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版个人装修承包合同7篇

时间:2023-08-28 16:04:06 合同

详细版个人装修承包合同

详细版个人装修承包合同 篇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双方责任感,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双方的经济利益,经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整体装修与整改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本承包工程的工期定为20个工作日,由签合同后第五天(施工队进场)开始计算。

  2、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工期得以顺延,但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

  3、在履行过程中,如乙方认为有变更设计的需要,须经甲方认可后进行调整,工期相应得以调整。

  第三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工程总造价为万元(包税金),合同签订后三天付工程总造价的10%;

  2、开工后按工程进度付款,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0%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验收后,待保修期1年满后一次性支付;

  第四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1、本工程由乙方包工包料进行施工,施工项目列表说明,作为本合同附件。

  2、乙方所提供材料样版须由甲方确认。

  3、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如要变更装修设计,须事先通知乙方,在变更资金、材料落实之后,乙方予以实施。

  4、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如认为有变更装修工程之需要,应与甲方先行协商,确认后施工。

  第五条 工程质量与验收

  1、工程完工后,由甲方验收。

  2、甲方根据乙方提供之施工项目列表逐一验收,以修改后样版房质量为标准验收。

  第六条 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

  1、负责工地施工水电;

  2、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3、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由乙方偿付逾期违约金。

  4、承包方负有12个月的保修期责任,由交工验收当天起计算。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甲方在接乙方通知后七天内进行检查,经双方鉴定,属乙方施工问题,由乙方即行修复,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由甲方负责。

  发包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除工期得以顺延外,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2、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3、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十五日后不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第七条 纠纷解决办法

  1、发生争议时,双方应耐心协商;

  2、协商不成时,向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本合同在保修期届满前结清款项后失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详细版个人装修承包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位于洪水塘房屋外墙装修由乙方包工,为明确双方职责,特订立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义务:

  1、甲方为乙方的施工准备好原材料,根据工程进度补充所需原材料。

  2、甲方为乙方提供装修所需的水电及附属设施。

  3、甲方为乙方的施工场地打好竹排架子。

  4、甲方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关系。

  二、乙方的施工范围

  1、外墙粉糙砂平整墙面。

  2、外墙按图纸贴文化砖,瓷砖。

  3、斜面和坡屋面贴波纹瓦或S瓦。

  4、天花板贴马赛克

  5、阳台安葫芦

  三、乙方的义务

  1、下班或下雨前负责盖好水泥、石灰等,收好易丢易损物品、关好水电。

  2、砂将配比符合质量要求,节约原料,现配现用,不留过夜砂浆和水泥浆。

  3、注意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乙方对自已和雇请人员的安全负完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四、工程造价:

  粉刷和贴瓷砖、马赛克和琉璃瓦等等,合并按每平方米42元结帐。

  五、付款方式:

  完工后结帐、付款。

  六、其它约定:

  1、施工过程中若有变更,双方互相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再施工。

  2、合同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

详细版个人装修承包合同 篇3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概况及货款

  1、概况

  工程地址: 。

  委托方式: 包工包料

  2、乙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检验。

  3、乙方应提供《工程报价清单》注明工程费用明细。如改造工程,部分工程项目无法确认工程量,须在《工程报价清单》注明该工程项目的单价。

  4、合同日期:本工程施工工期为 个施工日,以实际进场日期开始计算。空调、消防专业分包施工时间不包含在乙方施工周期范围内。

  5、工程价款:合同价款为 ¥.00 元,大写 XX元整人民币 。

  6、除本合同内规定的款项,甲方不再以任何方式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

  第二条:质量要求

  本工程应当达到质量评定 合格 等级。达到此标准,甲方将按照工程总造价予以结算工程款;未达到此标准,甲方可以扣留工程款,乙方应进行返工,直至甲方满意后再给予结算。本条所指标准应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相关装饰装修标准的规定。

  第三条:材料供应

  1、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

  第四条:施工图纸

  1、 甲方委托设计方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俩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深化设计图纸)。

  2、 施工图深化设计费包含在工程总价款内。

  第五条: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及期限:合同签订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首付款30%,即 .00 元。乙方配合消防施工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承诺七日之内拿到相关手续到物业办理开工手续;工程施工进展到总工程量完成60%(做装饰面层工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40%,即 .00 元;乙方在办理完毕消防验收合格全套证件、手续且竣工验收完毕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20%,即 .00 元;自甲方验收合格本次装修项目之日起满180天时,支付工程款的10%,即.00 元。本工程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自乙方交付并经甲方最终全部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合同总价以双方最后的确认的报价单为准,且已包含甲方本次装修所需所有项目。

  2、甲方有权对上述1中各付款阶段的工程施工情况进行阶段验收,如乙方在阶段性验收阶段工程不合格,则甲方有权暂停支付该阶段工程价款。直到乙方工程施工符合甲方要求为止。

  3、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上述2中乙方工程未通过验收的情况除外),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4、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工程洽商单,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单,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在增加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三日内予以结清。本工程施工的增项价款原则上不得超过总价款的10%,如超过10%应由乙方承担超出部分的费用,视为甲方对整体设计不科学对乙方的补偿。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程款总价款的 % 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程款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用 % 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2、在施工中,因安装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立即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3、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迟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4、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5、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加,工期由双方协商后顺延。

  第七条 工程质量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20xx》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安装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等相关费用。

  4、环评验收,工程完工后,双方邀请第三方对乙方工程进行环评验收,若环评验收合格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若环评验收未达到国家标准。验收不合格环评费用及后期所需整改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责任

  1)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甲方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2、乙方责任

  1)应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凭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后果由乙方负责。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3)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甲方垫资,查实后均按违约论处。

