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承包合同 篇1
根据经济合同法和省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简称甲方)向省交通厅海运局(简称乙方),计划托运货物,乙方同意承运,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约,具体条款经双方协商如下:
一、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吨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港运至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二、货物集中: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货物于天内集中于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五天内派船装运。
三、装船时间:
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小时内装完货物。
四、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第三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五、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需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方负担。
六、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0。075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七、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人按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八、运输费用:
按省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全船运费为元,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省港口收费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九、费用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结算,多退少补。
十、附则: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备案,如有未尽事宜,得按省交通厅海上运输管理规定和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协商办理。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
运输承包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托运方(甲方) 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承运方(乙方) 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货物运输合同模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诚实守信、公平的原则,经过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期限:
二、在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道路汽车运输,货物的具体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运输目的地、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在当次运输活动中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乙方准备表明收货人的名称或姓名,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输目的地、收货人、运输期限等有关的基本情况。
2、甲方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行业交易通用的包装方式对货物进行包装,国家没有统一包装标准或行业没有通用的包装标准的,应采取足以保护货物,满足安全运输要求的包装方式。否则,乙方可以拒绝运输。甲方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货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定对货物妥善包装,制作危险货物标志和标签,并向乙方提交有关危险货物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甲方托运其他物品,如易碎,禁止倒放等物品应在包装上明确标识,以便于装卸和运输。
3、甲方托运的货物应当与申明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价值、性质、数量相一致。
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或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办理限运,凭证运输手续的,甲方应当办理完毕的相关手续交乙方查验。
4、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汇票或转账支票。
5、货物托运后,在乙方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终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目的地或收货人,但应当承担因此作为给乙方增加的实际费用。 四、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托运的货物进行清点、核实、确认,并安排与托运货物性质,数量相适应的运输车辆。
2、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3、负责承运货物的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向甲方收取运杂费。如果甲方不交或不按时交清规定的各种运杂费,乙方对其所托运的货物有与运杂费价值相当的留置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乙方应与甲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收取保管费,对于超过30天仍无法交付的货物,乙方应通知甲方取回所托货物,逾期不取的,乙方可将所托货物提存或按当前市场价处理(仅限鲜活易腐、烂产品)
