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代理合同【精华12篇】

时间:2023-07-25 11:44:15 合同

  以下是热心会员“shibixie”分享的产品代理合同(共12篇),供大家参考。

产品代理合同

代理产品合同 篇1

  第一条 总则

  本协议书于年月日由下列双方共同签订:

  根据法律登记注册的有限公司,其地址(以下称“委托人”),与根据法律记注册的有限公司,其地址(以下称“总代理人”)。

  鉴于:

  委托人欲从有限公司(以下称卖方)购买(或引进)产品(或技术)。委托人及总代理人同意,由委托人指定的其总代理人系独家全权代表,委托人授权其代表可根据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与卖方洽谈欲购买(或引进)商品(或技术)的价格及其他有关事项。

  兹同意下列条款:

  第二条 定义

本协议内所有术语的意义,明确阐述如下:

“佣金”系按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由委托人按照条款支付给总代理人的佣金。

“许可证协议”系指委托人与卖方所签订的商品买卖(或技术转让)或许可证协议,包括与商品(技术)相关的在任何时候所作的补充、修改和增补的商品(或技术)、由卖方出售、转让该商品(或技术)并向委托方予以报价。

“报价”系指委托人为购买(或引进)商品(或该项技术)而给支付给卖方的款额。

各条款所列的标题仅为醒目而用,对本协议的解释无影响。

  第三条 总代理

委托人指定其总代理人,系为独家全权总代理并代表委托人与卖方洽谈购买(引进)该项商品(或技术)应付的价款及有关许可证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并代表委托人联系一切有关事项。为此,总代理人愿意接受此委托。

在协议有效期内,委托人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为其代理人洽谈引进该项商品(或技术)的价格及有关许可证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或代表委托人联系有关任何事项。

根据协议,总代理人作为委托的独家全权代理,代表委托人洽谈本许可证协议为引进该项目,为此,一旦成交,予以承认并生效。委托人与卖方洽谈该项商品(或技术)的价格及其他条款和条件,经谈妥及各方当事人正式签署许可证协议及总代理人取得佣金,其总代理终止。

委托人指定总代理人系为独家全权代理,代表委托人洽谈许可项证协议及购买(引进)该项商品(技术)之事宜,本协议的委托人与总代理人不因此再成合股关系,亦不因此获得本协议指定范围的代理权。

  第四条 总代理人的职责

于本协议期内代理人:

(1)必须努力与卖方洽谈,向卖方取得最好的价格及最优惠的条款和条件,便于委托人获得该项商品(技术)的转让并尽速签订许可证协议。

(2)在洽谈转让及购买(引进)该项商品(技术)的过程中,总代理人与卖方洽谈中若出现任何争议、分歧或僵局,应立刻向委托人提供有关争议,分歧或僵局之详情并就此事与委托人磋商。

(3)应采取确实有效的办法为委托人取得该项商品(技术)并签订许可证协议。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总代理人不得:

(1)除委托人指定的全权代理有关事项外,不得自命为委托人代理任何事项;或:

(2)以委托人的名义或允诺或解决任何事宜,或以委托人的信用作担保,或代表委托人作出任何保证或陈述,或使委托人承担任何责任业务;或

(3)与卖方议定转让和获得该项商品(技术)的价格及有关条款和条件;或

(4)不论以任何方式从委托人处所获得的信息资料,皆属秘密,仅能为购买(引进)商品(技术)用,不得泄露。

  第五条 委托人的职责

代理人当代表其委托人与卖方商定价格、条款和条件,或将转让商品(技术)的价格条款和条件书就许可证协议时,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要求时,委托人须立即向总代理人给予指示。

委托人应及时满足代理人的要求,向总代理人提供有关业务所需的信息,便于总代理人与卖方转让和获得该项商品(技术)。

  第六条 佣金

委托人同意支付给总代理人价格总金额的百分之(%)的佣金。佣金于许可证签署之日以美元支付。

协议双方同意卖方与委托方签订转让商品(技术)价格条款及条件,委托方的义务应根据条规定支付佣金,同时总代理人按照第条规定有权利收取佣金,届时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迟,应即时支付。

  第七条 终止协议

如遇有下列任何条件或情况时,委托人须以书面方式通知总代理人:按协议规定总代理人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职责或义务时,或当收到委托人就总代理人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职责的通知后的三十(30)天内,仍置之不理,立刻终止本协议对代理人的委托。

按照本协议规定期满或终止对总代理人的委托,不论出于何各原因,均不妨碍协议各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当届满和终止对总代理人的委托时,按下述条款办理:

(1)总代理人应立即将持有与委托人业务有关的票据、备忘录、记录稿件或其他文件交还给委托人。

(2)按照本协议规定,于终止对总代理人委托的的五(5)天内,委托人将佣金(按条规定支付尚未付清部分的佣金)支付给代理人。

按本协议规定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届满或终止对总代理人的委托,本协议仍然予以履行或遵守其条款,对各方均有约束力并付之实施。

  第八条 分代理转让

非经委托人预告预先书面同意,总代理人不得将协议之任何义务或责任转让或转移给非经指定的分代理。不论经委托人如何同意的由总代理人委托的分代理,根据协议的规定不得免除代理人的任何权利、义务或责任。

非经总代理人预先书面同意,委托人不得将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义务或责任予以转让或转移给他人。

本协议对委托人,总代理人及各方指定的继承人均具有同等的约束力并确保实施。

  第九条 修改

  委托人与总代理人签订的购买(引进)商品(技术)协议书,包括整个协议书和备记录,并将代委托人与总代理人对该项购买(引进)商品(技术)以往的全部协议和安排,且后者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即告终止。除非经本协议当事人签署的书面通知,否则本协议不得作任何修改和变更。

  第十条 适用的法律

  本协议的一切条款是根据签字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制订的。然而,在协议生效后,由于颁布了新的法律、法令、条例,或对原有的法律、法令和条例进行了修改,致使委托人和总代理人中任何一方的经济利益发生重大的变化,应及时协商,并对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作必要的修正和调整,以维护委托人和总代理人在协议中的正常的经济权益。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委托人和总代理人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则提交 仲裁委员会。

在争执发生时及争执提交仲裁过程中,除所争执并提交仲裁的问题外,委托人和总代理人都必须按本协议的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各自的义务。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委托人和总代理人都有约束力。仲裁费(不包括各聘请律师的费用)由败诉方负担或仲裁机构裁决。

