙双方

  合同编号:20xx—12—26

  单位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经采购事项签订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规格、单价、数量、金额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砂石料严格按照GB/T—20xx标准组织供货,不合格材料拒收。如因质量不合格,乙方收料人有权拒收,其不合格材料由甲方立即运出乙方现场,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交货地点和时间:以乙方电话通知的时间为准,在乙方料场交货(乙方必须提前一天电话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必须在次日完成货物配备)。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承运,乙方承担费用负担。

  五、验收方法及标准:以工地现场实际过磅(方量)为准雨季材料受雨水影响含水率较高,到场数量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验收按第二条约定的国标验收,数量异议在货到3日内并保持原包装的情况下由乙方书面提出,质量异议在货到5日由乙方书面提出。因质量问题不符合约定,甲方应无条件的退货或按乙方要求换货。

  六、结算付款方式及期限:以甲方开据的`发货单为凭证结算,每月20日对账,次月15日按月支付80%,每半年度结至半年所供材料的95%,尾款每年度结清,甲方不开据货物和运输发票。

  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自觉履行本合同,违约方将负责承担影响工程进度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有关职能部门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在运输过程中必须严密遮盖防止泼洒对环境造成污染,甲方运送车辆驾乘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佩戴安全帽,甲方在乙方工地范围外运输过程中涉及环保、道路维护、交通及运输安全、城管及外部干扰等问题由甲方自行处理。

  2、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签定之日起至乙方竣工货款付清为止。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当市场价格发生变动,上、下涨(跌)幅达到5%时,需进行价格调整,双方确定的新价格以补充合同的形式进行签定。

  签定时间: 签定地点:

砂石料购销合同 篇9

  供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工程建设的需要,向甲方购买沙、石料,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特立以下条款:

  一、乙方在本工程中所有的沙、石料全部由甲方提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从其他渠道进料,否则乙方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金额为违约进料所产生的.费用的两倍。

  二、甲方所提供的沙、石料的质量必须经过业主、乙方所认可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方可供料,供料品质必须一致,出现违约,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赔偿,赔偿金额为造成损失的双倍。毛石规格由业主,乙方认可即可。

  三、数量:乙方向甲方暂定沙6000立方,单价50元/立方米,计元。公分石立方,单价50元/立方米,计元。毛石3000立方,单价28元/立方米。计元,合计元(壹佰壹拾叁万肆仟元整)。

  四、付款方式:

  乙方首先预付甲方材料款伍拾万元,其余的按进度的60%支付,余款在工程完工,经检收合格后六个月付清。

  五、在材料的运输、堆放、施工的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六、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的相关规定,无论市场怎样波动,各担风险。

  七、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不得违反,若出现单方违约,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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