5、为了降低货物运输风险,乙方应为托运的货物办理保险(保价)手续。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双方签订的运单约定执行。
2、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制作交货凭证并由收货人签字,作为完成运单所载运输工作的证明,乙方持交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甲方凭乙方所提供的交货凭证,在确认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后,凭运输发票在每月25号前付清当月运费。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负责向甲方货损及追享货损产生的经济损失做出全额赔偿。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和收货人并向甲方提供相关书目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因申报不实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或甲方指定的费用承担人不支付合同约定的费用,保管费以及
其他相关费用的,乙方对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乙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乙方应按照托运货物运费的10%承担违约金,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2、货物运输到目的地后,乙方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及时提货。
3、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因运输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或按托运货物总价值的 %承担违约责任。但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乙方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甲方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将货物错运目的地或错交收货人,应纠正错误,并承担纠正错误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如果货物逾期运达,或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运输费用10%的违约金赔付甲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费和收货方的索赔费用。
5、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属于乙方责任的,先由乙方赔偿,再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方追偿。收货人不明或收货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货物的,乙方可以留置货物并及时告知甲方。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进一步协商,补充条款。
九、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合同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运输承包合同 篇3
甲方: 镇场镇: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乡个体运输户: 《以下简称乙方》
一、 甲方修建龙桥乡新寨梁村公里水泥路,需要运输沙石料,乙方现有大型双桥车辆可供甲方沙石运输使用,经甲乙双方多次协商达成共识,甲方同意使用乙方车辆运输甲方所需公里水泥路面的全部沙石运输,现达成协议如下。
二、 具体协商细节项目条款如下:
1、甲方所需用大河沙是王家沙,甲方给乙方结帐王家沙,乙方运到甲方使用料场,按每立方135元人民币结算。
2、甲方所使用石子,乙方运到料场按每立方110元人民币结算。
三、 付款办法:乙方给甲方每运输满一万元钱的材料和运费,甲方按百分之五十当场结算清楚。
四、 乙方给甲方所运输甲方公里水泥路的所下欠的百分之五十余款,甲方必须在 年 月 日之内全部给乙方结算清楚款项沙石运输合同协议沙石运输合同协议。
五、 甲方邀请乙方担任龙桥乡新梁村公里路的沙石运输,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甲方施工用料,否则,造成停工待料,由乙方负担责任。
六、 乙方在甲方正常施工开始,乙方负担甲方的全部沙石运输业务,甲方不得安排其它任何车辆拉料进场(除长途沙石)。如甲方自己小车运料进场,乙方无权干涉,除此之外,甲方违约时,甲方必须一次性全部结清前期的一切料款和运费。
七、 以上合同是通过甲乙双方认真考虑,达成共识,所签订的本合同,任何一方都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反悔
如有任何一方违约,需负责承担运输总款的百分之二十的违约补偿金。
八、 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沙石运输合同协议合同。
公证人签字: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运输承包合同 篇4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条例,甲乙双方为了顺利完成本项目土方运输工程的建设,本着互利、诚实诚信的原则,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土石方运输工程合同,规定以下条款:
一、工程地点:市中天集团未来方舟
二、工程内容:土石方运输。
三、工程数量:土石总量为立方米以上,(分期、分阶段的.安排施工)。乙方的车辆必须有年的运输方量。
四、运输工期:年,以双方签字确认的开工日为起始日期。
五、工程造价:甲方落实弃渣场,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税后包干单价:
(1)暂定为保福山倒土场、 公里。单价: 元每立方米。
(2)其他倒土场单价由双方协商决定。
六、结算方式:开工后1天一结(遇节假日顺延,甲方支付乙方加油费用)于
第二天20:00点以前,按100%结算,甲方可自愿现场加油,车辆所加油款从运输费中扣除,甲方不能以任何借口对乙方推迟结账。油价以签订合同为基准价格,当市场油价格升、降幅度超元时,超出部分甲方负责补偿(当时现在油价 元)。
运输承包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碎石工程承包给乙方车队运输。为了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力、义务和责任,双方同意按如下协议遵守执行。
