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购销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
2、施工单位:。
3、工程名称:。
4、工程地点:。
5、运距:。
第二条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45日内办理完毕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对用于工程结构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1)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2)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含损耗)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
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
(1)种方式结算。
3、对混凝土砂浆、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
4、价款支付期限: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工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未结价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价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
第五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
(2)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3)应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4)应指派专人(提前24小时将名单书面通知乙方)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验收签认。
(5)应遵守国家、北京市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6)应承担对施工浇筑过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涨模或多要造成的损失。
2、乙方义务
(1)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技术交底。
(2)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当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3)应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混凝土。
(4)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数量及表观质量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解决。
(5)浇筑混凝土前后,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应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变更合同或行使抗辩权中止合同的,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
2、。第九条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
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签章):
卖方(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现场联系人:
现场联系人: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设备购销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因工程需要,甲方向乙方定购厨具设备一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定购产品品名、规格型号、数量:详见合同附清单。
二、合同总额:(大写) 。 ¥: 元。
三、付款方式:
四、交货期限:
乙方按收到甲方定金之日起,日内按合同附清单所有设备送至甲方单位,接甲方通知,运抵现场后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五、交货地点及方式:
1) 由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工地现场。设备就位、安装、需用起吊设备的费 用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必须采取可靠的包装方式,以确保货物在装卸及运输中完好,如因 包装或运输装卸等原因造成甲方货品损坏,责任由乙方自负并无条件更换或维 修。
六、安装与调试:
1) 乙方负责厨具的安装。安装、调试均为免费,安装时乙方食宿自理。电、气、上下水、管道等安装接驳由甲方负责,包括地面清洁。
2) 工程安装须严格按照双方签字认可的图纸进行摆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图纸,对图纸的任何修改须双方签字认可。
七、违约责任:
1) 如果甲方逾期付款,乙方有权每日按逾期应付款的千分之五收取违约金 (应付金额×天数×5‰)。
2)如果乙方逾期交货,甲方有权每日按不能交货货款的千分之五收取违约金(应付金额×天数×5‰)。
八、质量保证:
乙方对所供应的货品提供质保期,在质保期内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维修及更换,费用由乙方负责, 壹年 内若非产品本身质量问题而属甲方人为损坏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需要更换或维修的,免收管理费用,但材料费用照实收取。
九、合同变更:
1) 本合同一经签订,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所有对合同的变更必须经双 方的书面签字认可。
2) 甲方若调换、增补同类厨具,由甲方补充差价,优惠率同此合同(外购设备除外)。
十、附则:
1) 本合同共贰页,所带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签字后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一切由执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 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
3)本合同未涉及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设备购销合同 篇3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购买 设备事宜,达成以下设备购销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品名称数量及规格如下:
二、质量要求;卖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设备是全新的,并且采用卖方最新设计和合格的材料制造,各方面符合合同所规定的质量、规格、型号等要求。
三.交货日期:20年10月10日
四.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费、装卸货费用。
五.交货地点:承德县金历食用菌专业合作社院内
六.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日期预付款20%,安装调试合格后付75%,剩余5%于20 年 10月10日付清
