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服务合同【最新7篇】

时间:2023-07-25 14:15:53 合同

  【简介】以下是热心会员“lsj9”收集的技术服务合同(共7篇),以供借鉴。

技术服务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 篇1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服务方(乙方):

  填写说明

  第一、“协议登记编号”的填写方式:协议登记编号为十四位,左起第一、二位为公历年代号,第三、四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编码,第五、六位为地、市编码,第七、八位为协议登记点编号,第九至十四位为协议登记序号,以上编号不足位的补零。各地区编码按GB规定填写。

  第二、技术服务协议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协议。技术服务协议中包括技术培训协议和技术中介协议。

  技术培训协议是指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协议。

  技术中介协议是指当事人一方以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为另一方与第三方订立技术协议进行联系、介绍、组织工业化开发并对履行协议提供服务所订立的协议。

  第三、计划内项目应填写国务院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市(县)级计划。不属于上述计划的项目此栏划(/)表示。

  第四、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1、括技术服务的特征、标的范围及效益情况;特定技术问题的难度、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具体的做法、手段、程序以及交付成果的形式。

  2、技术培训协议的此条款填写培训内容和要求,以及培训计划、进度。

  3、技术中介协议此条款填写中介内容和要求。

  第五、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包括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资料、文件及其他条件,双方协作的具体事项。

  属技术培训协议此条款填写培训所需必要场地、设施和试验条件,以及当事人各方应当约定的提供和管理有关场地、设施和试验条件的责任。

  第六、其他:

  协议如果是通过中介机构介绍签订的,应将中介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定金、财产抵押担保的,应将给付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手续的复印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七、委托代理人签订协议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第八、本协议书中,凡是当事人约定认为无需填写的条款,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处划(/)表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协议双方就项目的技术服务(该项目属计划),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1、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应当填写培训内容和要求、培训计划、进度;属技术中介协议当应填写中介内容和要求。

  2、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3、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4、验收标准和方式技术服务或者技术培训按标准,采用方式验收,由方出具服务或者培训项目验收证明。

  本协议服务项目的保证期为。在保证期内发现服务质量缺陷的,服务方应当负责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但因委托方使用、保管不当引起的问题除外。

  5、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报酬(服务费或培训费)元。

  服务方完成专业技术工作,解决技术问题需要的经费,由方负担。

(二)本项目中介方活动经费为:元,由方负担。

  中介方的报酬为:元,由方支付。

(三)支付方式(按以下第种方式)

  A。总付:元,时间:

  B。分期支付:元,时间:、元,时间:

  C。其他方式:

  6、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技术服务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应当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A。技术培训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应当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B。技术中介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应当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协议第条约定,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二)违反本协议第条约定,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三)

  7、争议的解决方法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进行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因本协议所发生任何争议,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8、其他(含中介方的权利、义务、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定金、财产抵押担保等上述条款未尽事宜)

  9、本协议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签字、盖章):

  代表人:

  年月日

  乙方(签字、盖章):

  代表人:

  年月日

技术服务合同 篇2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服务方(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 项目名称

  第二条 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1.服务内容:

  2.方式:

  3.要求:

  第三条 工作条件:

  第四条 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1.本项目报酬(服务费或培训费):元。

  服务方完成专业技术工作,解决技术问题需要的经费,由方负担。

  2.本项目中介方活动经费为:元,由方负担。中介方的报酬为:元,由方支付。

  3.支付方式为如下第种:

(1)合同生效后日内向乙方支付报酬总额的%;

(2)合同履行完成后(验收合格之日起)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报酬余额。

(3)其它方式:。

  第五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六条 甲方的主要义务

  1.在合同生效后日内向乙方提供下列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样品:

  2.在接到乙方关于要求改进或更换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样品的通知后天内及时做出答复;

  3.按约向乙方支付报酬,乙方开户银行帐户为。

  4.协助乙方完成下列配合事项:

  第七条 乙方的主要义务

  1.在年月日前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2.依照下列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3.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材料或工作条件不符合合同约定时,应在合同生效后天内通知委托方改进或者更换;

  4.应对甲方交给的技术资料、样品等妥善保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继续工作对材料、样品或设备等有损坏危险时,应中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委托方;工作完成后应归还上述技术资料、样品,不得擅自存留复制品。