一、工程地点及单价:
1、工程地点:关西来宾石陵镇
2、单价:运距32公里以内为元/方(壹拾伍点伍元整)结账,超出里程数按实际结算(按每公里每方结算)也可按磅单重量,比例为1:结账,石渣1:结账。以经理部为准。
3、运输结算方式:一天一结,以现金(税后)方式结算。
二、工程量:20万方,根据工程进度可增加至200万方(按实际数量为准)
三、工期大约二年。(此合同书二十四小时内生效,超时自动作废)。
四、运输车辆数量:
前二后八或前四后八车先期20辆,以后根据工作面情况,甲乙双方协商逐步增加车辆(每天运输量保证800-1500方以上)。
五、甲方的责任:
1、甲方负责与施工方协调运输道路的修补,保证道路畅通及装卸平顺。
2、甲方每天给乙方结算一次运费款,当天下午5点-6点结算,晚上加班第二天10点结账。如有不兑现,超过一天不结账(24小时)乙方有权停止,并由甲方补偿乙方每天每辆车600元人民币整。
3、甲方应保证有足够的挖掘机和卸货场地,以保证乙方车辆不会因装卸车而排队。
4、乙方车辆进场开始运输后,燃烧油甲方提供(燃油价应低于当加油站的价款)然后从费用里扣回,正常运输产生产值一个星期后,甲方按乙方每天每车次回扣500元人民币,直至扣满2000元人民币作为保证金,工程完工后保证金退还给乙方车队。
5、甲方负责乙方每部运输车的路线、路面撒漏罚款,还包括负责乙方运输过程中的交警、路政、公路有关管理部门及村民闹事的协调及疏通工作,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停工超过24小时甲方负责赔偿乙方每台车误工费600元人民币每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甲方负责。
6、甲方通知乙方增加车辆后(以书面通知为准)两天内乙方必须进车,如超过二天仍不进车,甲方有权安排其它车队车辆进场,并有权终止合同。但甲方应保证乙方为独家车队(同一石场到同一搅拌站,同一石质)否则乙方有权停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7、乙方必须每天下午17:00时,收集车辆磅单为乙方。
六、乙方的`责任:
1、乙主必须保证自双方确认协议后的二天内车辆必须进场到工地。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安排,不能无故停止运(除非车辆出现故障)如有违约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每部车1000元人民币的保证金。
3、乙方人员及车辆进场后必须听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凡因乙方不听指挥造成的人员伤亡、车辆受损及堵车待后果由乙方负责。
4、乙方进场后把每辆车的五证证件复印一份给甲方,如五证不全而引起的各种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其它:
1、甲方不能越级私自找乙方司机结账,乙方也不能越级找甲方的上级商谈运输结账事宜。如有任何一方违约按每次伍万元人民币罚款。
2、乙方人员进场子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做到文明、安全、高效,在施工过程中,若因乙方引发的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其责任由乙方负责。
3、在保证运力的情况下,甲方不能随便安排其他车队进场,如有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壹万元人民币。
八、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昨,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量,若需补充条款,经双方友好协商签字盖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运输承包合同 篇6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条例,甲乙双方为了顺利完成本项目土方运输工程的建设,本着互利、诚实诚信的原则,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土石方运输工程合同,规定以下条款:
一、工程地点:贵阳市中天集团未来方舟
二、工程内容:土石方运输。
三、工程数量:土石总量为立方米以上,(分期、分阶段的安排施工)。乙方的车辆必须有壹年的运输方量。 四、运输工期:一年,以双方签字确认的开工日为起始日期。
五、工程造价:甲方落实弃渣场,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税后包干单价:
(1)暂定为保福山倒土场、 公里。单价: 元每立方米。
(2)其他倒土场单价由双方协商决定。
六、结算方式:开工后1天一结(遇节假日顺延,甲方支付乙方加油费用)于第二天20:00点以前,按100%结算,
甲方可自愿现场加油,车辆所加油款从运输费中扣除,甲方不能以任何借口对乙方推迟结账。油价以签订合同为基准价格,当市场油价格升、降幅度超元时,超出部分甲方负责补偿(当时现在油价元)。
七、甲方责任:
1、甲方工地必须保证有足够的土石方方量供乙方运输,无论是甲方分阶段性施工还是其他原因必须保证乙方工作的连续性,一直到整个工程结束,保证每月作业率达80%以上(除自然灾害和人为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甲方负责修复土石方运输道路,保证运输道路畅通,乙方所反映的路况甲方有责任及时与承建方沟通解决及时修复。甲方应按乙方车辆,安排足够挖机,不能有多台车辆排队的现象发生(最多不能超过三台车)。
2、甲方负责土地资源、环保、村委、国土林业、交警有关部门的一切相关手续和费用,理顺与周边有关的社会保障问题,由甲方出面处理,费用由甲方解决,保证乙方不受耽误。
3、为了使车队正常运行,甲方与地方交警和运管部门达成有关协议,如在运输中有超载或撒漏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如乙方在正常施工运输过程因甲方原因遇到交警、运管部门执法查扣车辆的,甲方应及时处理。车辆被扣超过24小时,需补偿乙方车辆每台每天500元。
4、甲方有责任和义务保证乙方车辆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如发生塌方或挖车操作等事故,责任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5、甲方负责工地的柴油供给,无论乙方车辆是否在甲方指定地加油,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中断乙方车辆工地柴油供给。
6、甲方负责安排乙方停车住宿场地,所有费用乙方自理。
八、乙方责任:
1、乙方提供24-25m3以上双桥自卸车,乙方车辆跟甲方签订合同后擅自离场或无故停工的,乙方必须赔偿甲方损失,赔偿每台车元给甲方,若有特殊原因应提前五个工作日报甲方。
2、乙方保证进场到甲方工地的车辆车况良好,每天最少工作20个小时以上,每月出勤率达80%以上(除自然灾害和人为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
