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租合同(12篇)

时间:2023-09-06 09:17:23 合同

房屋转租合同 篇1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根据《XX市公有住房差价交换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和有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承租的公有住房承租权等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其承租的座落于:区(县)路弄(新村)支弄号室,租赁部位独用面积平方米的公有住房承租权(以下简称该公有住房)转让给乙方。在订立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公有住房的《租用公房凭证》〔《租用公房凭证》复印件见(附件一)〕。乙方已对甲方转让的该公有住房座落、面积、附属设施、设备及装修情况确认无误。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该公有住房转让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

  第三条甲、乙双方商定,有关付款的时间与金额按下列约定方式办理(不约定的划除):

  1、乙方应按《试行办法》的规定,以甲方的名义将上述价款一次性存入该公有住房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指定的银行,由该银行开具个人住房特种存单。一次性付款时间由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

  2、按《试行办法》规定,经该公有住房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批准,乙方将上述价款直接支付给甲方,付款时间和金额由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

  3、付款时间和金额由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

  第四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的日内,持本合同及规定的材料到该公有住房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该公有住房承租一权的转让手续。

  第五条甲、乙双方商定自房地产交易中心审核同意出具《准予公有住房差价交换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之日起的月内,持有关材料向该公有住房的出租人或出租人委托的物业公司办理公有住房租赁关系的变更手续。甲方同意,自该公有住房租赁关系变更手续办妥后的日内,腾出该公有住房并交乙方进行验收交割。

  第六条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公有住房验收交割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三)的各项不得拆除的房屋装修及附属设施,若被损坏被拆除,则除应按被损坏、或拆除的住房装修及附属设施估值赔偿给乙方外,还应按估值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乙方承诺,凡转让前该公有住房内原有设施因有变动,而按规定应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的装修、养护费用,转让后则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本市的有关规定承担各应缴纳的税费。在验收交割前未支付的使用该公有住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物业管理等其他费用,除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四)中另有约定外,均应由甲方支付。

  第九条乙方未按本合同(附件二)的约定付款的,应按逾期应付款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自本合同(附件二)约定的应付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逾期应付款的%计算。逾期 / 天后,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按下列〔一〕〔二〕〔三〕款约定向其追索违约责任(不选定的划除):

  一、乙方除应支付上述滞纳金外,还应按逾期应付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有权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并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逾期应付款%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或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部分,均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三、。

  第十条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住房交乙方进行验收交割的,应按已收款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约定收交割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验收交割之日止,利息按甲方已收款的%计算。逾期天后,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一〕〔二〕〔三〕款内容处理(不选定的划除):

  一、甲方除应支付逾期利息外,还应按已收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合同,甲方除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支付的价款和逾期利息(自乙方支付价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支付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三、。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同意,在不违背本合同各条款原则的基础上,可不本合同的未尽事宜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双方订立的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补充条款和附件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并出具《准予公有住房差价交换通知书》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清楚明白,并愿意按本合同约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索赔。

  第十四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甲方承诺,本合同生效前该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已经其同住成年人之间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均与乙方无涉。

  第十六条本合同连同附件(正本)壹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份,该住房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和,各执壹份。

  补充条款 ————————————————————————————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一 公房租用凭证复印件 ————————————————————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二 付款时间及金额 ——————————————————————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三 不得拆除的。房屋装修及附属设施项目内容——————————-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四 水、电、煤气、电讯、物业管理等其他费用支付————————-(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公有住房同住成年人意见书

  我们一致同意,甲方以人民币(大写)元,将该公有住房转让给乙方,同时推选为"个人住房特种存单"的存款人代表。

  同住成人年签字(盖章) 年月日

  备注:若有反对意见,请在此签字(盖章)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房屋转租合同 篇2

  转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转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房子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依法承租的房子转租给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租房子的情况

  1、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于 市 区 街 号 小区 单元 室的公有居住(公有居住/非公有居住)房子已(书面告知公房出租人/按房子租赁合同的转租约定/征得房子出租人书面同意),由甲方将上述承租房子部分(全部/部分)即 室(以下简称该房子)转租给乙方。该房子的建筑面积平方米。