  第八条 保密条款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技术成果收益归属

  在履行本合同中,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乙方所有。(注:当事人还可以有其他不同的约定)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数据、样品和工作条件,影响工作质量和进度的,应当如数支付报酬。逾期二个月不提供约定的物质技术条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的违约金。

  2.甲方迟延支付报酬,应当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的违约金,逾期二个月不支付报酬或者违约金的,应当交还工作成果,补交报酬,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的违约金。

  3.甲方迟延接受工作成果的,应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的违约金和保管费。逾期二个月不领取工作成果的,乙方有权变卖、处理工作成果,从获得的收益中扣除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后,剩余部分返还甲方,所获得的收益不足抵偿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的,有权请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擅自不履行合同,应当免收报酬并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的违约金。

  2.未按约定的期限完成工作的,应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的违约金。

  3.未按质按量完成工作的,应当负责返工改进或如数补。如果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4.在工作时间,发现对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材料或工作条件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未按约定期限通知委托方,造成技术服务工作停滞、延误或不能履行的,应酌减或免收报酬;

  5.在工作期间,发现委托方提供的物品有受损的危险,未按约定期限通知委托方,应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6.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将有关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或工作成果引用,发表或提供给第三人,应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的违约金。

  7.对甲方交付的样品,材料及技术资料保管不善,造成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或者损坏的,应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时间:;

  2.验收地点:;

  3.验收标准: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技术指标;

  4.验收方法:由甲方组织有关同行业专业技术人员验收,写出验收报告;

  5.验收费用由方负担。

  第十三条 保证期为(年/月)。在保证期内发现服务质量缺陷的,乙方应当负责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但因甲方使用、保管不当引起的问题除外。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八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份,送留存一份。

  委托方(盖章): 服务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委托方担保人(盖章): 服务方担保人(盖章):

  地址: 地址: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技术服务合同协议(二)

  项目名称:

  委托方:

(甲方)

  服务方:

(乙方)

  签订地点:省市(县)

  签订日期:年月日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项目的技术服务(该项目属计划※),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属技术培训合同应当填写培训内容和要求、培训计划、进度;属技术中介合同应当填写中介内容和要求)

  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三、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四、验收标准和方式

  技术服务或者技术培训按标准,采用方式验收,由方出具服务或者培训项目验收证明。

  本合同服务项目的保证期为。在保证期内发现服务质量缺陷的,服务方应当负责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但因委托方使用,保管不当引起的问题除外。

  五、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报酬为(服务费或培训费):元。

  服务方完成专业技术工作,解决技术问题需要的经费,由方负担。

(二)本项目中介方活动费为:元,由方负担。

  中介方的报酬为:元,由方支付。

(三)支付方式(按以下第种方式):

①一次总付:元,时间:

②分期支付:元,时间:

  元,时间:

③其它方式:

  六、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技术服务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技术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八条、第九十九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技术培训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技术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技术中介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技术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二)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七、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进行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因本合同所发生任何争议,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按司法程序解决。

  八、其它(含中介方的权利、义务、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等上述条款未尽事宜):

  填写说明

  一、“合同登记编号”的填写方式:

  合同登记编号为十四位,左起第一、二位为公历年代号,第三、四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编码,第五、六位为地、市编码,第七、八位为合同登记点编号,第九至十四位为合同登记序号,以上编号不足位的补零。各地区编码按GB2260--84规定填写。(合同登记序号由各地区自行决定)

  二、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技术服务合同中包括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

  技术培训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中介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为另一方与第三方订立技术合同进行联系,介绍、组织工业化开发并对履行合同提供服务所订立的合同。

  三、计划内项目应填写国务院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市(县)级计划,不属于上述计划的项目此栏划(/)表示。

  四、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包括技术服务的特征、标的范围及效益情况;特定技术问题的难度、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具体的做法、手段、程序以及交付成果的形式。

  属技术培训合同的此条款填写培训内容和要求,以及培训计划、进度。

  属技术中介合同此条款填写中介内容和要求。

  五、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包括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资料、文件及其它条件,双方协作的具体事项。

  属技术培训合同此条款填写培训所需必要场地、设施和试验条件,以及当事人各方应当约定提供和管理有关场地、设施和试验条件的责任。

  六、其它

  合同如果是通过中介机构介绍签订的,应将中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定金、财产抵押担保的,应将给付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手续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七、委托代理人签订本合同书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八、本合同书中,凡是当事人约定认为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处划(/)表示。