3、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能在施工现场惹是生非及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有关当事人负责。
4、乙方在甲方保证道路畅通的情况下,乙方应有足够车辆进场,若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另行安排车队进场。
5、乙方车辆在运输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发生任何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6、乙方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的合理安排和调动。
九、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收集乙方车辆运输凭证,不能单方面付款给司机或其他人,必须乙方或者乙方指定委派专人结算工程款,否则由此造成的任何后果由甲方负责人负责。
2、签订合同后,车辆进场,若甲方原因导致乙方连续三天不能作业或停工的(自然灾害和人为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第四天起甲方补偿乙方每天每台车500元,乙方保留退场和中此合同的权力。
3、如果甲方不能及时结算运费或拖延不结,超过[ 24小时未能结清,乙方有权停工,与三天还没结清,乙方有权退场(节假日顺延),甲方补偿乙方每天每台500元。除应支付工程款本金之外,每天加收违约金按本金总额3%计算。
4、若因甲方原因(资金不足和其它任何原因)导致项目中途终止,乙方有权退场,甲方应支付乙方车辆返程费每台车元整。
十、其它事项:
1、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处理,协商无果时则由当地仲裁机构仲裁。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十一、本协议合同一式两份,合同有效期壹年,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率,本协议合同书自双方签订日生效,账清后自动终止。双方需严格遵守执行。
(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
运输承包合同 篇7
托运方(甲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承运方(乙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同意甲方托运货物,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吨船舶一艘,船名,编号,船舶有吊装设备,应甲方要求由港运至港号码头,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第二条 货物包装要求
乙方将货物用材料包装,每包体积米,重量吨。(或型号包装集装箱。)
第三条 货物集中与接收时间
甲方应年月日至月日内将货物集中于港号码头。由乙方联系港口接收集货,货物由甲方看守。
第四条 装船时间
乙方于年月日将船舶抵达港,靠好码头,于月日时至时将货物装完。
第五条 运到期限
乙方应于年月日时前将货物运达目的港码头。
第六条 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电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元由方负担。
第七条 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目的港码头,自下锚时起于小时内将货物卸完。
第八条 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派员监装,指导照章操作,保证安全装货,装完船封好舱,甲方派押运员人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
第九条 运输费用
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元,全船运费为元。
第十条 运费结算办法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向乙方预付运输费用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甲方应于年月日付清运输费用。
第十一条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集中货物,造成乙方船舶不能按时装货、按时起航,每延误一小时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元。
2.甲方未能按时卸货,每延迟一小时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元。
3.甲方未按时付清运输费用,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偿付未付部分运输费用%的违约金。
4.甲方如不履行合同或擅自变更合同,应偿付乙方元违约金。
第十二条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期将货物运达目的港码头,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甲方违约金元。
2.乙方船舶起航后未电报通知甲方准备卸船时间,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违章装、卸造成货物损坏,应赔偿实际损失,并向甲方偿付损失部分价款%的违约金。
4.乙方不履行合同或擅自变更合同,应偿付甲方元违约金,并退还甲方的预付款。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1.在装、卸货物过程中,因气候影响装、卸作业时间,经甲乙双方签证,可按实际时间扣除。
2.因级以上风暴影响,不能按期履行合同,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可按下列第()项解决:
1.申请仲裁机关裁决;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运输承包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货物运输承包经营合同书。
一、合同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将己方工厂的物件及销售的产品全权委托乙方承运,运输方式为公路汽车运输服务。
二、运费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商定,按以车装实际拉运吨位, 元/吨结算货物承运费,重量不得超出国家规定车载重量。
2、货物安全达到目的地,凭随车货物单按 一结算,结清运费。
3、货物到达指定目的地后,收货人验货前,乙方保证甲方货物数量不缺失,外观完好无损坏,并办理货物签收手续为交货完毕。
