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租赁合同(最新13篇)

时间:2023-09-01 08:19:00 合同

车位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愿共同遵守。内容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呼和浩特市 路(街) 小 区 号、 号车位出租给乙方。

  第二条 租车位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为每月人民币 元(大写) 。合同一经签订,乙方以现金方式支付甲方,年付。甲方开具收条。

  第四条 甲方于付款当日将车位交付乙方使用。

  第五条 租赁期间,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车位。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车位设施(包括地面、停车挡管、停车锁等一切相关设备)的损坏由乙方承担维修或赔偿。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车位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

  第七条 本合同终止,乙方应于终止当日将车位归还甲方,并保证设施的完好,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乙方逾期不返还的,甲方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二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车位租赁合同 篇2

  甲方:东田丽园物业管理处(出租人)

  乙方:丽居座室业主(住户)姓名:(承租人)

  就乙方需租赁小区停车位,与甲方协商一致后达成乙方租赁停车位的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东田丽园停车场,停车位号码:,用于停放车型:,车牌号码:,车身颜色:。

  二、用期限及车位租金: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个月,月租金:元(人民币),乙方须于每月30日前交付下个月的车位租金。

  三、甲方收取的停车费只限于该停车位场地使用租金,不包含车辆保管费,即双方只构成车位场地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该车辆的保险费用由乙方购买。

  四、租约期满,车主若需继续租赁,应在协议到期前十五天到管理处办理租手续;否则,将视乙方自动终止协议,该车位转租他人时不再另行通知。

  五、租约到期后仍未办理续租手续的车主,该车辆进出时一律按《广州市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收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停车位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其车辆进入小区停放。

  六、乙方承诺并遵守甲方《停车场管理规定》,不得乱停乱放,占用道路或他人车位,凡进出小区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并凭业主证、住户证刷卡出入,否则保安人员有权不予放行。若乙方业主证、住户证遗失请及时到住户服务中心报失,在乙方报失前发生车辆丢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不得异议。

  甲方:东田丽园物业管理处乙方: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车位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现将甲方位于租给乙方作为车辆停放使用,并签订如下车位租赁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和执行。

  一、本车位租金元整/月。支付方式为或支付宝。乙方到期如需续租,需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车位管理费用由甲方支付。

  二、租期为20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如乙方在租赁期间要该场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转租,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可收回车位,剩余租金概不退还。

  四、甲方责任及义务:

  1、在租赁期间,如甲方需提前收回乙方使用的车位使用权必须征得乙方同意。

  2、在租赁期间,如自然损坏产生的场地维修及检修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人为损坏(包括乙方)场地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责支付。

  3、甲方所出租的场地,仅供乙方作停泊车辆使用,不作任何保管;如乙方所停泊的车辆有任何损失或被人为损坏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五、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按合同条款的规定按时支付车位租金;如乙方拖欠租金达一周,即被视为是自行解除本合同行为,甲方有权将该车位收回,并保留向乙方追收拖欠费用和违约金的权利。(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如期签订续租合同,必须提前以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的方式征得甲方同意,在双方签订续租合同时连同拖欠的费用一并付清)。

  2、在租赁期内,如乙方需要提前退租车位的,乙方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解除本合同,甲方扣除1个月租金后退还乙方剩余租金。

  3、乙方必须将车辆按车位及物管要求停泊好,并做好防盗措施,如发生任何车辆遗失或损坏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4、经检测符合条件的,乙方可在租赁车位上安装充电桩,所产生的电费由乙方支付,甲方应给予乙方安装和使用充电桩提供必要的协助。该车位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应将充电桩拆除,将车位恢复原状。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如今后有补充协议的,与此合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承租方:

  电话:电话:

  20年月日

车位租赁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

  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其拥有的坐落于小区号楼单元车库,租赁给乙方使用。

  二、该车库租赁期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该合同到期时,乙方如需续约,须提前三十天告知甲方,并按市场价重新商定租金。

  三、该车库租金共计¥元整(大写:人民币),乙方应于年月日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乙方付完租金后,甲方向乙方出具收款证明;甲方提供给乙方车库门手动钥匙把、开关门遥控器只,合同终止归还甲方,如出现丢失、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和赔偿。

  四、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期间不对车库进行任何改建、改造,租赁期间该车库只用于存放车辆或放置无污染、无异味、无液体流淌等对车库不能造成损坏、污损的物品,不用于饲养家禽、家畜等动物,不转租第三方;车库及车库门、车库门开关遥控装置等附属设施如在租赁期内受到非自然灾害损毁或被乙方改建、改造,乙方应负责完全修复或按甲方修复价格赔偿;乙方承担租赁期内车库使用的电费、水费。

