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纳雍县文昌街道办事处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调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350混凝土搅拌机和配套供料铲车、发电机一套出租给乙方用于混凝土搅拌,由甲方负责操作员和机械供油及所有维护及检修。 使用工地地址:文昌办事处左翼河社区
第二条: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月租金人民币 元/月,以甲方机械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金按月计收,满 30 天即付清该月租金。乙方未能按时支付租金给甲方,甲
方则有权停机,租金照计,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超出15天,甲方有权收回所有机械,乙方需无条件配合,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租赁期满,甲方负责收回租赁机械。
第三条:租赁机械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间,合同所列的租赁机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对租赁机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如甲方财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不必征求乙方同意,但应告知乙方所有权转移情况。
2、租赁期间,甲方的技术人员食宿问题甲方自行解决,乙方必须保管好设备,如有丢失零配件和人为损失的,按价赔偿给甲方。
第四条:进、退场费用方式及费用
1、进场费用:其中包括:设备吊装费、运输费、卸车费由甲方支付。
2、退场费用:其中包括:设备吊装费、运输费、卸车费由甲方支付。
第五条:双方权利及义务
1、在租赁期间,设备的维修、保养及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2、甲方在进场时必须保证机械的.完好,满足乙方的使用要求,甲方操作员在作业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机械,安全操作,否则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由甲方负责。
3、甲方操作员应无条件按照乙方的施工要求进行施工。不能影响甲方的工程进度,如因机械设备问题或操作员误操作严重影响乙方工程质量或进度时,甲方负完全责任。
4、甲乙双方要保证每月最低25天正常施工,因甲乙双方人为因素(如乙方工人、材料不到位、甲方机械问题、燃油不够等)造成工程停工,甲方责任甲方负责,乙方责任乙方负责,特殊情况下,如天气、上级政策变更等问题造成施工停顿,不作为计算租赁时间和拖延工期的依据。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采购机械设备进场或其他政策变动,甲方施工时间不足一月按一月计算。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财政分局、纪工委留存壹份。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第七条:本合同的有效期:从合同签订,双方负责人签字认可,至双方将所有费用结清,支付完毕,设备拆除退场至自然失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年 月 日
设备租赁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出租方:
承租方:
一、乙方承租甲方设备明细如下表:
工程名称:
施工地点:
施工内容:
设备名称:
数量:
预计租期:
取费标准:
租赁设备总台数:
预收租金总额:
司机补助标准:
设备运费:
备注:
二、设备服务范围
1、由于本合同中所提供的服务仅限于设备的租赁,对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等问题无连带责任。
2、甲方设备仅供乙方使用,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转租甲方设备,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三、付款方式
1、乙方应在设备进场提前5天向甲方预付元设备进出场费及租赁使用费,其中租赁费元,设备运费元。
2、租期按30天计算,乙方应提前5天预付下月租金,在工程完工(设备退场)两周内结清全部余款。
四、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根据乙方要求,在规定的时间进入施工现场。
2、当乙方违章指挥强制作业时,甲方工作人员有权制止。
3、甲方每辆设备配备机手配合乙方正确使用设备并听从现场人员指挥调动。
4、设备因故障而停止运作3天以上不计台班费(含3天),因其他原因造成设备停机台班费照常计费(如下雨、等候、监理要求停工等非甲方设备故障及人员责任外的原因)。
五、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保障甲方设备及出场道路畅通,协助甲方卸车、装车,保障设备安全进出场。
2、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利,指挥不当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
3、施工质量没有达到技术要求,乙方有权制止并及时采取措施,如发现问题而不止,继续施工造成质量事故,则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全面责任。
4、负责施工现场存放设备的看护及看护费,承担因看护不严而造成的设备损失、损坏、丢失等,按损失程度给予赔偿。
5、乙方负责机手的食宿问题及施工现场及生活区人身安全,当出现故障不能排除时及时通知甲方。
6、不准将甲方设备擅自转租、抵押、抵债和变相转卖,否则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并给予赔偿。在租凭期限内调运设备需经甲方同意,月租金不变。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期支付租金,甲方有权终止设备使用,每延迟一天加收月租金的2%滞纳金,并保留将设备撤回的权利,工程完工两周后拖欠款按照施工单位向银行计划外借款收取滞纳金。