七.在保质期内因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买方现场,卖方负责免费修理、更换零部件或退换。在质保期内,卖方应对设备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否则扣除5%余款,因设备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
八.其他:本设备购销合同范本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执两份。双方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设备购销合同 篇4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货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合约期内为甲方供应商品,达成如下协议:
一、商品的供应
乙方向甲方供应商品的品种、数量以合同清单为准。(清单另附)
二、商品的质量
乙方向甲方供应的商品的质量应当符合行业标准,行业标准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
三、商品的价格
1、乙方向甲方供应的商品,均由双方协商订价。
2、基于保护商业秘密的需要,乙方供应的商品交易价格以甲乙双方协商价格为准。
四、供应商品的期限、地点、方式
1、乙方的供货时间为年毕。
2、交货地点:按甲方指定地点交货。
五、检验的标准与方式
1、对于乙方供应的货物,甲方在验收时采用本协议第二条之标准做为质量检验标准。
2、甲方收货时仅对乙方所供应物的数量的进行验收或只对货物进行抽检。
六、付款方式
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元)
签定本合同之日起甲方支付人民币 作为合同定金,在乙方把甲方所需货物准备完毕后,乙方通知甲方在乙方库房进行验货时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达到总货款的95%),余款人民币 元作为质保金,在安装调试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八、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多交或少交商品,甲方有权拒收多交的商品,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担;乙方少交商品,应在 个工作日内补请少交商品。
2.甲方不得无故拒收乙方按合同供应的商品,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3.乙方向甲方供应的商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如不按合同结算乙方货款,给乙方造成损失,按合同金额的日2%给予乙方赔偿。
九、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定补充协议书,该补充协议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设备购销合同 篇5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生产厂家列下表:(单位:人民币)详细规格及技术配置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 )天内。
[第三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由乙方负责送到湖南大学内甲方指定的地点。 [第四条] 运输方式:运输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以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第六条] 质量技术标准: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或技术协议。
[第七条] 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产品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 )年内免费维修,终身维护。
[第八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按出厂原标准,包装物不回收,不另计价。
[第九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按产品说明书和装箱单及出厂要求。
[第十条] 所有权转移:货物到达甲方,验收合格并按合同付款之日起转移至甲方。
[第十一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货物送达湖南大学内指定地点后,由甲、乙方共同一起,按出厂原标准或合同的技术协议组织验收。
[第十二条] 甲、乙方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设备运到现场后,负责提供场地给乙方暂存。
无乙方人员到场,不得拆除包装。设备安装调试期间,负责协调与院(系)的关系。组织验收,不得无故推迟验收工作。
按合同规定和付款程序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全新的设备,正规进货渠道(包括零部件、配件)的设备。
参加由甲方组织的设备最终验收。质保期满后,乙方有责任继续对设备进行维护,合理收取用户费用。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所交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退货及收回已付货款,并由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无特殊原因乙方逾期未交付设备的,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价款总值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二)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价款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甲方无故逾期支付设备款,甲方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价款总值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三)甲方或乙方违约金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款总值百分之十。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合同签订地工商行政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提交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 其他
(一)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具有与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设备购销合同 篇6
购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产需要购买乙方“年产6 万吨MH2600连续立式炒锅煅烧法煅烧石膏生产线一套”。经甲乙双方协商,按照“诚实信用,平等自愿,质量第一”的原则,共同制定以下合同:
一、甲方向乙方购买“年产6万吨MH2600连续立式炒锅煅烧 法煅烧石膏生产线一套”,乙方要按照甲方的要求,负责上述全部设备的设计、制做、运输、安装、调试运行,并确保配齐随主机的全部附件及其它配套产品(详见“年产6万吨天然石膏粉设备明细表”)
二、甲方购买乙方全套机械设备总金额:玖拾捌万元整。
三、付款时间及方式:
合同签定后甲方给乙方先付订金伍万元,待乙方第一批货物(包括成品仓两个,耐火砖及部分附件)运送到甲方场地后,甲方给乙方付款壹拾陆万元整;乙方第二批货物(炒锅及部分附件)运送到甲方场地后,甲方给乙方付款叁拾壹万元整;乙方第三批货物(磨机两台及全部货物)运送到甲方场地后,甲方付款叁拾壹万元整;待乙方安装、调试、运行正常,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再给乙方付款壹拾万元整。剩余伍万元作为保质金,待壹年保修期满后,根据保修情况付款。