  2、该房子的共用或合同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的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予以明确。甲、乙双方同意附件(二)、(三)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子和乙方在本合同转租期满向甲方交还该房子时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1、乙方租该房子的用途为。

  2、乙方保证,在转租期间未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取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子使用用途。

  三、转租期限及交付日期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子。转租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保证该转租期限未超出(租赁合同/前一个转租合同)的租期。

  2、转租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子,乙方应如期返还。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子的,则应于转租期届满前一个星期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转租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子月租金总计为(币)元。该房子租金(年/月)内不变。自第(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2、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

  五、其它费用

  在房子转租期间,乙方使用该房子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物业管理、等费用由甲方、乙方共同承担。其它有关费用另算。

  六、房子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转租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子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用时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维修。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子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子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转租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子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4、在转租期间,出租人需要对该房子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5、乙方需装修房子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则应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后方可进行。

  七、房子返还时的状态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子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币)元/天向甲方支付该房子占用使用费。

  2、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房子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八、解除本合同的条例

  1、在转租期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随之终止,因本合同终止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2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该房子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子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迁的。

(三)该房子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子的;

(四)甲方已被告知该房子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2倍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附件一:房子交付时装修、家具、设备情况,返还时状态及违约责任

  附件二:增加的装修、设备的归属及维修责任

  附件三:合同未尽事宜,双方订立的补充条款

房屋转租合同 篇3

  带露台房屋转租合同

  甲方姓名(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姓名(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经双方协商甲方将位于房屋转租给乙方居住使用,房屋转租问题已经告知房屋所有者,并获得房屋所有者同意。

  一、租房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月租金为元,缴租为支付一次,人民币(大写)元(¥元), 以后应提前天支付。

  三、约定事项

  1、乙方入住时,应及时更换门锁若发生意外与甲方无关。因不慎或使用不当引起火灾、电、气灾害等非自然灾害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无权转租、转借、转卖该房屋,及屋内家具家电,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爱护屋内设施,如有人为原因造成破损丢失应维修完好,否则照价赔偿。并做好防火,防盗,防漏水,和阳台摆放、花盆的安全工作,若造成损失责任自负。

  3、乙方必须按时缴纳房租,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协议终止。

  4、乙方应遵守居住区内各项规章制度,按时缴纳水、电、气、光纤、电话、物业管理等费用。乙方交保证金元给甲方,乙方退房时交清水,电,气,光纤和物业管理等费用及屋内设施家具、家电无损坏,下水管道,厕所无堵漏。甲方如数退还保证金。

  5、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如遇拆迁,乙方无条件搬出,已交租金甲方按未满天数退还。

  6、备注: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转租合同 篇4

  甲方(出租人):

  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丙方(次承租人):

  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XXX房屋转租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房屋转租情况

  甲方出租房屋与乙方,并同意乙方将自己位于将位于XXX(房屋面积共计XX㎡)有偿转租给丙方作为商务办公场地使用。

  乙方承租甲方房屋,并同意转租XXXX房屋予丙方。

  丙方次承租乙方房屋,享有以下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二、租期/租价/付款方式

  1、丙方租赁此房屋期限为XX年X月X日-XX年X月X日,月租价为 XXXXX元。

  2、租金按 缴纳。租赁房屋必须先交租金后使用(即付款方式为预付)。签订协议当日丙方向 方付清第一次房租款,丙方以后每次须提前 天预交下个月的房租。

  3、押金:丙方入租前,须向 方缴纳房屋押金元(收据为凭);在租赁期间,该押金不能冲抵房屋或物业费等;丙方退租时,到物业管理处据实结清物业各项费用,办妥退房手续,甲方退回押金。

  4、《房屋租赁协议》签订之日前,由乙方向物业管理处结清物业各项费用;《房屋租赁协议》签订之日起,由丙方向物业管理处交纳在承租期间的物业各项费用。

  三、服务及申请

  在房屋租赁期间,物业管理处向丙方提供日常维修服务,丙方向物业管理处提出申请,费用由丙方承担。

  四、门锁管理

  基于丙方使用安全考虑,丙方交齐租房押金及首期房租后,由丙方自行装配新门锁,自行保管新钥匙。

  五、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因甲方原因需提前终止协议时应提前30天告知丙方,甲方应赔付丙方的房租作为违约金。

