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合同(汇编13篇)

时间:2023-07-28 08:54:46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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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合同

土地流转合同 篇1

  甲方(出让方):乙方(受让方):

  地址:地址: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

  甲方采用租赁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流转土地用途

  乙方流转用于药材生产,不得改变流转土地用途,不得用于畜牧业生产及其他非农生产。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流转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将承包的耕地亩流转给乙方,该土地位于x。

  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

  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流转费用采取实物支付。乙方每年月日支付甲方优质小麦x公斤/亩,每年月日支付甲方优质水稻x公斤/亩。质量标准根据国家标准确定。经双方同意,也可根据当年实物市场价格折算成人民币支付。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收回流转的土地。

  2、义务。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帮助调解本社区和其它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在流转期间如遇土地征用占用情况,由甲乙双方共同作出决定,乙方不得擅自作出决定,乙方没有通过甲方私自作出的决定无效,如因乙方私自决定造成土地被征用、占用及其他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费用,赔偿标准为每亩人民币壹仟万元。如确因国家或者集体需要,由甲乙双方共同作出决定的,青苗赔偿费归乙方所有,其他土地补助、土地款、安置费、安置物等所有补偿归甲方所有。

  4、合同期内国家给予的农业直补归甲方所有。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在受让的土地上,具有生产经营权。

  2、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可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进行有效保护,不能依法保护,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①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②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③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④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⑤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九、违约责任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①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②荒芜土地的、破坏土地的;③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流转合同发生纠纷的,由雙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镇农业经营管理部门调解,不同意调解或调解无效的,向上级农业承包合同管理部门申请仲裁,不服仲裁决定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发包方各一份,镇农业承包合同管理部门留存一份。自甲、乙雙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让方)签字:乙方(受让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土地流转合同 篇2

  承包方(甲方): 住所:

  受 让 方(乙方): 住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农

  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等,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 乡(镇)街道 村 组座落在 家庭承包地 亩以 方式,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流转给乙方,用于 。

  第二条: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和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应履行的义务仍由甲方承担。该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2、不得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与经营。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该土地的自主生产经营使用权及产品处臵收益权;

  2、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3、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该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第三条: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一)流转价款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

  1、土地流转期间乙方向甲方以现金形式支付价款。每亩每年由乙方支付 元(大写金额: );共计 元(大写金额: )作为流转价款。

  2、以实物方式支付。即每亩每年由乙方交给甲方 (小麦、玉米或其它事物) 公斤(大写数额: 公斤)共计 公斤(大写数额 公斤)作为流转金。

(二)流转价款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提前一年支付。即于上年 月 日前支付,且每年递增 %。

  2、逐年支付。即于每 年 月 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递增 %。

  3、一次性支付。即于 年 月 日之前全部结清流转价款。

(三)经营使用期间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标的`按时兑现,否则,逾期一天加罚乙方应兑付款的 %滞纳金。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服从国家及农业基础设施占用或征用该土地的需要,并均不负违约责任。

(二)合同一经签订,所有条款双方应严格认真履行,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应向对方偿付违约金,并赔偿给付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五条:其他事宜

(一)本合同不因甲乙双方法人代表变动而变动,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严重毁损该士地,造成合同无法无法履行的除外。

(二)合同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乙方如需继续经营,享有优先承包权。但需与甲方另行协商,重新签订合同。如不再使用,应清理所有承包土地的地面设施,将土地整平后交给甲方。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三)土地流转的期限超过家庭承包期剩余期限的,超过的时间无效。

(四)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平等协商可在补充栏目(附后)中,完善合同内容,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发包方、乡镇农村合同管理部门和鉴证机关各一份。

  甲方: (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发包方: (签字盖章) 鉴证机关: (签字盖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流转合同 篇3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 乡(镇) 村 组 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地块名称 坐落(四至) 地块数(块) 面积(亩) 质量等级

  (肥力水平) 备注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转让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三、转让费