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乙方从收到甲方订金之日起,在四十天内完成设备的加工、制做,并按时将全部设备运输到盐池县青山乡古峰庄村自平石膏开采有限公司生产场地,并承担装卸运输等费用,五十天内完成全部安装任务,7天内完成调试,以上共计97天,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为正式交货日期。
五、验收时间、地点、标准、方式:
甲方要安排人员对乙方运输到场的所有设备逐一进行核实验收,对产品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年产6万吨天然石膏粉设备明细表”的,乙方要负责调换,不得推诿,否则甲方有权责令其停止安装。由此产生的费用或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在乙方调试后的7天内甲方要验收完毕,双方出示验收合格证书。
验收地点:盐池县青山乡古峰庄村自平石膏开采有限公司生产场地。
六、验收时间及标准:
(1)、验收时间:从乙方调试运行后的7天内;
(2)、验收标准:
A、全部设备所用材料必须达到“年产6万吨生产设备明细表”、规定的型号、规格、厚度、数量等,不得使用不达标的伪劣产品;油漆必须达到底漆、防锈漆、面漆各一遍;
B、所有设备的安装要符合该生产设备本身的流程,体现坚固经久耐用、质量第一的原则,焊接逢隙要保满光滑,质量达标,从调
试运行期满正常生产之日起,日生产能力要达到200吨以上,视为合格;
C、产品必须达到建筑石膏粉抗折强度以上,初凝时间为3-7分钟可调,中凝时间为7-15分钟可调,细度要达到120目。
D、所有设备参照邻厂田亚飞现已安装设备的质量(设备规格、种类不同的除外)
(3)验收方式:由甲方主要成员组成验收组,先听取乙方讲解和介绍生产设备的性能、生产线流程、安装质量等,然后通过看、丈量、触摸等方式,对照验收标准和“年产6万吨天然石膏粉设备明细表”的参数进行验收。
七、安全要求:
乙方全面负责设备运输及安装调试全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确保安全施工,责任到人。期间,如发生人员伤亡等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或经济赔偿,由乙方全部承担。
八、现场服务:
甲方负责所有设备安装的基础制作及所需各项预埋材料,并 给乙方提供电焊机三台,氧焊机一台,切割机一台等工具,安排乙方现场人员的住宿并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运输车辆。
九、人员培训:
乙方负责对甲方操作、维修人员和相关的技术人员进行实际操作培训、维修培训、设备保养等培训,以便使甲方人员掌握全部使用技术,能独立正常地使用、维修和保养设备。
十、保养方式:
自设备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免费保修服务,免费保修服务期限为壹年,保修期内,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要求维修通知后三天派人到设备现场维修,设备维修所用的材料成本由乙方承担。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应支付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7天,视为交货不能,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已付现款,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不能利用的,乙方要负责包换或维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后支付实际费用,如乙方不能修理或调换,按不能交货处理;
3、保修期内,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保修义务,甲方将根据情况扣减相应的保质金,每延迟一天,甲方要扣减乙方1%的保质金,乙方超过三十天未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三十天内未能将设备维修在正常使用状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换货或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4、设备未按照合同约定,通过甲方验收合格,每迟延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违约金,超过7天,仍未验收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立即返还收款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5、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履行或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取得有关方面的证明,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6、甲方要确保乙方正常施工安装,无故给乙方造成不能够正常安装,从而影响乙方安装进度,由甲方承担责任。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变更。所补充和变更的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权利和义务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年产6万吨天然石膏粉设备明细表”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设备购销合同 篇7
购货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确保双方的经济利益,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购销产品标的明细见附件(附件为合同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 产品质量标准
1.产品技术标准按下列(2)项执行:
(1)国家标准/;
(2)行业标准/;
(3)地方标准/;
(4)企业标准/。
第三条 产品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1.产品包装标准:适合运输为主。
2.产品包装物供应:由乙方供应。
3.包装物回收:不做回收,甲方自行处理。
4.产品包装费用执行第(1)项:
(1)包装费用含在产品价格内。
(2)甲方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包装,甲乙双方另行约定,其包装费超过原标准的由甲方负担;低于原定标准的,乙方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 产品交货单位、方法、地点、时间
1.产品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2)项执行:
(1)甲方自提自运;
(2)乙方送货到交货地点,其运费由乙方承担。
3.交货地点:
(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仓库。
(2)甲方变更交货地点应提前2天通知乙方。
4.交货时间:乙方送货的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按甲方需求分批供货 ;
第五条 产品价格与货款结算
1.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小写:*******元整,大写:*******元整。
1.在乙方未向甲方交付产品前,如遇乙方价格上涨时,按原合同约定的价格执行;如遇乙方价格下降时,按调整后的新价执行。
2.产品货款结算期限及付款方式:合同签订5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5%作为预付款;当批到货后,甲方支付乙方当批货款85%;剩余货款作为在交货后30日内甲方支付乙方。