  委托代理合同 产品代理合同 总代理合同 代理会计合同

  招生代理合同 设备代理合同 进出口代理合同 设计代理合同

  第十二条 语言

  本协议以英文和中文书就,两种文字均为正式文本。

  第十三条 通知

  1 凡有本协议的通知、请求或其他通讯往来,须以文字为准,可采用书信、传真、电子邮件方式传递。

  1 凡有关通知、请示或其他书信往来,可用书信、传真、电子邮件方式按对方所列地址寄至对方。

  委托人(盖章):有限公司 总代理人(盖章):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产品代理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共同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授权乙方在范围内代理销售甲方的满天香白酒系列产品,代理销售限为年,协议期满后,乙方需继续代理销售的,需另行签订协议。

  2、甲方为确保产品质量,在乙方代理期限内,甲方向乙方带给生产许可证、酒类销售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相关产品的检测报告。

  3、甲方为使乙方零风险开创市场,甲方按代理商级别首批供货可先不支付货款,其中,一级代理商首批供货万元,二级代理商首批供货万元,三级代理商首批供货万元(均按出厂价计算)。

  4、甲方供给乙方的首批货物,在6个月至一年内销不出的,乙方可退还甲方或更换其它产品,产生的退货费用由乙方负责。

  5、甲方向乙方收取首批货款50%的信誉保证金,代理商交纳的信誉保证金在终止代理时甲方全额退还代理商(如乙方欠有甲方货款,甲方可从乙方的信誉保证金中扣除)。

  6、为确保乙方的市场资源,甲方不得在乙方的销售网点内进行销售,不利用乙方的销售人员销售甲方的产品。

  7、甲方根据乙方的销售要求,甲方可向乙方组织非甲方的产品(只限茅台酒以及茅台镇的其它中级酒)。

  8、甲方向乙方供货后,乙方在半年内未产生效益或销售金额不足3万元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进行甲、乙双方终止协议财务结算。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收到甲方的首批供货后,应立即组织和策划销售。市场销售区域及网点建立,不能在有代理商的区域内进行。

  2、乙方销售人员在市场销售过程中,应遵循甲方的市场指导价,不得任意过份抬高价格或低于代理价销售。

  3、乙方与甲方签订代理销售协议时务必向甲方带给有效的相关证件(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4、乙方需要甲方带给第二批货物时,乙方按甲方出厂价支付货款,乙方如遇团购的,甲方可根据乙方的需求与乙方签订供货协议,严格按协议条款履行职责。5.乙方在市场销售过程中,不得有损甲方名誉的言论好行为。

  6、乙方年销售额超过30万元以上的,甲方给乙方超出部份进行奖励,奖励比例为:超出金额在10万元以内的按5%奖励;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给于8%奖励,30万元以上的给于10%奖励。

  第三条:供货结算方式

  1、甲方供给乙方的首批货物作为乙方代理期间的周转物资,该货物待甲、乙双方终止协议时结算支付。

  2、乙方需要甲方带给第二批货物时,务必先款后货,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务必在甲、乙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发出。

  3、甲方供给乙方的货物在运输途中造成损坏的,乙方应在收到货物时当场验收,损坏的产品名称及数量由运输方签字认可,并于当日通知甲方,由甲方与运输方明确职责后处理。

  4、货款结算按甲、乙双方协商的结算价进行结算,协议终止后的结算按乙方的实际销出量结算。

  第四条:违约职责

  1、甲、乙双方务必严格遵守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双方不得违约,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经济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甲方违反第一条第六款,除核定经济赔偿外,并处以2000元至5000元的罚金。3.乙方违反第二条第一款和第五款,除核定经济赔偿外,并处以1000元至3000元的罚金。

  4、甲、乙双方在本协议履行中产生异议的,由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相关法律、法规程序处理。

  第五条:本协议有效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人或负责人:法人或负责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代理产品合同 篇3

  甲方:XXX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XXX

  为使甲方XXXXXXXXXXXX产品全面推向市场,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方本着合法、公正、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书,以资双方信守。

  一、代理产品、区域、期限

  1、代理产品名称:XXXXXXXXXXXX

  2、代理区域:XXXXXXXXXXXX辖区范围内。

  3、代理期限:XXXXXXXXXXXX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XXXXX年XXXXX月XXXXX日止,合同期满后,双方满意可续约,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代理权。

  二、双方责任、权利

(一)甲方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成为甲方在XXXXXXXXXX市场销售合法总代理商,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另设总代理商。

  2、甲方依照本合同之约定管理乙方代理区域的经营活动,协助乙方做好区域内营销推广工作。

  3、甲方保证乙方货款到账12小时内发出货品(特殊订货除外),并保证产品长期供应。

  4、甲方提供相关的产品证书和文件资料等。

  5、甲方保证产品质量,对产品实行三个月内包换,一年保修,终身维护的质保承诺。

  6、甲方积极配合乙方进行销售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

  7、甲方授于乙方“代理授权书”并享受调价时的库存差价补偿与其它优惠措施。

(二)乙方责任、权利

  1、乙方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完善经营甲方产品的各项手续。

  2、乙方在授权区域内依法经营,认真负责地完成甲方授权代理事项,做好销售工作,因乙方不依法经营,违反代理协议书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贯彻,融汇甲方营销理念,接受甲方的业务培训,服从甲方的营销指导及考核。

  4、乙方必须具备一批高素质的销售人员,在所属区域内,建立自己的销售网络,与甲方同时进行网络化经营,并经常性,有针对性开展一系列的促销宣传活动。

  5、协议生效后,乙方可以以甲方总代理或办事处的名义对外宣传。

  6、乙方负责在代理区域内本产品的广告宣传及费用,设计光盘由甲方提供,依法办理产品有关宣传手续,做到合法经营。

  三、总代理商从事的业务范围

  1、区域内二级代理商的建立。

  2、区域内零售市场的建设,以及产品的批发,终端销售。

  3、密切与工程商合作,或与房地产商及需求单位直接合作。

  4、经常进行宣传促销活动。

  四、代理条件

  1、乙方必须是注册合法的公司或经营单位,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一定的市场经营网络。

  2、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企业有关资质(企业营业执照、工程施工资质证、销售许可证)。

