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设备租赁合同精选12篇

时间:2023-09-08 17:20:17 合同

起重设备租赁合同 篇1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甲方租用乙方机械设备,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在租赁期间甲方租凭的设备如果造成丢失或者毁坏,按原价的80%赔偿。

  2、机械设备名称、型号、数量:装载机、发电机、塔式起重机、挖掘机、平板振捣器、氧气乙炔焊、塔式起重机、移动式柴油空压机、砂浆搅拌机、交流电焊机、钢筋切割机等,具体数量详见租赁清单

  3、租凭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4、施工地点:

  5、财务结算方式:

(1)计费方式及单价:见租凭设备表

(2)甲方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如逾期未付,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执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由此产生的设备停机费用由甲方照常支付给乙方。

  6、有关约定:

(1)乙方负责提供设备操作者,操作者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作业,并负责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

(2)设备租凭期间,设备操作者的食宿由甲方负责。

(3)设备租凭期间,设备的燃油费、耗电费由甲方负责。

  7、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为乙方设备的进场做好准备,提供必要的进场条件。

(2)甲方必须有专人负责指导设备的施工产生,但不能违章指挥,若由甲方人员违规指挥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3)甲方应负责设备的安全工作,若由甲方保卫工作不到位造成设备及其零备件的丢失由甲方负责。

  8、乙方复杂:

(1)乙方应保证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技术性能完好。

(2)进入施工现场的乙方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若由乙方提供设备操作者,操作者必须积极配合甲方有关负责人的指挥作业,并遵守甲方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安排,但有权对有关违章指挥提出异议。

(3)若乙方机械设备出现故障,乙方应积极组织人员进行抢修。若由此影响甲方施工三天以上的,经双方签认后,可免签当日台班费。

  9、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诸法律解决。

  10、本合同经双手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 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经办人:经办人:

  年月日 年月日

起重设备租赁合同 篇2

  甲方(承租方):青兰高速公路雷家角(陕甘界)至西峰段LX06标项目经理部 乙方(出租方):宋俊领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甘肃省合水县蒿咀铺乡雷西六标项目部

  一、因甲方工程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二、甲方租赁乙方机械设备具体情况如下:

  三、租赁期的确定:机械设备于2月15日前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由乙方进行组装、调试,租期自甲方评价其技术性能达到指标后开始计算(“租赁设备进场前评价表”见附表),至甲方通知退场之日止。实际租赁天数以双方签字认可的运转记录为准(即进场、组装、调试、退场所用时间均不在租期内),并据此进行结算。

  四、机械在租赁期间的所有维护及维修,均由乙方随机人员或乙方派人到现场进行,维护、维修及配件更换等各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五、机械设备进、退场和用油费用约定 1、机械进出场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2、在租赁期间的主油(柴油)由甲方提供。其他辅助用油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油料只能用于本台设备,发现偷盗等情况将处以10倍罚款,并有权移送公安机关。

  六、机械租赁形式及结算方法租金支付方式: 1、租赁形式

  机械租赁形式按月租赁。乙方应按甲方施工要求,要保证设备正常使用,若设备发生故障,乙方须保证在12小时内修复,否则需要调换其他相同型号的机械设备。因设备发生故障造成误工,扣除相应天数的租金。

  2、结算时必须依据甲方机械主管部门签认的设备运转记录,按项目结算程序制度按月即从上一个月21日到本月20日进行一次结算。

  3、支付方式

  支付时甲方视财务状况进行支付。同时乙方必须提供相应的正式发票。 七、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

(1)甲方负责提供设备存放场地。

(2)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有权指挥、调动和监督乙方机械设备进行施工,统筹安排作业计划。

(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和支付租金。

(4)甲方未得到乙方的同意,不得将租用设备转让给第三方使用。其中,不包括甲方在本工程现场范围内安排给其他分包商使用,即如果甲方安排所租设备到其他分包商使用, 仍由甲方负责结算和支付。

(5)设备在使用期间,因技术状况低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同等型号的设备,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因乙方配备的司驾人员技术不熟练而影响工程施工进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司驾人员,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7)直到甲方通知退场之日止,在此之前,乙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将机械设备擅自撤回。否则,乙方要赔偿甲方所受一切损失。

  2、乙方:

(1)乙方应按约定将机械交给甲方使用,配备足够司驾人员(每台机械至少配备2名持有效证件上岗的合格司机),且司驾人员工资、饮食、住宿费用由乙方自理,机械安全自行负责。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技术性能合格的机械设备,同时保证甲方有按约定使用机械的权利,服从甲方的统一调度,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乙方机械保证随叫随到,全天候24小时满足甲方的施工要求。

(3)乙方有修理出租机械的义务,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在整个租赁期间应对出租机械进行必要的保修,保证机械完好,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设备日常保养及维修由乙方负责,保养时间不得占用甲方工作时间,维修时间每月累计为30小时,如超过30小时,甲方按日租金从其机械费中扣除。。

(4) 如有第三人侵夺租赁机械,乙方有义务以所有人身份追回。

(5)乙方应确保证安全操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相应法规,向甲方提供优质服务。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机械事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6)乙方应按甲方施工要求,保证设备正常使用,若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必须保证在12小时内修复,否则需调换其它相同型号能满足甲方使用需要的机械设备。 (7) 乙方机械未经甲方管理人员的同意,不得随意离开甲方施工现场。

