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合同最新9篇

时间:2023-09-07 13:11:14 合同

委托代理合同 篇1

  甲 方(委 托 方):

  乙 方(受 托 方):湖南法律在线

  甲、乙双方就委托 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二、委托权限范围: 。

  三、根据甲方要求,乙方指派律师 、 及 担任上述委托事项的承办人员,甲方指定本单位 (家庭) 为联络人员,联络地址: 电话:

  四、代理收费的取费形式

  1、按收费标准收取;( )

  2、双方协商收费;( )

  五、代理费用的收取:(依人民币计算)

  1、代理费用为 元;

  2、办案费用(交通、通讯、打字、复印、联络等)为 元。以上费用的的收取时间和办法为 在代理活动中,乙方基于代理事务而必须开支的费用(交通、通讯、打字、复印、联络等)预计为 元,由甲方预交,乙方在结案提供相应的票据进行结算。

  六、甲方郑重承诺:以上委托事项未经委托他人或已中止对他人的委托;随案移送的一切材料及口述情况绝对保证其真实性;未对乙方隐瞒与案件相关的重大情况。否则,乙方有权随时中止委托承办工作,有关费用不予退还,并保留追索赔偿的权利。

  七、乙方对委托承办事务中所知悉的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的义务。

  八、委托事务进入代理阶段后,乙方应尽责尽力履行相关法律程序,维护委托人的正当合法权益。但乙方不对所代理事务之结果承担任何经济责任。甲方并且不得因委托代理事项的变化或提前完成,而要求退减已交或应交的代理费额。

  九、代理律师业务中,乙方不对案件标的承担经济责任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承担。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乙方须加盖事务所合同章)后生效。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另行协议。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委托事项终止(以授权委托

  合同为范围,含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诉等情形在内)。本合同如发生争议,提交岳阳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二、以上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签约地点:湖南法律在线签约时间: 年 月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2

  广东明典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为甲方的代理人,参与诉讼活动。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绝对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的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有意弄虚作假或所提要求不合法的,有权中止代理,所收费用不予退还。如因乙方的原因终止代理的,所收费用退回给甲方。

  四、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权限:□一般代理;□代为起诉及承认、放弃或变更诉(白话文★)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上诉;□签收法律文书;□其它 。

  五、根据律师服务收费有关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费人民币 元,此款在付清。甲方超期未付费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代理合同,有权拒绝参与开庭等诉讼活动,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六、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另行签订协议。

  七、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时止(终结形式可以是判决、调解、庭外和解及撤销诉讼等)。

  八、乙方已向甲方解释上述条款的含义,乙方清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对上述条款无异议。

  甲方: 乙方:XX律师事务所

  律师: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3

  一、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本合同为代理记账服务的合同约定书,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

  乙方:

  二、双方的责任及义务

  三、(一)甲方义务

  1、甲方对提供的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承担责任。

  2、甲方要购买代理记账所需的凭证、账簿、纳税申报表、会计报表等必须的财务用品,费用200元/年由委托方支付,国税局网上报税平台费每/年,该费用不属于支付的代理记账的报酬中。

  3、甲方每月付给乙方基本报酬元,不属于代理记账的范围的事项如果需要乙方代理需要另外支付报酬。

(二)乙方义务

  1、遵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会计准则,依法履行会计代理的职责。

  2、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

  3、经委托代理记账单位签名后,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向税务部门定期提供申报的纳税资料以及其他税务资料。

  4、对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5、对委托方指使授意做出不符合国家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要求可以拒绝。

  6、对不符合会计做账要求的凭证票据等可以拒收并退回,并说明原因。

  三、代理记账的报酬按季/年支付(预交),不得拖欠和拒付。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暂为1年,从合同签字之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时,双方可以续签合同。合同条款如果有变更由合同双方协商。

  五、签约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移交保管销毁财务资料和档案。

  六、如甲方在经营过程中有违法行为,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承担违约责任,其他事项可以经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南京市XX区XX法律服务所

  为了有效地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同意签订下列条款,双方应遵守履行。

  一、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同志作为甲方的委托代理人到 参加 案(调解、仲裁、诉讼)活动,但不受甲方意志的约束。

  二、 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详述案情、提供有关证据。乙方受理后若发现甲方伪造事实、有弄虚作假行为,乙方有权终止代理。

  三、 本案为协商收费,按案件终结后甲方实际收到或得到补偿数额的20%交纳给乙方作为案件代理费。乙方必须按时参加(调解、诉讼、仲裁)活动,依法陈述案情,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四、 任何一方若变更合同,需经双方同意。若甲方单方终止本合同需按相关收费标准向乙方交纳代理费。

  五、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案终结(指裁决、判决、调解及案外和解和撤销诉讼)

  甲方(签名或盖章) 乙方(盖章)

  南京市XX区XX法律服务所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5

  第一条

  被代理人授权代理人在下列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活动:。(委托代理的权限和具体内容)

  第二条

  代理人必须按照被代理人的授权委托的范围和内容,认真履行职责,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代理人超越代理权实施的民事行为,由代理人自己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是为了被代理人的权益而实施的行为,事后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视为在代理权限内。

  第四条

  代理人不履行职责或者其它违法行为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被代理人的实际损失。

  第五条

  被代理人按照(双方约定的条件),在期限内,支付代理费元。

  第六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份,当事人各执一份。

  代理人(签章):

  被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6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追索人民法院(字第号(以下简称号判决)项下公司债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号判决执行阶段代理人,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并指派律师具体承办甲方委托事宜。