4、承包经营期间甲方按元/月向乙方收取保证金,顺延年累计满一年止。合同期满双方续签合同,上一年的保证金则作为签合同当年的`保证金。如双方不续签合同或合同解除后,保证金全额一次性退还乙方。
三、安全责任方
1、至签订本合同起,乙方一切安全将自行承担。
2、乙方承包期间对所有承运货物,车载人员负全部安全责任。若造成人员伤亡或承运货物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
3、车辆保险、维修检测、年检保养、燃油材料、违章罚款、用费税额、交通事故理赔及人员工资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四、甲、乙双方的权力义务
(一)甲方的权力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生产需要要求乙方货物运输到指定服务区;如甲方停工,停产等因素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合同。
2、甲方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对发现的问题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若乙方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问题、服务质量问题,以及车辆技术性能存在严重问题时,有权要求乙方停车整改或终止合同。
3、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事宜时,应明确承运货物品名 、装货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货物到达地
4、甲方不得以隐瞒的形式委托乙方托运禁运物品,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5、甲方有权获知货物在运输途中的情况和预计到货时间。
6、若乙方特殊情况不能及时为甲方办理甲方货运事宜,乙方应指派业务人员为代表,代表乙方为甲方办理货物承运的相关事宜。
7、在货物送达收货人之前,甲方有权随时改变到货地点及收货人。 甲方有权对乙方及乙方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意见、要求改进。
(二)乙方的权力义务:
1、乙方不能以市场运输价格调整等任何因数,借故拖延,暂缓或是停止对甲方的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不能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向甲方汇报并进行处理。若甲方调查中发现有不合实际的情况,有权做出处罚。
2、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本合同的经营权限转包或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车辆保险(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乘坐险等附加险种)、维修检测、过路停车、燃料及人员工资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必须协助甲方做好托运零单货物、散件货物等辅助材料的免费运输。
5、每车装货完毕甲方向乙方提供装货重量、数量及货物清单,乙方出据〈货物单〉,一车一单(运单一式两份,货主一份,随承运货物车辆一份),货物安全到达凭〈货物单〉交付货物。
6、输过程中,发生货物丢失、破损,由乙方负责赔偿。
7、甲乙双方协议签字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相互遵守相关合同法,合同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货物交付第三方承运;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分包给其它第三方承运。
五、其他约定
1、因第三方责任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甲方的货物损失的,乙方应先赔偿甲方损失后再向第三方追偿事故的处理与赔偿,由乙方与责任方按相关程序解决。
2、乙方出现驾驶员酒后驾车,由此影响甲方工作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运输车辆若要长时间的维修或其他原因不能提供正常服务,乙方应提前告知甲方,双方可协商解决,若没有事先通知甲方影响运输服务的,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合同。
2、甲、乙双方违反合同有关条款约定并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方赔偿对方应结算当天运费的10%违约金。
七、纠纷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双方同意交当地人民法院判决,双方必须执行法院判决。
八、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其中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执行代表: 执行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运输承包合同 篇9
托运人:,地址:,电话:,联系人:
承运人:,地址:,电话:,联系人:
收货人:,电话:,电话:,联系人: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
规格:
数量:
重量:公斤
价值:人民币元。
第二条
货物起运地点:成都市街号
货物到达地点:市街号
第三条
货物承运日期:年月日,货物运到期限:年月日前。
第四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承运人必须保证货物无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
第五条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货物起运及到达后的装卸均由承运人负责,承运人应在托运人指定的地点完成货物装卸。
第六条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货物运达后承运人应立即通知收货人,由收货人指定卸货地点,在卸货地当场进行验收,并对货物是否完好等情况开具验收单(一式两份,一份交承运人,一份交托运人存底)
第七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本次运输运费元,本合同签订后托运人预付定金元,货物到达卸货并由收货人确认货物完好无损后7日内支付剩余的费用。
第八条
货物托运后,托运人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人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人,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人所需费用。