第六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出现品种、型号、规格、数量和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合的部分,应单独存放妥善保管,并在3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和处理意见。
2.乙方接到甲方对产品的书面异议通知后,应在3天内向甲方反馈书面复议,逾期视为认可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乙双方确认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如尚未付款的,甲方有权拒付;如已付款的,乙方应在三日内退还甲方货款。
第七条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约定交货时,应按货款总值的 10 %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并承担对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乙方所交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同意利用,应重新定价,甲方不能利用的,乙方应包换、包修或退货,并承担造成损失的一切费用。
3.乙方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约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承担所有费用;对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对甲方的损失予以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并承担对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5.乙方提前交货,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多交产品部分,乙方应承担在甲方保管期内所支付的全部费用。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乙方应承担二次运输责任和发生的全部费用。
第八条 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总值 5 %的罚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要求,向乙方提供技术资料,交货时间相应的往后顺延。
3.甲方需提前提货,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付款时间应相应提前;甲方逾期提货,经甲乙方协商同意,承担在乙方逾期内支付的保管费用。
4.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拒绝接货,应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5.甲方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承担乙方因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 合同变更与调整
甲方因改变设计方案和工程特殊要求,需要变更、调整原合同约定的标的或部分标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对尚未供货的应予以调整,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对已供货的,应以实际收发货(料)单为依据予以确认。
第十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部门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视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关于第三方
乙方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将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一切补充协议而形成的对甲方的债权转让给第三方。乙方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本协议项下债权的行为均无效,对甲方不产生任何效力。若乙方违反上述条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向甲方赔偿全部损失,并支付损失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特别约定
1、乙方所送材料应和甲方选定的、品牌、规格、型号一致,如果有质量问题,乙方须无条件退换,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所送材料的材质单和各种证件应齐全有效,并及时报甲方。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签订盖章(须加盖骑缝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终止条件:双方货款两清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六条 附则
1.本合同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2.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3.合同订立地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设备购销合同 篇8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签定以下合同条款并严肃履行
一:交货地点及时间:交货地为,设备供货期为合同签订后工作日.
二:乙方所安装的设备免费保修一年,甲方人为因素损坏不在保修范围,乙方有偿维修。过保修期后乙方负责维修,维修收取工本费。
三:结算方式:预付定金50%,在乙方将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完毕后余款一次性付清。
四:违约责任;合同正式签订后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条款的各项规定,在甲方所有款项未全付给乙方前所有设备的产权归乙方所有。
五: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合同履约地人民法院裁决。
六:甲方现场应满足乙方的安装条件,水电应按乙方的要求提供到设备指定位置.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设备购销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具体条款如下:
一、合同标的
乙方承担甲方的计算机网络技术实验室建设工程,工程内容包括设备、耗材、安装调试等(见合同附件:计算机网络技术实验室设备报价及技术指标表)。
二、交货地点和时间:
1、交货地点:合肥经济技术职业学院指定计算机网络技术实验室教室。
2、交货时间:设备安装调试工作须在 年 月 日前完成,并提示甲方验收。
三、合同标的总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总金额: 元整
2.付款方式:
四、产品安装调试及验收
1.产品的技术标准:严格按生产厂家的技术标准和配置要求执行。
2.乙方负责对所提供的仪器设备产品进行安装,校准,初始试运行;保证正常稳定运行;一次性验收合格通过。
3.乙方在交货前通知甲方。
4.乙方负责对所提供的.产品进行安装调试。
5.乙方按时提供全新完好符合合同要求的设备。
6.乙方按甲方要求承建网络工程,并负责网络的调试。
五、设备验收方式:
1、设备验收:
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符合设备清单的型号及产品厂家规范,并提供所有设备附有的相关资料。乙方在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应立即组织人员对货物进行清点、签收。如设备型号及数量正确,由甲方签收。甲方收到货物时,如发现产品规格、型号、产品编号、数量不符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按要求及时更换或补充,费用由乙方负责。