  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 元。对甲方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该地块的补偿金为 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乙方采用现金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 。(为 年 月 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2、乙方采用实物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 。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 。(为 年 月 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五、承包经营权转让土地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转让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 。(双方须提请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发包方、双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鉴证,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乙方签名的转让土地交付收据)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甲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转让认可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转让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依据合同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办理有关手续。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承包期内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经营决策、产品处置和收益等权利。

  5、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国家政策规定的费用和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护地力,不得掠夺性经营,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8、其他约定: 。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转让承包经营权土地的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鉴证、备案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流转合同 篇4

  甲方(出让方):乙方(受让方):

  地址: 地址: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

  甲方采用 租赁 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流转土地用途

  乙方流转用于 药材 生产,不得改变流转土地用途,不得用于畜牧业生产及其他非农生产。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年,从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四、流转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将承包的耕地亩流转给乙方,该土地位于 。

  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

  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流转费用采取实物支付。乙方每年月日支付甲方优质小麦 公斤/亩,每年月日支付甲方优质水稻 公斤/亩。质量标准根据国家标准确定。经双方同意,也可根据当年实物市场价格折算成人民币支付。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收回流转的土地。

  2、义务。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帮助调解本社区和其它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在流转期间如遇土地征用占用情况,由甲乙双方共同作出决定,乙方不得擅自作出决定,乙方没有通过甲方私自作出的决定无效,如因乙方私自决定造成土地被征用、占用及其他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费用,赔偿标准为每亩人民币 壹仟万 元。如确因国家或者集体需要,由甲乙双方共同作出决定的,青苗赔偿费归乙方所有,其他土地补助、土地款、安置费、安置物等所有补偿归甲方所有。

  4、合同期内国家给予的农业直补归甲方所有。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在受让的土地上,具有生产经营权。

  2、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可擅自改变用

  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进行有效保护,不能依法保护,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①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②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③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④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⑤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九、违约责任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①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②荒芜土地的、破坏土地的;③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流转合同发生纠纷的,由雙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镇农业经营管理部门调解,不同意调解或调解无效的,向上级农业承包合同管理部门申请仲裁,不服仲裁决定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发包方各一份,镇农业承包合同管理部门留存一份。自甲、乙雙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让方)签字: 乙方(受让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土地流转合同 篇5

  甲方(转包方):

  乙方(接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 乡(镇)村

  组 亩土地(详情见下表)承包经营权,转包给乙方

  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转包土地基本情况表

  二、转包期限

  转包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三、转包金、支付时间与方式

  1.转包金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

  (1)以实物形式支付。即每亩每年由乙方交给甲方 (填小麦、玉米或其他实物) 公斤(大写: )共 公斤。

  (2)以现金方式支付。即每亩每年由乙方支付甲方转包金人民币 元,(大写: )。

  (3)考虑物价等因素的约定: 。

  2.转包金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一次性支付:于 年 月 日前全部支付完毕。

  (2)逐年支付,即于每年 月 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递增%(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转包金;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转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2.甲方与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合同关系不变;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转包土地,制止乙方损坏转包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安臵和土地补偿权利。

土地流转合同 篇6

  甲方(出让方): 乡(镇) 村 组,农户姓名

  身份证号:

  住 所: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

  住 所: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法律、规章的有关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平等协商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一、 流转承包土地的种类、位置、四至、面积、质量、等级

  甲方将承包的土地(以下简称承包地) 亩经营权流转给乙方,承包地座落于 。四至界限。 (承包地属性、质量等见附件)。

  二、承包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双方约定,承包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三、承包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

  甲方采用 方式(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及其他)将其承包地流转给乙方生产经营。

  四、流转承包地用途

  流转承包地只能用作农业用途,具体用途为 。

  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

  1、承包地流转费用现金支付。合同期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流转费每年 元。付款时间每年10月31日。

  2、流转土地所享受国家惠农资金和其它补贴均由 方享受。

  六、流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承包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收回流转的承包地。合同约定的其它权利。

  2、义务。在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下,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以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甲方应当及时向发包方备案;以转让方式流转的,甲方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合同约定的其它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在受让的承包地上,具有自主生产经营权。如果乙方在流转期间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流转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甲方依法收回承包土地时,受让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合同约定的其它权利。