(8)甲方未通知乙方退场之前,乙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将机械设备擅自撤回。 (9)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的进退场计划,在接到甲方的退场通知后及时退场。 八、机械租赁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1、租赁期间,一方因法律规定或计划发生变化,或受到不可抗力影响时,需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时,应及时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达成致后进行变更。

  2、租赁期间,租赁机械有缺陷,技术状况变差,且乙方不按约定予以修理或调换,造成甲方不能继续使用或无法满足工程施工要求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租赁期间,乙方如将该机械设备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正式书面通知甲方,并保证租赁设备新的所有权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九、违约责任: 1、甲方:

(1)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将租用的机械设备转租或进行非法活动,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拆改乙方机械设备,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向甲方提供出租的机械设备,按每台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元。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技术状况(含设备附件)向甲方提供出租的机械设备,视同未向甲方提供出租的设备处理,按上述第(1)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在租赁使用期间,如果由于乙方原因影响了甲方对租用机械设备的使用,则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或按每影响一天向甲方支付双倍日租金作为违约金;如果由于乙方原因致使租用机械设备无法继续使用,则乙方应立即在10天之内调换其它相同型号能满足甲方使用需要的机械设备,如超出上述规定时间未能更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需支付双倍的租金。

(4)乙方擅自解除合同或将机械设备擅自撤回,应向甲方支付所解除或撤回的机械设备30天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十、乙方司驾人员要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积极配合完成任务,认真填写设备运转记录,并交甲方机械主管部门签认和统计。乙方司驾人员应遵纪守法,如发生违法乱纪行为,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一部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双方均同意提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租赁期满、账款结清时自动失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起重设备租赁合同 篇3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甲方租用乙方中联280旋挖机械设备一台,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施工地点:

  三、设备清单:

  中联280旋挖机主机一台,机锁杆一个,钻头护筒等附属配件详见清单。

  四、租金结算方式:

  1、甲方每月及时支付该机厂家还贷款万元,否则厂家停机与乙方无关。

  2、甲方向乙方交纳租赁保证金元,该款自提机日前一次性缴清。

  3、甲方在工程结款后需向乙方上交十一万/月的利润。

  4、设备进场后若需添加工具由甲方自行安排。

  五、有关约定:

  1、甲方负责提供设备操作者,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作业,并负责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

  3、设备租赁期间,设备的燃油费、耗电费、维修费由甲方负责。

  六、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为乙方设备的进场做好准备,提供必要的进场条件。

  2、甲方必须有专人负责指导设备的施工产生,但不能违章指挥,若由甲方人员违规指挥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3、甲方应负责设备的安全工作,若由甲方保卫工作不到位造成设备及其零备件的丢失由甲方负责。

  七、乙方责任:

  1、乙方应保证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技术性能完好。

  2、若乙方机械设备出现故障,乙方应积极配合组织人员进行抢修。若由此影响甲方施工三天以上的,经双方签认后,可免签当日台班费。

  八、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诸法律解决。

  九、本合同经双手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起重设备租赁合同 篇4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施工机械名称及数量:甲方向乙方租赁50T汽车起重机壹台(为五节臂)。

  二、租赁时间:从年月日至根据施工情况工程结束为止(大约3—4个月)。

  三、施工地点:省市县镇热电厂内

  四、财务结算:

  1、台班收费标准:按包月计费每月元。

  2、付款时间:满三十天结算一次,付款60%;其余款项40%租赁合同结束后十五天内付清;租赁期间付款延期不得超过十五天,否则乙方有权停止作业。

  3、工作时间:白天工作制,每天工作不超过十个半小时。晚上加班时间累计十个半小时按一天标准计算。

  六、双方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能违章作业,严禁负荷起吊。(吊车本身机械问题或驾驶员操作不当引发事故由乙方负责,如甲方指挥不当引发事故由甲方负责)。

  七、甲方在吊装中,必须指派起重工指挥,并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统一指挥信号,确保施工安全。

  八、乙方机组人员负责机械保养,使机械处于良好运行状态,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维修。乙方机组人员在不违反安全规程的前提下,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违者承担月租金的50%的经济损失。

  2、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赁设备上随意增加和扣除部件,不得以租赁设备进行转租或抵押,否则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

  十、其他约定:

  1、食宿由甲方负责;机械燃油由乙方负责。乙方机组人员工资由乙方负责,乙方机组人员受甲方项目部管理;乙方机组人员若不服从甲方项目部管理。甲方有权让乙方撤换乙方机组人员。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租赁费用结清后自动失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根据工程需要本合同顺延期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毁约,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起重设备租赁合同 篇5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青岛市城阳区路号的房屋(其中厂房一个、办公室两间、厨房两间、宿舍两间)以及厂房中设备(详见设备目录)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限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甲乙双方签定合同之日乙方缴纳定金元乙方投产后10日内一次性支付全年剩余房租元。第二年的房租分次支付,于第二年月日前支付。