2、系统验收:
系统质量要满足甲方认可的技术规范,乙方对产品及工程质量负责,系统验收由甲方组织甲、乙双方验收。工程完工后,甲方应立即组织甲、乙双方对设备性能及网络畅通进行验收。系统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技术人员应在验收单上签字。
六、安全生产:
1、在乙方施工期间,甲方应提供给乙方安全的施工场地,所供设备安全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加强安全文明生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特别是现场施工应加强安全管理。合同期间,由于乙方管理不善或其它自身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或其它责任事故概由乙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时交货,延迟交货按总价款的%/天交纳违约金;乙方应保证合同所列售后服务及时到位,否则应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甲方应按时付款,延迟付款按未付价款的%/天交纳违约金。
2、甲、乙双方有其他违约事项,按合同法执行。
八、合同附件,招、投标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定效力。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其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纠纷处理方式: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积极协商。协商不成时,向合肥市庐阳区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一份。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设备购销合同 篇10
xxx公司(以下称买受方)
xxx公司(以下称为出卖方)
经友好协商,特此订立以下条款:
第1条定义
“验收手册”是指由出卖方提供并由双方确认,供双方检验设备是否符合技术规格和规定资料标准所用的一种文件。
“规定资料”是指与本系统相关的、执行本协议所必需的图纸、数据和其他资料。
“缺陷或瑕疵”是指设备(结构或性能)不符合验收手册有关规定之处。
“现场验收”是指买受方按照验收手册对出卖方安装的设备所作的最后验收。
“技术规格”是指本协议附表a。
第2条销售主体事项
出卖方愿意出售,买受方愿意购买下列设备:
设备技术要求
设备性能必须符合所规定的性能,达到技术规格和规定数据的标准,并提交全部适用的,必要的.图纸、辞职信数据和其他技术资料。
出卖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准备且提交给买受方验收手册草案副本2份。由买受方在日内审议和批准验收手册。
本协议正文规定如与附件规定相抵触,以本协议正文规定为准。验收手册若与技术规格或规定资料相悖,则以技术规格和规定资料为准。
第3条价格
第4条支付
买受方在收到出卖方的发票后,必须按下列期限付给出卖方款项:
4。1签约后支付总价的定金;
4。2买受方处交付设备并安装调试后,支付总价的60%的货款;
4。3验收保留款为总价的货款,在设备调试合格后第月内支付
第5条交货与验收
出卖方应在年月日前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并完成验收手册所规定的各项检测;同时,出卖方须在设备验收单证上签字,证明业已完成检测,验收单证上应注明双方认可的,且应由出卖方在双方议定的期间内校正的仍可能存在的缺陷。
现场验收应在年月日起进行。
第6条更改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对本合同正文或附表作任何更改,必须作成书面形式,详细说明更改对技术规格、价格、性能、设计、验收日期、已交付或即将交付备件的更换性能以及本合同的其他重大事项的影响,而且应由双方公司签字。
为修补瑕疵或改善设备,出卖方可适当对技术规格作微小的更改或校正,只要这种更改不会严重影响总买价、功能特性、性能、备件的更换性能。
第7条保修
出卖方保证不会因设备材料和工艺方面的缺陷,以及设计不完善而导致设备达不到技术规格要求。
该设备及部件,从签署现场验收合格之日起,如在年之内出现故障,出卖方负责在收到台新公司通知7日内进行调换或修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均由出卖方承担。如出卖方不履行上述保修义务,则应承担买受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第8条其它
本合同为双方的完整协议,以前协议双方或其代理人就本协议适用或涉及的任何事项或事物所作的一切陈述、谈判、信函、承诺、协议、协商和合同,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均作废。
卖方:
买方:
设备购销合同 篇11
订立合同双方: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法定(负责)代表人:签约人:
买方承办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买方地址:传真电话: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卖方法定(负责)代表人:签约人:
卖方营业执照:代理销售证明:
卖方承办单位:销售经理:联系电话:
卖方地址:传真电话:
银行开户许可证:开户行:帐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现就甲方购买乙方提供的ups不间断电源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同价款的20%,计10万元人民币;剩余价款30万元,作为设备的质保金,在设备保质期届满后,如无质量问题,由甲方向乙方全部付清。
甲方的每次付款,均以乙方提供的税务部门认可的发票为依据,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提供合法发票的,甲方有权拒付货款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2、交货时间
乙方应在20xx年7月10日至20xx年7月30日之间的期限内向甲方交付本合同项下全部机械设备。
3、交货方式和交货地点
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将全部设备运至甲方书面告知的指定地点并交付甲方,该指定交货地点将由甲方在本合同签署后10个日历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乙方需承担货物在甲方接收之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4、质量保证及标准
质量保证期,自设备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乙方保证按照以下国家、行业相关安全和质量标准及厂家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设备安装、保养,确保设备在其使用寿命期内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各项技术指标,能够正常运转。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质量保证期内,乙方负责对设备进行免费保修。在设备使用寿命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及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影响正常安全运行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5、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XXXX年X月X日
乙方(盖章)
XXXX年X月X日
设备购销合同 篇12
甲方(订购方):