  2、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荒地、林地等)进行有效保护,不能依法保护,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乙方将甲方以转包、出租方式流转的土地实行再流转,应当取得甲方同意。合同约定的其它义务。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①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②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③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④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⑤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八、违约责任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芜土地的、破坏地上附着物的;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九、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流转合同发生纠纷,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双方当事人不愿意协商或调解,或者协商、调解无效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服仲裁决定的,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发包方各一份,乡镇经管站各留存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转让合同,应以原发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签名:

  乙方(盖章)签名:

  鉴证单位(盖章) 鉴证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流转土地土地名称、四至界址、面积、质量等级情况表

  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当中可以对需要进行流转的土地情况进行一个说明,同时约定好流转的费用以及违约事项与违约金,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要约定产生纠纷时的解决办法。这样这份合同才能充分保障双方的权益。若你对此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电话咨询在线律师。

土地流转合同 篇7

  甲方(出让方):乙方(受让方):

  地址:地址: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

  甲方采用租赁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流转土地用途

  乙方流转用于药材生产,不得改变流转土地用途,不得用于畜牧业生产及其他非农生产。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流转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将承包的耕地亩流转给乙方,该土地位于 。

  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

  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流转费用采取实物支付。乙方每 年 月 日支付甲方优质小麦 公斤/亩,每 年 月 日支付甲方优质水稻 公斤/亩。质量标准根据国家标准确定。经双方同意,也可根据当年实物市场价格折算成人民币支付。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收回流转的土地。

  2、义务。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帮助调解本社区和其它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在流转期间如遇土地征用占用情况,由甲乙双方共同作出决定,乙方不得擅自作出决定,乙方没有通过甲方私自作出的决定无效,如因乙方私自决定造成土地被征用、占用及其他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费用,赔偿标准为每亩人民币 元。如确因国家或者集体需要,由甲乙双方共同作出决定的,青苗赔偿费归乙方所有,其他土地补助、土地款、安置费、安置物等所有补偿归甲方所有。

  4、合同期内国家给予的农业直补归甲方所有。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在受让的土地上,具有生产经营权。

  2、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可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进行有效保护,不能依法保护,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①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②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③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④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⑤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九、违约责任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

  ①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②荒芜土地的、破坏土地的;

  ③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流转合同发生纠纷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镇农业经营管理部门调解,不同意调解或调解无效的,向上级农业承包合同管理部门申请仲裁,不服仲裁决定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发包方各一份,镇农业承包合同管理部门留存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让方)签字:乙方(受让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土地流转合同 篇8

  甲方(出让方):

  地址:

  乙方(受让方):

  地址: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

  甲方采用 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流转土地用途

  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用途,用于农业生产,合同双方约定 。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流转土地的种类、位置、面积、等级

  甲方将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 亩流转给乙方,该土地位于 。其中 (可具体列表说明)。

  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

  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流转费用现金(实物)支付。乙方每年 时间(或一次性)支付甲方 元/亩,合计 元。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收回流转的土地。

  2、义务。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帮助调解本社区和其它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在受让的土地上,具有生产经营权。

  2、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荒地、林地等)进行有效保护,不能依法保护,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①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②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③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④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⑤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九、违约责任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①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②荒芜土地的、破坏地上附着物的;③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流转合同发生纠纷,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乡(镇)农业经营管理部门调解,不同意调解或调解无效的,双方协商向上级农业承包合同管理部门申请仲裁,不服仲裁决定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发包方各一份,乡镇农业承包合同管理部门留存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转让合同,应以原发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土地流转合同 篇9

  农村土地流转合同

  甲方(流出方):

  乙方(流入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正、平等、自愿、互利、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流转标的

  甲方同意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甘州区龙渠乡头头闸村一社 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出租给乙方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二、流转土地方式、用途

  甲方采用出租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用途,用于非农生产,合同双方约定:乙方承包土地限于从事种植业,对土地进行改造和建长期建筑物,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 年,从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期限不得超过承包土地的期限。