  四、乙方生产产品的出口、报关、商检等手续,由甲方按乙方要求负责给予办理。

  五、乙方产品出口所产生税费由乙方负责,海关退税到甲方帐号,甲方应当在退税后3日内支付给乙方,逾期应当承担按日3%支付违约金。

  六: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用水和电力的供应,并负责为乙方另行安装水表和电表。由乙方按照电表和水表的计数缴纳费用。

  2、甲方应当保证来乙方的车辆进出无阻。

  3、甲方在乙方合法经营的情况下,协助乙方做好治安工作。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自己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乙方所承租的房屋顶部。

  5、上述房屋及设备符合出租使用要求,且保证产权明确无误。

  6、合同到期后,甲方不得扣留乙方设备、原材料以及产品,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7、甲方出租房屋以及设备后,不得随意干涉乙方正常生产经营。

  七:乙方权利义务:

  1、房屋的改造装修以及设备的添加由乙方负责并出资,新增设备产权归乙方所有。

  2、乙方应当爱护建筑物及设施,如需改建、扩建,在不影响建筑整体安全情况下乙方自行施工,但需通知甲方。改建、扩建的设施,在合同终止时不得拆除,设备除外。空地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挪做他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租他人。

  3、合理使用电器、房屋及其它设备,不得人为造成房屋设施的损坏。如因乙方的过失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根据工作、生产及生活的需要,在不影响建筑整体结构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安排装修施工。

  5、乙方保证从事合法生产经营,不得利用甲方条件从事非法活动,否则应当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违约,乙方应赔偿甲方当年租赁费的10%作为经济赔偿,但因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则按照银行贷款利率承担违约金。

  2、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法律规定的义务,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应当赔偿全部损失。

(1)甲方不得擅自终止未到期合同,否则应当赔偿乙方全部损失包括但所接订单无法按期交货的经济损失、利润损失、聘请律师的费用损失,如以上损失难以计算,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赔偿两年总房租的%作为违约金。

(2)合同到期后,乙方有权自由搬迁甲方不得阻挠,否则应当赔偿乙方损失,损失计算参照本合同第八条第2款第(1)项执行。

  九、免责条件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合同不能执行,造成双方经济损失,双方不承担责任。

  十、合同终止和续约1、合同到期视为本合同自行终止。

  2、合同到期,乙方如续约,必须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地法院诉讼。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附:设备目录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起重设备租赁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承租方(简称甲方):

  岀租方(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

  的原贝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就甲方租用乙方建筑起重机械的相关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租用的建筑起重机械情况

  设备名称:型

  生产厂家岀厂年月备案编号最大高度

  建筑起重机设备按建筑起重机设备说明书标准安装附墙,根据现场布置图及甲方工地实际需要,如因施工需要增加附墙或非标准附墙,增加费用由甲方承担,具体双方根据现场情况协商处理。

  第二条工程项目、工作内容和施工地点

  1、工程项目:。

  2、施工地点:。

  第三条租赁期限

  每台建筑起重机设备租赁期限为个月。实际租赁期限超过个月,超过时间按照实际租期支付租金。使用时间自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并实际交付使用开始(以现场签单为准),到实际停止使用为止。第一个月与最后一个月如实际使用不足月,当月租金按照月租费+30天计租天数计算。

  甲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半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续签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进退场费

  1、每台建筑起重机设备租金及进退场费:租金元/月/台;每台建筑起重机设备进退场费元(含运输、安装、检测、拆卸),租金和进退场费均为含税价。

  2、租金及进退场费支付方式

(1)设备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开始使用时,甲方支付乙方%的进退场费,设备退场后再支付另外一半。

(2)租金采用月结方式,不足月的按天计算,租费每个月一支付,在支付段下个月 号前付清上一支付段内的租金。乙方应向甲方岀具税务发票。

(3)使用时间自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并实际交付使用开始(以现场签证单为准),到实际停止使用为止。

(4)春节停工期间,乙方不收塔吊使用费。具体时间由甲方提供签证乙方签字认可。

(5)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停机,乙方不收取此停机时的租赁费用。

  第五条租赁方式及所有权

  1、租赁方式:本设备的`租赁由配备操作人员。

  2、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合同所列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对租赁机械只享有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设备的所有权。

  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在设备上随意增加或减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全部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双方义务和责任

(一)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乙方要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量提供符合要求、性能良好的设备。乙方提供建筑起重机设备的基础图、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等复印件(盖乙方公章)交给甲方留存。

  2、密切配合甲方的施工生产,满足甲方施工要求。

  3、乙方建筑起重机设备进场之前,应提供建筑起重机设备的基础脚预埋件及相关零配件给甲方制作建筑起重机设备基础。

  4、因乙方单方面原因造成事故,乙方赔偿相应造成的人和物的直接损失。

  5、接到甲方的故障报告后小时内排除故障,若小时内未排除故障,甲方扣除乙方双倍当日租金。

  6、起重设备实际停止使用,乙方在收到甲方拆除设备通知后,天内拆除设备出场。

  7、由于设备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导致的安拆事故由产权单位和安拆单位共同承担经济和安全责任。

  由于设备的质量安全隐患而在使用中发生的事故由产权单位承担安全和经济责任。

  8、进退场安全责任及装卸车费用、场外运输费用由产权单位自行负责承担。

(二)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乙方出租设备货到工地,甲方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进场验收(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工地),同时将签收的租赁设备交接单据交给乙方。