  2、租赁期间,因丙方原因需提前终止协议时应提前30天告知甲方,丙方应赔付甲方的房租作为违约金。

  3、丙方租金逾期未向甲方缴纳,甲方有权按日收取丙方违约金额 %的滞纳金。丙方逾期未交超过10日的,视为丙方自动放弃该房屋租赁使用权,甲方有权收回房屋,甲方收回房屋后该房屋内各项办公设施由甲方自行处理,丙方无权干涉。

  六、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人民法院处理解决。

  七、其他约定

  1、甲方保证是唯一有权合法出租此房屋使用权的经营者,也是唯一有权向丙方收取房租者,其它任何人若欲代甲方向丙方收取租金,须持有甲方书面委托函。

  2、丙方在承租期间及退租时,不得破坏房间原有结构;如有破坏,由乙方和丙方照价赔偿。

  3、丙方入租期间须自觉遵守本大厦各项物业管理规定,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应提前向物业管理处办理书面申请,征得业主及物业管理处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丙方退租时,自费固定装修不得拆除或破坏。

  4、丙方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转租、转让或转借第三方使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房屋使用权。

  5、协议期满前 天内,甲方向丙方发出续约通知书;丙方若续约,应在续约通知书发出7天内续签租赁协议,甲方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丙方续租。若逾期未签,视丙方自动放弃续租。

  八、未尽事宜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九、本协议壹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中手写部分或印刷部分,以及基于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房屋转租合同 篇5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原则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于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屋。

  二、该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该房屋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租金元,月租金总额(大写)元。

  四、该房屋租金年内不变。自第年月日起,月租金为元。

  五、乙方必须按时向甲方缴纳租金。付款的时间及方式

  1)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在签定本合同之同时即付六个月房租金计人民肆千八百元整及房屋押金计人民币壹仟元整直接支付给甲方;

  2)该房屋租金为半年一付,下次房屋租金提前十五天支付:(以下空白)

  六、乙方保证所租赁的39;房屋权作为住宅房使用。

  七、租赁期间,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

  八、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并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的定期检查,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九、甲方维修房屋及其附着设施,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因甲方不及时履行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该房屋发生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阻挠甲方进行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十、乙方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输申报手续后,方可进行。

  十一、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而使所租房及其设备损坏,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二、租赁期间内,甲方如需转让或抵押该房屋,应提前壹个月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受让权。

  十三、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而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的;

  4.拖欠租金累计壹个月以上的。

  十四、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天内,甲方将出租的房屋交乙方使用,如甲方逾期不交房屋的,则每逾期壹拾天应向乙方支付原日租金贰倍的违约金。

  十五、租赁期内,甲方承诺不提前收回该房屋,若甲方强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贰倍支付乙方违约金;若乙方需要提前终止合同,则应提早壹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月租金的贰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六、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如需继续租用的,应提前壹 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按规定重新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十七、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归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不归还的,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贰倍的违约金。

  十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双方应按规定向市房地产管理局申请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除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十九、租赁期内,乙方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基础上,可将租赁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应签订转租合同,该合同经甲方签署同意意见,按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领取《房屋租赁证》后,方可转租。

  二十、合同发生争议,解决方式由当事人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即在1或2中打a;adc;,未打a;adc;的,按选择1对待):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a;adc;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但补充条款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房屋租赁管理规定。

  二十二、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将合同副本贰份送市房地产管理局。

  二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租赁期间内该房屋产生的水、电、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支付。

  2)待租赁期满后,乙方结清该房屋的水、电、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保证该房屋及设施完好无损,则甲方退还已付全额押金。

  3)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该房屋物管费每月另计并半年一付计人民币由乙方直接支付给甲方。

  4)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管道煤气和数字电视的开通费用由甲方承担并支付。.(以下空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房屋转租合同 篇6

  房屋转租是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关系而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并获得收益的行为。房屋转租应该事前征得出租人的同意。但是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承租人与次承租人签订的房屋合同的效力如何呢?