乙方(供货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订购乙方设备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设备名称及型号:
单价数量:
价格合计:
一、付款方式:甲方支付定金元;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元。
二、设备安装日期:年月日。
三、设备完工日期:年月日。
四、设备自安装调试完毕之日起保修一年。
五、保修期内,保修条款如下:
乙方无偿提供设备的维修服务,包括零部件及整机等。
保修期内除人为或灾害造成的损坏,乙方更换配件。
乙方工程人员在获悉设备故障后,须上门维修。如未修复,乙方提供一台与原设备功能相同并能正常工作的设备供甲方无偿使用。
六、以下内容不在保修范围之内:
1.违章操作及人为破坏
2.接不符合电压造成的损坏
3.自行拆卸及维修造成的损坏
4.雷击,火灾,水灾及一切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
七、违约责任:
甲方应按约定支付货款,如延期付款视为违约,每延迟一天,甲方应支付合同款的千分之五作为延迟违约金给乙方。
2.乙方应按规定时间交货及安装,否则视为违约,每延迟一天,乙方应支付合同款的千分之五作为延迟违约金给甲方。
3.如其中一方单方面解除合同视为违约,则违约方必须向另一
方赔偿本合同总价10%的损失费。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作补充。
甲方(订购方):乙方(供货方):
代表人: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地址:地址:
日期:日期:
设备购销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金额:
2.交货方式,按下例同价款的20%,计10万元人民币;剩余价款30万元,作为设备的质保金,在设备保质期届满后,如无质量问题,由甲方向乙方全部付清。
甲方的每次付款,均以乙方提供的税务部门认可的发票为依据,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提供合法发票的,甲方有权拒付货款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2、交货时间
乙方应在年月日至年月日之间的期限内向甲方交付本合同项下全部机械设备。
3、交货方式和交货地点
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将全部设备运至甲方书面告知的指定地点并交付甲方,该指定交货地点将由甲方在本合同签署后10个日历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乙方需承担货物在甲方接收之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4、质量保证及标准
质量保证期,自设备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乙方保证按照以下国家、行业相关安全和质量标准及厂家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设备安装、保养,确保设备在其使用寿命期内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各项技术指标,能够正常运转。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质量保证期内,乙方负责对设备进行免费保修。在设备使用寿命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及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影响正常安全运行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5、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月日年月日
设备购销合同 篇14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生产厂家列下表:(单位:人民币)详细规格及技术配置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天内。
[第三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由乙方负责送到湖南大学内甲方指定的地点。[第四条] 运输方式:运输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以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第六条] 质量技术标准: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或技术协议。
[第七条] 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产品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年内免费维修,终身维护。
[第八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按出厂原标准,包装物不回收,不另计价。
[第九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按产品说明书和装箱单及出厂要求。
[第十条] 所有权转移:货物到达甲方,验收合格并按合同付款之日起转移至甲方。
[第十一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货物送达湖南大学内指定地点后,由甲、乙方共同一起,按出厂原标准或合同的技术协议组织验收。
[第十二条] 甲、乙方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设备运到现场后,负责提供场地给乙方暂存。无乙方人员到场,不得拆除包装。设备安装调试期间,负责协调与院(系)的关系。组织验收,不得无故推迟验收工作。按合同规定和付款程序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全新的设备,正规进货渠道(包括零部件、配件)的设备。参加由甲方组织的设备最终验收。质保期满后,乙方有责任继续对设备进行维护,合理收取用户费用。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约责任:乙方所交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退货及收回已付货款,并由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无特殊原因乙方逾期未交付设备的,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价款总值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二)甲方违约责任: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价款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甲方无故逾期支付设备款,甲方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价款总值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三)甲方或乙方违约金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款总值百分之十。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合同签订地工商行政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提交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 其他
(一)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具有与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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