  3、乙方必须完成甲方对其区域规定的首批进货额,季度进货额。

  4、签约后,乙方在半年内必须完成(50%以上)区域内的市场营销网络建设。

  5、乙方与区域内代理商,二级经销商等所签订的合作协议由甲方、乙方、经销方三方共同签订,或乙方签订后报甲方备案。

  6、乙方在区域销售运作中,应严格遵守甲方提供的经销价格体系进行网络销售,乙方供给二级代理商的供货价格按限定供货价的规定执行,乙方区域内零售价格最高不得超出甲

  方提供的20xx年全国统一零售价,最低可以下浮XXXXXXXXXX%,如需超出,必须征得甲方书面授权方可执行,否则将取消乙方代理资格,同时赔偿甲方为此造成的各种损失。但对于房地产工程的批量供货可由总代理根据实际情况自定。

  7、乙方必须接受甲方业务培训及营销指导内容:

(1)安业系列产品各项功能的操作及安装使用。

(2)甲方营销政策及营销思路的贯彻。

(3)市场网络建设、规划及销售人员队伍建设。

(4)通过多渠道开拓终端销售业务。

  8、不得同时经营其它同档次品牌的同类产品,不然代理权自动取消。

  五、代理数量及价格

  1、乙方首先支付XXXXXXXXXX万元RMB货物订金,并可在订货金额内进行货物订购(三个月内),乙方每季度必须完成XXXXXXXX万元RMB的进货额,全年必须完成XXXXXXXX万元RMB进货额。(具体产品价格及品种见附件)

  2、乙方承诺本协议签字之日起XXXXX日内,向甲方支付首批货物订金XXXXX万元RMB,(甲方按4个月完成供货,每月为XXXXXXX元RMB)如不按时付货款,本协议将自动失效。

  3、甲方年终考核乙方年进货总额及市场网络建设情况,如按时完成年进货量及市场网络建设,甲方按乙方年进货总金额的XXX%给予返利,如超额完成年进货量,超额部分按XXXXXX%给予返利。

  4、乙方代理区域内所设的二级代理商,经销商,工程用户所需产品由乙方负责统一向甲方购进,或书面委托甲方向乙方指定地点办理托运。

  5、从第二季度开始,若乙方提货量达不到本协议规定的每季度进货量的XXXXXX%且市场网络建设达不到协议指标时则不享受区域总代理政策,乙方不得再以甲方代理商或办事处名义对外宣传。

  六、其它

  1、乙方如自动放弃代理权或违约被甲方终止代理权,乙方所有产品不得低于甲方全国统一市场价格的XXXXXX折销售。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在该地区销售的损失。

  2、乙方售出的甲方产品在使用中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甲方应及时调查情况,在质保时间及围内的产品给于换货,并承担所有运输费用。

  七、付款、运输方式

  1、乙方款到甲方账上,甲方即可发货,并告知运费价格。

  2、运费由乙方负责。

  八、宣传、技术支持:

  1、宣传资料按乙方提货比例配送,并可提供宣传资料光盘供乙方大批量印刷宣传使用。

  2、甲方提供代理授权书,技术培训资格证书。

  3、甲方免费提供传喷画和培训手册。

  4、乙方完成首批进货额时,如需派员到甲方进行技术培训时。交通自理,食宿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进行大工程项目同时,甲方可派员进行技术支持,交通费甲方自理,住宿由乙方负责。

  5、提供工程设计方案和技术指导。

  九、违约与仲裁

  1、未经甲方同意,如乙方违约跨区销售,一经确认,首先罚违约金人民币XXXXXX万元,然后再将实际损失的额赔偿给甲方。

  2、自乙方代理资格生效之日至代理资格失效之日内,甲方不得再到乙方代理区域内进行销售,如有违反,首先罚违约金人民币XXX万元,然后再将实际损失数额赔偿给乙方。

  3、在协议期内如发生分歧,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可按《合同法》处理。

  十、附则

  1、在甲方未设立产品总代理地区,为扩大销售量,乙方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可向该地区销售代理产品。

  2、在合同签订后,合同可到公证处公证,公证费由提出方承担。

  3、签订本协议时,乙双方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证书,企业有关资质证明。

  4、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议。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即可生效。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产品购销合同 篇4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订购水产品,订购水产品的品种名称、数量、质量标准。

  第二条 订购水产品需要检验、检疫的,甲方提供抽样标本,由甲方委托南阳市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检验、检疫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 订购水产品收购价格按照渔船到港时的市场价计算。

  第四条 交货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五条 交货方式、地点及费用:甲方将所订水产品送到乙方所在地的渔港码头,交货日期以乙方书面签收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货物验收按下列约定执行:

(一)验收地点:送货以货物接受地为验收地点;提货以提货地为验收地点;贩运的以海上交易地为验收地点。

(二)验收时间:乙方在收到货物的当日验收完毕,乙方对水产品的质量、品种、数量等有异议的,应当日书面向甲方提出。

(三)验收标准:按照所属鱼类单体重量以及新鲜鱼进行验收。

(四)自然损耗:所订水产品自然损耗应在10%以内(含10%)。

  第七条 乙方于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预付款元。合同履行时,预付款冲抵甲方应付货款。

  第八条 货款结算按下列第二项执行:

(一)现金结算,验收合格后钱货当场结清。

(二)银行结算。乙方在验收合格后10日内,把剩余货款汇入甲方指定开户银行: ,帐号: ,户名: 。

  第九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按协议执行。达成协议之前,仍按本合同执行。

  当事人一方因因遭遇台风等不可抗力事由可解除或变更本合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按下列约定执行:

(一)甲方拒绝交付所订水产品的,按合同总价款的1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因甲方原因造成所订水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仍需要的,甲方应按收购日市场价格交付水产品;乙方不需要的,甲方自行处理。

(三)乙方拒收所订水产品的,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愈期支付货款的,应结清货款,同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愈期部分的利息、并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由南阳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项解决:

(一)交南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工商部门备案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时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产品代理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风机产品的上海地区代理销售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产品,区域,期限:

  1.乙方授权甲方为乙方风机产品上海地区代理,并保障甲方在销售区域内的长期利益。

  2.代理期限为年,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结束后,双方可续约。双方保留自签约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前终止本协议的权利,因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二、双方责任,权利:

  乙方:

  1.乙方保证甲方所需产品货源的供应。

  2.乙方负责给甲方提供相关的产品证书文件及产品宣传资料。

  3.乙方负责技术支持,免费对甲方进行技术咨询,培训,指导。

  甲方:

  1.甲方保证按时支付货款,按期完成销售额。

  2.甲方必须设立营销网点,销售风机产品,不销售其它同类产品。

  3.甲方保证不向代理区域外销售。若需销售需得到乙方书面同意。

  4.甲方必须拥有一定的销售及技术人员,以做好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工作。

  由于水灾,火灾,地震,干旱,战争或协议一方无法预见,控制,避免和克服的其他事件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该方不负责任。但是,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须尽快将发生的`事件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15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寄交对方。

  三、经销条件:

  1.甲方在本协议签字之日起日内,首批进货元以上。

  2.协议签定3个月内为产品推广期,不计销售任务;之后每个月需完成元以上销售额。若是甲方未完成规定销售额,乙方有权变更合同条件。

  四、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

  1.乙方保证产品及配件的质量,对直接用户产品及配件三个月保换,一年保修。

  2.乙方的产品及配件的技术和售后服务标准以产品说明书和保修卡所列条款为准。

  3.乙方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委托甲方具体实施。

  五、代理价格:

  所有单价均为人民币不含税价格,若市场价格变化,由甲乙双方根据市场需要另行商定进行调整。

  六、运输方式,交货地点,付款方式:

  1.交货地点。货物数量规格由甲方提前两周书面向乙方下订单。

  2.甲方将货款存入乙方帐户后乙方将货发送给甲方。

  3.如果批量订货总金额小于元,乙方不承担运输费用。

  七、违约责任:

  若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按国家有关法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八、其它:

  1.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应以合同法为依据提交仲裁。

  2.本协议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产品代理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代理甲方指定产品在指定地区推广,销售等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授权乙方作为年度甲方产品在地区的授权经销商。

  2.甲方授权期限为本协议签署日起至年月日止。

  3.乙方可以用“甲方产品授权经销商”的名义进行一切合法的商业活动,但未经允许不得用任何具有排它性的名义进行宣传。

  4.乙方须在所授权的市场区域内从事市场推广及销售活动,不得越区从事销售活动。对于跨地区销售或不按规定的零售价格销售者,一经发现,将给予警告;对于连续两次违反者,取消当年获得奖励的资格;对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和本协议给予的一切权益。

  5.甲方将进行全国性的广告宣传并提供市场支持。乙方应充分利用甲方提供的市场宣传资源配以适当投入,积极开展市场推广活动。甲方全资投入包括:主要专业媒体的合作专栏和硬性广告、网上广告等。

  6.甲方拥有产品的价格制定权、发布权和解释权。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市场零售价进行销售。

  7.代理价格: 一次进货量不低于套。 一次进货套以下,代理价格元/套;一次进货套以上套以下,代理价格元/套;一次进货套以上,代理价格元/套。

  8.市场零售价:每套元。

  9.结算方式:所有产品现款现货,款到发货。

  10.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将在个工作日内将货发出。

  11.退货: 因特殊原因,甲方可接受乙方的退货要求,但乙方的退货要求必须在进货后日内提出,否则甲方可以拒绝;乙方退回的产品及其包装必须达到不影响再次销售的要求,否则,甲方不予退款; 甲方在收到退货并确认符合上述要求后退回货款。

  12.甲方向乙方发货时,由甲方负责铁路或公路运输费用和保险费;若乙方对运输工具有特殊要求时,超出的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退货时,运费及保险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13.乙方除正常性经营赢利外,可享受甲方给予的定期考核奖励。考核及奖励政策另定。

  14.在协议的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战争、水灾、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5.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协议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满前如双方同意续约,应在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前个工作日内签署书面续约协议。

  17.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8.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产品代理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方就其诉讼执行 一案,聘请 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双方经协商,签订本风险代理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以下简称承办律师)为甲方诉讼执行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代理人。

  二、代理权限:

  1、代为起诉、申请诉讼保全;

  2、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

  3、代为申请执行;

  4、代为签署、收取法律文书。

  三、代理目标 乙方承诺,以代理清收执行回债权本息合计获得 万元人民币的现金清偿作为其在本协议项下应实现的`最低代理目标,该代理目标的实现为乙方主张律师代理费的先决条件。若清收回实物资产,则按照抵债金额的 %折合成现金流。

  四、代理期限 本协议代理期限为 个月,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XXX年月日止。 若代理期限届满,乙方未实现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代理目标,则本代理协议自动解除,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代理费。甲方有权自行代理本案,或者另行通过招标或协议方式委聘其他律师事务所代理本案。

  五、代理费用

  (1)若乙方代理实现代理目标,则甲方按最终清收回现金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若未实现代理目标,则甲方不支付任何代理费。

  (2)上述代理费在甲方收到执行款项或取得抵债裁定之日起日内支付乙方。

  (3)乙方代理过程中发生的诉讼费、评估费、档案查询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及其他工作杂费由乙方承担。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 乙方: 律师事务所

  电话: 电话:

  XXX年月日XXX年月日

产品代理销售合同 篇8

  为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发展贸易,有关方按下列条件签订本协议:

  1、订约人

  供货人(以下称甲方):

  销售代理人(以下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为销售代理人,推销下列商品。

  2、商品

  双方约定,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销售不少于xx的商品。

  3、经销地区

  只限在——。

  4、订单确认

  本协议所规定商品的数量、价格及装运条件等,应在每笔交易中确认,其细目应在双方签订的销售协议书中作出规定。

  5、付款

  订单确认之后,乙方须按照有关确认书所规定的时间开立以甲方为受益人的.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乙方开出信用证后,应立即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准备交货。

  6、佣金

  在本协议期满时,若乙方完成了第二款所规定的数额,甲方应按装运货物所收到的发票累计总金额付给乙方x%的佣金。

  7、市场报告

  乙方每3个月向甲方提供一次有关当时市场情况和用户意见的详细报告。同时,乙方应随时向甲方提供其他供应商的类似商品样品及其价格、销售情况和广告资料。

  8、广告费用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在上述经销地区所作广告宣传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须事先向甲方提供宣传广告的图案及文字说明,由甲方审阅同意。

  9、协议期限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xx天,自xx至xx。若一方希望延长本协议,则须在本协议期满前1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决定。

