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高效农业,搞活流通,甲、乙双方本着诚信互利、公平、自愿、有偿的原则,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土地事宜达成以下合同事项:
一、土地地点及面积
甲方将其位于 的 亩合法持有土地(包括该范围的水电设施)出租给乙方,乙方用于以 苗圃、种植、养殖 为主的农业生产。
二、租赁年限
该土地租赁期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土地租金事项
1、甲方租用乙方土地租金为 元(人民币)/亩。年,共计 元(人民币)/年,租金标准一次商定租赁期内不再调整。
2、乙方在与甲方签定租赁合同时支付一年土地租金,以后每年 月支付次年租金,一年一付。支付方式以现金或者转账方式。
3、乙方在付第一年土地租金的同时,需向甲方支付 元(人民币)作为现有地上物转让金,包括现有地上苗木及其它设施转让费用,转让后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土地的使用,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项目经营,挪作他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在乙方不违约的情况下,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坏和干扰乙方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
2、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田地权属清楚,如因权属问题造成乙方的损失,甲方要负责全部责任。应积极支持和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如有侵占或损害行为,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承担民事赔偿等法律责任。
3、甲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租赁期开始前,清理完毕该土地和周边设施(沟、渠等)中对乙方生产有影响的作物和其它杂物。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在租赁期内,乙方不能改变田地的用途,作其它开发。乙方从事约定项目的经营不受甲方限制和干扰。
2、乙方有权使用租赁土地周边的渠、堰取水及道路。
3、合同签定之日起到合同生效前,在不影响甲方农作物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做前期的土地平整规划工作,甲方应予以配合。
4、在合同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可转让经营权,但第三方仍然享有本合同权利和义务。
5、乙方在租赁期内应承担并按时支付经营产生的水电费用并负责维护甲方提供的水利电力设施。
6、乙方在租赁期间,为更好的经营管理,可以建设部分生产、生活及办公用房,如需办理有关报批手续,甲方应给予大力协助,同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各项报批手续。
7、在土地租赁期间,如与外部友邻发生土地权属纠纷,乙方要及时向甲方反映,由甲方负责交涉解决。交涉结果使土地面积增加或减少,其权利、义务归甲方。
六、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提前终止合同。
一、双方协商解除的。
二、国家需要征用该土地(国家对该土地补偿款归甲方;地上种植物,附着物补偿款归乙方)。
三、乙方所交租金到期后超过一年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经济损失自负;
四、如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影响到乙方生产经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七、解决争议的办法
1、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向当地行政或司法机关申请调解或起诉;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执行,若一方违约,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违约对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其它约定事项:
1、合同期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续租,且乙方在该地租用上有优先权。
2、该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土地租赁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为了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土地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土地位置、面积及用途:
甲方将土地约亩出租给乙方作为经营使用。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大写)年。
三、租金计算标准及交付方法:
①租金计算标准:
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提出增加租金的要求。
②租金交付方法: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对乙方租赁的土地拥有所有权;
②对乙方的经营情况有监督检查权,对乙方的破坏性、掠夺性经营有纠正制止权;
③保护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对租赁土地享有使用权、收益权;
②对租赁土地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
③租赁期内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款,均视为违约,甲方违约,必须赔偿违约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特殊规定:
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造成重大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相关事宜;租赁期内如遇国家征用或征收土地,土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地上物补偿及经营损失补偿等归乙方所有。
八、合同变更、解除及纠纷的解决办法:
双方当事人可以采取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对租赁合同进行变更或者解除,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签订日期:签订地点:
土地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自愿将位于 面积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农用耕地承租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西至,北至,南至。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为 。
2、承租形式: 。
三、土地的承租经营期限
该地承租经营期限为 年,自 年至 年。
四、 承租金及交付方式
1、 该土地的承租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元,承租金每年共计人民币元。
2、 每年月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上年度的承租金。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六、合同的转租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经过甲方同意,不得将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可以不经乙方同意,解除该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本土地租赁合同自行解除。乙方需按照实际承租的天数向甲方交纳未支付的租金。甲方根据乙方农作物的实际生长情况,按照相关的补偿标准给予乙方相应的青苗损失补偿。如乙方在解除合同后不支付租金,甲方有权在给予乙方的补偿费中予以扣除。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转租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租合同不能履行,给转租后的承租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份。
出租方:(签字)
承租方:(签字)
律师见证: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土地租赁合同 篇4
甲方:**洪县孙园镇土只头居民委员会
乙方:许江
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甲方将位于芦沟河以东,青临路以南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从事民用建筑的生产和销售。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以下合同。
一、租赁面积:12亩(以实际丈量面积为准)。
二、租赁用途:乙方租赁后,从事民用建材的生产和销售,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三、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15年,自20xx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
四、租赁金额:每亩地850元,以后若有调整按全镇统一租赁价格标准执行:签订合同时交清第一年租金,以后租金于每年的 月 日之前交清。
五、双方要求:
1、租赁期间涉及到土地争议使用等纠纷由甲方处理,甲方确保乙方正常生产。
2、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土地随意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六、合同相关事宜:合同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租赁,应与甲方重新签订合同,土地租金按当时市场价格为准。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土地租赁合同 篇5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双方商定,甲方代表全家自愿将退耕还林地亩、林地亩、土地亩租给乙方。达成协议如下:
1、乙方租用期限暂定5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2、地租为退耕还林地每年每亩元、林地每年每亩元、土地每年每亩元,一年一次付清租金。
3、地处于村2组,小地名,长米,宽米,共亩。
4、在使用期间甲方及其子女不得干涉乙方一切土地使用权(养牛、种草、建房),不得无故终止协议,甲方如有违约行为,乙方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加倍赔偿,并追究法律责任。
5、合同到期,乙方所建房产及一切设施权属乙方,甲乙双方商议可以转让;租用期限如需延长,双方再续签协议书。
6、此合同法人的变更不影响此合同的实施。
7、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备案一份。手续办理完毕即付租金,本合同当日正式生效,本合同具有法律效益。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见证人签字:
签字时间:年月日
土地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过双方平等协商,签定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地名)的 亩土地的使用权出租给乙方使用种植粮食。
二、租赁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满后,如甲方不自己使用本宗土地,乙方有权利继续承租本宗土地。
三、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可进行各种合法经营,且可转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权。
四,经双方约定,本宗土地的年租金共为 元(小写 元),采取逐年支付租金的方式,每年租金于次年 月 日前交纳给甲方。
五、如有必要双方可另行签定补充协议,本合同未尽事宜,共同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甲方)签字 承租方(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租赁合同 篇7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为了经营农作物,甲方同意将自己的承包地出租给乙方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守信。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将位于 亩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土地作用为农作物种植
三、土地的租赁经营期限
该地租赁经营期限为 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租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元,租金每年共计人民币
2、每年春节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下一年度的租金。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租赁的土地。
2、享有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享有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4、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方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或大型建设征用该土地,地上附属物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
4、本合同期满,如继续租赁,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租赁合同。
七、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发包方:(盖章)
甲方:(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租赁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范围
甲方将该土地约平方米的土地出租给乙方使用(租地面积以实际丈量为准,坟地除外。)。
二、租地界址 。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三、租赁期限、租赁金额及支付办法:
1、租赁期限为 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用该地的面积、金额:该土地面积为平方米;每平方米年租金为元/平方米,壹年的租金总额为元。
3、付款方式:租金的交纳采取按年支付的方式,由乙方于每年的月 日交纳给甲方 。
四、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在五天内将乙方租用土地的界址范围处理清楚,以利于乙方使用。
3、如因乙方使用该块土地而引起的村民纠纷和相邻权等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
4、租赁期内,甲方人事等其他的任何变动不会影响此协议的执行,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协议的执行。
五、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
2、乙方在承租期间,拥有该地的自主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经营。
3、乙方在承租期间内,可同他人联营,可转租他人经营,但租赁期不超过协议期限。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承租期满乙方有意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如逾期交纳租金30日以内,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按日向甲方支付年租金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和乙方协商解除合同,乙方应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十五的违约金。
2、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以任何理由影响该协议的执行。否则,乙方有权拒付租金并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在使用该土地过程中引起的村民纠纷和相邻权等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在问题解决前,乙方有权延付租金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因此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如果因国家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双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征收该地建设开发,土地征地款属甲方所有,乙方享受地面附着物赔偿费及青苗补偿费。
5、承租期间若是发生土地使用权属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六、承租期满若不再续租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乙方自行处理租地范围内的一切设施,把地交给甲方。
七、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土地租赁合同 篇9
甲方:户县**乡周贵**村(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土地租赁协议租赁范围和用途
甲方将户县五竹乡周贵**村所属土地约 亩的土地出租给乙方使用(租地面积以实际丈量为准)。
乙方租赁土地的用途为。
租地界址。
二、土地租赁协议租赁期限、租赁金额及支付办法:
1、租赁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至 年 月 日。
2、租用该地的面积、金额:该土地面积为 亩;每亩年租金为1000元/亩,壹年的租金总额为 元。
3、付款方式:租金的交纳采取按年支付的方式,由乙方于每年的 月 日交纳给甲方。
三、土地租赁协议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在五天内将乙方租用土地的界址范围划定,将地上附着物清理干净,达到乙方使用要求。
3、租赁期限内,甲方不得将该土地再次出租给第三方使用。
4、如因乙方开发该块土地而引起的村民纠纷和相邻权等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
5、如果乙方改变土地用途,需要办理各种手续, 由甲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费用。.7、租赁期内,甲方人事等其他的任何变动不会影响此协议的执行,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协议的执行。
四、土地租赁协议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
2、乙方在承租期间,拥有该地的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经营策划。
3、乙方在承租期间内,可同他人联营,可转租他人经营,但租赁期不超过协议期限。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承租期满乙方有意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五、土地租赁协议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如逾期交纳租金30日以内,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按日向甲方支付年租金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十五的违约金。