  五、甲方向乙方承诺:甲方保证车库完全符合使用目的,并保证租赁期内没有任何第三方主张该车库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否则,甲方应及时出面协调解决,相关费用完全由甲方支付,如因此给乙方造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六、如乙方需要改变该车库用途,必须经与甲方协商同意并签订补充合同。

  七、双方违约的处理:其中有任何一方违反约定,应向受损失方支付租金1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违约方还应负责补足相应赔偿),且受损失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八、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租人):乙方(承租人):

  电话号码:电话号码:

  签约日期:年月日

车位租赁合同 篇5

  甲方:

  住址:电话: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电话: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乙方租用甲方地下期第55号停车位,用于停放牌照号为:车辆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1、甲方将车库地下第55号车位使用权出租给乙方停放约定的车辆,租赁费用为元,签订协议时一次性付清。

  2、车位使用期限为一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3、乙方保证遵守《阳光一百机动车管理办法》,在租赁期限内听从管理人员管理。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单方通知物业公司注销乙方该车辆授权入门卡信息。

  4、在协议有效期限内,乙方保证对其约定停放的车辆已投保了机动车盗抢险、车损险及相关保险。车辆在车位停放过程中发生的损失由乙方向保险公司或第三人要求赔偿。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5、甲方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否则,乙方有权要求在30天内继续使用该车位。甲方按每月300元退还乙方车位使用费余额。

  6、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内就续订车位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未经协商或协商不成,本协议按约定终止。

  7、因乙方原因协议期满后或合同解除后阻碍甲方使用该车位时,乙方应承担每月300元的违约金。

  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从年月日开始生效,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甲方:乙方:

  年月日

车位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出租市小区地下停车位,车位号码是号。

  二、租期期限及车位租金: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金合计人民币元(大写:)。租金由乙方在签署协议后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租赁期内的车位管理费由甲方承担。

  三、双方只构成车位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应自行做好车辆的安全防护工作,如因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乙方停放至停车位上的车辆如因车辆受损,由乙方自行向损害方索赔,甲方协助。

  五、在租赁期内,该车位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该车位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该车位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六、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停车位的用途;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物品留臵;乙方停放的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腐蚀性等违禁物。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并遵守该停车地点管理办公室制定的停车管理规定,如因为乙方原因导致停车场地受损,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八、乙方进出本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以及配合物业公司的管理。

  九、租约期满,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

车位租赁合同 篇7

  代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相互协商,甲方同意将地下停车场的停车位租给乙方使用,特订立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具体内容如下:

  1、甲方出租的地下停车位位于三亚市河东区凤凰路国际社区

  阁楼下号车位,地面质量为水泥砂浆地面。使用面积平方米。

  2、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3、月租金元整,年租金元整。交费时间为年租用起始月份前五日内到物业管理办公室交纳。

  4、地下车位停泊车辆车牌号,车型,颜色,车位所停车辆必须为此牌号车辆。

  5、乙方在租用期内有权使用指定的地下停车位,该停车位仅供停车用途,不得改做其他用途,不得在地下车库内修车、洗车,也不得随意转租给第三方使用。

  6、乙方在地下停车场内应爱护公物及消防设施,禁止使用烟火或携带其它危险品,损坏公物要按价赔偿。因乙方原因造成其它车辆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7、甲方应做好地下停车场公共设施的日常维护、维修及监控工作,保持其良好的公共交通秩序,检查和防范消防安全。

  8、乙方需按规定在地下停车场内停放好车辆,锁好车门窗,贵重物品请不要放在车内。

  9、乙方向甲方缴纳的租金为停车场地的占用、维护、维修费,甲方不负责车辆丢失等的赔偿责任,应由责任人及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租用车位必需提供保险公司文件复印件一份备查)。

  10、在乙方租用期间内,甲方不得将乙方已租用车位挪作它用或转借。

  11、乙方应遵守园区车辆管理的有关规定,配合、服从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不得乱停、乱放。

  13、如有违约,双方承担各自违约责任,乙方若因欠费或其它严重违约现象,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

  14、本协议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当事人或委托人进行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可向法院提出仲裁。