承运人应在货物到达以后,收货人未验收前妥善保管货物。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托运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人应按其价值的.5%偿付给承运人违约金。
2、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并且不能超过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货物运到期限。如造成货物逾期到达的,承运人应偿付托运人违约金元。
3、运输过程中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任何情况,承运人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人,并向托运人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条
本合同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交由合同签订地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托运人:(盖章)承运人:(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本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本合同签订地点:成都市区路(街)号。
运输承包合同 篇10
甲方:XXX公司
乙方:XXX公司
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长期委托乙方派船装运煤炭,经双方协商,根据《合同法》和《水路货物运输规则》的要求,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年煤炭装载数量约XX万吨。
二、 甲方每次煤炭运输前,提前五天通知乙方派船准备。乙方船舶抵达指定港口装货,如因甲方资源不足,造成船舶亏吨,亏吨的差额运费应由甲方承担,如发生资源落空或空返,甲方应支付计划全程运价款的30%作为赔偿金。
三、 船舶每次留港时间,起运港及到达港的货物装卸均为甲方负责向港口申请安排,并由甲方保证两港的安全泊位。装货港为24小时,卸货港为24小时,两港合为48小时。留港时间指船舶抵港报时起算(包括锚地)至装、卸完毕为止。如超过上述期限,甲方应支付给乙方滞港费,不足12小时按半天计费,超过12小时按一天计费。
四、 运价:每次船舶运费按登记载货吨及实际航线计算,每吨按市价计算,每航次另外确认一份运价通知单。
五、 运费结算方式:每次运输任务完成后,乙方按实装量在七个工作日之内与甲方结算运输款。
六、 甲方应向乙方安排的运输船舶提供符合安全、适装、适卸条件的码头进行作业,以及相关资料。乙方保证安排的运输船舶具备从事货物运输应当具备的各种证书,具保证证书真实、有效、齐全。
七、 费用负担:乙方负责支付船舶港务费、引航费、移泊费、停泊费、系解缆费、开、关舱费,船用水电费。甲方负责支付两港的货物港务费、交通建设费、理货费、海事监费、装卸费等其让费用。
八、 货物保险由甲方负责,并承担一切保险责任,与乙方无关。
九、 煤炭运输合同甲乙方暂定二年,自签订合同日起计。
十、 以上合同条款,一方更改后,须经另一方重新盖章后有效。 十一、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或经电报、电传、传真确认)。如发生争议,仲裁和判决机构为甲方所辖地海事法庭。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运输承包合同 篇11
托运方(甲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承运方(乙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同意甲方托运货物,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吨船舶一艘,船名,编号,船舶有吊装设备,应甲方要求由港运至港号码头,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第二条 货物包装要求
乙方将货物用材料包装,每包体积米,重量吨。(或型号包装集装箱。)
第三条 货物集中与接收时间
甲方应年月日至月日内将货物集中于港号码头。由乙方联系港口接收集货,货物由甲方看守。
第四条 装船时间
乙方于年月日将船舶抵达港,靠好码头,于月日时至时将货物装完。
第五条 运到期限
乙方应于年月日时前将货物运达目的港码头。
第六条 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电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元由方负担。
第七条 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目的港码头,自下锚时起于小时内将货物卸完。
第八条 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派员监装,指导照章操作,保证安全装货,装完船封好舱,甲方派押运员人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
第九条 运输费用
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元,全船运费为元。
第十条 运费结算办法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向乙方预付运输费用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甲方应于年月日付清运输费用。
第十一条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集中货物,造成乙方船舶不能按时装货、按时起航,每延误一小时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元。
2.甲方未能按时卸货,每延迟一小时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元。
3.甲方未按时付清运输费用,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偿付未付部分运输费用%的违约金。
4.甲方如不履行合同或擅自变更合同,应偿付乙方元违约金。
第十二条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期将货物运达目的港码头,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甲方违约金元。
2.乙方船舶起航后未电报通知甲方准备卸船时间,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违章装、卸造成货物损坏,应赔偿实际损失,并向甲方偿付损失部分价款%的违约金。