  房屋转租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何认定:

  1.《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对转租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在现实情况往往比较复杂,而房屋出租人往往不知道房屋被转租,这时转租合同的效力则由出租人的态度决定。如果出租人同意转租,则视为出租人对转租合同的追认,那么转租合同自始有效;如果出租人明确表示不同意转租,则出租人有权解除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解除该合同的,转租合同被撤销,自始无效。

  2.《最高院关于处理房屋转让合同纠纷案件的具体处理意见》第十六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根据该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房屋存在转租的情况下,六个月内不提出解除合同或认定该合同无效,也视为其对转租合同的效力进行追认,之后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合同或认定合同无效将得不到法院支持,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承租人和次承租人的权利。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出租人和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鉴于房屋转租的特殊性,找法网建议广大市民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注意:第一,事前了解房屋的相关的权属归属情况,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第二,房屋属于转租情形的,应事前征得房屋产权人的.同意。第三,转租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期限,应该在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

  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

  1、房屋租赁出租人就同一租赁物同时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这些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租赁物同时与不同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房屋租赁合同均为有效,承租人均可以依据房屋租赁合同向出租人主张合同权利。合同签订时间在前的承租人主张后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房屋租赁合同之一已实际履行,其他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主张履行合同的,因履行不能而不予支持。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可以向当事人予以释明,允许其变更诉讼请求,向出租人主张除合同实际履行之外的违约责任。

  2、房屋租赁合同未经登记,是否影响房屋租赁合同效力?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与否,不影响房屋租赁合同效力。但未经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不得对抗第三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就合同登记与效力之间的关系有明确的规定。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三条虽然规定了房屋房屋租赁合同应当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但该条款并没有不办理登记房屋租赁合同即为无效的规定,故该条规定不能影响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但是,考虑到房屋租赁合同具有承租人在房屋租赁物出卖时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以及买卖不破房屋租赁等较强效力,如果房屋租赁合同未经登记就具有这么强的效力,对于不知情的第三人会造成很大的损害,对交易安全造成严重的不利影响。因此,从平衡交易各方利益的角度看,我们倾向于未经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不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

  3、未经合法批准建造的房屋作为房屋租赁标的物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未经合法批准建造的房屋,因其标的物具有违法性,该房屋租赁合同应为无效。如被行政部门确定为违章建筑的或所建造的房屋没有合法审批手续的等。

房屋转租合同 篇7

  1、未经出租人同意的房屋转租合同是否有效?

  在没有其他无效原因存在的情况下,未经出租人同意的房屋转租合同有效。

  租赁合同属于确立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而不是以产生物权变动效果为目的的合同。出租人对租赁物是否享有所有权、处分权,不是租赁合同必须考虑的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由承租人占有、使用,承租人支付相应的租金。承租人将依照合同取得的对租赁物的占有、使用权转移给次承租人享有,并不构成对租赁物的处分。《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可见,对于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合同法给出租人设定的救济途径是可以解除原租赁合同,而非宣告转租合同无效。

  2、承租人与次承租人就合同效力或合同解除产生争议的,是否需要追加出租人为合同当事人?

  一种观点认为承租人与次承租人的关系,与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关系是两个法律关系,不应当在一个案件中审理;另一种观点认为应当追加出租人为第三人,或通知出租人对租赁合同是否解除作出意思表示,然后决定本案的审理。

  我们认为,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租赁纠纷与前一租赁合同是两个法律关系,如果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追加出租人为第三人或通知出租人表达意见的话,势必造成讼累,不利于案件的审理。所以,不需要追加出租人为第三人或通知承租人。但是,承租人有证据证明出租人已通知解除租赁合同的,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应当作为一个事实予以考虑;或出租人已另案诉讼要求与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的,应当等待另案的处理结果。

  3、因原租赁合同解除而产生的纠纷,是否应追加次承租人为当事人?对次承租人向承租入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装修等添附损失的,是否要追加原出租人为案件的.当事人?