  委托方名称(或姓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甲方联系人(签章) 住 所(通讯地址) 电 话 电 挂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服务方名称(或姓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乙方联系人(签章) 住 所(通讯地址) 电 话 电 挂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中名称(或姓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介联系人(签章) 住 所(通讯地址) 方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印花税票粘贴处

  登记机关审查登记栏:

  技术合同登记机关(专用章)

  经办人 (签章) 年 月 日

技术服务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

  甲方:

  住所地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地:

  联系电话:

  为确保甲方正确和安全使用计算机系统(简称系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以及系统有限公司《计算机系统服务细则》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合同双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系统技术维护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

  乙方受甲方委托对甲方使用的系统进行技术维护。

  系统是指系统专用设备和相应的软件,系统专用设备包括、、。甲方应聘用持有《系统操作员资格证书》的人员操作上述系统。

二、服务方式:

  1、安装服务:乙方应协助甲方提供能正常运行企业系统的硬件环境和运行环境,乙方负责甲方系统的安装,保证甲方能正常开具发票。乙方负责防伪税控系统的升级工作。

  2、培训服务:乙方负责为甲方系统操作人员提供技术培训,培训合格者将系统企业操作员结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调离该岗

  位后,甲方须另行指派人员参加乙方组织的技术培训。有关技术培训费、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应视情况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技术培训合同。

  3、电话服务:乙方设专线客服电话向甲方提供全天候电话技术支持服务,解答甲方有关问题,指导甲方排除故障,以满足甲方服务需求。乙方专线客服电话号码为:-。

  4、上门维护:对于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问题,乙方应在24小时内做出响应,指派专人到甲方现场排除故障,一般故障的处理期限不得超过一个工作日,特殊疑难故障可视情况适当延长。

  5、回访服务:系统经乙方为甲方安装调试正常后一个月内,乙方至少安排一次电话回访服务;一年内乙方承诺提供不少于一次的上门回访服务。

  6、专用设备维修:甲方使用的系统专用设备发生损坏时,乙方承诺提供自甲方购买之日起一年免费更换(人为因素损坏的除外)。购买期限届满一年后,乙方负责提供维修养护服务,但甲方应即时结清乙方维修养护服务所发生的成本费。

三、服务收费标准:

  1、在甲方系统运行期间,甲方须于每年月日之前向乙方缴纳当年系统技术服务年费元。

  2、缴费标准为元/套/年,共计套年,合计技术服务年费为元。

四、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无故解除对甲方的服务,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一定款额的赔偿金;

  2、甲方有权向乙方或主管税务机关投诉乙方服务质量或技术服务工程师等人员,乙方对投诉的问题和被投诉的人员,经查实确认后应及时将处理结果通知甲方。

  3、由于以下情况导致甲方系统无法正常使用时,乙方只负责恢复系统的正常运行,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1)因无系统企业操作员结业证书的人员操作导致时;

(2)操作人员误操作时;

(3)擅自拆装专用设备造成的专用设备损坏时;

(4)应乙方的要求防伪税控系统移机时,所造成的数据丢失和软件损坏;

(5)计算机感染病毒;

(6)其他不可确定为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存在瑕疵而导致的;

(7)不可抗力(如突然停电)等原因。

  甲方如需更换系统的相关设备,应向乙方支付所更换设备的费用。

  4、甲方逾期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所约定的服务年费时,每逾期一日,应按应缴年服务费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30日仍未全额履行付款义务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合同总价款的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五、甲方自备设备故障及排除:

  甲方自备计算机和打印机出现故障,需乙方提供服务时,双方另外议定应当收取的服务费用。

六、合同纠纷的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的全部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止。

八、补充协议: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一致订立补充协议。

九、其他:

  1、本合同之标题仅系为方便阅读,本合同之所有含义均以合同条款之约定为准。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时间:年月日

技术服务合同 篇4

  委托方(甲方):

  服务方(乙方):

  签订时间:

  为了明确双方在技术服务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技术服务内容:由甲方变电站至吉林鑫达铸造有限公司变电站架设一条10KV高压线路。距离大约5公里。

  第二条 技术服务方式:大包交钥匙工程

  第三条 工程执行标准:《冶金电气设备工程安装验收规范(GB-20)》和《电气装置电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实验标准(GB-20)》