4.乙方不履行合同或擅自变更合同,应偿付甲方元违约金,并退还甲方的预付款。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1.在装、卸货物过程中,因气候影响装、卸作业时间,经甲乙双方签证,可按实际时间扣除。
2.因级以上风暴影响,不能按期履行合同,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可按下列第()项解决:
1.申请仲裁机关裁决;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运输承包合同 篇1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充分有效地发挥甲乙双方各自优势,提高货运市场竞争能力,根据铁道部有关文件精神和甲方与上海铁路局运输管理处签订的" 次五定班列包车运输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双方合作并由乙方承包 次五定班列宁波北站点事宜,共同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作承包式
甲方将次五宝班列宁波北站点每日的四节车皮提供给乙方承包经营。发站宁波北(含余姚),到站棠溪等广东境内铁路部门允许的到达站,车种为棚车和敞车,货物品类为5号及其以上运价号的货物(危险品除外),承包期限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考核基数和费用支付
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甲方对乙方每日考核基数为两车(节)车皮。乙方必须于当日装车后按考核基数向宁波北站缴交铁路运费及装卸费,并向甲方支付合作管理费每辆 元,每日 元。如乙方当日装车不足两辆的按考核基数两辆支付铁路运费、装卸费和管理费。如乙方当日装车超过两辆的(以四辆为限),按实际装车数支付铁路运费、装卸费和管理费。乙方多装车的管理费,在承包期届满时,可以冲抵少装车的管理费。
第三条 :保证金
为保证协议的履行,乙方在本协议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保证金计人民币叁拾万元。在承包期满时如乙方无违约责任时,甲方在 日内如数退还保证金。
第四条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保证乙方为次班列宁波站点的独家合作承包人,如将宁波北站点车辆再发包给他人经营的,承担支付双倍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2.协调上海铁路局、宁波北店及广州各列站的关系,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继续承包经营的,按本协议承包期限每少一日赔偿乙方损失 元。
3.发生班列晚点、甩车及货损时,甲方有义务代乙方向铁路部门进行索赔。
乙方责任:
1.严格按装运规定组货装车,不得装运危险品和禁运品,不得隐瞒重量及匿报货物品名,违者依铁路规定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及时支付铁路运费、装卸费及管理费,连续拖欠三天不交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按本协议承包期限每少一日赔偿甲方损失 元。
3.自觉遵守铁路货场规定,协调好宁波北站及广州各列站的关系。发生货损时,及时提供相应材料。
4.如乙方擅自终止本列的履行,甲方有权不退还保证金并在三日付清拖欠的运费、装卸费及管理费。
第五条 :其他约定
1.如遇铁道部、上海铁路局调整班列运费价格时,则本协议运费价格相应调整。
2.乙方与甲方考核时间与铁路部门同甲方的考核时间同步进行,并享受铁路部门与甲方同等的优惠待遇。
3.本合作承包期限届满后,如甲方继续取得 年度次班列的承包权,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约权。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全仅代表和乙方各执一份,送交甲方董事会和宁波北站各一份。
本协议经甲方全权代表和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运输承包合同 篇13
合同编号:
甲 方:
乙 方:
执照号码:
身份证号:
公司地址:
户口地址:
公司电话:
现住地址: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有关乙方承包甲方车辆开展经营车辆运输业务事宜达成如下内容:
第一条:承包方式
一.乙方自愿承包甲方的车辆用以开展运输业务,甲方提供自有车辆一部供乙方使用,乙方按甲方的调度安排运送货物,双方按约定的比例分成;
二.在本合同期限内,车辆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根据本合同之规定仅享有车辆使用权;
三.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该保证金将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经甲方结算之后无息退还给乙方;
四.乙方承接超过公里的长途运输任务时,必须配备副班驾驶员名,乙方负责自行聘请副班驾驶员并承担其劳务费,为其购买相关社保和人身意外险;
五.乙方及乙方聘请的.副班驾驶员必须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调度,严格遵守交通法则,操作规程和甲方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驾驶员考评制度等。
第二条 车辆资料、交接与收回
一、 车辆资料: 车辆牌号: 拖架车牌: 厂牌型号:车架号: 发动机号:
二、车辆的交接与收回
1、甲乙双方交接车辆时,应仔细检查车辆及相关证件,由双方相关人员共同在车辆交接单上签字确认,并对车辆、随车工具附件及证件的相关价值予以确认。
2、乙方交回车辆时,应按规定的内容完整地交回车辆、随车工具和相关证件,如有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
3、双方在进行交接前,应由交车方对车辆进行一次全面二级保养与维护。
4、双方在交接车辆前,必须对全车轮胎进行估价,并按双方认可的价值进行结算。
第三条:费用分担
一.甲方承担:
1.车辆固定的成本费用:养路费、运管费、车船税、车辆保险费、物流责任险费用、二级维护卡盖章费、综合检费、年检费、海关本年审费、G安装及服务费等。
2.正常的二级维护(车辆行驶里程每满公里,按照公司标准在指定修理厂进行强制保养一次);发动机、后桥首次大修以万公里为标准里程(超过万公里由公司承担;未达到万公里发生大修,不足部分按公里数折算维修费由司机个人承担);
第二次大修以万公里为标准里程(万公里以后由公司承担,未达万公里由司机承担不足部分的维修费);离合器修理以万公里为标准里程(万公里以后由公司承担,未达万公里由司机承担不足部分的维修费)。
3.轮胎更换以万公里为标准里程,(如使用不当,不足万公里进行更换的由司机承担费用)。
双方签字: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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