  若协议一方未履行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

  10、仲裁

  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如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通过友好协商达不成协议,则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定进行仲裁。该委员会的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另有规定外,由败诉一方负担。

  11、其他条款

  11。1甲方不得向经销地区其他买主供应本协议所规定的商品。如有询价,当转达给乙方洽办。若有买主希望从甲方直接订购,甲方可以供货,但甲方须将有关销售确认书副本寄给乙方,并按所达成交易的发票金额给予乙方x%的佣金。

  11。2若乙方在x月内未能向甲方提供至少xx订货,甲方不承担本协议的义务。

  11。3本协议受签约双方所签订的销售确认条款的制约。

  11。4本协议于xx年x月x日在xx签订,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产品代理合同 篇9

  甲方:景德镇x陶x瓷有限公司

  乙方:xx

  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代理商的委任与条件:

  1、甲方委任乙方在重庆地区内独家经销甲方产品。甲方无权直接向该地区内的客户或其他买主销售甲方的产品;无权在该地区内指定其他代理商经销甲方产品。

  2、乙方须交甲方10万元作为保证金,保证金不得用于货款以及相关费用的抵扣。如乙方无违约行为,合同期满后30日内甲方将保证金不计利息全额退还给乙方。

  3、乙方在合同期限内的每一年度必须完成30万元(按出厂价)销售额度。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若完成销售额度,甲方按如下具体情况给予奖励:

  (1)完成五十万元,奖励5%,以货物折算;

  (2)完成六十万元,奖励6%,以货物折算;

  (3)完成七十万元,奖励7%,以货物折算;

  (4)完成八十万元,奖励8%,以货物折算;

  (5)完成九十万元,奖励9%,以货物折算;

  (6)最高奖励百分之十。

  4、乙方必须以专柜或者专卖店的形式经营。乙方在其以及下属经销商的招牌门面上应标有醒目甲方商号标识。

  5、乙方有权委任该地区的下属经销商,但在委任前,必须经过甲方的书面认可。乙方的下属经销商的地址以及相关资料应当交由甲方审批备案。

  6、严禁乙方跨区域销售,对有跨区域销售以及低于拿货价格倾销的行为,甲方将没收乙方的保证金,同时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

  7、乙方不得实施任何损害甲方良好声誉和品牌形象的行为。

  二、订货与运输

  1、供货价格:按公司制订零售价格的6折供货(零售价人民币26元及26元以下的单杯和零售价人民币426元以及426元以下的套组另行商议)。

  2、订货下单时乙方应填写好订货单或订货合同以传真形式发至甲方,并且以现金或者汇款的方式支付货款总价 50% 的定金。

  3、订货方式:每月五日前由甲乙双方确定具体订货内容,。乙方每日销售情况须用Email或传真给甲方销售部,以便甲方做好备货工作。在预定出货日前的2个工作日内甲方不接受任何订单交货日期或定货数量的更改。对于每次修改订单或预定交货时间未提货,甲方可以收取附加费。

  3、甲方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乙方以现金方式支付或乙方货款汇至上述甲方帐户后,甲方方可发货。

  4、运输由甲方代办,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发货方式由甲方确定。

  5、产品分类:

  (1)常规产品:公司生产的未列入限量及特定产品范围内的所有手工高档茶具。

  (2)限量产品:公司生产的收藏精品系列,附有公司专有收藏品鉴证书。

  (3)特定产品:指器型或画面被乙方买断甲方不得提供给第三方的产品。特定产品的确认须签订器型或画面买断合同。

  三、验收

  乙方在货到3天内完成验收。验收时如有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甲方,并保存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待双方认可后进行协商处理。逾期提出异议,视为产品合格,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乙方未在3天内将收货凭据经签字盖章后传真给甲方视同收货认可。

  四、销售

  1、所有产品销售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零售价格。

  2、乙方不得进行不正当的价格竞争,不得擅自调整规定的产品销售价格,乙方需调整销售价格时,应当向甲方书面告知,但零售不得低于统一零售价的七折,批发不得低于统一零售价的六折。甲方将派巡查人员暗中查访、交易。若查实违规低价销售,第一次甲方将扣除乙方保证金一半作为违约金;乙方应立即补足保证金给甲方。第二次甲方以扣除乙方全部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3、乙方购买甲方产品并保持充足的库存,在重庆地区内满足对甲方产品的需求。尽全力在指定的市场中促进甲方产品的销售。乙方必须保持充足的`人员提供适当的服务。

  4、根据销售需求,乙方在相关媒体发布广告。乙方必须将任何使用甲方名称的广告性或公关性的资料在制作前至少提前5日提交甲方批准。

  5、严禁乙方将甲方产品(含本合同约定的画面、器型)交由第三方生产,并不得将画面制成画纸进行贴花生产。如有违反,甲方将没收乙方的保证金并同时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对乙方的经营和推广活动有咨询、知情权。

  (2)对乙方雇佣的人员有提出建议或要求替换的权利,可以对乙方雇佣的人员进行培训。但是乙方雇佣人员的工资与福利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2、甲方的义务

  (1)有按照合同规定维护乙方合法权益的义务,并提供商标使用授权证明。

  (2)有按时供货、保证货物质量和提供经营信息的义务。

  (3)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并经双方确认后,有义务无偿退换、并承担运费。

  (4)非质量问题换货,在不影响再次销售的前提下。按其单订货金额20%提供换货,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对于首次合作的代理商第一个月可以接受其订货金额30%的换货,第二个月可以接受其订货金额25%的换货。

  3、乙方的权利

  (1)对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可以追究甲方责任。

  4、乙方的义务

  (1)乙方有维护和提高产品声誉的义务。

  (2)乙方有拓展市场、建立健全有效的销售网络的责任。

  (3)乙方有对甲方的产品技术、经营情况、市场拓展策略、价格体系等信息保密义务。

  (4)乙方有义务代表甲方妥善处理当地消费者对产品的质量、功效咨询等相关事宜。

  (5)乙方有权接受客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并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6)乙方应尽力向甲方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2个月需向甲方寄送工作报告。

  (7)乙方应当保持完整、准确的交易记录,在每月20日前向甲方递交上月的总营业收入的财务报表。

  六、合同的终止:

  1、乙方在一年内未达到约定的销售额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当不可抗因素产生导致一方无法正常经营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3、本合同一旦终止,乙方应立即将所有专有和保密资料还给甲方,并且停止使用甲方所有的商标、财产权、文件和数据。