  第四条 甲方要求:

  1)、线路为10KV架空线路,采用水泥杆,杆高12—15M。水泥杆埋设深度按国家标准执行,设计要以现场实际而定,必须保证安全可靠,符合国家标准。

  2)、导线采用95mm2聚乙烯绝缘钢芯铝绞线架空电缆,必须为国标线,型号:JKLGY—95/15。

  3)、镀锌金具、横担70×8×1400、15KV复合硅胶绝缘子。

  4)、从钢厂变电站出口到电杆、从电杆到铸造变电站进入线用10KV/300mm2高压电缆引入(电缆及终端头由甲方提供)。

  5)、线路有四处分支,要求各分支安装跌落开关、避雷器及接地极。 (A)、2号井、(B)、钢渣厂、(C)、3号、5号、6号井(D)、搅拌站。

  6)、线路安装2—3组避雷器(Y5WS—17/50)。

  第五条 委托方提供的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委托方负责提供钢厂变电站出口至电杆、从电杆至铸造变电站入口电缆和电缆终端头。

  2、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用地的协调工作。

  第六条 履行合同的期限地点

  1、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本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完毕合同自然解除。

  2、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计35天。雨天无法施工时,顺延工期。

  3、合同履行地点:吉林省东丰县横道河镇。

  第七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委托方的权利

  1、委托方有接受服务方完成的技术服务项目成果的权利;

  2、委托方有接受服务方传授解决技术问题知识或者操作技术的权利;

  3、服务方逾期不完成工作成果的,委托方有权利解除合同。

(二) 委托方的义务

  1、委托方按合同的约定为服务方提供工作条件,完成应配合的工作;

  2、委托方按期向服务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

  3、委托方按合同规定向服务方提供技术资料。

  二、服务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服务方的权利

  1、服务方有权接受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的权利;

  2、服务方交付工作成果后,有收取技术服务报酬的权利;

  3、委托方不提供工作条件的,服务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服务方的义务

  1、服务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完成服务内容,解决技术问题,保证工作质量;

  2、向委托方交付达到质量要求的服务成果;

  3、服务方向委托方交付的服务成果不符合质量标准或有缺陷的应当无偿返工。由此给委托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八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一、服务方在工程完工自检合格后,以书面形式向委托方申请验收。

  二、执行的标准及验收标准:

  1、《电气装置电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实验标准(GB-20)》

  2、《冶金电气设备工程安装验收规范(GB-20)》

  三、主控项目

  1、高压绝缘子应按《电气装置电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实验标准(GB-20)》的规定试验合格。

  2、变压器中性点接地装置应按设计规定的低压配电系统进行施工,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四、一般项目

  1、杆坑、拉线坑深度应符合以下标准:

(1)10KV电杆坑深允许误差-50--+100mm。

(2)电杆垂直度(即杆稍倾斜位移,D为电杆稍径)。

(3)导线弛度实际与设计值误差±5%,同一档内导线间弛度差为50。

  2、横担、绝缘子及金具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横担与电杆间接触紧密、安装牢固,绝缘子与电杆、导线金具连接可靠,金具规格与导线匹配,部件防腐及镀层完好。

(2)高压瓷件表面严禁有裂纹、破损缺陷,耐张悬垂绝缘子串上的弹簧销、螺栓及穿钉安装正确。

(3)横担与中心线的角度正确,导线连接必须紧密牢固,连接处严禁有断股和损伤,导线的连接应在压接或校直后严禁有裂纹。

  3、导线架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导线和绝缘子固定可靠,导线无断股、扭绞和死弯。

(2)导线间及导线对地及交叉跨越最小安全距离必须按设计规范施工。导线紧线后,电杆稍无明显偏移。

(3)拉线撑杆与电杆的尖角位置正确,金具齐全,连接牢固,同杆的各条拉线均受力均匀。

(4)导线与拉线、电杆与构架之间布置合理整齐,导线间连接走向清楚,安装后的净空间距离不应小于200mm。

  4、杆上的电气设备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柱上开关分合闸操动灵活,机械锁定可靠,分合闸三相同期性好,接地可靠,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Ω。

(2)杆上避雷器排列整齐,间距不小于350mm,引线截面选择正确。

(3)避雷器及接地装置安装应符合规定。

  第九条 报酬标准及结算方式

  一、本合同总价款

  人民币:¥万元 大写:壹佰壹拾伍万元整。

  二、付款方式:

  1、承兑结算;

  2、合同签订后,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金额30%(叁拾肆万伍千元)的预付款;

  3、施工用料全部进厂开始施工后,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金额的30%(叁拾肆万伍千元);

  4、工程施工完毕,送电成功后,乙方开据合同全额%的东丰县地税建筑安装发票后,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金额的30%(叁拾肆万伍千元);

  5、余下合同总金额10%(壹拾壹万伍仟元)的工程款作为质保金,自线路投运之日算起运行满一年,甲方向乙方一次性结清余款;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委托方的违约责任

  1、委托方不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数据及工作条件,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给服务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由委托方按损失予以补偿给服务方。

  2、委托方不支付报酬或支付报酬不足的,服务方有权要求委托方限日支付。

  二、服务方的违约责任

  1、服务方不履行技术服务合同或延迟交付服务成果并由此给委托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由服务方按实际经济损失赔偿给委托方。

  2、服务方交付的服务成果有缺陷,给委托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服务方承担损失。

  3、服务方对委托方交付的技术资料造成损失或损坏的,由服务方负责承担损失。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在执行工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其他未尽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技术服务合作的合同协议书 篇5

  为了进一步规范技术专家队伍建设与管理,加强公司与技术专家之间的合作,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作协议,共同遵守协议所列条款。

  北京军友诚信质量认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聘用先生/女士(以下简称乙方)作为甲方技术专家。

  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执行。

  一、甲方承诺:

  1、根据审核需要邀请技术专家开展审核专业咨询、专业技术研讨、授课等活动,并按公司有关规定发给补助/报酬。

  2、向乙方提供或传达上级部门和甲方有关认证活动的信息

  3、甲方邀请乙方参加审核或相关组织活动时,按每个审核日发放10元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办理保险。

  凡在参加甲方的审核时,发生意外伤亡及其他一切事故,按乙方投保的保险条款执行,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乙方未办理保险,则一切责任由乙方个人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乙方承诺:

  1、遵守甲方相关管理程序的规定。

  2、甲方安排审核活动时一般能保证参加,如无特殊情况累计二次不能按任务书执行审核任务,则视为不愿意参加甲方审核活动,不再安排审核任务。

  3、本人同意在审核中发生意外时,按协议第一项中的第3条执行。

  4、甲方的经营、管理及审核信息和客户情况均属甲方机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认证有限公司(盖章):

  年月日

  技术专家(签字):

  年月日

技术服务合同范本 篇6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收集整理的技术服务合同范本(通用8篇),欢迎大家分享。

技术指导服务合同 篇7

  甲方:

  公司地址:

  乙方:

  公司地址:

  鉴于:

  乙方是一家拥有尖端品牌技术的高新技术企业,为了满足甲方的个性化营销需求,甲方委托乙方利用系统软件平台及强大的技术团队向甲方提供技术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公平友好的原则,签订本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合同”):

  一、服务项目

  合作期内,乙方为甲方提供网络推广项目技术服务。

  二、服务期间

  乙方为甲方提供月的服务,自20xx年7月18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三、服务内容

  1、网络营销策划服务的`技术支持

  乙方利用包括网友数据库、会员数据库、购房者投资消费决策信息数据库等多个数据库组成的强大的数据中心作为数据基础,根据网络关键词管理系统、浏览量统计系统等分析系统,通过对网友的网络访问习惯和个人行为进行分析和统计,为甲方提供包括网站平台、会员平台、移动平台、媒体平台等全方位精准定向及营销策划服务的技术支持,在相关数据的基础上,便于进行项目的分析、营销策划,以便掌握向甲方提供服务的依据,为网络营销策划服务提供技术支持。

  2、推广形象设计制作服务的技术支持

  乙方根据甲方前期的项目需求,结合推广方案,了解市场及用户的需求,将界面设计及产品可用性、整体的创意和视觉设计整合,并融合跨文化设计的经验;度身打造属于甲方的独特产品;依托甲方项目特点运用设计心理学与产品定位相结合同时整合品牌元素,在新技术的采用上针对用户的使用习惯、目标访问群体的分布地域、年龄阶层、网络速度、阅读习惯等特点设计不同的阅读模式,从用户心理学角度出发,进行深度的用户需求挖掘、调研、可用性评估,通过对项目的视觉优化、交互优化、产品优化、文字优化以及图像强化概念使用图片资料库准确抓住每页焦点,运用前端制作编译方式撰写代码,适配多种浏览器,保证流畅;并支持视频输出与输入FLASH高端效果实现炫丽等效果,以便为甲方的推广形象设计制作服务提供技术支持。