  2、乙方建筑起重机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之日起天内,甲方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参与检查验收租赁设备,共同完善验收资料。

  3、建筑起重机设备由甲方负责定位,严格按乙方提供该设备说明书基础图施工和编制基础施工方案。如施工升降机基础特别是设置在地下室顶板上或天然基础上,要进行基础承载力验算,加固基础并提供基础验收表给乙方。甲方负责预埋建筑起重机设备避雷设备,保证建筑起重机设备基础不积水。

  4、甲方应提供现场布置图给应乙方留存,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该设备使用说明书技术要求进行施工,如因实际施工情况与使用说明书技术要求出现重大误差,影响到乙方机械设备的常规安装和拆卸,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甲方在乙方建筑起重机设备基础2m范围内设置两个专用开关箱和电源,各配备一个100A的漏电开关(三相五线)和隔离开关,电源供电线截面面积不少于平方毫米,并负责联接至起重机械电源接线端处。甲方要保证专用电源稳定,满足使用条件,如因配置的电源不符合安全使用条件,乙方有权停机,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6、甲方负责搭设地面吊笼出入口防护棚、卸料平台、楼层呼叫器按钮的连接线及各个停层站防护门,并承担费用,要符合国家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7、乙方负责建筑起重机设备验收手续及费用,甲方配合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如因甲方提供资料、盖章不及时,造成建筑起重机设备不能如期申报检测,导致有关部门不准使用建筑起重机设备,其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8、非乙方原因,导致建筑起重机设备基础倾斜而重新安装,增加费用由甲方承担。

  9、若建筑起重机设备的安装高度超过其独立高度,由甲方负责制作建筑起重机设备的附墙预埋件,由乙方提供附墙框架。楼面附墙预埋件安装由甲方负责,乙方配合提供预埋尺寸。附墙杆安装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搭设拉杆处的上人脚手架。甲方负责搭设拆卸建筑起重机设备的钢管脚手架。

  10、甲方必须保证建筑起重机设备进退场道路通畅(米板车正常进入运输),提供足够的场地和空间给甲乙方进行装卸。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遵守约定条款,如双方的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每日不得超过%。

  第八条合同变更

  1、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将租赁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人,应正式通知甲方,租赁物资新的所有权人即成为本合同的自然岀租人。

  2、在租赁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九条争议的处理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友好协商。若发生争议协商不成,则由甲方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承租方盖章)

  乙方:(出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起重设备租赁合同 篇7

  出租单位:淮安市荣华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江苏宏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施工地点:

  第二条租赁期限

  进场时间:月起用时间:年日合同期限:月

  第三条租金计费方法及交纳期限

  1、塔机租赁合同签定后,在机械进场钱乙方需缴纳甲方押金(中途不抵冲租金)。

  2、塔机在进场安装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塔机进出场费税前价格,如需甲方开具发票,乙方需另付税金)。

  3、塔机基础预埋件由乙方提供,或甲方提供,费用由乙方承担支付

  4、塔机租金按日历天数连续计算,租金超出两月按实计天数计算,(本租金为税前价格,如需甲方开具发票,乙方需另付税金)。

  5、塔机租金从塔机安装调试完毕后开始计算,1个月后,乙方支付甲方第1个月租金,以后每月结算一次,租金不受自然条件、社会因素的影响(包括节假日、放假、乙方生产安排不当造成停工待料或被质量检查、劳动保护等部门停工等因故停机),乙方必须在合同日期5日内结账付清,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塔机作业,造成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超过10日,应向甲方按所欠租金总额每日3‰支付利息,塔机退场前需一次性结清所有费用。

  6、塔机报停时,乙方需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具体停机时间由甲乙双方到现场共同确定,如因乙方未能结清塔机费用或现场不具备拆除条件造成甲方塔机不能退场,乙方需继续支付租金。

  第四条塔机租赁期间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合格完好的机械设备和所需的各种资料,符合有关部门的.检验标准,提供基础图;

  2、对塔机进行安全检查,遇有乙方不能解决的重大故障,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应做到在最短时间内到现场排除。

  3、甲方在乙方整个使用周期中提供新主钢丝绳一根,再次更换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责任

  1、负责制作塔机基础,塔机进出场前应具备拆装运输条件,如“三通一平”接通电源,配备塔机专用配电箱,提供能满足25吨吊车施工作业的安装场地,如场地不能满足25吨吊车,由此造成的吊车费差价由乙方负责。

  2、负责施工现场勘测,保证基础土质符合本机承重要求,并承担因基础问题回填土及地下障碍不明等原因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包括机械、人身安全事故)及所有经济损失的赔偿。

  3、遇有各级主管部门检查塔机须积极配合,自觉遵守几点设备使用必须服从的安全原则,杜绝违反操作规程使用设备。对违反规定造成的塔机损害及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完全责任。

  4、配备合格的机组人员,提供机组人员食宿,负责下班后和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工作,如塔机及附件发生被盗和破坏,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施工人员未经同意,严禁上塔私自操作,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负责支付因违章使用造成设备损坏而检修的一切费用。