  15、出租车位,以销售为先,可通过甲方适当调整车位。

  16、另附《地下停车场出入注意事项》。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住址: 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车位租赁合同 篇8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现将甲方私家车位租给乙方作为车辆(车牌号)停放使用,并签订如下车位租赁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和执行。

  1、本车位租金

  元整/月,大写:。支付方式为。乙方到期如需续租,需提前个月通知甲方。乙方留存租金收条作为支付凭证,车位管理费用由甲方支付。

  2、租期

  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3、如乙方在租赁期间要该场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转租,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可收回车位,剩余租金概不退还。

  4、甲方责任及义务

(1)在租赁期间,如甲方需提前收回乙方使用的车位使用权,甲方须提前个月通知乙方并退还剩余租金,并赔偿乙方个月租金。

(2)在租赁期间,如自然损坏产生的场地维修及检修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人为损坏(包括乙方)场地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责支付。

(3)甲方所出租的场地,仅供乙方作停泊车辆使用,不作任何保管;如乙方所停泊的车辆有任何损失或被人为损坏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5、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按合同条款的规定按时缴付车位租金;如乙方拖欠租金达周,即被视为是自行解除本合同行为,甲方有权将该车位收回,并保留向乙方追收拖欠费用和违约金的权利。(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如期签订续租合同,必须提前以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的方式征得甲方同意,在双方签订续租合同时连同拖欠的费用一并付清)。

(2)在租赁期内,如乙方需要提前退租车位的,乙方必须提前个月通知甲方并解除本合同,甲方扣除个月租金后退还乙方剩余租金。

(3)乙方必须将车辆按车位及物管要求停泊好并做好防盗措施,如发生任何车辆遗失或损坏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6、本合同以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如今后有补充作补充协议处理,与此合同具同等效力。

  7、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出租人):乙方(承租人):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车位租赁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第一条、车辆基本状况

  第二条、物业情况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相关法规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小区《地下车库管理规定》并书面告知乙方;

  2、负责建立健全本车库停放车辆的档案资料;

  3、制止违反本车库管理规定的行为。

  4、租约期满,车主若需继续租赁,应在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到物管处办理续租手续;否则,将视乙方自动终止协议,甲方有权将该车位收回;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监督甲方的车辆管理服务工作,就车辆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2、严格遵守物业公司制定《盛世嘉园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如因乙方违反该规定而造成的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

  3、依据本协议按时缴纳车位租金和管理费;

  4、接受甲方的管理和服务,如甲方发现乙方停放的车辆有严重破损的,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情况登记工作;

  5、对停放的车辆办有相关齐全的保险手续。

  第四条、车库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1、车库卫生整洁,车辆停放有序;

  2、公共设施设备配套完好,运行使用正常,无事故隐患,日常使用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保养规范;

  3、机动车辆停放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责任明确;

  4、消防设备设施配置完好,运行正常,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无阻;制定有效的.消防应急方案

  第五条、车辆停放中的禁止行为

  1、停放车辆时不得对其他车辆的进出和其他车位的使用造成阻碍,非停车区域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2、不得损坏车库内的设施设备,不得私占他人车位,不得改变车库的使用性质;

  3、车库内不得练车、修车、冲洗车辆。如有滴、漏现象必须及时清理;

  4、禁止装有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车辆在车库停放;

  5、地下车库严禁烟火,经制止不改者,将取消停车资格。

  第六条、停车费价格与收费方法

  车位租金:元/月

  停车蓝牙卡遗失或损坏另补元/个

  租用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个月,合计元,乙方须于协议到期一个月前到物业管理处交付下一期的车位租金。

  第七条、违约责任的处理

  1、甲方违反本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目标的,乙方有权督促甲方限期整改;

  2、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能达到服务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甲方有权取消其停车资格;

  3、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有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4、乙方违反协议,不按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停车服务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欠款,并有权取消乙方停车资格;

  5、乙方有责任和义务保证所停车辆的完好状态,由于滴、漏、电路问题等车辆自身原因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6、违反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由此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为维护业主、公众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协助有关部门采取紧急措施,如发现燃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名、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九条、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条、业主有车位购买优先权。因业主购买车位而造成车位租赁发生相应调整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车位租赁合同 篇10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定本合同,愿共同遵守。内容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下简称该车位)出租给乙方。

  第二条 租车位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为每月人民币 元(大写 整),不含车位管理费。合同签订之日,乙方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甲方开具收条。

  第四条 甲方于付款当日将车位交付乙方使用。

  第五条 租赁期间,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车位。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车位墙壁的损坏,由乙方承担维修或赔偿。