  3、网络推广服务的技术支持

  (1)网络推广的技术支持服务:

  乙方对甲方确认的营销项目进行技术预定、技术实现、实时监控效果,并提供提示及反馈服务、确保甲方营销项目准确及时。

  (2)网络信息管理系统服务:

  乙方通过网络管理技术系统来支持甲方利用全国的站点资源,通过乙方技术确保甲方在上进行基于资讯、信息、软文、评论、口碑、排行等推广形式的实现,保证项目在上正常、有序、可控的推广和全面实现。技术上采用LAMP架构进行负载均衡,并有针对性的设置南北机房,保障服务的持续性,避免单点故障。在调度上采用关系型数据库,为乙方设置定时的技术,以实现服务执行,同时以技术统计等支持手段,提高甲方项目在上推广的准确性和针对性。

  (3)搜索引擎服务

  乙方将利用强大的采用分布式、并行计算技术搜索引擎服务为甲方的目标受众提供实时的搜集、汇总互联网上房产、家居等方面有价值的信息,并按照搜房特有的计算方法进行索引、排序和搜索。确保用户在搜索甲方信息时可以进行精准匹配,并确保内容的有序、准确和及时。

  四、费用及付款方式

  1、甲方向乙方支付实际合同款共计人民币捌万元整(¥元),

  2、甲方在年(¥元);20xx年10月1日前向乙方支付剩余全部合同款计人民币肆万元整(¥元)。

  3、甲方应按上述条款的规定及时将合同款汇入乙方指定的汇款帐户:

  开户名:

  开户行:

  帐号: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首次网络推广日前5个工作日,应向乙方提交必需的法律文件或法定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项目的主体资格、信息图文的权属合法性证明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2、甲方如对乙方技术服务情况存在异议(包括认为存在错发、漏发或任何其他违反本协议规定的情况),甲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每一阶段技术服务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否则认定为全部技术服务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完毕。

  3、甲方承诺指派专人配合本合同的执行工作。

  4、甲方应按照协议的约定支付各项应付费用。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技术服务。

  2、乙方应保证网络信息管理系统、搜索引擎系统等多个集成系统的稳定性,保证在服务期内能够正常运转。

  3、乙方应在服务期内对甲方营销项目进行维护、更新、防毒防黑;

  4、乙方应在服务期内对甲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指导。

  七、保密责任

  1、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监管机构要求和双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他顾问、雇员除外)泄露本合同的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否则,甲乙双方都有权利向对方请求损失赔偿,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本保密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八、特殊免责条款

  1、甲方理解乙方为了系统软件的正常运行,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系统软件进行维护,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的本合同项下的技术服务不能按计划执行,甲方不对此追究责任,但乙方有义务尽力避免服务中断或将中断时间限制在最短时间内,同时,甲方有权要求该部分技术服务在本合同期限内顺延。

  2、乙方可能不定期对其技术服务内容等有关方面进行调整,如因上述调整而影响本合同执行,经甲方认可后,不对此追究法律责任,乙方则应该尽可能将上述影响减少至最低程度。

  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电脑病毒、黑客攻击、网络故障、带宽或其他网络设备或技术提供商的服务延迟、服务故障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及时、充分地向对方以书面形式发通知,并告知对方该类事件对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则双方于彼此间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一方违约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责。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及违约处理

  1、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正、更改或增删需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方可发生效力并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2、如一方违反本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在三十(30)日内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如违约方继续进行违约行为或不履行其义务,守约方除就其所有损失而获得违约方补偿外,亦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

  3、本合同期间,如甲方逾期七(7)日未向乙方支付到期款项,经乙方合理催告后,甲方仍拒绝支付的,乙方可经书面通知甲方而终止本合同。

  如甲方逾期付款,则每逾期支付一天,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款项的千分之五作为逾期违约金。

  十一、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生效、解释、执行、管辖、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本合同的相关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

  部分,具有与合同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盖章:

  签约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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