  5、配备合格的有证信号工,了解本塔机的起重性能和起重特点,严格遵守本塔机的有关使用规定,塔机使用过程中,钩头以下所有专用吊头由项目部安排专人经常检查,如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安全责任:开机工由工地负责安排与租赁单位无关,机械安装经有关单位检测合格后交由乙方到主管部门办理使用证后方可使用,使用期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通过原告方人民法院解决。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此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严格履行。

  第七条补充条款

  出租方(甲方盖章):

  承租单位(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起重设备租赁合同 篇8

  出租单位: (下称甲方)

  承租单位: (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就有关权利义务达成如下条款,以便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租用机械名称、规格、数量:

  1、机械名称及型号,生产厂商

  2、数量台

  3、租用高度为m。

  二、使用地点:

  省市(县)路号工程项目

  三、租用期限及机械进场时间:

  1、机械的进退场时间,以乙方的通知为准。乙方应在合理的时间内通知甲方安排机械的进退场。

  2、租用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甲乙双方商定按月租金计算方式收取和支付租金。

  1、月租金: 元/台(小写: )

  进退场费、组拆装费、检测费: 元/台(小写: )

  基础螺丝: 元/台(小写: )

  司机(指挥和司机)工资: 元/人·天

  附墙: 元/道(小写: )。

  2、租金计算: 租赁期以机械安装单位安装结束进行检测合格日起计算租金,至乙方通知要求停机之日止。

  3、租赁费不论甲、乙双方在签约前是否预料到(包括租用时间的期限等)均不得调整,且甲方应满足乙方工程施工正常运转的需要。

  4、租赁的设备,除基础(不包括地脚螺栓、螺母)和附着预埋打孔工作由乙方负责外,机械本身电箱以内的线路、任何配件(包括维修的配件及辅助材料)、附着(包括附着的改制等)与租用机械有关的一切材料和设备均由甲方负责,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机械的租赁或进退场及组拆装的价格中。

  5、每月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月租金的%租用结束后天内,乙方支付给甲方总租赁费的%余款在机械退场前,乙方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办理结算手续,支付并扣除已支付租金的剩余租赁费用。

  五、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义务

  ⑴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或乙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提供合格的建筑机械设备,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型号、生产厂商和数量,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机械设备的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和自检合格证,以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文件。

  ⑵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包括合同、合格证、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原始资料检验报告、维护保养记录等运行资料安装验收资料。

  ⑶甲方应提供技术保障服务,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到达现场并尽快修理排除故障,恢复运行。

  ⑷向乙方就出租机械的使用环境、安全使用要求、操作维护注意事项等提供技术交底。

  ⑸承担操作、保养、维护工作,指派的操作人员、维护人员、指挥应持有相应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应做好记录。

  (6)负责处理甲方操作过程发生的一切事故或问题,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或损失。

  2、乙方义务

  ⑴按时足额支付租金,不拖欠。

  ⑵负责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设备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设备验收。

  ⑶按机械使用规定和操作规程检查机械设备的保养维护情况及记录。

  ⑷乙方应为甲方提供承租机械的进退场作业以及维护作业的协助和便利。

  ⑸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本合同的建筑起重机械。

  六、双方具体的`工作及责任

  1、甲方工作及责任

  ⑴甲方委任为履行本合同的全权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⑵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提供一份机械设备的基础施工图给乙方,由乙方负责基础的施工。

  ⑶负责租赁机械设备的进场和退场的运输工作,根据乙方要求的进场和退场的时间,及时组织和做好机械的进场和退场的准备工作。

  ⑷随机操作人员(由甲方按规定配备人/台)工资由甲方发放,满足乙方施工生产的需要和安排,保证机械在要求的时间内正常运转。

  ⑸根据乙方施工生产进度的要求,及时地做好租用机械的组拆、顶升、附着、保养等工作,确保乙方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

  ⑹甲方应对乙方租用的机械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配备易损的零部件,对机械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应及时派员组织抢修,尽力缩短抢修的时间。每月累计保养及维修天数为。

  ⑺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起小时内应到达现场维修,若抢修超过了上条及本条约定的时间或天数,自第日起免收租金直至恢复运行日止。若机械故障系乙方违章指挥、作业造成,乙方仍应支付修复停运期间的租金。

  ⑻做好自身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保证机械的正常运转,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⑼甲方的司x人员(包括作息时间)和机械的运转应听从乙方统一安排,若发生司x人员有消极怠工等不良现象,乙方有权要求换人或在支付租金费用中扣罚司x人员的工资。

  ⑽甲方提供设备所带的配电箱、开关箱必须符合标准要求,若不能通过报验或不能满足乙方文明施工的需要,甲方应立即更换和整改,否则乙方有权替换,所涉及费用在租赁费中扣除。甲方提供的设备也不应出现锈蚀、油漆剥落等问题,应进行防腐刷漆处理。

  2、乙方工作及责任

  ⑴乙方委托为履行本合同的全权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为乙方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

  ⑵按工程进度的要求,向甲方提出租赁机械进、退场时间。

  ⑶根据甲方提供的设备基础图在预期的时间内做好设备基础和附墙预留工作。

  ⑷对甲方司x人员、机械的运行状况等有安排工作的权力,对甲方消极怠工等不良行为而提出合理意见甲方应该执行,若甲方未按乙方的要求做好工作,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相关人员调离乙方的工地。