  第六条 双方只构成车位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应自行做好车辆的安全防护工作,如因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 在租赁期内,该车位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该车位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该车位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第八条 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停车位的用途;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物品留置;乙方停放的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腐蚀性等违禁物。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租赁期间,如甲方出卖该车位的,乙方有优先购买权。甲方出卖该车位,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将未履行租期的租金退回给乙方,并补偿1个月的租金给乙方,本合同终止。

  第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车位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 1

  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终止,乙方应于终止当日将车位归还甲方,并保证设施的完好,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乙方逾期不返还的,甲方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车位租赁合同 篇11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现将甲方成都市成华区万科北街18号地下105号私家车位租给乙方作为车辆( )停放使用,并签订如下车位租赁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和执行。

  一、本车位租金 280元整/月,大写:贰百捌拾元整。乙方到期如需续租,需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乙方留存租金收条作为支付凭证,车位管理费用由甲方支付。

  二、租期为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止。

  三、如乙方在租赁期间要该场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转租,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可收回车位,剩余租金概不退还。

  四、甲方责任及义务:

  1、在租赁期间,如甲方需提前收回乙方使用的车位使用权,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退还剩余租金,并赔偿乙方1个月租金。

  2、在租赁期间,如人为损坏场地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

  3、甲方所出租的场地,仅供乙方作停泊车辆使用,不作任何保管;如乙方所停泊的车辆有任何损失或被人为损坏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五、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按合同条款的`规定按时缴付车位租金;如乙方拖欠租金达一周,即被视为是自行解除本合同行为,甲方有权将该车位收回,并保留向乙方追收拖欠费用和违约金的权利。(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如期签订续租合同,必须提前以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的方式征得甲方同意,在双方签订续租合同时连同拖欠的费用一并付清)

  2、在租赁期内,如乙方需要提前退租车位的,乙方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解除本合同,甲方扣除1个月租金后退还乙方剩余租金。

  3、乙方必须将车辆按车位及物业管理要求停泊好并做好防盗措施,如发生任何车辆遗失或损坏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六、本合同以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如今后有补充作补充协议处理,与此合同具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车位租赁合同 篇12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现将甲方私家车位租给乙方作为车辆(车牌号)停放使用,并签订如下车位租赁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和执行。

  一、本车位租金元整/月,大写:,支付方式为,乙方到期如需续租,需提前个月通知甲方。乙方留存租金收条作为支付凭证,车位管理费用由甲方支付。

  二、租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如乙方在租赁期间要该场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转租,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可收回车位,剩余租金概不退还。

  四、甲方责任及义务:

  1、在租赁期间,如甲方需提前收回乙方使用的车位使用权,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退还剩余租金,并赔偿乙方1个月租金。

  2、在租赁期间,如自然损坏产生的场地维修及检修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人为损坏(包括乙方)场地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责支付。

  3、甲方所出租的场地,仅供乙方作停泊车辆使用,不作任何保管;如乙方所停泊的车辆有任何损失或被人为损坏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五、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按合同条款的规定按时缴付车位租金;如乙方拖欠租金达一周,即被视为是自行解除本合同行为,甲方有权将该车位收回,并保留向乙方追收拖欠费用和违约金的权利。(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如期签订续租合同,必须提前以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的方式征得甲方同意,在双方签订续租合同时连同拖欠的费用一并付清)。

  2、在租赁期内,如乙方需要提前退租车位的,乙方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解除本合同,甲方扣除1个月租金后退还乙方剩余租金。

  3、乙方必须将车辆按车位及物管要求停泊好并做好防盗措施,如发生任何车辆遗失或损坏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六、本合同以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如今后有补充作补充协议处理,与此合同具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人(签章):承租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车位租赁合同 篇1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地址、号码: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标的:地面停车位

  1、租赁地址:XXX

  2、规格:XXX平方米:

  1、租赁地址: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2、房屋租金:XXX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

  a一次付款计XXX元人民币;

  b每月XXX元人民币;

  4、租赁期内的物业管理,房屋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车位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XXX天;

(4)连续三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五、其它说明:

  1、业主是已承租的形式买断相应地下停车位在该期限内的使用权,期限为20xx-20xx年。

  2、承租期限为20年,另30年在协议有效的前提下,同意免费续租到20xx年。

  3、租赁费用不退还。

  4、业主不得将停产位转让、转租或提前终止本协议。

  5、违反协议,扣除违约金叁万元。

  出租方:承租方: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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