2、在工程完工一周内协助甲方将设备安全退场,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设备停留在施工现场而不能安全撤离,除负责设备安全外,每推迟一天追加3万元停滞费,计入租赁费中。
3、遇到国家政策、法规强制执行及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影响本合同执行,双方协商解决。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赔偿对方因违约造成的所有直接经济损失,最低位月租金的10%违约金。
七、双方共同的权利及义务:
1、遇有争议,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当商定不成时,由甲方所在地主管部门仲裁解决。
2、除本合同相关条款规定以外,双方的其他索赔要求均按《合同法》的规定办理。
八、补充条款:
九、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账号:
承租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账号:
签定日期:
设备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
承租方(乙方):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签订设备租赁合同,并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项目和乙方自行选定的设备和技术质量标准,向购进以下设备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甲方根据与生产厂(商)签订的设备订货合同规定,于年季交货,由供货单位直接发运给乙方。乙方直接到供货单位自提自运。乙方收货后应立即向甲方开回设备收据。
第三条
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使用、保养、维修管理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设备的质量问题由生产厂负责,并在订货合同予以说明。
第四条
设备在租赁期间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收货后,应以甲方名义向当地保险公司投保综合险,保险费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将投保合同交甲方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五条
在租赁期内,乙方享有设备的使用权,但不得转让或作为财产抵押,未经甲方同意亦不得在设备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和迁移安装地点。甲方有权检查设备的使用和完好情况,乙方应提供一切方便。
第六条
设备租赁期限为年,租期从供货厂向甲方托收货款时算起,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包括手续费%),分期交付,每期租赁金元,由甲方在每期期末按期向乙方托收。如乙方不能按期承付租金,甲方则按逾期租金总额每天加收万分之三的罚金。
第七条
本合同一经签订不能撤销。如乙方提前交清租金,结束合同,甲方给予退还一部分利息的优惠。第八条本合同期满,甲方同意按人民币元的优惠价格将设备所有权转给乙方。
第八条
乙方上级单位同意作为乙方的经济担保人,负责乙方切实履行本合同各条款规定,如乙方在合同期内不能承担合同中规定的经济责任时,担保人应向甲方支付乙方余下的各期租金和其他损失。
第九条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按()项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经双方和乙方担保人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年月日
乙方:代表人:年月日
担保单位:代表人:年月日
设备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租赁甲方设备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设备配置甲方将租赁一台sk200-8挖掘机设备和一名管理人员给乙方现场使用。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年月起,超过船期按实际小时(150元/小时)收取租金。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租赁时间不足一个月,甲方将按月收取租金,设备进出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全权负责。租赁期不足半年的,乙方还应负责设备的进出费用。
三、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该设备的.月租金为人民币3万元整(¥ 3万)
2.租赁租金自设备拖运之日(即乙方电话通知设备离开并全额付清租金及相关费用之日)起收取,为合同期限。从预告片日期起,每月租金为人民币3万元。结算后每30天结算一次,不得拖欠。如果乙方逾期未支付租金,甲方将每天收取所欠租金总额3%的滞纳金。并有权停止使用该设备。设备停机期间,由乙方支付租金,乙方付清全部租金后,设备方可使用。
四.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挖掘一名经理为乙方服务至合同期满。
2.负责设备的维修、保养和监督。
3.甲方有权拒绝不符合开挖难度要求的开挖作业。
4.在租赁期内,甲方的服务仅限于租赁设备的运行,乙方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工程材料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5.租赁期内,无论建设期长短,甲方仍将按时向乙方收取租金。
五、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负责甲方设备的接收、保管、丢失和损坏。
2.负责燃料供应和设备成本,确保烯烃油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3.负责安排管理人员的住宿和费用。
4.当甲方的设备需要维修时,乙方必须给甲方两天作为维修工作时间,如果是由于甲方自己的设备,维修时间将超过两天。逾期乙方有权扣除相应的租金。1000元以下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支付..