  ⑸乙方做好大型机械进、退场的准备工作,做到xx、电通(电源送到设备本身的二级配电箱内),并做好起重机械从进场到退场全过程的安全保卫消防监控工作。

  ⑹乙方为甲方司x人员提供食宿方便。

  ⑺乙方应合理安排机械维修和保养时间由甲方进行维护保养作业,进行记录并签字确认。

  ⑻乙方配备专职的机械协调人员,负责对机械作业统一协调,但不得强令司x人员违章作业。

  ⑼乙方提供基础隐蔽工程验收单、砼试块报告、地耐力说明。施工机械避雷接地装置应在基础周围安装,接地电阻≤30ω,且应保证施工机械所需电流、电压正常,供电电压380v(独立专线)。

  七、安全工作

  1、双方同意按相关规定另行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各自遵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中规定的权力义务,安全协议书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租赁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机械事故,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如由于甲方设备质量或操作等给乙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操作机械设备、违章指挥及其他人为因素,造成人员、机械损坏的,乙方应赔偿相应的损失。

  八、其他约定

  1、租赁机械的交接与验收:

  ⑴甲方应按乙方指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合同约定的租赁机械,由甲方现场安装后才能投入使用的机械自甲方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起为移交日期。法律法规规定的须安装调试且检测合格方能投入使用的机械,实际检测合格之日为移交日期。

  ⑵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安装施工企业承担安装和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由乙方委托并与之签订安装拆卸合同或检测合同,所订立合同受本合同条款约束。

  ⑶法律法规、规章及地方规定的塔吊、施工升降机现场使用期超过一年要进行再次验收,应按规定或按当地主管部门规定使用期限的规定执行。

  2、租用期内,乙方的债权、债务与甲方的设备无关。乙方违反合同义务以本合同所承租的机械设备对外作抵押、质押、担保、转卖、抵债等有损于甲方物权的任何行为均为严重违约,甲方可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甲方未提供合同约定的机械设备或虽提供机械设备,但型号、规格与合同不符,乙方认为不能适用,且甲方未依合同进行调整的,甲方构成违约,乙方可单方解除合同。甲方行使本条解除合同权利的,由甲方赔偿乙方相当于该机械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而造成乙方其他直接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日期或未按乙方通知日期提供机械设备的,每逾期一日,支付乙方逾期损失金元/日。

  5、甲方在合同期间无合理理由停止服务致使机械停工达天及以上的,应支付乙方相当于该机械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造成乙方其他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乙方认为应当解除合同的,本合同解除。

  6、补充条款:

  ⑴

  ⑵

  ⑶

  7、在执行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相互协商解决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的,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完工款付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订立日期: 年月日

起重设备租赁合同 篇9

  出租单位:淮安市荣华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江苏宏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施工地点:

  第二条租赁期限

  进场时间:月起用时间:年日合同期限:月

  第三条租金计费方法及交纳期限

  1、塔机租赁合同签定后,在机械进场钱乙方需缴纳甲方押金(中途不抵冲租金)。

  2、塔机在进场安装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塔机进出场费税前价格,如需甲方开具发票,乙方需另付税金)。

  3、塔机基础预埋件由乙方提供,或甲方提供,费用由乙方承担支付

  4、塔机租金按日历天数连续计算,租金超出两月按实计天数计算,(本租金为税前价格,如需甲方开具发票,乙方需另付税金)。

  5、塔机租金从塔机安装调试完毕后开始计算,1个月后,乙方支付甲方第1个月租金,以后每月结算一次,租金不受自然条件、社会因素的影响(包括节假日、放假、乙方生产安排不当造成停工待料或被质量检查、劳动保护等部门停工等因故停机),乙方必须在合同日期5日内结账付清,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塔机作业,造成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超过10日,应向甲方按所欠租金总额每日3‰支付利息,塔机退场前需一次性结清所有费用。

  6、塔机报停时,乙方需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具体停机时间由甲乙双方到现场共同确定,如因乙方未能结清塔机费用或现场不具备拆除条件造成甲方塔机不能退场,乙方需继续支付租金。

  第四条塔机租赁期间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合格完好的机械设备和所需的各种资料,符合有关部门的检验标准,提供基础图;

  2、对塔机进行安全检查,遇有乙方不能解决的重大故障,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应做到在最短时间内到现场排除。

  3、甲方在乙方整个使用周期中提供新主钢丝绳一根,再次更换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责任

  1、负责制作塔机基础,塔机进出场前应具备拆装运输条件,如“三通一平”接通电源,配备塔机专用配电箱,提供能满足25吨吊车施工作业的安装场地,如场地不能满足25吨吊车,由此造成的吊车费差价由乙方负责。

  2、负责施工现场勘测,保证基础土质符合本机承重要求,并承担因基础问题回填土及地下障碍不明等原因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包括机械、人身安全事故)及所有经济损失的赔偿。

  3、遇有各级主管部门检查塔机须积极配合,自觉遵守几点设备使用必须服从的安全原则,杜绝违反操作规程使用设备。对违反规定造成的塔机损害及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完全责任。