  二、乙方代理权限及工作范围:全权代理甲方参与执行工作,包括搜集被执行人相关财产情况、与执行法院或有关部门沟通、督促执行法院及时委托相关机构对已查封财产进行评估及拍卖变现、处理与执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执行代理工作,及时向乙方提供与执行相关的文件资料。

  四、乙方承办律师在代理权限内,应当勤勉尽责,认真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权益的活动。在本代理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不得接受对方委托,为其提供法律服务。未经甲方特别授权,乙方不得擅自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

  五、本次委托代理方式为有条件的.风险代理,具体如下:

  1、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10日内,甲方按申请执行标的额的向乙方支付前期代理费。

  2、后期代理费用与乙方代理执行结果挂钩,甲方向乙方支付后期代理费标准为执行回款(非现金财产形式按当时评估价值计算)的%,支付时间为甲方收到执行回款后的10日内,分期回款则分期支付。

  3、甲方除代理费之外,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乙方为承办本合同项下工作所支出的交通费、通讯费、打印费、差旅费、招待费等费用由乙方自理。

  六、特别约定事项:

  乙方代理申请执行、处置查封房产、土地或其他财产需支付的执行受理费用及评估、拍卖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如执行过程中需要提供担保,则担保责任由甲方承担。

  七、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号判决执行终结止。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双方如有未尽事宜需另行协商。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7

  委托人(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受托人(简称乙方):

  地址:

  甲方因与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参与办理以下事务:

  就双方纠纷一案提起诉讼一事进行代理,具体内容为代为起诉,参加一审或二审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律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指派本所杨文战律师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指定XX为代表为与乙方的联系人。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承办律师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提出并进行和解;对一审不服提起上诉。

  第三条、参考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律师费规定及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缴纳的代理费为:XX元。具体缴费办法为:协议签订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为办理甲方委托的事务所发生的实际开支(包括交通费、住宿费、出差补助费、相关部门收取的费用和资料复制费等),由甲方负担。支付办法为:据实支付。

  第四条、甲方应如实向乙方的承办律师陈述案件事实,提供有关证据材料;按时支付委托代理费及相关费用;清偿乙方承办律师在处理代理事务过程中因不可归责于自己之事由所致实际损失。

  第五条、乙方承办律师必须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在代理权限内依法履行代理职责,积极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得接受同一案件中对方当事人的委托;及时交付代理过程中所收受的有关物品、孳息及其他财产;依法赔偿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六条、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不履行上述义务或对乙方承办律师代理活动不配合,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依约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

  第七条、乙方承办律师因故无法从事上述代理活动,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进行协商,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可另行委派其他律师代理甲方委托之事宜。

  第八条、如乙方承办律师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地从事代理事务,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乙方所收代理费应如数退还。

  第九条、如本案诉讼中当事双方任何一方提出反诉,就反诉事宜是否委托乙方代理及相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十条、甲方非因第八条原因解除委托代理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约缴纳代理费或拒退所收代理费。乙方非因第六条原因解除委托代理合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所交代理费或拒付代理费,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非依约定或协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第十二条、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本案结案(一审或二审判决/调解/裁定)止。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

  甲方:

  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邮:

  乙方:

  受托律师:

  联系电话:

  传真:

  电邮:

  年月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8

  律( )民字第 号

  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因与信息有限公司的纠纷一案,聘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代理人,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条款,双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

  指派律师、为甲方一、二审及执行代理人。

  二、代理权限:

  特别授权(详见授权委托书)。

  三、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因故不能出庭,乙方应指定其他律师接替,并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四、证据提供与案情介绍。

  1、甲方应在不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十日,向乙方提供与本案有关的所有证据。乙方律师收到证据后,应向甲方出具收据。

  2、如甲方不能由本人或派人与律师共同参加证据交换、质证和出庭,则应在举证期限内书面向乙方完整陈述案情;甲方口头陈述并由乙方制作由陈述人签名的笔录,视为书面陈述。

  3、乙方可对案情进行必要的调查取证,但对调查取证的结果不作任何承诺。

  4、乙方如发现甲方隐瞒或捏造事实、隐瞒或伪造证据、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五、甲方的协助义务。

  1、甲方应尽量由本人或委托最了解本案事实的人员一名,与乙方共同参加诉讼活动,其主要职责是向法庭陈述本案事实。

  2、如需乙方单独出庭(包括交换证据和质证程序),则乙方向法庭所作事实陈述仅以已取得的证据和甲方的书面陈述中披露的事实为限。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返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不予退回。

  七、根据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协商按下列规定收取/交纳费用:

  本合同的律师代理费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代理费依收回金额的%,甲方在实际收到每一笔债权款项后日内支付相应律师费。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履行地为乙方所在地。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律师事务所

委托代理合同 篇9

  根据专利法第十九条二款规定,兹委托(地址:)专利代理人代为办理名称为的发明创造申请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

  授权上述代理人办理:

  □申请、审批、批复程序中的有关事宜。

  □异议程序中的有关事宜。

  □无效程序中的有关事宜。

  □其他有关事项。

  委托人(盖章):受托人(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附件注意事项:

  1.本表应认真填写,字体应端正清晰。

  2.表中的方格“□”供填表人在填写选择项目时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情况,应在方格内标上“√”号。

  3.受委托单位填写在第一空栏内,要求填写全称。

  4.专利代理人栏内应填写在具体办理该专利申请的人名,不得超过两人。

  5.如有超出所列代理权限的,可在其他有关事项栏目下填写。

  6.委托方是单位时,要加盖公章,同时该单位代表要签字,委托方是个人时,要求本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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