5.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他人发生纠纷,导致甲方设备被扣押,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不及物动词其他协议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甲方设备转租或转让给其他施工现场作为抵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如果乙方提供的安全设备和防护不牢固,或因违章指挥造成设备和操作人员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在合同终止前,乙方必须提前5天电话通知甲方,以便双方完成设备退出和租金结算。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设备在终止日未能及时退出,则视为乙方续租,甲方收取租金直至设备离开现场。
4.挖掘机每月工作时间约定在240小时以内。如超过约定时间,甲方将按加班时间向乙方收取租金(每小时150元)。每月工作时间少于240小时的,按240小时计算。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有争议或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设备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及设备事宜签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章标的物
甲方将位于市区路的店铺(含其室内设备)套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项目。
甲方出租店铺的基本情况:
甲方出租店铺所配备室内设备情况:
第二章租赁期限
店铺(含其室内设备)租赁期限为年,即自年月 日至年月 日止。
第三章租金及支付期限和方式
租金为元/ 年,共计元。
租金的支付期限: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日内向甲方支付前六个月的租金元,以后每六个月支付(提前一个月支付)租金元。
租金的支付方式:乙方以现金的方式支付。
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日内向甲方支付元作为房屋使用保证金,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出租房屋及室内设备没有任何损坏的情况下,甲方全额无息退还乙方;否则,甲方有权在用该房屋使用保证金维修房屋及室内设备后将剩余款项退还乙方,如金额不足,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四章 标的物的交付
甲方须于合同签订后日内向乙方交付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店铺及室内设备,乙方应与甲方进行现场交接。甲方交付店铺不符合约定条件的,乙方应当书面向甲方提出意见。
乙方需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营业证件。
第五章税收及费用的承担
合同期内,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及设备进行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暖、通讯、物业管理、房屋装修、房屋及设备维修等费用以及因经营而产生的相关税费)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水、电、暖、通讯、物业管理等费用,按其独立安装的水、电表指示或有关收费标准计算;乙方须在收到甲方付款通知后 天内按月支付给甲方或相关收费部门、单位。
合同期内,物业管理公司基于租赁店铺提供物业管理所产生的物业管理费用,按照乙方与物业管理公司另行签订的物业管理协议约定的内容执行。物业管理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章 房屋的维修及装修
合同期内,店铺的维修除房屋的主体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之外,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店铺室内设备的维修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合同期内,双方同意按下列规定对乙方租赁的店铺进行装修:
1、乙方自行对店铺进行装修并承担费用。
2、乙方装修店铺前应当将其设计的效果图、施工图、配电线路图、平面尺寸图等有关装修资料报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
3、乙方装修完毕后,须经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始营业。
4、甲方有权对乙方在装修过程中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乙方的装修行为存在危险或安全隐患时,甲方有权制止,直到乙方消除危险或安全隐患。
5、如因乙方的装修行为造成甲方或第三人的财产、人身的损害时,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甲方的保证及责任
甲方保证对本合同约定的店铺及室内设备具有所有权、出租权或转租权,保证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使用该店铺及室内设备期间不会受到任何第三方的阻扰和干涉。
合同期内,甲方确需对出租的店铺进行改建或扩建的,须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尽量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
第八章乙方保证及责任
合同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其所承租的店铺及室内设备私自进行出借、转让、转租。
乙方保证其在租赁期内的一切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所发生的一切法律纠纷与甲方无关。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如期支付甲方租金及其它根据合同应支付的费用。
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承租店铺及甲方提供的各项室内设备。乙方承租店铺及室内设备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时,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甲方可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 万元。
乙方对承租店铺进行装修时,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 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乙方后立即生效,同时甲方保留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承租店铺及室内设备全部或部分转租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乙方后立即生效,同时甲方保留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九章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逾期15 天仍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及有关费用的;
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承租店铺或者室内设备出借、转让、转租他人的;
3、乙方违反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损害甲方的整体形象和利益的;
4、乙方利用经营场地进行非法活动的;
5、乙方私自变更租赁店铺经营用途及室内设备用途的;
6、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对租赁店铺进行装修的。
甲方依据上述情形解除合同时,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天内交回店铺及室内设备。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甲方违反其保证及责任,致使乙方不能正常对外营业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乙方依据上述情形解除合同时, 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 天内据实 结算租金后退还乙方结余的租金。