  因原租赁合同解除而产生的纠纷,如果出租人未将次承租人作为被告的,考虑到判决生效后的执行问题以及保护次承租人利益的需要,原则上可以追加次承租人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与诉讼。如果次承租人人数过多,且各方的利益也不同,则不宜追加次承租人为第三人,可根据情况需要,由当事人另行诉讼。

  次承租人要求承租人解除合同并赔偿装修等添附损失的,属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一般无须追加出租人为案件的第三人。

  4、因租赁合同解除而致次承租人不能继续使用租赁物的损失,应由谁承担违约责任?

  由于出租人并未直接与次承租人形成租赁关系,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的要求,次承租人只能向转租入主张违约责任或损害赔偿责任,而不能直接要求出租人承担责任。

  5、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合同,如因转租人拖欠出租人租金,出租人要求解除,而次承租人要求继续履行转租合同的,是两个租赁合同同时解除,还是判明次承租人直接与出租人建立租赁关系?

  我们认为,租赁合同因承租人未依约给付租金而致合同被解除的,则转租合同将因此而处于履行不能的状态。但原租赁合同与转租合同毕竟是两个合同,原出租人并非转租合同的当事人,不能强迫他继续履行转租合同。因此,除非出租人与次承租人就继续履行合同达成一致,否则,次承租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主张不能支持。

  6、原租赁合同解除而产生的纠纷,次承租人作为案件的第三人,要求合同的承租人或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装潢损失的,是否属反诉?是否应收诉讼费?

  次承租人作为案件的第三人,一般情况下属于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具有诉讼被告的地位,因此,无论其提出什么主张,都不能构成反诉。但出于解决纠纷的考虑,如果次承租人提出此类主张的,可以在其另行提起诉讼后,将该诉讼与原租赁合同解除纠纷合并审理。同时,另行诉讼属于新的诉讼,应当收取诉讼费。

  7、租赁合同解除后(转租合同也将同时解除),次承租人因此负有退房义务。次承租人逾期返还房屋的房屋使用费如何计算?

  房屋使用费参照数额一般有租赁合同的租金、转租合同的租金、市场租金三个标准。我们认为,出租人就上述三个标准之一主张房屋使用费的,应当支持。

房屋转租合同 篇8

  转租方(甲方):

  受转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转租房屋的情况

  1、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于(区/县)路号室的房屋已征得房屋出租人书面同意,由甲方将上述承租房屋(全部/部分)即号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转租给乙方。该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

  2、该房屋的共用或合同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的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中予以明确。

  第二条租赁用途

  1、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租赁合同(编号)。该房屋的用途为,乙方承诺按租赁合同所载明的用途使用该房屋。

  2、乙方保证,在转租期间未事先书取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第三条转租期限及交付日期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转租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保证该转租期限未超出租赁合同的租期。

  2、转租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转租期届满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转租合同。

  第四条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币)元,月租金总计为元。(大写:整)。该房屋租金(年/月)内不变。自第(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2、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3、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押金为元。甲方收取押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条。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押金以及产生的利息除用以抵充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归还乙方。

  4、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

  账户名:开户行:账号:。

  第五条其它费用

  1、在房屋转租期间,乙方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转租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用时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转租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4、转租期间,出租人需要对该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5、乙方需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则应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后方可进行。

  第七条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日内应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2、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第八条转租、转让和交换

  1、在转租期间,乙方再转租房屋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转租期间不将该房屋承租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换使用。

  第九条解除合同

  1、在转租期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随之终止,因本合同终止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迁的。

  (三)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四)甲方已被告知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2、甲、乙双方同意,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倍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第十条争议解决、生效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份,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或捺印后生效。

房屋转租合同 篇9

  转租人:

  身份证号:

  承租人:

  身份证号:

  转租人(以下简称甲方),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当事人就房屋一部转租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转租位置

  转租人经得出租人的同意,就承租的坐落市地号(门牌)市区路号)层楼房、其楼上全部平方米转租与承租人为居住使用。

  第二条转租期限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计年。

  风险告知: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租金

  1.每月租金人民币元,每月日以前缴纳。

  2.保证金人民币元,于转租期满交还房屋时无息返还。

  第四条使用转租物的限制

  1.本转租房屋系供居住之用。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转租房屋全部或一部分转租、出借、顶让,或以其他变相方法由他人使用转租房屋。