  4)在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一年内为质保期,因材料质量和施工问题出现的任何问题,乙方应无偿修理。

  5)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意外伤害,所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自行施工,不得转包。

  第九条:违约责任

  因甲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在三日内由甲方或甲方代表提出具体整改方案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如造成工期延长,每延长一日,甲方按照每日总工程款【万分之五】的标准扣除乙方的工程款。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双方如有一方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贰份;

  4、本合同携附件《工程报价清单》,合同附件是该合同不可分割的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补充条款

  1、乙方对施工现场做到文明施工,使场地井然有序,施工垃圾日做日清,原材料、边料堆放规整,辅料材料不准随地乱扔乱放。

  2、附件:预算清单。

  3、本工程含消防报审(快捷流程)费用,但不含消防、空调施工费用。

  发包人(甲方): (签章 )联系电话:

  承包人(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详细版个人装修承包合同 篇4

  发 包 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 包 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 所: 住 所:

  委托代理人: 营业执照号: 电 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及做法(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预算表)。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工程期限天,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 年月日。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元,小写:元(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大写)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发包人义务

   开工前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不拆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 承包人义务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 工程变更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或

  第七条 材料的提供

   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八条 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验收单签字后三天内),工期相应顺延。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在三日内由甲方或甲方代表提出具体整改方案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协商顺延,同一质量问题第二次整改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 -20xx>,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武汉市装饰协会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施工改造完工,开关插座定位验收;防水层经48小时试水不漏;

  (2)泥工粉砌新墙完毕,墙、地砖铺贴完工;

  (3)木工吊顶,木制品完工;

  (4)油漆工程完工;

  (5)全部工程完工。 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家装工程验收单)。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12个月,12个月后收费保修。保修内容为本公司施工过的项目,因外力引起的损坏和其它单位提供的设备,工程项目收费维修。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 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签定后,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40%预付款,即元;泥工完工后,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40%进度款,即元;逢单项工程完工验收后, 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増加项目后的追加款,油漆工程完工后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15%余额款,即元。全部工程完工后三天内支付余款5%,即元。

  (2)签定合同后首付工程款的20%,即元;以后按每期工程完工验收单签名后三天内付款,按第条分多次(5%-20%)付款,水电改造定位完工验收后付第二次款20%,

  ( 3 )其他支付方式:.

  1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后三天内向承包人结清每期工程进度款。

  1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税金另计)。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每次工程进度款的(验收签字三日内),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元,十五天后乙方可中止合约。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元。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武汉市装饰协会或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物业公司向业主的各项收费和押金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 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外屋钥匙把,交给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负责交还锁把,由承包人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 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点分至点分;下午点分至点分。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六条 附则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详细版个人装修承包合同 篇5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妇科病区临时房

  施工地点:妇幼保健院后院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

  二、工程承包范围:按图纸及设计要求内容进行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具体以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年月日(具体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四、合同价款:暂定按建筑面积元/m包干,总造价约万元,竣工后据实结算

  五、工程质量:合格。

  六、发包人责任

  1、甲方指派为全权代表,代表发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行使合同明确规定或必然隐含的.权力,对发包人负责;

  2、提供施工图纸三套,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及进行现场验收;

  3、承担地下遗物的迁移和保护费用;

  4、合同签订后七日内办理一切施工许可等准建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七、承包人责任

  1、服从甲方现场管理,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2、按规范要求整理好工程技术资料及各项记录,竣工后向甲方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两套;

  3、施工用水用电费由乙方承担。

  八、工程量变更

  乙方必须严格按图施工,不得随意更改。工程量变更必须以甲方签字的正式变更文件为准,否则一律无效。变更工程造价按国家现行定额及文件规定据实结算。

  九、付款方式

  1、装修完工时付至70%;

  2、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审计完毕后,付至95%;

  3、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

  十、质量保修

  自竣工验收之日起一年。

  十一、安全责任:乙方必须认真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安全防护用品齐全,防护措施到位,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十二、其它说明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乙方更不得将该工程转让给第三方,若单方中途提出终止合同时,一切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并承担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当承包人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发包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其经济责任及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十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签字后生效,履行完毕后失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详细版个人装修承包合同 篇6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住房装修,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装饰施工地点:

  2、住房结构: 房型 房 厅 套,施工面积 平方米。

  3、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5、工期: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工期天。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总价款:元,大写(人民币):详见本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

  2、工程款付款方式按下列方式支付:

  第一次,对预算设计认可签订合同之日。支付元订金,

  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第二次合同签定后开工前支付工程总造价50%合计元

  第三次施工过程中工期进度过半支付工程总造价40%合计元

  第四次竣工验收当天支付工程总造价10%合计元

  (5)工程保修期两年。工程款全部结清后,甲、乙双方签订《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三、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为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四、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0《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3XXXX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双方同意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

  5、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6、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五、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并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付乙方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支付元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纠纷处理方式 双方如对合同执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的,可以提交人民法院诉讼。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十、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电话:

  乙方(签章):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详细版个人装修承包合同 篇7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层(式)室厅厨卫,总计:施工面积平方米。

  (1)室,计平方米;

  (2)厅,计平方米;

  (3)厨房,计平方米;

  (4)卫生间,计平方米;

  (5)阳台,计平方米;

  (6)过道,计平方米;

  (7)其他(注明部位),计平方米。

  4、委托方式:

  5、工程总天数:

  天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

  (1)材料款元;

  (2)人工费元;

  (3)设计费元;

  (4)施工清运费元;

  (5)搬卸费元;

  (6)管理费元;

  (7)税金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家庭装潢工程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姓名)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者只能选择一种)。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盖章):乙方(盖章):

  住所地址: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法人代表(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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