第十章续租及期满财产处置
合同期满前,乙方需要继续租赁店铺及室内设备的,应于合同届满之日前三个月内向甲方提出,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甲方应按乙方当时房屋的实际状态收回房屋。乙方有权拆除及取回乙方所有设施、设备之一部或全部,但不得损害承租店铺及室内设备。乙方未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日内在取回之物品,视为乙方放弃遗留物之所有权,悉归甲方所有。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1 甲方未能按时交付本合同约定之店铺时,每逾期一日,乙方有权选择相应顺延租期或相应少付租金。
1 若乙方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1% 的违约金。
除本合同明确规定的解除、终止条款外,任何单方面解除、终止本合同皆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因合约提前解除、终止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除上述各项规定外,本合同任何一方若有违约行为,均应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后七天内予以更正,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未能更正,另一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因违约行为而受到的损失时,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受到的实际损失。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
第十二章 通告及送达
1 任何一方就本合同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告必须以中文书面形式进行。如以人手传送,于送达时视为已接收。如以传真形式进行,则以传真接受人确认接到传真时视为已送达。
第十三章 争议解决方式
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1 本合同未尽事宜 , 双方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 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设备租赁合同 篇6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方租用甲方位于用于放置深圳市移动电视通信设备及天线,现就有关租赁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期限:
二、相关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服务费(包括租金、管理费)
1.乙方向甲方租用上述场地,每月服务费为人民币元(大写:整),本次合同租期共计个月,总计付款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整)。
2.支付方式:乙方设备安装完毕后日内需完成合同签署并支付本合同全部服务费,超期甲方不再无偿提供基站服务。
(二)电费
1.电费单价暂定为:元/度,以后随供电部门电价的调整而调整。
2.支付方式:甲方按季度向乙方收取发射基站的电费(用电量按实际用量加%线损和加%发票税)。甲方收取电费后向乙方提供电费发票。
(三)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甲方租金或电费,甲方有权停止对乙方通信设备的服务。
(四)乙方将款项支付至甲方以下帐户:
户名:
开户银行:
帐号:
三、公共基站内乙方所有设备由乙方自行维护和检修。乙方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或维修时,不得动用他人设备,如发生此类事件而影响他人设备的正常工作或损坏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四、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所需的水、电,以及停车、设备和人员进出等施工便利条件。甲方在自有用电额度内,向乙方提供不小于10kva的供电(380伏)接点,并提供从配电室到乙方机房电缆进线的路径;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
五、在合同期限内,甲方应保证乙方能充分使用所租用的场地,确保该场地不因任何第三人的权利主张或其它因素而使乙方受到使用上的障碍或其它损失。
六、甲方协助乙方做好通信设备的安全保卫工作,乙方安装、维护人员出入应遵守甲方安全保卫制度。乙方维护人员应持乙方有效证件和工作联系函方可进入现场维修维护,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人员进入甲方区域维护。
七、基站所有设备由乙方自行维护和检修,甲方应提供出入该租用场地的通路。
八、乙方在租赁期间中途有撤走、更换、增加设备或临时停机等要求,应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协商后,按甲方管理规定办理撤走、更换、增加或停机的手续。
九、甲方保证有权利签署本合同,保证本合同项下出租给乙方的场地使用的合法性及无争议性,甲方同时保证在履行本合同的权利与义务时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十、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合同各项条款,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本合同在双方签盖章后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日期:日期:
设备租赁合同 篇7
租字号
出租方:中国工商银行市信托部(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国工商银行市信托部设备租赁业务试行办法”的规定,签订设备租赁合同,并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设备租赁合同-。
一、甲方根据乙方上级批准的项目和乙方自行选定的设备和技术质量标准,向购进以下设备租给乙方使用。
1.
2.
3.
4.
二、甲方根据与生产厂(商)签订的设备订货合同规定,于年季交货。由供货单位直接发运给乙方。乙方直接到供货单位自提自运。乙方收货后应立即向甲方开回设备收据。
三、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使用、保养、维修管理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设备的质量问题由生产厂负责,并在订货合同予以说明。
四、设备在租赁期间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收货后,应以甲方名义向当地保险公司投保综合险,保险费由乙方负责,合同范本《设备租赁合同-》。乙方应将投保合同交甲方作为本合同附件。
五、在租赁期内,乙方享有设备的使用权,但不得转让或作为财产抵押,未经甲方同意亦不得在设备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和迁移安装地点。甲方有权检查设备的使用和完好情况,乙方应提供一切方便。
六、设备租赁期限为年,租期从供货厂向甲方托收货款时算起,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包括手续费%),分期交付,每期租赁金元,由甲方在每期期末按期向乙方托收。如乙方不能按期承付租金,甲方则按逾期租金总额每天加收万分之三的罚金。
七、本合同一经签订不能撤销。如乙方提前交清租金,结束合同,甲方给予退还一部分利息的优惠。
八、本合同期满,甲方同意按人民币元的优惠价格将设备所有权转给乙方。
九、乙方上级单位同意作为乙方的经济担保人,负责乙方切实履行本合同各条款规定,如乙方在合同期内不能承担合同中规定的经济责任时,担保人应向甲方支付乙方余下的各期租金和其它损失。
十、本合同经双方和乙方担保人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副本份,乙方担保人和乙方开户银行各一份。
甲方:中国工商银行市信托部(公章)
负责人:(签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
年月日
乙方:(全称)
·------(公章)
负责人:(签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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