  3.乙方于转租期满应即将转租房屋迁让交还,不得向甲方请求任何费用。

  4.转租房屋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险物品影响公共安全。

  5.转租房屋有改装设施的必要,乙方取得甲方的同意后得自行装设,但不得损害原有建筑。

  第五条危险负担

  乙方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方式使用转租房屋,除因天灾地变等不可抗拒的情形外,因乙方的过失致转租房屋损毁,应负损害赔偿之责。转租房屋因自然的损坏有修缮必要时,由甲方负责修理。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约定方法使用转租房屋,或拖欠租金达期以上,经甲方催告限期缴纳仍不支付时,不待转租期限届满,甲方得终止租约。

  2.乙方于终止租约或转租期满不交还房屋,自终止租约或转租期满之翌日起,乙方应支付按房租倍计算违约金。

  风险告知:明确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出现的所有违约情形,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措施,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的履行应当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第七条其他特约事项

  1.转租房屋的税费由甲方负责,乙方水电费自行负担。

  2.乙方迁出时,如遗留家具杂物不搬的,视为丢弃,可由甲方处理。

  3.本合同转租期限未满,一方拟终止租约时,须得对方的同意。

  本合同一式四份,当事人及连带保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转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连带保证人:

房屋转租合同 篇10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天津市南开区兴泰南里楼 单元门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押一付三。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物业费、宽带费以及其它由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与乙方均摊。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一个月租金元,作为押金。

  五、房屋租赁期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如乙方提前终止合同,则租房押金不予退还。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年 月

  乙方:

  年 月

房屋转租合同 篇1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于20年4月1日将位于福清市融侨开发区福清福明包装工业有限公司厂区一号厂房二楼60平方米左右租给乙方做为办公使用。(附件图案)

  二、租赁期限自20年 月 日至20年 月 日为止。

  三、月租金为人民币贰仟元整,全年贰万肆仟元整,第二年起月租金按上一年租金的5%递增。

  四、租金按半年结算一次,每次提前一个月付款下一次租金。

  五、乙方向甲方交付一个月租金(20元)做为押金,于合同期满后经甲方验收房屋正常后退还乙方。

  六、甲方保证本出租屋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与乙方无关。

  七、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定并做出补充条款,其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有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房地产仲裁机构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裁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订之日其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时间:

房屋转租合同 篇12

  转租方(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成都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租房屋的情况

  1.甲方依法承租的位于(以下简称承租房屋),房屋已(告知公房出租人/按房屋租赁合同的转租约定/征得房屋出租人同意),由甲方将上述承租房屋(全部/部分)即(以下简称该房屋)转租给乙方。

  2.承租房屋的共用或合同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的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均参照甲方与原出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原房屋租赁合同)。

  3.承租房屋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的维护,人为由承担。

  二、转租期限及交付日期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年月日向乙方交付该房屋。

  转租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保证该转租期限未超出原房屋租赁合同的租期年月日。

  2.转租期满,本协议效力终止。乙方若续租,需和原出租方协商,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如需甲方居间介绍,甲方须善意履行。

  三、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元。并支付元作为押金,支付方式,共计元。

  2.原房屋租赁合同押金元转交乙方管理,原房屋租赁合同的租期到期前天,乙方与原出租方协商退还押金或续租事宜。

  四、其它费用

  1.在房屋转租期间,乙方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气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需完成该房屋交付日期前的最近一期的水、电、气等费用的结算,后续缴费工作有乙方履行。租期起始日水表读数:,电表读数:,气表读数:。物管费/年,在双方合同签订时由甲方支付。

  3.乙方负责支付的上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根据原出租方的意见办理结算。

  五.效力范围

  本转租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处理转租关系优先适用,甲方和原出租房签订的原房屋租赁合同所规定条件对乙方同样具有约束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转租人)乙方签字:(承租人)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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