  四、流转土地的种类、面积、等级、位置

  甲方将承包的耕地亩出租给乙方耕种,该土地位于甘州区龙渠乡头头闸村一社。(详见列表)。

  五、流转价款支付方式、时间

  乙方同意每年月日前一次性按元/亩(按当年本村制种玉米《合同》价格的30%计算),合计元流转价款支付给甲方。

  六、土地交付、收回的时间与方式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流转土地交付乙方。

  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流转土地交回甲方。

  交付、交回方式为(双方由本社社长鉴证,双方以本《合同》依据)当面交接。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和补偿费用,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收回流转的土地。

  (二)协助和督促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 合理、环保正常使用土地,协助解决该土地在使用中产生的用水、用电、道路、边界及其他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不得将该土地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再流转。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合同约定流转的土地具有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自主生产经营权,经营决策权,产品收益、处置权。

  (二)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用及补偿费用,不得擅自改变流转土地用途,不得使其荒芜,不得对土地、水源进行毁灭性、破坏性、伤害性的操作和生产。履约期间不能依法保护,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三)未经甲方同意或终止合同,土地不得擅自流转。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二)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三)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十、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交付流转土地,或不完全交付流转土地,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租金的10%。

  (二)甲方违约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应支付乙方赔偿金:租金的10%。

  (三)乙方不按合同规定时间向甲方交回流转土地、或不完全交回流转土地,应向甲支付违约金:一年的租金。

  (四)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元。

  (五)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对土地、水源进行毁灭性、破坏性、伤害性的操作和生产,荒芜土地的,破坏地上附着物的;

  3.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十一、特别约定

  (一)本合同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如遇国家征用或农业基础设施使用该土地时,双方应无条件服从,并约定由甲方收取方式获取国家征用土地补偿费和地上种苗、构筑物补偿费。

  (二)本合同履约期间,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合并,负责人变更,双方法定代表人变更而变更或解除。

  (三)本合同终止,原土地上新建附着构筑物,双方同意按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作补偿。

  (四)国家征用土地、乡(镇)土地流转管理部门、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收回原土地重新分配使用,本合同终止。土地收回重新分配给甲方或新承包经营人使用后,乙方应重新签订土地流转合同。

  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十三、其它约定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乡(镇)土地流转管理部门、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原发包人) 各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乙方在经营土地期间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水费、因地摊派的各种费用等)。

  2.甲方土地原植的树木,乙方不得砍伐,由甲方处理。

  3.政府发放的粮食直补款等由甲方领取。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流转合同 篇10

  赠与人(甲方):

  受赠人(乙方):

  赠与人戴梅香是受赠人刘旭红的母亲,赠与人的配偶刘化康于20xx年10月17日死亡,赠与人拟将如下登记在赵治淼等九十户名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中刘化康所占份额归属于赠与人50%的产权赠与受赠人,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一条 赠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状况

  国有土地使用权坐落:上渡办事处白沙洲路

  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新国用(20xx)第G0号

  第二条 赠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交付

  赠与人与受赠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第三条 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赠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尚未交付时,赠与人经济状况显著恶化,可以变更或终止合同,但可以适当赔偿受赠人因相信赠与人赠与行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四条 赠与的撤销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2)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首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合同的补充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经双方签字并办理公证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土地流转合同 篇11

  [ ]土租(包)字第 号

  转包(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接包(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出租)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出租)面积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 乡(镇) 村 组 亩土地(地名、四至、土地用途附后)转包(出租)给乙方从事 生产经营。转包(出租)土地应符合下列标准 。

  二、转包(出租)期限

  转包(出租)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转包(出租)价格

  转包(出租)的土地总价格为每年人民币 元(其中包括依法向国家和集体缴纳的农业税费等)。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包(出租)费:

  1、乙方采用现金支付转包(出租)费的方式,支付时间为年 月 日。

  2、乙方采用实物支付转包(出租)费的方式,实物名称 ,数量 公斤,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