  4、一旦本合同终止,任何乙方的付款义务应立即到期应付。

  七、其他:

  1、乙方应将资质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复印件等加盖公章)在合同签订时交一份由甲方备案存档。

  3、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在互联网上发布与本产品有关的信息,并严禁进行网上销售。

  4、双方指定联系人。指定的联系人的行为代表各自一方。甲方指定 为合同的联系人,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乙方提交的一切文件均应以此人为收件人。

  乙方指定杨虎为本项目的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甲方提供的一切文件均应以此人为收件人。

  八、合同生效及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为1年(自 20xx年1 月 1日至20xx 年1 月1 日),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共同遵守。本合同涂改处无双方盖章为无效条款。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律。

  九、管辖

  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甲、乙双方协商不成,应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景德镇x陶x瓷有限公司 乙方: 杨虎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地址: 地址:

产品销售代理合同 篇10

  甲方:(被代理人)乙方:(代理人)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将销售代理甲方产品的相关的事宜,订立了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代区域

  1、乙方的代理的区域为:地区。

  2、代区域的扩大或缩小的条件及方法:

  二、代理产品

  1、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的产品为:

  2、代理商品种类增减的条件及方法:

  3、约定新产品(是否)包括在内:

  三、代理权限

  1、甲方授权乙方为地区的独家代理商,全面负责该地区的销售和经销商管理。

  2、甲方不得在乙方代区域内另设其他代理或经销商。如出现上述情况,甲方须退还乙方保证金,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代理合同及得到相应补偿。

  3、乙方严禁跨区域窜货,对有跨区域窜货行为的乙方,甲方将取消其代理资格,本份合同将自动终止。

  4、乙方在代理经营甲方产品的同时,必须禁止经营其他对甲方有竞争有冲击的同类产品。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对于乙方代理的销售区域,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销售政策,原则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对于自己以及下属经销商的经销行为负无限连带责任。

  四、代理期限

  1、本份合同的代理期限为,从本份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月日止。双方可根据本份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2、乙方要求对本份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份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

  3、甲、乙双方约定,在本份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续约:

  (1)较好地履行了本份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

  (2)已经向甲方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项;

  (3)签署放弃可针对甲方提起诉讼和仲裁的文件;

  (4)同意向甲方支付元的续约费;

  五、最低代理销售额乙方承诺每月向甲方的订货量为,乙方保证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均不得低于元。如果连续不能完成销售指标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六、代理商品价格

  1、配送价格:甲方向乙方统一配送产品的价格,按照成本价格加管理费的办法确定,但管理费最多不得超过成本价格的%.成本价格由进项价格、进项税、包装费、运费及构成。甲方除向乙方收取资格审查费和销售返利以外,不得向乙方收取其他费用或牟取任何利益。

  2、销售价格: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销售产品(服务)乙方不得擅自调整规定的产品销售价格或以收取费用等方式变相加价。如果甲方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不符合本地区市场情况,乙方需调整销售价格时,应当向甲方报告。甲方应当根据系统的统一性要求和乙方所处地区的市场情况综合考虑,作出调整价格的决定。

  七、佣金

  1、乙方的佣金以每次售出并签字的协议产品为基础,其收佣百分比如下:元按%收佣;元按%收佣。

  2、佣金以发票金额计算,任何附加费用如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海关税或由进口国家征收的关税等应另开发票。

  3、佣金按成交的货币来计算和支付。

  4、甲方每季度应向乙方说明佣金数额和支付佣金的有关商务,甲方在收到货款后,应在30天内支付佣金。

  5、乙方所介绍的询价或订单,如甲方不予接受则无佣金。若乙方所介绍的订单合约已中止,乙方无权索取佣金,若该合约的中止是由于甲方的责任,则不在此限。

  八、商情报告

  1、乙方有权接受客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并及时通知甲方,以关注甲方的切身利益为宜。

  2、乙方应尽力向甲方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个月需向甲方寄送工作报告。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包括销售情况、价目表、技术文件和广告资料等一切必要的信息。甲方还应将产品价格、销售情况或付款方式的任何变化及时通知乙方。

  九、推销、宣传与广告

  1、乙方是市场的全权代理,应收集信息,争取客户,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

  2、乙方有义务通过广告活动,宣传代理产品(服务),并按照本份合同的规定负担广告与宣传费用。

  3、甲方通过制定总体广告计划及其他规定,实施产品的广告计划和发布广告;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代区域内发布促销广告,开展促销活动。

  4、乙方应当执行甲方对广告活动的要求,不得违反规定发布广告。

  5、乙方可自行策划并实施针对代区域市场特点的广告宣传或促销推广活动,但必须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在甲方指导下进行。

  十、购货与销售

  1、乙方需货时,应向甲方发出书面订单,一般应在每月日以前向甲方下达下月度订单,并在提货前全额支付货款。

  (1)甲方收到乙方全额货款后交付货物,交货地点为乙方所在地。

  (2)甲方可代乙方发货,乙方承担铁路货运或汽运费,航空货运费等,发货方式由乙方确定。

  (3)甲方将在发货后将货运单据传真或寄至乙方。货运时间以货运单据上标明的时间为准。

  2、乙方须在收到货物后日内对产品的质量进行检验,因产品质量及包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或者产品的保质期已经超过规定标准的,由甲方予以换货或退货。 十

  一、监督、培训及售后服务

  1、甲方应当在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辅导、检查、监督和考核。乙方应当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导员在经营过程中的建议和指导。

  2、乙方应当保持完整、准确的交易记录,在每月日前向甲方递交上月的总营业收入的财务报表。

  3、在本份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每年应对乙方或其指定承担管理职责的人员提供不少于次的业务培训。培训费用由甲方负担,但参加培训人员的差旅费自负。

  4、在本份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持续地对乙方提供开展经营所必需的营销、服务或技术上的指导,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5、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产品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保书和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质保服务。

  6、乙方在销售完成后,应按甲方要求填写客户登记表,并应于每月定期以传真或其他形式向甲方返回客户登记表,以便于日后的39;售后服务和例行巡检工作。

  7、当乙方发生售后服务要求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服务要求和内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的小时内给予答复,确认服务内容和时间,同时,甲方向乙方提供小时售后服务热线联络服务。

  十二、知识产权

  1、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甲方拥有的商标(商号、标志)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等,乙方在代区域内享有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或普通许可)的权利。