  4、配备合格的机组人员,提供机组人员食宿,负责下班后和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工作,如塔机及附件发生被盗和破坏,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施工人员未经同意,严禁上塔私自操作,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负责支付因违章使用造成设备损坏而检修的`一切费用。

  5、配备合格的有证信号工,了解本塔机的起重性能和起重特点,严格遵守本塔机的有关使用规定,塔机使用过程中,钩头以下所有专用吊头由项目部安排专人经常检查,如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安全责任:开机工由工地负责安排与租赁单位无关,机械安装经有关单位检测合格后交由乙方到主管部门办理使用证后方可使用,使用期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通过原告方人民法院解决。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此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严格履行。

  第七条补充条款

  出租方(甲方盖章):

  承租单位(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起重设备租赁合同 篇10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设备名称、数量、价值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选定以下设备租赁给乙方使用,具体报价见附件一、二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价 值:

  数 量:

  附 件:

  状 况:运转正常

  使用地点: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年 月日至年 月日止合计 天,如需要继续租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15日内,重新签订合同。若乙方实际使用期限不足一个月的但超过了15天(含15天),按照月计算租金,15天以内按照月租金的50%计算。租赁期满后,双方没有续签合同,而乙方又不购买本合同设备而继续使用本合同设备的,自租赁期满之日起,按照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金。

  第三条: 租金及结算

  1、设备租赁费用:/月.套,天.套

  租金支付:本合同签订的当日,乙方应向甲方缴纳第一期租金 /月.套,共计租金元整,以便甲方准备相关租赁工作。此后乙方务必在每月的10日之前向甲方预付下一租期(或下月)的租金。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租金,甲方则按逾期租金总

  额每天加收千分之五的滞纳金。

  第四条:保证金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收取乙方每套设备元保证金,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乙方交纳保证金及第一期租金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保证金抵为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设备的缺损赔偿金后,保证金余额应退还乙方。

  第五条:双方责任和权力

  在设备租赁期间,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列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设备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收到设备后,应以甲方名义向当地保险公司投保综合险,保险费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将投保合同交甲方作为本合同附件,因乙方未按规定投保造成设备财产损失而无法得到赔付的,应由乙方负责全部赔偿。

  1、甲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确保租赁给乙方的设备质量合格,出厂时运行正常、机件齐全。

  2、乙方责任和义务

  (1)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转让或作为财产抵押,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设备转租给第三人,亦不得在设备上改善、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和迁移安装地点,甲方有权随时检查设备的使用和完好情况,乙方应提供配合。

  (2)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使用、保养、维修管理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设备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3)租赁期内发生和各类机械事故,乙方均应及时如实填写事故报告,并通知甲方,对隐瞒不报或避重就轻,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赔偿要求,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租用权。

  (4)使用结束后,乙方一次结清费用并且必须做好设备的退场工作,完好退还到甲方指定地点。

  第六条:租赁设备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设备交货地点为甲方,由甲方向乙方交货。因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造成租赁设备延迟交货,甲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应自收货时起24小时内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设备,同时将将收盖章后的租赁设备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款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设备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设备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属于甲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交货当天,最迟不超过交货日期三天内,立即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处理,否则视为租赁设备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要求。

  第七条:租赁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设备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机油、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因设备质量问题造成维修的,由甲方负责维修费用,但因乙方操作不当而引起的维修费用则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使用过程中更换易损件,应按照本合同附件《 设备清单和价格表》中所列清单和价格,提前一天向甲方提出购买清单,购买费用从保证金扣除。

  3、在工作过程中乙方若不能对设备故障进行排除,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维修,甲方维修设备所产生的差旅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正常维修一般不超过三天,如超过三天,每超一天,应免收乙方相应天数租金;若是乙方操作不当原因造成设备故障的,乙方租金不能免除。

  4、租赁设备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5、租赁设备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金,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租赁设备运费的承担

  租赁设备进场退场的费用,运费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租赁设备的损毁和灭失。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间内发生的租赁设备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列)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设备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

  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设备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设备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设备损毁或灭失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按《设备租赁报价单》中所列的售价赔偿甲方。

  第十条:特别约定

  1、在租赁期内或期满后,若乙方要求购买本合同设备的,甲方同意按本合同附件《设备租赁报价单》规定的优惠价格将设备所有权转给乙方。乙方保证金可转化为购买设备款,已支付的租金则不予以退还。

  2、若乙方按照本条约定愿意购买本合同设备的,需提前7天告知甲方,而设备转让款的支付时间可双方协商确定,但最迟应在自原租赁期满之日起不超过15天内付清全部设备转让款。

  第十一条:商业秘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总租金的% 的违约金。

  2、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除按照本条第一规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外,还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没收乙方保证金,要求乙方及时付清全部租金和其他相关费用。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设备,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履行完毕的预期全部租金利润。

  第十三条:合同期满后,如双方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约定应 人民法院起诉,其诉讼费用及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起重设备租赁合同 篇11

  出卖人: x起重设备有限公司

  买受人:x项目部

  依据x公司下达的有关文件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为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出卖人、买受人双方在自愿、平等、诚信、信用、协商一致同意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信守下列条款,共同严格履行:

  第一款 合同金额、购销货物

  第1条 标的、数量、价款

  说明

  第1条 合同的成交金额包括:货物、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含吊车费)、培训和各种交付使用前的全部费用。