2、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以任何理由影响该协议的执行。否则,乙方有权拒付租金并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在开发该土地过程中引起的村民纠纷和相邻权等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在问题解决前,乙方有权延付租金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因此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如果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双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承租期满若不再续租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乙方在该土地上投入的资产甲乙双方按国家法律处理。
八、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租赁合同 篇10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的原则,双方就办公房屋租赁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场地
乙方承租甲方位于的办公房,面积平方米,用途以甲方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
第三条租金
本合同租金实行(一年/季)支付制,租金标准为:元/年;租金每年支付一次,首次租金于年月日支付。
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3、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经营费用,包括税费,水、电等生活费用。
4、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需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5、应按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6、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7、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包括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
8、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场地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广告宣传。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租金的1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两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2、利用场地加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
3、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累计达两次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4、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5、逾期三十日未支付租金的。
6、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按照月租金的10%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其他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减收相应的租金。
第七条其他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市场内的经营设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20%的违约金。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相关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经营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第十条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单方制订的规章制度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规章制度的内容与合同约定相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但国家法律、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证件号码:证件号码:
电话:电话: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土地租赁合同 篇1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附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租赁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农村的经济发展,乙方由于种植的需要,经甲方同意,乙方向甲方租赁土地。为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达成一致。签合同如下;
第一条;租赁土地的地名面积。
租赁土地的地名叫。面积亩。四址:东西
南北共有块。
第二条;租赁用途。
该地块只能种植水稻及蔬菜,不得种植其他作物,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在合同期间,不得随便更改土地的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计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可延续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法。
每年当年租金共元。在每年到期前付清当年的租金。乙方不得中途违约。乙方如果到一年后不交当年租金,乙方有权收回土地。另有约定的除外。国家对土地的补贴以及待遇,由甲方享受。
第五条;合同终止。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果遇到土地被国家征用或集体规划使用或甲方有需要要收回,租赁方必须服从且甲方不赔偿乙方一切损失。合同终止。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家庭成员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公证人签字:
年月日
土地租赁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为保护土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土地管理和承包地经营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租赁面积、位置
甲方租赁给乙方土地位于山东省沂源县西里镇曹宅村,总面积约4500平方米,四至界限以实际标注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共30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
第三条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
按照先缴费后使用,一年一交,租赁费每年2万,于每年12月10日前将下一年租赁费以现金方式全部结清。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所有土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
2、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经营的土地。
3、制止乙方实施损害土地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
4、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5、在租赁期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
6、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土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土地进行了基本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电网、水利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2、租赁期内不得对土地进行流转,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土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3、按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租赁费。
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到管理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规范的企业法人执照及相关手续。经营时要按照区示范农场标准进行建设。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山东省及淄博市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违约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3、乙方违约私自对土地进行流转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如果在规定期限内(7日内)不能办理相关的企业规范注册手续,在取消租赁资格的同时,按所缴纳保证金的10%收取违约手续费。
第六条解决争议的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其它事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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