  2、甲方对许可乙方使用的商标(商号、标志)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的权利作出下列限制和保留:

  (1)仅限于销售代理经营的目的;

  (2)甲方许可的第三人在代区域内以方式使用商业秘密;

  (3)《商标许可使用协议》或《商业秘密许可使用协议》或《专利实施许可协议》或作出的其他限制与保留。

  4、乙方在本份合同终止后的内,乙方不能生产和销售同类产品予以竞争,本份合同终止后的内,乙方也不能代理其他类似产品,予以竞争。

  5、所有产品设计和说明均属甲方所有,乙方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甲方。

  十三、合同转让

  1、在本份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当独立自主地经营代理业务,禁止以承包、租赁、合作、委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将代理销售业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经营管理。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本份合同。

  (1)乙方要求转让本份合同时,应当将转让的理由及转让条件、受让人按照本份合同规定制作的信息披露文件等情况报告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同意转让的决定。

  (2)乙方转让本份合同时,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在甲方向乙方发出优先受让的通知后,乙方不得撤销转让或变更转让价格与转让条件,否则,乙方在内不得进行转让。

  (3)乙方转让本份合同,受让人应当与甲方重新签订代理销售合同。

  十四、合同变更

  1、为适市场竞争的需要,甲方有权对本份合同进行适当变更,但变更必须是善意与合理的,且不得与主合同及合同附件中的附属协议的内容相抵触。

  2、甲方应当将合同变更的原因、可行性及有关事项,在规定的变更时间前天通知乙方。

  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规定在代区域内实行变更,并及时将实施的情况报告甲方。

  4、在本份合同期满续订合同时,甲方有权以新制定的销售代理合同代替本份合同。对本份合同的修订应基于合理和善意的准则,且新制定的销售代理合同文本应当适用于全部的代理销售商。

  十五、合同终止

  1、本份合同因下列情况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份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份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一方宣告破产或宣告解散;

  (8)法院、政府等行政行为要求代理商终止营业;

  (9)。

  2、本份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与代理销售有关的甲方任何的标识及知识产权。

  3、乙方应在本份合同终止之日起日内返还甲方为履行本份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或其他任何复制品。

  4、本份合同终止之日存在的全部完好无损、尚在保质期内、可以再次使用或销售的剩余产品的处理方式为: □甲方以原售价回购;□乙方自行处理;□。

  十六、合同解除

  1、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甲方时生效:

  (1)在本份合同签订时不符合法律、法规关于代理商资格的强制性规定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

  (2)在签订本份合同前未按法律、法规规定提供代理相关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

  (3)在本份合同签订时不具备或本份合同有效期内丧失相关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导致第三方向乙方主张相关权利的;

  (4)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大量投诉并被主要媒体曝光,品牌形象和价值及企业商誉受到严重损害的。

  (5)无故停止向乙方供应代理产品;

  (6)公开许可乙方使用的商业秘密的,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

  (7)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份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乙方书面通知其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

  (8)。

  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乙方时生效:

  (1)擅自代理销售其他产品或服务;

  (2)因管理和服务问题引起大量投诉或被主要媒体曝光批评,严重损害甲方经营体系的商誉;

  (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转让本份合同;

  (4)故意向第三人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的;

  (5)故意向甲方报告错误的或误导性的信息;

  (6)违反竞业禁止的规定参与竞争的;

  (7)连续未能完成销售指标,受到甲方次以上处罚,屡教不改的;

  (8)乙方逾期支付本份合同项下的任何款项,逾期超过天,仍不改正的;

  (9)。

  十七、声明及保证

  (一)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份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份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份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份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份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份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份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份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份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份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份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份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份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份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八、保密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十九、通知

  1、根据本份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份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二十、争议的处理

  1、本份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因履行本份合同引起的或与本份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争议: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一、不可抗力

  1、如果本份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份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份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份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份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份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份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份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

  3、乙方应经常视察市场,如发现第三方侵犯甲方的工业产权或有损于甲方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乙方应据实向甲方报告。乙方应尽最大努力并按照甲方的指示,帮助甲方使其不受这类行为的侵害,甲方将承担正常代理活动以外的此类费用。

  4、乙方不应与甲方或帮助他人与甲方竞争,乙方更不应制造代理产品或类似于代销的产品,也不应从与甲方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同时,乙方不应代理或销售与代理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不论是新的或旧的)任何产品。

  二十二、合同的解释本份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份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份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份合同相抵触。

  二十三、补充与附件本份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份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份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份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四、合同的效力本份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自月日至月日。 本份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月日

  年月日

产品代理合同范本 篇1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共同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授权乙方在范围内代理销售甲方的满天香白酒系列产品,代理销售限为年,协议期满后,乙方需继续代理销售的,需另行签订协议。

  2.甲方为确保产品质量,在乙方代理期限内,甲方向乙方带给生产许可证、酒类销售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相关产品的检测报告。

  3.甲方为使乙方零风险开创市场,甲方按代理商级别首批供货可先不支付货款,其中,一级代理商首批供货万元,二级代理商首批供货万元,三级代理商首批供货万元(均按出厂价计算)。

  4.甲方供给乙方的首批货物,在6个月至一年内销不出的,乙方可退还甲方或更换其它产品,产生的退货费用由乙方负责。

  5.甲方向乙方收取首批货款50%的信誉保证金,代理商交纳的信誉保证金在终止代理时甲方全额退还代理商(如乙方欠有甲方货款,甲方可从乙方的信誉保证金中扣除)。

  6.为确保乙方的市场资源,甲方不得在乙方的销售网点内进行销售,不利用乙方的销售人员销售甲方的产品。

  7.甲方根据乙方的销售要求,甲方可向乙方组织非甲方的产品(只限茅台酒以及茅台镇的其它中级酒)。

  8.甲方向乙方供货后,乙方在半年内未产生效益或销售金额不足3万元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进行甲、乙双方终止协议财务结算。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收到甲方的首批供货后,应立即组织和策划销售。市场销售区域及网点建立,不能在有代理商的区域内进行。

  2.乙方销售人员在市场销售过程中,应遵循甲方的市场指导价,不得任意过份抬高价格或低于代理价销售。

  3.乙方与甲方签订代理销售协议时务必向甲方带给有效的相关证件(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4.乙方需要甲方带给第二批货物时,乙方按甲方出厂价支付货款,乙方如遇团购的,甲方可根据乙方的需求与乙方签订供货协议,严格按协议条款履行职责。5.乙方在市场销售过程中,不得有损甲方名誉的言论好行为。