  第2条 货物的质量、技术要求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3条设备质量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自设备安装调试结束,经使用一周,买受方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保修期内发生与保修相关的一切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并且保修范围内损坏而更换的部件其保修期顺延。

  第4条 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货物,当买受人向出卖人提出异议时,出卖人必须在5日内给予解释或解决。

  第二款 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第5条 交货时间:本合同货物的交付时间为合同签定后25天达到使用要求。

  第 6条 交货地点:项目部施工现场。

  第三款 货物的验收

  第7条 全部货物到齐安装调试完成后,并取得使用地的安全、质检部门合格证书后,由买卖双方在两天内共同参与验收。

  第8条出卖人承诺所供设备完全按买受人招标文件及其他要求加工制造,并符合出卖人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及一切配置。另增加副钩外悬一套,吊具一套(免费)。

  第9条 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买卖双方商定,由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四款 货款的结算

  第条 签定合同后,买受人首付出卖人货款伍万元整(5万元)

  第条出卖人在交接地按期交接货物后,并办理交验手续,安装、调试合格并取得当地安全、质检部门合格证书后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合同总价90%的货款,扣除首付款,即人民币大写 元整(元)。

  第 条 在产品保修期满后十日内,如没有因产品制造和安装质量引起的明显故障或缺陷,买受人按合同总价10%向出卖人支付货款,即人民币大写 整(元) 。如有质量问题,则应扣除维修所发生的费用。

  第条 出卖人必须提供准确的开户银行和银行帐号及联系人电话。

  第五款 除招标文件外的其他约定

  第11条 出卖人承诺每台门式起重机免费供给吊具一套。

  第12条出卖人承诺服务工程师现场培训不少于5天,正式生产时派电器工程师及机械工程师现场旁站不少于5天,其他时间设备出现问题,售后工程师、配件应24小时到场。

  第13条外观涂装颜色按厂家标准颜色涂装,单位标识等按买受人要求制作。

  第14条出卖人承诺开具正规的税务发票。

  第15条起重机位置设计按买受人要求布置。

  第16条出卖人承诺以最低的价格供应买受人配件。

  第六款 合同的生效

  第17条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并盖章后,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买受人执二份、出卖人执二份。本合同和招标文件均有效,有冲突时以本合同为准。

  第18条合同执行期内,买卖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19条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第七款 其它

  第20条不可抗力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

  买受人: 出卖人:

  负责人签: 法人代表签:

  经办人: 授权代表签: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日期:

起重设备租赁合同 篇1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为明确上权利和义务关系,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甲、乙方向甲方租赁WBC500拌合设备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设备概况

  (1)名称:二灰碎石拌合设备

  (2)型号:华山WBS500

  (3)数量:一套

  2、使用的工程项目及特点

  (1)使用的项目名称:延安市沿黄公路路面工程LM-4

  (2)使用地点:延安市延长县南河沟乡前滩村

  3、设备所有权

  (1)设备所有权归属于甲方

  (2)乙方在租赁期内拥有该设备的管理和使用权

  4、租赁期限

  自双方合同签订起至乙方通知退场为止,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交于甲方办理退场手续。

  本次租赁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5、租金及支其付

  租金:

  支付:

  6、设备运输及费用

  乙方承担设备进场的一切费用,租赁期两个月及两月以上,甲方承担设备退场的一切费用,不足两个月由乙方承担该部分费用。

  7、冬季停工期间设备不产生租赁费用,但乙方负责机械设备的保护工作,如有损坏由乙方承担。

  8、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根据设备说明书提出维修、保养要求。

  (2)甲方负责提供一名操作熟练的机手。

  (3)甲方负责提供合格的设备及发电机组。

  (4)设备的维修、保养及润滑油费用由甲方提供

  (5)每月维修时间不得超过4天,超出的天数不计租金

  (6)服从乙方现场安全管理

  (7)乙方有权根据工程进度调节工作时间,并保证设备的维修、保养及上下班交接时间。

  (8)乙方有权利对甲方进场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当甲方人员不服从监督、管理时可通知甲方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9)乙方有权利进行设备的安全管理。

  9、安全责任及事故处理

  (1)运输中的安全由运输负责

  (2)使用过程中出现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机械故障由甲方负责

  (3)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机械故障和人员事故,由乙方负责

  (4)由乙方督责设备的看管及保护

  (5)事故发生后,保护好现场及时通知乙方协商处理

  9、违约责任

  若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且未于甲方协商好,甲方有权利单方面终止合同。

  10、争议解决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决定。

  (2)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且无法协商解决时,任何一方违反约定另一方均有权利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月日

起重设备租赁合同精选12篇相关文章:

精品门市租赁合同3篇(门市租赁合同责任)

财产租赁合同模板4篇

写字楼租赁合同7篇

有关仓库租赁合同模板4篇 仓库租赁合同模板免费下载

精品机械租赁合同模板3篇 机械租赁合同简易范本

个人商铺租赁合同9篇(房屋商铺租赁合同)

柜台租赁合同5篇

关于解除租赁合同4篇 租赁合同违约解除

门面租赁合同模板5篇(关于门面租赁合同)

仓库租赁合同3篇