  五、交付时间

  甲方于 年 月 日将转包(出租)土地交付乙方。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由甲方承担。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转包(出租)义务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约时,乙方应与甲方一起承担连带违约责任。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3、甲方有权在转包(出租)期满后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4、转包(出租)期限内遇自然灾害,上级给予甲方核减或免除相关土地上的税费义务和核发的救灾款,甲方应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办理手续的,甲方应负责及时协助办理。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标准交付转包(出租)土地并要求甲方履行其他合同义务。

  6、乙方不得改变转包(租用)土地的农业用途。

  7、乙方在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不大乱水系、不影响第三人生产经营和流转期满后保证复垦的前提下,对转包(租用)的土地有生产经营自主权。

  8、乙方必须管好用好转包(租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

  七、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使用转包(出租)土地的.,应服从国家或集体需要。

  2、乙方在转包(出租)期限内将转包(出租)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需经甲方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3、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 个月通知另一方。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元。

  2、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九、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承包经营土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管理机构鉴证、备案后生效。

  十一、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人: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流转合同 篇12

  市县(市、区)镇村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广东省农业厅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甲方(原承包方):住址:

  乙方(受 让 方):住址: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有关法规条例规定,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流转标的、形式、期限和交付标准

  甲方将享有承包经营权的座落在的土地(四至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共亩以流转(转包、出租、转让、互换)方式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流转给乙方用于 。

  上述土地交付标准: 。

  第二条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按时收取流转价款权利;

  2.该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使用补偿:

  3.不得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与经营。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该土地的自主生产经营使用权及产品处置收益权;

  2.不得改变该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3.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该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环保方面应按国家标准达标排放;

  5.该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青苗及乙方所搭建的建筑物补偿。

  第三条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双方协商同意以第方式支付流转价款:

  (一)现金形式支付:

  1.第一年流转价款为人民币元,以后递增方式及比例为 。

  2.本合同生效后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元人民币作为合同定金,定金在最后一年的流转价款中抵扣。

  3.本合同生效后天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本年度的流转价款,以后每年月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一年度的流转价款。

  (二)实物(稻谷)折现形式支付:

  1.协议流转价款为每年每亩 斤稻谷,以后递增方式及比例为 。

  2.本合同生效后 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元人民币作为合同定金,定金在最后一年的流转价款中抵扣。

  3.每年结算支付两次,分别以当年月日和月日的稻谷市场价为准折以现金兑付,每年月日和月日为兑付日。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土地流转价款,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应付款的%滞纳金。逾期个月视为乙方单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使用权及没收合同定金,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归甲方所有。

  (二)乙方擅自改变该土地的农业用途或不合理使用土地给该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后,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使用权及没收合同定金,乙方还应承担土地功能恢复责任,无法全部恢复的,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交付土地,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当年流转价款的%滞纳金。逾期个月视为甲方单方违约,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所交合同定金,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与经营,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所交合同定金,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双方法人代表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

  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严重毁损该土地,造成合同无法履行除外。

  (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签协议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三)合同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的使用权,乙方应清理所有承包土地的地面设施,将土地整平后交给甲方,如甲方提出要保留地面设施的,地面设施归甲方所有。乙方如需继续经营,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包权,但需与甲方重新协商签订合同。

  (四)土地流转的期限超过国家规定的家庭承包期的,超过的时间无效。

  (五)合同期内,如因国家及农业基础设施占用或征用该土地的,本合同自动终止,补偿款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分配,甲、乙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第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农业、工商等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采取以下第种解决方式:

  (一)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第七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平等协商后可在补充栏目中(附后)完善合同内容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机关或镇土地流转指导中心各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附:补充栏目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土地流转合同 篇13

  转让方

  受让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签订本合同以供遵守。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乡 村组亩土地 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 生产经营。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转让价格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元人民币。甲方承包经营相关地块时对该地块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补偿金。本合同的补偿金为元 两项合计总金额为元人民币。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现金方式 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支付的时间为。

  2、实物方式 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实物为 时间为。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转让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交付乙方。

  交付方式为或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必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变更土地经营权证书,签订新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方能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5、乙方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农业税费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8、其他约定:。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 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发包方同意并经乡 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 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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