  6.乙方年销售额超过30万元以上的,甲方给乙方超出部份进行奖励,奖励比例为:超出金额在10万元以内的按5%奖励;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给于8%奖励,30万元以上的给于10%奖励。

  第三条:供货结算方式

  1.甲方供给乙方的首批货物作为乙方代理期间的周转物资,该货物待甲、乙双方终止协议时结算支付。

  2.乙方需要甲方带给第二批货物时,务必先款后货,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务必在甲、乙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发出。

  3.甲方供给乙方的货物在运输途中造成损坏的,乙方应在收到货物时当场验收,损坏的产品名称及数量由运输方签字认可,并于当日通知甲方,由甲方与运输方明确职责后处理。

  4.货款结算按甲、乙双方协商的结算价进行结算,协议终止后的结算按乙方的实际销出量结算。

  第四条:违约职责

  1.甲、乙双方务必严格遵守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双方不得违约,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经济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甲方违反第一条第六款,除核定经济赔偿外,并处以2000元至5000元的罚金。3.乙方违反第二条第一款和第五款,除核定经济赔偿外,并处以1000元至3000元的罚金。

  4.甲、乙双方在本协议履行中产生异议的,由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相关法律、法规程序处理。

  第五条:本协议有效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人或负责人:法人或负责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产品销售代理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具有代理专利申请人向中国XX(以下简称“专利局”)递交中国专利申请的资格,现依据《民法典》,甲、乙双方就甲方专利申请事项打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的专利申请代理方,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的专利申请。就每一项甲方委托乙方申请的专利,乙方负责的代理工作包括:

  1、撰写专利申请文件

  2、向专利行政部门提交专利申请及提出要求优先权的书面声明(如需);

  3、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不合格的,负责修改、补正;

  4、代为及时、足额缴纳专利申请过程中甲方需缴纳的申请费和实质审查费等官方收取的费用;

  5、及时请求专利行政主管部门对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并负责请求实质审查的相关资料;

  6、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认为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应在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

  7、代为领取并向甲方转发专利行政部门的相关通知;

  8、及时通知并邮寄专利行政部门下发的缴费文件并在甲方缴费后领取专利证书;

  9、及时提醒已经委托乙方办理的甲方专利年费的缴付时间并应甲方要求代甲方向专利行政部门支付甲方名下专利的年费;

  10、甲方需撤回专利申请的,乙方应代理甲方撤回专利申请;

  11、专利申请的申请、受理、初审、公布、实审直至授权各阶段中发生的、需处理的其他事项。

  二、甲方的委托项目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书面形式包括传真、电子邮件等,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即形成一件专利案件的有效委托,为保证申请工作进展顺利,甲方通过书面形式指示乙方的申请项目须包括如下资料:

  1、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地址(若为外国公司或个人还需提供中英文对照)、发明人或设计人名单;

  2、需提交给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委托书(委托书由乙方提供),由甲方签字或盖章;

  3、技术交底资料。

  三、甲方应对委托乙方的专利申请事务指定联系人,联系人的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否则,由此造成乙方无法与甲方及时联系产生的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四、乙方承诺在专利代理服务中遵循以下准则:

  1、甲方应真实地向专利代理人陈述该项目的背景和技术资料及有关数据,积极配合专利代理人办理专利事务;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提交的完整信息、技术资料和有关数据后在案件委托邮件约定的工作日内完成专利申请文件撰写并交甲方审核,申请文件待甲方审核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对于有特殊递交期限要求的

  案件,流程人员必须及时监控案件进度,严格遵守对时间的约定;

  2、在专利申请递交后及时向甲方传递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中间文件并汇报相关进展;同时对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各种审查意见进行答复,答复提交前需甲方认可;

  3、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甲方认同的专利代理人代为办理上述事务。

  4、按甲方提供的通讯地址及时向甲方转达官方往来文件,代理方流程人员在接到受理通知书、授权通知书、专利证书后五个工作日之内,须将相关官方文件扫描后送达甲方备案并邮寄原件。

  5、乙方必须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指派的代理人因故中途不能执行任务,应立即告知甲方并同时指派甲方认同的代理人接替。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专利代理事务转委托;

  6、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7、根据专利法要求指导甲方有关发明人补充、修改相关资料。

  五、甲方应真实地向乙方披露与进行的专利申请必要的技术资料,为乙方撰写专利申请文件提供技术资料方面的协助。

  六、甲方应认真审核专利申请文件,并核对有关信息,确认申请文件应以书面形式为之。

  七、乙方对于甲方的授权案件提供收费的年费提醒服务。具体为,甲方若委托乙方办理授权事宜或后续年费缴纳事宜,乙方提供次年的年费提醒服务,代理权限至该专利权终止;甲方自行办理授权事宜或缴纳年费的,视为终止委托,甲方自行监控后续年费,乙方不提供年费提醒服务;未获授权的专利案件的代理权限至收到驳回通知书时或

  因甲方原因撤回、视为撤回时终止。

  八、费用及支付

  1、官方费用按实际支出收取;

  2、代理费用为:申请代理费20元,实审代理费20元;申请文件经甲方确认后的申请文件(仅包括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和说明书附图)总页数超过50页,则每超过一页的官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另收代理费。

  3、未确定的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4、获得申请号后,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帐单、发票等有关票据后日内按照帐单所列款项向乙方指定的帐户支付代理费和官方费用;

  5、乙方的指定帐户为:

  户名:公司

  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支行

  九、乙方完成初稿后,甲方指示取消案件,甲方应支付全额代理费,已支付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十、因乙方过错造成甲方的专利申请形成被视为撤回处置的,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代理费用。因乙方泄露甲方技术资料因此造成甲方损失,因按照实际损失情况进行赔偿。

  十

  一、本协议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

  二、本协议长期有效,甲方可以随时通知解除本协议,但必须支付已经委托的专利案件的费用;乙方每年可以与甲方协商调整附表所示费用,协商不成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十

  三、履行本协议及因本协议所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向有管辖权法院起诉。

  十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市XX公司乙方:甲方联系人:

  乙方联系人:电话:

  电话:

  XXX:XXX: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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